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装备招标公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4)
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4-10-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10 17:00:00至2024-10-17 00:00:00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10-31 09:0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开标室
预算金额
¥67.81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普菊云
项目联系电话
15987393421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蒙自市凤凰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3712273
代理机构名称
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87393421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3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G1-02027-HJDH-0039
项目名称: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67.8146
最高限价(万元):67.8146
采购需求:采购阻车路障84套、喊话器218个、酒精检测仪98个、核查终端88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10 17:00至2024-10-17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3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
联系方式:0873-3712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
联系方式:15987393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普菊云
电 话:15987393421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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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HJDH2024-090)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10.10定稿.docx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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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招标公告.docx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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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采购需求.docx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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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JDH2024-090)H华匠德合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招标文件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5五、开启5六、公告期限5七、其他补充事宜5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7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总则121.1项目概况1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3采购需求、交货期限和质量要求、服务、验收标准121.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21.5费用承担131.6保密131.7语言文字131.8计量单位131.9踏勘现场131.10投标预备会132.招标文件132.1招标文件的组成132.2招标文件的澄清142.3招标文件的修改143.投标文件143.1投标文件的组成143.2投标报价143.3投标有效期15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153.5资格审查资料153.6备选投标方案153.7投标文件的编制154.投标16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64.2投标文件的递交16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5.开标165.1开标时间和地点165.2开标程序166.评标166.1评标委员会166.2评标原则166.3评标177.合同授予177.1定标方式177.2中标通知177.3签订合同1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2二、评标办法23附件26第四章合同条款29第五章采购需求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一、投标函及开标(唱标)一览表4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5三、授权委托书46四、投标保证金47五、投标报价明细表48六、技术资料49七、资格审查资料50八、投标承诺书52九、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3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4十一、其他材料54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DH2024-090采购计划编号:4532500JH202401214项目名称: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预算金额:678146.00元(大写:陆拾柒万捌仟壹佰肆拾陆元整)最高限价:678146.00元(大写:陆拾柒万捌仟壹佰肆拾陆元整)采购需求:采购阻车路障84套、喊话器218个、酒精检测仪98个、核查终端88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并不接受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潜在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货物和服务参加本次投标(注:“进口货物和服务”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以下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无效投标处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0日17:00至2024年10月17日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采购文件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如遇平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luban.luban-PC-1514.161-market-menubar-pc.20.d37010404f7811edb5ec8fd9c5fe1d40。五、开启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厅,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及投标,采用不见面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参加会议地点: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联系方式:0873-37122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联系方式:159873934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普菊云、常永琴电话:15987393421、0873-3712273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地 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联系人:常永琴电 话:0873-3712273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地 址: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联系人:普菊云电 话:159873934211.1.4项目名称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1.1.5交货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1.2.2出资比例公共财政预算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采购阻车路障84套、喊话器218个、酒精检测仪98个、核查终端88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1.3.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1.3.4服务标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小时内提供售后和更换服务1.3.5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以下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注:以上资料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1投标供应商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0.2采购人书面澄清问题时间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存在细微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答疑、通知等2.2.