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设备招标公告(泰州学院2024)
项目概况 泰州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000-SCZX-G2024-041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3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4-0417
项目名称:泰州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5万元
采购需求:
泰州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3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学院
单位地址: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23-80769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郁盈 徐晨义
联系电话:02583668529 83668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郁盈 徐晨义
电话:02583668529 83668521
JSZC-320000-SCZX-G2024-0417采购文件.doc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泰州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4-0417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9月
总 目 录
第1章 投标邀请…………………………………3
第2章 投标人须知………………………………6
第3章 合同文本…………………………………16
第4章 采购需求…………………………………33
第5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4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4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泰州学院]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泰州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 JSZC-320000-SCZX-G2024-041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泰州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4-0417
2.项目名称:泰州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
采购
包号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1
135
4.最高限价
采购
包号
是否设定最高限价
(是/否)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1
是
135
5.采购需求(简介):泰州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联合体投标
采购
包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该采购包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
1
否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
包号
特定资格要求
1
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学院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3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 0523-80769112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联 系 人:郁盈、徐晨义
联系方式:83668529、83668521
八、其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
如果“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息与“江苏政务服务网” (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文本
(4)采购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9.2 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
11、投标分项报价表
11.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
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12.1 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2.2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13、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
13.1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
13.2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
13.3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
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4.2 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
18、投标截止日期
18.1 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
18.2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投标文件的拒收
19.1 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20.1 投标文件的撤回
20.1.1 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0.1.2 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0.2 投标文件的修改
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
20.2.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
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
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评标委员会
22.1 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3.3 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3.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
