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散货汽车运输招标公告(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



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

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采购,项目业主为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
2.2 服务地点:重庆珞璜港业主指定地点。
2.3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运输量约为:450 万吨(仅供报价参考,合同结算以实际运量为准)。
2.4 招标范围:完成珞璜港港区内转运输服务,提供所需的运输车、驾驶员及专业设备服务等;运输范围为:在重庆珞璜港港区内将各种散货水平运输至指定的地点。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0  月  11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 年 10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1  日  11  时 00 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双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猫港村3幢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10楼

联系人:
党晓鹏
联系人:
赵伟

联系电话:
 13996466845
联系电话:
13983109006

 

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969680105130379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3899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06014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30866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603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07441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0270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608314

珞璜港招标文件-散货车.doc

 

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QSY-2024-054招标人: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双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二○二四年十月二○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5第一章招标公告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招标公告1.1.1.1.招标条件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采购,项目业主为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2.2服务地点:重庆珞璜港业主指定地点。2.3本次招标项目估算运输量约为:450万吨(仅供报价参考,合同结算以实际运量为准)。2.4招标范围:完成珞璜港港区内转运输服务,提供所需的运输车、驾驶员及专业设备服务等;运输范围为:在重庆珞璜港港区内将各种散货水平运输至指定的地点。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1.1.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年10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4.3招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或修改。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11时00分整。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重庆双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猫港村3幢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10楼联系人: 党晓鹏联系人:赵伟联系电话: 13996466845联系电话:13983109006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 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猫港村3幢联系人:党晓鹏电话:1399646684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双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10楼联系人:赵伟电话:139831090061.1.4项目名称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1.1.5服务地点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业主指定地点1.1.6项目概况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国有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完成珞璜港港区内转运输服务,提供所需的运输车、驾驶员及专业设备服务等,运输范围为:在重庆珞璜港港区内将各种散货水平运输至指定的地点。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2、车辆要求、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人员、车辆应满足招标人港区生产需要,并服从招标人安排,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相应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3)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在运输车内转过程中的环保、质量、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能满足此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满足承诺要求且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可终止合同。(以上承诺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交。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以修改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澄清修改区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币种为:人民币),最高限价为 1.55 元/吨,暂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698万元。(限价计算公式: 1.55 元/吨×预估运输量= 698 万元);投标人的总报价和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万元整(人民币)。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 万元整(人民币)。3. 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散货汽车运输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珞璜港散货汽车运输。5.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 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方式三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不退还,由招标人保管。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万元整(人民币)。3. 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4.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2)经查实,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的。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u盘)2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提供2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电子版内容为已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格式:PDF)。3.7.5编制要求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按照第五章规定的格式合并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标注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注: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封装在一个文件大袋内,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文件大袋无法全部装下相应的投标文件,可以增加相同的文件大袋。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6.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6.1 展示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及是否具有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属性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6.2 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保证金来款账户非基本账户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6.3 开启投标保函部分袋,现场展示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并记录在“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中,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记录。6.4 打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7. 公布最高限价。8.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与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信用情况汇总表一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11.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6履约担保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履约担保的金额: 20 万元;(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履行时间结束之日止。(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履行时间结束后20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8.1重新招标的情形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9异议与投诉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异议受理部门: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3-4760927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15000.00元人民币,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10.2入场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最终金额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算为准),全额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额缴纳入场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将该费用纳入投标总报价中,但不单列。10.3低价风险担保(仅适用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 (最高限价×85%-中标价)×1,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10 工作日内。4.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同合同服务期。5.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到期后10 工作日内。