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4)



第194期 2024年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4-GK-194号
1.招标条件
2024年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由常山县保护耕地和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常保耕立{2024}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农投集团筹集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4年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1172亩。建设内容包括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水源工程等。建设地点: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白石村、聚宝村、新塘岭村。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高标田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449.4058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企业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的扫描件(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8月、2024年09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资料)。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4.2 CA办理:
可选择浙江CA互认、天谷CA、联通CA;
网址: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
5.4.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四家:一标通、广联达、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一标通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1-82483213
广联达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58982003;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2024 年 10 月 26 日09 时 00 分。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常山县白石镇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70—5085519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222号      
联   系   人:童彬彬                      
电        话:19235705133                 
邮        箱:   /                        
 
 
 
2024年10月  
 

4.投标所需的其他招标资料.rar

[A330822000629001001]2024年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pH2024年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A330822000629)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招标人: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单位盖章)1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712024年10月工902100374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87第六章图纸9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31.☑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年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24-GK-194号1.招标条件2024年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由常山县保护耕地和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常保耕立{2024}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农投集团筹集,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4年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1172亩。建设内容包括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水源工程等。建设地点: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白石村、聚宝村、新塘岭村。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高标田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49.4058万元。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企业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的扫描件(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8月、2024年09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资料)。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5.4.2CA办理:可选择浙江CA互认、天谷CA、联通CA;网址: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5.4.3投标工具投标工具有以下四家:一标通、广联达、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标通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1-82483213广联达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58982003;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2024年10月26日09时00分。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1-O7.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地:常山县白石镇联系人:王工电话:05705085519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222号联系人:童彬彬电话:19235705133邮箱:2024年10月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地址:常山县白石镇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0—5085519 邮箱: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222号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人:童工电话:19235705133 邮箱:/1.1.4工程名称2024年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5工程建设地点常山县白石镇曹会关村、白石村、聚宝村、新塘岭村1.1.6工程承包方式独立承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县农投集团筹集/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12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 。2.其他: 。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 / 。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6 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 上传疑问方式: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我要投标--提出质疑。联系方式: 19235705133 联系人: 童工 2.2.1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 ;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414.1514万元((含不可预见费8.7263万元,不下浮,均计税不计费)   □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 (¥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 、 、 、 等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 %…… %等 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 万元)。□5.其他:招标控制价 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投标有效期 6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8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二、缴纳方式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客服热线:400-153-8889(每天8:00-17:30)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常山县0570-5662019。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投标人从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内任意一个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9.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10.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企业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的扫描件(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8月、2024年09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资料)。 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 / 。□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 / 。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00 分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 /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 (http://ggzy.qz.gov.cn/Bid0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开标平台: 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其他: / 。5.2开标程序 一、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二、开标程序(一)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二)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 60 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五)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 5 分钟;(六)商务分计算随机数抽取:商务分计算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的,由招标人现场从评标办法“报价评分”列举的方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商务分计算方法需要抽取下浮率等随机数的,由招标人按评标办法规定抽取。开标活动中需抽取系数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的,投标人可通过直播画面切换进行观看。。(七)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三、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 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可进行更改。(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随机下浮率法中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抽取原则:第一种情况:投标人数量≤100,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开标记录表顺序号对应赋予球号一次性抽取。第二种情况:投标人数量>100,但进入摇球的投标人数量≤100,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开标记录表顺序号对应赋予球号一次性抽取。第三种情况:投标人数量>100,且进入摇球的投标人数量>100,则采用分组抽取的方法。具体操作:先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开标记录表顺序(剔除不进入摇球单位)按每组10家进行分组(分组后产生尾数的,则尾数按1.2.3……的分组顺序逐个循环分摊,分完为止);再每组按顺序分别进行一一对应赋球(球号:1.2.3.4……);然后进行第一轮摇球,该抽取球号对应小组的投标人进入第二轮摇球;第二轮摇球:对应小组内投标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原组内顺序赋予球号,最后摇取出1个号码球,该号码球对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价。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抽取专业:工程类;评标专家从浙江省省库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信分仅含信用评价)☑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无资信分)。□3.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资信分含信用评价分和其他评分)。□4.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5.