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类洗涤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招标公告(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2024)
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布类洗涤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3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202409260111 项目名称:布类洗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2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布类洗涤服务采购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项
1000000
10000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备案证或其他允许排污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公开的招标文件。 2、因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 1)投标人应确认是否已成功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操作,可在下列地址通过投标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http://123.56.248.190/csgp/registerSupply/toInfoList。查询到信息说明已成功登记,如未查询到信息请在下列地址完成登记操作http://123.56.248.190/csgp/registerSupply/register。为不影响参与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及时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在长沙政府采购网登记过程中如存在疑问可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或服务热线:0731-89575669咨询。 2)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 3)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 4)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CSZF或.CSC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STF)。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操作存在疑问的,可通过:0731-89938899 咨询。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长沙政府采购网及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长沙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4-10-31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10-31 09:00 分。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五、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0 元。 2、缴纳时间:2024-10-31 09:00 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2024-10-08 起至 2024-10-14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补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部分条款缺少的内容: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2、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3、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4、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0731-8525505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98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晶 黄雅岚 黄科敏 王幸
电 话:18390992699 0731-86907511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25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正文.doc
2024 年10 月8 日
长沙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布类洗涤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XSCG-202409260111采购人: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关键信息一、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申明);5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7供应商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备案证或其他允许排污证明。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1—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6、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二、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0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1.0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2.0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0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0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0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07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3不符合★条款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5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6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取值范围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30.0%2技术50.0%3商务20.0%4其他0%Σ(1+2+3+4)=1Σ(1+2+3+4)=1100%报价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权值1投标报价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报最高的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优惠率)]×投标报价权值。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0技术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3—1服务实施方案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至少包含至少包含①医疗织物的交接流程、②消毒方案、③洗涤工艺、④洗涤质量、⑤污物回收处理、⑥运输保障、⑦防止织物磨损措施等方面,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且贴合本项目的计7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有错误的,一处扣0.5分,每项扣完1分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评审依据:内容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没有关联性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或混乱、内容不充实等;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表述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2、根据投标人为医院提供全程服务的服务方案有无明确增值服务内容及承诺进行评分。提供3项及以上完善可靠的增值服务及承诺的,计3分;提供2项完善可靠的增值服务及承诺的,计2分;提供1项完善可靠的增值服务及承诺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10.02消毒管理与控制1、投标人提供的消毒管理与控制,至少包含①整个生产流程消毒管理、②质量控制制度、③布类洗涤消毒方案、④传染病源的预防控制措施等方面,流程符合国家卫健委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制度完善,消毒环节及方案措施科学合理,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计4分,有缺漏项、不合理或不完善或不符合国家卫健委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定期(每月)提供卫生疾病预防部门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标志的布类菌落检测报告(包括衣物残留物,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细菌菌落)的计4分。