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招标公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JW2024-FJ-068 
    项目名称: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主要内容:灵隐管理处辖区内零星维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yYt9lMHoN/MkkzVxLfKXDA==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灵溪南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重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75627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99110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春秀、陈瑞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57115720 
    质疑联系人:单晓超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90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docx218.5K

定-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docx

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DFJW2024-FJ-068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FJW2024-FJ-068项目名称: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预算金额(元):1800000最高限价(元):1800000采购需求: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主要内容:灵隐管理处辖区内零星维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地址:杭州市灵溪南路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史重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75627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99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春秀、陈瑞宝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57115720质疑联系人:单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9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标的: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属于建筑业行业;注: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具体理由: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总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杨春秀,1985711572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其它说明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4采购代理服务费1、成交单位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提供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给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户名: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中信银行庆春支行账号:7332610182600025935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验收不予通过。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525245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报价单;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1、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土建、装修、智能化、给排水、机电安装、配电、市政、景观绿化等服务期内景区各类零星工程、修缮小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工期等按采购人实际要求执行,并按月审计结算。2、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二、工程内容及相关要求1、项目建设依据及相关标准、规范(1)除本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已颁布标准、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其中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2)技术条款中有关涉及工程安全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遇有矛盾时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修正。2、本项目施工、验收、材料的选用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现行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3、设备、材料供应: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全部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除非采购文件及合同中另有约定)。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或质保书,并经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部门确认,但该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承包人应负的任何质量责任。承包人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制止使用,甚至责令停工、返工或终止合同。无论采购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4、工程管理原则(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承包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转包,承包人擅自分包、转包以违约论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资格,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扣罚履约保证金,并应另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2)承包人在平时的零星维修中必须做到:工作时间内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文明服务遵守管理处相关的管理规范。(3)承包人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及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班子的任何人员,直至项目经理本人。如项目班子成员被采购人撤换,按项目班子成员不到位处罚额度进行处罚,承包人不得姑息迁就,拖延撤换和有碍工程进展,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予以追究赔偿。(5)承包人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地点情况,每个项目实施前,须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区须设有警戒线,施工用材料、周转料及工具等分类有序堆放。5、安全施工、文明管理:(1)承包人须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应设专职人员负责,采购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2)投标文件中应有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组织及配备专职负责人的说明和承诺,以确保安全生产。(3)施工期间如要动用明火,施工单位须报采购人审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4)承包人在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材料和成品的保护,因失窃失火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人利益时,承包人应负责赔偿。(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6)本项目的施工区域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施工应在不影响游客正常游览的情况下进行。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和防尘措施,不得干扰景区的正常工作秩序。6、质量保修期(或维护期限):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在保修期内,如正常使用状态下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保修,承包人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8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承包人在三日内不能进行及时维修,采购人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负责维修,由承包人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保修期满后出现人为自然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7、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所致造成的损坏,承包人按材料成本价收费,1年内无偿维修。