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午托设施设备招标公告(门源回族自治县教育局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1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欣亚竞磋(货物)2024-015    
项目名称: 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最高限价(元): 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单位: 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 各幼儿园内食堂设备购置和玩教具购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质保期:3年。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3.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门源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           
地 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北环街1号          
联系方式:0970-8612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万达中心一号写字楼(昆仑西路北)19楼11907号           
联系方式:0971-6264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71-6264664  

附件信息:

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docx255.2K

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欣亚竞磋(货物)2024-015采购人:门源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采购文件4四、响应文件提交4五、开启4六、公告期限4七、其他补充事宜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一、说明11二、硅商文件说明12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3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五、磋商过程17六、资格审查程序17七、磋商程序及方法17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3九、授予合同25十、磋商活动终止25十一、其他26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27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9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6一、磋商要求66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欣亚竞磋(货物)2024-015项目名称: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0.00元采购需求:各幼儿园内食堂设备购置和玩教具购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质保期:3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获取文件所提供的材料: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注: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当天10:00分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未签到无法解密,视为自动放弃。)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3.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门源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地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北环街1号联系人:吉先生联系方式:0970-86126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万达中心一号写字楼(昆仑西路北)19楼11907号项目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971-62646642024年10月09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门源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联系人:吉先生联系电话:0970-8612605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北环街1号2采 购 代 理 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971-6264664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万达中心一号写字楼(昆仑西路北)19楼11907号3项目名称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4交货地点门源县16所幼儿园内(珠固乡中心幼儿园;泉口镇东沙河幼儿园、腰巴槽幼儿园、西沙河幼儿园、窑洞庄幼儿园;西滩乡中心幼儿园;阴田乡中心幼儿园、卡子沟幼儿园;麻莲乡瓜拉幼儿园;青石嘴镇中心幼儿园、红牙合幼儿园、下吊沟幼儿园;大滩村下铁迈幼儿园、大滩幼儿园、白土沟幼儿园),具体甲方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中粮援建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 金 落 实 情 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9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质保期:3年。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11响 应 人 资 格 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 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 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2 响 应 人 确 认 收 到 竞争 性 磋 商 文件 澄 清 的 时间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或在青海 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 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 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 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 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13 响 应 人 确 认 收 到 竞争 性 磋 商 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4构 成 竞 争 性 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通知 (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60天16磋商保证金投标人须在磋商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可简写) 账户名: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517582(2) 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3)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4) 磋商保证金退还日期: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成交单位的成交 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应当以电汇、转账、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规定账户;17近 年 财 务 状 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应 全面、完整、清晰)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 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完整的 材料证明。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18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的年份要求近三年内,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至今(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或复印件。)19是 否 允 许 递交 备 选 投 标方案不允许20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1响 应 文 件 编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22递 交 响 应 文 件 地 点 及 方 式注: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当天10:00分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 签到,如未签到无法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投标 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3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24评 标 委 员 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代表1人 (具备评标专家相关的专业条件),专家2人;25是 否 授 权 评 标 委 员 会 确定中标人是26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执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 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按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响应人的投标总价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人民币):小写:1500000.00元 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28招标服务费费用支付:中标人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招标服务费的支付形式:转账、电汇。