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招标公告(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
[赣州市本级]江西鑫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项目编号:XCL2024-GZ-G002)的电子化(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鑫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项目编号:XCL2024-GZ-G002)的电子化(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A包)品目一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B包)品目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L2024-GZ-G002品目一XCL2024-GZ-G002品目二
项目名称: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A包)品目一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B包)品目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26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市购2024F001248039
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品目一)
3
年
10774044.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4F001248038
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品目二)
3
年
8485956.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预算为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三年的保险服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说明:1.对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1、2、4、5、6”条资格要求; 2.对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上述“3”即可。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品目一、品目二):投标人具有设区市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或金融监管部门批复文件扫描件。 说明:对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0:00 至 2024年10月15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自行报名下载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赣公管办〔2020〕1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邹梁峰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0797-8196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9号(武龙大桥底下)轩雅居临江商铺
联系方式:15770776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明
电话:15770776582
招标公告.pdf
服务需求.docx
江西鑫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项目编号:XCL2024-GZ-G002)的电子化(不见面)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系统签到并上传投标文件(赣州市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CL2024-GZ-G002备案号:GZSJ202409230004品目一采购条目编号:赣市购2024F001248039品目二采购条目编号:赣市购2024F001248038项目名称: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采购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不见面)品目一预算金额:壹仟零柒拾柒万肆仟零肆拾肆元整¥10774044.00品目二预算金额:捌佰肆拾捌万伍仟玖佰伍拾陆元整¥8485956.00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品目项目名称(国内服务)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1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A包)品目一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3年10774044.0022024-2026年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项目(B包)品目二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3年8485956.00服务期限:本次采购预算为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三年的保险服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单位的组成不允许超过三家单位(含牵头人)。投标报价为固定保费报价,投标人响应本项目各品目报价即可,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说明:1.对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1、2、4、5、6”条资格要求;2.对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上述“3”即可。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品目一、品目二):投标人具有设区市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或金融监管部门批复文件扫描件。