8、其它要求(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故意拖延零星项目施工的,采购人将视情节严重每次给予相应处罚,罚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部扣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2)承包人应设定1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落实服务期内日常维修工作的协调管理。该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间必须是固定的,服务期间如需变更,必须经采购人同意。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到岗率90%及以上。(3)日常维修具体实施时,根据每一个项目由承包人与采购人约定单项维修实施的工期完成,如有其他情形,按以下约定:(1)因采购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2)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3)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4)本项目不提供施工人员住宿场所,材料及建筑垃圾在采购人指定区域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外运。(5)大件材料的运输,按照采购人要求合理安排运输时间。(6)技工队伍须配备泥工、石工、木工、水电工、电焊工、油漆工等,人员配备充足,经验丰富、操作技能熟练,特殊工种(电焊工、水电工等)要求具有上岗证并常驻现场或随叫随到。(7)施工单位须为用工人员缴纳社保、工伤、医疗保险等。(8)施工用电将单独装表计算,按实结算,费用由承包人负担。三、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办法、响应时间(1)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2)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3)合同履约期内24小时随时响应。四、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向采购人递交暂定合同价的1%作为该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分三部分,包括工期履约保证金30%,项目班子人员、施工机具到位履约保证金30%,施工质量履约保证金40%。承包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结束后退还(无息)。五、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根据浙江省2018预算定额编制的预算造价及“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基础上报折扣系数(非下浮率),最终以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为准。2、工程量:按实际签证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有施工图纸的按施工图纸计算,无施工图纸的由施工单位出施工图并经采购人审核后按施工图纸计算(施工图设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出施工图纸的按现场实际测量或经采购人签证的其他方式计算工程量。3、取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1)企业管理费、利润、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照实际发生内容)费率根据项目专业类别,按照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2)其他项目费(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时计取)费用按照相应专业类别费率计取。(3)规费按照各专业类别按照一般计税费率计取。(4)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取。(5)若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但本项目中标折扣系数不变。4、结算依据《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5、工程单价及计价方式(1)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部分“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以综合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系数为准。(2)“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外的部分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等本省2018版计价依据计取。(3)不能参照上述(1)(2)计价方式的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计价方式如下:①零星人工参照“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中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系数;②零星车辆运输(含垃圾清运)参照“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中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系数;③机械单价按施工期间当期《杭州造价信息》价格平均值计取;④材料单价:Ⅰ、有信息价格的主要材料在采购前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包括材料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方可采购,有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期《杭州造价信息》(正刊)中杭州地区价格平均价计入,《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没有的按《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材料费纳入结算总价。Ⅱ、无信息价格的材料价格在采购前必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包括材料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方可采购,材料价格由采购人根据市场实际在采购前予以审计签证确认,并以签证价格进入结算,只计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材料签证价格纳入结算总价;⑤甲供设备不计主材价。6、零星维修人工1个工日为8小时,4小时以内为0.5个工日,超过4小时的为1个工日。7、需采购人确认并能调整结算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采购人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采购人提出变更的)、材料价格确认单(采购人要求调换材料或品牌的)、图纸会审纪要,未经采购人确认均不得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七、付款方式1、结算价:(1)常用单项维修结算项目:综合单价*(中标折扣系数),按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审核后的审计报告结算;(2)“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外的项目:按5(2)相关条款计取,按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审核后的审计报告结算;(3)不能参照上述(1)(2)计价方式的零星维修项目:①零星人工单价(参照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综合单价*(中标折扣系数);②零星车辆运输(含垃圾清运)单价(参照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综合单价*(中标折扣系数);③机械单价(不能参照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按5(3)③的相关条款计取;④材料单价:材料单价按照5(3)④材料单价Ⅰ、Ⅱ的相关条款计取;按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审核后的审计报告结算;2、付款方式:按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如采购人有具体要求的,依照采购人要求执行。附件: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零星人工技工泥工、木工、石工、油漆工、水电工等技术性用工工3801零星人工普工除技术性用工外其它用工工2602车辆运输货车2t货车,运距(灵隐管理处辖区内)车180不含装卸人工2车辆运输货车2t货车,运距(灵隐管理处辖区外、杭州主城区内)车300不含装卸人工3园路铺装花岗岩石板铺装修补整修拆除原有花岗岩石板面层,凿除原有水泥砂浆粘结层,保留原有垫层;1:3水泥砂浆粘结层,花岗岩石板面层铺设(利用原有石板),废料外运,运距自估㎡128维修面积2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维修面积2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3园路铺装卵石铺装清理园路基层,1:3水泥砂浆粘结层、素色卵石铺设㎡245铺装面积 5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铺装面积5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3园路铺装乱冰梅铺装清理园路基层,C20混凝土垫层(厚度≥6cm),1:3水泥砂浆粘结层,花岗岩弹石(乱冰梅)面层铺设(厚度≥5cm)㎡282铺装面积 5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铺装面积5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4道路整修路面修补原有破损路面拆除,废料外运,混凝土垫层找平,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参照原有)㎡134维修面积10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维修面积10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4道路画线路面标识线原有线框清除,地面标线(常温路标漆、宽度15cm以内)m255屋面整修屋面小青瓦翻盖、整理小青瓦翻盖、整理(含屋脊、戗脊、滴水、花边等瓦件,利用原瓦片,更换破损瓦件,瓦片利用率自定),清理屋面垃圾,脚手架搭拆,废料外运,运距自估㎡222维修面积10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维修面积10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5屋面整修屋面防水层、保护层拆除原有防水层、保护层,新铺SBS防水卷材,钢丝网水泥砂浆保护层,脚手架搭拆,废料外运,运距自估㎡106维修面积10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维修面积10 