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 沥青混凝土材料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玄武岩改性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4)
[正在报名][电子竞价]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竞价公告
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RSGQCG2024429
项目名称:
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
采购目录:
货物
采购联系人:
黄老师
采购人电话:
028-36751232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10:30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30
采购目录:
货物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30
商品信息
序号
商品名称
计划采购品牌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备注
1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500
m3
AC-20C
2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3300
m3
AC-20C
3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1800
m3
AC-16C
4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2000
m3
AC-13C
5
细粒式玄武岩改性沥青混凝土
/
500
m3
AC-13C
6
细粒式玄武岩改性沥青混凝土
/
1200
m3
AC-10C
7
乳化沥青粘层
/
85000
㎡
PC-3
8
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
35000
㎡
0.6cm
9
乳化沥青透层
/
40000
㎡
PA-2
10
3mm厚路面专用抗裂贴
/
6000
㎡
50cm宽
11
基层铣刨拉毛
/
18000
㎡
/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540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
四川省仁寿县
售后服务:
项目特殊要求:
签章
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
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zip
附件:
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合同.zip
附件:
廉政合同.rar
附件:
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电子竞价公告.pdf
附件:
竞价公告.pdf
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仔细阅读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项目竞价公告所有内容,并已清楚竞价公告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本项目竞价公告所列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果成交后出现未及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业主签订合同、或资格审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我公司自愿按竞价公告文件要求,同意项目业主不退还此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纳入黑名单。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合同甲方: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仁寿县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合同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交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采购合同,内容如下:一、工程项目名称、地点(一)工程项目:(1)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暂估费用:30万元。甲方项目中标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12%)(2)仁寿县党建文化公园建设、党校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沥青混凝土暂估费用:980万元。甲方项目中标价:审定价本项目(按仁寿县财审部门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下浮20.8%)(3)仁寿县城市会客厅项目一标段、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宝飞西路市政工程。(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暂估费用:100万元。甲方项目中标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10.15%)(4)仁寿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期)EPC(1-4标段)。(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暂估费用:240万元。甲方项目中标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12%)(5)仁寿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期)EPC项目。(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暂估费用:150万元。甲方项目中标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12%)注:项目沥青混凝土为暂估费用,最终实际使用量的增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结算价最终以审核机构审定结果为准,财评结果未出具前以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作为参考计算。(二)工程地点:仁寿县二、合同总价(一)本合同暂定总价(含税9%)为: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价为元(大写:),不含税价款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法定税率调整的,最终实际付款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与所提供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金金额之和。(二)项目沥青混凝土成交价1.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乙方成交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2.仁寿县党建文化公园建设、党校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乙方成交价:审定价本项目(按仁寿县财审部门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下浮%)3.仁寿县城市会客厅项目一标段、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宝飞西路市政工程。乙方成交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4.仁寿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期)EPC(1-4标段)。乙方成交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5.仁寿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期)EPC项目。乙方成交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注:项目沥青混凝土为暂估费用,最终实际使用量的增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结算价最终以审核机构审定结果为准,财评结果未出具前以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作为参考计算。(三)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碾压费、人工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四)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抵扣税率约定为9%。(五)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不允许调整。三、合同期限、供应总量(一)沥青混凝土合同供应总量: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二)合同期限:以项目实际供货需求为准。(三)本项目合同终止条件:超过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合同价或合同履约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四、合同清单产品名称、规格、单价等详见合同清单。合同清单序号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单位单价进出场费控制单价备注1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5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2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33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3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C18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4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20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5细粒式玄武岩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5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6细粒式玄武岩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C12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7乳化沥青粘层PC-385000㎡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8乳化沥青稀浆封层0.6cm35000㎡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9乳化沥青透层PA-240000㎡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103mm厚路面专用抗裂贴50cm宽6000㎡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11基层铣刨拉毛18000㎡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成交下浮率)每增加一 次,增加机 械进出场 费2000元 (此处暂 定,根据具 体项目特 征,在签订 合同时约 定)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 购置费、拌 合、装卸、 运输费及 保险费、摊 铺费、碾压 费、试验检测费、安全 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 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 的全部价格现。 