(需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8.03安全管理防范措施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至少包含①岗位职责、②员工安全教育、③安全防范措施、④停水停电等应急措施、⑤整体服务计划等方面,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且贴合本项目的计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有错误的,一处扣0.5分,每项扣完1分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评审依据:内容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没有关联性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或混乱、内容不充实等;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5.03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编号或表述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5.04设备配置1、投标人配备2条13仓及以上隧道式洗衣龙的,计4分;投标人配备1条13仓隧道式洗衣龙的,计2分;2、投标人配备2条6通道及以上污布草自动分拣平台的,计4分;投标人配备1条6通道污布草自动分拣平台的,计2分。(须提供设备配备清单、设备型号、图片、厂区机器分布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3、投标人配备应急能源、水源、电源等应急保障配套设施的计2分,未配备或配备不全的计0分。(须提以下供应急备用设施:备用锅炉、应急储备水池、发电机的现场图片,否则不计分)10.05人员配备1、投标人拟对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10人的,计4分;配备服务人员≥5人的,计2分;配备服务人员<5人的不计分。(须提供服务人员岗位设置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拟配备服务本项目人员具备三级及以上洗衣师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1个计1分,最高计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7.06院感要求1、洁、污生产区完全隔离的计2分,未完全隔离的不计分。(须提供厂房平面图、车间布局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洁、污货运车辆进出口不在同一通道,并能完全隔离的计2分,不满足条件的不计分。(须提供车辆进出通道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3、工作流程应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计2分,不满足条件的不计分。(须提供车间布局平面图、分区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4、水洗区洁、污布类车辆有明显的颜色区分,不交叉使用,并每天一用一消毒:计2分,无明显颜色区分的不计分。(须提供布类车分类的车辆图片和合理消毒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5、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洗消毒剂,计2分。(须提供清洗消毒剂清单、发票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10.06院感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10.0商务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权值1响应程度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和完整性即是否同意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响应时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伴随服务、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合同内容完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5分;每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本项不计分。5.02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2021年9月至今卫生疾病预防部门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布类菌落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年度的检测报告计2分,最多计4分。(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2021年9月至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布类PH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年度的检测报告计2分,最多计4分。(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8.03经营业绩1、投标人2021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2分,计满4分为止。(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2021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类似项目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优”的,每个计1分,计满3分为止。(须提供加盖医院类似项目用户公章的满意度评价意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7.0其他序号评审因素权值★条款汇总序号条款内容11、服务质量指标1.1.布类合格率≥95%,即每天送回各部门干净医疗布类的合格率≥95%,返洗率≤5%1.2布类的缝补率≥95%,即根据客户的要求,在进行每天的应1缝补和每个星期的两次集中缝补后,缝补合格率应≥95%1.3布类收送及时率≥98%,即全年包括不可抗因素之内,收送医疗布类的车辆准时率≥98%1.4客户投诉处理率达100%,公司承诺要进行及时的投诉反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整改或约期整改,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1.5.科室评分≥90分,需每月对相关的科室做一次质量测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请视为无效★号条款。—7—目录关键信息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正文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六、中标信息公布七、合同签订八、其他规定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评标因素及标准正文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封面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价格表五、商务响应偏离表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十、技术响应偏离表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电子开标一览表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十七、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1—第一章投标邀请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对布类洗涤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采购标段名称:布类洗涤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XSCG-202409260111采购标段预算:2000000元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1000000元/年,二年共2000000元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是否为定点项目:否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备案证或其他允许排污证明。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2—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69—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另附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70—十七、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填写须知1、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附页1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等)附页1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页13-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页13-4分包意向协议书附页13-5其他说明附页13-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附页13-7中小企业声明函—71—附页1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2、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本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非公司性质单位无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72—附页1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备注:提供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73—附页13-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合同款项支付给成员单位的具体规定:。