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4)
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T-W-24065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220000
最高限价(元):22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楼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79st6Q3bMw3zkQHHGuvKWQ==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舒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373686
质疑联系人:李小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721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羽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7505098
质疑联系人:冯春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1373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
传真:/
联系人:季扬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2164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0.9定稿-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docx114.9K
来源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DT-W-24065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前附表5二、采购文件7三、投标文件9四、开标评标12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6第三章采购需求18一、服务清单及要求18二、商务要求25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31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8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59一、供应商询问59二、供应商质疑59三、供应商投诉60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DT-W-24065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2220000最高限价(元):222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2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递交,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舒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373686质疑联系人:李小敏质疑联系方式:0575-857212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羽家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7505098质疑联系人:冯春华质疑联系方式:0575-881373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传真:/联系人:季扬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2164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采购公告补充事项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2、采购类别:服务3、采购人式:公开招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注意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认真学习网上相关培训课程。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详见http://www.sxyc.gov.cn/art/2019/9/11/art_1559761_38044415.html《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5、CA申领需要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和绑定。6、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7、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后在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只网站下载不视为获取。8、预留充足时间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提前一天,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前处于加密状态)。六、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和http://www.sxyc.gov.cn/公共资源交易板块。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七、供应商入驻(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现场审核):参与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入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机构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入驻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越城区内企业入驻咨询电话:0575-89116928;非越城区内企业入驻详询当地集中采购机构;浙江省外企业入驻咨询电话:400-881-7190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3是否提供样品: 否 4是否演示: 否 5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否 6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7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时间:无 8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不允许 转包。9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部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劳务外包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本次项目协议价:根据项目的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具体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0.8%,具体按协议价收取。(2)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公司名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19545201040012508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广场支行(3)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4)以上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效力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2、名词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行使采购活动组织等事宜。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2.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投标人”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潜在投标人”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6“授权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指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投标、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2.7“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2.8“投标人公章”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或其电子签章)。2.9“投标有效期”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投标有效期内需完成开评标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1采购国产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3.2扶持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详见前附表)必须为中小企业承接;以分包方式参与的,投标供应商和分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均需为中小企业承接。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所提供服务部分均为中小企业承接,则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3.3节能环保政策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次采购的货物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4.1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4.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5、参考品牌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货币单位1.1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证明材料除外。1.2投标文件以人民币元报价或以下浮率(优惠率)报价,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1投标声明函;2.