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远期工程劳务总包招标公告(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分公司2024)



项目名称

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09

作者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

1008001-2024-009

报价方式

费率报价

招标主体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分公司

作业分项

劳务总包

专业类型

劳务分包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0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12 09: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16 09:00:00

1.报价单位须具有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且有类似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业绩
2.报价单位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3.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具备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4.报价单位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比选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比选人、福建建工列入不合格或黑名单花名册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因拖欠民工工资被投诉;
(8)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下载:
6、比选保证金退还.xlsx
1、【劳务总包】招标文件 比选文件范本(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doc
5、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1.docx

\n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n领款收据\n领款收据\n领款收据\n领款收据\n领款收据\n领款收据\n\n\n\n\n\n\n年 月 日\n年 月 日\n\n受款人\n(盖章)\n(盖章)\n(盖章)\n(盖章)\n(盖章)\n(盖章)\n\n摘要或事由\n\n\n\n\n\n\n\n摘要或事由\n\n\n\n\n\n\n\n金额\n(大写)\n\n\n\n\n\n\n名称\n规格\n单位\n数量\n单价\n金额\n备注\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n\n\n\n\n\n\n\n\n\n\n\n\n\n\n\n\n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n领款收据\n领款收据\n领款收据\n领款收据\n领款收据\n领款收据\n\n\n\n\n\n\n年 月 日\n年 月 日\n\n受款人\n(盖章)\n(盖章)\n(盖章)\n(盖章)\n(盖章)\n(盖章)\n\n摘要或事由\n\n\n\n\n\n\n\n摘要或事由\n\n\n\n\n\n\n\n金额\n(大写)\n\n\n\n\n\n\n名称\n规格\n单位\n数量\n单价\n金额\n备注\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分公司领导: 财务负责人: 财务: 部门: 经办: \n\n\nN心FJNJ福建南建劳务工程专业分包比选文件项目名称: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比选编号:闽南建[2024]专业分包[南安污水三期远期工程-008号]比选人: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第二章:比选须知第三章:比选文件格式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附件第六章:合同范本第一章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由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为保证项目工程建设需求,本项目劳务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比选。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柳城街道象山村。2.2工程建设规模: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均质池1座、反硝化滤池1座、多点进水多级AAO生物池1座、二沉池1座、高效沉淀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2.3比选范围和内容:参照比选文件比选须知相关内容。2.4工期要求:参照比选文件比选须知相关内容。2.5工程质量要求:参照比选文件比选须知相关内容。3、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1报价单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3.2.2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报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3.3.3报价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劳务工程分包工程施工业绩要求。3.4.4其他资格要求:报价单位应在比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3.5.5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本比选项目根据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规定采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比选信息。4.2采用电子发布比选信息,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报价单位,请于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2日登陆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进行比选文件主要内容查看、文件下载、报名及应标。4.3报价单位若需要比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报价单位向工程项目部索取。联系方式:姓名:陈志辉联系电话:136559903025、答疑及踏勘现场5.1答疑比选人对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信息或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各报价单位可自行登陆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进行下载。5.2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踏勘现场,若报价单位需要对现场进行踏勘,请自行联系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姓名:陈志辉联系电话:136559903026、评审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合理最低价。7、比选保证金的提交:参照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须知相关内容。8、比选文件的递交:参照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须知相关内容。第二章比选须知一、比选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本比选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人比 选 人: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安定路53号 联 系 人:陈伟达 联系电话:0595-863989772本比选项目名称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劳务工程专业分包3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象山村。4本比选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象山村,规模污水处理量2万吨/天。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污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属于市政综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构筑物10个,其中包含:均质池1座、反硝化滤池1座、多点进水多级AAO生物池1座、二沉池1座、高效沉淀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变配电房1栋、生物除臭设备1座、机修车间1栋、二次提升泵房1座,具体以施工图为准。5比选范围和内容(具体发包范围和施工内容)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劳务工程专业分包中选单位所应承担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工、泥水作业、混凝土浇捣作业、钢筋制安作业、抹灰作业等施工劳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派遣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进驻现场进行管理,配置专用全新实名制设备,办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可复印、打印)等办公用品,并履行以下义务:1.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的进退场管理工作,办理好手续,收集人员信息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工人工种资料(若劳务工人年龄超过50周岁,需负责收集该工人近1年体检报告和承诺书等资料),编制人员花名册,做好实名制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七大台账等),对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并负责配合项目部完成项目劳务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退场考核评价、半年度考核评级和年度考核评价。2.及时同项目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施工班组长签订“施工班组作业责任制协议”“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劳务人员退场确认书和班组退场承诺书等 ;3.做好项目部工人考勤管理,遵守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立考勤打卡机及门禁通道设施,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真实记录现场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出勤天数并于每月5日前在公示栏上公示考勤天数。4.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工人工资按“一人一卡”实行银行卡实名制发放。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必须核实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工资发放如果是现金发放,必须在劳务员现场见证下,由班组长按工资支付表直接将现金签发给工人,劳务员协助建立可追溯的影像资料备查;劳务工人工资发放金额须经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长确认,张榜公示后发放,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并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发生的各项纠纷工作。若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则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5.负责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率3%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合招标人项目部办理申请工程劳务款有关手续。工程劳务款拨付按各分项劳务合同拨付,当次请款需提供上一次劳务款发放证明。6.