账户名: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1050 4930 9518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商业巷支行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以人民币支付。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次性支付全部金额。29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31其他事项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2财 政 部 门 监督电话单位名称: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0-8610977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09日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磋商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依据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1本次磋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硅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5、磋商文件的质疑5.1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磋商供应商。5.2参与采购活动的磋商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磋商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3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8.3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报价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8.5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6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作为磋商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缴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磋商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9.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整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账户名: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账号:82010000000517582交纳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保证金退还日期: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单位的成交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9.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规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9.4保证金应当以电汇、转账、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规定账户;9.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拒绝;9.6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投标文件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磋商的;(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60天。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磋商供应商承诺书;(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11)磋商保证金证明;(包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1.2磋商响应文件(下册);(12)评分对照表(13)响应报价表;(14)分项报价表;(15)技术规格响应表;(16)产品相关资料;(17)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8)中小企业声明函;(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21)磋商最终报价表(线上报价)。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12.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磋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上传投标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于2024年10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时间14.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允许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期后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同级财政部门。2、无论成交与否,磋商人递交的一切磋商材料均不予退还。五、磋商过程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组织磋商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2开标后,供应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磋商过程签字确认。4开标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10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解析、或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5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系统会通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未能按时上传报价、或上传的磋商最终报价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六、资格审查程序资格审查1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不得评审。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磋商响应文件(上册)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七、磋商程序及方法16、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16.3.评标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6.5.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磋商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19.3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6.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磋商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6.7.评审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17、磋商程序17.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磋商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磋商报价、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磋商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磋商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除磋商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17.2.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磋商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产品交货期、磋商有效期、质保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未按第11.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存在串通投标行为;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7.2第二款的规定经磋商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7.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7.4.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5.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6.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磋商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磋商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磋商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磋商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8、评审办法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为100分。