其他 。☑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中标候选人1名。□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 / 。□2.定标地点: 同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 ;□2.企业实力: ;□3.企业信誉: ;□4.投标方案: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详见第三章定标办法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 / 公告期限:不少于 / 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 。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 。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570-5663080)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或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是指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全部一致或制作IP地址、上传IP地址、造价软件数字证书号等与此电脑相关的硬件标识号码中有一个一致),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文件雷同);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⑥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⑦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⑧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⑨未提供有效的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的;⑩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其他: 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在使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建办市〔2021〕4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 。(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 。□(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技术标暗标涉及否决条款情形;⑨其他: 。(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综合单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综合单价2倍以上的或招标文件约定的) 。(5)其他: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3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6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10.7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 内容: ; (2)金额: ;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4)招标计划及内容: 。 □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 (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 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9.实施BIM的内容: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等 。□16.信用报告在企业信息入库后方能生成,投标人务必及时提交入库信息,否则不能投标的后果自负。为维护交易的稳定性,第三方信用报告不因异议等任何原因影响本次评标的有效性。如企业已按规定入库,但通过投标工具获取不到信用报告,请联系数立方,客服电话0571-86207767,厉经理: 18106512751。信用报告获取方式如下:https://ggzy.qz.gov.cn/art/2022/9/25/art_1229684164_58682331.html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点的最新信用报告为准,专家通过评标系统获取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并根据评标办法给予相应信用分。17.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8.其他: 。10.8特别提醒(1)开评标现场异议的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的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口头异议无效)。(2)评标中发现有法律法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且经询标(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直接认定)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投标监管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3)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外,在其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4)项目负责人有已变更的“在建合同工程”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第2条的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释权(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的内容如与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互为解释。(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2.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5.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6.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1.1.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1.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3.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4.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1.1.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1.1.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招标人可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及下列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一)综合性资料(资格审查、初步评审)(1)项目管理机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投标人从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内任意一个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6)投标承诺书;(7)技术标承诺书;(8)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9)其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企业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的扫描件(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8月、2024年09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资料)。(三)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1.1.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1.1.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1.1.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1.1.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1.1.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1.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1.1.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1.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1.1.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1.1.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1.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1.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定标方式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程序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1.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投标人确认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问题:1.问题: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表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第3章评标办法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执行。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项目交易所在地监管办备案。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2.12.22.32.42.52.62.7.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二)其他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无资信分)综合评估法(无技术标)一、评标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商务报价得分(评审区间确定)100分。3.资格审查(初步评审);4.商务标详细评审;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6.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7.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8.完成评标报告。二、评审细则(一)①商务报价得分(评审区间确定)1.商务报价得分:本环节需通过抽取随机数确定商务评标方法、下浮率等参数。☑随机抽取法商务评分的计算方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从☑二次平均法、☑平均价下浮法、□有限数量评审法、□动态二次平均法、□随机下浮率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二次平均法(1)评分范围:商务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报价平均值: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在5个至7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报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3)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与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中的次低投标报价(不足4个的与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平均价下浮法(1)评分范围:商务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报价平均值的计算: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在5个至7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报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由招标人代表,从4%、4.5%、5%、5.5%、6%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招标人在0.5、1、1.5、2、2.5、…、9、9.5、10等20个数中,确定一个由其中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填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先按上述办法计算出报价平均值,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有限数量评审法(1)评分范围:对商务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评分范围(报价相同时全部进入评分范围;少于5名时,全部投标人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3)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分:每个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评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动态二次平均法(1)评分范围:商务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A+B)/2A值确定: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动态成本控制价为报价平均值的85%。出现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报价的,剔除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后,重新计算报价平均值,直至没有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为止,剔除的报价不再参与后序评审。