2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5.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6.1无效投标条款
26.1.1 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6.1.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6.1.3 投标人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
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
26.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6.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1.11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26.1.1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
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6.2废标条款
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
行。
26.2.5 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
26.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27、确定中标单位
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
27.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27.3 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7.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7.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8、质疑处理
28.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8.4 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
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质疑处理科(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质疑处理科”即可),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29室,联系电话:025-83668531。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8.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8.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8.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8.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8.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8.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29、中标通知书
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0、签订合同
30.l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0.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
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第三章 合同文本
财政部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
范 本
项目名称: 泰州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甲 方: 泰州学院
乙 方:
签订时间: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4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泰州学院 (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 (供应商)
乙方2(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征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 项目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 泰州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þ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 þ否
分包主要内容: /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 ¨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þ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þ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桌面显示器
þ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þ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桌面显示器 、云桌面一体化设备
þ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þ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桌面显示器 、云桌面一体化设备
þ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þ不涉及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 全额付款:
þ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供货结束并安装到位后,采购人按照《泰州学院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即合同金额的70%。付款时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 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2)履约地点: 泰州学院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þ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期限: 合同签订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止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 合同验收
(1) 验收组织方式:þ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þ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þ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产权过户登记等)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 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6.3合同实质性条款
6.3.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6.3.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6.3.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不接受
第二节
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无
第二节
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乙方供货结束后30天内
第二节
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无
第二节
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无
第二节
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同时履行
第二节
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无
指定现场
泰州学院
第二节
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无
第二节
第7.3款
保险要求
无
第二节
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货物免费保修期为5年。
第二节
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第二节
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无
第二节
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供货结束并安装到位后,甲方按照《泰州学院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即合同金额的70%。付款时乙方提供的发票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节
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乙方部分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
第二节
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项目验收合格,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1‰滞纳金
第二节
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二节
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无
第二节
第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无
第二节
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质保期内因服务及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c.退还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及服务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款项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第二节
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每逾期完成1天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的0.1%违约金
第二节
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1‰滞纳金
第二节
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无
第二节
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即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二节
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无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 采购标的清单
采购包
序号
采购标的
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智慧教学终端
工业
2
超融合引擎
工业
3
拾音器
工业
4
扩声处理器
工业
5
扬声器
工业
6
电源时序器
工业
7
桌面显示器
工业
8
平台接入教室数授权管理
工业
9
AI录播教师相机
工业
10
AI录播学生相机
工业
11
激光显示终端(核心产品)
工业
12
云桌面一体化设备
工业
2、 技术要求
2.1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智慧教学终端
台
13
2
超融合引擎
台
13
3
拾音器
只
13
4
扩声处理器
台
13
5
扬声器
对
13
6
电源时序器
台
13
7
桌面显示器
台
13
8
平台接入教室数授权管理
间
13
9
AI录播教师相机
台
13
10
AI录播学生相机
台
13
11
激光显示终端(核心产品)
台
35
12
云桌面一体化设备
套
1
2.2具体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
产品参数
智慧教学终端
1.整机屏幕为≥86英寸A规格超高清LED屏,屏体分辨率不低于3840*2160,显示比例16:9,采用零贴合技术。中间屏幕亮度≥500cd/㎡,对比度≥6000:1,触摸响应时间≤3ms,定位精度≤±0.1mm,屏幕显示灰度等级≥256级,屏幕玻璃透过率≥92%,色域覆盖值≥130%,色域覆盖率(NTSC)≥85%。为满足教学使用,内置Android内存≥2GB,存储空间≥16GB,系统版本≥11,支持2.4GHz和5GHz双频WiFi,并支持Windows及安卓双系统下40点触控。
2.产品支持防眩光技术,表面不会产生反射影像,可视范围内的画面不受影像。可根据外界光的强弱,自动调整屏幕亮度,保障屏幕的清晰度。其抗强光干扰性,需满足在光照强度≥400K LUX情况下正常书写。产品支持耐书写的相关技术,使用白板笔等不会对黑板表面造成损伤,其抗磨性需符合JC/T2130-2012《移动电子产品视屏盖板玻璃》标准技术要求。且为保障师生长时间使用的眼部健康,设备通过蓝光危害检测,视网膜蓝光危害符合IEC62471标准