18.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18.3.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类别项目满分 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报价分30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投标报价为投标单价合计。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本条。)履约能力5分类似业绩5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提供1项得2.5分,满分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技术水平55分技术参数3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最高得32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技术水平55分环保和节能1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得0.5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有效《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技术水平55分质量保证措施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内容包括:①有具体质量保证计划②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③有具体的质量控制流程;供应商每提供一项且按采购项目要求切实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上述一项得3分,满分9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水平55分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①设置项目管理机构②有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③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供应商每提供一项且按采购项目要求切实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上述一项得2分,满分6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水平55分供货及配送方案7结合采购人需求及配送地点等因素制作的完备性、可操作性强的配送方案。配送方案完善,组织程序周密,①配货②分货③送货④协调⑤保障⑥沟通⑦运输方案;供应商每提供一项且按采购项目要求切实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上述一项得1分,满分7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10分售后服务计划及措施10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提供①售后服务计划②具体的运输措施③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每提供一项且按采购项目要求切实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上述一项得2分,满分6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含2小时)内响应的得4分,在4小时(含4小时)内响应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以提供的承诺为准)。注:有缺陷或不足之处”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捏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八、确定成交供应商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9.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19.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9.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磋商响应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成交通知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0.3.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磋商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等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20.4.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0.5.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6.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0.7.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20.8.《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磋商供应商具有同等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21.1.采购单位与成交磋商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21.2.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3.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5.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6.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1.7.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1.8.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招标投标网等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1.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磋商活动终止22、终止情形22.1.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1)符合磋商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额度,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一、其他23、串标情形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磋商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磋商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磋商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磋商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磋商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欣亚竞磋(货物)2024-015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甲方):(盖章)成交磋商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2024年部分学前教育午托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青海欣亚竞磋(货物)2024-015)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门源县16所幼儿园内(珠固乡中心幼儿园;泉口镇东沙河幼儿园、腰巴槽幼儿园、西沙河幼儿园、窑洞庄幼儿园;西滩乡中心幼儿园;阴田乡中心幼儿园、卡子沟幼儿园;麻莲乡瓜拉幼儿园;青石嘴镇中心幼儿园、红牙合幼儿园、下吊沟幼儿园;大滩村下铁迈幼儿园、大滩幼儿园、白土沟幼儿园),具体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如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的%作为履约保证金;2、前期款: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3、尾款: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4、如款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交货期顺延。5、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6、验收由乙方邀请专家组织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1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自然灾害、疫情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乙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日期: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免费质保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免费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免费质保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免费质保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执行交货时间: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4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5支票或汇票。