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招标公告(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项目概况 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1324-SQJW-G2024-004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3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4-SQJW-G2024-0040
项目名称: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采购包1:90.000000万元;采购包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次投标报价以投标费率(指开标一览表中的优惠率)表示。 【备注:费率报价(各区间为同一投标费率),中标人的各区间中标单价=中标费率*各区间的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分为工业项目(含仓储、物流等)、经营性用地(含住宅、商住、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和科研用途等)两个采购包。 (1)采购包1(工业项目): 1)50亩以下(含50亩),最高限价4000元/宗; 2)50亩至100亩(含100亩),最高限价3500元/宗; 3)100亩至200亩(含200亩),最高限价3000元/宗; 4)200亩以上,最高限价2500元/宗。 (2)采购包2(经营性用地): 1)50亩以下(含50亩),最高限价5000元/宗; 2)50亩至100亩(含100亩),最高限价4000元/宗; 3)100亩至200亩(含200亩),最高限价3500元/宗; 4)200亩以上,最高限价3000元/宗。
采购需求:

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主要评估范围:全县范围内土地出让(含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项目)、土地规划利用条件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划拨用地补办出让等一级市场地价评估行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供应商可以同时在上述2个采购包上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采购包上中标;
开标顺序:先开采购包1,后开采购包2。
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定标原则:供应商只能在一个采购包上中标,按照开标顺序确定,供应商在多个采购包上均排名第一时,按开标顺序定标。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采购包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注: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采购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采购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采购包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评估有效期:两年(自中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中标日前一天为一个服务期,分两个服务期)。 评估完成期限:自评估单位收到评估通知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土地评估项目,并获得有备案号及查询码的土地估价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
3.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与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8359233。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
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更正公告。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单位地址:泗洪县青阳街道建设南路54号
联系人:尹兆楠
联系电话:19852601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6楼6016室
联系人:宋明珠
联系电话:18751002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明珠
电话:18751002097

采购人信用承诺.pdf

JSZC-321324-SQJW-G2024-0040采购文件.doc

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一级市场.pdf

附件1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人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谁采购,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三、合理提出采购需求,不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四、按规定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扶贫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五、及时签订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六、严格履约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依法及时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八、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单位名称(盖章)2024年08月02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4-SQJW-G2024-0040(服务类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08日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JSZC-321324-SQJW-G2024-004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概况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JSZC-321324-SQJW-G2024-0040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324-SQJW-G2024-00402.项目名称: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180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本次投标报价以投标费率(指开标一览表中的优惠率)表示。【备注:费率报价(各区间为同一投标费率),中标人的各区间中标单价=中标费率*各区间的最高限价】。本次招标分为工业项目(含仓储、物流等)、经营性用地(含住宅、商住、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和科研用途等)两个采购包。(1)采购包1(工业项目):1)50亩以下(含50亩),最高限价4000元/宗;2)50亩至100亩(含100亩),最高限价3500元/宗;3)100亩至200亩(含200亩),最高限价3000元/宗;4)200亩以上,最高限价2500元/宗。(2)采购包2(经营性用地):1)50亩以下(含50亩),最高限价5000元/宗;2)50亩至100亩(含100亩),最高限价4000元/宗;3)100亩至200亩(含200亩),最高限价3500元/宗;4)200亩以上,最高限价3000元/宗。5.采购需求(简介):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主要评估范围:全县范围内土地出让(含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项目)、土地规划利用条件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划拨用地补办出让等一级市场地价评估行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供应商可以同时在上述2个采购包上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采购包上中标;开标顺序:先开采购包1,后开采购包2。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定标原则:供应商只能在一个采购包上中标,按照开标顺序确定,供应商在多个采购包上均排名第一时,按开标顺序定标。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采购包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注: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采购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采购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采购包的评审。6.合同履行期限:评估有效期:两年(自中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中标日前一天为一个服务期,分两个服务期)。评估完成期限:自评估单位收到评估通知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土地评估项目,并获得有备案号及查询码的土地估价报告。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与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3.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投标人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8359233。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更正公告。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泗洪县青阳镇建设南路联系人:尹兆楠联系方式:19852601735、135052917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6楼6016室联系人:宋明珠联系方式:187510020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明珠电话:1875100209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以下第4.2.2种方式执行4.2.1无需支付;4.2.2具体方式及标准为: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可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4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发布的更正公告视同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5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委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0.