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2.1.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1.4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1.4.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1.4.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1.5中小企业声明函;2.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注:“资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2.1.5-2.1.6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无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资料。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2.1项目明细清单;2.2.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2.3商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2.2.4项目实施方案;2.2.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2.2.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2.2.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2.2.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2.2.9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2.2.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注:“商务和技术文件”可在采购文件格式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开标一览表;2.3.2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注:“报价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的要求制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3.1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utm=a0017.1b5152f3.cl12.1.6a74a560d9dd11e9943b71555d71591e)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3.2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档。3.3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4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3.5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盖章)。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电子交易客户端。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1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5.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5.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投标文件的保密6.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6.2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四、开标评标1.开标出席1.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1.2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2.开标大会程序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2.2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2.3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情)。2.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2.5采购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发布资格审查结果。2.6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2.7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2.8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3.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预算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3.3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3.4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4.评审4.1评审程序:4.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中小企业资格认定详见“二、采购文件”中“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4.1.2“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容。4.1.3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4.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效性、准确性等。4.1.5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4.2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4.3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4.5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报价修正规则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6.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6.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不实信息的;6.5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6.5.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6.5.2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6.5.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6.5.4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6.5.5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6.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5.7在《开标一览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的。6.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6.7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6.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9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但未能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或具体原因未被评审委员会认可的;6.10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类限价)的;6.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6.12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6.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6.1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6.1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6.1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6.1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1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1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15.6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6.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其投标无效;6.1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18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强制执行的政策性规定的;6.1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的;6.20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定标7.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7.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8.中标通知书的申领8.1本项目采用的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中登陆后领取(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另行规定)。8.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交易活动: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征得中标人同意。2.