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车辆保险 商业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招标公告(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一单元8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DXF-CG(2024)-19
项目名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有效期具体起止日期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无异议可续期下一年合同,如采购人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采购人应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保险业务须涵盖机动车辆保险或与本次采购标的险种相关的险种。(2)投标人以分公司(分支机构)形式参与投标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须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或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4)投标人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一单元806
方式:1.供应商应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一单元806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无法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可联系张先生以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网页附件中下载投标报名登记表,在投标报名登记表中录入单位信息后发送电子档至2631902325@qq.com邮箱。3.报名需要提供①投标报名登记表打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扫描件;③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除非本招标项目终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一单元8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项目名称为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第二次),采购预算为400万元/年,最高限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3号)第一条规定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5-1.5]”。因系统格式限制,项目名称、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以此处描述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8-85358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楫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一单元806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9181481728、028-86042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918148172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8: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一单元806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10:30
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一单元806
预算金额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9181481728
采购单位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8-8535808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楫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一单元8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9181481728、028-86042151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采购需求.docx
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DXF-CG(2024)-19包号(如有)/报名单位信息单位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报名单位信息联系人手机报名单位信息E-MAIL座机文件售价(元)¥300元/套报名日期: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为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机动车保险服务。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共399辆车辆参保(本数量为现有车辆数量,不含待报废数量,新采购车辆纳入本项目保障,投保车辆台数以实际支付保费车辆为准)。主要承保车型及数量如下:序号车型数量1机关及直属大队消防车279辆2货车7辆3救护车1辆4清障车1辆5大客车4辆6皮卡车30辆7执勤车50辆(燃油车)7执勤车4辆(新能源)8加油车3辆9摩托车20辆 合计399辆注:最终以实际承保的车型和数量为准,采购人现有4辆新能源车,未列明车辆类型的均为燃油车。2、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第二次)C18040102财产保险服务项1否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技术要求★(一)承保险种及保额要求1、车辆损失险(含车损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不计免赔险)。2、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每车不低于300万)。3、车上人员座位险(保额不低于5万/每座,具体按行驶证许可的乘坐数计算)。4、交强险。(二)服务要求★1、投标人在接到被保险单位的出险报案后,市区内理赔人员应于12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市外省内应于24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被保险车辆在市外发生保险事故后,投标人能通过联网系统提供异地代查勘、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2、投标人具备全国统一服务热线电话,设有24小时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3、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4、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被保险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5、承诺在保费到账当日内出具正式保险单。6、提供客户回访计划方案。★7、有专人指导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8、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对配件价格实行现场报价,并保证配件为原厂配件,且在对个别配件报价金额上若三方(指被保险单位、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家)有分歧的,承诺由保险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厂配件,修理工时费用以市场价格、物价部门、交通部门的价格为依据。(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9、出险车辆进行修理时,保险公司应优先考虑政府部门指定的定点维修机构。★10、每季度对车辆理赔情况(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所在部职别、事故基本情况等)、出险记录、保险费用变动情况、动态管理情况进行汇总,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车辆管理部门(后勤装备处)。★11、出险情况必须提前报采购人车辆管理部门(后勤装备处),再进行理赔处理,理赔单必须加盖处室公章(鲜章)。(三)其他服务要求1、服务小组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项服务小组,专项服务小组应至少包括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日常服务小组、报案联系人、理赔联系人。(1)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项目的总体管理,应至少具有2年及以上保险工作经验,熟悉投保、理赔、保全等全流程工作。(2)日常服务小组:负责按照服务要求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全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上门指导填写投保单、收取投保资料、出单、验车、送交保险单证、理赔及保全等相关事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3)报案联系人:负责投保人的出险接报案。(4)理赔联系人:负责投保人的出险理赔等专项工作。2、业务管理(1)根据采购人需要,报送车辆承保、车辆出险理赔及保全情况等相关信息,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需服从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四、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有效期具体起止日期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无异议可续期下一年合同,如采购人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采购人应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2、服务地点: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收到保费清单后20个工作日内按批次支付车辆保险费用。严格按照《四川保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保监发〔2008〕80号)要求见费出单。4、报价要求4.1优惠率报价。4.2投标报价由各投标人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精算师协会关于发布商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的通知》(中精协秘发〔2020〕14号)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3号)的要求报价,遵守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3号)第一条规定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5-1.5]”的视为无效报价。5、服务质量(1)投标人提供保险服务期间服务质量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得因车型、车龄等因素拒绝为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机动车提供机动车保险。(2)投标人所有机动车保险条款文本应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规定。6、总体要求(1)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投标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与采购人签订机动车保险合同。7、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7.1违约责任(1)如因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中标人违反协议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时,采购人有权直接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服务期间,采购人未按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并造成中标人损失的,中标人有权向采购人索赔相关的经济损失。(3)采购人与中标人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不得违约,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协议。(4)中标人确认并同意,订立采购合同后,如遇主管部门调整采购事宜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单方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变更。(5)如中标人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其不再符合政府采购合格中标人的法定条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6)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采购人与中标人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7.2解决争议的方式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考核办法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的随机检查并进行考核打分。如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失分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过失分累计达到10分,将终止合同且不予续签。如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将由采购人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1)资质变更或终止的,未在七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登记备案的,记过失分1分。(2)未按协议规定程序办理车辆保险业务,损害采购人利益,记过失分3分。(3)未按协议规定给予优惠,擅自提高车辆定点保险价格,记过失分5分。(4)保险政策调整时,在七日内未函告采购人进行协商,记过失分5分。(5)中标人未提供合格的车辆保险服务的,记过失分5分。(6)向采购人提供回扣的,记过失分10分。(7)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的,记过失分10分。(8)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记过失分10分。(9)达到采购人有效投诉的,按照过失相关条款处理。(10)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11)虚假响应采购文件的,记过失分10分。9.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2)履约验收时间: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自行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5)履约验收内容和标准:(6)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7)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8)履约验收标准:(9)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执行。(10)其他验收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执行。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在四川省内21个地级市(含阿坝州本级、甘孜州本级、凉山州本级)营业网点覆盖情况。2、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类似项目是指车辆保险类服务项目)。3、投标人提供总公司2023年的综合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4、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5、投标人提供承保服务方案,包含:①整体承保服务方案、②绿色承保通道方案、③承保服务人员保障措施、④上门收集投保单证及配送保单资料服务方案。6、投标人提供理赔服务方案,包含:①整体理赔服务方案;②绿色理赔通道方案;③理赔服务人员保障措施;④事故简化处理方案;⑤特殊(重大)理赔服务方案;⑥预付赔款服务方案;⑦单证减免服务方案;⑧客户档案建立及定期回访服务方案;⑨医疗援助服务方案;⑩车辆施救服务方案。注意: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供应商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 商业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