▲3.为满足教师上课的板书书写需求,在原2块书写板基础上增加与显示屏面积相当的2块推拉黑板,书写板数量≥4块。左右副板、推拉副板支持实现磁吸功能。支持推拉副板与主屏软硬件联动,可实现推拉黑板任一副板关闭,主屏自动息屏同步关闭触控。推拉黑板全部开启主屏自动亮屏同时恢复触控。(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4.为保证外接设备连接适用性,需支持TV,HDMI,VGA等视频输入接口。LINE-IN及LINE-OUT等音频输入/输出接口。USB、RS232等存储控制接口。
5.支持在Windows系统下,使用PPT进行授课,可实现PPT场景下的标注、白板使用等功能。支持教学常用编辑软件环境,支持提供PPT等插件,支持原生Office、WPS环境下备课。
▲6.为便于老师上课使用,快速导入第三方外部资源,支持第三方网页资源导入,提供学科常用网站推荐,支持教师进入常用教学网站,支持教师检索到的相关教学内容一键插入PPT,在授课过程中网页资源可直接播放使用,支持网页中音视频内容直接播放。支持批量选择白板板书生成图片保存至本地,可批量板书图片,支持通过微信扫码方式获取保存板书图片。(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7.支持保存板书功能,支持将板书上画笔内容、几何图形、立体图形内容保存至云白板,支持在其他设备上登录账号即可加载打开板书内容,该板书内容非图片格式,支持在板书基础上对任一元素进行二次编辑调整,还原板书,板书文件重命名,支持按照日期顺序进行排布。
▲8.支持英汉词典功能,可填写部分内容,在中英文之间翻译,提供释义并支持生成单词卡,并结合语音朗读功能,将其直接朗读出来。同时为方便师生课堂互动,支持安卓、iOS移动客户端一键扫码连接大屏,实现移动授课功能,支持微信上传照片,在师生互动时,可随时通过微信拍摄图片,上传至屏幕上进行显示。(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9.支持将移动端摄像头画面实时同步至大屏并根据手机摆放方向自动旋屏展示。支持将手机桌面同步投屏至大屏上,并支持切换窗口模式,自由调整窗口大小。支持按课程名称进行点播,可根据日期、分类、课程标签进行搜索,并对相关搜索条件进行重置,课程支持以进行中、未开始、已结束进行选择,并以卡片或列表形式进行展示。
★10.配套处理器≥8核、主频≥2.0 GHz、≥12线程。内存≥8GB。SSD≥256GB高速固态硬盘。网卡: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
11.提供样式可定制的一体化金属边框盖板,颜色根据安装环境可选。
超融合引擎
1.一体化设计,集成录播、刷卡、中控、触控显示屏等模块。支持在触控屏进行操作,支持一键上课,当老师点击上课后,设备可以同步开启录播、屏幕等上课所需的功能和设备;支持通过网络方式接入教师主屏、教师副屏、小组屏等设备的屏幕画面。
2.采用嵌入式硬件架构设计,采用Linux操作系统,配置≥8核ARM处理器,≥4个主频2.4GHz核心,且≥4个主频1.8GHz核心,系统内存≥8GB,≥4路HDMI接口,≥1路TypeC接口,均支持4K信号。网络接口:≥2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支持配置≥2个不同网络IP地址。控制接口:≥3个RS-232和1个RS-485接口。≥3个USB2.0接口,≥1个USB3.0接口,≥1个mSATA接口,内置≥1TBSSD硬盘。≥10.1英寸触控显示屏,屏幕角度(0-55°)可调。内置刷卡器,并配备分辨率≥1080P的内置摄像头。
3.支持人脸、刷卡、密码等方式登录设备。
▲4.为方便管理使用,设备启动时间≤1分钟,支持通过网络方式接入网络摄像机,编码格式为H.264或H.265。支持通过网络方式获取屏幕类设备的显示画面。支持对关联的音频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测,包括拾音设备、扩音设备;支持对关联的视频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测,包括视频显示屏、视频采集摄像机设备。触控屏支持以下功能:支持触控操作;支持一键开启上课模式、一键下课、一键关闭所有设备;支持控制屏幕类设备的开、关;支持控制投影仪的开、关;支持通过物联网关控制幕布的上升、下降;支持录播系统的开、关、暂停;支持录播画面的布局切换;支持查看录播文件、录像下载;支持录播视频的本地显示;支持情景模式的一键切换;支持功能卡片切换。(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5.为满足教学功能需求,支持音频系统的音量大小调节、静音。触控屏支持不同信源显示的快速切换。支持校徽的自定义更换。支持显示登录/未登录、刷脸信息。支持显示登录用户名信息。支持本地信号输出切换设置、网络设置、说明书二维码显示、软件版本信息显示。支持管理员用户设置本地两路HDMI信号输出画面。支持通过管理员用户添加账号。支持导播功能,具有自动、半自动、手动三种导播模式,支持导播策略设置,支持课件检测。支持用户仅可查看当前账户录制的音视频文件,无法检索其他账户录制的音视频文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6.为便于运维状态检测,支持展示系统运行状态,包括本机信息、CPU使用率、硬盘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网络状态、屏幕状态、音频状态、相机状态。(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7.支持教师一键远程呼叫,运维人员可视化界面远程协助控制,支持开启关闭麦克风等功能。支持查看每个教室中各个设备的可视化网络拓扑图,通过拓扑图查看各设备间连接和通信是否正常。支持关联和取消关联设备,可批量导入和导出设备,可查看名称、厂商、序列号、场地位置、所属楼层、所属场地、连接状态。支持统计设备总数、在线和离线设备数量。支持查看子设备以及开关状态,可批量设置标签、显示在线与离线设备数量,可统计设备总数和子设备类型的数量。支持按作息、按课表、按事件设置执行时间,可设定场地范围,可添加备注。支持在按事件类型下,设置事件执行时间、时间模板。可设置情景模式间隔以及时长,在有人一定时长后启用教室有人模式,在无人一定时长后启用教室无人模式。且为实现不同数据类型的库与表的元数据统一管理,支持通过嵌入元数据中心数据源页面进行添加数据源,并对数据源及上下级进行展示。
▲8.支持对接校园现有人脸平台,读取校园现有人脸信息,实现人脸统一筛选、统一评分、统一下发。实现与学校现有教学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并与该平台以同一IP对外提供服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支持不同线路配置,支持通过互联网以及不同运营商网络实现不同网域互联。(提供访问链路示意图)
▲10.为确保数据安全,支持自动启动数据库备份任务,可配置备份频率与备份路径,可以开启边备份边压缩功能,可过滤不备份的组件,支持手动备份与数据还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11.支持将学校现有海康威视高教教学管理平台1.4.100与学校的课表系统自动对接。接口规范由该厂商提供,采购人协调原平台配合,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拾音器
频率响应:100Hz~16KHz,灵敏度-32dB±3dB,指向特性:超心型≤130°,输出阻抗:200Ω±30%,输出幅度最高达300mV。承受声压最大达110dBSPL,幻象供电:直流48V。
扩声处理器
1.采样率≥32kHz,采样位数24bit,频率响应20Hz~16kHz,INPUT输入阻抗20kΩ。LINEIN输入阻抗10kΩ。输出阻抗100R。抗混响通道≥4通道。环境噪声消除≤30dB。支持最大输入电平≥6dBu,最大输出电平≥12dBu。支持降噪、抗混响、抗啸叫、混音、静音。功放接口2*100W。接口:≥2*凤凰接口差分输入。≥2*凤凰接口线性输入。≥4*凤凰接口单端输出。≥2*水晶头功放输出,≥1*RS485。