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6油漆聚酯漆喷刷原构件油漆面铲除、批腻子、聚酯漆喷刷三遍㎡56喷刷面积5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喷刷面积5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6油漆金属漆喷刷原构件油漆面铲除、除锈,防锈底漆二道,金属漆二道㎡76喷刷面积5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喷刷面积5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7墙面涂料墙面乳胶漆原有涂料面层铲除,批腻子,墙面乳胶漆喷刷二遍(乳胶漆品牌:立邦、多乐士、三棵树,三选一)㎡46喷刷面积5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喷刷面积5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8建筑垃圾清运自卸货车2t货车(含装卸人工、建筑垃圾处置费等),运距自定车800注:以上项目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等除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以上项目的最高限价。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1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年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同类项目指:零星工程服务。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成交(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客观分2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个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客观分4施工组织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特别是针对本项目景区特殊施工环境需要采取的专门的施工技术和组织措施,施工技术及组织措施针对性强且可行的得5分;方案基本可行的得3分;方案有瑕疵不完整不可行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5主观分5施工重难点、关键点及问题解决措施:解决措施针对性强且可行的得5分;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措施有瑕疵不完整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5主观分6人员配置方案:项目实施管理人员,人员配置合理、齐全、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的得5分;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需求,经验一般得3分;人员数量偏少,经验不丰富得1分;其余不得分。5主观分7工期承诺、进度控制措施:工期承诺项目进度计划及措施完善、合理的得5分,工期承诺和项目进度计划及措施基本合理的得3分,缺少工期承诺或工期承诺和项目进度计划和措施存在不足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5主观分8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措施内容详细可行的得5分;措施内容较详细基本可行的得3分;措施内容有瑕疵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5主观分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针对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的完善、合理、可行的得5分;合理和可行的得3分;存在不足的给1分;其余不得分。5主观分10安全、文明施工及景区的环境、消防等保证措施:保障措施内容有针对性且详细可行的得5分;措施内容较详细基本可行的得3分;措施内容有瑕疵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5主观分11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成品保护的各项措施:措施内容有针对性且详细可行的得3分;措施内容较详细基本可行的得2分;措施内容有瑕疵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3主观分12施工的降噪措施:措施内容详细可行的得5分;措施内容较详细基本可行的得3分;措施内容有瑕疵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5主观分13检验与验收方案:方案详细得5分;方案较详细得3分;方案有瑕疵或方案不完整得1分;其余不得分。5主观分14材料的进货渠道及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审:方案详细得5分;方案一般得3分;方案有瑕疵得1分;其余不得分。5主观分15供应商承诺:(1)供应商承诺选用材料的绿色、环保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承诺零星机械使用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额外收取的得1分,提供承诺书,否则不得分。(3)供应商承诺材料(设备)的二次搬运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额外收取的得1分,提供承诺书,否则不得分。(4)供应商承诺材料(设备)的保管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额外收取的得1分,提供承诺书,否则不得分。(5)供应商承诺由施工引起的各类设施、设备损坏,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损坏的内容,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并承担可能发生费用的得3分,否则本项不得分。注: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8客观分16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项目实施有益且可行的得3分,对项目实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部分可行、可操作性低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3主观分17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政策价格调整。30/*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3.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3.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3.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3.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3最后报价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报价评审。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3.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4.2.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2.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承包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灵隐管理处辖区内的环境景观,双方就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从此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2、工程地点:灵隐管理处所辖公园景区3、承包范围:采购文件涵盖的所有内容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承包人项目经理: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工程总费用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总费用不超180万五、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向甲方递交暂定合同价的1%作为该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分三部分,包括工期履约保证金30%,项目班子人员、施工机具到位履约保证金30%,施工质量履约保证金40%。乙方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结束后退还(无息)。六、工程价格1、本项目中标折扣系数为:%2、工程量:按实际签证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有施工图纸的按施工图纸计算,无施工图纸的由施工单位出施工图并经甲方审核后按施工图纸计算(施工图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出施工图纸的按现场实际测量或经甲方签证的其他方式计算工程量。3、取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1)企业管理费、利润、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照实际发生内容)费率根据项目专业类别,按照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2)其他项目费(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时计取)费用按照相应专业类别费率计取。(3)规费按照各专业类别按照一般计税费率计取。(4)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取。(5)若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但本项目中标折扣系数不变。