履约保证金2.1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2.2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其利息,利率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3.合同备案3.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4.履约验收4.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4.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履约检查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服务清单及要求(一)项目概况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具体包括区机关管理服务中心下属食堂科管理的餐饮服务。(二)基本情况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中心食堂位于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一楼餐厅面积约620平方米,可容纳350人同时就餐;每天保障约1000人次左右就餐,每天四餐供应。该项目的资金付款及日常的食堂具体管理工作均由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食堂每日所需食材由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指定单位统一配送,所产生的费用由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支付,销售价由采购人定价。菜品质量、数量、品质等由采购人指派一名人员和中标人指派一名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名,由采购人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做好日常进出账的登记及报账等工作,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在合同期限内如遇机构体制有整合或就餐人员有较大(增减)变动时,采购人有权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增、减)管理费用补充协议。(三)服务需求1.餐厅功能:食堂全年工作日(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提供早、中、晚、夜宵四餐,以自助餐形式;按需提供临时活动的增餐或其它服务。2.膳食要求:(1)早餐:须提供多品种粥、多品种面条、豆浆、馄饨、包子、面点等早点,品种不少于16个,另要有至少6只小菜,开设一个点心明档,现烧现吃;(2)中餐(含周一晚餐):菜肴不少于“五荤五素”,同时提供糕点、西点、粗粮、水果、主食、甜羹、咸汤等品种,中餐品种不少于18个;(3)晚餐:菜肴不少于“四荤四素”,面食、粗粮、水果、主食、甜羹、咸汤等品种,晚餐不少于16个;(4)夜宵:品种不少于15个。主打菜一周内不重复,每餐菜肴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按就餐人数量进行原材料成本控制、规范化核算及优质管理。3.供餐时间:按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求执行,具体为:(冬令时间)早餐7:20-8:25;中餐12:00-13:00;晚餐17:00-19:00;夜宵:21:00-23:00。(夏令时间)早餐7:20-8:25;中餐12:00-13:30;晚餐17:30-19:00;夜宵:21:00-23:00。4.人员配备方面:(1)为保证餐厅的菜肴品种、质量,供应商必须选派高水平的厨师长,高素质的餐厅经理、管理骨干和厨师人员,不少于27人,服务人数与就餐人数配备比例合理。中标方必须按采购方的要求,在确保食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人数,具体可参考下面的“人员配备参考表”。(2)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对符合要求的人员方可上岗。(3)采购方不提供供应商派遣人员的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4)具体人员配备参考表:配置人员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工作日服务窗口能满足职工用餐需要。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健康证等相关证件。(5)供应商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采购方递交食堂工作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等证件。供应商需按《劳动合同法》要求与其指派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培训、体检,缴纳社保费用等,保证依法用工。若发生劳动争议、工伤等,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导致采购方承担相关费用的,供应商必须向采购方全额赔偿。(6)外包服务的交接同时伴随现有食堂所有员工关系的转接,为确保平稳过渡原食堂工作人员在符合中标单位用工条件的情况下,请中标单位考虑优先聘用。为保证食堂服务工作正常运行,重要岗位人员调整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7)员工中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具有***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件。(8)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9)最低工资必须得到保证。(10)社保按实际结算。5.管理要求方面5.1人事管理(1)抓好队伍组建。建立合适的人力组织结构体系,明确岗位名称、职级、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理顺各部门人员之间的隶属关系;(2)加强专业培训。有计划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意识和服务保障意识,确保各岗位的操作和服务规范有序;(3)严格考核机制。结合每一岗位的工作情况,落实相应的奖惩激励措施。5.2安全管理(1)树立防范意识。抓好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零事故,承担安全管理责任;(2)重视食品安全。从原料验收、洗刷切配、烹饪加工、生熟隔离、冷鲜处理、半成品存储、成品保护等各环节着手,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因供应商方管理不善造成用餐人员食物中毒,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3)强化安全生产。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加强日常规范管理,防止割伤、跌伤、撞伤、扭伤、烧烫伤、触电等常见事故的发生,防止电器失火、烹调起火、抽烟失火、管道起火、加热设备起火以及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定期邀请消防、安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食堂安全检查,查看操作是否符合要求。5.3卫生管理(1)抓好环境卫生。落实环境通风、四害消杀、垃圾处理等措施,厨房内部、售餐间和餐厅等各区域卫生保洁要做到定时清扫和随时保洁相结合,每天拖、洗地面三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卫生、服务、餐饮质量达到酒店三星级标准,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招标管理人员对食堂工作检查、监督。(2)抓好作业卫生。落实炉灶作业、配菜间、冷菜间、点心间、粗加工间、洗涤间等区域的卫生管理,做好洗、切、配等各道程序的作业卫生工作;(3)抓好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采购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应统一规范着装与持证上岗,做到操作规范,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服从采购方的监督和管理。着装应符合行业要求,餐厅人员的工作服经采购方认可后由供应商统一提供,并做好员工工作服的清洗。工作期间,工作衣、帽整洁统一,工号、口罩佩戴到位。(4)做好食堂垃圾分类及垃圾处理工作,按指定地点分类设置,不得随意放置。5.4成本管理(1)加强成本核算。抓好餐饮原料、物料和能耗的综合管理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成本核算;(2)精准数量统计。做好每日各品种菜肴的原料消耗数量、成品数量、销售数量的统计;(3)控制损耗浪费。结合食堂具体情况,在做好保障的基础上,抓好原材料损耗和能源消耗等加工成本的管控,抓好供需配比和成品浪费等成品和半成品的控制,减少餐饮浪费,努力降低损耗,提高绩效,力争代购代销食品无损耗,加工制作食品少损耗,努力实现食堂收支平衡。5.5服务管理着眼机关食堂服务保障特点,立足餐饮行业的服务规范要求,从服务形象、服务品质、服务规范上不断维护、创新、改进,做好群体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机关干部对餐饮服务的满意率。5.6设备管理抓好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和正常维护措施,高效使用现有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正常损耗、维修费用由采购方承担;非正常损坏,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能修复的按折旧价赔偿。餐具的正常年度破损率控制在5%以内,超过破损率中标人负责赔偿。(四)运行模式采取食材采购人供应为主,与劳务外包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即:采购、定价等由采购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采用劳务外包的形式。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让干部职工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五)双方职责1.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1)中标人应承诺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合同转包,并能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晚餐和接待服务以及采购人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等。(2)中标人应承诺自觉遵守越城区机关食堂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3)中标人应承诺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食堂安全有序正常运行,严把食品安全关,及时提供相关意见建议,确保制作的菜肴放心、可靠。(4)中标人应承诺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人为造成损坏照价赔偿维修或负责出资更换。