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高速桥下绿化养护招标公告(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区甬江隧道管理站)2024)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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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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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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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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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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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0
项目概况: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C249YH1C项目名称: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预算金额(元):1650000最高限价(元):16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6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14点00分00秒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慈海北路10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285216 质疑联系人:余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62852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89号6层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洁敏、余雪荣、胡婷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817296、18989311528邮箱:yuxuerong@cntcitc.com.cn质疑联系人:赖虹质疑联系方式:0574-8781809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传真:/联系人: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附件信息:
(定稿)招标文件-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docx262.7K
宁-1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全册)项目名称: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C249YH1C项目名称: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预算金额(元):1650000最高限价(元):16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6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慈海北路106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285216质疑联系人:余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62852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89号6层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洁敏、余雪荣、胡婷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817296、18989311528邮箱:yuxuerong@cntcitc.com.cn质疑联系人:赖虹质疑联系方式:0574-8781809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传真:/联系人: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标的: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供应商须报出投标价,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具体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人工(工资、福利、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社保、加班费、高温费、补贴等)、材料、机械设备、各类耗材费、车辆运行及维护保养、保险、服装费、劳保用品费、其他与保洁及垃圾处置有关的费用,包括绿地除草、修剪、施肥、除虫、补种、抗旱、防冻、防台及成活率要求内的养护期死苗的补种等费用,重大活动保障、临时布置任务和突击应急任务,耗材、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注: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本年度最低劳动工资,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当每年最低工资标准出现变化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费用进行调整,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另外追加费用。)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和签收人员 (1)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室)。(2)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止。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89号6层;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152583335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报酬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七折向采购人收费,收费基数为中标价,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取。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11.3.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2.1具体开标程序: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线上签订或线下签订)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本部分内容2单位及数量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实施地点:详见本部分内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本部分内容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6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部分内容7物理特性要求无8质量、安全要求(1)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内容。(2)安全要求:合格9验收标准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10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2样品要求无13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无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项目要 求 1、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1)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的10%留作考核金;本项目采用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对外承包绿化养护质量考核标准作为实际处罚结果。(2)根据考核扣分标准(详见附件),费用按季度核拨。(3)每季度核拨的绿化养护经费:每季度绿化养护经费=(合同总价/4)-当季扣除费用(含中心季度考核、其它罚金)。注:1、季度考核费用扣除主要由采购人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中标人,并在当季的养护经费中扣除;2、本项目的考核标准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如有必要,采购单位有权对考核标准进行合理的修改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3、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价均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但如发生道路面积,灌木、乔木的养护数量或其他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其固定单价不变,以甲方签字盖章认可的联系单或变更函为准,产生的费用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或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3)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所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费用,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中标人应于三日内补足)。