2.开票时需开具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 物,吨位和方量兑换 系数2.45,即每 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 吨。 4.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 2.4,即每立方米沥 青混凝土为2.4吨。注:1.本表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双方签字确认量为准。2.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 险费、摊铺费、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 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 3.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5.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吨。6.此表中项目中标价为: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中标价。7.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说明:该项目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送货依据,实际送货数量以甲方需求为准。乙方不得因实际送货数量与清单数量不相符而提出索赔。五、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价的5%,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或保单保函(银行保函、全资国有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形式向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二)以现金缴纳的,现金以乙方基本账户转入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账号:56350120000002169)。(三)以保单保函(银行保函、全资国有担保保函、保险保单)缴纳的,需提供甲方认可的项目所在地见索即付保单保函。六、质量要求(一)执行标准:按行业现行规定的标准和清单要求执行;(二)符合行业《改质沥青》(YB/T5194-2014)标准;(三)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四)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竞价文件中的质量、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七、供货要求(一)在接到甲方单次购货需求按约定的时间2小时内,乙方负责将单次采购的全部货物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少距离远等任何非不可抗力因素原因拒绝供货。(二)乙方须按照甲方电话、微信、书面等方式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所需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须承担签字确定交付之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三)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装卸、摊铺、碾压等事宜。在货物运输、装卸、摊铺、碾压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一切民事纠纷、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等,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上述原因使得甲方可能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他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相应货款;因此导致甲方通过和解、调解、判决、裁定、决定等方式直接支付给相关的第三方的款项,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四)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定(姓名:,电话:)为甲方联系人(甲方联系人根据供货项目不同而实时更新,具体人员以甲方通知为准),传达甲方的订货、送货等指令。乙方指定(姓名:,电话:)为乙方联系人,接收甲方的指令。八、验收与交接(一)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沥青混凝土重量、温度、摊铺平整度、碾压厚度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二)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沥青混凝土,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三)甲方对摊铺到工程部位的沥青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四)乙方在交货时随货物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份,甲方收货人对沥青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九、计量方式(一)沥青混凝土数量若以乙方出厂地磅计量,则乙方在沥青品混凝土出厂前,应及时通知甲方派专人到乙方沥青混凝土站逐车监磅并签字确认数量。每车沥青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时,应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二)供应过程中甲方可随时抽检,如发现实测数量低于送货单数量,则按照本批次实测数量中最低的数量计算。(三)甲方不定期随机对乙方所供产品过磅复核(沥青混凝土容重详见合同清单),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乙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则当天供方所供沥青混凝土的重量均以甲方过磅复核的实际重量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十、验收标准沥青混凝土必须将现场留存的有效样品,进行标准试验,沥青混凝土压实度、厚度、沥青含量、原材料质量等,均要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十一、随机备品、配件供应数量及供应办法甲方提前2小时以电话或微信的方式通知乙方送货,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及时供货。甲方随车提供本批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验报告)。十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保证卸车场地道路畅通,照明良好。2.所需沥青混凝土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3.卸车期间必须派专人协调卸车,乙方的收料单应由甲方工地指定收料负责人签字。4.对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产品质量有异议时有权向乙方公司投诉。5.业主由于乙方所供沥青混凝土质量问题对甲方进行处罚时,可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乙方应承担业主对甲方罚款金额双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质证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2.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计划组织生产保障供给,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停产或无法实施运输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甲方采取应急措施。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供应的沥青混凝土的全部技术资料,每批次沥青混凝土供应前(或每月对账时提供),提供沥青混凝土配合比检测报告、出厂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报告原件壹式贰份。乙方拒不提供以上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4.甲方试验人员及监理人员到乙方检查配合比或查沥青混凝土试件及验磅除车皮重量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5.乙方须按照符合行业《改质沥青》(YB/T5194-2015)标准规定进行出厂检验。成型后产品质量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6.乙方应配合处理货物的质量和数量引起的争议,若属乙方原因应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应保证所供沥青混凝土的售后服务工作。7.乙方负责办理为执行本合同而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8.沥青混凝土运至甲方施工工地途中的车辆人员安全、车辆超限、超载、超速等造成事故或罚款费用及货物运输途中因遮盖不当等对环境造成污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按甲方人员指定的地点卸车、摊铺、碾压,由甲方人员签认。9.乙方每月按时与甲方进行对帐并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三、货款的结算和支付(一)结算方式:本项目最终按照单个项目审计审定价(建设单位对甲方)为基价下浮5%后再乘以(1-成交下浮比例)作为结算价。注:乙方下浮比例以总价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取小数点后两位。如报价为1350万元,则结算单价=甲方中标项目的中标价*(1-5%)*{1-下浮率[(1500-1350)/150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甲方施工项目的具体中标下浮比例(甲方各项目中标下浮比例会有差异)分别结算。(二)付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至核实确认后暂计量结果的80%,项目竣工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下3%质保期满后(项目验收合格一年)无息支付。(注:每月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三)核实确认后暂计量结果:以建设单位对甲方审定的产值为准。(四)付款方式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五)实际结算以最终审计数量为准。(六)发票要求:乙方须出具符合现行税务要求且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前税法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如果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七)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地址:电话:(8)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地址:电话:十四、违约责任(一)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达现场的,每逾期2小时支付违约金20000元,逾期超过4小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二)甲方将对乙方到达现场的每一车沥青混凝土进行摊铺前、碾压过程中、终压时的温度进行测量,对不满足设计温度要求的沥青混凝土,甲方可直接退货并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三)所供产品出现质检不合格,甲方直接退货并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甲方黑名单,一经纳入甲方黑名单的,乙方及其关联方一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四)甲方不定期随机对乙方所供产品过磅复核(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沥青混凝土容重),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乙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则当天供方所供沥青混凝土的重量均以甲方过磅复核的实际重量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五)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全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沥青混凝土,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出现以上情形,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六)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单证,乙方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沥青混凝土价款的5%的违约金。