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其以现金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以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等额的款项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或低价风险保函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低价风险担保金等额的损失并取消中标人资格。7.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1)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车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管人;(4)为本标段的代理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管人或代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管人或代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管人或代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2.1.1.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1.2.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3.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1.4.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5.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相应法定网站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相应法定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仍有异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将答复以修改的形式在相应法定网站发布。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按照本章第2.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投标保函部分(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3.1.1.2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3.1.1.3技术部分(不设置技术方案评审的不设此部分)3.1.1.4资格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四)承诺书(五)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6.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拒不提供或者不按时提供低价风险担保(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4)违反本章第9.2款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5(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法人章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签字,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的份数: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名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2.1.7.7.1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8.7.2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投标人的异议与投诉,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9.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1.10.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适用于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或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11.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9.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对招标文件中《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以外的内容予以否决投标,否则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按《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2.1.12.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1.13.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前附表作为评定依据。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不在红名单中的,以“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低的优先;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决定原则排序。[提示:由招标人事先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原则确定,但不得采用抽签、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2.1报价排序对所有投标人的按照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2.2符合性审查取报价排序前5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勾选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符合性审查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提示:勾选技术部分评审的,符合性审查应首先进行技术部分评审,再按照资格、形式、响应性、投标函部分的顺序进行评审。]2.2.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2资格评审标准车辆要求、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3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2.2.3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投标函部分)。2.2.3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均可。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2.3形式评审标准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2.3形式评审标准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2.4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2.4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2.2.4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2.5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均可。2.2.5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2.5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2.2.5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2.2.5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2.5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数值填报。2.2.5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符合第三章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3评标程序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部分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部分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部分评审前,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2.根据本章第2.2款约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投标文件。4. 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注: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不在红名单中的,以“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低的优先;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投票决定 原则排序。3.4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3.2.2.评审标准3.2.1.2.1报价排序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2.2.2符合性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投标单位报价排序数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投标函部分评审。2.2.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5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3.评标程序3.3.1.3.1报价排序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部分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部分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部分评审前,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3.3.2.3.2符合性审查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投标函部分评审。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函中的投标暂定设计费报价与依据固定费率/固定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采用设计费用清单报价的,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投标暂定设计费报价与设计费用清单合计报价不一致的,均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3.3.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件A: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3.4.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资格评审A-1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2投标人的车辆、人员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3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5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6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7 投标文件格式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9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0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1投标保证金符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2权利义务符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3 投标函部分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托运方)乙方:(承运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港区内水平运输(含所有新旧堆场、),乙方自愿承揽甲方委托的各项运输业务,特签订本汽车运输承揽合同。一、货物名称及品种。乙方承运甲方港区内需要水平运输中转的各种散货业务。二、货物装卸运输内容和方法。甲方委托乙方通过汽车转运方式,在甲方港区内将各种散货水平运输至指定的地点。三、装卸运输方式及要求。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组织足够的运输车辆,不低于16台,采取24小时不间断的作业方式,合理高效地组织安排运输,货物遮盖严密,不发生货物洒漏和道路环境污染,不发生货物丢失,确保运输的货物及时送达甲方要求的收货地点和港区内水平运输至指定卸货地点。2、因甲方新建港区道路建筑设计要求,运输车辆载重货物不得超过车辆标重,为防止撒漏,货物不得超过货箱栏板。四、运输单价本项目合同总价(暂定)为万元,单价为元/吨(合同结算以实际运量据实结算)。