需要添置或更新设备、用品,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视实际情况决定,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作。(5)中标人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员工考核办法、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与应急预防方案,其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6)中标人应承诺对劳务人员能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含工作衣帽)所需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时,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7)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要符合采购人要求。在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主要劳务技术人员不能随意更换,如变动要事先征得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若擅自更换服务团队的主要技术人员或减少必要的劳务人员,由此影响工作,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扣除服务费,若未能及时落实整改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意见的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8)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指派相应的厨师、面点师、勤杂工等人员并向采购人明确工作人员的具体分时分工。中标人与劳务人员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9)中标人负责对指派人员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同时积极参与并配合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做好食堂事务管理。中标人要负责制订每周菜谱;负责日常菜肴、面点等食品制作;负责粗加工、清洗等厨房前后道工作;负责窗口、餐厅等各项食品安全服务;负责食堂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每天生产的(垃圾分类工作)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等垃圾分类处理、要求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并实行考评达标制度。(10)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中标价(一年)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的至合同期结束后全额归还,不计息。(11)中标人应在周四前制定好下一周的菜单,并提前一天督促供货方提供好次日所需的原材料品种、数量等,交采购人指定人员确认。同时接待餐要根据用餐人数和要求,及时提供菜单。(12)中标人要按照国家政策《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要求,工作人员造成原材料浪费,按原值的3倍赔偿,发现工作人员私拿原材料等物品,按原值的5倍赔偿,或解除劳动关系,并扣除中标人在当季管理服务费用5%金额。(13)中标人应指定相关人员与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指定人员核实原材料进出的数量和质量等,由双方签字。(14)中标人应指派技艺与素质优秀的厨师与面点师等相关人员。对指派人员经常进行培训、教育,做到操作规范,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并要统一规范着装与持证上岗。(15)中标人应想方设法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注重菜肴的色、香、味、美、鲜,做到品种多样化,对干部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与建议意见要及时改进,确保服务满意度在90%以上,如未达到采购人规定的满意度90%以上,有效期内进行整改,如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规定满意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6)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厨具、餐具的消毒工作,对食堂所辖的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打扫、一周一大扫,实行定岗、定位实时保洁。(17)中标人应按餐饮行业有关规定和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求,做好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发生此类引发的事故,若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并进行赔偿。(18)中标人应自觉接受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和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日常检测等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若发生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与承担,采购人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中标人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19)中标人中标后,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如果中标人泄露采购人需要其保密的协议内容,则被视作违约,采购人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中标人应按年中标价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人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2、采购人的权利及义务(1)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所需的用房与水、电、气等,并负责做好食堂有关硬件设施的配备和日常维修工作,费用由采购人负责。(2)采购人负责食用原材料与日用品的统一采购与配送工作。(3)采购人根据项目采购的需求,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换指派人员的要求,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3个月)更换指派人员,则采购人有权扣除1%年度管理费用。(4)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人每半年度考核结果,在次半年度后向中标人支付上个半年度服务费。3、承包期限与双方纠纷处理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履约期间要认真履行合同,较好完成工作任务,无安全质量事故与重大投诉,干部职工的考核满意率(每季度)在90%以上(考核以采购人的记录或第三方评价为准)。若中标人经考核后,满意度达不到90%的,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中标人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应按年中标价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支付一个月服务费,另不再返还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承担年中标价20%的违约金。其它纠纷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院裁决。4.监督考评方面(1)采购人对供应商实行监督考核,餐务涉及的所有区域和操作过程都属于监管范围。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任何指派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当供应商指派人员不符合履行合同义务要求的,采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更换指派人员的要求,供应商应予以执行;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60天内)更换指派人员,则采购人有权扣除1%年度管理费用。(2)采购人从供餐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设备使用、成本管控、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先进荣誉等方面详见《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考核细则》定期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和突击抽查,并根据检查、测评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奖励、处罚甚至中止托管合同。(3)供应商须根据行业规范抓好日常管理,确保采购人食堂原有荣誉续存,争创行业新荣誉。(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供应商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者将视为供应商出租、转让的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受托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5)供应商不得经营餐饮之外的任何业务,如果超范围经营,需经双方协商。