(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腐败或欺诈行为时按行为主体违约,赔偿受害方的损失,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八)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纳税人身份。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带来的货物增值税税率变化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且本合同自动终止。(九)因乙方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由此产生的延迟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五、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约定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除应按本合同约定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责险保费等。(二)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十七、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视为双方的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若前述信息发生变动,变动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动,相应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若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签收当日、拒收当日视为送达,或邮寄后第五日视为已送达;若采用短信方式送达,短信发送当日,视为已送达。十八、其他(一)债权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包括对甲方到期债权在内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为:转让债权额*30%。(二)牵连诉讼处罚:因乙方劳务人员受伤索要赔偿、乙方内部管理问题引发牵连诉讼、乙方发生纠纷案件导致甲方(或甲方法人)被诉的,每发生一起,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金10万元,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案发标的额双倍冻结乙方应付款项,直至案件终结。(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时自动失效。附件:1.廉政合同;2.安全生产协议;3.工程质量保修书。(以下无正文,为甲乙双方签署页)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时间:时间:附件1:廉政合同甲方:乙方:为保证甲乙双方所签合同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同时保证双方及相关人员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杜绝相关合同方及人员恶意串通损害他方利益,甲乙双方及合同的相关人员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权益。(三)合同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相关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向对方单位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及工作人员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节,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正在执行合同总额5%-20%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应自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付款至甲方财务,逾期属甲方有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扣除;属乙方有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权利的行使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的违约金追索。(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除上述两条处理规定外,还将列入公司黑名单管理。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与所有商务主合同日期一致。第六条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所签所有商务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的签章页)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时间:时间: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乙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一、管理目标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2.杜绝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3.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4.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5.确保施工现场创建:□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省级安全文明工工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确保总包单位CI要求。6.落实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的规定,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7.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不发生职业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二、安全生产要求1.乙方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从事现场施工所需的相应资质并保持在有效期内。2.乙方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3.现场涉及特种作业施工的,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经验丰富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应的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件上岗。严禁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4.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甲方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和稳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行为时,甲方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三、甲方的安全责任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2.组织乙方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向乙方传达公司和地**府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3.组织乙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学习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关于项目安全管理的目标及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4.在乙方的配合下,对乙方管理人员及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工作交底及入场安全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并建立相应的教育卡。5.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6.对乙方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做好相应的教育与培训记录。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8.组织对乙方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机具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项目上规定其它需要验收的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乙方整改或禁止使用。四、乙方的安全责任1.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并承担因未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2.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和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国家和行业的现行相关规范,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3.遵守并执行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要求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4.根据劳务合同约定,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有关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协管员。5.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定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要求,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不得非法用工。6.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对现场的统一规划和布置,需要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搭建,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7.