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声明及承诺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3投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10.4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即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进行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的投标人,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10.5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6中标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3份。注:(1)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苏采云”系统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委会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评委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服务本身费用、人工费、服务费、风险费用、验收、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声明及承诺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声明及承诺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webfile/jiangsu/202311/1699268553318052447.pdf)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委会22.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对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委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通过“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及时在“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采购人在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按第2种方式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7.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联系部门: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852601735、13505291735、18751002097通讯地址:泗洪县青阳镇建设南路、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6楼6016室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28.5.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28.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2.不允许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第(2)方式确定履约保证收取方式。(1)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按采购合同总价的2%(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按采购合同总价的1.2%)计取。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投标人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投标人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按以下方式实行:服务类项目,项目履约期满评价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履约评价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单位收到投标人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本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关于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s://jsdzbh.com/webSite/bHIndex《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2.1依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投标人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投标人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33、验收及付款33.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3.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3.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3.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付款按照以下确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预付款:详见采购需求;进度款:详见采购需求。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均参照本合同内容)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单位:二〇二四年月泗洪县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参考)专用条款采购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项目概况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第四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第十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标底或者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二、服务期限评估有效期:两年(自中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中标日前一天为一个服务期,分两个服务期)。评估完成期限:自评估单位收到评估通知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土地评估项目,并获得有备案号及查询码的土地估价报告。三、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国发[2004]28号);6、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2007年11月1日施行);7、《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省政府令第11号,2003年7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四、项目服务内容泗洪县2024-2026年度全县一级市场土地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主要评估范围:全县范围内土地出让(含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项目)、土地规划利用条件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划拨用地补办出让等一级市场地价评估行为。五、项目实施要求1、能够及时迅速地出具符合行业要求和体现市场行情的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内容汇报采购方。能够提供地价咨询、测算等服务。2、土地评估报告能够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取得备案号和查询码。3、中标服务单位服务过程中派驻两名及以上注册估价师常驻泗洪,正常工作时间能够随叫随到,采购方将对其出勤情况进行考核,若一个小时内不能到达发现一次扣500元,超过五次未按照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六、费用计算方式按照所委托的单宗评估报告乘以对应区间内的合同单价计费,最终结合考核结果以实际委托评估的报告总量结算。七、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成果;2、甲方有权随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甲方的义务:1、提供乙方必要的技术资料、数据等;2、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3、协助配合乙方完成项目内容。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等;2、按期完成合同及甲方交付的任务后获得报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基础配合工作。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按要求配备专业服务团队,根据服务内容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2、严格遵守国家规章制度和行业自律要求,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甲方的数据、资料和其他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3、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4、乙方在服务期内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5、乙方在服务期内因本项目外出及其他事项关乎生命财产安全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6、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采购包1(工业项目):1)50亩以下(含50亩),元;2)50亩至100亩(含100亩),元;3)100亩至200亩(含200亩),元;4)200亩以上,元。(2)采购包2(经营性用地):1)50亩以下(含50亩),元;2)50亩至100亩(含100亩),元;3)100亩至200亩(含200亩),元;4)200亩以上,元。付款方式:十、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十一、违约条款1、乙方如不能完全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外,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1%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进度款中扣除。