劳务分包人应帮助招标人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的劳务员,协助项目部对新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后方能上岗 。劳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7.应认真及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建档备查工作,对接项目施工中省、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及建委(综合信用评价检查)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时的接待及配合工作。劳务公司在劳务管理中应按照建委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统一相关表格格式,完善各类表格,并至少应具有下列表格:1)务工人员花名册2)劳动合同书及工人进场承诺书3)××劳务公司职工×年×月劳动考勤记录表4)×年×月××劳务班组工资表5)×年×月××劳务班组工作量表(如需要)6)×年×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或转账凭证(留存签收记录表)7)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每月工资及时上墙公示并拍照留底)8)《工人退场确认书》《班组退场承诺书》8. 劳务分包人所派的劳资管理员须服从承包人项目部的管理,劳务员必须参加项目部每周生产例会。若出现不称职、不服从承包人项目部管理的,承包人项目部有权责令劳务分包人调换管理人员。9.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10.服从承包人相关管理规定。6工期要求 1.施工工期:符合比选人的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如需赶工,夜间加班(两班倒制)及春节不放假照常施工。2.若因中选单位原因影响延误施工工期,每个施工段延期违约金按5000元/天计算,以此类推;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中选单位承担。7质量技术要求1.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合格标准,并符合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2. 中标人应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的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建档备查工作,确保项目施工中被省、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时不被扣分。因中标人原因(如:内业资料、工人工资表、平台数据或考勤数据等)造成扣分,应按下表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约扣分分值N(分)违约金额(元)0-3(含)30003-5(含)50005以上(扣分值-5)*3000+50008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工地。必须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以及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除特别说明部分以外,此次专业分包承包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机械及辅材、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中选单位承担。若经有关监督部门、监理工程师、比选人检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一次未达标,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单位按每次 10000 元支付违约金。若分包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由中选单位承担一切责任,造成比选人损失的,比选人有权从分包工程款中双倍扣除。9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机械设备、包工具、包用具、包辅材、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现场存放工具的活动房、施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包工人工地外租房、食宿、生活水电等一切费用(发票需提供 3 % 增值税专用发票)。10比选有效期比选截止期后 日历天。11合格报价单位资格条件1.报价单位须具有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且有类似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业绩2.报价单位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3.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具备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4.报价单位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比选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比选人、福建建工列入不合格或黑名单花名册的; (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7)因拖欠民工工资被投诉;(8)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比选文件领取登录“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领取比选文件,网址(http://58.22.7.74:13342/web/)。13比选文件递交方式1.按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能手工填写。2.比选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等相关资料需打印后签字、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14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16 日 09 时 00 分逾期未完成比选文件递交的,比选人不予受理。15比选文件组成(含比选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详第五章《附件》】1.封面;2.比选函;3.比选函附录;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廉洁承诺书;6.比选保证金汇款单据;7.其他商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延期证明、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8.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6比选结果公示方式“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17签订合同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 7 天内,应派代表与比选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为更好地确保专业工程的顺利施工,避免履约过程出现疑问冲突。在不违背比选文件的主要条款(含工程报价、工期、质量、比选保证金、付款方式等实质性约定)的前提下,中选单位无条件接受比选人对合同非主要条款进行补充、完善。18参加比选保证金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元)。2.比选保证金提交方式:参加比选的报价单位应将比选保证金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至比选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比选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专业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参加比选保证金”,否则,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比选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报价单位须将比选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签字、加盖公章与比选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等相关资料文件扫描后上传到“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报价单位应确保上传资料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3.比选保证金递交时间截止: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报价单位在比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比选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比选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报价单位是否按比选文件规定递交比选保证金的依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单位不得以合作诚意保证金作为本次招比选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单位以合作诚意保证金代替本次招比选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以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本次比选文件要求处理)。4.比选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比选有效期满。5.比选保证金退还办法如下:①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7日内签订合同的,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②未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比选保证金退还方式详询“6.比选保证金相关事宜”的联系人员,格式详《比选保证金退还说明》。③因中选单位原因而未能在收到中选通知后7日内签订合同且未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进场时,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单位中选资格,所提交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中选单位对此无异议。 6.比选保证金相关事宜 联系方式:姓名:陈志辉 联系电话:1365599030219比选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 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9071610010010000025777 开户银行: 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营业部 20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整(¥: 50000.00 元)。2.协议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招选文件的要求向招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含中标人在前期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若协议签订前中标人未及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招选人直接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3.中标人采用 ① 履约担保形式。 ①采用提交保证金形式:以现金形式转入招选人规定的账户,有效期截止后无息退还。②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以上级别的银行,且出具的银行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③采用担保书形式:出具担保书的担保机构应为已在福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担保书出具之日其备案处于有效期内的国有担保机构。有效期截止至分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至少90日历天。4.履约担保归还期限:投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且通过完工验收并经项目部确认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及移交证明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承包人收到申请后60日历天内无息退还。