建立和完善队伍安全教育档案。入场后,逐一收集、登记进场人员身份信息,建立乙方人员花名册,并组织所有人员参加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做好相应的教育记录。8.做好“班组级”的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所有班组人员未经甲方入场安全教育和分包“班组级”安全教育,严禁进入施工现场。9.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乙方每周至少对所属班组开展一次周安全教育,每天开展班前安全活动,保证安全教育率100%。10.认真组织单位所属班组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周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安全教育以及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及培训活动。11.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本单位人员安全教育率100%,甲方对乙方人员接受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经教育进入施工现场的,按照公司及项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1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严禁代签。13.乙方参加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含管理人员、班组人员及配合的勤杂工)必须参加相应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安全技术交底率达到100%,严禁未经交底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对乙方人员接受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经教育进入施工现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14.乙方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每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对甲方提出需要整改的,在规定期限内安排专人落实整改。经甲方复查,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15.对施工现场涉及所属班组人员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具体重大危险源识别清单由甲方提供)施工,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旁站监督管理。16.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及安全材料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所在地区安全使用标准。经甲方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并建立台账。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项目现场。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甲方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7.安排现场施工前,必须完善工人作业场所的作业安全防护保障措施,照明措施及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在以上措施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安排工人作业。18.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做好本单位内部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合理避开上下交叉作业。存在与其他乙方上下交叉施工时,及时报告甲方进行协调。19.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及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按甲方要求组织落实整改。未经整改,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20.严禁拆除、破坏、移动或改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21.确实因施工需要拆除或移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必须报甲方安全总监或生产经理批准,并在采取有效临时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拆除或移动。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防护设施。22.必须严格教育和管理下属人员,严禁翻爬现场安全设施,穿越现场警戒区域,杜绝现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23.必须为单位下属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按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4.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范围内的文明施工,按照甲方要求,合理规划和利用场地,确保场内材料堆码整齐,工完场清。25.乙方承担由于未遵守本协议规定各条款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五、安全奖罚1.乙方未遵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的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乙方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六、协议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的签订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伍)份,甲持(肆)份,乙方持(壹)份合同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的签章页)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时间:时间: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乙方负责本项目全部施工范围内的沥青混凝土工程(含摊铺、碾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根据项目类型进行选择。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两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的签章页)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时间:时间:附件:廉政合同甲方: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保证甲乙双方所签合同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同时保证双方及相关人员廉洁奉公守法,杜绝相关合同方及人员恶意串通损害他方利益,甲乙双方及合同的相关人员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权益。(三)合同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相关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向对方单位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及工作人员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子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节,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正在执行合同总额5%-20%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应自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付款至甲方财务,逾期属甲方有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扣除;属乙方有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上述权利的行使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的违约金追索。(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除上述两条处理规定外,还将列入集团黑名单管理。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与所有商务主合同日期一致。第六条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所签所有商务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暑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另一份报集团纪委备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电子竞价公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二)项目地点:仁寿县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采购内容:1.采购清单:序号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单位招标控制价单价采购控制价(万元)进出场费控制单价备注1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5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500每增加一次,增加机械进出场费2000元(此处暂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2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33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1500每增加一次,增加机械进出场费2000元(此处暂1.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3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C18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定,根据具体项目特征,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现。2.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4.4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20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定,根据具体项目特征,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现。2.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4.5细粒式玄武岩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5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定,根据具体项目特征,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现。2.