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民委员会202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花卉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7-350623-04-05-585183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1、建设农产品管理用房,占地面积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0平方米;2、建设停车位21个,占地面积315平方米;3、铺设透水砖人行道长95米、宽0.8米以及路沿石、草坪等附属设施。(建设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具体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建设项目)。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716382.9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建设农产品管理用房,占地面积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0平方米;2、建设停车位21个,占地面积315平方米;3、铺设透水砖人行道长95米、宽0.8米以及路沿石、草坪等附属设施。(建设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具体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建设项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840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840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的规定,“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3000平方米规模为小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716382.93元,发包价为3419072.3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市[2017]241 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零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17605968055)。
7.4.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页,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178376116,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楼仔顶181-1号302室,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603601,传真:/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大亭路城北路北1号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恒晟精品超市二楼)
联系电话:1760596805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漳浦县长桥镇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0596-3216718
2024年10月08日
招标文件正文.doc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报建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花卉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3506237202000111001招标人: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邱瑞慈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邱伟才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4年月10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6招标公告6第2章投标须知10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1投标须知前附表11第2节投标须知20“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21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2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3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4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24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7简易评标法27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1节合同协议书33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36“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36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6专用合同条款36第4节合同附件68“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68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83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84第2节招标控制价84第3节投标报价85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86第6章招标图纸87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88第2节招标图纸89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0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90(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90(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90(3)招标项目说明90第3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9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91(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91(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91第4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91(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91(2)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91(3)文明施工要求92(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92第5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92(1)技术要求92(2)质量要求92(3)参考品牌92第6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92第7节其他要求93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94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7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98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99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100五、授权委托书(如有时)102六、拟分包企业情况(如有时)103七、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04八、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106九、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07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108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09十二、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10十三、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111十四、其他资料(资格文件)1122.承诺书112一、投标函117二、投标函附录118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119通用本补正数据表120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花卉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7-350623-04-05-585183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2.2.工程建设规模:1、建设农产品管理用房,占地面积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0平方米;2、建设停车位21个,占地面积315平方米;3、铺设透水砖人行道长95米、宽0.8米以及路沿石、草坪等附属设施。(建设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具体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建设项目)。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716382.93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1、建设农产品管理用房,占地面积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0平方米;2、建设停车位21个,占地面积315平方米;3、铺设透水砖人行道长95米、宽0.8米以及路沿石、草坪等附属设施。(建设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具体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建设项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建筑面积840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建筑面积840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3000平方米规模为小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716382.93元,发包价为3419072.30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零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17605968055)。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页,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9.联系方式招标人: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民委员会地址: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邮编:363200电子邮箱:/电话:13178376116,传真:/联系人:林先生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楼仔顶181-1号302室,邮编:363200电子邮箱:/电话:0596-3603601,传真:/联系人:小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网址:http://fujian.etrading.cn地址:漳浦县绥安镇大亭路城北路北1号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恒晟精品超市二楼)联系电话:17605968055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地址: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漳浦县长桥镇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0596-3216718第2章投标须知1.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民委员会地址: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3178376116,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楼仔顶181-1号302室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3603601,传真:/电子邮箱:/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花卉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E3506237202000111001 标段名称: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花卉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编号:/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不适用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不适用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5.1.5工程建设规模1、建设农产品管理用房,占地面积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0平方米;2、建设停车位21个,占地面积315平方米;3、铺设透水砖人行道长95米、宽0.8米以及路沿石、草坪等附属设施。(建设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具体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建设项目)。