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提出截止时间疑问或异议提出截止时间: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疑问或异议的提出,请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出或书面形式(无法在平台上操作时,才采取书面形式)提出。2.2.2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答疑、补遗、通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公布或书面形式(无法在平台上操作时,才采取书面形式),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2.2.3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无法在平台上操作时,才采取书面形式)2.3.2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修改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无法在平台上操作时,才采取书面形式)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补充、修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的材料3.2.1报价方式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进行报价3.3.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如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应签字后再扫描上传至电子标书制作系统。3.7.4投标文件份数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注: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要提供与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一致的纸质全套投标文件贰份。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止(北京时间)4.2.2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厅,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及投标,采用不见面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如遇平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luban.luban-PC-1514.161-market-menubar-pc.20.d37010404f7811edb5ec8fd9c5fe1d405.2开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在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投标人未参加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子系统随机抽取6.3.1评标标准和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否,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10.1评标结果公示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规定执行。10.2最高限价本标段设有最高限价(单价及总价),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价及总价),详见采购需求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0.3付款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支付时间: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3.支付条件:按合同签订条款履行。10.4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无履约担保的金额:本项目不缴纳。10.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3年10.6核心产品(1)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1)阻车路障、(2)喊话器、(3)酒精检测仪、(4)核查终端。(2)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0.7质疑和投诉1.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质疑”的形式提出。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质疑回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质疑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10.8投标供应商信息的核查采购人有权核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决定后,确定是否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间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决定后,确定是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决定后,确定是否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合同价格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标段采购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标段项目名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交货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投标供应商:即为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标段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标段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标段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交货期限和质量要求、服务、验收标准1.3.1本标段的采购需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交货期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服务标准: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本标段的验收标准: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以上资料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1.4.3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⑵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⑶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⑷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⑸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⑹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⑺被责令停业的;⑻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⑽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投标活动全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精神,中标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本标段的中标服务费¥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在踏勘现场过程中自行了解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单独做任何说明和解释。有问题可在1.10.1条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次招标不专门组织投标预备会,但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形式提出自行踏勘过程中或投标过程的相关问题并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澄清。1.10.2采购人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问题给予澄清,以规定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内容:⑴招标公告;⑵投标供应商须知;⑶评标办法;⑷合同条款;⑸采购需求;⑹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的全部内容。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有疑问或异议,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内容:⑴投标函及开标(唱标)一览表;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⑶授权委托书;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⑸投标报价明细表;⑹技术资料;⑺资格审查资料;⑻投标承诺书;⑼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⑾其他材料。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3.2投标报价3.2.