4、结算依据《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5、工程单价及计价方式(1)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部分“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以综合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系数为准。(2)“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外的部分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等本省2018版计价依据计取。(3)不能参照上述(1)(2)计价方式的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计价方式如下:①零星人工参照“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中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系数;②零星车辆运输(含垃圾清运)参照“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中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折扣系数;③机械单价按施工期间当期《杭州造价信息》价格平均值计取;④材料单价:Ⅰ、有信息价格的主要材料在采购前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包括材料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方可采购,有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期《杭州造价信息》(正刊)中杭州地区价格平均价计入,《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没有的按《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材料费纳入结算总价。Ⅱ、无信息价格的材料价格在采购前必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包括材料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方可采购,材料价格由采购人根据市场实际在采购前予以审计签证确认,并以签证价格进入结算,只计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材料签证价格纳入结算总价;⑤甲供设备不计主材价。6、零星维修人工1个工日为8小时,4小时以内为0.5个工日,超过4小时的为1个工日。7、需甲方确认并能调整结算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甲方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甲方提出变更的)、材料价格确认单(甲方要求调换材料或品牌的)、图纸会审纪要,未经甲方确认均不得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七、付款方式1、结算价:(1)常用单项维修结算项目:综合单价*(中标折扣系数),按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审核后的审计报告结算;(2)“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外的项目:按“六、5(2)”相关条款计取,按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审核后的审计报告结算;(3)不能参照上述(1)(2)计价方式的零星维修项目:①零星人工单价(参照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综合单价*(中标折扣系数);②零星车辆运输(含垃圾清运)单价(参照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综合单价*(中标折扣系数);③机械单价(不能参照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按“六、5(3)③”的相关条款计取;④材料单价:材料单价按照“六、5(3)④”材料单价Ⅰ、Ⅱ的相关条款计取;按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审核后的审计报告结算;2、付款方式:按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如甲方有具体要求的,依照甲方要求执行。八、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确保乙方能按时进场施工。2、保证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等条件。3、协助乙方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处理各种问题。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若有变更,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二)乙方义务1、乙方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需向甲方递交暂定合同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采用支票或银行汇票。履约保证金分三部分,包括工期履约保证金30%,项目班子人员、施工机具到位履约保证金30%,施工质量履约保证金40%。乙方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结束后退还(无息)。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调度与工作安排,认真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如果由于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作业所造成之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3、作业人员要求男性60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4、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清扫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干净。5、乙方负责人要保证好施工人员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障工作,发生相关损害的,由乙方自主承担责任。6、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的围护。如甲方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未按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7、每月10日前,乙方及时上报上一月度的工程结算资料。逾期扣除工程审核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九、管理考核1、考核办法管理考核采取日常巡查管理和检查考核相结合。1.1加强管理,确保在国家、省、市、区的各项检查中不失责任分。全国、全省检查每失0.1分扣1500元,失0.2分扣2500元,失分扣款额度以此类推;市、区级检查每失0.1分扣100元,失0.2分扣200元,失分扣款额度以此类推;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3000元;接到数字城管案卷、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并经查实的,每次扣200元,出现重复投诉的每次扣500元,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保障不到位的每次扣1000元。“双最”公园考核、市最清洁单位示范点考核扣分的,每条扣除当月承包款1000元。因中标方原因(中标方被抄告问题占区域问题总量60%以上)导致“双最”公园排名末3位的,扣除当月结算款,并予以解除合同。1.2甲方对景区设施进行巡查。巡查分每扣1分,扣200元,同一问题屡次发生或情节较严重的处以2分—4分,扣款400—800元。1.3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一次扣1000元,累计达到三次的,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归还。1.4遇到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天气影响,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遇抗雪防冻、抗台防汛等天气,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迅速组织人员、机具设备到达现场抢险保障,如发现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没有作出积极反应的,每次扣500元,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每次扣30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每次扣3000元。2、警告退出办法:2.1警告。在辖区公园景点作业合同化管理中,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给予一次警告:(1)数字城管问题及时整改率未达到100%的。(2)市、区领导检查发现抄告问题未限期整改到位的。(3)管理混乱,发生施工人员集体上访的。(4)不遵守交通法规,未按照规程操作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5)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未按要求落实作业机具和人员,保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的。2.2退出。在辖区公园景点作业合同化管理中,符合以下之一的予以退出,提前终止合同:(1)组织管理机构、人员素质、施工人数与投标承诺不符,无法完成日常设施维护任务的。(2)同一合同内容在合同期一年内累计被警告3次的。十、安全生产1、乙方必须建立相关的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如作业人员在登高作业、相关机具使用等安全作业的相关制度。2、乙方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在道路作业过程中,必须穿反光衣。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包括上下班过程中的交通伤亡事故)等,由乙方按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处理。