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2024)
项目概况
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110
项目名称: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三门县辖区内2024年度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全部的排污许可发证及已发证企业变更、延续、重新申领及执行报告审核服务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门县辖区内2024年度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全部的排污许可发证及已发证企业变更、延续、重新申领及执行报告审核服务工作(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需要跨年的,可顺延到2025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地 址:海游街道湫水大道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灵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383701
质疑联系人:郑显业
质疑联系方式:13968526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保罗裙楼4A003
传 真:0576-83237600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优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237600
质疑联系人:陈加轲
质疑联系方式:1380657515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柳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 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doc387.1K
提前公告说明.pdf415.2K
定稿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doc
提前公告说明.pdf
提前公告说明.pdf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110号采购项目: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项目需求18第四章磋商21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件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110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服务地点1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项6060三门县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门县辖区内2024年度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全部的排污许可发证及已发证企业变更、延续、重新申领及执行报告审核服务工作(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需要跨年的,可顺延到2025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二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43753506@qq.com),逾期发送将被拒收。(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8)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地址:海游街道湫水大道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灵青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56596283质疑联系人:郑显业质疑联系方式:139685262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26号保罗裙楼4A003项目联系人(询问):谢优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6575153项目质疑联系人:卢江洋联系电话:0576-832376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三门县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R 否2是否允许分包□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招标需求内容)/R 否3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无4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和递交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2.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磋商当天北京时间14:00)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磋商当天北京时间14:00至14:30完成解密。5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投标人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2.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当天14:30(北京时间)。3.发送方式: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62825996@qq.com)。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投标人应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6不见面磋商采购组织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启,如未及时按要求完成线上有关操作(如响应文件解密、递交备份响应文件、报价等),导致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供应商注册供应商在报名前,应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8磋商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一切费用。2.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磋商邀请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信用信息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R是 /£ 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1中小企业优惠措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后9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3质疑渠道政采云平台网上质疑系统。14实质性条款带“▲”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终止磋商。15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6金融支持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门县财政局向三门县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具体详见附件)。17特别说明中标(成交)人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同电子响应文件)三份,用于项目资料存档。18其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9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本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二、说明(一)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二)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三)当事人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四)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分部分。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同一合同项,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磋商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磋商,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就有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六)现场踏勘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七)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供应商磋商标的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对磋商标的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成交标的、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而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的,则应提供其他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磋商、响应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三)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四)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于磋商截止时间的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若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附件1)(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附件2)(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3)(8)中小企业等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4);(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2)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6)(3)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7)(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8)(5)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表;(附件9)(6)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附件10)(7)提供项目总体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服务方案等相应方案内容。(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3.报价文件的组成(1)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1)(2)报价明细表(附件12)(3)针对报价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说明:1、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2、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交通、利润、税金、资料制作及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满足招标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行的各相关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予以增加任何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中。3、相关报价表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二)报价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次报价一览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交通、利润、税金、资料制作及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满足招标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行的各相关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予以增加任何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中。3.磋商报价不得为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起9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2.响应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才有效。3.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可使用有效安全的电子签章替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约束。五、磋商程序1、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2、对提交了电子备份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做好磋商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通过发送网络形式及时告知供应商。3、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单位CA签章,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0、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11、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小组专家成员进行评价。12、主持人到磋商采购会现场宣布磋商结果(含技术得分、最终报价、报价得分及总得分),磋商采购会议结束。