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716382.93元。6.1.6招标范围和内容1、建设农产品管理用房,占地面积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0平方米;2、建设停车位21个,占地面积315平方米;3、铺设透水砖人行道长95米、宽0.8米以及路沿石、草坪等附属设施。(建设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具体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建设项目)。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网址:http://fujian.etrading.cn联系电话:17605968055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制作:1.1投标文件的制作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因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制作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网站中下载或升级最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 建造师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供应商电话:17605968055。9.1.9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中亿合信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0.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1.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12.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详见设计图纸智慧工地管理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详见设计图纸其他要求:详见设计图纸13.2.4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14.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1.1.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确定。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1.1.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及挂靠投标、围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7.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7:00:0018.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19.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20.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00:00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零元整;2、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③或⑥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 号: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电子银行保函。投标人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自助完成电子银行保函。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投标人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自助完成电子担保保函。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人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自助完成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招标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说明: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电子保函”平台端口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保(开具电子保函操作详见网站的“办事指南”) 。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不适用。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a.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5 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 [2023]7 号}、漳建筑函[2024]17 号文件的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无失信企业的可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及无失信记录证明资料(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⑦其他形式:/。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⑤/。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27.20.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网站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1760596805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网站((http://fujian.etrading.cn))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 建造师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28.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00:00前。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②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提交地点:/密封要求:/②线上提交方式: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提交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如有),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投标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29.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00:0030.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标段)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31.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配合系统方负责查询解密失败原因和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监督人员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或重新招标;(3)由于系统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方负责查询解密失败原因和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招标人和监督人员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或重新招标。32.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2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专家库内抽取且专家应在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备案。33.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K值=8%)34.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投标人应在接到澄清通知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否则,评标委员会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5.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定标原则:/36.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函)。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缴交履约担保。未按规定缴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履约担保有效期,则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37.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38.33.4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地点: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漳浦县长桥镇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0596-321671839.34.2其他1.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 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 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 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根据《关 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 筑函〔2022〕33 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 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 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注册证 书无效。 2.若投标人存在因地区社保政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造成上述情况的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通知等材料,并提供该文件、通知的可查询的网址。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论,投标人不得有异议。3.根据闽建筑〔2023〕10号文规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第2章第2节投标须知第18.3款第(1)项,“即(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予以删除。投标保函(附件2-1)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附件2-3)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条款予以相应删除。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若存在不一致按闽建筑〔2023〕10号文规定执行。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不属于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情形。 4.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闽建 建[2021]3 号)的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如 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5.施工过程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导则(2022 年修订版)》的通知》(漳建工函〔2022〕4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建〔2021〕3 号)等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现行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做好本工程建筑工地的防治扬尘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实际情况等,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并进行动态调整。 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与投标时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一致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 7 份(盖章签字完整,资料齐全)和 1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扫描件 PDF 版(刻录到光盘或 U 盘)给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备案。 7.本项目招标内容不涉及危大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交危大工 程清单和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资料。8.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导致招标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且若重新招标后,最终确定的中标价高于本次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人中标价的,还应赔偿两次中标差价等损失。 9.关于企业资质延期相关规定,投标人所属地方有相关政策文件,应附上相应的地**策文件并执行。 10.