说明:对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有意向的投标人可2024年10月8日00:00-2024年10月15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上使用CA锁(新点系统)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四、签到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招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赣公管办〔2020〕1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联系方式:邹梁峰0797-81963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鑫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9号(武龙大桥底下)轩雅居临江商铺联系方式:徐明15770776582邮箱:2471031219@qq.com开户行: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铁路支行户名:江西鑫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60501810162000005993、项目联系方式:赣州市农业农村局(采购单位):0797-8196365江西鑫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15770776582江西鑫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一)项目概况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的部署,在2021—2023年试点的基础上,我市继续实施农业巨灾保险项目。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和参照试点期间的做法,由市农业农村局代表全市统一投保,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024-2026年的承保机构。本次采购预算为三年1926万元,每年保费642万元(每年每个品目保费按照“⑶保费额度”比列计算)。二)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⑴承保区域:赣州市全辖,18个县(市、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分作A(品目一)、B(品目二)两个包公开招标,其中A包指赣县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宁都县、兴国县、寻乌县、龙南市、上犹县、信丰县、会昌县10个县(市、区),选择1家承保机构单独或共保的形成开展试点;B包指石城县、瑞金市、于都县、安远县、赣州蓉江新区、南康区、大余县、崇义县、定南县、全南县10个县(市、区),选择1家承保机构单独或共保的形成开展试点。原则上A(品目一)、B(品目二)两个包的承保机构不重复。⑵投保对象: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市农业农村局同时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⑶保费额度:2024年保费642万元。A(品目一)、B(品目二)两个包按因素法计算每个包的具体保费额度,其中A包占总保费的55.94%、B包占总保费的44.06%。2025、2026年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安排和要求,相应做好保费筹集,在省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按2:8的比例筹集;若省级提前中止实施农业巨灾保险项目,则本次公开招标的承保业务也提前中止,与承保公司签定的合同也提前结束。⑷承保期限:为保持工作的连贯性,此次招标周期为2024-2026年度赣州市农业巨灾保险工作。招标确定的保险内容、标准等原则上三年不变,除非发生影响试点的重大不合理因素,经双方协商,可视情况对合同协议进行调整完善。每年的保险保单结算时点为当年的合同签订时间至第二年的该时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限内,若中选承保机构履约不及时可调减管理费、甚至中止合同协议。⑸理赔触发和赔偿标准:在保险周期内,设定暴雨指数、干旱指数、冰霜冻指数、大风指数四个触发条件。气象指数以市气象部门的观测数据为准。因各县(市、区)气象站点建设分布不全,章贡区、赣州经开区的国家站数据以赣县区为准,赣州蓉江新区国家站数据以南康区为准。具体赔偿标准参照以下标准执行:1.暴雨指数:保险区域范围内的某一国家级气象站点或其所在乡镇气象观测站(区域站)点出现暴雨、大暴雨灾害时,以赣州市气象部门监测实况并出具相关的气象数据证明为依据,按表1标准,达到约定暴雨灾害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表1不同暴雨指数等级对应赔偿金额表暴雨指数灾害等级赔偿金额A50≥2且A100≥1轻度8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A50≥3且A100≥1;或A100≥2中度22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A100≥3;或A200≥1严重24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A50≥4且A100≥1;或A250≥1特大8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A50≥4且A100≥1;或A250≥1特大8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注:表中A50为某一监测站24小时(指20-20点,下同)降雨量≥50mm(暴雨)的天数;A100为某一监测站24小时降雨量≥100mm(大暴雨)的天数;A200为某一监测站24小时降雨量≥200mm(大暴雨到特大暴雨)的天数;A250为某一测站24小时降雨量≥250mm(特大暴雨)的天数。轻度:某县辖区内一个及以上气象监测站点出现至少连续2天日降雨量≥50mm,且其中至少有1天日降雨量≥100mm。中度:某县辖区内一个及以上气象监测站点出现至少连续3天日降雨量≥50mm,且其中有1天日降雨量≥100mm;或出现至少连续2天日降雨量≥100mm。严重:某县辖区内一个及以上气象监测站点出现至少1天日降雨量≥200mm;或出现至少连续3天日降雨量≥100mm。特大:某县辖区内一个及以上气象监测站点至少连续4天日降雨量≥50mm,且其中至少有1天以上日降雨量≥100mm;或出现至少1天日降雨量≥250mm。2.