21报价无效的情况1.比选报价文件未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2.比选报价文件未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报价单位对比选文件实质性条款要求未作响应;4.报价单位擅自修改比选文件主要条款;5.报价单位未附比选保证金汇款单据;6.报价单位存在串通比选报价行为;7.未在“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报名或报名单位名称与实际报价单位名称不一致并未说明原因的;8.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9.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则投标报价无效22劳务人员规定1.中标人需指派一名有经验的现场管理人员(有专业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录入信息、考勤。2.禁止中标人派遣未成年(未满18周岁)、超过60周岁(男)、55周岁(女)或身体、精神状况明显异常的劳务人员。3.中标人每年必须提供超过50周岁的劳务人员的体检报告,患有大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等易出现突发性疾病的员工,禁止进场作业。4.项目部应严格对进场人员进行管理,对项目劳务工人的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每名劳务工人的个人状况,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安全风险。23劳务管理规定1.工资发放规定:劳务人员实行实名管理,工资全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每月足额发放,劳务公司根据工人月考勤和日工资水平等按月核实工人工作量并编制工人工资支付表,经班组长和工人签字确认后,直接将工资划入工人工资银行卡。2.考勤规定:实行实名制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所有务工人员均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个人信息输入考勤系统,进行实时考勤。工资发放和考勤表将定期在维权公示栏进行公示。3.工资款:不低于分包工程款的20%做为工资款直接转入工资专户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4.其他规定:所有工人必须服从现场劳务员的统一管理,遵守劳务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其中每个工人劳保用品(安全帽、服装等)必须按实名登记人数配备,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在进度款中直接扣除。24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在专业分包进场作业前进场并向项目部报备。专(兼)职安全员应纳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负责所在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落实项目部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未按项目部要求落实安全责任的,按招选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25工伤保险要求1、若本招选项目范围内发生工伤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无偿配合项目部,完成工伤赔偿相关后续工作。2、劳务分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务作业人员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包括不限于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如因劳务分包人未办理保险对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视同劳务分包人违约。26计价方式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双方约定按开具劳务分包发票金额的 %收取管理费,中选人在支付劳务款时直接扣除劳务分包工程相关的税费及管理费。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承包人确认的工程量计算。二、劳务工程主要项目责任范围: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劳务工程专业分包中选单位所应承担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工、泥水作业、混凝土浇捣作业、钢筋制安作业、抹灰作业等施工劳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派遣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进驻现场进行管理,配置专用办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可复印、打印)等办公用品,并履行以下义务:1.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的进退场管理工作,办理好手续,收集人员信息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工人工种资料(若劳务工人年龄超过50周岁,需负责收集该工人近1年体检报告和承诺书等资料),编制人员花名册,做好实名制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七大台账等),对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并负责配合项目部完成项目劳务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退场考核评价、半年度考核评级和年度考核评价。2.及时同项目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施工班组长签订“施工班组作业责任制协议”“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劳务人员退场确认书和班组退场承诺书等;3.做好项目部工人考勤管理,遵守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立考勤打卡机及门禁通道设施,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真实记录现场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出勤天数并于每月5日前在公示栏上公示考勤天数。4.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工人工资按“一人一卡”实行银行卡实名制发放。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必须核实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工资发放如果是现金发放,必须在劳务员现场见证下,由班组长按工资支付表直接将现金签发给工人,劳务员协助建立可追溯的影像资料备查;劳务工人工资发放金额须经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长确认,张榜公示后发放,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并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发生的各项纠纷工作。若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则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5.负责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率3%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合招标人项目部办理申请工程劳务款有关手续。工程劳务款拨付按各分项劳务合同拨付,当次请款需提供上一次劳务款发放证明。6.劳务分包人应帮助招标人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的劳务员,协助项目部对新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后方能上岗。劳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7.应认真及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建档备查工作,对接项目施工中省、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及建委(综合信用评价检查)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时的接待及配合工作。劳务公司在劳务管理中应按照建委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统一相关表格格式,完善各类表格,并至少应具有下列表格:1)务工人员花名册2)劳动合同书及工人进场承诺书3)××劳务公司职工×年×月劳动考勤记录表4)×年×月××劳务班组工资表5)×年×月××劳务班组工作量表(如需要)6)×年×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或转账凭证(留存签收记录表)7)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每月工资及时上墙公示并拍照留底)8)《工人退场确认书》《班组退场承诺书》8.劳务分包人所派的劳资管理员须服从承包人项目部的管理,劳务员必须参加项目部每周生产例会。若出现不称职、不服从承包人项目部管理的,承包人项目部有权责令劳务分包人调换管理人员。9.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10.服从承包人相关管理规定。三、施工技术要求与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按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图纸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且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确保各类规范性试验(试运行)合格且最终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以不影响总承包工程质量评定为市优,总承包质量标准为达到市优。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按不同工种劳务的付款比例进行支付,中选人在支付劳务款时直接扣除劳务分包工程相关的税费及管理费。五、比选工程量(暂定)比选报价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文件格式》第二点比选函附录。第3章比选文件格式一、比选报价比选函致: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已收到贵方的关于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劳务工程专业分包的比选文件,遵照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比选文件的比选须知、协议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比选函附录的比选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2、我方承认比选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比选函附录是我方参与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3、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保证在贵方确定的工期(合理工期)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若逾期竣工,同意提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每逾期1天内,罚款5000元/天。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比选文件和本比选函文件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5、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市优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未达到市优标准要求则扣除总造价5%工程款作为处罚,若达不到质量要求应及时进行返工,造成返工损失由中选单位承担,同时造成比选人的材料损失及工期延误等全部损失由中选单位负责赔偿。若在双随机检查中因中选单位原因被扣分的,每扣1分罚款10000元。6、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工地。保证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以及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此次专业分包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及辅材、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中选单位承担。