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给出的数量及参数等内容,报出单价及总价,不得漏项,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唱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等附表格式填写。3.2.2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3.2.3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货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及相应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等采购人接收货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投标报价是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为履行合同的最终执行价格,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报价时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上涨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一旦中标,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标价执行,以不合理理由不履行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2.4同一投标供应商在同一商务、技术条件下,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5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何种原因单价不予调整,实际供货中数量有变则以所报单价调整总价。3.2.6采购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一定中标,只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的报价才能被采购人所接受。3.2.7供应商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通知或书面形式(无法在平台上操作时,才采取书面形式)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3.4.1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件制作,电子标书制作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luban.luban-PC-1514.161-market-menubar-pc.20.d37010404f7811edb5ec8fd9c5fe1d40。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如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应签字后再扫描上传至电子标书制作系统。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5中标单位补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建议采用订本式或胶装式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密封完好,在加密状态。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上传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供应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要求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签字或盖章。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网上开标。5.2开标程序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程序完成开标。具体开标流程按“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⑴采购人或投标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⑵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⑶与投标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⑷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标准和办法: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附件。6.3.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1、采购人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与公告媒体相同,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未中标供应商评标结果(具体告知内容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执行)。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降低政府采购交易门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7.3.3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全本进行扫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料归档,采购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上传至云南省政府采购网。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供应商不足3人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人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经财政部门批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供应商的纪律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评标结果公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最高限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付款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4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5质保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6核心产品: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7质疑和投诉: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8投标供应商信息的核查:采购人有权核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决定后,确定是否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间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决定后,确定是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决定后,确定是否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合同价格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0.9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10.9.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10.9.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节能产品,潜在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10.9.3当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10.10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0.10.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0.10.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0.10.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0.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按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不予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0.12关于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须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0.13未尽事宜,按最新政策法规执行。附表1: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人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2:问题澄清函问题澄清函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3: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交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履约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2.1.2符合性审查标准准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投标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比较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内容、数据50%以上雷同或其他明显串通投标行为细微偏差补正投标供应商接受对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补正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标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小时内提供售后和更换服务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单价均未超出采购最高限价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2.2评审评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评标办法1.