▲2.支持嘈杂环境设置、混音/听课效率参数设置、网络设置、输入输出设置、频响测试、扩声测试、模板的载入和保存、能量值显示等。(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扬声器
无源音箱≥30W。音箱阻抗≤4Ω。灵敏度≥88dB。频率响应:60Hz~20KHz。功率范围:20~80W。
噪音声级≤25dB(A)。
电源时序器
1.时序电源接口≥8路,内置时钟芯片,可根据日期时间定时设置自动开关机,无需人为操作。支持多台设备级联顺序控制,级联自动监测设置。配备RS232接口,支持外部中控集中控制。
▲2.为方便管理及使用,需具备接口及动作名称编辑、动作配置添加、动作配置删除、动作延时时间调节等功能。(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桌面显示器
21.5英寸液晶(当教室讲台规格有变化时,可提供合适尺寸的显示器以确保安装匹配),含配套有线键鼠。
平台接入教室数授权管理
★1.须与学校现有海康威视高教教学管理平台1.4.100无缝对接,接口规范由该厂商提供,采购人协调原平台配合,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为方便教学视频管理,接入后支持在视频库中统一管理视频资源,视频来源包括课表排课直播课程、本地上传、视频录制、远程互动等;支持管理视频录制,可添加、编辑、删除视频录制信息,可设置录像存储单画面或多画面;同时为确保视频资源以及系统的安全性,须支持身份认证和信息防篡改校验,对关键信息的访问设置二次密码确认,支持AD域。(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3.接入后可实现以下功能:支持课堂笔记,可输入文字、上传图片、导出笔记(PDF文件)。支持图片笔记,可一键截取课堂画面作为课堂笔记自动保存,支持听课评价,可设置评价表和输入文字点评,可查看全部评价。支持备课管理,可查看、上传、下载、删除内容。支持互动讨论,支持输入文字、控制禁言开关。支持课堂留言,可发送文字留言。
4.支持备课管理,可查看、上传、下载、删除内容。接入后支持运行管理中心提供统一的认证、授权管理机制。支持数据库的管理,支持数据库的备份和恢复。支持业务应用组件化,各组件独立运行、维护,支持独立安装和卸载。
5.支持设置合成录像存储,可配置云存储合成画面的存储位置和分区容量。支持设置合成画面布局,可拖动设置集中云教师画面、集中云学生画面、集中云课件画面位置和相互调换位置。支持配置云存储合成画面的布局为单画面、双画面、三画面,可查看画面比例/分辨率,包括单画面16:9/1920*1080、双画面32:9/2560*720和16:18/1280*1440、三画面24:9/1920*720和32:27/1280*1080等。支持设置视频合成顺序,可按教师、按教室配置的排序,优先处理部分课程视频,可按合成排序查看和上移下移调整排序。
6.支持设置直播回放,开启后,点击已结束的直播课程可查看录像。支持设置授课教师查看和导出评价结果,开启后,授课教师可查看和导出听课评价结果。
7.可以标记视频起止时间并输入文字发表评论,可定位标记片段进行回看。支持听课评价,可设置评价表和输入文字点评,可查看全部评价。(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8.为满足课程管理需求,接入后支持自定义课程属性标签、课程类型标签、课程性质标签,可添加、编辑、删除标签。支持初始化课程属性选项:理论课、实践课、理论+实践课、其他。支持初始化课程类型选项:基础课、专业课、公共课、其他。支持初始化课程性质选项: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其他。(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AI录播教师相机
1.具备1/1.8”CMOS图像传感器AI摄像机,符合以下要求:支持红外补光;最低照度彩色:0.002Lux@(F1.2,AGCON)黑白:0.0002Lux@(F1.2,AGCON)。相机可支持不小于3840*2160的分辨率输出,同时支持向下兼容3072*1728、2560*1440、1920*1080、1280*720等分辨率的输出,且视频可最高支持16Mbps,支持不低于5路码流的输出;相机音频编码格式支持G.711a、G.711u、G726、G.722.1、AAC、PCM等编码格式;为节省网络带宽,相机支持H.265、H.264编码格式可调;网络协议具有TCP/IP、IPv6、HTTP、HTTPS、FTP、DDNS、RTSP、PPPoE、SMTP、NTP、SNMP和组播等协议设置选项;支持对SD卡损坏、无存储空间进行检测的功能,并支持显示存储卡可使用时长。
2.AI检出功能:支持检出、跟踪、抓拍两眼瞳距19像素点以上的人脸,支持设置最佳人脸抓拍。支持两眼瞳距19像素点以上的人脸与人脸库中的人脸进行比对。支持实时显示比对结果。支持人脸比对联动方式设置;支持按时间段查询人脸比对结果;可在预览画面中标定教室内的讲台区域、板书区域、学生和老师区域划分线和教师特写上边缘线。讲台区域可绘制为多边形,最多支持10条边。为调节相机拍摄场景方便,支持手动变焦、自动聚焦、自动调节光圈功能。
▲3.为实现课程录制完整并突出教师板书重点,相机需支持AI板书特写功能:当教师背向镜头时,摄像机可使监控画面自动切换为板书特写画面。同时为支持存储多样化,支持将视频图像保存至PC、SD卡、存储服务器等,SD卡支持热插拔。同时为确保监控画面正常录制,当摄像机检测到视频画面被遮盖时,可发出报警提示,并可联动触发上传中心,发送邮件及联动录像。(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4.可输出教师特写画面、板书特写画面(第三码流)、全景画面(所有码流),且每个画面分辨率均可达1080p。
▲5.为确保昏暗环境下的画面录制,最低照度试验≤0.005lx时,能基本分辨被摄目标的轮廓特征和色彩。(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6.须与学校现有海康威视高教教学管理平台1.4.100无缝对接,接口规范由该厂商提供,采购人协调原平台配合,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AI录播学生相机
1.具备1/1.8”CMOS图像传感器AI摄像机符合以下要求:最低照度彩色:0.002Lux@(F1.2,AGCON),黑白:0.0002Lux@(F1.2,AGCON),0 Lux with IR。相机可支持≥3840*2160的分辨率输出,同时支持向下兼容3072*1728、2560*1440、1920*1080、1280*720等分辨率的输出,且视频可最高支持16Mbps。为保证相机被其他设备取流的兼容性,设备需支持不低于5路码流的输出。支持Linein的音频输入,且音频编码格式支持G.711a、G.711u、G726、G.722.1、AAC、PCM、MP2L2、MP3等编码格式。相机支持H.265、H.264编码格式可调。网络协议具有TCP/IP、IPv6、HTTP、HTTPS、FTP、DDNS、RTSP、PPPoE、SMTP、NTP、SNMP和组播等协议设置选项。支持将视频图像保存至PC、SD卡、存储服务器等,SD卡支持热插拔;支持对SD卡损坏、无存储空间进行检测的功能,并支持显示存储卡可使用时长。
2.AI检出功能:可对监控画面中出现的人脸进行检测和框选,进行人脸小图抓拍及上传;可对距离20m处的人脸进行抓拍,并生成分辨率>110x120的人脸图片。支持单机模式下最大可添加≥10组人脸库,最大可导入30万个人脸图片。
▲3.为提高学生课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支持AI学生人数统计功能。可自动定时统计或手动统计监控区域内的学生人数,支持分析学生抬头行为,支持设置误报等级、站立时长等级。可检测学生起立行为,检测到学生起立后,画面自动切换为以学生人体为中心的特写画面,切换时间≤1s,学生起立检测准确率≥99%。(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4.支持输出学生特写画面(第三码流)、学生全景画面(所有码流),且每个画面分辩率均可达1080p。