若经有关监督部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比选人检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一次未达标,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单位按每次10000元支付违约金,若分包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由中选单位承担一切责任,造成比选人损失的,比选人有权从分包工程款中双倍扣除。报价单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有授权书):(签章)企业营业执照:地址: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若非法人请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函)2、比选函附录劳务工程分包投标报价清单项目名称专业名称暂估劳务分包合同造价劳务管理费计取费率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 450 万元(按实结算,结算以招选人实际审核同意的责任班组协议总价为准)劳务管理费按实际开具劳务分包发票金额的 %收取报价要求:下浮率报价需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备注: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有授权书):(签 章) 年 月 日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有授权书),未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投标无效。第四章评审办法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比选评审 委员会的组建比选评审委员会构成:由比选人组建。评审细则一、本次比选 1个劳务工程 专业分包单位。二、评审办法: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比选报价为有效报价。2. 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一中选候选人。3. 有确定中选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选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比选人所有。第5章附件一、报价单位参与比选时,须将比选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等相关资料打印后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二、上传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的所有资料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视为未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本次报价无效。三、比选文件上传顺序:1、封面(详附件1)。2、比选函(详第三章第一点)。3、比选函附录(详第三章第二点)。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附件5)。5、廉洁承诺书(详附件6)。6、比选保证金汇款单据。7、其他商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延期证明、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8、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1: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劳务工程专业分包比选报价文件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日期:年月日附件2(内容详第三章第一点):比选函附件3(内容详第三章第二点):比选函附录附件4: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粘贴处投标人(签字、加盖手印):日期: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我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声明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任我单位XXXXXXXXX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人XXX(姓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XXXXXX(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XXXXXXXXX(地址),特此任命:XXX(姓名)先生(女士),XXX(职位),联系电话: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作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代表,就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工程全称)XXXXXXXXXXXXX(专业分包名称)报价及合同的洽谈、签订事宜,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代理行为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单位公章生效。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期限:日期:年月日附件6:廉洁承诺书为积极配合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工程全称)劳务工程(专业分包名称)的比选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比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司承诺以下事项:一、自觉遵守国家、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各项规定。二、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报价单位或串通报价。三、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报价,不隐瞒本单位资质的真实情况,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四、不以任何方式向比选单位人员或评审小组成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名义的奖励和赞助等;不宴请或邀请比选单位任何人员参加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家电等物品;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比选单位的人员及亲友的各种票据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比选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五、不向比选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不进行违反廉洁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六、若发现比选单位相关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及廉洁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中止其行为或向纪检监察室举报。七、本单位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八、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贵司有权采取包括全部或部分解除与贵司签订的合同、拒绝与我司签订合同、暂停我司继续参与贵司项目比选等举措,且我司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第6章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名称: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承包人: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人:合同编号:闽南建-南安污水三期远期--00XX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全称):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代乐住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安定路53号劳务分包人: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住所(地址):;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劳务分包作业概况总包(或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劳务作业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象山村。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劳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工、泥水作业、混凝土浇捣作业、钢筋制安作业、抹灰作业等施工劳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派遣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进驻现场进行管理,配置专用办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可复印、打印)等办公用品,并履行以下义务:1.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的进退场管理工作,办理好手续,收集人员信息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工人工种资料(若劳务工人年龄超过50周岁,需负责收集该工人近1年体检报告和承诺书等资料),编制人员花名册,做好实名制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七大台账等),对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并负责配合项目部完成项目劳务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退场考核评价、半年度考核评级和年度考核评价。2.及时同项目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施工班组长签订“施工班组作业责任制协议”“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劳务人员退场确认书和班组退场承诺书等;3.做好项目部工人考勤管理,遵守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立考勤打卡机及门禁通道设施,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真实记录现场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出勤天数并于每月5日前在公示栏上公示考勤天数。4.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工人工资按“一人一卡”实行银行卡实名制发放。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必须核实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工资发放如果是现金发放,必须在劳务员现场见证下,由班组长按工资支付表直接将现金签发给工人,劳务员协助建立可追溯的影像资料备查;劳务工人工资发放金额须经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长确认,张榜公示后发放,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并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发生的各项纠纷工作。若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则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5.负责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率3%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合承包人项目部办理申请工程劳务款有关手续。工程劳务款拨付按各分项劳务合同拨付,当次请款需提供上一次劳务款发放证明。6.