评分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详见附件。2.2.2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再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⑴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⑵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⑶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⑷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金额的。3.1.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1.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5经初步评审后,当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时,不得继续评标。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3.2.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八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3.4.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并按规定告知投标供应商。3.5统分原则3.5.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及范围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3.5.2除投标报价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5.3统计分数原则:所有评标委员会评分的平均分值为投标供应商除报价以外的其它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5.4统分办法:各项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供应商最后得分。附件: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评标办法为体现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即,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本文件未明确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报价等各项指标分别进行综合评审,本办法的分部分值如下: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分值构成:投标报价评分F1:30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分F2:70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分标准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根据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分内容如下: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F1)投标报价评分30分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投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得分计算本项目的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商务、技术部分评分(F2)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15分对投标供应商的核心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标准如下(本项15分):所投核心产品的技术参数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技术参数每出现1项正偏离的加3分,加分满分5分;若出现负偏离的本项不得分,即0分。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内容存在无法识别的数据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定时,按负偏离处理。3项目实施方案20分对投标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标准如下(本项20分):第一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供货配送、交货计划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可拓展性;重点突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管理措施等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需求的得20分;第二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供货配送、交货计划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合理,有可行性,管理措施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的需求的得16分;第三档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供货配送、交货计划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不够合理,管理措施等内容有缺漏,但能让项目实施的得12分;第四档次:项目实施方案阐述存在较多缺漏,实施安排计划不合理的得8分;第五档次:有项目实施方案,但与本项目无关联的得4分;第六档次: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分。4交货期限保证措施10分对投标供应商交货期限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标准如下(本项10分):第一档次:项目进度计划编制完整、流程清晰、安排合理,有具体、针对性的应急措施办法,能有效保证合同履行期间效率的得10分;第二档次:有较完整的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流程较清晰、安排较合理,应急措施办法有一定的针对性,能有效保证合同履行期间效率的得8分;第三档次: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流程安排有瑕疵,应急措施办法有缺漏,能满足合同履行的得6分;第四档次:项目进度计划编制、应急措施办法缺乏针对性或存在不合理,但满足合同履行的得4分;第五档次:项目进度计划编制、应急措施办法存在重大缺陷、合理性不可行,不能满足交货期限要求的得2分;第六档次:未提供交货期限保证措施的不得分。5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对投标供应商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标准如下(本项10分):第一档次: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提供可靠全面的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方案、技术支持方案,有针对性、内容完整;奖惩措施,应急措施有可执行性的得10分;第二档次: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方案、技术支持方案,内容较完整;奖惩措施,应急措施有一定的可执行性的得8分;第三档次: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存在部分瑕疵,提供的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方案、技术支持方案,内容存在少量问题;奖惩措施,应急措施存在少量问题的得6分;第四档次:产品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完善,有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方案、技术支持方案但内容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奖惩措施,应急措施缺乏可执行性的得4分;第五档次:产品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方案、技术支持方案存在重大缺陷,不满足项目需求;奖惩措施,应急措施没有可执行性的得2分;第六档次:未提供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6售后服务10分对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标准如下(本项10分):第一档次: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可行,响应及时,服务方案具体、可行,保障措施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0分;第二档次: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相对全面,服务方案可行,保障措施较合理,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8分;第三档次: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方案、保障措施存在瑕疵的得6分;第四档次: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不全面,服务方案、保障措施存在缺漏、错误、不合理等情况的得4分;第五档次: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方案、保障措施不符合项目需要的得2分;第六档次:未提供售后服务的不得分。