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服务 医技辅助服务 护理辅助服务 体检辅助服务 食堂服务招标公告(大冶市中医医院2024)
大冶市中医医院大冶市中医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冶市中医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281202401000132_二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4-00933
3、项目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89.28266(万元)
6、最高限价:489.28266(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01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
地址:大冶市建设路6号
联系方式:18171652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黄石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石大冶市观山路商贸小区7-141号
联系方式:15572988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晓峰
电话:15572988788
相关下载
采购需求.docx
相关合同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我院与大冶市三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的服务合同于2024年7月31日到期,经2024年7月23日党委会研究,已同意按程序采购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预算金额4892826.6元/年,服务期1年,如履约状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不超过2年。目前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14个服务项目,共需99名服务人员,因所涉“其它医疗卫生服务”招标采购工作暂未完成,为确保相应工作正常开展,建议针对原与大冶市三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的服务合同,基于该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续展为不定期协议,直至招标采购工作完成且下一个服务商产生为止。1、项目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时间、地点:2024年09月;大冶市中医医院二、项目需求(一)服务内容1、中标供应商根据院方提出的服务需求及时安排人员提供服务,培训服务人员按照院方规章制度和相关服务要求开展工作。2、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院方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负责处理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落实院方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服务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中标供应商为用工单位,服务人员与院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4、服务人员到服务地点后,如院方要求,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院方提供派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科,院方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5、中标供应商应经常性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察服务人员执行院方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院方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院方正常的经营秩序。6、中标供应商应委派一名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费用的结算,服务人员更换等事宜。并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与院方就服务人员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服务人员的情况,处理有关事宜。(二)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无违法犯罪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2)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要求;(3)身体健康,恪尽职守;(4)具有相关岗位的从业,准入资格及相关执业资格;(5)能胜任所从事的岗位,完成岗位说明的各项职责任务;(6)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因院方实际岗位需求除外)。2、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以保证院方的工作正常运转,不得影响院方的工作,除自然流失外,服务人员流失率不得超过10%。(三)工作时间服务人员工作时间由院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四)服务人数设置服务人数根据院方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目前设置14个服务项目,共需99名服务人员,后期院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服务项目及服务人员。具体服务项目见附件1。(五)服务人员上岗要求1、院方根据业务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服务需求。2、中标供应商收到院方服务需求通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院方提供基本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员的汇总及明细资料。3、院方对中标供应商选派的服务人员进行面试。院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中标供应商推荐的服务人选。院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4、中标供应商在服务人员上岗前组织体检和审验、收集相关证件并备份院方。5、院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6、中标供应商通知录用人员入职,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备份院方。7、院方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位要求的服务人员。中标供应商调换服务人员须得到院方的同意。(六)服务责任1、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院方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除协助院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赔偿院方的经济损失;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院方相关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完全责任;服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2、中标供应商挪用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院方有权中止服务合同。3、服务人员在院方工作期间因患病、工伤等,在规定医疗期满后而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该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及经济补偿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三、服务人员的管理(一)中标供应商应教育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院方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院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院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二)院方的性质要求服务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中标供应商应教育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院方的涉密信息。(三)院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及考核,协助中标供应商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由院方各用工科室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细则由各相关科室根据服务内容及工作实际制定,9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90分的由中标供应商对相应岗位的服务人员进行处理。(四)服务人员不服从院方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违反院方的劳动纪律的,院方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理。(五)服务人员从院方领取的工作设施、配件及其他物品,由院方负责登记管理,员工离职时一并交还院方。(六)合同期内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院方可随时退回服务人员或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1、试用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院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服务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院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院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院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退休办理以及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提供院方备案。解除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八)中标供应商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及优秀员工奖励计划,为技术工种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对表现优异的员工予以奖励。四、商务需求(一)服务地点根据院方需求安排。(二)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为1年,如履约状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不超过2年。具体执行的期限由院方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三)报价要求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892826.6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培训、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因市场波动造成费用的增减,采购人概不负责。本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补充。否则,将不予以付款。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将作为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标准,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四)付款方式根据考核采取月结算方式。根据考核采取月结算方式。院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及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2);中标供应商每月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则全额支付;低于90分为不合格,每低1分,扣除中标供应商100元,依此类推;若中标供应商考核结果连续3个月低于90分,则视为中标供应商根本违约,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五)履约验收中标人需配合院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履约验收。五、其它相关要求(一)投标人需承诺按照投标文件的响应履行合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总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工作时间、服务责任和岗位服务人员管理等内容。(三)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日常管理制度等。(四)为减少政府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运行绩效,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五)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院方对证明文件进行核证。(六)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按缴存标准执行,并视大冶市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七)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院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八)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福利等,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缴存标准和比例。否则,院方有权从中标供应商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院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附件1:大冶市中医医院其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费用参考标准序号服务项目需求人数(人)年费用合计(元/年)备注1收费、核算服务16785174.4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2导医服务10525234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3医技辅助服务12690040.8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4护理辅助服务6350900.4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5体检辅助服务7271063.8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6信息管理服务154563.4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7文印服务2105046.8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8司机服务6327380.4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9窗口登记服务6215780.4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10食堂服务11498197.4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11后勤服务7424903.8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12120接线服务3152260.2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13陪检、标本运送等便民服务10387234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14库房管理服务2105046.8按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合计994892826.6附件2:大冶市中医医院其它医疗卫生服务情况考核表(年月)项目考核细则得分情况备注人员安排(30分)(1)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院方的要求安排服务人员,10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派遣人员的每人次扣1分。(2)中标供应商须对新服务人员进行思想素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未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每人次扣1分。(3)中标供应商应在新服务人员入职前完善员工各项资料和相关手续,明确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文件,如不完善每人次扣1分。(4)中标供应商应妥善办理好新服务人员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需办理的各项内容,未办理或办理不完善每人次扣2分。日常管理(30分)(1)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包括对派遣人员的考勤、劳动纪律、作风建设等。院方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发现脱岗且未记录考勤的情况每人次扣1分。(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院方单位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行为扣1分/次。(3)服务人员月流失率超过当月总服务人数10%的扣5分。(4)未经院方同意安排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为服务人员的,每人次扣10分。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30分)(1)工作及时情况: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每件次扣1分。(2)工作数量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数量指标的,每低于1个指标扣1分。(3)风纪指标:若服务人员出现“吃、拿、卡、要”的现象,经查实,每件次扣1分。(4)工作错误指标:服务人员出现一般性错误,每件次扣2分;出现重大错误,每件次扣10分。(5)投诉指标:服务人员被投诉的,每次扣3分。服务保障(10分)(1)社会保障:办理社会保险及相关商业保险,及时办理工伤理赔手续,未及时办理扣每人次扣2分。(2)法律咨询及争议处理:为院方及服务人员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和法规咨询,处理劳资纠纷,参与劳资仲裁和诉讼,为院方做好劳务风险防范,未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每次扣2分。总得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卫生服务 医技辅助服务 护理辅助服务 体检辅助服务 食堂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