▲5.为确保昏暗环境下的画面录制,最低照度试验≤0.005lx时,能基本分辨被摄目标的轮廓特征和色彩。(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并加盖公章)
★6.须与学校现有海康威视高教教学管理平台1.4.100无缝对接,接口规范由该厂商提供,采购人协调原平台配合,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激光显示终端
1.中心亮度≥5200流明,光源采用激光二极管,3LCD系统。最大显示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支持自动调光模式和四角校正。具备多种输入输出接口,如:HDMI、RJ45、RS-232、USB、音频输入输出等。具有演示计时功能,使用HDMI接入视频时,可通过自带扬声器进行音频输出。
2.为促进节能减排,产品能效等级要求达到1级。
云桌面一体化设备
1.2U双路标准机架式服务器,CPU:配置≥1颗CPU,核数≥10核,主频≥2.4GHz。内存:配置≥32GDDR4,≥16根内存插槽,最大支持扩展至2TB内存。硬盘:配置≥2块1.92T 2.5寸固态硬盘。阵列卡:配置≥SAS+HBA卡,至少支持RAID0/1/10。网口:≥板载2个千兆电口。支持选配10GbE、25GbESFP+等多种网络接口。其他接口:≥1个RJ45管理接口,≥1个VGA接口。标配≥550W(1+1)高效铂金CRPS冗余电源。
▲2.为方便教学系统及软件的便捷部署,采用多镜像多节点缓存架构,每个镜像下支持最少15个快照更新节点,当教学环境变化需要安装软件时,支持在镜像中做父子节点或者兄弟节点两种模式,并通过树状目录结构展示各节点间关系,可以把同一个镜像下的不同节点同时加入启动菜单。(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3.WEB管理:具备支持创建任意多个管理员帐号,并可自定义管理权限,实现多人分级安全管理功能。通过Web管理页面可以实现所有的管理操作,支持iOS设备、Android手机对终端的管理、系统开机及关机。为便于管理,具有设置客户端机器启动显示菜单隐藏菜单条目的功能,并可以设置多菜单条目启动,设置完成后,对不希望展示给客户端用户的启动菜单进行隐藏勾选,勾选过的菜单在客户端机器启动时不显示,其余未勾选菜单正常显示。采用PBoot协议,并兼容PXE协议,在不修改交换机配置的情况下,客户端机器可以无条件跨网关,支持外部交换机提供DHCP、固定IP、自动提供三种方式,为保证网络数据可查,跨网段不能采用在服务器或其他机器安装代理软件的方式。
▲4.为便于云桌面环境下的文件上传及下载,云终端桌面全部盘符均采用还原模式,对于管理员指定的终端文件和注册表键值可以直接同步保存在云服务器上,终端同步文件具备:手动上传,开机下载;手动上传,离线下载;自动上传,开机下载三种模式以满足各类软件的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5.单一台服务器可以支持1000台客户机的同时启动。客户机系统启动后,不占用服务器资源,运行各类软件全部使用客户机本地CPU、内存、显卡资源,在不使用GPU卡的情况下必须多机流畅运行UG、PRO-E等设计软件。
6.云终端开机后可以提供多种桌面应用环境给用户选择,也可以由管理员在服务器端指定教学桌面环境给特定的云终端。云终端内置与服务端管理平台配套的受控组件,管理平台可向任意云终端发送远程命令,包括自动时间校对、文件分发、远程开关机等,并能自定义远程控制命令;具备多种还原模式,可以设定按日、按周、按月还原,也可以按镜像设置还原方式。
7.提供高效客户端管理设置功能:系统具备客户端电脑群组管理功能,可以将不同的客户端电脑划分成不同的群组进行管理,以便和各个部门一一对应。系统管理员还可以统一设置客户端电脑的机器名、IP地址、所需要启动的镜像等参数。
8.为方便管理起见,系统管理员可以在软件中远程监看客户端电脑的屏幕并进行远程控制。系统管理员远程控制客户端电脑时,需具备直接控制和授权控制两种方式。在授权控制时,远程控制须得到客户端电脑使用者的许可。
9.管理端具有网络拓扑模块,可以按照实际网络情况,把终端分配到不同的交换机下以减少交换机之间不必要的数据交换,从而提升离线数据传输效率,降低交换机的压力。
10.支持自动增量快照功能。
▲11.为保证系统稳定性,具有CPU、硬盘温度监测报警功能,具有资产盘点检测报警功能,报警时可以给预先设定的手机号发短信。同时为方便资产管理,具备手动配置资产盘点表的功能,可以为用户资产添加设备类型、品牌、维保期限等相关数据,也可以为每台电脑添加图片数据并展示出来,展示硬件资产可以根据终端类型自定义分类展示,展示方式分为列表展示和图标展示两种。(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12.为满足学校新旧教学终端同时使用,针对现存的不支持UEFI引导模式的PC机等,无需增加其他设备即可实现接入云桌面管理平台,完全实现接入管理功能。(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商务要求(以下要求中甲方为采购人,乙方为中标供应商)
3.1供货方式、时间及地点要求:
供货方式: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供货方式,如快递、物流等,以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地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
供货地点:泰州学院。
3.2质保要求及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质保期内因服务及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c.退还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及服务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款项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及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及服务免费保修期为5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3.3.验收方法及考核标准: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及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交付后,甲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验收。
(2)乙方交付前应对货物及服务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及服务交与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及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4付款方式特别要求: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供货结束并安装到位后,甲方按照《泰州学院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即合同金额的70%。付款时乙方提供的发票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技术方案要求等
4.1技术方案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技术方案,方案需全面且贴合校园实际场景。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多媒体设备布局平面图、黑板面立面图、教室拓扑架构、系统功能及对接方案等。
