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装饰及智能化专项设计招标公告(苏州市澄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
苏地2022-WG-17号地块(暂定名: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项目建筑装饰及智能化专项设计
苏地2022-WG-17号地块(暂定名: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项目(项目名称)苏地2022-WG-17号地块(暂定名: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项目建筑装饰及智能化专项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2-WG-17号地块(暂定名: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开管审投核【20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澄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澄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2-WG-17号地块(暂定名: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项目建筑装饰及智能化专项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澄阳街道康元路南、澄月路西
2.2建设规模:装修总设计面积约14754㎡,设计合同估算价约 110.86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N3205010304000167002001
苏地2022-WG-17号地块(暂定名: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项目建筑装饰及智能化专项设计
苏地2022-WG-17号地块(暂定名: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项目建筑装饰及智能化专项设计
110.86
6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设计行业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1-10-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设计费9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项目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须为牵头方的业绩)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设计行业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条件:(1)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专项概念方案设计、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深化调整、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 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和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快速推进,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及后期现场服务等。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苏地2022-WG-17号地块(暂定名:中小企业总部园一期)项目室内精装设计、装修水电、智能化、泛光照明专项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总体协调及市场化可持续运营相关的分析和建议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审图要求、技防评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备注: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和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应在规定端口上传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扫描件和连续近三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人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6、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 3 家(包含 3 家)全部入围,如少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
7、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不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不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方案补偿: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给予补偿费,补偿费金额为第二名10000元、第三名5000元,中标单位不获得方案补偿费,但取得项目的全部设计任务。(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和【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单位。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0-08 00:00至2024-10-14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1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市澄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相城大道2900号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1902号2E楼2楼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曹晓露
联系人:
陆帏帏、沈燕、杨富珍
电 话:
0512-66180117
电 话:
0512-6791358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10-08
附件:
03招标人信用承诺-苏地2022-WG-17号地块项目建筑装饰及智能化专项设计.pdf
附件: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pdf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2.1初步审查标准联合体申请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2.1初步审查标准…………2.2详细审查标准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项规定。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项规定。1.审查方法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2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项规定。3.审查程序3.1初步审查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详细审查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4.审查结果4.1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评标及定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评定分离):票决法。一、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和标准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形式评审标准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标准设计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采用下面第1种评标办法:1.综合评估法1.1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2综合评估法的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1.2.1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及《工程勘察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招标类型选择评分标准。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所列各项评分标准中投标项目组成员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承诺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变更不超过三分之一。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应依据有效年度的考评结果。外地企业在苏分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结果即为其持证总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评标时应予以认可。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A,□B)A.公布了勘察设计费指导价,则评标基准价=设计费指导价;B.未公布勘察设计费指导价,则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计算算术平均值时应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设计费指导价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市场合理确定,并预先公布。如招标人未公布的,则以所有投标人投标价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价作为招标基准价;投标人为少于7家时,以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招标基准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20%~0%。1.2.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标部分评分点在不缺项情况下,每分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每一项计分时,在总分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推荐中标候选人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本项目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大于3家(不含)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择优不排序推荐N名中标候选人。如评审结果符合推荐要求的投标人大于N家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以技术分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N):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N为5家;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N为3家;3、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重新公示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并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补充或推荐中标候选人。