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 矿山工程招标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叉车等项目 (BG2024090192)招标公告

叉车等项目 (BG2024090192)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叉车等项目 (BG2024090192)(BGBCGFHGZHD241010161142)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项目名称:叉车等项目 (BG202409019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1份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所提供业绩的期限为截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合同及对应发票均在期限内)。
(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营收规模: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流通型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流通型必须上传所销售生产型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营收证明,并满足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也可):
(1)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型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按原件内容提供),所提供业绩的期限为截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合同及对应发票均在期限内);
(7)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流通型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流通型必须上传所销售生产型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营收证明,并满足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13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平山区胜利路36号
地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茂
联系人:
邓正义

电话:
15241408033
电话:
47827734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4年10月11日
                                                                    公章Epoint

 

附件:

物料清单附件.pdf
附件2:BG2024090192北营轧钢厂叉车技术协议.pdf
附件1:BG2024090192叉车公开招标采购方案(供应商可见).doc

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489410叉车叶类:矿山工程;规格型号:CPCD50叶类:矿山工程;规格型号:CPCD50CPCD501.0台无本溪:北营轧钢厂2024-11-30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轧钢厂服务描述:为满足北营轧钢厂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就5T叉车CPCD50技术参数要求、供货范围、质量保证、交货期等经双方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一、性能及功能简介叉车是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二、技术要求及技术参数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符合现行最新技术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现场使用需求。2.1带驾驶室;冷暖空调;液力(无级变速);柴油型。2.2门架起升高度:3000mm2.3排放阶段:国四2.4额度功率:55.8KW/2200r/min2.5轮胎:钢丝真空胎2.6制动形式:湿式制动2.7轴距:2100mm2.8前轮距:1190mm2.9后轮距:1130mm2.10总宽:1490mm2.11货叉尺寸:1070×150×55mm2.12配套货叉自动调距器三、工况条件第2页共5页3.1本设备主要用于作业区厂房内货物转运。3.2工况条件自然温度为-30℃至40℃。四、交货期及寿命要求4.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4.2寿命要求:整车设计寿命5年以上,整车质保期一年。五、供货范围及数量序号需求计划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EPL24600799叉车CPCD501台六、设计、制造、检验标准6.1必须保证该车符合国家发改委目录要求,符合叉车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特种设备登记和相关的营运手续。6.2出具标准的“整车出厂合格证”,一车一证。6.3外观无损,所有附件配套齐全、标牌清晰,各项安全性能、使用性能必须完好。七、外配套情况随车工具:随车标准配备的工具。八、资料交付关于车辆使用、保养等说明书一套、合格证。九、设备监制、检验、验收9.1发货前,乙方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及其规定项目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然后方可发货。9.2必须在协议规定时间到甲方办理验收入库手续。9.3交货方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运输费用均由第3页共5页乙方承担。十、涂漆、包装、运输原厂颜色涂漆,叉车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保险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售后服务11.1设备到达现场后,乙方派出人员到现场试车,运行正常后甲方整机验收移交甲方使用单位。11.2乙方在设备使用前免费为甲方进行设备原理、操作、维修、保养、故障诊断和处理、安全规程的技术培训。11.3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等售后服务;质保期过后,仍须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协商。11.4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各部准确的通用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液使用标准,甲方现有油品符合其使用标准即可。十二、质量异议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指标及要求,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按质量异议上报上级部门,并按合同条款进行考核处理。十三、其它说明13.1本协议是商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13.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3年。13.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4页共5页甲方: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到费A签字(盖章):王者风乙方签字(盖章):战略工程部:签字(盖章)年月日第5页共5页BG2024090192叉车公开招标采购方案一、项目信息本次设备公开招标委托号BG2024090192是北营轧钢厂用叉车共1项1台,具体详见需求清单。二、技术要求该标件需要形成技术协议,制造符合技术协议要求,投标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材质、尺寸精度等符合现行最新技术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满足使用单位现场生产和质量要求。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资格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次采购物料的专业或行业直接相关,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且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的合格产品。供应商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企业类型:生产型或流通型。3、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和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型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流通型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流通型必须上传所销售生产型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营收证明,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且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生产型企业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1份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所提供业绩的期限为截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合同及对应发票均在期限内)。(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2)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6、营收规模要求: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流通型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流通型必须上传所销售生产型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营收证明,并满足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产品长期稳定运行。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9、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也可):(1)营业执照;(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型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6)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按原件内容提供),所提供业绩的期限为截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合同及对应发票均在期限内);(7)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流通型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流通型必须上传所销售生产型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营收证明,并满足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四、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为不含税到厂价(含运费、包装等杂费),单价、总价清晰、准确;发票税率13%。同时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提供品牌及规格型号,否则投标无效。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天。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发票。挂账月起第四个月支付(付款月=挂账月+3),自开银票。4、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缴纳合同含税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供应商合同履行完毕,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挂账后可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5、交货地点:北营轧钢厂施工现场、。6、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7、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等要求:中标方自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合同后立即排产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本钢指定地点,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需要现场服务时,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时内、外省48小时内赶到指定使用现场服务、维修。8、其他约定事项: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到货与合同签订的名称、型号不符,经厂矿确认与需求相符,为同一物资的可正常验收,否则需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2)供方到货包装内数量不足包装标明标准数量,按标准数量报验,若不及时补货,采购方有权按短缺量价值的2倍进行扣罚,扣罚款从应付款中扣除;(3)供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一定的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4)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证/材质单,如确属疏忽缺失,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不予验收,退货处理,运费及装卸费由供应商承担。(5)供方接到需方退货、换货通知后,省内应在7个工作日,省外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拉出厂区,因供方原因超期,需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6)供方到货验收不合格需要换货的,未按双方协商期限到货,或二次到货后质量仍不合格,供方应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因此影响需方生产的,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9、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再次确认合同交货期;如供应商原因未按合同交货期交货:每迟延一天违约金为迟延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0.2%,最高为迟延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6%,延期交货两个月,暂停供应商选厂,本钢有权终止合同而由招标时的次低价供应商供货;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无正常理由拒绝供货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本钢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未经买受人许可,擅自将主要部件外委加工的违约金为货款总额的5%。出卖人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额的5%。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五、评标方法及中标成交原则评标方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原则是在满足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的前提下,报价单项价格合理,总项低价决标。出现2家及以上有效报价总价相同时注册资本金高的投标方优先;若注册资本金也相同时,以上传有效年度营收金额高方优先。6、其它事宜1、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即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投标,开标时进行资料审核、预中标时进行现场评审(必要时)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2、生产型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主要工艺进行外委或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外委或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3、投标时间截止时,如果只有两家报价,直接转为询比采购。4、业务联系人及方式采购方联系人:**茂电话:024-47839611使用厂矿联系人:刘智电话:13942452703本钢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2024年10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叉车 矿山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