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74—附页13-4分包意向协议书—75—附页13-5其他说明—76—附页13-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77—附页13-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的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的承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78—长沙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布类洗涤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XSCG-202409260111采购人: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关键信息一、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申明);5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7供应商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备案证或其他允许排污证明。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6、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二、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0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1.0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2.0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0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0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0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07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3不符合★条款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5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6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取值范围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30.0%2技术50.0%3商务20.0%4其他0%Σ(1+2+3+4)=1100%报价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投标报价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报最高的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优惠率)]×投标报价权值。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0技术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服务实施方案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至少包含至少包含①医疗织物的交接流程、②消毒方案、③洗涤工艺、④洗涤质量、⑤污物回收处理、⑥运输保障、⑦防止织物磨损措施等方面,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且贴合本项目的计7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有错误的,一处扣0.5分,每项扣完1分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评审依据: 内容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没有关联性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或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表述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2、根据投标人为医院提供全程服务的服务方案有无明确增值服务内容及承诺进行评分。提供3项及以上完善可靠的增值服务及承诺的,计3分;提供2项完善可靠的增值服务及承诺的,计2分;提供1项完善可靠的增值服务及承诺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10.02消毒管理与控制1、投标人提供的消毒管理与控制,至少包含①整个生产流程消毒管理、②质量控制制度、③布类洗涤消毒方案、④传染病源的预防控制措施等方面,流程符合国家卫健委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制度完善,消毒环节及方案措施科学合理,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计4分,有缺漏项、不合理或不完善或不符合国家卫健委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定期(每月)提供卫生疾病预防部门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标志的布类菌落检测报告(包括衣物残留物,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细菌菌落)的计4分。(需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8.03安全管理防范措施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至少包含①岗位职责、②员工安全教育、③安全防范措施、④停水停电等应急措施、⑤整体服务计划等方面,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且贴合本项目的计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有错误的,一处扣0.5分,每项扣完1分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评审依据: 内容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没有关联性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或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表述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5.04设备配置1、投标人配备2条13仓及以上隧道式洗衣龙的,计4分;投标人配备 1条13仓隧道式洗衣龙的,计2分;2、投标人配备2条6通道及以上污布草自动分拣平台的,计4分;投标人配备1条6通道污布草自动分拣平台的,计2分。(须提供设备配备清单、设备型号、图片、厂区机器分布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3、投标人配备应急能源、水源、电源等应急保障配套设施的计2分,未配备或配备不全的计0分。(须提以下供应急备用设施:备用锅炉、应急储备水池、发电机的现场图片,否则不计分)10.05人员配备1、投标人拟对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10人的,计4分;配备服务人员≥5人的,计2分;配备服务人员<5人的不计分。(须提供服务人员岗位设置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拟配备服务本项目人员具备三级及以上洗衣师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1个计1分,最高计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7.06院感要求1、洁、污生产区完全隔离的计2分,未完全隔离的不计分。(须提供厂房平面图、车间布局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洁、污货运车辆进出口不在同一通道,并能完全隔离的计2分,不满足条件的不计分。(须提供车辆进出通道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3、工作流程应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计2分,不满足条件的不计分。(须提供车间布局平面图、分区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4、水洗区洁、污布类车辆有明显的颜色区分,不交叉使用,并每天一用一消毒:计2分,无明显颜色区分的不计分。(须提供布类车分类的车辆图片和合理消毒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5、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洗消毒剂,计2分。(须提供清洗消毒剂清单、发票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10.0商务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响应程度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和完整性即是否同意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响应时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伴随服务、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合同内容完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5分;每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本项不计分。5.02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2021年9月至今卫生疾病预防部门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布类菌落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年度的检测报告计2分,最多计4分。