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国家七部委《工 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 法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与省、市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执行。 1.第2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5原文见范本原文删除修改为: 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5.2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5.3由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时产生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人不予任何经济补偿。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此因素,确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0.3新增增加: 中标人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人将废除受标,并有要求对此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赔偿金额 至少为其中标价与招标人重新授予合同的中标候选人的合同价的差 额),中标人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人将按规定重新组 织招标: (1)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限定天数)。 (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 (3)在签订合同前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及挂靠投标、围标、串通投标、以行 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本项目预算审核金额为:3716382.93元。 22.2K值取定K值=8%3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发包价为:人民币3419072.30元2.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3.计算办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为发包价,投标人不得修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采用本办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只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4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a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 ;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 。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土建施工员 1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1 人质量员:土建质量员 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试验员:/人;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1人。注:(1)《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招标阶段不要求提供人员证书。(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5万元违约金。67.2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①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及其对应的号码。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抽中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②投标人代表应在线参加中标候选人的抽取过程,投标人代表未参加中 标候选人的抽取过程的,视为默认招标人的抽取结果,事后不得对此结 果提出异议。 ③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 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 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工程名称: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花卉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基准单价(元)风险承包幅度(%)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元)金额(元)比例(%)1石路缘石 100×250m2202.6535±53577092.75172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15(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m3151.856297.95±5297.9545245.59.983透水砖 200*100*60m2775.15938±53829456.046.54600*600*30厚花岗岩板材 m2390.70175±57529302.586.465碎石现场 Φ≤40m3242.746111.1±5111.126969.085.956铝单板 2厚 氟碳m2118.213202±520223879.035.277柴油 0#kg2811.8768.2±58.223057.385.098条石 m3139.709135±513518860.724.169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20(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m348.167318.15±5318.1515324.333.3810嵌草砖 250*190*50m2306.86732±5329819.742.1711白色穿孔铝单板 2厚m250.888185±51859414.282.0812机制砂 用于回填、垫层m3106.13380.8±580.88575.551.8913干硬性水泥砂浆 1:3m317.066482.19±5482.198229.051.82累计比例(%)71.75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1.1.评标程序1.1.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1.1.1.1.(1)评标前准备工作;1.1.1.1.1.(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1.1.1.1.1.(3)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1.1.1.1.1.(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1.1.1.1.1.(5)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1.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2.1.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1.2.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1.2.3.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1.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3.1.1.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1.3.2.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1.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1.4.1.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4.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4.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4.1.13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情形;4.1.14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4.1.1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1.5.1.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不一致;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1.8.提交评标报告1.8.1.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1.8.2.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1.9.附则1.9.1.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1.9.2.2.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1.9.3.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第1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漳浦县长桥镇友爱村民委员会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甲供材料费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①本合同的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④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⑤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⑥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⑦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书及发包人派驻现场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⑧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⑨合同履行中,承、发包人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及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法规、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⑴本工程设计要求;⑵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⑶国家及地方没有规定的,按发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执行;⑷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上述标准、规范如有矛盾之处,承包人应书面提请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予以澄清。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两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原件二套(包括竣工图用),承包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清单的内容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一致性的复核,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图纸后7日历天内提出,若未及时提出异议则承包方无权再对图纸的上述问题提出索赔要求。发包人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及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修改图,套数同上,承包人应予执行。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开工报告等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及办理开工许可的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符合相关办理的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批复。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现场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详见施工图纸。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本条款约定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13.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8天内须用书面形式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遺漏项目,经双方核实并报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单位确认后,在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严格按图纸施工,否则所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中标人违反本规定不签订合同、不履行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核对前,中标人必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含电子文档及工程量计算书)。在实际施工中,中标人均须严格按图纸、变更通知书、签证、审图会议纪要等文件进行施工。1.13.2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提出申请后,应在申请书中写明发包人意见并送与财政部门。1.13.3财政部门收到申请报告后通知审核单位,并及时予以安排核对事宜。1.13.4经财政委托的审核单位与承包人核对后,对工程量清单调整部分的,预算审核单位应出具调整部分审核书及工程量清单,承包人应根据预算审核单位出具的工程量清单及审核书计算发包价,下浮率应与中标下浮率一致。承包人应将所调整的工程造价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审核并确认后与承包人以补充协议形式按核对结果相应的调整合同价款。