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数控平面磨床 数控外圆端面磨床 数控内圆磨床招标公告(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控磨圆机)采购项目 JSZC-320206-LXZB-G2024-004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4-0048
项目名称: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控磨圆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7.000000万元(采购包1:54.000000万元;采购包2:110.000000万元;采购包3:8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7万元(采购包1:54万元;采购包2:110万元;采购包3:83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控磨圆机)采购,主要采购1台数控平面磨床、1台数控外圆端面磨床、1台数控内圆磨床,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及质保等全套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采购包:包一:数控平面磨床,包二:数控外圆端面磨床,包三:数控内圆磨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0.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4.中标包优先顺序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
(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联系人:朱静
联系电话:0510-83302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明都大厦1-1501
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联系电话:0510-882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电话:0510-88203985
JSZC-320206-LXZB-G2024-0048采购文件.doc
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4-0048采购项目名称: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控磨圆机)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月目录一.投标邀请3二.投标供应商须知9三.采购需求39四.合同书(格式文本)61五.附件44一.投标邀请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控磨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 容11.项目名称: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控磨圆机)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4-00483.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包一:数控平面磨床包二:数控外圆端面磨床包三:数控内圆磨床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6.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采购项目概况、说明:1.本项目为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控磨圆机)采购,主要采购1台数控平面磨床、1台数控外圆端面磨床、1台数控内圆磨床,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及质保等全套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采购需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3%。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控磨圆机)采购项目共划分三个包,投标供应商对上述三个包均可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如经评审三个包均为第一名时,按投标供应商承诺的优先顺序,选择排列于前的包中标,另两个包无条件放弃中标权,该包按综合得分排序名次顺延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包的评审。本项目三个包拟同一天同一时间段开标,三个包被授权代表可为同一人。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包一→包二→包三顺序进行。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4.本项目共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5.售价:0元。5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6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7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天8投标文件接收信息: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30(报价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解密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30 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递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9评审有关信息:评审时间:2024年11月07日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4楼评标室10确定中标有关信息: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4年11月07日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4楼评标室11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因本项目作为采用线上电子开评标(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与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3.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公开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移动电话咨询。4.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系统进行采购活动,招标文件发布、报价、评审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12特别提醒:若资格审查中或评审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须在接到在线询标函后15分钟内,在开标界面在线以澄清函回复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若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作出回复,则视为投标供应商默认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13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依法组建。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5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供应商。16预算金额: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47万元。2.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47万元(其中包一最高限价为54万元,包二最高限价为110万元,包三最高限价为83万元)。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2.支持节能环保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支持绿色发展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能够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 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9履约保证金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缴纳。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方式: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供应商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回。5.履约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在交货期、质量标准、人员工资支付、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方面发生的不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导致采购人扣缴其部分乃至全部履约保证金。20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21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06014035466Y联系人:朱静联系电话:0510-83302978联系地址: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采购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67386199M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颜颖联系电话:0510-88203985 邮箱:WXLXZBB@163.com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22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投标语言:中文(有关产品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投标币种:人民币。2.投标供应商需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须立即通知采购人,以便及时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采购需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9)将采购合同转包;(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4.本次采购属货物类政府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负责人”。3.投标供应商应在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4.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1.3.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于2024年10月18日11:30前送至代理机构。1.3.2.采购人将于2024年10月18日17:30前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答疑。1.3.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报价材料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质疑与投诉1.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2.质疑的提出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递交。2.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质疑的受理与答复3.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3.2质疑函由采购人办理签收手续。3.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接收单位: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邮编:214000、214000联系人:朱静、程鸿晴电话:0510-83302978、0510-88203985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采购人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4.投诉的提起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4.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六)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商务标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证明文件:2.(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3.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2.3.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2.3.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3.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2.3.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2.3.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2.3.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3.10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2.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2.3.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3.14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3.15中标包优先顺序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补充性文件①企业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②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必须确保所有证明文件均为真实的、有效的且清晰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其中第⑥、⑦、⑧项如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因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清晰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为0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第二部分:技术标1.设备配置2.安装计划与进度保证措施3.质量保障措施及验收方案4.各项关键、难点工作安排5.安全风险预见及应对方案6.培训方案7.售后服务方案(七)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6.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制作。7.投标费用自理。(八)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报价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报价请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报价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的;3.投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9.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0.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2.投标文件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13.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16.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7.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及采购需求的;18.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19.同一投标供应商提交两种(含两种)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0.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为0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23.