(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2021年9月至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布类PH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年度的检测报告计2分,最多计4分。(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8.03经营业绩1、投标人2021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2分,计满4分为止。(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2021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类似项目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优”的,每个计1分,计满3分为止。(须提供加盖医院类似项目用户公章的满意度评价意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7.0其他序号评审因素权值★条款汇总序号条款内容11、服务质量指标1.1.布类合格率≥95%,即每天送回各部门干净医疗布类的合格率≥95%,返洗率≤5%1.2布类的缝补率≥95%,即根据客户的要求,在进行每天的应缝补和每个星期的两次集中缝补后,缝补合格率应≥95%1.3布类收送及时率≥98%,即全年包括不可抗因素之内,收送医疗布类的车辆准时率≥98%1.4客户投诉处理率达100%,公司承诺要进行及时的投诉反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整改或约期整改,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1.5.科室评分≥90分,需每月对相关的科室做一次质量测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请视为无效★号条款。目录关键信息1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须知5投标须知前附表5正文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16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7六、中标信息公布18七、合同签订20八、其他规定20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1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1评标因素及标准23正文30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3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4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4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9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0一、封面51二、投标函53三、开标一览表54四、分项价格表55五、商务响应偏离表57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58七、中小企业声明函63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64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65十、技术响应偏离表66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67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68十三、电子开标一览表69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封面70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2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3十七、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74第一章投标邀请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对布类洗涤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采购标段名称:布类洗涤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XSCG-202409260111采购标段预算:2000000元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1000000元/年,二年共2000000元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是否为定点项目:否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备案证或其他允许排污证明。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0-31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10-31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10-0817:00至2024-10-1417:00止(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七、疑问及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98号联系人:周主任电话:0731-8525505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25联系人:李晶邮编:410100电话:0731-86907511传真:/E-MAIL:/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4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2)、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3)、组织采购答疑会。(4)、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6)、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8)、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9)、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10)、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12)、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14)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存档.(15)应采购人要求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2、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第二章投标须知1.1.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布类洗涤服务采购第2.1款采购人名称: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98号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731-85255055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25联系人:李晶联系电话:0731-86907511第2.6款采购进口产品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第6.1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第6.2款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10-16 17:00前。二、招标文件第8.2款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8项将导致投标无效。第7.4款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10-08 17:00至2024-10-14 17:00第9.2款信息公告媒体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第22.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2024-10-31 09:00(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第14.1款投标报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第14.5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采购预算:2000000(元)如果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00000元/年,二年共2000000(元)第16.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提交的时间:/地点:/。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第17.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8.1款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第21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第20款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文件: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四、投标22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第24.1款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不允许分包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6.1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第26.2款解密时长30分钟六、中标信息公布第31.2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七、合同签订第34.1款履约担保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八、其他规定第38.