D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建筑装饰工程)(1)商务分评分标准(30分)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标准得分(分)企业信用6根据投标人上年度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得分进行比例折算,信用得分=企业信用考评得分*6%。考评得分为100分的,信用分得满分6分,未参加考评的按C类基准分(70分)处理。投标价格12投标报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20%~+20%,超出范围得0分;浮动率为-10%得满分12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在-20%~-10%之间、-10%~+20%之间均按插入法计算。项目组成员11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2.项目负责人获评市级及以上设计人才的得1分。3.设计团队专业人员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设计需求的,得1分。4.装饰设计、水、电、暖等各专业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且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的,有一个加0.5分,最高得2分。5.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主持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2分,主持过二项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得4分。6.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承担过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获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1分;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2分。最高得2分。服务承诺1投标人提供《设计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书》(范本格式)的得1分。(2)技术分评分标准(7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标准分项分值得分(分)1设计构思与创意20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和总体把握准确、到位,构思严谨、创意新颖,立意丰富,有文化底蕴。(0-20分)202方案设计完整度10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图纸完整,齐全,表达清晰。(0-10分)103总体布局及功能配置10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设计规范,布局合理,空间利用合理,能根据本项目的定位和现有的建筑布局,较合理地进行功能布局与流程的合理规划,建筑空间处理基本得当,过渡自然。(0-10分)104设计选材应用10设计选用装饰材料考虑实用、耐用和美观的统一,注重健康环保、低碳、绿色、节能和创,新设计空间、色彩运用搭配合理。(0-6分)64设计选材应用10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须综合考虑对造价、工期及后期保养维护的影响。(0-4分)45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10设计图纸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件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的程度。(0-6)65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10设计概算是否满足标书要求(0-4分)46智能化分系统设计10系统设计方案组成全面、合理,表达清楚、准确,技术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和成熟型26智能化分系统设计10设计方案满足使用功能并能在今后管理中充分体现智能化效果,具有成熟的实施经验,稳定可靠26智能化分系统设计10产品选型稳定性好、性价比高、扩展性强,方案设计具有良好的综合性价比26智能化分系统设计10充分考虑各子系统的开放性,能够实现与其他外部资源的联网26智能化分系统设计10设计的系统图架构清晰、系统完整,子系统方案详细,可指导以后图纸深化2得分合计得分合计评委日期(3)总得分:商务分和技术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备注:1)近五年指的是2019年1月至今,金额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三)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有:7人组成,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由招标人开标前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勘察设计类相应专业类别)随机抽取。随机抽取不能满足评标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招标人可以邀请相应专业的知名专家参加评标。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类型,明确各相应专业评标专家人数。(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1、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义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定标办法(评定分离)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其履约能力情况的,应如实记录并交原评标委员会确认。因考察导致无法如期召开定标会的,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一)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招标人单位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2、招标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集中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为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或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人员不足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3、由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成员数量为3人。监督小组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需要明确的应当回避具体情形:(1)为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定标的公正性的。5、招标人对定标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二)定标方案1、定标方案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中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每一项定标因素的评价分为最优档、次优档、第三档、依次类推。各投标人需按照定标因素中的要求将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编制和上传在投标文件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定标委员会在定标过程中不再另行接受各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材料。2、定标因素采用非打分制。分类定标因素定标标准必选定标因素报价因素投标报价浮动率为基准价(勘察设计费指导价)的-20%~+20%,浮动率为-10%的为最优。其他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依次为次优、良、中、差。必选定标因素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对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进行综合比较:各专业配备齐全(装饰、电气、给排水、智能化专业),且均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职称的为优,其他按照专业配备人员的齐全程度依次评价为次优、良、中、差;若存在专业配备人员相同的,按照人员职称的数量依次评价。注:以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另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必选定标因素企业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设计费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注:1)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3)全部符合要求的为最优,根据数量依次为次优,依此类推。必选定标因素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根据开标当日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工程)信用考评结果”进行评价。信用分80分(含)以上的为优,信用分70分(含)-80分(不含)的为次优,信用分60分(含)-70分(不含)的为良,信用分60分以下的为中,未参与建筑工程类考评的单位按照70分进行计取。必选定标因素设计方案定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价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内容的总体完整性、合理性、科学可行性及创意新颖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整体内容详尽为最优,方案整体内容较详尽为次优,依次为良、中、差。3、定标会程序(1)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有关情况(如有);(2)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3)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定标会应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三)拟定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四)重新招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五)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附件: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苏地2022-WG-17号地块项目建筑装饰及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不压低最高投标限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六、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七、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装饰及智能化专项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