干旱指数:保险区域范围内的国家级气象站点在作物生长期(3-10月)和非作物生长期(11月-翌年2月)发生干旱灾害时,以赣州市气象部门监测实况并出具相关的气象数据证明为依据,达到约定干旱灾害标准(见表2)即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注:如干旱时间跨季出现则以跨入季干旱指数等级进行赔付(譬如某年10月20日到12月18日出现了干旱,则按非生长期干旱指数等级赔付;某年1月28日到3月6日出现干旱,则按生长期干旱指数等级赔付);如跨季干旱等级轻于未跨季干旱等级的,则按等级重的理赔(譬如某年9月21日到11月2日出现干旱,跨季干旱日数为41天“轻旱”,未跨季干旱日数为39天“中旱”),则按“中旱”对应的“中度”等级理赔)〕。表2不同时期干旱指数等级对应赔偿金额表灾害等级作物生长期(3月-10月)发生连续无降水日数(含期间总雨量≤1mm的天数)(D)非作物生长期(11月-2月)发生干旱连续无降水日数(含期间总雨量≤1mm的天数)(D)赔偿金额轻度35>D≥2555>D≥408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中度50>D≥3570>D≥552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严重60>D≥5090>D≥708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特大D≥60D≥9020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注:D为某一国家站连续无降水日数(含期间总雨量≤1mm的天数)。日降水量为前日晚上20:00后至当天晚上20:00为一天。轻度:作物生长期(3月-10月)内,国家站连续无降水日数大于等于25天,但小于35天;或者非作物生长期(11月-2月)内,国家站连续无降水日数大于等于40天,但小于55天。中度:作物生长期(3月-10月)内,国家站连续无降水日数大于等于35天,但小于50天;或者非作物生长期(11月-2月)内,国家站连续无降水日数大于等于55天,但小于70天。严重:作物生长期(3月-10月)内,国家站连续无降水日数大于等于50天,但小于60天;或者非作物生长期(11月-2月)内,国家站连续无降水日数大于等于70天,但小于90天。特大:作物生长期(3月-10月)内,国家站连续无降水日数大于等于60天;或者非作物生长期(11月-2月)内,国家站连续无降水日数大于等于90天。3.冰霜冻指数:保险区域范围内,以县为单位的某一或多个气象监测站点(含该县所辖所有气象监测站点),当某次冷空气过程的极端最低气温低于某一临界温度(见表3),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以赣州市气象部门监测实况并出具相关的气象数据证明为依据,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表3不同冰霜冻指数等级对应赔偿金额表极端最低气温(T)灾害等级赔偿金额-4.5℃<T≤-3℃轻度2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6℃<T≤-4.5℃中度36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7.5℃<T≤-6℃严重8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T≤-7.5℃特大20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注:T为某一气象监测站极端最低气温。轻度:某县辖区内3个及以上气象监测站点出现连续3天及以上极端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3℃,但高于-4.5℃。中度:某县辖区内3个及以上气象监测站点出现连续3天及以上极端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4.5℃,但高于-6℃。严重:某县辖区内1个及以上气象监测站点出现连续3天及以上极端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6℃,但高于-7.5℃。特大:某县辖区内2个及以上气象监测站点出现连续2天及以上极端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7.5℃。4.大风指数:保险区域范围内的某一国家级气象站点及其所在乡镇气象观测站(区域站)点当出现大风灾害时,以赣州市气象部门监测实况并出具相关的气象数据证明为依据,按表4标准,达到约定大风灾害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乡镇出现大风总站次比例实行四舍五入。表4不同大风指数等级对应赔偿金额表大风指数(G)灾害等级赔偿金额G≥8、B≥10%轻度8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G≥9、B≥10%中度2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G≥10、B≥30%严重8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G≥11、B≥30%特大160万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注:G为大风级数(8、9、10、11、12级大风分别为17.2、20.8、24.5、28.5、32.6m/s),B为出现8级(含8级)大风以上的站数。轻度:国家站出现8级(含8级)以上大风,且乡镇出现8级(含8级)以上大风的总站次为10%以上。中度:国家站出现9级(含9级)以上大风,且乡镇出现8级(含8级)以上大风的总站次为10%以上。严重:国家站出现10级(含10级)以上大风,且乡镇出现8级(含8级)以上大风的总站次为30%以上。特大:国家站出现11级(含11级)以上大风,且乡镇出现8级(含8级)以上大风的总站次为30%以上。三)保险理赔:当气象指数灾害响应级别触发赔付条件后,市气象部门应做好相关资料的提供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理赔申请,附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经承保公司核实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市农业农村局指定账户,通过市财政局财政资金下达渠道进行分配。四)保险费及费率:综合考虑保险责任、多年重大灾害发生概率等因素,承保机构按每年新交保费(不含上年度结余保费)的6%计提管理费(含税收)。赔款金额暴雨、干旱、冰霜冻、大风分别计算赔付,互不影响、可以叠加,同一区域同一时间发生的同一灾害不累加赔付、取高档限额赔付。年度内赔偿额度为总保费(核减每年的管理费后)的4倍。当年按灾情赔付后,剩余保费自动滚存到下一年。项目结束后或出现项目提前终止情况,若保费还有剩余,承保公司应将农业巨灾保险保费扣除实际发生赔款、按标准计提的管理费后,剩余资金全部退还市农业农村局指定账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巨灾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赣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