六、磋商异议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磋商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七、磋商结果确定(一)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二)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三)发放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八、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电子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九、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质疑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4.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三)投诉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门县财政局向三门县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县1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请同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政采贷联系方式序号银行简称贷款年利率政采贷联系人 联系电话1建设银行4.35%起彭章法13958532211政采保联系方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公司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李来萍13958525199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本次招标共1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或内容数量单位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服务地点1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1年6060三门县二、技术需求(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79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环函〔2022〕204号)以及《台州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台环函〔2023〕8号)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申报的污染物排放量、日常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意见,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因此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拟对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单位提供国家排污许可证已发证企业变更、延续、重新申请、执行报告审核服务、首次申请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服务、首次申请与重新申请企业排污许可证在核发前的现场技术核查服务,并在完成审核服务后提交对应排污许可证审查情况说明表及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表。首次发证企业审核服务内容包括填报指导、内容初审、现场复核、核发过程协作等。审核依据为已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和各行业技术规范。(2)技术性能指标中标单位必须在当地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的办公场所且至少有1名常驻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进行人员调整,须提前5个工作日征得采购人同意。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项目负责人不得调换。如未达到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已发生费用不予支付,并视情况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3)相关服务要求1、投标人须熟悉相关核发行业生产工艺,具备相关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2、具有环保咨询或环评经营范围并具备与本招标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3、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有关信息。4、中标单位要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开展排污许可技术服务等工作。▲5、乙方不得再接受审核范围内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填报委托,违者立即终止合同。▲6、乙方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业务,不得将审核任务转让第三方完成。7、中标人须有完整的质控体系,保证工作内容的有效性,接受督查。▲8、中标单位须配置专业常驻人员至少1人,且从事排污许可审核方面工作2年以上。采购单位会不定期抽查现场派驻人员的实际到岗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更换专业常驻人员,须征求采购单位同意(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信息)。(4)项目验收标准在采购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相应的排污许可发证工作,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完成情况为准,同时完成2024年三门县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审核项目总结报告。(五)项目具体内容序号项目数量投标上限单价备注1排污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审核(含现场核查)重点管理24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审核(含现场核查)简化管理123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审核(含现场核查)重点管理629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审核(含现场核查)简化管理202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审核重点管理920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审核简化管理1391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月报8420015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季报(重点管理)1444002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季报(简化管理)123004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年报(重点管理)378003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年报(简化管理)2295008003年度排污可核发工作总结评估报告1300004排污许可相关业务培训13000因添加噪声而重新申请的以变更业务进行结算统计。备注:上述各项单价为预算单价(预算单价即最高投标单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单价,否者为无效标。本项目审核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实际费用按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总金额。中标后合同执行单价以报价明细表中承诺的单价为准。三、商务需求1、服务时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三门县辖区内2024年度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全部的排污许可发证及已发证企业变更、延续、重新申领及执行报告审核服务工作(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需要跨年的,可顺延到2025年);2、项目地点:三门县。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以实际完成的数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实际完成量并经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确认)为准,中标单价不再进行调整,余款在完成所有工作后一次性结清。结算价=Σ各类别的中标单价×相应类别的实际完成数量。4、服务期内,在省、市级质量抽查过程中,因出现重大问题被通报的,被省厅通报一家扣除0.8万元,被市局通报一家扣除0.4万元。第4章磋商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三、磋商小组(一)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磋商小组成员与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磋商要求(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六)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五、无效响应情形(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审核金额/最高限价;(5)响应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需求参数的;(6)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2)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13)商务条款不响应;(1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15)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1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六、终止磋商情形(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五)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七、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八、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一)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措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九、评审程序(一)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响应的供应商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信用记录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特定资格要求以招标公告要求提供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二)符合性审查第5章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对无效响应的供应商名单及响应无效原因的公布方式同上。(三)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磋商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磋商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1标项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磋商报价分20分、磋商技术分80分,评审按以下标准及要求进行:1.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项目总体技术方案项目理解:根据对项目现状调研是否充分、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分析是否到位、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项目总体技术方案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根据服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措施,根据重点难点分析、项目审查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否到位、针对措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2项目实施方案发证审核服务: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关于“排污许可证审核服务”的工作方案,包括对首次申领、重新申请实施重点、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审核,对进行变更申请实施重点、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审核的工作安排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2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报告审核服务: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关于“已发放企业执行报告审核”的工作方案,包括须对已发放单位提交的执行报告进行审核,并负责催报和审核等工作内容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2项目实施方案指导服务: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关于“已发证企业的执行报告指导”的工作方案,包括配合采购方开展指导服务,配合采购方相关要求跟踪限期整改等工作安排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2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根据提供的培训人员技术、执业能力、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培训效果预期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2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创新:通过对服务项目的深入了解,采用新的技术手段改进服务方式,通过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用户创新来达到服务项目的创新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3分;二档2.5分;三档2分;四档1.5分;五档1分;六档0.5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33项目组人员素质和经验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类或环境保护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生态类或环境保护类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生态类或环境保护类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以最高级技术职称计分,最高得3分;(2)项目负责人取得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近期社保材料证明,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3项目组人员素质和经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 