附《越城区行政中心一楼食堂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岗位配备人员参考管理员兼总厨1人厨师长1人主厨3人副厨2人面点师3人餐厅经理1人大厅服务员5人勤杂人员9人夜宵厨师1人夜宵面点师1人合计27人项目序号考核内容扣罚服务管理1有吸烟、参与不适宜的娱乐活动等现象的,如有赌博现象发生,直接开除处理50元/人次2工作时间内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与就餐人员、同事等发生争吵,未自觉维护食堂形象100元/次4擅离工作岗位,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200元以上5不服从管理方监督管理,造成一定影响500元/次6食材、货物未按规定时间、规定人员验收200元/次7人员配比不足,对工作造成影响的200元/次8不按时烹调,影响色泽口味,人为贻误开饭时间10分钟以上1000元/次9没有足量供餐200元/次食品安全10隔餐饭菜未按规定处理方法上柜供应且未造成其他影响,工作日晚餐蔬菜与中餐重复,双休出现隔夜菜现象100元/次11食物中发现病媒体(苍蝇、蟑螂)、头发丝等200元/次 12未按规定对菜品进行留样100元/次13冰箱内食物未按要求分类存放50元/次台帐记录14每日晨检、留样、原材料验收、值班情况等制度执行未进行台帐登记100元/次15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未按规定与要求上墙100元/次16工作用具、个人物品、卫生工具等未按规定定置、定位摆放50元/次成本控制17人为故意造成原材料浪费原值的2倍18工作人员接受供货商礼品、回扣的+1000元/次19离开岗位没有关煤气、水龙头造成浪费甚至造成其他影响;下班后没有及时关灯50元/次20有私自拿原材料(含熟食)与其他物品,或做人情原值的5倍个人卫生21未按规定穿戴上岗或工作服明显不洁净,未按要求做到“四勤”50元/人次22工作场所出现随地吐痰、吃零食、面向食品说话或者咳嗽50元/次23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定期体检,健康证未按要求上墙100元/次环境卫生24没有及时清理餐桌与地面卫生100元/次25操作间乱堆乱放、地面积水较严重26区域卫生没有及时打扫27地毯未按时清洗、晾晒(每月至少一次)100元/次28工作场所出现卫生死角,垃圾外溢,没有及时清倒垃圾100元/次29餐厅出现苍蝇50元/次30灶台、蒸箱、水池、冰箱、工作台未按要求擦拭干净50元/次设施设备31非正常使用食堂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服务方承担,不能修复的按折旧价赔偿负责维修或赔偿32餐具、炊具未按程序清洗、消毒、存放100元/次33未做好保温措施100元/次34碗、筷、盘等餐具留有食物残渣或不洁100元/次其他35违反食堂与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6屡次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加倍处罚,直至辞退二、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2数量调整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2.3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4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按每半年考核合格(考核细则、出勤率、满意度测评在90%以上),并按照考核结果,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后支付服务费用,以此类推。若达不到采购人的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扣减服务费(年中标价的1%),并对中标人提出期限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采购人的考核标准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损失。★人员最低工资不低于绍兴当地的最低标准(参照浙政发【2024】3号执行)并交纳相应社保,社保按实结算。2.5特别说明:2.5.1、中标方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相应损失。2.5.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①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②由于管理不到位原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2.5.3、本项目包括全部管理人员与员工的所有工资、奖金、加班费(福利、保险、津贴)、培训费用、制服(项目的管理与服务人员的服装费用由招标响应人专项说明,计入投标总价,但服装样式、质量须采购人认可。)及劳保工具费用、保洁耗物料费、环境清洁管理费等配套项目管理费用及酒店管理一体化服务等费用,同时还应包含相关的管理费、税金、保险及不可预见费用。2.5.4、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2.5.5、如合同期内供应商需要增加服务项目或服务深度,双方另行协商酒店服务费用标准。2.6质量要求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表文所有条款要求。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2、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八、付款付款方式: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建议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执行。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采购人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向财政备案。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特别条款:A.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中作为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品牌均相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80分,价格分20分。下述所列为评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01标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食安保险投标单位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总保额达到500万的得2分,每增加500万元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单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劳动保障投标单位为其员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的,得2分。(需提供投保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单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3公众保障投标单位投保公众责任险的,得3分。(提供投保的公众责任险任保险保单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4企业荣誉投标单位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得1分,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广的“色标管理”、“三厨(储)管理\"、“五常法管理”等活动中获得荣誉、示范单位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5同类业绩投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提供同类业绩,每个业绩得0.5分。同一单位不累计,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6经营管理方案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整体的可行性方案。包括安全、服务以及提供特色服务设计可行性方案。评委综合评价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供应商对该食堂需求的把握,综合评分。优8.1-12.0分;良4.1-8.0分;一般得0.1-4.0分;不提供不得分。127应急方案在发生重大事件,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投诉事件及其他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时,进行及时、有效地应急处理;自有应急供餐能力,能够应对突发情况制定的应急方案:优8.1-12.0分;良4.1-8.0分;一般得0.1-4.0分;不提供不得分。128人员方案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人员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单位对该食堂配置的人员基本情况。配备的厨师长:具有技师中式烹调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的,得1.5分,具有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得0.5分;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质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员资质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5分;配备的厨师:具有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每证得1分,最高得3分;配备的面点师:具有高级技能中式面点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具有高级技能西式面点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得0.5分;最高得1.5分。(提供证书及证书持有人在本投标单位近三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89节能降耗方案投标人提供具有具体的可操作的节能降耗措施及方案,如对于水、电等能源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方面的落实进行打分。优8.1-12.0分;良4.1-8.0分;一般得0.1-4.0分;不提供不得分。1210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根据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8.1-12.0分;良4.1-8.0分;一般得0.1-4.0分;不提供不得分。1211服务承诺投标单位有以下三项承诺的,每承诺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格式自拟。承诺如下:一、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二、承诺按劳动法的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纠纷;三、中标企业按双方签订的托管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需要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晚餐及加班时用餐的供应(包含节假日),以及单位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工作。(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612合理化建议提供对食堂规划的合理化建议(主要是信息化管理方面),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0-4分。4注:所有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逾期不得分。2.2价格分(20分)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文件制作请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有关格式附件如下: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资格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2:资格文件目录目录1.