劳务分包人应帮助承包人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的劳务员,协助项目部对新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后方能上岗。劳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7.应认真及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建档备查工作,对接项目施工中省、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及建委(综合信用评价检查)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时的接待及配合工作。劳务公司在劳务管理中应按照建委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统一相关表格格式,完善各类表格,并至少应具有下列表格:1)务工人员花名册2)劳动合同书及工人进场承诺书3)××劳务公司职工×年×月劳动考勤记录表4)×年×月××劳务班组工资表5)×年×月××劳务班组工作量表(如需要)6)×年×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或转账凭证(留存签收记录表)7)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每月工资及时上墙公示并拍照留底)8)《工人退场确认书》《班组退场承诺书》8.劳务分包人所派的劳资管理员须服从承包人项目部的管理,劳务员必须参加项目部每周生产例会。若出现不称职、不服从承包人项目部管理的,承包人项目部有权责令劳务分包人调换管理人员。9.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10.服从承包人相关管理规定。2.劳务分包作业期限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月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240天。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3.劳务作业质量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准,并符合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4.1暂定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税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暂定增值税税费金额按照税率%计算为人民币(大写)(¥元【税费管理费明细项目部可自行添加】)。若相关政府部门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前述不含税签约合同价不变,暂定增值税税费金额及签约合同价(含税)按照调整后的相应调整。每次付款前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4.2合同价格形式:按(3)执行。(1)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前款所述合同价款为含税包干价,除第12条【劳务作业变化】和第13条【劳务作业价格调整】调整合同价款外,不再调整,具体以承包人支付给劳务分包人的实际金额为准。(2)单价合同,按/执行。A.工作量清单劳务费综合单价合同B.工日单价合同C.综合工日单价合同D.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合同E.其他单价形式:/。(3)其他约定:结算以承包人实际审核同意的责任班组协议总价为准;同时,双方约定按开具劳务分包发票金额的%收取管理费,劳务分包人在支付劳务款时直接扣除劳务分包工程相关的税费及管理费。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承包人确认的工程量计算。4.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按以下第①②种方式。①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银行转账、保理、供应链金融等其他方式。双方同意承包人优先采取上述选定的方式付款,同时承包人有权采取上述选定方式外的其他付款方式付款,若承包人采用非选定方式付款,相关手续费用双方另行商定。4.4分包人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名称:开户行:账号: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附件;(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变更、签证等文件;(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9)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福建省、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地**府及国家没有规定的,按承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执行;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承包人同意;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鉴定。7.承包人7.1提供总(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分)承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但有关总(分)包合同的价格和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视为劳务分包人已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各项规定。7.2提供劳务作业现场和劳务作业条件7.2.1承包人应于开始工作7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劳务作业条件的劳务作业现场。7.2.2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劳务作业条件,包括:(1)将作业所需的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必需的条件接至劳务作业现场内;(2)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进入劳务作业现场的交通条件;(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完成办理劳务作业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等手续,但涉及劳务分包人需依法自行办理的手续除外。7.3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任命王文霖为承包人项目经理,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柳城街道象山村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部邮政编码:/联系电话:15985894108传真号码:/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行使职权时(如签发工作指令、联系函等),应当签字并盖项目部印章。下列文件除项目经理签字外,还须盖承包人公章,否则无效:(1)签发开工(完工)指令;(2)签发停工(复工)指令;(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4)对外借款(或担保);(5)所有签证;(6)办理完工结算;(7)涉及重大变更的会议纪要、签订变更(补充)协议;(8)解除合同文件;(9)指定(或变更)结算银行账户;(10)指定分包商和主材供应商等。7.4承包人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劳务分包人8.1劳务分包人资质资质证书编号: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8.2劳务分包人一般义务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8.2.1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图纸、标准和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劳务作业方案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并负责成品保护工作;8.2.2劳务分包人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工作期限延误、安全事故等责任;8.2.3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指示向承包人或劳务作业现场内第三方的提供工作配合;8.2.4劳务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8.2.5劳务分包人应履行承包合同中与劳务分包工作有关的劳务分包人的义务,但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8.2.6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8.3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8.3.1劳务分包人任命(身份证号:)为项目负责人,其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政编码:。8.3.2劳务分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应代表劳务分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其就劳务作为管理做出的所有行为即代表了劳务分包人的行为,与劳务分包人的行为发生同等的法律效力。8.3.3项目负责人应是劳务分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劳务分包人应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承包人提交项目负责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务分包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劳务分包人未提交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的,应向承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并在责令期限内改正。在责令期限内仍未改正,应向承包人支付双倍违约金。8.4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劳务作业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劳务分包人现场劳务作业管理机构及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并同时提交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劳务分包人派驻到劳务作业现场的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劳务分包人更换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8.5劳务作业管理8.5.1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分包人应当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承包人提供上月劳务分包人在本工程上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工资核算支付情况及人员变动情况的书面记录。除上述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本工程不存在其他劳务用工行为。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上岗证等证件,劳务分包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生育、城管交通、环境保护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和教育,对劳务人员进出、上岗培训教育必须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对在岗人员造册盖章,负责劳务人员日常考勤,接受劳动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凡违反有关规定引起的罚款和刑事责任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8.5.2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劳务分包人应当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并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上月的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支付情况书面提交承包人。