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4.6细粒式玄武岩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C1200m³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定,根据具体项目特征,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现。2.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4.7乳化沥青粘层PC-385000㎡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定,根据具体项目特征,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现。2.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4.8乳化沥青稀浆封层0.6cm35000㎡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定,根据具体项目特征,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现。2.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4.8乳化沥青稀浆封层0.6cm35000㎡浮5%定,根据具体项目特征,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吨。9乳化沥青透层PA-240000㎡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吨。103mm厚路面专用抗裂贴50cm宽6000㎡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吨。11基层铣刨拉毛18000㎡在项目中标价基础下浮5%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吨。注:1.本表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双方签字确认量为准。2.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3.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注:1.本表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双方签字确认量为准。2.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3.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注:1.本表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双方签字确认量为准。2.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3.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注:1.本表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双方签字确认量为准。2.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3.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注:1.本表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双方签字确认量为准。2.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3.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注:1.本表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双方签字确认量为准。2.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3.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注:1.本表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双方签字确认量为准。2.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3.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注:1.本表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双方签字确认量为准。2.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3.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注:1.本表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双方签字确认量为准。2.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为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购置费、拌合、装卸、运输费及保险费、摊铺费、碾压费、试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3.开票时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骨料含玄武岩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5,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5吨。—3—5.骨料为普通岩石的沥青混合物,吨位和方量兑换系数2.4,即每立方米沥青混凝土为2.4吨。6.此表中项目中标价为: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中标价。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该项目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送货依据,实际送货数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中标供应商不得因实际送货数量与清单数量不相符而提出索赔。3.本次采购项目适用于以下工程项目:(1)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暂估费用:60万元。采购人项目中标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12%)(2)仁寿县党建文化公园建设、党校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暂估费用:800万元。采购人项目中标价:审定价(按仁寿县财审部门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下浮20.8%)(3)仁寿县城市会客厅项目一标段、仁寿县城市会客厅湿地公园项目宝飞西路市政工程。(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暂估费用:140万元。采购人项目中标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10.15%)(4)仁寿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期)EPC(1-4标段)。(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暂估费用:300万元。采购人项目中标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12%)(5)仁寿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期)EPC项目。(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暂估费用:200万元。采购—4—人项目中标价:仁寿县财评中心财评价下浮12%)注:项目沥青混凝土为暂估费用,最终实际使用量的增减,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结算价最终以审核机构审定结果为准,财评结果未出具前以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作为参考计算。(四)采购控制价:1500万元。(五)供货要求1.在接到采购人单次购货需求按约定的时间2小时内,成交人负责将单次采购的全部货物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成交人不得以数量少距离远等任何非不可抗力因素原因拒绝供货。2.成交人须按照采购人电话、微信、书面等方式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所需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人须承担签字确定交付之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3.成交人负责货物运输、装卸、摊铺、碾压等事宜。在货物运输、装卸、摊铺、碾压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一切民事纠纷、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等,由成交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上述原因使得采购人可能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他不利影响时,采购人有权暂扣成交人相应货款;因此导致采购人通过和解、调解、判决、裁定、决定等方式直接支付给相关的第三方的款项,由采购人从成交人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且成交人应赔偿采购人因此而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5—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4.供货期限:以项目实际供货需求为准。(六)质量要求:1.执行标准:按行业现行规定的标准和清单要求执行;2.符合行业《改质沥青》(YB/T5194-2014)标准;3.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4.成交人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竞价文件中的质量、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七)违约责任:1.成交人未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达现场的,每逾期2小时支付违约金20000元,逾期超过4小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2.采购人将对成交人到达现场的每一车沥青混凝土进行摊铺前、碾压过程中、终压时的温度进行测量,对不满足设计温度要求的沥青混凝土,采购人可直接退货并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3.所供产品出现质检不合格,采购人直接退货并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人纳入采购人黑名单,一经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成交人及其关联方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所有招标采购活动。4.采购人不定期随机对成交人所供产品过磅复核(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沥青混凝土容重),如复核过磅重量与成—6—交人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则当天供方所供沥青混凝土的重量均以采购人过磅复核的实际重量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5.因成交人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采购人工程质量事故的,成交人全额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沥青混凝土,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成交人出现以上情形,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单证,成交人向采购人支付未提供单证的沥青混凝土价款的5%的违约金。7.