4.2 实施方案要求:
为保证教学质量,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需贴合采购需求、详尽合理、针对性强。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概述、实施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等。
4.3 培训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方案需详细、计划合理、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化。
五、履约能力要求
1.为保护个人及隐私信息,所投AI录播相机的设备制造商应具有隐私信息管理体系(ISOIEC27701 2019)和通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ISOIEC29151 2017)的证书。
2.为达到学院的等保要求(三级),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智慧教学终端的设备制造商应具备较高的信息安全漏洞检测能力,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应为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
3.为防止人脸识别系统存在被人脸照片、人脸视频或仿真人脸面具等假体攻击的安全漏洞,确保课堂数据准确可靠,投标人所投人脸识别设备应符合《GB/T 41987-2022 公共安全人脸识别应用防假体呈现攻击测试方法》标准认证。
4.为保障用户单位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应通过GB/T27922认证。
项目属性:货物类。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号
选取中标候选人数量
选取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1
1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价格分
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报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30
技术参数
2.1满足招标文件“2.2具体技术要求”的得满分42分;斜体下划线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加▲参数为重要技术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5分;其他参数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0.3分,扣完为止(参数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顺序排列,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按照负偏离处理)
42
专业实力
3.1为保护个人及隐私信息,所投AI录播相机的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隐私信息管理体系(ISOIEC27701 2019)和通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ISOIEC29151 2017)的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5分,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2为达到学院的等保要求(三级),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智慧教学终端的设备制造商应具备较高的信息安全漏洞检测能力。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能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等级证书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3.3为防止人脸识别系统存在被人脸照片、人脸视频或仿真人脸面具等假体攻击的安全漏洞,确保课堂数据准确可靠,投标人所投人脸识别设备应符合《GB/T 41987-2022 公共安全人脸识别应用防假体呈现攻击测试方法》标准认证,通过认证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4为保障用户单位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应通过GB/T27922认证,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得2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11
技术方案
4.1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需全面且贴合校园实际场景。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多媒体设备布局平面图、黑板面立面图、教室拓扑架构、系统功能及对接方案等。
方案内容优于需求的得5分;
方案内容符合需求的得3分;
方案内容不符合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
实施方案
4.2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为保证教学质量,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需贴合采购需求、详尽合理、针对性强。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概述、实施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等。
方案内容优于需求的得5分;
方案内容符合需求的得3分;
方案内容不符合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
培训方案
4.3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售后及培训方案需详细、计划合理、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化。
方案内容优于需求的得5分;
方案内容符合需求的得3分;
方案内容不符合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
节能环保
5.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如投标产品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不得分。
5.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2
签订合同前对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及资料进行核验,如有虚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CA电子公章)
日 期 :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基本目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