4、试运行期项目试运行期:无;5、服务响应服务响应时间: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不间断服务直至任务完成为止。6、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7、对采购内容进行变更的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价均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但如发生道路面积,灌木、乔木的养护数量或其他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其固定单价不变,以甲方签字盖章认可的联系单或变更函为准,产生的费用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二、项目概况(一)绿化养护1、养护面积:1.1养护范围: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及原庄南线(贵镇线-镇浦路)一段改造过的绿化有喷淋系统,需要定期养护,喷淋头共260个;项目范围内业主指定进行的相关绿化养护作业;1.2养护面积:绿化养护面积约103879平方米;1.3养护设施量:具体设施量以实际为准。2、养护服务范围及要求:2.1园林绿地(乔木、灌木、草坪、色块等)日常养护,参照《宁波市镇海区一级公共、道路绿地绿化养护质量标准》。2.2绿地每天8小时动态保洁(7:00—11:00、13:00—17:00)重大活动期间以及招标人行业检查期间应适时延长保洁时间,加大保洁力度。2.3所有养护范围内的设施按移交时的现状情况保持,现有树木成活率保持95%,无明显病虫害。2.4人员数量:(1)每日到岗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管理人员1名以便于日常工作联系。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业主方将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绿化养护人员到位数量未能满足要求的,每少一人从当月养护费用中扣除1000元/人/次。(2)如遇台风、降雪、低温等特殊天气或重大活动保障,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单位另行无偿安排人员进行配合,中标单位应无条件确保且配合。(3)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委托方的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4)所有配备人员应保证身体健康状况与岗位相适应,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2.5最低机械配置:本项目要求投标服务商应至少配置自有洒水车(或清洗车)1辆。(须提供购买发票和行驶证,发票及行驶证抬头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中标后,招标人将对项目人员及机械设备进行现场考核。2.6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承包。其中每年养护经费的3%必须用于绿化施肥经费。2.7对承包范围内的绿地养护应达到一级公共、道路绿地标准,养护期限内中标人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2.8养护期限内,含本项目养护设施发生减少及损毁的中标人应及时修复和补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2.9中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诸如除虫打药及施肥作业时应提前告知招标人,以便监督考核。2.10中标人在搞好日常养护工作的同时,需配合招标人搞好相关节庆、检查等临时任务。2.11中标人养护所需的管理用房、工具等均由招标人自行解决,在养护期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招标人无涉。2.12自觉接受招标人监督、检查。2.13中标人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2.14因中标人养护不当所导致绿植缺失或死株的,中标人应及时补种,且补种时的品种应与原缺失的品种保持一致。2.15接养后如遇养护面积或养护要求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零星补种(低于拾万元)由中标人来实施,结算定额套用和取费依据:《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补种项目取费类别为园林单独绿化工程,其中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计),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除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优良工程奖励费不计外)费率均取中值;企业管理费费率按三类中值计取;利润费率按中值计取;规费费率按规定计取;税金费率按市区费率计取。人工、材料价格按补种时对应的当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16投标人自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有响应,派出合格的养护人员到达养护现场。如果逾期未作出响应,招标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供货商应承担由于延误服务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三)其他要求1、项目试运行期:本项目无试运行期;2、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因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①合同期内连续2次季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累计3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②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原因被各界新闻媒体多次进行曝光或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3、本项目中标人不得转包,不得分包。4、中标人应配合采购单位做好规范的管理、考核台帐资料;按要求及时向采购单位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以便采购单位进行监督考核。5、中标人在搞好日常保洁、清运等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采购单位参加市、区布置的各项节目或重大活动保障、临时布置任务和突击应急任务等。6、中标人应定期做好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日常安全巡查,督促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确保作业人员和财产安全。7、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附件:绿化养护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督查办法:(一)考核办法。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每月督查考核打分,按照季度平均分计算养护费。(二)督查方法。督查采用每月一次抽查形式。1、每月一次抽查:由业主牵头,每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大检查,发现问题按照考核评分表扣分从而得出月考核分。二、评分办法及费用支付:(一)季度评分:以月抽查得分为依据,计算每季度的平均分。(二)经费拨付:养护费按季核拨,核拨金额根据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季度平均得分计算:季度考核为90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季度考核奖奖金;季度考核为89分及以下,每扣一分,扣季度考核奖奖金的5%;84分及以下直接扣除考核奖奖金的50%,79分及以下的直接扣除考核奖奖金的100%。(季度考核奖由年度合同金额的10%除以4之后得出来的,年度考核奖不根据养护面积的增多或减少而变化)三、附加规定:(一)因养护原因,被其他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每处扣罚300元;因养护原因导致采购人在镇海区考核中被扣分的,每0.1分扣罚600元;因养护原因被区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每处扣罚1000元;因养护原因被各级媒体曝光或各种渠道的投诉、信访,每次每处扣罚1000元。以上扣款,直接从当季度的养护经费中扣除。被扣分的项目应在业主指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无特殊原因未完成整改的按前述金额双倍处罚。(二)业主将对中标人的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养护人员到位数量未能满足要求的,每少一人从季度养护费用中扣除1000元/人/次。(三)因养护不到位,养护范围内出现绿化缺株、死株、缺失等情况,由业主下发联系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补种的,按照绿化面积减少数量扣除养护经费200元/m2·季度。(四)因养护出色,获市级以上部门荣誉(市养护示范点、茶花杯等),一次性奖励壹万元整。四、相关事项:(一)管理考核工作人员应凭着公正、公平的立场上给予考核评分,禁止以权谋利,营私舞弊。