13.6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免费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相应页码,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上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上册)(1)磋商函…………………………………………………………………………所在页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磋商供应商承诺书……………………………………………………………所在页码(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所在页码(11)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格式1、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期限必须满足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保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致: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做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公司简介、其他认证证书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完整的材料证明。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2024年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供应商应按不低于磋商项目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须提供相关设备、相关人员的身份证、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格式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竞磋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格式11、磋商保证金证明保证金证明致: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规定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附递交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需提供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下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磋商响应文件目录(下册)(12)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13)响应报价表………………………………………………………………所在页码(14)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15)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16)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7)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8)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20)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所在页码(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格式12、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序号磋商文件评分标准磋商响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格式13、响应报价表响应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质保期备注合计大写: 小写: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2、“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含关税)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或方式。4.、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签字)年月日格式14、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元合计免费质保期1234…优惠承诺及其他:注:1、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分项报价表”须为打印版,手写无效。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签字)年月日格式15、技术规格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响应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数量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数量12…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磋商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磋商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厂家公开发布彩页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应以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磋商要求,对超出或不满足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4、供应商应按产品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5、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签字)年月日格式16:产品相关资料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相关认证等资料。格式17、供应商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为2021年01月01日至今(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料完善、全面。格式1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致: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填写此函,不得删除。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填写此函,不得删除。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0、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注:提供项目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格式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1.1.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磋商报价应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磋商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1.3.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磋商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磋商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4.交货时间、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安装交付使用。2.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重要指标3.1.磋商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供应商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产品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3.2.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磋商时必须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4.商务要求4.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质保期:3年。4.2.交货地点:门源县16所幼儿园内(珠固乡中心幼儿园;泉口镇东沙河幼儿园、腰巴槽幼儿园、西沙河幼儿园、窑洞庄幼儿园;西滩乡中心幼儿园;阴田乡中心幼儿园、卡子沟幼儿园;麻莲乡瓜拉幼儿园;青石嘴镇中心幼儿园、红牙合幼儿园、下吊沟幼儿园;大滩村下铁迈幼儿园、大滩幼儿园、白土沟幼儿园),具体甲方指定地点;4.3.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文本样式”中“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四、付款方式”的规定,具体双方自行协商约定。技术参数序号名称参数要求单位/数量1幼儿三层推拉床规格:140*60*74cm,其中最高层尺寸140*60*74cm, 第二层尺寸130*60*54cm 第一层尺寸120*60*33cm,材质:云杉,结构为拆装式三层抽拉床,最高层的立柱顶端要求圆弧形设计,竖腿:5*5cm立柱,横撑2.5*4cm,下横撑2.5*6cm,竖撑1.8*4cm,床腿的下方安装可刹死的万向轮,每层床之间用插销锁定,床板厚度1.0cm樟子松,要求双面砂光打磨,四边圆角,床板之间的缝隙小于0.5cm,三遍油漆,成品光滑无毛刺。1、提供实木类家具认证标准为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认证证书。2、提供GB28007-2011标准检验幼儿用床十环认证全项检测报告。451套2户外玩具柜1、规格:125*70*150cm材质:镀锌钢板(厚度≥3mm), 颜色供货时由甲方确定, 静电喷涂厚度0.8-1mm。一层隔板,可拆卸,可移动。2、顶部覆盖人造草坪:人造草坪草高:20mm,三色曲直混织仿真草。纱线材质:优质PE+PP,纱线宽度1.0mm±0.1mm,纱线厚0.28±0.01mm,纱线截面形状:C形。簇密度:密度15700针/㎡,磅重9500DTEX。针距3/8英寸,底布:135g基布+50g网格双层底布。3.双开门,带门锁,内嵌门把手。水平调节轮安装高度73mm脚杯直径35mm,配2根1米长度绷带,绳子内芯采用乳胶丝,加粗钢钩。配置方形强力磁铁门吸,稀土钕铁硼材质,100*10*3mm,厚度方向充磁,表面镍铜镍,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室外收纳柜绿色涂层有害物质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可溶性锑、可溶性砷、可溶性钡、可溶性硒的检验报告。 91套3饮水机1、材质:内胆采用食品级不锈钢304板,厚度范围:≥1mm;内胆底部要有排污装置,内胆保温材料采用≥1.8CM厚高密度阻燃聚氨脂发泡;水槽及接触水的位置采用304板材,其他部位采用黑钛拉丝耐指纹不锈钢板材,厚度≧0.8mm。2、水箱容量不低于18L;制水量≥90L/H,两个出水龙头,出水方式:一个温水一个开水;出水口间距以学生打水的安全、方便以及整体美观为准;可以看见出水嘴,接水方便;出水嘴到水槽底板的高度不低于45CM。