0.5 分,最高得2.5 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近期社保材料证明,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53项目组人员素质和经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参加过省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排污许可方面的培训,每提供1人得0.5分,最高得2.5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近期社保材料证明,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53项目组人员素质和经验拟派项目组人员:拥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近期社保材料证明,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4项目服务方案服务质量管控:根据投标人对排污许可证信息技术审核工作中的管理规范、管理组织构架、监督体系、内控制度、质量管控规章制度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4项目服务方案服务保障: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落实保障措施,包括保障日常环保管理工作落实、落实企业限期整改、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配合及协助相关档案规整等工作内容的服务保障措施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4项目服务方案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服务要求、实际作业需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4项目服务方案应急预案:针对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紧急事件、异常处理等应急预案和对应的解决措施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4项目服务方案后续服务: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服务承诺等方面)情况,包括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5企业情况根据投标人企业情况、履约能力、服务能力、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获奖荣誉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6投标人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合同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注:①合同、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将原件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最后报价(总价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本项目分二轮报价,即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进行,首次报价在竞标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由所有参加磋商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进行报价(时限为30分钟),最终报价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章,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小数点后保留2小数)注:对于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小组认为其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作无效标处理。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最终的磋商报价低于首次报价。最终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评审要求(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其中客观评分项的分值应当一致。(2)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结果汇总及排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五)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人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服务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项目具体内容序号项目数量中标单价备注1排污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审核(含现场核查)重点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审核(含现场核查)简化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审核(含现场核查)重点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审核(含现场核查)简化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审核重点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审核简化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月报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季报(重点管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季报(简化管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年报(重点管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年报(简化管理)3年度排污可核发工作总结评估报告14排污许可相关业务培训1因添加噪声而重新申请的以变更业务进行结算统计。注:本项目审核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具体按实结算,结算价=中标单价(元/个)×实际实施数量。三、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或期间内甲方需支付乙方的结算金额累计已达到预算总金额()万元,满足以上二个条件之一时合同自动终止。(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需要跨年的,可顺延到2025年)2、地点:三门县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等的任何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五、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4、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以实际完成的数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实际完成量并经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确认)为准,中标单价不再进行调整,余款在完成所有工作后一次性结清。结算价=Σ各类别的中标单价×相应类别的实际完成数量。服务期内,在省、市级质量抽查过程中,因出现重大问题被通报的,被省厅通报一家扣除0.8万元,被市局通报一家扣除0.4万元。注:结算价超出预算额,以预算额进行结算。八、税费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连续有3次服务质量问题的或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若发生纠纷,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纠纷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符合国家核发技术规范,完成发证任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期限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3、乙方提供的技术审查服务以及时提交技术审查意见通过许可并为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作为最终目标。因审核结果有误,甲方基于乙方审核结果所作出的许可决定若导致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者行政诉讼败诉,将由乙方负相应责任。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三、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公司壹份,三门县财政局壹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内容目录(1)磋商声明书;(附件1)(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附件2)(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3)(8)中小企业等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4);(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附件1磋商声明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为)的磋商,为此,我公司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磋商时间近三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在参与磋商前已详细审查了磋商采购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采购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磋商响应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总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全权代表姓名: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职务: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件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全称)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附件4-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做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的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4-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备注:(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19号)的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附件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商务与技术内容目录(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2)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6)(3)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7)(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8)(5)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9)(6)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附件10)(7)提供项目总体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服务方案等相应方案内容。(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股东姓名股权结构(%)股东关系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手机传真传真1.企业概况职工人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1.企业概况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租赁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1.企业概况注册资金注册发证机关公司成立时间1.企业概况核准经营范围1.企业概况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产品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发证时间期限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企业获得专利情况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职务:日期:附件6法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本公司(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双方)和项目负责人的投标资格均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确实无误。