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能外事证照保管柜 智能证照保管柜招标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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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外事证照保管柜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TCC2400525355)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一、招标条件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外事证照保管柜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招标人对智能证照保管柜(因公、大容量、中容量、小容量)以及设备维保进行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外事证照保管柜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外事证照保管柜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原厂商,下同)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3)投标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在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同)、国有六大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同)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下同)有不少于2个总行级应用案例(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凭证或发票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无2023年度财务报表,则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7)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9)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10)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1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1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1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层K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层K室七、其他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智能外事证照保管柜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外事证照保管柜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TCC2400525355)。二、项目简介招标人对智能证照保管柜(因公、大容量、中容量、小容量)以及设备维保进行采购。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入围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可进行续签,续签有效期为两年。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服务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原厂商,下同)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3)投标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在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同)、国有六大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同)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下同)有不少于2个总行级应用案例(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凭证或发票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无2023年度财务报表,则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7)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9)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10)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1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1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1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四、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代理机构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平台服务费:300元人民币。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层K室。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整。七、异议/质疑受理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环节有任何“异议/质疑”的,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11zxf@163.com。联系人:卢露,联系方式:157213836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层K室联系人:卢露、宋词、仲霄飞、叶逢春电话:15721383611、17761777030电子函件:611zxf@163.com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联系人:张平联系方式:021-61618888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联系人:卢露电话:13718845836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外事证照保管柜 智能证照保管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