3、采用前检修门设计。4、产品须带故障实时显示、时间显示、 滤芯更换提醒显示等基本使用内容。5、具有低压保持功能,避免水压波动引起频繁停开机;6、须具备防触电保护。开水器:立式,加热方式:步进式加热技术,出水即温开水,拒绝千滚水,拒绝阴阳水,拒绝混合水;尺寸:约650*420*1280mm(长宽高);三相五线;功率为3KW;304不锈钢内胆;控制系统:温度显示,自动开关机、温度可设置,自动进水、自动加热、缺水断电。产品具有断电记忆功能,面板材质:黑钛拉丝耐指纹不锈钢板材,可拆卸顶盖,配有排水孔,加厚钣金机架,保证承重力。7、为了饮用安全保障,投标产品需提供“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食品接触安全认证证书”;“3C”;“开水器检测报告”及“水质检测报告”。18台4室内实木置物组合柜1、规格:≥450*30*135cm;2、材质:橡胶拼接木,厚度≥1.7厘米;3、采用环保漆,原木色,涂层平整光滑,光泽柔和;4、产品表面以及儿童手指可触及的隐蔽处,均不得有锐利的棱角、毛刺以及五金部件露出锐利的尖头,接触人体的边角处均倒圆角,R≥5mm。①、提供实木类家具认证标准为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认证证书。②、提供GB28007-2011标准检验幼儿用床十环认证全项检测报告。41组5转转车1、材质:高碳钢车架。2、尺寸:约140x140x70cm。 3、实心橡胶把手,防滑支架,无夹点设计、无尖锐边锋,保证安全,尼龙新料连接。 4、橡胶耐磨轮轴设计,坚固的橡胶材料防滑踏板,轮子内部采用坚固PP材料,外圈采用耐磨实心橡胶材料,内置转向塞子,避免手指卡住。 5、静电喷塑工艺,安全环保、 防紫外线、不褪色。 颜色(红.黄.) 6、轴承:钢轴承。7、环保:无毒.无味 8、连接:尼龙新料。 9、橡胶耐磨轮前轮:25*5mm。 10、橡胶耐磨轮后轮:宽度20*4.5mm。11、 提供3C认证证书。12、提供依据标准为: GB14747-201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的安全型式实验报告。81套6投掷网布1、材质:加厚牛津布加PVC塑料。2、尺寸:布:约1.4*1.2米,支架约1.6*1.5米。3、加厚大网洞5-15cm之间,大容量注水底座提升稳定性,结实塑料卡扣,柔软海绵球,回弹性能好,易投掷。70套7攀岩组合架1、尺寸:≥360*150*200cm.框架采用5*8cm重黄胆木,攀岩板采用1.8cm重黄胆木板,轮胎采用直径40*5cm爬网采用直径1.2cm海缆绳(不规则空洞)。2、木制工艺:重黄胆木经打磨后,用腻子灰填补木材原生裂纹,随后采用室外专用氨脂类防水清漆,经过两底三面刷漆处理,总共五道刷漆工艺后自然晾干,油漆:户外专用环保木器漆。3、提供第三方机构检测的重胆木检测报告,重黄胆木检测标准符合GB1854-2001,GB/T1927.8-2021,GB/T1927.21-2022,甲醛释放量不得大于0.05mg/L,握钉力不得小于80N/mm,湿胀性湿胀性弦向≤6.5%,径向≤2.5%的检测要求。 15组8滚筒车一、尺寸:≥1660*700*650mm。二、主体材料:圆管子63*4mm,滚筒塑料壁厚不低于8 mm ,采用食品级 LLDPE(无毒无害)颜色粉末与LLDPE基材充分混合颜料与基材密不可分,并采用先进滚塑技术滚塑制作而成,抗紫外光(UV)、抗静电,安全环保,耐候性好,强度高。表面经除锈、磷化、抛光后用塑料进行双层喷涂处理(喷塑层厚度不小于0.2mm)。喷涂经过电脑烤房高温固化后使其表面光滑、抗紫外线、抗锈能力、色彩鲜艳、不易脱落。螺丝采用不锈钢,螺帽采用防松型。三、检测: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大型玩具的倾倒要(符合),模塑玩具边缘和外露螺栓的边缘(符合),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活动部件的间隙(符合),稳定性及超载要求,乘骑玩具及座位稳定性,不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测倾稳定性(符合),乘骑玩具及座位超载性能、前后稳定性(符合),易燃性能(符合),可迁移元素、锑<5,砷<5,钡<5,镉<5,铬<5,铅<5,汞<5,硒<5,(符合),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0.002(符合),静态强度(符合),最大高度(符合),角和边缘外露的角和边缘应圆滑。活动部件的角和外露边缘的半径至少为3 mm(不适用于质量小于或等于1 000 g的摆动元件),摆动元件的角和边缘应圆滑(符合),所有突出物、按6.7.1测试时,突出物不能超出测试规的整个深度。突出物的末端尺寸不应大于其基座的尺寸。对于五金件,基座尺寸应作为连接螺母或螺栓顶部的主要尺寸。(符合)。垂直突出物、可以放置在6.7.1规定的任一测试规内,且从一水平面垂直向上的突出物,突出高度不应超出其所垂直或与其成锐角的初始平面3 mm。(符合)。外露的开口管子、所有未放置在地面或其他覆盖物上的外露的开口管子应提供安装紧密,且端部光滑的罩帽或塞子。当进行GB6675.2-2014规定的保护件扭力和拉力测试后,保护罩帽不应脱落.(符合)。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50组9102片手绘环创积木1、采用优质松木和榉木,表面环保水性漆,挑选全无结材质。 2、工艺:表面经过四面刨打磨,再用细砂带打磨,边角倒角处理,表面光滑无毛刺。 3、提供第三方机构检测提供的松木检测报告,1、《GB6675.1-2014测定样品的基本规范》2、《根据GB6675.1-2014测定样品中六种邻苯二甲酸酯(采用GC-MS进行测定,1mg/kg=1ppm=0.0001%,未检测出DBP、BBP、DEHP、DNOP、DINP/DIDP)的含量》3、《GB6675.2-2014测定样品的机械和物理性能》4、《GB6675.3-2014测定样品的易燃性能》5、《GB6675.4-2014测定样品中特定元素的迁移 ,采用ICP-OES进行测定,1mg/kg=1ppm=0.0001%,未检测出可溶性铅Pb、可溶性锑Sb、可溶性砷As、可溶性钡Ba、可溶性镉Cd、可溶性铬Cr、可溶性汞Hg、可溶性硒Se》6、《依据GB/T1931-2009测定含水率,依据GB/T28007-2011判定符合》7、《CPSC-CH-E1003-09.1测定样品的总铅含量,采用ICP-OES进行测定,未检测出铅含量》8、《GB 18581-2020&GB/T36488-2018测定样品中多环芳香烃的含量,采用GC-MS进行测定1mg/kg=1ppm=0.0001%,未检测出萘、苊、芴、蒽、芘、䓛、苊烯、荧蒽、苯并蒽、苯并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g,h,i)苝(二萘嵌苯)、二笨并(a,h)蒽,茚苯(1,2,3-c,d)芘,以上16项多环芳香烃总和)》9、《GB 18581-2020测定样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1mg/kg=1ppm=0.0001%,符合水性涂料-清漆产品标准》的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尺寸:正方块6*6*3cm 4块,双倍块12*6*3cm4块,四倍块24*6*3cm4块,小三角6*6*3cm4块,方柱3*3*12cm8块,长方柱3*3*24cm4块,薄板24*6*1.5cm4块,半拱门12*6*3cm2块,小拱壁3*9*3cm2块,圆柱φ3*12cm4块,亚克力,松木片7-12cm60块,森林人偶2.8*2.8*9.8cm红色1个、紫色1个、蓝色1个、橙色1个、绿色1个、黄色1个,森林动植物小圆头蘑菇1.3*1.3*3.5cm1个,中圆头蘑菇2*2*4.2cm1个,大圆头蘑菇3*3*4.4cm1个,超大圆头蘑菇3.5*3.5*6.6cm1个,小伞状蘑菇2.2*2.*4.8cm1个,中伞状蘑菇2.6*2.6*5.3cm1个,超大伞状蘑菇3*3*7.5cm1个,单层树4*4*7cm1个,双层树4*4*7cm1个,橡果3.5*3.5*6.5cm1个,兔子3.6*2.2*8.8cm2个,颜料6套。3、榉木动植物包1件(穿山甲8.7*2.5*1.9cm1个,山羊5.3*4*2cm1个,松鼠8.5*6.4*2cm1个,狐狸7.7*3.7*2cm1个,猴子8.1*5.8*2cm1个,袋鼠10.9*10.2*2cm1个,蜗牛8*6*2cm1个,骆驼9.5*7.4*2cm1个,河马11*7.6*2cm1个,长颈鹿11.2*7.5*2cm1个,麋鹿14.5*10*2cm1个,大象12.7*8*2cm1个,狮子11.3*10.5*2cm1个,鳄鱼23.8*3.8*2cm1个,大树8.6*5.9*2cm1个,大树8.8*5.9*2cm1个,大树8.2*3.9*2cm1个,大猪9.6*6.4*2cm1个。(计18个,全为榉木材质,剩余为优质松木),共计102件。16套10大型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一、材质:主体材料采用全桦木多层板,积木采用荷木,表面喷涂环保水性油漆;二、规格:148件/套。三、各部件配置:1、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1:57*25.5*1.8CM(2件)2、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2:59*28.5*1.8CM(2件)3、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3:59*31.5*1.8CM (2件)4、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4: 60*34*1.8CM(2件)5、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5: 22.5*22.5*1.8CM (1件)6、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6:28*28.5*1.8CM(1件)7、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7: 34.5*34.5*1.8CM (1件)8、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8: 40.5*40.5*1.8CM (1件)9、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9: 25*9*1.8CM (8件)10、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10: 37*9*1.8CM (6件)11、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11:49*9*1.8CM (2件)12、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12: 61*9*1.8CM (2件)13、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13: 73*9*1.8CM(2件)14、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14: 36*36*1.8CM(2件)15、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15: 33*16.5*1.8CM (2件)16、条形洞洞板叠叠高积木16: 36*6*1.8CM (12件)17、积木: 15.5*2.8CM (100件)四、产品符合《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GB6675-2014,1)GB 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条款5.3.7)2)GB 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2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午托设施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