1.13.5承包人必须按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含招标前已设计更改技术通知单、经核对后的预算审核书及其编制说明)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签订合同时填写)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拟派的代表是发包人单位的全权负责人,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贯彻监督施工合同履行,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1)施工项目所需的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接引费用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费、电费以及因施工现场停水、停电所需配备的发电机组、临时装设水表、管道等应急设备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考虑,且已综合考虑在其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发包人不承担因停水、停电造成的费用赔付。(2)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已满足开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资料的保护工作:工程开工前由发包人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现场交底或提供有关书面资料通知承包人,并办理交接手续,但发包人不承担地下管线资料不全或因实际地下管线与发包人提供的地下管线图不一致的责任及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承包人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时应再次向专业管线单位(燃气、自来水、供电、电信等)确认,通过现场实地考察及必要的技术分析,对其进一步做出独立判断和结论,并采取措施确保地下管线不受到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将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要求书面告知承包人,但发包人不承担因书面资料不全面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保护、修复并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完整的竣工图(含电子档)、规定的其他应提交资料,具体满足《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规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应提供与现场施工一致的竣工图8套(含电子版)。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档和声像材料(若有)。(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开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工程总进度计划,同时,每月二十五日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月报一式四份,如不按时报送,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②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与公安、交警、市政、城管及周边地方居民关系,保证工程施工不受当地居(村)民或其他因素干扰和影响并承担费用,任何此类影响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均不得顺延工期。③承包人应服从现场工程师指令,协调好各班组、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负起本工程的总承包管理责任,总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应当对分包人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及其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应负责本项目承包范围之外的本工程其他子项目的各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约定的总包配合、管理费用所涵盖的内容。④总平布置要求、搭设外架要求、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要求、销售配合要求及其他要求:承包人应根据总平图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置,相应方案须经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总平面布置需占用红线外场地及道路时,相关场地占用申请及布置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投标计价。费用应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之中,包干使用不调整。⑤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自行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安全网、指示牌等)以满足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需要,承包人对所有安全、质量事故负责。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质量事故必须报告发包人;需要上报有关部门时,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所提供的基础设施,如发生盗窃、损坏等其损失费用应由承包人赔偿。⑥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承包人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制定保护方案,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报发包人审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水准点、坐标点和控制点进行有效保护,如施工过程中损坏或遗失,发包人联系原放样单位复位,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⑦承包人应对设计图纸中的场地标高、道路、支路、各种管线的位置、标高、接口与现状道路、管线进行复核、测量,发现设计与现状不符,应在施工前书面提出,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并与设计部门进行协调、修改。若承包人对设计图纸不进行校核,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⑧因受台风影响频繁,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书中应结合本工程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停水、停电、限电、台风、雨季等的影响,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保护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发生的应急措施费用已计入本合同相应技术措施费中,包干使用不调整。承包人未按此方案和措施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⑨承包人应根据相关资料、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排、降水技术措施,工程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所发生的所有排、降水费用(含降、排水措施的材料费、人工费及机械台班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已计入本合同总价中,包干使用不调整。⑩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污染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现场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应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或未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及相应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⑪承包人的施工组织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建筑废土、沙石、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制定社会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建筑废土的处置等,按照制定的详细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均已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⑫包括安全、质量、外观在内的所有永久性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必须提前一周提供专门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⑬承包人施工后的弃方、残方不得随意弃在红线范围之内或其它未经允许的地方。⑭承包人须按照进度要求全力、积极配合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各种检测费用(除消防检测费用、空气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外)及管线复核测量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投标计价。费用应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之中。⑮承包人负责各综合管线进度计划协调,合理安排进退场的时间;负责为各专业管线施工提供方便;负责为各个专业管线的施工提供线位、高程的控制点;负责综合管线线位、井位高程轴线的复核;负责综合管线竣工图的实测与绘制。⑯本工程已完工程成品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措施保护,在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工程保修期间必须严格按《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具体要求详《工程质量保修书》。⑰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预验收、竣工验收、移交共三次全面清洁,相应费用综合考虑计入相应子目和合同总价中,包干使用不调整。⑱施工过程中因相关部门至现场检查需要现场全面清洁的,承包人应按要求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相应费用综合考虑计入相应子目和合同总价中,包干使用不调整。⑲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必须提供现场办公室不少于30平方米及相应办公桌椅,该费用已计入综合单价内。⑳施工过程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漳州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防治攻坚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是承包人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后超过7天不到位,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施工现场实行考勤发包人查岗制度,每天上下午至少各签到一次;每个月到岗签到不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接替人员水平、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并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3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如项目负责人应出席会议或到岗的但因故确实无法出席会议或到岗的,需事先征得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其它不低于或相当岗位职责的人员代为参加出席,事后三天内需补书面请假,由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才生效。若项目负责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的,上岗记录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或项目负责人应出席会议或到岗而缺席又没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经发包人查实,发现项目负责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承包人每次应付违约金¥2000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项目负责人须承担擅自离开期间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与其职责内的一切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缺岗致使连续两周且每周支付违约累计5人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能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每人每次3万元。若更换项目负责人,须在缴纳违约金且经发包人同意后方能更换;若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能力、水平、资格资质低于被替换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为能力、水平、资格资质不得低于被替换人的。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可视为项目负责人不到岗,并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每天¥2000元,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2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可视为该施工管理人员不到岗并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从发包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算,拒不撤换技术负责人按¥2000元/天,拒不撤换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人¥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拟派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常驻施工现场并做好轮班制度,实行签到和发包人查岗制度,每天上下午至少各签到一次;每个月每人到岗签到不少于22天。