2、除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期延误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4、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5、甲方因违约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6、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十二、知识产权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信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本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3、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十三、保密条款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非经秘密提供方的书面授权,不得泄露给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人,但资料接受方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含委托律师、财务等)披露他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除外,但同时须指示其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否则除应当赔偿因此给秘密提供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代理机构见证盖章后实施,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五、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不可抗力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终止合同的书面协议。十七、合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备案二份。十九、其他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依据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要求,明确服务中标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工作。对服务中标机构进行定期考核,细则如下。经考核后,按以下方式拨付:1、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开具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10%;余款按照实际成交价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经采购人考核后,按以下方式拨付:(1)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全额支付费用;(2)考核成绩在90—70分(含70分)之间的,支付费用标准的80%;(3)考核成绩在70分及以下的,不支付费用。附件:1.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评估细则2.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评估表附件1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评估细则考核时间:年月日项目分值评分内容评分办法得分1评估报告的编制(25分)能够出具符合行业要求的评估报告每有1个报告不符合行业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1评估报告的编制(25分)能够出具体现市场行情的评估报告每有1个报告不体现市场行情扣0.5分,扣完为止。2服务要求(25分)能够提供地价咨询服务每有1个报告不能提供地价咨询服务扣0.5分,扣完为止。2服务要求(25分)能够提供测算服务每有1个报告不能提供测算服务扣0.5分,扣完为止。3取得备案号和查询码的及时性(30分)土地评估报告能够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取得备案号和查询码。每有1个报告不能及时取得备案号和查询码扣1分,扣完为止。4项目小组(20分)项目小组必须有两名及以上注册估价师常驻泗洪,正常工作时间能够随叫随到,采购方将对其出勤情况进行考核。项目小组成员每缺席1天扣0.5分,扣完为止。考核人签字总分附件2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评估表机构名称服务时间地 址负 责 人联系电话考核评估情况评估意见考核得分:意见:签字:年 月 日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备注:本表一式贰份,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机构各执一份。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采购包2均按照本采购需求内容)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一、项目概况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第四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第十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标底或者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二、服务期限评估有效期:两年(自中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中标日前一天为一个服务期,分两个服务期)。评估完成期限:自评估单位收到评估通知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土地评估项目,并获得有备案号及查询码的土地估价报告。三、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国发[2004]28号);6、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2007年11月1日施行);7、《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省政府令第11号,2003年7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四、项目服务内容泗洪县2024-2026年度全县一级市场土地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主要评估范围:全县范围内土地出让(含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项目)、土地规划利用条件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划拨用地补办出让等一级市场地价评估行为。五、项目实施要求1、能够及时迅速地出具符合行业要求和体现市场行情的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内容汇报采购方。能够提供地价咨询、测算等服务。2、土地评估报告能够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取得备案号和查询码。★3、中标服务单位服务过程中派驻两名及以上注册估价师常驻泗洪,正常工作时间能够随叫随到,采购方将对其出勤情况进行考核,若一个小时内不能到达发现一次扣500元,超过五次未按照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后果由中标方承担。(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证书及承诺书的,做无效标处理。)★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开具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10%。在服务期(自中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中标日前一天为一个服务期,分两个服务期)内对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并取得网上备案号和查询码的项目,每个服务期满后六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经采购人考核后,按以下方式拨付:(1)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全额支付费用;(2)考核成绩在90—70分(含70分)之间的,支付费用标准的80%;(3)考核成绩在70分及以下的,不支付费用。★七、服务费用结算方式按照所委托的单宗评估报告乘以对应区间内的中标单价计费,最终结合考核结果以实际委托评估的报告总量结算。★七、质量技术标准合格,并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依据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要求,明确服务中标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工作。对服务中标机构进行定期考核,细则如下。经考核后,按以下方式拨付:1、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开具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10%;余款按照实际成交价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经采购人考核后,按以下方式拨付:(1)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全额支付费用;(2)考核成绩在90—70分(含70分)之间的,支付费用标准的80%;(3)考核成绩在70分及以下的,不支付费用。附件:1.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评估细则2.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评估表附件1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评估细则考核时间:年月日项目分值评分内容评分办法得分1评估报告的编制(25分)能够出具符合行业要求的评估报告每有1个报告不符合行业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1评估报告的编制(25分)能够出具体现市场行情的评估报告每有1个报告不体现市场行情扣0.5分,扣完为止。2服务要求(25分)能够提供地价咨询服务每有1个报告不能提供地价咨询服务扣0.5分,扣完为止。2服务要求(25分)能够提供测算服务每有1个报告不能提供测算服务扣0.5分,扣完为止。3取得备案号和查询码的及时性(30分)土地评估报告能够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取得备案号和查询码。每有1个报告不能及时取得备案号和查询码扣1分,扣完为止。4项目小组(20分)项目小组必须有两名及以上注册估价师常驻泗洪,正常工作时间能够随叫随到,采购方将对其出勤情况进行考核。项目小组成员每缺席1天扣0.5分,扣完为止。考核人签字总分附件2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评估表机构名称服务时间地 址负 责 人联系电话考核评估情况评估意见考核得分:意见:签字:年 月 日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备注:本表一式贰份,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机构各执一份。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购包1、采购包2均按照本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内容)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声明及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信用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三、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因素分数评审标准报价分投标报价20.0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费率(指开标一览表中的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费率(指开标一览表中的优惠率))*20分。本次投标报价以投标费率(指开标一览表中的优惠率)表示【备注:费率报价(各区间为同一投标费率),中标人的各区间中标单价=中标费率*各区间的最高限价】。