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24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第39.1款其他规定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附页2-1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页2-2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 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钟柯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875880163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1.2.正文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6.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长沙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7.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招标文件的获取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9.3各供应商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3.三、投标文件11.投标语言11.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计量单位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价格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七、货物说明一览表八、技术响应/偏离表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二、授权委托书十三、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13.2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该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4供应商未将资格证明或商务技术相关文件上传到对应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13.5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电子件能在电脑上正常阅读、识别和判断。14.投标报价1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4.3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4.4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供应商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17.投标有效期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8.投标保证金18.1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2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9.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交易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1.1供应商应使用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认可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21.2供应商应使用长沙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进行系统登录、身份识别、签章、文件加解密等。CA数字证书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1.3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内容上传或填写到对应的节点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4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签字(含电子签章);21.5电子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供应商应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固化,并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22.投标文件的递交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89938899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供应商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22.2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遇到文件递交问题,请及时咨询。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4.分包24.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可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5.串通投标行为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6.开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长沙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26.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如开标时出现系统、网络等故障,为保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采购人可采取延期开标或延长文件上传、解密时间等措施,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7.资格审查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本章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7.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9.评标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1.2.6.六、中标信息公布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2.供应商询问及质疑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3本章第32.2款所称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4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2.6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32.8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2.9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1.2.7.七、合同签订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4.履约担保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8.八、其他规定36.政府采购政策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3)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6.7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2)、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3)、组织采购答疑会。(4)、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6)、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8)、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9)、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10)、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12)、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14)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存档.(15)应采购人要求组织采购项目验收。38.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3.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见附页3-1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第5.8款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9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第5.2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第5.2款价格评审优惠①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不重复享受政策;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③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且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5.2款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上述两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附页3-11.4.