没有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时的报价平均值作为A值。B值确定:在下列方式中选择一种。☑a.等于A;□b.低于A值且最接近A的两个投标报价平均值为B值;如低于A值的投标报价只有一家,此报价即为B值;没有低于A值的,则A值即为评标基准价。□c.其他:(招标人自定义B值)。以上报价平均值、动态成本控制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均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上述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3)评标基准价计算过程中剔除的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得零分;进入评分范围的其他报价,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随机下浮率法(1)评分范围:商务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4.0%-8.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房建类工程)□m值在8.0%-12.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市政类工程及装修装饰等专项工程)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最高投标限价。其次,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招标人根据工程特性设定)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否决全部投标。以上评标控制价、成本控制价计算时均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上述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未按抽取的参数计算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3)除商务标得零分的报价外,其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3.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人商务评分满分为100分。(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商务标审查按投标人总分从高到低选择前15名进入评审区间并排序【总分并列导致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超过15家的,从并列的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选取至第15家(若投标报价相同且超过15家的,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抽签方式排序),数量以满足15家为上限】,小于等于15家时全部进入评审区间。对排序第一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商务标审查(如中标候选人为五个则对排序前5名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不合格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再对排序第二的投标人进行审查,以此类推,直至产生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家数,在此期间已确定的评标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保持不变。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初步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程序。2.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审查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进入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当出现否决投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办法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按排序依次评审下1个投标文件,直至通过评审。三、询标(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三)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四、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总分、报价均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抽签方式排序。评标委员会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project)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经评审区间确定的进入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商务评审投标人,出现否决投标情形的,不再从未进入区间的投标人中递补,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的投标被全部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34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1.合同授予1.1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2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签订合同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78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9.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投标清单内所有工程9.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9.3.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9.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作物种植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3)不可预见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9.5.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9.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9.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9.8.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9.9.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9.10.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9.11.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9.12.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若“通用条款”与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为准。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9.12.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1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资料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省、市现行执行的行政法规、管理办法。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本省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本工程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5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月报;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每月15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5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请承包人现场准备一份齐全的图纸(包括替换前后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以便各方查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规划红线作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目的。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审计完毕。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目的。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时。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允许。9.12.1.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全过程管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令指定的开工日期三天前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临时水源、临时电源已接到施工场地周围。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9.12.1.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验收相关表格、决算资料等,具体内容按现行标准执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5套(纸质版四套、电子版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装订成册(含电子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发包人要求。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本工程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到场22个工作日,上、下班采用脸谱考勤,每少一次,罚2000元。关于项目班子成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本工程要求项目班子成员上、下班采用考勤,每少一次,罚1000元。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并对承包人处罚1万元。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罚2000元/次。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对承包人处罚20万,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更换项目经理属于以下情形的处相应罚款:(1)因本人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20万元;(2)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吊销任职资格的,处罚20万元;(3)发包人认为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或存有失信行为,且要求更换的,处罚10万元;(4)变更工作单位的,处罚10万元;(5)本人罹患严重疾病等需要治疗或者休养,配偶、子女、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罹患严重疾病等在治疗或者休养期间需要本人陪护,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两个时间中取短者),处罚5万元。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同脱岗处理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前7日(除发包人另行要求外,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备)。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扣除项目班子成员到位率履约保证金的10%,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将对项目班子成员到位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工程施工状况下必须在场。发现未在施工现场的,每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并按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登记。若确需离开施工现场的,须经发包人及监理书面同意批准,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在工地组织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相应人员,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支付10万元/人的违约金;擅自更换五大员支付1.5万元/人的违约金。如承包人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除按以上标准扣除违约金外,发包人还将扣除项目班子成员到位率履约保证金10%,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次每日罚款1000元。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允许分包以外的施工项目。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须进行书面通知,并经监理和发包人批准。3.4.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与分包人自行协商。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发包人接养项目之日止,期间均由承包人负责。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以(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签约合同价2%的履约担保(不计利息,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到发包人账户。