特殊阶段应到岗人员的专业具体要求或特殊人数要求,按发包人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实际情况的书面通知要求实行。安排应在岗的施工项目部人员临时有事需离岗的,须征得发包人两个以上现场代表同意,并报告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离岗时间需超过半天或不能回来履行签到制度的,需自行报告施工项目部安排其它人员顶岗或换岗。技术负责人及其它项目部人员应出席会议或到岗的但有事确实无法出席会议或到岗的,需事先征得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其它不低于或相当岗位职责的人员代为参加出席,事后三天内需补书面请假,由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才生效。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更换承诺派出的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技术管理人员,须事先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接替人员的水平、能力资格资质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并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在更换前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3万元;更换其它施工管理人员,每人每次¥5仟元。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能按上述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的,签到记录达不到上述规定的,发包人查岗时在岗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及其它项目部人员应出席会议或到岗而缺席又没履行请假规定的,经发包人查实,技术负责人违反规定的,承包人每次应付违约金¥1000元,其他人员违反规定的,承包人每人每次应付违约金¥500元。其违约金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因施工项目部缺岗致使连续两周且每周支付违约累计5人次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函)。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缴交履约担保。未按规定缴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履约担保有效期,则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签订合同时填写)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按通用条款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5.1.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但不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要确保发包人不因与此有关引起的任何责任。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应满足工程和现场施工管理需要,达到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现场工程师满意。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计划交发包人批准实施。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要求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详见合同付款方式。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等及相关规范的要求。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或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②监理工程师指令失误造成的误工;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上述原因确实造成总工期延误的,承包人须在七天内办理签证并就延误的工期应以书面形式向现场工程师提出报告并经发包人确认,逾期不予同意工期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项目的,每延误工期一天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3000元/天,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无法达到的,在监理工程师发出第一次监理通知单后2天内拒不整改导致发出第二次监理通知单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1万元/次。在接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加快速度施工通知后的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施工或没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当月进度计划完成时,发包人有权调整其工程量,作另行承包或取消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担保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以发包人的书面文件为准);(2)发包人未及时确定材料的品种、规格造成的待料工期可按实签证顺延,但承包人应提前21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发包人作出决定;(3)发包人和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共同认为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或没有按投标时报送样品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的;(2)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因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影响开工的;(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的;(4)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待工待料的;(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6)雨季、法定节假日均不予顺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风力8级(含)以上大风(以有权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2)24小时内连续雨量达80mm(含)以上的大雨(以有权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3)烈度7级(含)以上地震(以有权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按指定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2)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有关质保资料,没有质保资料的材料不得使用。凡需送检的材料均应在材料进场后由发包人委托检测,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指定取样,并共同送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所有材料和构件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由承包人在现场工程师指定期限内清退出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①实际现场与图纸或工程量有重大出入,经勘察设计单位重新测量,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核实的;②经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③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经济签证;④承包人未完成招标工程的部分内容、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研究确认需要甩项或增项的项目(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相应核减或增加合同价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因设计变更项目发生的工程量和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设计变更以及工程价款变更,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签证;非设计变更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和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设计变更以及工程价款变更,应当按规定办理现场签证。上述签证作为工程价款变更的确认文件;(2)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3)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A、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B、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①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预算审核书中的综合单价*(1-优惠率)计取,其他费用的计取应与预算审核书的计算口径一致。②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漳州市造价站颁布的施工期间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确定,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优惠率同等优惠。③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监理人、发包人审定后报审核单位审核,最终以审核为准。C、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①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已有的材料,按照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已有的材料单价计算。②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乘以招标文件确定的优惠率。③《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漳州市区)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市场价格并依据下浮幅度同等优惠,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和有关部门审定后执行。D、变更工程量数量根据变更图纸和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三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数量计算。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资料后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资料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预算审核书。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发包人暂列金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中标合同价中以“预留金”(即暂列金额)名称标明的一项金额,是为了:(1)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或支付细目,而这些细目或附属、零星工程在招标时尚未能肯定下来,可列为专项预暂列金额;(2)为了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供材、供设备而由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提供专业服务;(3)留作不可预见费,或用于计日工。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预留金额(即暂列金额)应由监理工程师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1)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a、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b、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控制在±5%以内,具体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①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②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上述的基准单价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即招标控制价(预算书)中采用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综合信息价格。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c、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d、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报告期市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为(控制在±5%以内,具体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其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风险费用投标人可自行确定,计入工程总报价。