否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支付最近一期及以后各期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劳务分包人未如期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及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导致劳务作业人员投诉或引发纠纷的,承包人有权书面通知劳务分包人从尚未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中直接扣取拖欠金额的2倍,代劳务分包人支付上述费用、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等。8.5.3劳务作业人员管理8.5.3.1劳务分包人应当根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应当包括劳务作业人员数量、工种、进场时间、退场时间以及劳务费支付计划等,劳动力安排计划应当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8.5.3.2劳务分包人应当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符合本合同劳务作业要求的劳务作业人员投入工作。劳务分包人应当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管理、工资支付管理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8.5.3.3承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否则承包人有权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劳务作业现场。8.5.3.4承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劳务作业人员,劳务分包人应当撤换。劳务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向承包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次;在责令期限内仍未改正的,应当向承包人支付双倍违约金。9.作业安全与环境保护9.1作业安全9.1.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1.2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负责其生活区的管理工作。9.2职业健康9.2.1劳动保护劳务分包人应当服从承包人的现场安全管理,并根据承包人的指示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劳务分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劳务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受到伤害的,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并积极跟进。如果因此产生纠纷,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责任并且对承包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劳务分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9.2.2生活条件劳务分包人应于开始工作日期7天前为雇用的劳务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应达到工程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的标准、要求。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的标准和要求对劳务作业人员的宿舍和食堂进行管理。劳务分包人应按照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暂住证等一切所需证件。9.3环境保护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分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劳务作业现场环境。对劳务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劳务分包人应当遵守承包人关于劳务作业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劳务作业暂停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期限由劳务分包人承担。10.作业期限及进度10.1劳务作业方案劳务分包人应当根据承包人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修订劳务作业方案,劳务作业方案应包括劳动力安排计划、机具、设备及材料供应计划等。劳务分包人根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10.2开始作业劳务分包人应在约定的计划日期开始劳务作业。若劳务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始,应在提前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并说明延期理由。承包人不同意延期或劳务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视为作业期限按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起算。开始工作日期以承包人签发的劳务作业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为准。10.3作业期限顺延合同履行期间,因下列原因造成导致作业期限延误,分包人有权要求作业期限相应顺延:(1)承包人未能按约定交付劳务作业现场或提供劳务作业条件;(2)非劳务分包人原因的劳务作业内容增加或调整(以书面文件为准);(3)承包人同意作业期限顺延其他情况(以书面文件为准)。当发生前述情形时,劳务分包人应在14天内向承包人发出顺延劳务作业期限的申请,并提交(最终)详细资料。持续事件,应连续发函。否则,视为不影响劳务作业进度或放弃顺延劳务作业期限的要求。10.4完工日期劳务分包人应按计划完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劳务作业期限完工。实际完工日期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1)劳务作业经承包人验收合格的,以劳务分包人提交完工报告之日为实际完工日期;(2)劳务作业经承包人验收不合格的,劳务分包人应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承包人验收,以分包人再次提请承包人进行竣工验收的日期为实际完工日期。(3)因承包人原因,未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完工报告后7天内完成验收的,以劳务分包人提交完工报告的日期为完工日期;(4)劳务作业未经完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承包工程之日为实际完工日期。10.5作业期限延误实际作业延误天数按第10.4款规定的实际完工日期减去计划完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作业天数,即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实际作业延误天数=实际完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作业天数。若劳务分包人未能在约定的计划完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作业期限完工,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延误一日支付合同签约价的千分之一计算,以此类推。若因劳务分包人作业期限延误导致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赔偿。劳务分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后,不免除劳务分包人继续完成劳务作业及整改的义务。10.6提前完工承包人要求劳务分包人提前完工的,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下达提前完工指示,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提前完工建议书,提前完工建议书应包括劳动力安排计划、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承包人接受该提前完工建议书的,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应协商采取加快工作进度的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经承包人确认后,由承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人认为提前完工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异议,承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压缩合理作业期限。11.机具、设备及材料供应劳务分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之日起14天内,向承包人提交机具、设备、材料供应计划。上述供应计划经承包人确认后,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运入场地。承包人提供的机具、设备应在安装调试完毕,确认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供应的机具、设备、材料,并接受承包人随时检查其机具、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因劳务分包人保管不善、不合理使用造成机具、设备、材料丢失、损毁的,劳务分包人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作业期限延误等责任。12.劳务作业变化12.1劳务分包人不得擅自调整劳务作业内容和范围。1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劳务作业变化通知,并提供调整后的相应图纸和说明。12.3因劳务作业变化引起作业期限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作业期限。合同当事人应结合劳务作业特点及技术难度,并参考工程所在地定额标准确定增减作业期限天数。12.4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劳务作业变化导致应当价格调整的,由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书面调整申请,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结果为准。12.5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劳务作业变化,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及延长作业期限。13.劳务作业价格调整13.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劳务作业价格,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费价格波动影响超过15%时,人工费按照国家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系数进行调整。但劳务分包人对人工费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在作业期限延误期间出现市场价格波动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期限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作业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最终以承包人获得监理人、发包人书面确认为准。13.2法律变化引起的劳务作业价格调整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劳务分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13.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劳务作业价格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作业期限延误时,作业期限应予以顺延。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在作业期限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期限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作业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最终以承包人获得监理人、发包人书面确认为准。14.劳务作业量的确认劳务分包人每月22日前向承包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作量报告,并附具进度款付款申请单、已完的工作量报表和有关资料。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提交的工作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工作量报表的审核并书面答复劳务分包人。承包人对工作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检测。