如有违约,按合同违约责任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全额返还,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综合考虑。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9.12.1.4.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9.12.1.5.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施工管理及规定,自觉做好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还将扣除承包人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违约履约保证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生产等工作,杜绝案事件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在此期间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而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施工方承担。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实际开工日前7日内完成编制。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国家、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及规定,自觉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10日内支付50%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其余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施工进度包含在以后各期支付的工程款内。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9.12.1.6.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内容规定及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来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在实际开工日前7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提交本工程特点的施工组织图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调整。指令调整的工作计划,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师的计划完成所有工作,如不能完成,由工程师出具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能按时完成的,业主将予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实际开工后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实际开工后7日内,组织施工和设计、监理单位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由四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实际开工后7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工申请报告等,及时送发包方、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并接受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的监督和检查。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必须在核定的工期内竣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推迟一天,按2000元/天扣除履约保证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设上限,工期履约金保证全部扣完后可从其他履约保证金或从工程款中调剂。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50年一遇的暴雨、暴雪、冰雹、霜冻、干旱气候;(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9.12.1.7.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运至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应采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符合环保要求(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提供样品的材料,承包人应事先提供)。所有材料必须经现场监理及发包人认可,需检测的材料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4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110FE管,推荐品牌为金德、中财、伟星,或其他同档次品牌。9.12.1.8.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实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实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实行。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实行。9.12.1.9.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本项目的工程变更参照常农投发〔2023〕21号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如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执行。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幅度以上部分工程量单价按下列条款处理。①当单个子目工程量增加规定的幅度以上时,P1=取低值min(审定预算价单价×(1-L),P0)②当单个子目工程量减少规定的幅度以上或剩余工程量为零时【即工程量清单(含清单描述中涉及到的定额子目)中取消某项工作或被新的项目替换)】,P1=取高值max(审定预算价单价×(1-L),P0)投标浮动率计算公式L=[1-(中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审定预算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00%。说明:P1按照最终完成的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投标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①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②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③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异常情况及处理参2018版计价规则),则不宜参照,按10.2.1.(3)条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处理;①由承包人按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的下降幅度,编制变更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即结算综合单价=按审定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口径计算的综合单价×(中标价-不可预见费-作物种植费)/(招标控制价-不可预见费-作物种植费)。②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4)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费项目,按10.2.1(1)条规定计价;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按投标报价包干,含施工降水和排水,不予调整;其他组织措施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合同约定的费率内容调整相关措施费用。(5)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颁发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若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依据口径中未有涉及的或新规定必须要求强制执行且合同未具体约定的,则按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之规定执行。(6)未尽事宜参照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完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完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4作物种植费作物种植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作物种植费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作物种植费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作物种植费项目的确认和批准:/。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作物种植费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作物种植费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通用条款中第2种方式执行。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作物种植费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作物种植费项目的约定:/。10.5有机肥供应及施肥有机肥供应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标准。10.6不可预见费合同当事人关于不可预见费使用的约定:清单工程量中暂定项目、设计变更项目、施工变更项目的增加工程量凭发包方认可的联系单及签证单作为调整依据。减少(甩项)工程量由承包人上报并经发包人认定后在审计时最终确定。11.价格调整1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2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9.12.1.10.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清单项目工程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算方法按实结算;(2)清单工程量中暂定项目、设计变更项目、施工变更项目的增加工程量凭发包方认可的联系单及签证单作为调整依据。减少(甩项)工程量由承包人上报并经发包人认定后在审计时最终确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本工程人材机价格、取费标准等均不因市场价格波动、政策性变更而在结算时调整。投标人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根据现行市价及企业内部定额,结合市场价格信息,考虑风险因素,特别是由市场价格浮动等因素而引起的相关材料价格的变化等因素确定工程报价。未尽内容参照招标文件3.2及其他条款规定。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合同造价(不含不可预见费、作物种植费、)10%的工程备料款及50%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公式为:工程预付款=(合同造价-不可预见费-作物种植费-安全文明施工费)*10%+安全文明施工费*50%。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10日内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中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结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款支付前经属地乡镇审核确认。(1)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不含不可预见费、作物种植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用)10%的工程备料款及50%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2)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价(不含不可预见费、作物种植费)40%的工程款,同时扣回全部工程备料款,并按25%比例扣回农民工工资;(3)完成全部工程量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不含不可预见费、作物种植费)80%的工程款,并按25%比例扣回农民工工资;(4)结算审计完成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工程款(包含农民工工资)支付至结算审定价(不含作物种植费)的98.5%;余下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14日内退还全部的工程量质量保证金。或(4)结算审计完成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工程款(包含农民工工资)支付至结算审定价(不含作物种植费)的100%的工程款,同时乙方提供工程价款结算总额1.5%的工程保函作为部分质量保证金,工程保函在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14日内全额返还;【说明:保函应处于有效期限内,且有效期不短于质保期限】说明:付款方式(4)由发包人及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情形拨付工程款及缴纳质量保证金。(5)作物种植费在一年管护期内,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粮食产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如粮食产量验收不合格,作物种植费不予支付。(6)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全额返还,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因承包人违约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工程保函金额,承包人应在被扣除后五(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工程保函金额;担保期间届满后,发包人将在扣除因承包人违约扣除的款项后,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工程保函金额。(7)项目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只能拨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8)进度款拨付不含招标人的不可预见费、作物种植费。