承包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的所有工程项目,对于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或下降对工程成本的影响,承包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综合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中的各项目单价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承包人应考虑下列投标风险等因素(包含下列风险费用):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原因导致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等变化(人工费动态指数:根据漳建筑[2020]11号执行;如福建省或漳州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②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③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合同规定的其它费用及风险费用,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和赶工措施费用等;④其它风险:⑴项目施工所需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箱变由承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接引工作及费用、施工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支付,费用考虑在合同价中。⑵施工设备、材料等到达施工现场后,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自行保管施工设备、材料,现场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自理,相关费用计入承包价。⑶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便道、租用场地等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其费用应计入承包价中,合同实施过程不再调整。⑷本项目如有停水、停电均由承包人自备设施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工期延误与费用赔付。⑸渣土受纳费、排污费、环保费、交通协管费、交通维护费、供电及通信设施等“三杆”加固由承包人自行确定,计入承包价综合单价内,实际施工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⑹预制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如需办理租用,承包人自行考虑租赁费,合同实施过程不调整。(7)承包人应自行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安全网、指示牌等)以满足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需要,承包人对所有安全、质量事故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考虑此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不调整。(8)相关已施工完成需要拆除的部分、清理场地、清除主体青苔、现场存在部分空鼓整改、现场实际需要增加发生工程量(除业主要求更改外)等现场可能存在的各种需要增加的交叉作业。承包人应考虑此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不调整。(9)承包人应协调与周边关系及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可能带来的干扰、费用。如有发生以上工作内容应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0)风险费、缩短工期措施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计入,结算时不再调整该费用。(11)如发生甩项,发包人不予任何经济补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收益损失。(12)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地面物由承包人负责清理和运输。施工便道、隐蔽物、电缆、电杆、水沟、地下管涵线缆、租用场地等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其费用均计入承包价中,合同实施过程不再调整。(13)承包人中标后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包含在承包价内。(14)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考虑风险费用计入承包价中,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调整。承包人中标后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单位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工人的劳保、福利及施工中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第三方损害赔偿的一切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应当考虑上述投标风险因素,根据各自实力、施工经验、现场周边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有关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标准及费用标准,或依据企业定额、市场价格,自主确定风险包干系数,进行综合报价。承包人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均不再调整合同价及单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①实际现场与图纸或工程量有重大出入,经勘察设计单位重新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核实的,导致工程发生变更超出风险规定范围的。②经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且设计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③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经济签证,且签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④甩项项目,承包人未完成招标工程的部分内容,经发包人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或经发包人研究确认需要甩项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相应核减合同价款。如发生甩项,发包人不予任何经济补偿。⑤若本条款与发包人现场签证相冲突,以发包人现场签证为准。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其发生的款项在竣工时结算,数额较大时应签订补充合同。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调整报告后15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工程须签证事项应在该项目发生完成后的7天内办理签证手续,逾期办理无效,工程须签证应具备下列事项:项目内容、位置、原因、数量及其依据(计算式或简图)、日期等必要事项。涉及工程设计标准或原设计文件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不得以工程签证替代。2、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规定,结合本通用条款规定,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制定。预付款支付期限: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规定,结合本通用条款规定,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制定。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规定,结合本通用条款规定,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制定。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量的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图、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说明、批准的经济索赔文件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增加:(4)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不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详见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一式四份。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由承包人报送工程量报表经监理单位。(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材料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材料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承包人进场开工后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2、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每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于每月25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支付;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且承包人完成全部资料完整归档并经承包人确认后,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97%;4、剩余的3%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一年)满后无息退还;5、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算。本工程保修期限、保修责任根据《质量保修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筑[2017]6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工程开工后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基础工程以及发包人或现场工程师认为需要验收的工程均须工程师验收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应先通知工程师事先做好准备,并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和合适时间进行检测,工程师认为没有必要并就此书面通知承包人的除外。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项目的,每延误工期一天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3000元/天,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若有发生设备安装工程的试车工作其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清理现场并达到约定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应无条件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地的交通道路及被破坏的发包人现场设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项目结算经审核单位审核且项目档案资料按有关要求全部归档后。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竣工结算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竣工付款申请单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保修养护费用以及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布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审批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结算审核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形式、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之一。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建设部80号令及《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后,承包人应在48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符合要求的开工报告,接到开工令2天后未开工的;(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的;(3)承包人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质检仪器未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日期到场的;(4)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提供竣工资料。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符合要求的开工报告,每推迟一天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1万元;超过10天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担保金。(2)承包人接到开工令2天后未开工的,每推迟一天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1万元;接到开工令后7天,承包人仍未开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担保金。(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无法达到的,在监理工程师发出第一次监理通知单后2天内拒不整改导致发出第二次监理通知单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1万元/次。在接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加快速度施工通知后的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施工,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1万元/次。(4)承包人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质检仪器未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日期到场,每迟到一天发包人将按每台机械每天¥2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直到设备进场为止。