劳务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检测的,承包人复核或修正的工作量视为劳务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对劳务分包人未经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有权不予计量。15.进度款支付承包人根据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在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进度款后按发包人拨付的进度款比例同比例支付劳务分包人劳务报酬。每次付款前劳务分包人必须提供全额发票(含实际付款额和按规定代扣代缴税费额)。劳务分包人应缴纳的税费由承包人代缴或自行缴纳,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开票信息如下:公司名称 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350583MA2YM8HJ7F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账号 8111301011900364441电话 0595-86398836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安定路53号税率 3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工程名称: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工程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发票请填满(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开票人与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16.完工验收与交付16.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劳务作业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有作业规范要求的,劳务分包人的劳务作业还应当满足承包人的作业规范要求。16.2劳务分包人作业完毕,应向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承包人验收;经验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表明劳务作业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整改,作业期限不予延长,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承包人损失。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整改的,承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单位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16.3劳务分包人整改后质量仍不合格的,劳务分包人应退承包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应向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16.4劳务作业经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指示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承包人。16.5劳务分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家现行及总(分)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保修金的支付及返还按总(分)包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执行,从本合同价款中扣除。质量保修期满,承包人收到发包人返还的质量保修金后及时无息返还劳务分包人质量保修金。17.劳务作业完工结算劳务分包人所完成劳务作业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发包人与承包人办理了最后结算,同时劳务分包人及时提交了该工程项目的各种资料后,劳务分包人方可与承包人办理劳务作业完工结算。承包人在其收到发包人支付的结算价款后,进行完工结算的最终支付。18.违约责任18.1因劳务分包作业延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权从应支付分包合同价款中直接扣留违约金或赔偿金。18.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8.3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15条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否则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额不超过未付合同价款的3%。逾期之后,劳务分包人未向承包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否则视为劳务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免除承包人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18.4合同在解除或终止后,劳务分包人应当及时退场,如果没有及时退场,则视为违约,违约则应当以每日10000元为标准计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损失的,劳务分包人还应当予以赔偿。18.5因劳务分包人涉及诉讼仲裁等纠纷导致承包人成为被告、被申请人或作为第三人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决承担的责任、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等),承包人有权在应付劳务分包人款项中扣除或向劳务分包人追偿。追偿产生的所有费用亦由劳务分包人承担。19.索赔19.1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19.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由劳务分包人提出并经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最终以发包人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索赔的风险由劳务分包人承担。20.争议20.1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20.2.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0.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0.2.3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20.2.4法院要求终止合同工作。21.不可抗力2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分)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2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承包人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承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2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1)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2)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劳务分包人承担;(3)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4)延误的工作时间经承包人报发包人经其确认后相应顺延。21.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相应责任。2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22.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2.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承包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23.合同解除23.1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分)合同终止,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承包人给予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劳务作业量的合同价款,承包人在获得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将劳务分包人应得的合同价款支付给劳务分包人。23.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23.3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承包人要求撤出工地。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4.送达约定24.1分包人向承包人主张债权的,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向承包人发送法律文书,则必须以书面告知方式发送至承包人工商注册地址的公司或分公司,寄送项目部无效。24.2劳务分包人确认有效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邮寄变更有效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方式向承包人进行通知。24.3劳务分包人确认以上述24.2条款记载的地址作为本合同项下争议所涉诉讼/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诉讼/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开庭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等。24.4上述送达约定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中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各个阶段。对于上述送达地址,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24.5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本合同记载的地址、联系人等各项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劳务分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否则按原地址信息进行的送达仍然有效,劳务分包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后,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因所提供或者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或出现拒绝签收等情况,导致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劳务分包人确认,对于有效送达地址,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未能收到邮寄送达的文件或法律文书,也视为已送达。25.其他条款2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并作为本合同补充文件。本合同中未作说明的事宜以承包人签订的总(分)包合同约定为准,并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其中承包人应承担的相应义务或责任。25.2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农民工权益保障、劳务作业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导致(或可能导致)承包人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中被扣分,或被有关管理部门处罚,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劳务分包人除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价1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有关管理部门的经济处罚或赔偿承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25.3分包范围发生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劳务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若造成承包人承担经济责任的,承包人直接从分包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劳务分包人所雇佣人员出现工伤赔付事宜,劳务分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劳务分包人必须牵头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做好善后处理。