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接受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职务:日期:附件7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实施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123…要求: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2.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职务:日期:附件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序号姓名职务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要求: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职务:日期:附件9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姓名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性别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年龄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职称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毕业时间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学校专业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最近一年工作状况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附件10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及编号:类别内容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偏离情况商务响应情况服务时间商务响应情况服务地点商务响应情况付款方式商务响应情况商务响应情况......类别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技术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情况备注:1、供应商在填写其中的“磋商响应文件产品技术响应”内容时,对照本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中说明。2、如不填写,则视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职务:日期:报价部分目录1.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1)2.报价明细表(附件12)3.针对报价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附件11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填报要求:磋商总报价(元)大写小写服务期:磋商总报价(元)大写小写服务期:1、磋商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交通、利润、税金、资料制作及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满足招标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行的各相关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予以增加任何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中。如发生不可抗拒力及突发性事件,中标方要无条件服从采购方指挥,配合采购方一切行动,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价内,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无效。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职务:日期:附件12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数量最高投标单价(元/个)投标单价(元/个)备注1排污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审核(含现场核查)重点管理24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审核(含现场核查)简化管理123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审核(含现场核查)重点管理629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审核(含现场核查)简化管理202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审核重点管理920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审核简化管理1391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月报842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季报(重点管理)1444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季报(简化管理)123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年报(重点管理)378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年报(简化管理)2295003年度排污可核发工作总结评估报告1300004排污许可相关业务培训13000报价合计:大写: 小写:要求:1、本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2、“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职务:日期:关于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提前公告说明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是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台州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台环函[2023]8号)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我县需要发证的企业开II展排污许可技术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加快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申报的污染物排放量、日常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意见,争取早日完成任务。望同意缩短政府采购意向公示时间,尽快确定服务单位,以便开展工作。特此说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月分2024年10月1000855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110号采购项目: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项目需求18第四章磋商21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件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110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服务地点1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项6060三门县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门县辖区内2024年度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全部的排污许可发证及已发证企业变更、延续、重新申领及执行报告审核服务工作(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需要跨年的,可顺延到2025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二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43753506@qq.com),逾期发送将被拒收。(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8)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地址:海游街道湫水大道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灵青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56596283质疑联系人:郑显业质疑联系方式:139685262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26号保罗裙楼4A003项目联系人(询问):谢优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6575153项目质疑联系人:卢江洋联系电话:0576-832376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三门县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R 否2是否允许分包□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招标需求内容)/R 否3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无4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和递交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2.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磋商当天北京时间14:00)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磋商当天北京时间14:00至14:30完成解密。5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投标人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2.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当天14:30(北京时间)。3.发送方式: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62825996@qq.com)。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投标人应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6不见面磋商采购组织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启,如未及时按要求完成线上有关操作(如响应文件解密、递交备份响应文件、报价等),导致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供应商注册供应商在报名前,应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8磋商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一切费用。2.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磋商邀请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信用信息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R是 /£ 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1中小企业优惠措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后9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3质疑渠道政采云平台网上质疑系统。14实质性条款带“▲”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终止磋商。15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6金融支持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门县财政局向三门县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具体详见附件)。17特别说明中标(成交)人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同电子响应文件)三份,用于项目资料存档。18其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9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本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二、说明(一)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二)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三)当事人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四)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分部分。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同一合同项,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磋商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磋商,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就有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六)现场踏勘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七)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供应商磋商标的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对磋商标的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成交标的、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而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的,则应提供其他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磋商、响应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三)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四)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于磋商截止时间的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若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附件1)(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附件2)(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3)(8)中小企业等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4);(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2)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6)(3)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7)(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8)(5)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表;(附件9)(6)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附件10)(7)提供项目总体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服务方案等相应方案内容。