(5)由于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以及技术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若因此造成工程工期延误以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6)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承包人处于¥30万元/次以下的罚款,同时承包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7)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单位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的,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由此所造成工程工期延误以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如因质量不合格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8)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出现在一道工序尚未规定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将不合格材料当合格材料使用、在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后被发现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等情形之一而被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通知单的,除必须按规定整改到位之外,发包人还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5000元/次;承包人因违反强制性标准、施工操作规程等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9)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在监理工程师发出第一次监理通知单后2天内拒不整改或未妥善处理导致发出第二次监理通知单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1万元/次,直至解除合同,且合同的解除并不解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A、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明显违背合同约定、违反强制性标准、施工操作规程、工程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却拒绝整改的;B、承包人因其它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本工程专户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又不积极妥善处理的;C、承包人破产或宣告停业清理(此清理不是出于重组、重建或合并之类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又不积极妥善处理的。(10)承包人未能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提供竣工资料,每延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11)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处罚承包人¥5万元,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并取消履约担保金。若发生以上违约或索赔所产生的金额,发包人可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①风力8级(含)以上大风(以有权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②24小时内连续雨量达80mm(含)以上的大雨(以有权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③烈度7级(含)以上地震(以有权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④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⑤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工期。上述风、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必须发生在合同工程所在地并造成实质性影响,才构成不可抗力。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未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发包人不予承认。)现场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日历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工程一切险,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本项目融资机构推荐的保险公司)。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有关规定强制险种和劳工险、第三方责任险、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本项目融资机构推荐保险公司)。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21.1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1.2如因承包人原因对周围其他单位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工程师的协调。21.3承包人承担理顺与当地村民的关系,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不能在结算中另外计取。21.4承包人对其采购的材料质量负责,施工过程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21.5本项目如有停水、停电均由承包人自备设施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工期延误与费用赔付。21.6预制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如需办理租用,承包人自行考虑租赁费,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1.7由于施工现场场地限制,主要半成品(不包括钢筋)尽量在场外制作完成后运到现场(其费用已计入施工措施费中,不得计取二道搬运等费用)。21.8合同总价中已包含按规定计取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要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例如:围墙、洗车台、活动房等设施费用)。21.9排污费、环保费、交通协管费、交通维护费、供电及通信设施等“三杆”加固由承包人自行确定,已列入综合单价报价内,实际施工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1.10因承包人放样测量误差超限、施工误差超限或施工、放样错误或管理不力等原因导致建筑面积、尺寸误差超限或建筑物违反规范,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赔偿相应的损失。21.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漳人社【2019】29号)文件《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实施人工费(工资款)另设银行专户分帐管理,并签订《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21.12工程竣工及竣工验收备案:21.12.1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天内,承包人应无条件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地的交通道路及被破坏的发包人现场设施,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向发包人每天支付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21.12.2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立即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严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否则发包人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签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21.12.3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完整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并配合发包人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1.13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1.14根据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承包人须认真做好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声像档案的编制、收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交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所需的声像档案资料,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15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歧义,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执行。第4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保函示范文本附件9:支付保函示范文本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附件11: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利息。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编号:承包人:地址:担保权人/发包人:地址:保证人:地址:(发包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保证人基于承包人的请求,同意就承包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一、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1.保证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二、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2.保证期间:自出具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后日止,最迟不超过年月日。三、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向承包人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2.直接接管该项工程或者委托经贵方同意的其他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3.在保证担保金额最高限额内,按照合同约定,向贵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利息和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四、代偿的安排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2.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担保责任的解除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2.我方按照本保证担保向贵方履行了保证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金额达到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之日起,保证担保责任解除。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保证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保证担保责任亦解除。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本保证担保原件返还我方。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证担保原件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自动消灭。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原因致使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担保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七、其他1.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证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2.本保证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担保保证存在争议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本保证担保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时间:年月日备注:本履约担保格式可以采用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附件9:支付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编号:发包人:地址:担保权人/承包人:地址:保证人:地址:(承包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保证人基于发包人的请求,同意就发包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付款义务,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一、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1.保证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二、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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