否则,若造成承包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承包人直接从支付给劳务分包人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作为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款不足以抵扣的,承包人有权追偿。劳务分包人所雇佣人员出现工伤赔付事宜,所有的工伤赔付待遇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25.4若劳务分包人与承担实际劳务作业任务的主体不一致,经承包人书面同意,有关劳务分包人违约金、赔偿金可由承担实际劳务作业任务的主体承担。25.5若劳务分包人没有相应劳务作业资质导致本合同无效,不影响承包人参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包括违约条款、争议解决条款)要求劳务分包人赔偿。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双方其他经济合同,仅有自然人签字未盖承包人公章(或合同章),此合同对承包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签订生效后,劳务分包人应勤勉履行,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除转让无效外,劳务分包人还应按本合同总结算金额的3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5.6其他约定:。25.7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5.8本合同一式捌份,承包人执陆份,劳务分包人执贰份。25.9签订时间:20年月日。25.10签订地点:泉州市南安市。(以下无正文)附件:1.合同履行完毕证明(样式)2.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3.安全生产协议书承包人(签章):劳务分包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附件1:合同履行完毕证明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我司于年月日与贵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闽南建-南安污水三期远期--00XX,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合同结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我司违约同意贵司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合计元,扣除后结算总价款为元,截止年月日,贵司已付人民币元合同款。款项已全部结清,贵司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我单位放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赔偿金、违约金等各项费用。特此证明。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时间:年月日附件2: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甲方(分包企业):乙方(施工总承包企业):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上报乙方,由乙方委托银行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等信息真实性由甲方负责。二、乙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委托银行直接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计入分包工程进度款予以扣除。四、违约责任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1.乙方未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由其无条件进行拨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甲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乙方按2倍向甲方收回,从剩余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安全生产协议书总包单位:福建南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第1条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工程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象山村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远期工程项目劳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工、泥水作业、混凝土浇捣作业、钢筋制安作业、抹灰作业等施工劳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派遣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进驻现场进行管理,配置专用办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可复印、打印)等办公用品,并履行以下义务:1.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的进退场管理工作,办理好手续,收集人员信息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工人工种资料(若劳务工人年龄超过50周岁,需负责收集该工人近1年体检报告和承诺书等资料),编制人员花名册,做好实名制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七大台账等),对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并负责配合项目部完成项目劳务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退场考核评价、半年度考核评级和年度考核评价。2.及时同项目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施工班组长签订“施工班组作业责任制协议”“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劳务人员退场确认书和班组退场承诺书等;3.做好项目部工人考勤管理,遵守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立考勤打卡机及门禁通道设施,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真实记录现场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出勤天数并于每月5日前在公示栏上公示考勤天数。4.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工人工资按“一人一卡”实行银行卡实名制发放。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必须核实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工资发放如果是现金发放,必须在劳务员现场见证下,由班组长按工资支付表直接将现金签发给工人,劳务员协助建立可追溯的影像资料备查;劳务工人工资发放金额须经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长确认,张榜公示后发放,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并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发生的各项纠纷工作。若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则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5.负责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率3%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合承包人项目部办理申请工程劳务款有关手续。工程劳务款拨付按各分项劳务合同拨付,当次请款需提供上一次劳务款发放证明。6.劳务分包人应帮助承包人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的劳务员,协助项目部对新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后方能上岗。劳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7.应认真及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建档备查工作,对接项目施工中省、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及建委(综合信用评价检查)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时的接待及配合工作。劳务公司在劳务管理中应按照建委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统一相关表格格式,完善各类表格,并至少应具有下列表格:1)务工人员花名册2)劳动合同书及工人进场承诺书3)××劳务公司职工×年×月劳动考勤记录表4)×年×月××劳务班组工资表5)×年×月××劳务班组工作量表(如需要)6)×年×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或转账凭证(留存签收记录表)7)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每月工资及时上墙公示并拍照留底)8)《工人退场确认书》《班组退场承诺书》8.劳务分包人所派的劳资管理员须服从承包人项目部的管理,劳务员必须参加项目部每周生产例会。若出现不称职、不服从承包人项目部管理的,承包人项目部有权责令劳务分包人调换管理人员。9.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10.服从承包人相关管理规定。第二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第三条甲方的具体责任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管理。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印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五、对乙方自带工器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七、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估书,无安全评估书者不能结算。八、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护其安全有效。九、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十、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十一、其他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细则》。第四条乙方的具体责任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六、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工种人员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器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十、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十一、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分包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十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注意施工人员及居民车辆安全,出现事故及对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协议份数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第六条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签订即日起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远期工程劳务总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