77类似项目业绩5分对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标准如下(本项5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满分5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条款以采购人与成交人最终签订条款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制度规定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情况1、项目或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不够填写须另作附件)2、交货期限:3、交货地点: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三、包装方式四、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五、合同总价(一)本次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的价格(不含关税和进口设备增值税)并包含采购货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及相应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等采购人接收货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本合同的供货范围,除包括上述货物外,还包括随机必需的辅助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易损件(消耗品)、技术文档、货物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品,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文件。(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取得监督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办理合同追加手续。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货物现场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2.负责提供货物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货物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或项目服务;5.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6.享有货物使用者应当享有的其它权利。7.甲方及其有关当事人要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严禁收受或变相接受乙方的回扣、礼金、礼品、宴请、娱乐等任何形式的贿赂,严禁接受乙方请托或违反规定为乙方谋取好处,严禁在合同执行和验收过程中暗箱操作、降低标准。(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甲方项目,提供原装全新(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乙方进口产品须提供齐全的报关手续(报关单、商检报告等),否则,甲乙有权拒绝货物并解除合同。2.保证甲方在合同货物或项目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货物和项目的验收;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6.在供货过程中,对现场所有的设备进行充分的保护,若有任何损坏,将立即采取措施复原,并赔偿甲方的损失。供货完毕后,乙方负责全面的清洁服务。乙方应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7.无论是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提供有效支持,保证5小时响应,5小时派人赶到现场,5小时内予以解决,解决不了提供备用产品;8.向甲方推荐进口代理机构并共同签订双方协议,做好货物进口和商检的各项工作。乙方承诺本项目进口货物能够办理免税通关,并要求甲方的要求负责为其办理免税通关的所有手续。除甲方资质问题外,若因其它原因无法办理到免税,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税费。进口货物到货及清关口岸:昆明机场,相关免税批文在甲方所在地海关(昆明海关)办理。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由双方委托的进出口代理服务公司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签订外贸合同。货物进口涉及的商务条款,双方按外贸合同的规定履行。(本项目不适用)9.严禁乙方贿赂或变相贿赂甲方及其有关当事人,严禁向甲方当事人赠送礼金、礼品、礼券、礼卡、回扣等,严禁宴请甲方当事人,严禁邀请甲方当事人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严禁请托甲方当事人谋取好处,严禁通过“找关系”干扰甲方执行合同。如遇甲方当事人提出“吃拿卡要”等要求,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反映。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本项目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维护或免费更换。如产品发生非甲方故意损害所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产品同样问题大修超过两次则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参数的新品。货物质保期满后:所有产品提供终身免费维护维修服务,如发生维修事项,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发生更换零配件的,仅由甲方按零配件的成本价支付费用。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乙方技术支持联系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七、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项目验收:所有产品、材料必须是全新并符合指定参数,供货方必须确保产品不是翻新、二手、走私、劣质产品等,交付验收时产品必须能够投入使用,若产品验收时发现产品参数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或出现上述任何情况,将被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具体的验收程序、交付标准和方法如下:1.到货验收:合同签订后,供货期内乙方负责按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标准将完整配套的全新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使用部门、乙方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表面状况,并填写货物交接单。如发现货物的外观、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若甲方认为需要时可指定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货物验收后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缺陷)、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并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及验收,甲方可以拒收,并有权解除合同。2.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应向甲方承担延期交付违约责任。十、合同价款结算(一)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二)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按本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办齐手续。资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时间: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十一、违约责任乙方所交货物等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提交货物符合约定标准为止,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承诺放弃申请法院降低违约金的权利。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及所交货物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十二、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并由败诉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向甲方所在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当选择使用仲裁处理争议时,应确定仲裁机构。十四、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份)。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七、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降低政府采购交易门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十八、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4.招标文件。十九、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内打√,其余打×)1.合同货物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明细表□2.合同货物售后服务细则□3.合同货物使用详细培训方案或计划□4.合同货物技术资料清单□5.其他□(此页无正文)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五章采购需求1.本表中如出现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2.最高限价为678146.00元(大写:陆拾柒万捌仟壹佰肆拾陆元整)。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单价金额。