1、运输包干价中含运输成本、税金、管理费等各种费用。如:车辆改装,煤炭、等货物卸载及盖物拆封、车辆清洁、安全辅助设施、道路清扫、驾驶员工资福利、工人工资福利、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等费用。因乙方管理不善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额外的费用要求。2、运输包干单价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约期内运价不变。五、结算方式。乙方对于承运甲方的货物,根据发运记录及随车运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的运输费用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并开具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并办理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1.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组织需要制定货物运输计划,通知乙方执行。1.2、甲方业务部负责合同签订,生产部负责根据生产组织需要制定货物运输计划、对账及费用结算,库管部负责货运质量管理,环安部负责环保、安全及车辆备案等方面的管理,甲方各部门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按管理规定进行处罚。2、甲方义务2.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进出厂区通行证相关证明和资质,以便乙方高效顺畅地进行运输作业。2.2、甲方应由专人与乙方进行沟通协调,甲方应采用与乙方约定的信息传递方式(电话、书面通知等)向乙方传达准确的货物运输信息。2.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权利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告知运输计划。1.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运输费用。2、乙方义务2.1、所有外租汽车必须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承包单位必须对外租车的所有运营资质、车辆本身的运营条件、驾驶员的资质以及与所驾车辆的匹配进行审核,并报甲方环安部进行审核和备案,环安部对现场驾驶员可随时进行抽查,以便管理。新进车辆及驾驶员或运营期间更换驾驶员,也必须向甲方环安部报备并接受岗前培训。每年保险新购后,均必须向甲方环安部报备和递交复印资料,不及时上交的罚款200元/次,新进驾驶员未经甲方安全培训私自上岗操作的,罚款2000元/次。2.2、为保障甲方生产需要,乙方能组织的最低保有台数为16台,并保证车辆处于良好运输状态。如因甲方生产需要,乙方应无条件另外增加车辆数以保证甲方生产的正常运行。乙方在甲方运输作业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保险齐全(除交强险以外,第三者赔付险必须买足200万元,同时必须购买车身险),如因保险不全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概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2.3、乙方合理安排调度车辆,驾驶员等运输力量,并根据运量的增加来配置及添设运输辅助设备,如揭、盖篷布设备等。同时配置足够的辅助工人,以及应急车辆,保证货物的24小时运输。2.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货物运输途中货物安全,应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改装、密闭运输、加锁、途中巡查等)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因乙方原因所导致的货物灭失、短少现象。如有发生货物运输过程中缺失,乙方除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外,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或取消港内运输资质,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5、乙方运输货物车辆对通过的沿途地区所造成的环境、道路污染、交通责任及其他违规情形,均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按甲方管理规定进行处罚。2.6、乙方应配置足够的巡查人员对港区内运输中转的运输安全、货物安全进行巡查,确保货物及车辆安全运输。2.7、乙方应确保甲方所有的票据不发生丢失,过磅后的过磅单必须立即送达甲方理货室当班理货员核收。2.8、乙方应遵守港区的装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当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出相应调整以满足工作需要。2.9、乙方车辆在甲方港区内运行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装卸货地点必须听从甲方理货人员指定。乙方独立承担在中转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如乙方人员和设备发生安全事故、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10、乙方驾驶员必须执B照驾照及以上,驾驶年限3年以上;驾驶员必须是经过公司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运输作业中,做到不带病开车、不开超速车、不疲劳驾驶、严格按公司核载吨位装车;在港区参与运输作业时,严禁搭载他人;更换驾驶员,必须通报甲方备案,并进行安全学习教育;乙方聘请的驾驶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个班次。2.11、生产作业过程中,乙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甲方作业地点,发生一次(单车一台次)罚款500元,两次罚款1000元,三次即终止该车合同。若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安排,导致甲方生产中断,发生一次(单车一台次)罚款500元,两次罚款1000元,三次2000元,以此类推。2.12、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严禁车辆私自撤离现场。七、以上规定如遇不可抗力原因(灾害性天气等)和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货物运输延迟,甲方双方应本着平等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进行解决。八、为保证甲方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九、双方就运输安全另行签订《运输安全协议》。十、廉洁条款双方承诺:乙方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劳务派遣工及其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乙方不得为甲方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劳务派遣工及其亲属所拥有的货运汽车提供挂靠、工作安排等服务,否则甲方将按国有企业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有权解除合同。十一、解除合同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偷货换货、夹带危险品或违规物品、过磅过程中通过放水或其它手段恶意瞒报谎报重量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因乙方原因所导致的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混堆等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或恶意阻止现场生产,对甲方生产组织和信誉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因其它原因导致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十二、其他事项1、本合同有效期:2024年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合同变更:本合同如遇双方认可的原因需要变更,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商议有关条款并重新签订合同,新合同签订生效本合同自动失效。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分歧或者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乙方:签章:签章:代表代表:签定日期:签定日期: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资格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四)承诺书(五)其他资料3.6.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以下投标价格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总价(暂定)为元,单价为元/吨:服务期:,管理员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作。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4、如果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3.6.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3.7.二、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四)承诺书(五)其他资料3.7.1.(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3.7.2.(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技术人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管理人员经营范围备注3.7.3.(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3.7.4.(四)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3)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2、我司承诺中标后在运输车辆内转过程中的环保、质量、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能满足此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满足承诺要求且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被招标人没收我司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可终止合同。3、我方将严格按照竞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运输服务,服从业主管理和安排,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4、我司承诺会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派遣相应的运输车辆与司机数量,费用按照投标人填报的投标单价按实结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满足此承诺要求且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5、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6、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的规定。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3.7.5.(五)其他资料1.投标保证金[提示: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2.纸质投标保函(如有)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受益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并拟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止(提示:建议30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提示:建议按保函有效期不超过270日考虑)。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后的个工作日(提示:建议10—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的开具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方同意遵守本保函约定并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本保函与其他规定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保函约定为准。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一、本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3.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注: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招标人名称):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公司(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散货汽车运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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