由于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导致任何第三方的财产、经营损失或人身伤害、死亡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合法用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按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的标准向企业员工支付工资。如发生劳务薪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十一、防欠薪乙方应当按照《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发生劳务薪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十二、工程验收施工完毕后,由甲方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予配合。十三、保修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及时、有效、充分地履行维修义务。甲方不承担材料、工钱、交通、食宿等任何费用,但非乙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破坏的情形除外。十四、不可抗力1、在承包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承包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1.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1.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1.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十五、争议解决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未涉及争议的其他部份应继续执行。十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常用单项维修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备注1零星人工技工泥工、木工、石工、油漆工、水电工等技术性用工工3801零星人工普工除技术性用工外其它用工工2602车辆运输货车2t货车,运距(灵隐管理处辖区内)车180不含装卸人工2车辆运输货车2t货车,运距(灵隐管理处辖区外、杭州主城区内)车300不含装卸人工3园路铺装花岗岩石板铺装修补整修拆除原有花岗岩石板面层,凿除原有水泥砂浆粘结层,保留原有垫层;1:3水泥砂浆粘结层,花岗岩石板面层铺设(利用原有石板),废料外运,运距自估㎡128维修面积2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维修面积2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3园路铺装卵石铺装清理园路基层,1:3水泥砂浆粘结层、素色卵石铺设㎡245铺装面积 5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铺装面积5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3园路铺装乱冰梅铺装清理园路基层,C20混凝土垫层(厚度≥6cm),1:3水泥砂浆粘结层,花岗岩弹石(乱冰梅)面层铺设(厚度≥5cm)㎡282铺装面积 5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铺装面积5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4道路整修路面修补原有破损路面拆除,废料外运,混凝土垫层找平,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参照原有)㎡134维修面积10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维修面积10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4道路画线路面标识线原有线框清除,地面标线(常温路标漆、宽度15cm以内)m255屋面整修屋面小青瓦翻盖、整理小青瓦翻盖、整理(含屋脊、戗脊、滴水、花边等瓦件,利用原瓦片,更换破损瓦件,瓦片利用率自定),清理屋面垃圾,脚手架搭拆,废料外运,运距自估㎡222维修面积10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维修面积10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5屋面整修屋面防水层、保护层拆除原有防水层、保护层,新铺SBS防水卷材,钢丝网水泥砂浆保护层,脚手架搭拆,废料外运,运距自估㎡106维修面积10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维修面积10 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6油漆聚酯漆喷刷原构件油漆面铲除、批腻子、聚酯漆喷刷三遍㎡56喷刷面积5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喷刷面积5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6油漆金属漆喷刷原构件油漆面铲除、除锈,防锈底漆二道,金属漆二道㎡76喷刷面积5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喷刷面积5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7墙面涂料墙面乳胶漆原有涂料面层铲除,批腻子,墙面乳胶漆喷刷二遍(乳胶漆品牌:立邦、多乐士、三棵树,三选一)㎡46喷刷面积5m²及以上,采用综合单价结算。喷刷面积5m²以下,按实际人、材、机价格结算8建筑垃圾清运自卸货车2t货车(含装卸人工、建筑垃圾处置费等),运距自定车800注:以上项目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等除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建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响应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响应函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编号:(采购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商务技术文件:2.2.1响应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报价单;2.3.2中小企业声明函。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响应)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响应)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4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报价单…………………………………………………………………………(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报价单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单的价格完成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报价单(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备注(如果有)折扣系数(%)备注例如:折扣系数80%(即打8折)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单》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编号:(采购编号)】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2%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工程全部由小微企业承建,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的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DFJW2024-FJ-068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FJW2024-FJ-068项目名称: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预算金额(元):1800000最高限价(元):1800000采购需求: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主要内容:灵隐管理处辖区内零星维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地址:杭州市灵溪南路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史重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75627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99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春秀、陈瑞宝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57115720质疑联系人:单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9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标的:2024年度灵隐管理处辖区设施零星维修服务,属于建筑业行业;注: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具体理由: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总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杨春秀,1985711572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其它说明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4采购代理服务费1、成交单位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提供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给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户名: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中信银行庆春支行账号:7332610182600025935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验收不予通过。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