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概述参数单价(元)1阻车路障84全自动1、执行标准:GA/T 421-2003《穿刺放气式路障》;2、外观:表面无锈蚀和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牢靠、无松动,活动部位应灵活、可靠。各部件之间应联接方便;3、操作灵活性:应易于展开、收拢和操作方便,各组成部分相互协调、动作准确;4、机电复合型路障:展开、收拢时间分别≤5min;5、质量:≤10kg;6、路障有效长度:>5m7、刺针有效长度:≥39mm8、刺针有效间距:≤65mm9、刺针拔出力:用手拉式测力计在刺针与底座间刺针的施加拉力,使刺针拔出,测量结果应大于 30N,小于100N;10、有效拦截时间:总质量为1200kg的试验汽车以20km/h±5km/h的速度压过试验路障,轮胎完全失去充气压力时间≤49s;11、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140.00 2喊话器218警用款1、此产品采用高强度工程塑料ABS,PC2、此产品具有两种供电方式(内置可充锂电与四节5号电池供电)3、工作电压:锂电池4.2V,干电池6.4V,最大额定功率3W,工作电流700-800mA4、具有充电指示和电量显示25%、50%、75%、100%,软件界面具有电量显示,充电时红灯闪烁,充满红灯常亮5、四节五号电池仓具有正负极误装短路保护装置。6、锂电池容量:≥2500mAh7、重量:≤480g8、基本功能:扩音、录音、110警音、119警音、照明、红蓝光爆闪、WiFi连接、APP近程控制、文字转语音等9、尺寸:声筒最大直径187mm±1mm,长度260mm±1mm。10、USB接口可通过U盘软件升级,可读取U盘音频文件,具有移动电源功能(可对手机、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电子设备应急充电)11、充电接口:Type-C接口。12、扩音功能:扣动扳机一键喊话,距离声筒口1m处声级不小于120dB。13、录音功能:录音时间不少于3600s 14、工作时间:连续播放音频文件>12小时。15、外壳防脱色性能:用酒精擦拭100次无脱色掉漆情况16、外壳防护等级:符合IP65标准。17、高低温性能:60℃±2℃下2h内功能正常;-40℃±2℃下2h内功能正常。18、110警音:通过按键和APP控制110警音开启或关闭19、119警音:通过按键和APP控制119警音开启或关闭20、照明功能:灯珠13个,具备强光、弱光、SOS、红蓝光爆闪、待机5种模式,通过按键和APP控制开启或关闭21、WIFI连接:喊话器可通过WiFi与移动终端连接,并通过软件快速添加或者删除喊话器内存中的音频文件22、APP近程控制:通过APP可控制喊话器所有功能启闭23、文字转语音:可在软件中将编辑好的中文或者英文转换成音频文件并通过WiFi传输到喊话器本地内存播放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合同签订前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核查产品性能。 219.00 3酒精检测仪98最新款快速排查仪1、外观检验:样机标贴应有产品型号及出厂编号;各部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和外壳破坏,显示应清晰,无缺损现象;各部件应安装牢固、操作灵活。2、电压下限越值报警功能检验:当供电电压低于样机规定的电压下限值时,样机应能发出报警信号。3、饮酒醉酒提示功能检验:样机应具有饮酒驾驶(测试结果≧20mg/100mL 时)提示功能,当检测到被测人饮酒驾驶时,除了显示数字的测试结果外还应有振动、灯光、语音等其中一种或几种辅助提示。4、连续测量功能检验:样机使用内置式电源应能连续测量不少于500次。5、测量时间检验:样机可设置测量时间,抽气时间可设置从2s-7s 不等。在测试过程中可以随时根据需求按测试键停止测量。6、破窗器功能检验:样机尾部的破窗器,可击破 5mm 厚的钢化玻璃。7、激光灯功能检验:样机顶端装有激光灯,按激光灯开关键可以开启激光灯,在夜间可照射30米以上。8、重力感应开闪光灯功能检验:样机配有重力感应器,当感应设置开启后,任意挥动样机就能打开闪光灯。9、预热时间检验:样机预热的时间应不超过 1min。10、测量结果储存检验:样机应可以连续检测,测量的过程以曲线形式显示,测量的结果以数字的形式显示在屏幕上,测量结果应能存储。11、灵敏度检验:样机用20 mg/100mL浓度的乙醇气体测试,乙醇气体出气口与样机进气口的距离为 9cm-10cm,灵敏度的测试结果应≧8mg/100mL。12、准确性检验:样机用 20mg/100mL 浓度乙醇气体测试,乙醇气体出气口与样机进气口的距离为5-6cm,示值测试结果应在(20-40)mg/100ml内,重复性应不大于8mg/100mL:样机用 80mg/100ml 浓度乙醇气体测试,乙醇气体出气口与样机进气口的距离为5-6cm,示值测试结果应>80mg/100mL。13、零点漂移检验:样机在 4h 内零点漂移量应不大于 5mg/100mL。14、短期漂移检验:样机在 4h内,20 mg/100mL,测量点的漂移量应不大于8 mg/100mL。15、记忆残留影响检验:在对 20 mg/100mL 低浓度乙酵气体测试后,再注入比原浓度高 60 mg/100ml 的乙醇气体,样机对两次低浓度气体测量的差值不应大于8 mg/100mL。16、复零检验:(1)样机应有自动复零功能,复零时间小于1分钟;(2)样机复零时,当残留浓度未降到8mg/100mL 时,不能进行测试。17、测量范围检验:(1)样机的测量范围应满足 0mg/100mL 至100mg/100mL;(2)当浓度小于 8mg/100mL 时,可以显示成0mg/100mL。18、分辨率检验:样机分辨率应不低于 1mg/100mL19、显示检验:(1)荧光显示或发光显示的测量值字符高度应不少于 3mm;(2)测量结果单位的字符高度应该不少于1.5mm。20、抗干扰能力检验:在 2.000mg/L浓度的正己烷气体作用下,样机的示值应不大于 10mg/100mL。21、高温工作检验:试验温度 40℃±2℃,持续时间 2h,试验期间样机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其测量结果储存、灵敏度、准确性等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要求。22、高温贮存检验:试验温度 70℃±2℃,试验期间样机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样机应无锈蚀、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标志应清晰;紧固部位无松动;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以及变形现象;在基准测试条件下恢复2小时后,再进行测试,其测量结果储存、灵敏度、准确性等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要求。23、低温工作检验:试验温度 5℃±2℃,持续时间 2h,试验期间样机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其测量结果储存、灵敏度、准确性等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要求。24、低温贮存检验:试验温度-25℃+2℃,持续时间 2h,试验期间样机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样机应无锈蚀、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标志应清晰;紧固部位无松动;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以及变形现象;在基准测试条件下恢复2小时后,再进行测试,其测量结果储存、灵敏度、准确性等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要求。25、耐湿度性能检验:将非工作状态的样机置于交变湿热箱内,3h 内从室温上升至 55℃并保持 9h,其相对湿度保持 93%;然后3h内从55℃降至25℃并保持 9h。进行2个周期的试验后样机应无锈蚀、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文字和标志应清晰;紧固部位无松动;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以及变形现象;在基准测试条件下恢复 1h 后,其测量结果储存、灵敏度、准确性等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要求。26、抗振动性能检验:将非工作状态的样机置于振动试验台上,经三个方向上共振搜索(频率范围 5Hz~55Hz~5Hz,扫频速率:≦1oct/min,振动振幅:0.19mm)试验后样机机械构件不应有破裂、明显变形或紧固件松动等现象;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858.004核查终端88设卡身份核查1、基本要求 通过GA/T 1466.1-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1部分:技术要求》中增强受控终端的有关检测规定。2、操作系统 操作系统:Android 系统。3、处理器 八核2.3G及以上4、机身存储 RAM≥4G ,内置存储≥32G,扩展存储 支持MicroSD/SDHC卡扩展(最大128G)5、显示屏 ≥1920×1080像素、5英寸<屏幕尺寸<6.0英寸;屏幕最大亮度≥550cd/㎡;屏幕对比度≥400:1。6、触控屏 支持多点触摸,带手套或屏幕淋湿的情况下能够正常操作。7、摄像头 前置摄像头像素≥800万;后置摄像头像素≥1600万,支持自动对焦,支持LED补光。8、按键触控 终端除开关按键、音量上下键、返回键、菜单键、主屏幕键外需要具备以下三个独立物理按键功能(非触摸):专用SOS紧急报警按键,支持一键报警功能;专用PPT对讲按键,支持一键对讲功能;专用快速拍照键,支持一键调取主机摄像头功能,不得使用组合按键和虚拟按键或外接按键代替,且每个专用按键区分明显9、网络类型 TD-LTE/FDD-LTE/EVDO/TD-SCDMA/WCDMA/CDMA/GSM,(CA/VOLTE)全网通,双卡双待。10、网络安全控制 禁止进行WIFI和蓝牙等非受控无线连接,禁止访问互联网。11、身份鉴别管理 应支持用户身份认证;安全卡、SIM/RUIM/USIM卡应与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绑定使用。12、安全支持***一所、三所、信大捷安安全卡和安全加固软件。13、卫星定位 支持BDS定位,符合《卫星定位导航授时设备单北斗测试技术规范》。14、身份证阅读模块集成方式 内置***二代身份证阅读模块(SAM模块),不可拆卸;不可采用WiFi/蓝牙/可见线缆以及触点外接身份证阅读模块。15、身份证阅读模块读取性能 阅读距离≤30mm;阅读时间<3S;工作频率13.560MHz±7kHz;调制输出编码方式NRZ-L。16、接口 USB接口,SIM卡接口,电源充电接口,支持安全加密卡读取的存储卡接口尺寸 ≤165mm ×82mm × 17mm(长×宽×厚)。17、工作温度 (-10±3)℃ — (55±2)℃18、存储温度 (-20±3)℃ — (60±2)℃19、抗跌落 终端在1.5米高度内跌落,机器结构正常且能正常开机工作。20、防尘防水 终端主机取得IP67的防尘、防水等级。21、传感器 内置加速度传感器、地磁传感器、距离传感器、光线传感器等22、充电方式 支持直充和座充两种方式。23、电池容量 采用锂电池,单块电池容量≥5000mAh,电池可拆卸,无须专业工具可在执法现场更换锂电池。24、符合《云南新一代移动警务手持终端选型技术要求》并通过云南省公安厅安全测试过检目录。