(二)被考核单位及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考核,严禁出现谩骂、侮辱管理考核工作人员现象,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三)若遇重大迎检或是重大活动时,应积极配合街道做好临时突击工作。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绿化养护质量评定表(100分制)考核路线: 年第 月项目考核标准扣分标准分值实得分绿化养护管理苗木长势是否良好,高度是否控制适宜,是否无明显裸地、杂草、积水,保存率是否85%以上,新补种苗木成活率是否95%以上。苗木长势不良、倾斜、倒伏、缺株、死株、残株扣0.1分/株,保存率低于85%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成活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1分。20 绿化养护管理病虫害是否控制在10%以下,主要病害是否控制好。明显病虫害每株扣0.2分,主要病虫害未控制每株扣0.5分。10 绿化养护管理修剪、除草、抹芽是否经常,树穴内是否基本无杂草,是否及时清理剪下枝叶,高温无雨天是否及时浇灌。修剪除草不及时扣2分/次,修剪不平整扣0.5分/米,修剪枝叶清理不及时扣0.5分/次,浇灌不及时2分/次。20 绿化养护管理绿化带是否基本无垃圾或其它废弃物。绿化带内有明显垃圾及废弃物的扣1分/处(10平方米范围为1处)。20 绿化养护管理是否在冬季前做好刷白工作。刷白上口不圆,每株扣0.5分,株距间高低明显的扣2分,刷白有明显阴阳面扣0.5分/株。10 上路情况巡查管理上路着装是否规范。上路作业未穿戴安全标志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10 上路情况巡查管理巡查管理是否有力及作业人员上路率是否优。上路率差,巡道管理不力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0 合计 100 考核人: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供应商评分标准及分值 分值分值类型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服务区域的了解情况及重点及难点分析是否全面进行评议(7分):①针对服务区域的了解情况及重点及难点分析全面,得7分;②针对服务区域的了解情况及重点及难点分析较全面,得6分;③针对服务区域的了解情况及重点及难点分析尚可,得5分;④针对服务区域的了解情况及重点及难点分析一般,得4分;⑤针对服务区域的了解情况及重点及难点分析欠全面,得3分;⑥针对服务区域的了解情况及重点及难点分析不够全面,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7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服务区域的重点及难点的解决方法和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评议(7分):①针对服务区域的重点及难点的解决方法和措施科学合理,得7分;②针对服务区域的重点及难点的解决方法和措施较科学合理,得6分;③针对服务区域的重点及难点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尚可,得5分;④针对服务区域的重点及难点的解决方法和措施一般,得4分;⑤针对服务区域的重点及难点的解决方法和措施欠科学合理,得3分;⑥针对服务区域的重点及难点的解决方法和措施不够科学合理,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7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3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实际情况制定的绿化养护方案是否可行进行评议(5分):①作业方案全面、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需求,能充分保障实施效果,得5分;②作业方案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较符合项目需求,能保障实施效果,得4.5分;③作业方案合理、操作性合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能基本保障实施效果,得4分;④作业方案较合理、操作性较合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能基本保障实施效果,得3.5分;⑤作业方案相对一般、没有针对性,实施效果保障能力一般,得3分;⑥作业方案相对笼统、没有针对性,实施效果保障能力欠缺,得2分;⑦缺项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4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养护垃圾处理方案包括拟投入养护垃圾处理场地情况、养护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情况进行评议(5分):①养护垃圾处理方案完备、场地情况完备,得5分;②养护垃圾处理方案较完备、场地情况较完备,得4.5分;③养护垃圾处理方案合理、场地情况合理,得4分;④养护垃圾处理方案较合理、场地情况较合理,得3.5分;⑤养护垃圾处理方案一般、场地情况一般,得3分;⑥养护垃圾处理方案欠缺、场地情况欠缺,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5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巡查方案(包括巡查频率、内容)是否完善进行评议(5分):①巡查频率高、方案完善,得5分;②巡查频率较高、方案较完善,得4.5分;③巡查频率、方案尚可,得4分;④巡查频率、方案一般,得3.5分;⑤巡查频率、方案欠完善,得3分;⑥巡查频率、方案不够完善,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6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养护、管理、维修方案是否完善进行评议(5分):①养护、管理、维修方案完善,得5分;②养护、管理、维修方案较完善,得4.5分;③养护、管理、维修方案尚可,得4分;④养护、管理、维修方案一般,得3.5分;⑤养护、管理、维修方案欠完善,得3分;⑥养护、管理、维修方案不够完善,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7拟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9分)注:项目负责人、获奖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和由区、县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7.1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安排和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进行评议:①人员安排和岗位设置合理,得5分;②人员安排和岗位设置较合理,得4.5分;③人员安排和岗位设置尚可,得4分;④人员安排和岗位设置一般,得3.5分;⑤人员安排和岗位设置欠合理,得3分;⑥人员安排和岗位设置不合理,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7拟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9分)注:项目负责人、获奖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和由区、县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7.2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的相关项目经验及专业能力是否全面进行评议:①人员的相关项目经验及专业能力全面,得4分;②人员的相关项目经验及专业能力较全面,得3.5分;③人员的相关项目经验及专业能力尚可,得3分;④人员的相关项目经验及专业能力一般,得2.5分;⑤人员的相关项目经验及专业能力欠全面,得2分;⑥人员的相关项目经验及专业能力不全面,得 1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4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8机械车辆的配置情况(8分)1.8.1供应商已配备机扫车的:自有的,每辆得2分,最多得4分;租赁的,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自有和租赁不累计计分,取得分高的一项为本项最终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照片(能显示车牌)、行驶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4客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8机械车辆的配置情况(8分)1.8.2供应商已配备洒水车的:自有的,每辆得2分,最多得4分;租赁的,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自有和租赁不累计计分,取得分高的一项为本项最终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照片(能显示车牌)、行驶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4客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9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设备运行管理方案是否可行进行评议(5分):①车辆、设备运行管理方案可行,得5分;②车辆、设备运行管理方案较可行,得4.5分;③车辆、设备运行管理方案尚可,得4分;④车辆、设备运行管理方案一般,得3.5分;⑤车辆、设备运行管理方案欠可行,得3分;⑥车辆、设备运行管理方案不够可行,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10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响应及承诺是否全面进行评议(5分):①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响应及承诺全面,得5分;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响应及承诺较全面,得4.5分;③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响应及承诺尚可,得4分;④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响应及承诺一般,得 