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腐败或欺诈行为时按行为主体违约,赔偿受害方的损失,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终止合同的,不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8.因成交人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成交人未能履行本合同,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并要求成交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由此产生的延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八)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价的5%,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或保单保函(银行保函、全资国有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形式向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7—2.以现金缴纳的,现金以成交人基本账户转入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账号:56350120000002169)。3.以保单保函(银行保函、全资国有担保保函、保险保单)缴纳的,需提供甲方认可的项目所在地见索即付保单保函。(九)结算办法1.结算方式:本项目最终按照单个项目(各项目下浮比例会有差异)审计审定价(建设单位对采购人)为基价下浮5%后再乘以(1-成交下浮比例)作为结算价。注:成交人下浮比例以总价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取小数点后两位。如报价为1350万元,则结算单价=采购人中标项目的中标价×(1-5%)×{1-下浮率[(1500-1350)/150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2.付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至核实确认后暂计量结果的80%,项目竣工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下3%质保期满后(项目验收合格一年)无息支付(注:每月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3.核实确认后暂计量结果:以建设单位对采购人审定的产值为准。4.付款方式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8—5.实际结算以最终审计数量为准。6.发票要求:成交人须出具符合现行税务要求且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成交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前税法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成交人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如果成交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采购人不能抵扣的,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还应予以足额赔偿,成交人未按采购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二、报名人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具有1个类似项目1000万以上的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内有沥青混凝土(不限规格),提供合同原件、采购人支付发票(提供税务验票系统进行查验的真伪结果截—9—图)。(三)其他要求1.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限制投标或应当回避的情形,成交之后如有发现取消成交资格。2.仁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沥清混凝土材料采购成交供应商不能参加此项目投标报价。三、竞价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电子竞价。四、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4日上午9:30。未在本采购平台(http://www.rsgqcg.com/)入库的供应商可在报名期间先注册投标人,验证通过入库后再报名,入库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五、投标保证金(一)本次采购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本平台已入库注册的开户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开标前请确保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为缴纳成功,否则造成不能参与竟价的后果自负。(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非成交人,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10—(三)以下情形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1.成交人未及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恶意投标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2.成交人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六、竞价时间及规则(一)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二)竞价规则:1.竞价起始控制金额为1500万元,只能低于控制价报价,在竞价时间内可以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竞价截止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人。2.若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确定成交单位。3.竞价单位不足2家的,本项目重新采购。(注:已报名成功的单位请在网站首页、网上办事下载投标人操作指南,提前熟悉竞价操作流程。)七、资格审查(一)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在竞价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资料。(二)2024年10月15日上午11:30前,成交人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备查):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2.营业执照。—11—3.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及采购人支付发票原件(提供税务验票系统进行查验的真伪结果截图)。4.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三)资格审查地址: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479号仁寿发展大厦B栋5楼。(四)提交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鲜章。(五)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审查资料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六)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成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否则,视同放弃本次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业主: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新民社区迎宾大道479号仁发展大厦B座5楼邮编:620500联系人:李老师业主联系电话:18919529802;18990355712平台咨询电话:028-36229115—12—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竞价公告项目编号:项目编号:RSGQCG2024429RSGQCG2024429RSGQCG2024429RSGQCG2024429RSGQCG2024429RSGQCG2024429RSGQCG2024429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采悦公司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一期EPC标段等五个施工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第二次)采购目录:采购目录:货物货物货物货物货物货物货物采购联系人:采购联系人:黄老师黄老师采购人电话:采购人电话:采购人电话:028-36751232028-36751232公告开始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302024年10月08日10:30公告结束时间:公告结束时间: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302024年10月14日09:30采购目录:采购目录:货物货物竞价开始时间:竞价开始时间: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302024年10月14日09:30商品信息商品信息商品信息商品信息商品信息商品信息商品信息商品信息商品信息序号商品名称计划采购品牌数量数量单位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备注1中粒式沥青混凝土/500500mAC-20CAC-20C2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133003300mAC-20CAC-20C3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18001800mAC-16CAC-16C4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20002000mAC-13CAC-13C5细粒式玄武岩改性沥青混凝土/500500mAC-13CAC-13C6细粒式玄武岩改性沥青混凝土/12001200mAC-10CAC-10C7乳化沥青粘层/8500085000m²PC-3PC-38乳化沥青稀浆封层/3500035000m0.6cm0.6cm9乳化沥青透层14000040000m²PA-2PA-2103mm厚路面专用抗裂贴160006000m50cm宽50cm宽11基层铣刨拉毛11800018000m²11交货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40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540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540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540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540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540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540工作日内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四川省仁寿县四川省仁寿县四川省仁寿县四川省仁寿县四川省仁寿县四川省仁寿县四川省仁寿县售后服务:售后服务:项目特殊要求:项目特殊要求:签章#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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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 沥青混凝土材料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玄武岩改性沥青混凝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