5120.0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HJDH2024-090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及开标(唱标)一览表1.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们全面研究了贵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JDH2024-090),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我方已完全清楚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疑问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一旦投标后,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本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如中标,本投标供应商将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承诺的供货时间及时供货。5.投标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我方理解采购人保留变更和修改招标文件采购规模及金额的权利。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开标(唱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内 容1投标报价(元)小写大写2质量承诺3服务承诺4验收承诺5交货期限承诺6说 明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填表时间:年月日说明:1、与本表同时公开唱标的内容包括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其他采购人认为应该宣读的内容等。2、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说明”一栏中说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90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五、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如有)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23456789总计金额(元)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注:⑴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名称、参数、数量等要求,对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内容认真填写,不得漏项、错填。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表格自行拓展。⑵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货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及相应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等采购人接收货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六、技术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打分要求,自行编制内容)附表1: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招标产品详细参数投标产品详细参数偏离情况说明……注:1、偏离情况项填写“正”、“负”或“无”,有需要说明的请在说明项中填写。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偏离的,则说明偏离的内容。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七、资格审查资料1.资格后审申请书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审查资料将作为本申请书附件。3.按资格审查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我们同意采购人保留下述权利:⑴修改招标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供应商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才能给予投标文件的评比。⑵拒绝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⑶当遇到特殊情况时,取消资格后审及拒绝全部申请。⑷采购人对由此引起的对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无义务告知申请人有关上述行为的理由。6.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2.企业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以下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4.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资料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八、投标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7、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九、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关于贵方(招标公告的时间)第(项目编号)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或所投的所有货物,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投标保证金凭证(本项目不缴纳);3、投标文件提供的其他所有资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由投标供应商承诺,若投标供应商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告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供应商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本人以(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项目的招投标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十一、其他材料(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到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交。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该内容。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该内容。其他提示:1、投标供应商应本着节约资源精神,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相关证明材料不用重复递交,鼓励投标供应商双面复印。2、投标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DH2024-090采购计划编号:4532500JH202401214项目名称:2024年采购全州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装备项目二标段(二次)预算金额:678146.00元(大写:陆拾柒万捌仟壹佰肆拾陆元整)最高限价:678146.00元(大写:陆拾柒万捌仟壹佰肆拾陆元整)采购需求:采购阻车路障84套、喊话器218个、酒精检测仪98个、核查终端88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并不接受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潜在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货物和服务参加本次投标(注:“进口货物和服务”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以下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无效投标处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0日17:00至2024年10月17日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采购文件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如遇平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luban.luban-PC-1514.161-market-menubar-pc.20.d37010404f7811edb5ec8fd9c5fe1d40。五、开启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厅,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及投标,采用不见面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参加会议地点: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联系方式:0873-37122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联系方式:159873934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普菊云、常永琴电话:15987393421、0873-3712273采购需求1.本表中如出现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2.最高限价为678146.00元(大写:陆拾柒万捌仟壹佰肆拾陆元整)。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单价金额。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概述参数单价(元)1阻车路障84全自动1、执行标准:GA/T 421-2003《穿刺放气式路障》;2、外观:表面无锈蚀和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牢靠、无松动,活动部位应灵活、可靠。