企业经营业绩、信誉企业业绩12.00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1)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价扫描件至投标文件,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均不予计分。(2)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对应业绩的投标人名称。(3)业绩等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步公开。(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为同一项目业绩的,不可以重复加分。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24.0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共同用印)的,得3分;具有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6分。 2、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不重复得分:(1)本项目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共同用印)的,每有1人得3分,最高得12分;具有资产评估师证书的,每有1人得3分,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18分。注:(1)上述拟派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不得分。 (2)需提供上述拟派项目组成员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两名注册估价师”与本加分项不重复计取。(4)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拟派项目组成员证书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步公开。企业经营业绩、信誉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9.0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1)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价扫描件至投标文件,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均不予计分。(2)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对应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名称。(3)业绩等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步公开。(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为同一项目业绩的,不可以重复加分。 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期限保障方案10.00分投标人能够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二、服务期限”制定服务期限保障方案;方案内容详实,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能基本满足的得8分;方案稍有欠缺,大部分内容能满足要求,但需通过后期优化才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方案内容缺漏项多,大部分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服务方案11.00分投标人能够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四、项目服务内容”制定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详实,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1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能基本满足的得8分;方案稍有欠缺,大部分内容能满足要求,但需通过后期优化才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方案内容缺漏项多,大部分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10.00分投标人能够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五、项目实施要求”制定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详实,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能基本满足的得8分;方案稍有欠缺,大部分内容能满足要求,但需通过后期优化才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方案内容缺漏项多,大部分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4.00分投标人对以下要求做出承诺,每承诺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1.评估单位承诺配备的项目组成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2.售后服务承诺:中标方提供评估报告后,安排专人对评估报告当面向采购方详细汇报解说。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应以下序号为1、2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如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等相关规定。是否采购进口产品以采购需求中确定的为准。2、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按以下第(1)种政策确定本项目落实的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否则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品目清单范围的,按以下条件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的投标人加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多的投标人为中标人。4、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3.商务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4.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4)5.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格式见附件5)二、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声明及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7)3.信用信息4.联合体投标5.特定资格要求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格式见附件8)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9)3.技术标准和要求(格式见附件2、3)4.其他四、综合评审评分项1.服务期限保障方案2.项目服务方案3.项目实施方案4.服务承诺5.企业业绩(格式见附件10)6.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格式见附件11)7.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格式见附件12)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格式见附件7)附件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优惠率(%)备注供应商名称 %投标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技术响应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2-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技术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3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限   服务费用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   其他……  附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区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单位性质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投标人类别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备注附件5投标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附件6投标声明及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开标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附件8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序号分项服务名称评估有效期分项单位投标费率(指开标一览表中的优惠率)150 亩以下(含 50 亩)两年每宗250 亩至 100 亩(含 100 亩)两年每宗3100 亩至 200 亩(含 200 亩)两年每宗4200 亩以上两年每宗备注:以上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附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10企业业绩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附件11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项目组成员注:如供应商中标,项目组成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投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备注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备注项目负责人............附件1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代理机构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泗洪县2024-2026年度一级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从业条件;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三、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四、依法及时答复或协助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答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不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六、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单位名称(盖章)2024年08月0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