(9)中标后需与属地乡镇另行签订三方协议。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已提供已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每月15日前报监理及发包人。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已提供已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每月15日前报监理及发包人。(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4个工作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9.12.1.11.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2.2条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本合同通用条款13.2.2条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7天之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2.5条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2.5条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6.1条执行。9.12.1.12.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28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完成后49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执行。14.3竣工结算审核费用支付审计审核所产生的审计基本费由发包人支付,审计审核所产生的审计追加费(按浙价服2009-84号文准)由承包人支付。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承包人递交申请后7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保修期满后30日内支付。9.12.1.13.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二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1.5%的工程审定价;(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量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9.12.1.14.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条款执。(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条款执。(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条款执。(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条款执。(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条款执。(7)其他:双方另行协商。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不能一次性达到质量合格要求的,扣履约保证金30%,并按规定返工,返工仍未合格的,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施工工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竣工,每推迟一天按2000元扣履约保证金,若遇到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签字确认。3安全文明施工:未按规范及规定做好安全文明生产,造成重伤、死亡等安全事故的,除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扣除履约保证金20%。4不拖欠民工工资:在业主按合同结算拨付工程款的前提下,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有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的,则扣除履约保证金10%。5承包方违约,即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发包方违约,应支付承包方以履约保证金相等额度的违约金,由于违约造成超过违约金部分直接经济损失,均由责任者另外赔偿。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违约即扣除履约保证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3条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9.12.1.15.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9.12.1.16.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自身的财产及其施工现场的自身员工办理人身伤害及财产保险,以及从事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9.12.1.17.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可以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9.12.1.18.21.补充条款(合同主体双方还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21.1履约保证金分五个部分:其中项目班子成员到位(20%)、质量(20%)、安全文明施工(20%)、工期(20%)、农民工工资保障(20%)。如有违约按比例或全部扣除。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履约情况对五部分履约保证金的比例进行调整,且不需要征求承包人的意见。21.2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发生农民工因拖欠工资造成上访等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50%,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不够扣时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还有权直接扣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用于代发民工工资,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如扣取的价款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及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发生民工集体(10人以上)上访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21.3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对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应及时拨付给项目部足额的工程款,除直接费必须全部拨付外,还应拨付不少于5%的施工现场管理费。21.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废渣、砂石料及其它有价值的矿产资源)均由经县政府授权的国资公司统一收储。(依据常政办发[2019]171号文件)。21.5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21.6承包人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截止到通过发改委组织的竣工验收且正式移交使用单位时,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21.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发生各类违约,实行“即罚即交”形式,若履约保证金缴纳采用保函形式的,罚款由开具保函的单位缴纳。21.8承包人应按照《常山县建设领域实行工程款和工资款两条线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常山县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监督管理办法》(常防欠薪发【2022】2号)和《常山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常防欠薪发【2022】3号)的规定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和发放工作。21.9承包人应对上报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发现并认定的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提请相关监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21.10工程结算存在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根据现有资料审查并出具结算评审意见,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每次可向承包人计取(5000)元的违约金,即罚即交,从剩余工程款中扣除:(1)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2)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发包人委托的咨询机构发现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的,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提供。(3)结算评审中存在争议内容经发包人和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认定,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新的有效依据,且对结算结果拒不签字认可。21.11在上级监管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计中,如发现因结算协审人员严重失职、故意出具虚假、高估冒算和带有偏见、误导性的咨询报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多计部分的金额,施工单位应当退还(含利息),发包人将有权追回(含利息)。21.12承包人应全面履行安全职责并接受接受常山县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诚信管理,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承包人应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否则可以进行不良行为公告、限定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纳入诚信管理等处罚。21.13农民工工资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按常防欠薪发【2022】2号文件及常防欠薪发【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许可证办理前),承包人应与发包人、本县指定的银行、行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工程有专业、劳务分包的,乙方负责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本工程项目合同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其中:不可预见费万元,工资性工程款作为总工程款的组成部分,占比25%,农民工工资总量为万元。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按月支付,由发包人汇入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再由银行根据资金托管协议(或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直接支付到农民工个人账户。21.14质保期间更换的所有项目,质量保修期自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两年,相应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顺延期满后返还。21.15.本工程审计费用:接受竣工结算评审任务的协审机构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竣工结算评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评审费用的基本收费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按协审机构投标费率计取;评审费用的追加收费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取,费用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协审机构(或由建设单位代扣后支付给协审机构)。21.16承包人需按衢监管办发[2022]9号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推动农民就业的指导意见执行。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作物种植费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2年(绿化工程养护期2年),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绿化工程养护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并完成接养手续为止。如工程质量不能满足接养要求的,整改期间承包人必须继续免费养护至完成接养手续为止。如果保修期(养护期)内有苗木死亡的,应在24小时内移除,并在第一个适宜季节补种到位,该苗木养护期以更换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养护期依次类推。在质保期间更换的所有项目,质量保修期自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两年,相应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顺延期满后返还。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上述未约定的或法律法规另行由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1XX2XX3XX4XX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XX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XX造价(合同)管理人员XX质检员XX材料员XX施工员XX安全员XX资料员XX其他人员XX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履约担保XX(发包人名称):鉴于XX(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XX(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XX元(¥XX)。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