3.5分;⑤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响应及承诺欠全面,得3分;⑥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响应及承诺不够全面,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11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安全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等内容是否合理进行评议(5分):①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安全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合理,得5分;②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安全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较合理,得4.5分;③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安全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尚可,得4分;④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安全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一般,得3.5分;⑤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安全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欠合理,得3 分;⑥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安全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不够合理,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方案1.12供应商提供的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养护人员人事交接方案是否合理、可操作进行评议(5分):①风险及控制措施、养护人员人事交接方案合理,得5分;②风险及控制措施、养护人员人事交接方案较合理,得4.5分;③风险及控制措施、养护人员人事交接方案尚可,得4分;④风险及控制措施、养护人员人事交接方案一般,得 3.5分;⑤风险及控制措施、养护人员人事交接方案欠合理,得3分;⑥风险及控制措施、养护人员人事交接方案不够合理,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2、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大型活动、节庆假日、防台防汛期间、冰冻雪灾、暴雨飕风、创优评优和突击检查等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可行进行评议(5分):①保障措施可行有效、详细细致,严谨合理的得5分;②保障措施可行有效、较详细细致,较严谨合理的得4.5分;③保障措施可行性、合理性尚可的得4分;④保障措施可行性、合理性一般的得3.5分;⑤保障措施可行性、合理性略有欠缺的得3分;⑥保障措施可行性、合理性不够可行的得2分;⑦缺项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3、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养护制度、检查监督制度、违规处罚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养护管理制度)是否全面进行评议(5分):①养护制度、检查监督制度、违规处罚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得5分;②养护制度、检查监督制度、违规处罚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较全面,得4.5分;③养护制度、检查监督制度、违规处罚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尚可,得4分;④养护制度、检查监督制度、违规处罚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一般,得3.5分;⑤养护制度、检查监督制度、违规处罚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欠全面,得3分;⑥养护制度、检查监督制度、违规处罚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全面,得2分;⑦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便捷性、快速应急能力及有效响应时间(发生应急事件能通过就近的地理区域优势提供快速服务响应,包括急调车辆方案、人力进行应急时的有效保障能力、管理团队对服务区域地理、环境的熟识程度等)进行评审:①响应方式方法完备、具有完备的保障措施的,得5分;②响应方式方法较完备、具有较完备的保障措施的,得4.5分;③响应方式方法合理、具有合理的保障措施的,得4分;④响应方式方法较合理、具有较合理的保障措施的,得3.5分;⑤响应方式不够完善,但基本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⑥响应方式欠缺,保障措施欠缺的,得2分;⑦缺项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加盖公章。5主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5、业绩(1分)5.1 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同类项目绿化服务项目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中需同时体现绿化内容,未体现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1客观评议商务技术分90分6、履约能力(3分)6.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有1个得1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评议价格分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投标价总价)满足采购要求的有效投标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10客观评议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5上传投标文件同一网卡地址、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标。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为合同格式,双方协商后确定)宁波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甲方:乙方: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地点:浙江宁波镇海项目名称: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采购编号:)公开采购的结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1、服务内容1.1服务内容:1.2服务期限:项目招标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为项目第X阶段(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1.3服务地点:镇海区。1.4服务范围:服务范围: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2.2、经费支付(1)合同总金额的10%留作考核金本项目采用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对外承包公路绿化养护质量考核标准作为实际处罚结果。(2)根据考核扣分标准(详见附件),费用按季度核拨。(3)每季度核拨的绿化养护经费:每季度绿化养护经费=(合同总价/4)-当季扣除费用(含中心季度考核、其它罚金)。(4)季度考核奖由年度合同金额的10%除以4之后得出来的,年度考核奖不根据养护面积的增多或减少而变化。注:1、日常考核费用扣除主要由辖区养护管理所以抄告单形式告知中标人,并在该公路当季的养护经费中直接扣除;2、本项目的考核标准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如有必要,采购单位有权对考核标准进行合理的修改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3、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价均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但如发生道路面积,灌木、乔木的养护数量或其他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其固定单价不变,以甲方签字盖章认可的联系单或变更函为准,产生的费用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台账或记录等相关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其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如有)。有关甲乙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五、履约保证金5.1乙方向甲方交纳1年合同总价的1%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2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所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费用,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中标人应于三日内补足)。