评标因素及标准条款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2.1.1资格评审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1.1资格评审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含社保证明)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1.1资格评审信用记录查询情况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申明);2.1.1资格评审其他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1.1资格评审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2.1.1资格评审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备案证或其他允许排污证明。2.1.1资格评审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条款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响应性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1.2符合性评审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2符合性评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是否超过负最高项数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2符合性评审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2.1.2符合性评审不符合★条款不符合★条款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2.1.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2.1.2符合性评审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2.1.2符合性评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号评分点名称分数评审标准2.2.1报价评审投标报价30.0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报最高的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优惠率)]×投标报价权值。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技术评审服务实施方案10.0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至少包含至少包含①医疗织物的交接流程、②消毒方案、③洗涤工艺、④洗涤质量、⑤污物回收处理、⑥运输保障、⑦防止织物磨损措施等方面,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且贴合本项目的计7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有错误的,一处扣0.5分,每项扣完1分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评审依据: 内容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没有关联性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或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表述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2、根据投标人为医院提供全程服务的服务方案有无明确增值服务内容及承诺进行评分。提供3项及以上完善可靠的增值服务及承诺的,计3分;提供2项完善可靠的增值服务及承诺的,计2分;提供1项完善可靠的增值服务及承诺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2.2.2技术评审消毒管理与控制8.01、投标人提供的消毒管理与控制,至少包含①整个生产流程消毒管理、②质量控制制度、③布类洗涤消毒方案、④传染病源的预防控制措施等方面,流程符合国家卫健委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制度完善,消毒环节及方案措施科学合理,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计4分,有缺漏项、不合理或不完善或不符合国家卫健委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定期(每月)提供卫生疾病预防部门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标志的布类菌落检测报告(包括衣物残留物,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细菌菌落)的计4分。(需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2.2.2技术评审安全管理防范措施5.0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至少包含①岗位职责、②员工安全教育、③安全防范措施、④停水停电等应急措施、⑤整体服务计划等方面,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且贴合本项目的计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有一处描述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有错误的,一处扣0.5分,每项扣完1分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评审依据: 内容欠合理、欠完善或描述不详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没有关联性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或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错误是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表述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2.2.2技术评审设备配置10.01、投标人配备2条13仓及以上隧道式洗衣龙的,计4分;投标人配备 1条13仓隧道式洗衣龙的,计2分;2、投标人配备2条6通道及以上污布草自动分拣平台的,计4分;投标人配备1条6通道污布草自动分拣平台的,计2分。(须提供设备配备清单、设备型号、图片、厂区机器分布照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3、投标人配备应急能源、水源、电源等应急保障配套设施的计2分,未配备或配备不全的计0分。(须提以下供应急备用设施:备用锅炉、应急储备水池、发电机的现场图片,否则不计分)2.2.2技术评审人员配备7.01、投标人拟对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10人的,计4分;配备服务人员≥5人的,计2分;配备服务人员<5人的不计分。(须提供服务人员岗位设置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拟配备服务本项目人员具备三级及以上洗衣师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1个计1分,最高计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2.2.2技术评审院感要求10.01、洁、污生产区完全隔离的计2分,未完全隔离的不计分。(须提供厂房平面图、车间布局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洁、污货运车辆进出口不在同一通道,并能完全隔离的计2分,不满足条件的不计分。(须提供车辆进出通道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3、工作流程应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计2分,不满足条件的不计分。(须提供车间布局平面图、分区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4、水洗区洁、污布类车辆有明显的颜色区分,不交叉使用,并每天一用一消毒:计2分,无明显颜色区分的不计分。(须提供布类车分类的车辆图片和合理消毒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5、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洗消毒剂,计2分。(须提供清洗消毒剂清单、发票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2.3商务评审响应程度5.0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和完整性即是否同意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响应时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伴随服务、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合同内容完全符合要求的得满分5分;每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本项不计分。2.2.3商务评审综合实力8.0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2021年9月至今卫生疾病预防部门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布类菌落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年度的检测报告计2分,最多计4分。(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2021年9月至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布类PH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年度的检测报告计2分,最多计4分。