各部件之间应联接方便;3、操作灵活性:应易于展开、收拢和操作方便,各组成部分相互协调、动作准确;4、机电复合型路障:展开、收拢时间分别≤5min;5、质量:≤10kg;6、路障有效长度:>5m7、刺针有效长度:≥39mm8、刺针有效间距:≤65mm9、刺针拔出力:用手拉式测力计在刺针与底座间刺针的施加拉力,使刺针拔出,测量结果应大于 30N,小于100N;10、有效拦截时间:总质量为1200kg的试验汽车以20km/h±5km/h的速度压过试验路障,轮胎完全失去充气压力时间≤49s;11、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140.00 2喊话器218警用款1、此产品采用高强度工程塑料ABS,PC2、此产品具有两种供电方式(内置可充锂电与四节5号电池供电)3、工作电压:锂电池4.2V,干电池6.4V,最大额定功率3W,工作电流700-800mA4、具有充电指示和电量显示25%、50%、75%、100%,软件界面具有电量显示,充电时红灯闪烁,充满红灯常亮5、四节五号电池仓具有正负极误装短路保护装置。6、锂电池容量:≥2500mAh7、重量:≤480g8、基本功能:扩音、录音、110警音、119警音、照明、红蓝光爆闪、WiFi连接、APP近程控制、文字转语音等9、尺寸:声筒最大直径187mm±1mm,长度260mm±1mm。10、USB接口可通过U盘软件升级,可读取U盘音频文件,具有移动电源功能(可对手机、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电子设备应急充电)11、充电接口:Type-C接口。12、扩音功能:扣动扳机一键喊话,距离声筒口1m处声级不小于120dB。13、录音功能:录音时间不少于3600s 14、工作时间:连续播放音频文件>12小时。15、外壳防脱色性能:用酒精擦拭100次无脱色掉漆情况16、外壳防护等级:符合IP65标准。17、高低温性能:60℃±2℃下2h内功能正常;-40℃±2℃下2h内功能正常。18、110警音:通过按键和APP控制110警音开启或关闭19、119警音:通过按键和APP控制119警音开启或关闭20、照明功能:灯珠13个,具备强光、弱光、SOS、红蓝光爆闪、待机5种模式,通过按键和APP控制开启或关闭21、WIFI连接:喊话器可通过WiFi与移动终端连接,并通过软件快速添加或者删除喊话器内存中的音频文件22、APP近程控制:通过APP可控制喊话器所有功能启闭23、文字转语音:可在软件中将编辑好的中文或者英文转换成音频文件并通过WiFi传输到喊话器本地内存播放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合同签订前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核查产品性能。 219.00 3酒精检测仪98最新款快速排查仪1、外观检验:样机标贴应有产品型号及出厂编号;各部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和外壳破坏,显示应清晰,无缺损现象;各部件应安装牢固、操作灵活。2、电压下限越值报警功能检验:当供电电压低于样机规定的电压下限值时,样机应能发出报警信号。3、饮酒醉酒提示功能检验:样机应具有饮酒驾驶(测试结果≧20mg/100mL 时)提示功能,当检测到被测人饮酒驾驶时,除了显示数字的测试结果外还应有振动、灯光、语音等其中一种或几种辅助提示。4、连续测量功能检验:样机使用内置式电源应能连续测量不少于500次。5、测量时间检验:样机可设置测量时间,抽气时间可设置从2s-7s 不等。在测试过程中可以随时根据需求按测试键停止测量。6、破窗器功能检验:样机尾部的破窗器,可击破 5mm 厚的钢化玻璃。7、激光灯功能检验:样机顶端装有激光灯,按激光灯开关键可以开启激光灯,在夜间可照射30米以上。8、重力感应开闪光灯功能检验:样机配有重力感应器,当感应设置开启后,任意挥动样机就能打开闪光灯。9、预热时间检验:样机预热的时间应不超过 1min。10、测量结果储存检验:样机应可以连续检测,测量的过程以曲线形式显示,测量的结果以数字的形式显示在屏幕上,测量结果应能存储。11、灵敏度检验:样机用20 mg/100mL浓度的乙醇气体测试,乙醇气体出气口与样机进气口的距离为 9cm-10cm,灵敏度的测试结果应≧8mg/100mL。12、准确性检验:样机用 20mg/100mL 浓度乙醇气体测试,乙醇气体出气口与样机进气口的距离为5-6cm,示值测试结果应在(20-40)mg/100ml内,重复性应不大于8mg/100mL:样机用 80mg/100ml 浓度乙醇气体测试,乙醇气体出气口与样机进气口的距离为5-6cm,示值测试结果应>80mg/100mL。13、零点漂移检验:样机在 4h 内零点漂移量应不大于 5mg/100mL。14、短期漂移检验:样机在 4h内,20 mg/100mL,测量点的漂移量应不大于8 mg/100mL。15、记忆残留影响检验:在对 20 mg/100mL 低浓度乙酵气体测试后,再注入比原浓度高 60 mg/100ml 的乙醇气体,样机对两次低浓度气体测量的差值不应大于8 mg/100mL。16、复零检验:(1)样机应有自动复零功能,复零时间小于1分钟;(2)样机复零时,当残留浓度未降到8mg/100mL 时,不能进行测试。17、测量范围检验:(1)样机的测量范围应满足 0mg/100mL 至100mg/100mL;(2)当浓度小于 8mg/100mL 时,可以显示成0mg/100mL。18、分辨率检验:样机分辨率应不低于 1mg/100mL19、显示检验:(1)荧光显示或发光显示的测量值字符高度应不少于 3mm;(2)测量结果单位的字符高度应该不少于1.5mm。20、抗干扰能力检验:在 2.000mg/L浓度的正己烷气体作用下,样机的示值应不大于 10mg/100mL。21、高温工作检验:试验温度 40℃±2℃,持续时间 2h,试验期间样机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其测量结果储存、灵敏度、准确性等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要求。22、高温贮存检验:试验温度 70℃±2℃,试验期间样机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样机应无锈蚀、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标志应清晰;紧固部位无松动;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以及变形现象;在基准测试条件下恢复2小时后,再进行测试,其测量结果储存、灵敏度、准确性等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要求。23、低温工作检验:试验温度 5℃±2℃,持续时间 2h,试验期间样机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其测量结果储存、灵敏度、准确性等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要求。24、低温贮存检验:试验温度-25℃+2℃,持续时间 2h,试验期间样机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样机应无锈蚀、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标志应清晰;紧固部位无松动;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以及变形现象;在基准测试条件下恢复2小时后,再进行测试,其测量结果储存、灵敏度、准确性等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要求。25、耐湿度性能检验:将非工作状态的样机置于交变湿热箱内,3h 内从室温上升至 55℃并保持 9h,其相对湿度保持 93%;然后3h内从55℃降至25℃并保持 9h。进行2个周期的试验后样机应无锈蚀、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文字和标志应清晰;紧固部位无松动;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以及变形现象;在基准测试条件下恢复 1h 后,其测量结果储存、灵敏度、准确性等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要求。26、抗振动性能检验:将非工作状态的样机置于振动试验台上,经三个方向上共振搜索(频率范围 5Hz~55Hz~5Hz,扫频速率:≦1oct/min,振动振幅:0.19mm)试验后样机机械构件不应有破裂、明显变形或紧固件松动等现象;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858.004核查终端88设卡身份核查1、基本要求 通过GA/T 1466.1-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1部分:技术要求》中增强受控终端的有关检测规定。2、操作系统 操作系统:Android 系统。3、处理器 八核2.3G及以上4、机身存储 RAM≥4G ,内置存储≥32G,扩展存储 支持MicroSD/SDHC卡扩展(最大128G)5、显示屏 ≥1920×1080像素、5英寸<屏幕尺寸<6.0英寸;屏幕最大亮度≥550cd/㎡;屏幕对比度≥400:1。6、触控屏 支持多点触摸,带手套或屏幕淋湿的情况下能够正常操作。7、摄像头 前置摄像头像素≥800万;后置摄像头像素≥1600万,支持自动对焦,支持LED补光。8、按键触控 终端除开关按键、音量上下键、返回键、菜单键、主屏幕键外需要具备以下三个独立物理按键功能(非触摸):专用SOS紧急报警按键,支持一键报警功能;专用PPT对讲按键,支持一键对讲功能;专用快速拍照键,支持一键调取主机摄像头功能,不得使用组合按键和虚拟按键或外接按键代替,且每个专用按键区分明显9、网络类型 TD-LTE/FDD-LTE/EVDO/TD-SCDMA/WCDMA/CDMA/GSM,(CA/VOLTE)全网通,双卡双待。10、网络安全控制 禁止进行WIFI和蓝牙等非受控无线连接,禁止访问互联网。11、身份鉴别管理 应支持用户身份认证;安全卡、SIM/RUIM/USIM卡应与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绑定使用。12、安全支持***一所、三所、信大捷安安全卡和安全加固软件。13、卫星定位 支持BDS定位,符合《卫星定位导航授时设备单北斗测试技术规范》。14、身份证阅读模块集成方式 内置***二代身份证阅读模块(SAM模块),不可拆卸;不可采用WiFi/蓝牙/可见线缆以及触点外接身份证阅读模块。15、身份证阅读模块读取性能 阅读距离≤30mm;阅读时间<3S;工作频率13.560MHz±7kHz;调制输出编码方式NRZ-L。16、接口 USB接口,SIM卡接口,电源充电接口,支持安全加密卡读取的存储卡接口尺寸 ≤165mm ×82mm × 17mm(长×宽×厚)。17、工作温度 (-10±3)℃ — (55±2)℃18、存储温度 (-20±3)℃ — (60±2)℃19、抗跌落 终端在1.5米高度内跌落,机器结构正常且能正常开机工作。20、防尘防水 终端主机取得IP67的防尘、防水等级。21、传感器 内置加速度传感器、地磁传感器、距离传感器、光线传感器等22、充电方式 支持直充和座充两种方式。23、电池容量 采用锂电池,单块电池容量≥5000mAh,电池可拆卸,无须专业工具可在执法现场更换锂电池。24、符合《云南新一代移动警务手持终端选型技术要求》并通过云南省公安厅安全测试过检目录。512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执勤装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