投标声明函…………………………………………………………………(页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页码)4.资格条件证明材料4.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页码)4.2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页码)5.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页码)注:以上文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制作,投标供应商根据内容做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关联点设置。附件3:投标声明函致(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我方(填写投标人全称;联合体投标的写全部联合体成员)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填写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若我方中标,承诺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3.我方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且合法的任何数据或资料。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6.我方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我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8.我方承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认可并承担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友情提示:1、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作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制作说明:1、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彩色图片,内容清晰可辨,加盖单位CA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规模划分按《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函与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3、“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按前附表所列填写,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附件7(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请填写采购人名称)的(请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8: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9:商务和技术文件目录目录1.项目明细清单………………………………………………………………(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4.项目实施方案………………………………………………………………(页码)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页码)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页码)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页码)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页码)9.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10.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范本基础上适当微调,使得内容更加完备。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做好关联点设置。附件10:项目明细清单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服务部分序号服务名称服务人员数量服务内容12…货物部分(如有)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12…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对上表进行细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技术响应表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服务部分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服务项一)(服务内容)2(服务质量要求)3(服务人员)4(投入设备)………(服务项二,如有)…………货物部分(如有)序号货物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2、“采购文件要求”一列按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清单及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3: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项目实施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本项目工作内容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4:类似业绩一览表(如有)类似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验收报告(有/无)12…备注:1、请在此表后附上类似业绩的合同、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如有)。2、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5(如有):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首台套或制造精品产品核心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认证证书编号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备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应与《开标一览表》、《项目明细清单》中的相应产品一致。2、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采购文件”,否则不予认可。特别提示: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中关于无效投标的内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附件16: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17:报价文件目录目录1.开标一览表…………………………………………………………………(页码)2.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自拟)……………………………………(页码)附件18: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服务项目或其他报价项单价(人民币元)数量金额(人民币元)备注…….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有可能会被认为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并作无效投标处理。3.有关本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人员工资仅作为投标总价计算依据,实际发生的人员工资及各项费用在投标总价内统筹安排。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接受社会监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一、供应商询问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需要解释的,在政采云系统内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询问(加盖单位CA章),采购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2采购机构一般通过与询问相同的形式答复。二、供应商质疑2.1质疑有效期: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在政采云系统内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质疑:(1)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招标公告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更正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供新的事实或证据的除外。2.2质疑主体的有效性:2.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2质疑人应当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不得提出“自杀式质疑”。2.3质疑的答复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机构视情以变更公告等形式通知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2.4质疑的撤回供应商可以通过政采云系统撤回已经被受理的质疑书。三、供应商投诉3.1投诉有效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特别提醒: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供应商必须先质疑后投诉。3.2投诉内容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书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标项: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请求1:请求2:……本公司承诺接受数据电文形式的质疑答复,视为书面答复。(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委托授权代表提出质疑,格式自拟)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投标人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劳务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