(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3.报价文件的组成(1)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1)(2)报价明细表(附件12)(3)针对报价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说明:1、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2、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交通、利润、税金、资料制作及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满足招标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行的各相关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予以增加任何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中。3、相关报价表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二)报价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次报价一览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交通、利润、税金、资料制作及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满足招标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行的各相关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予以增加任何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中。3.磋商报价不得为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起9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2.响应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才有效。3.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可使用有效安全的电子签章替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约束。五、磋商程序1、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2、对提交了电子备份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做好磋商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通过发送网络形式及时告知供应商。3、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单位CA签章,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0、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11、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小组专家成员进行评价。12、主持人到磋商采购会现场宣布磋商结果(含技术得分、最终报价、报价得分及总得分),磋商采购会议结束。六、磋商异议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磋商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七、磋商结果确定(一)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二)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三)发放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八、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电子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九、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质疑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4.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三)投诉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门县财政局向三门县金融(保险)系统发起了“政采贷”、“政采保”融资服务倡议,得到了全县1家银行、1家保险公司响应,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请同以下银行(保险)联系人对接。政采贷联系方式序号银行简称贷款年利率政采贷联系人 联系电话1建设银行4.35%起彭章法13958532211政采保联系方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公司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李来萍13958525199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本次招标共1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或内容数量单位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服务地点1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1年6060三门县二、技术需求(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79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环函〔2022〕204号)以及《台州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台环函〔2023〕8号)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申报的污染物排放量、日常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意见,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因此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拟对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单位提供国家排污许可证已发证企业变更、延续、重新申请、执行报告审核服务、首次申请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服务、首次申请与重新申请企业排污许可证在核发前的现场技术核查服务,并在完成审核服务后提交对应排污许可证审查情况说明表及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表。首次发证企业审核服务内容包括填报指导、内容初审、现场复核、核发过程协作等。审核依据为已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和各行业技术规范。(2)技术性能指标中标单位必须在当地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的办公场所且至少有1名常驻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进行人员调整,须提前5个工作日征得采购人同意。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项目负责人不得调换。如未达到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已发生费用不予支付,并视情况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3)相关服务要求1、投标人须熟悉相关核发行业生产工艺,具备相关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2、具有环保咨询或环评经营范围并具备与本招标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3、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有关信息。4、中标单位要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开展排污许可技术服务等工作。▲5、乙方不得再接受审核范围内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填报委托,违者立即终止合同。▲6、乙方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业务,不得将审核任务转让第三方完成。7、中标人须有完整的质控体系,保证工作内容的有效性,接受督查。▲8、中标单位须配置专业常驻人员至少1人,且从事排污许可审核方面工作2年以上。采购单位会不定期抽查现场派驻人员的实际到岗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更换专业常驻人员,须征求采购单位同意(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信息)。(4)项目验收标准在采购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相应的排污许可发证工作,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完成情况为准,同时完成2024年三门县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审核项目总结报告。(五)项目具体内容序号项目数量投标上限单价备注1排污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审核(含现场核查)重点管理24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审核(含现场核查)简化管理123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审核(含现场核查)重点管理629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审核(含现场核查)简化管理202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审核重点管理920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审核简化管理1391500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月报8420015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季报(重点管理)1444002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季报(简化管理)123004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年报(重点管理)37800300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年报(简化管理)2295008003年度排污可核发工作总结评估报告1300004排污许可相关业务培训13000因添加噪声而重新申请的以变更业务进行结算统计。备注:上述各项单价为预算单价(预算单价即最高投标单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单价,否者为无效标。本项目审核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实际费用按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总金额。中标后合同执行单价以报价明细表中承诺的单价为准。三、商务需求1、服务时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三门县辖区内2024年度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全部的排污许可发证及已发证企业变更、延续、重新申领及执行报告审核服务工作(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需要跨年的,可顺延到2025年);2、项目地点:三门县。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以实际完成的数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实际完成量并经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确认)为准,中标单价不再进行调整,余款在完成所有工作后一次性结清。结算价=Σ各类别的中标单价×相应类别的实际完成数量。4、服务期内,在省、市级质量抽查过程中,因出现重大问题被通报的,被省厅通报一家扣除0.8万元,被市局通报一家扣除0.4万元。第4章磋商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三、磋商小组(一)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磋商小组成员与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磋商要求(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六)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五、无效响应情形(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审核金额/最高限价;(5)响应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需求参数的;(6)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2)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13)商务条款不响应;(1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15)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1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六、终止磋商情形(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五)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七、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八、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一)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措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九、评审程序(一)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响应的供应商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信用记录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特定资格要求以招标公告要求提供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二)符合性审查第5章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对无效响应的供应商名单及响应无效原因的公布方式同上。