5.3履约保证金形式:(A、银行转账B、银行保函C、保险保单)。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6.2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七、甲乙双方职责:甲方责任:(1)提供给乙方本合同所例清运、绿化养护、清运等项目有关养护设施及资料。(2)对乙方绿化养护、清运等项目进行监督和考核检查。(3)按规定核拨给乙方经费。(4)合同期限届满,对本合同所列养护项目及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清点及结算,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乙方自行添加的设备及办公用品不作移交。乙方责任:(1)由乙方负责的本合同绿化养护等项目应达到各类绿化养护标准。服务期内,乙方按照绿化养护标准等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达到作业标准和作业方案中的相关要求。(2)对本合同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一切劳动,材料、车辆、设备和服务与管理等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原有车辆由甲方提供的,达到使用年限或强制报废要求,确实需要更换车辆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更换,并由甲方评估决定是否更换。合同终止时清点结算,乙方必须保证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测试维修,整车完整的情况下移交给甲方,未按要求修复测试的,由甲方测试,发生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须无条件服从。乙方须自行配备,其它车辆及机械设备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乙方自行配备车辆的规格、型号、品牌、购置时间应经甲方核准后方可正式投入作业。(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规范的管理、考核台帐资料;按要求及时向甲方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以便采购单位进行监督考核。(4)乙方在做好合同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甲方布置的各项其他活动。(5)乙方必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并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除外);不符合社保条件的,由乙方按相关规定处理。(6)乙方所使用职工、劳动人员等应按国家规定签订规范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应达到宁波市最低标准和要求,甲方定期检查发现未订合同或没有达到工资待遇的,将在考核中扣分,并责令乙方改正。(7)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作业,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8)乙方应按投标文书中承诺内容执行各项工作,投标文书视作合同组成部分,未达到的甲方有权扣罚并责令乙方改正。(9)乙方需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要求配备办公、仓储及车辆停放场地。(10)由乙方养护的本合同养护项目应达《宁波市镇海区公共绿地绿化养护质量标准》、《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绿化养护质量评定表》执行要求。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11)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2)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养护管理房由乙方自行解决。(13)服务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予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无减少、无毁损。(14)因绿化管理养护不当造成苗木缺株、死株的,乙方应及时安排补种,原则上补种的苗木数量、品种、规格应与原苗木一致,补种的费用则由乙方自行承担。(1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以便中方进行监督考核。(16)乙方在搞好日常养护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甲方参加市、局布置的各重大节庆和重大活动的临时布置任务。(17)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18)考核验收参照《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绿化养护质量评定表》执行。该办法由甲方负责提供。八、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违约责任9.1如乙方按约履行的,合同期满时,经甲方方考核后,酌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9.2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扣没乙方履约保证金;若甲方违反,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9.3本项目试运行期:本项目无试运行期;9.4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因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①合同期内连续2次季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累计3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②因乙方管理不善原因被各界新闻媒体多次进行曝光或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9.5一年内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的,合同期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9.6季度考核分低于75分的。9.7非自然原因造成绿地设施重大损失(5000元以上)或植物大规模(1000㎡或乔十株以上)死亡的。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0.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养护项目经济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十一、诉讼11.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宁波市镇海区。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作业方案、作业标准、考核办法、车辆使用协议及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投标澄清或承诺,作为合同附件,对合同条款具有补充作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2.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附件1:作业要求、作业标准、道路明细表、考核办法、车辆使用协议。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注:本合同具体以签订时为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3投标分项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区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3)投标分项报价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投标单价(元/㎡·年)投标总价(元/1年)投标总价(元/3年)备注绿化养护投标声明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投标总价(元/3年)=投标总价(元/1年)*3;6、本项目绿化养护面积103879平方米为招标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为准;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3、投标分项报价表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投标分项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的实施。序号费用类别数量单价(元)合计(元)投标价备注:1)本表格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表格。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年度项目所属地最低劳动工资,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当每年最低工资标准出现变化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费用进行调整,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镇海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的2024-2027甬舟高速(贵镇线-沿海北线)桥下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速桥下绿化养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