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内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见附件6)
6.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投标人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7)
9.投标函(格式见附件8)
10.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9)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0)
12.联合体协议(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是联合体的,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1)
总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5条、8、9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10、11、12条如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而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符合性审查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附件12)
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
投标总报价
小写: (人民币:元)
核心产品品牌
附件2 投标分项报价表(采购包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
产品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交付期
数量
分项
单价
分项
总价
2
合同签订后 日
3
4
…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
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如果有)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如果有)、开证(如果有)、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如果有)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
3.投标人需认真填写本报价表,尤其注意规格型号的准确填写。
附件3 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
序号
技术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超出、符合或偏离
1
……
附件3-1 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
备注:
1.投标人需对技术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
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
附件4 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
序号
商务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超出、符合或偏离
1
……
附件4-1 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
备注:
1.投标人需对商务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
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
附件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附件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附件7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000-***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被授权人电子邮箱: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附件8 投标函
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的JSZC-320000-****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号: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9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项目)(采购包号:**)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项目名称)(采购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勾选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
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类项目)(采购包号:**)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JSZC-320000-****的 项目(采购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
日 期:
附件11 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采购包号:**)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
1、我们 (供应商1),(供应商2)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采购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
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其中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
附件12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
序号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
投标响应情况
超出、符合或偏离
1
2
……
附件12-1 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逐条做出明确响应。
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
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
5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媒体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