(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2.3商务评审经营业绩7.01、投标人2021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2分,计满4分为止。(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2021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类似项目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优”的,每个计1分,计满3分为止。(须提供加盖医院类似项目用户公章的满意度评价意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1.5.正文1.评标方法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正文部分总则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3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4.澄清有关问题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报价权重分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5.5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至中标公告发布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2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项目名称: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预算:1000000元/年,二年共2000000元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洗涤范围为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所属医疗保健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布类洗涤服务,包括被服、衣物、员工工作服、值班被服、手术衣、手术单等(详见布类洗涤物品清单)。(一)布类洗涤物品清单及单价招标控制价如下:序号名称单位价格序号名称单位价格1被单张1.7523洗手衣件1.352被套床2.224洗手裤条1.353枕套个0.3525巡回护士服件3.14中单个1.3526大孔巾条1.255大单衣件1.3527中孔巾条0.956大长裤条1.128小孔巾条0.757新生儿被套床0.729治疗巾条0.38新生儿被单张0.5530无菌巾条0.79新生儿床罩床0.5531手术中单张1.110新生儿单衣件0.332手术大单张1.7511工作服件3.133大夹包布张212工作裤件1.3534中夹包布张1.613值班被套床2.235小夹包布张1.3514值班被单张1.7536棉垫子个1.115值班枕套个0.3537毛巾被床2.216隔帘个4.3538诊断床罩床1.117大孔被床3.5539空调被床3.518会阴孔被床3.5540棉衣件4.219参观衣床3.141包布件220隔离衣件3.142浴巾条2.221病人衣件1.1543毛巾条0.722病人裤件0.85备注:1、本项目品目招标控制价见上表,本项目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时报价超过各品目价格按无效投标处理。2、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品目。上述列表之外的品目,参照列表中类似品目执行。3、投标价格:本项目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仅接受一个优惠率并统一按优惠率进行计算(如公式:投标单价=(1-X)*单项招标控制价,X为投标人所报优惠率)。具体合同金额将依据投标单价按实结算。四、服务要求:(★)1、服务质量指标1.1.布类合格率≥95%,即每天送回各部门干净医疗布类的合格率≥95%,返洗率≤5%1.2布类的缝补率≥95%,即根据客户的要求,在进行每天的应缝补和每个星期的两次集中缝补后,缝补合格率应≥95%1.3布类收送及时率≥98%,即全年包括不可抗因素之内,收送医疗布类的车辆准时率≥98%1.4客户投诉处理率达100%,公司承诺要进行及时的投诉反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整改或约期整改,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1.5.科室评分≥90分,需每月对相关的科室做一次质量测评。2、回访要求2.1科室每月对布草洗涤服务进行质量测评打分;2.2每月定期对各投诉科室做出一次跟踪回访;2.3根据回访时收集的意见进行改进。3、洗涤工艺流程及要求3.1洗涤服务工艺流程:(1)科室(或病室)分类收集——(2)打包——(3)运输——(4)分类——(5)浸泡——(6)杀菌——(7)预洗涤——(8)脱水——(9)主洗涤——(10)漂洗脱水——(11)烘干——(12)检查缝补——(13)熨烫——(14)折叠——(15)装袋——(16)打包密封贮存——(17)消毒专车运输——(18)送交科室或病室;3.2厂房(车间)布局和消毒监控措施:布局合理,洁污分开,应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区室通风良好。污染衣被未经洗涤不得进入清洁通道及清洁区。3.2.1清洁区:指晾晒、烘干、熨烫、缝补、折叠、储存、发送洗净衣被处及办公场所;3.2.2污染区:指收集、分捡、清点、处理及清洗布类的区域;3.2.3衣服被单收集袋每次重复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若为不耐热而耐用的传染性的污衣袋,可用含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30—60分钟,收集结核病人衣被也可用含500—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消毒1—2小时;3.2.4运输车辆洁、污分开,分别用于接收与发送,标志明确。每日接衣后及送衣前均用250㎎/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接运传染病人医疗织物类及有明显污染衣被后的推车用10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3.2.5洗衣机(池)应分一般病人和感染病人(传染病人)专用机(池),每次洗衣后。特别是处理污染或传染性衣被后,应用90℃以上的热水或用500—1000mg/L有效氯溶液擦洗消毒;3.2.6洗衣房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干净。污染区上班时开窗通风,减少热雾,下班时地面用5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消毒剂溶液拖地1次;清洁区上班时通风开窗1次,清水擦拭桌、椅、工作台面、地面,下半时关闭门窗,减少灰尘和风沙,地面用清水拖擦1次;3.2.7洗衣房工作人员工作前后,特别是处理污染或传染性衣被时,必须用肥皂流水洗手、戴手套,工作完后也应用流水洗手并用0.5%氯已定乙醇溶液消毒;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完后脱下工作服,工作服每日换洗1次,离去时应淋浴。压烫、折叠衣被的工作人员不能患有化脓性皮肤病;3.2.8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检修、保养、维护工作,以便工作顺利进行;3.3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3.3.1收集:中标人每天在约定的时间进入招标人临床、门诊各科室、病室、收集各类医疗织物、预洗涤物;有不同专车,分别收集清洁布类和污染布类,标志明确,严禁混装。严禁在病房内清点处理传染病人衣物,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焚烧;可重复使用者,应在洗衣机中用90℃以上热水消毒25分钟;3.3.2打包:按照院感要求,对所有需回收的污染织物密封打包,再装车回收;3.3.3运输:每天按时用汽车运输至洗涤厂(车间):3.3.4分类:按医疗织物颜色、感染类、非感染类,是否需要浸泡等进行分类;3.3.5浸泡:分感染池、非感染池、颜色、人工去污渍等处理;3.3.6消毒:25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消毒(先拌匀后浸泡期为30分钟);3.3.7预洗涤:各分类在主洗前须进行预洗,分感染类、非感染类、带血水分泌物、工作服医疗织物类等,根据洗涤数量、高温、高水位、洗衣粉预洗,时间在20分钟以上;病人衣被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衣服必须分机或分批洗涤;传染病人(病毒性肝炎、结核等)的衣服应专机洗涤,无条件时也应先洗工作人员的工作衣服,依次再洗一般病人衣被、污染衣被,最后洗传染病人的衣被,严禁混洗;3.3.8脱水:须甩干再进行主洗涤;3.3.9主洗涤:低水位洗涤(医疗织物分类数量按第8条预洗涤要求进行,再按下列程序操作)A、升温至40度,用强力洗衣粉、解离子乳化剂,时间5分钟;B、升温至70度用氯漂粉、彩漂粉,时间3分钟;C、升温至90度,时间30分钟;D、加冷水降温至40度排水;3.3.10漂洗排水:A、高水位漂洗5分钟,降温至40度——脱水;B、高水位漂洗5分钟,降温至30度——脱水;C、高水位漂洗5分钟(加冰醋酸或中和酸等)——脱水。3.3.11烘干:用蒸气或电热烘干机将脱水后的洁净洗涤物烘干;要求:工作服、洗手衣裤、感染类、非感染类须分批操作进行;3.3.12检查缝补:洗涤烘干后的医疗织物类,脱线、补丁、服装掉扣、拉链损坏等需及时修理、缝补。(服装、医疗织物每单件在3个布丁以下,缝补面积不超过该单件医疗织物面积的十分之一(要求同上);3.3.13熨烫:用蒸气烫平机和电熨斗,熨烫医疗织物、服装等,使每件医疗织物整齐均称、棱角分明(要求同上);3.3.14折叠:按各医疗织物、服装类符合贮放规格、式样要求;(要求同上);3.3.15装袋:对已折叠好,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必须进行严格密封包装运输;3.3.16打包密封贮存: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类按科室或品名密封打包贮存待运;3.3.17消毒专车运输:运送洗涤后干净医疗织物的车辆须用25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3.3.18送交科室:经消毒后的不锈钢干净运输专车及时送至各科室、部门。4、洗涤质量要求:4.1布类的洗涤寿命次数要求,纯棉布类不低于60次,涤棉混纺布类不低于80次;4.2织物验收院感要求:细菌菌落总数≤200cfu/100cm2;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4.3洗涤后的布类,按国家卫生部门颁布的标准验收。4.4布类的验收标准序号医疗布类类别验 收 标 准1服装类洁净无污渍,颜色鲜艳,无明显褪色,无破损,无掉色,无脱线,衣领、袖口、裤边熨烫整齐,线条清晰,对襟匀称,棱角分明2被服类干净无血渍,无可除污渍和明显印渍,缝补规范整齐,拉链、搭扣、被服扣带作用正常,无破损,脱线,边角对熨平整,打包整齐。