(三)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磋商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磋商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1标项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磋商报价分20分、磋商技术分80分,评审按以下标准及要求进行:1.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项目总体技术方案项目理解:根据对项目现状调研是否充分、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分析是否到位、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项目总体技术方案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根据服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措施,根据重点难点分析、项目审查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否到位、针对措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2项目实施方案发证审核服务: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关于“排污许可证审核服务”的工作方案,包括对首次申领、重新申请实施重点、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审核,对进行变更申请实施重点、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审核的工作安排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2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报告审核服务: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关于“已发放企业执行报告审核”的工作方案,包括须对已发放单位提交的执行报告进行审核,并负责催报和审核等工作内容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2项目实施方案指导服务: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关于“已发证企业的执行报告指导”的工作方案,包括配合采购方开展指导服务,配合采购方相关要求跟踪限期整改等工作安排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2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根据提供的培训人员技术、执业能力、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培训效果预期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2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创新:通过对服务项目的深入了解,采用新的技术手段改进服务方式,通过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用户创新来达到服务项目的创新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3分;二档2.5分;三档2分;四档1.5分;五档1分;六档0.5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33项目组人员素质和经验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类或环境保护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生态类或环境保护类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生态类或环境保护类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以最高级技术职称计分,最高得3分;(2)项目负责人取得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近期社保材料证明,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3项目组人员素质和经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 0.5 分,最高得2.5 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近期社保材料证明,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53项目组人员素质和经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参加过省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排污许可方面的培训,每提供1人得0.5分,最高得2.5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近期社保材料证明,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53项目组人员素质和经验拟派项目组人员:拥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近期社保材料证明,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4项目服务方案服务质量管控:根据投标人对排污许可证信息技术审核工作中的管理规范、管理组织构架、监督体系、内控制度、质量管控规章制度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4项目服务方案服务保障: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落实保障措施,包括保障日常环保管理工作落实、落实企业限期整改、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配合及协助相关档案规整等工作内容的服务保障措施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4项目服务方案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服务要求、实际作业需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4项目服务方案应急预案:针对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紧急事件、异常处理等应急预案和对应的解决措施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4项目服务方案后续服务: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服务承诺等方面)情况,包括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5企业情况根据投标人企业情况、履约能力、服务能力、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获奖荣誉等情况综合打分:一档得5分;二档4.5分;三档4分;四档3.5分;五档3分;六档2.5分;七档2分;八档1.5分;九档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6投标人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合同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注:①合同、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将原件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最后报价(总价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本项目分二轮报价,即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进行,首次报价在竞标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由所有参加磋商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进行报价(时限为30分钟),最终报价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章,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小数点后保留2小数)注:对于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小组认为其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作无效标处理。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最终的磋商报价低于首次报价。最终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评审要求(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其中客观评分项的分值应当一致。(2)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结果汇总及排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五)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人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服务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三门县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项目具体内容序号项目数量中标单价备注1排污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审核(含现场核查)重点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审核(含现场核查)简化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审核(含现场核查)重点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审核(含现场核查)简化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审核重点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1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审核简化管理审核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最终数量为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月报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季报(重点管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季报(简化管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年报(重点管理)2已发证企业执行报告审核年报(简化管理)3年度排污可核发工作总结评估报告14排污许可相关业务培训1因添加噪声而重新申请的以变更业务进行结算统计。注:本项目审核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具体按实结算,结算价=中标单价(元/个)×实际实施数量。三、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或期间内甲方需支付乙方的结算金额累计已达到预算总金额()万元,满足以上二个条件之一时合同自动终止。(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需要跨年的,可顺延到2025年)2、地点:三门县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等的任何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五、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4、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以实际完成的数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实际完成量并经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确认)为准,中标单价不再进行调整,余款在完成所有工作后一次性结清。结算价=Σ各类别的中标单价×相应类别的实际完成数量。服务期内,在省、市级质量抽查过程中,因出现重大问题被通报的,被省厅通报一家扣除0.8万元,被市局通报一家扣除0.4万元。注:结算价超出预算额,以预算额进行结算。八、税费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连续有3次服务质量问题的或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若发生纠纷,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纠纷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符合国家核发技术规范,完成发证任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期限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3、乙方提供的技术审查服务以及时提交技术审查意见通过许可并为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作为最终目标。因审核结果有误,甲方基于乙方审核结果所作出的许可决定若导致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者行政诉讼败诉,将由乙方负相应责任。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三、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公司壹份,三门县财政局壹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工作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