3巾 类干净无血渍,无明显可除印渍,缝补整齐,无发纱、断纱,无爆窿,不起球,手感柔软,不发黄,色泽白净。4其他大件缝补整齐,熨烫平整,打包整齐,菌落数达标,无明显可除印渍,干净鲜艳。4.5布类质量责任由于布类使用次数及布类质量、洗涤磨损等原因造成布类正常的老化、损耗,甲方应按比例采取正常的报损。在正常的范围外,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正常报损率及赔付比约定标准如下表: 时间名称1-3个月(%)4-6个月(%)7-9个月(%)10-12个月(%)13-15个月(%)16-18个月(%)19-24个月(%)报损率0%0.2%0.4%0.5%1%1.2%1.5%赔付比率100%80%60%50%40%30%20%注:1、约定标准中“赔偿比”是甲方布类实际进价的赔偿百分比,“报损率”是指每单类布类月洗涤总数量中许可乙方报损的百分比,报损率可逐月下移分摊。2、甲方使用过的旧布类,自合同签订日起,甲乙双方根据其使用时间、磨损度和布纤维操作度,另行确定相应的洗损赔付方式。3、甲方布类在投入使用24个月后,乙方有尽力洗好、洗净的责任,没有洗损赔偿的义务。5、管理要求:5.1中标人供应的洗涤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各级医疗行政部门对院感及洗涤质量的各项要求,如因洗涤而产生的医疗布类不达标所引起的纠纷和赔偿及政府罚款由洗涤公司承担;5.2因中标人违反医疗机构洗涤流程,造成布类菌落数超标,或者院感问题,中标人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赔款;5.3中标人员工收送医疗布类时不得进入甲方主要场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时,应遵守、服从甲方有关规定,违反者将如同甲方员工同等处罚;5.4中标人员应在甲方医疗保健区域内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收送甲方各科室布类。根据甲方各科室布类洗涤量的多少,确保每周不少于6次的布类收送交接(次数以实际需求为准),并与甲方科室工作人员核对布类洗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暂欠物品有书面单据,并双方签名,遇重洗、缝补应及时告知院方人员,无法清洗的污迹事先告之。物品如发生遗失,按质论价赔偿。5.5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洗涤质量的监督及报损;5.6医院将不定期对洗涤公司的洗涤流程,场所布局,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就洗涤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要求详见3.1);5.7中标人员工收送医疗织物时要规范着装,待人和善,服务意识强,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5.8医疗织物整烫平整,折叠规范,方便临床使用;医疗织物洗涤后外观清洁平整,干燥、无污迹、血迹、黄迹、锈迹;5.9有颜色的布类应分开清洗,如发生搭色,按质论价赔偿,发现洗涤不清洁退回重洗;5.1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新生儿医疗织物、有血医疗织物、传染病人医疗织物必须浸泡消毒后分机清洗,严防交叉感染。对工作衣裤、值班被服等与病人洗涤品分开洗涤。5.11月重洗和返回缝补的数量不超过当月洗涤总量的5%,中标人不得重新收费,不能影响临床使用,否则按合同约定罚款;5.12中标人不得拒洗合同响应的各类传染病病人的布类,如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作;5.13中标人应保证洗涤质量和及时供应,中标人洗涤质量不达标时的扣款标准。项目指标标准扣罚布类合格率收送及时、规范,布类全部都需熨烫,工作服不得有皱褶≥95%不及时不规范扣100元/次,脱扣扣3元/件。有皱褶扣3元/件,如因由皱褶影响医院对外形象扣200元/次。掉带扣1.5元/件,丢失、损坏布类照价赔偿。科室评分合格≥90分1、科室每月考核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为良好,若低于90分,每个科室每下降一分扣布草洗涤服务费100元。所有科室每月考核平均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为良好,若低于90分,每下降一分扣布草洗涤服务费200元。2、所有科室每月考核平均得分低于70分视为不合格。合同期内,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一个合同期内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投诉零投诉0因服务质量或者服务态度不好,投诉到相关职能科室、总值班扣100元/次,如投诉二次以上,工作仍不达标,扣罚3000元。返洗≤5%≤5%返洗率≥5%按计件数二倍扣款。缝补率≥95%≥95%≤95%按计件数二倍扣款。收送下收下送,洁污分开98%乙方必须将清洁后的布类下送到科室。发现用污物车运送清洁被服扣款200元/次,长途运送运输车必须消毒,洁污分开,如院感部门发现未消毒或洁污未分开运输,则扣款2000元/次。5.14布草洗涤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项目内容考核要求扣分标准扣分收集运送30分1.收集时按院感要求操作,与院方认真清点布类数量、品名并双方签名确认。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收集运送30分2.传染性布类使用专用布袋,并做好识别标志。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收集运送30分3.所有需回收的污染织物密封打包,再装车回收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收集运送30分4.确保每周不少于6次的布类收送交接(次数以实际需求为准)。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收集运送30分5.暂欠物品有书面单据,并双方签名,遇重洗、缝补及时告知院方,无法清洗的污迹事先告之。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洗涤烘干40分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新生儿医疗织物、有血医疗织物、传染病人医疗织物浸泡消毒后分机清洗;对工作衣裤、值班被服等与病人洗涤品分开洗涤。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洗涤烘干40分2.有颜色的布类分开清洗,无发生搭色现象。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洗涤烘干40分3.特殊传染布类洗涤符合院感防控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洗涤烘干40分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洗涤剂,不使布类出现腐蚀性褪色及破洞。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洗涤烘干40分5.医疗织物洗涤后外观清洁平整,干燥、无污迹、血迹、黄迹、锈迹。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洗涤烘干40分6.所有送达医院的布类干燥,无潮湿现象。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熨烫折叠缝补打包40分1.服装类无破损,无掉色,无脱线,衣领、袖口、裤边熨烫整齐,线条清晰,对襟匀称,棱角分明。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熨烫折叠缝补打包40分2.被服类缝补规范整齐,拉链、搭扣、被服扣带作用正常,无破损,脱线,边角对熨平整,打包整齐。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熨烫折叠缝补打包40分3.巾类缝补整齐,无发纱、断纱,无爆窿,不起球,手感柔软,不发黄,色泽白净。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熨烫折叠缝补打包40分4.对已折叠好,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进行严格密封包装运输。每发现一次不符扣1分备注:原则上单项扣分最高为该项目最高分。五、人员配备要求1、工作人员应持有本年度有效的健康证明(提供员工健康证复印件);2、中标人所有服务人员应执行并遵守招标人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六、项目其他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3、付款方式:洗涤费用的支付为按每月结算,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并于次月由乙方开出票据送至甲方,由甲方把费用打到乙方基本帐户。4、付款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00000元/二年(1000000元/年)。本预算仅供参考,实际结算金额以各品目中标单价及实际洗涤数量据实结算。在合同服务期内,若结算金额将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将按照采购管理要求对超出金额部分签署补充协议(超额部分不超过合同金额10%)或重新组织采购。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物品洗涤、配送等服务的相关费用。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所产生费用均已含在各单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能实行整体转包或分项转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转让给第三方,若违约经证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中标人支付相应损失金额和赔偿违约金。8、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措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9、具有医疗织物洗涤的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硬件配置、管理制度概述、保障措施等);10、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项目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4.付款:。5.履约验收方式: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布类洗涤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