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4.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5.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过于偏少;26.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2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8.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2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0.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1.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3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或IP地址一致的,或不同投标文件留有相同标记标识、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或雷同等情况,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围标、串标,其投标无效;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5.电子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36.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3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开标、评标:1.开标工作程序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价格。1.3投标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4投标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解密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并等待评审结果。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审。1.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2.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4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5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1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7月/08月/0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否则投标无效。货物制造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材料:①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如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满足以上①条款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并明确填写投标供应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未按以上规定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15中标包优先顺序承诺函投标供应商如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及以上包的投标,必须提供,格式详见附件。1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18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2.6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3.评标工作程序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3.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3.2.1评委会将对资格符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没有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报价修正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按照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进行在线确认。3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为0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说明:以上报价符合性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另外提供资料上传,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报价评审阶段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文件内容在制作工具中无对应模块的,可统一上传在符合性审查的商务模块中。(二)商务、技术要求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0天)。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和签章要求。6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无重大错漏,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签章。7“★”号条款“★”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投标方案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方案及报价方案固定。特别说明:以上符合性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另外提供资料上传,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符合性审查的相应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具体响应情况进行整体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文件内容在制作工具中无对应模块的,可统一上传在符合性审查的商务模块中。特别提醒: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3.2.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数量、质量、交货期、价款或者报酬、履约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3.2.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3.2.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7除上述情形外,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2.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2.9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3.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3.4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4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3.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3.4.5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4.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3.5评标内容的保密3.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比较与评价3.6.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3.6.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3.6.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如有),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4.评标方法4.1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4.2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核心产品评审说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与其他品牌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比较与评价。如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5.评分标准5.1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5.2各项评分标准:包一:数控平面磨床(一)价格分 35分(二)商务资信分 32分(三)技术分 33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一)价格分(35分)1价格分35分1.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二)商务资信分(32分)1企业业绩4分投标供应商或生产企业近三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承担过同类业务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认证体系3分投标供应商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如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商的相应认证体系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并签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2分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水平的,得1分;具有机械或电气或自动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4质保期2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1年)基础上,每增加3个月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格式自拟,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序号采购需求性能要求性能加分要求性能加分要求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1Z轴前后移动行程不小于500mm500mm<最大行程<540mm的,得1.5分。最大距离≥540mm的,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2主轴中心至工作台最大距离不小于650mm650mm<最大距离<700mm的,得1.5分。最大距离≥700mm的,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3工作台最大荷重重量不小于1000KG1000KG<最大荷重<1100KG的,得1.5分。最大荷重≥1100KG的,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4立柱前后横向速度不小于2000mm/min2000mm/min<快移速度<2200mm/min的,得1.5分。快移速度≥2200mm/min的,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5轮头垂直上下速度不小于600mm/min600mm/min<上下速度<650mm/min的,得1.5分。上下速度≥650mm/min的,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6轴向电机功率不小于1KW1KW<电机功率<2KW的,得1.5分。电机功率≥2KW的,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以上性能加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的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检测报告不完整视作无效)或官网截图(含官网链接网址)或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等证明材料,参数需在证明材料中响应并满足,证明材料需签投标供应商公章并上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6加分因素3分1)支持节能环保: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支持绿色发展: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能够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得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 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三)技术分(33分)1设备配置8分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设备进行阐述具体配置,包括机床丝杆、主轴电机、轴承、电器元器件、伺服电机、液压泵、润滑泵、电磁吸盘、感应器等关键附件的成熟度、可靠性、先进性、使用稳定性、市场认可度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进行具体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8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2安装计划与进度保证措施4分①安装调试方案(2分):包括安装和调试的人员对厂家人员的技术培训、工器具配备、安装调试步骤、成品保护措施等;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2分):包括安装和调试进度计划(详细的进度计划表、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进度保障措施(人力、物资和技术保障方案、工作组织安排)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3质量保障措施及验收方案4分①质量保障措施(2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使用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等;②项目验收方案(2分):包括详细的项目验收计划、项目验收中的职责与分工、项目验收流程、配件验收单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4各项关键、难点工作安排4分包括:各项关键工作安排、各项难点工作安排。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 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5安全风险预见及应对方案4分包括:安全风险预见方案、重大事故的快速处理应对方案。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 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6培训方案4分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详细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效果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得0分。7售后服务方案5分包括:售后响应时间、解决时间、售后团队组织架构。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5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得0分。包二:数控外圆端面磨床(一)价格分 35分(二)商务资信分 32分(三)技术分 33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一)价格分(35分)1价格分35分1.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二)商务资信分(32分)1企业业绩4分投标供应商或生产企业近三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承担过同类业务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认证体系3分投标供应商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如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商的相应认证体系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并签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2分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水平的,得1分;具有机械或电气或自动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4质保期2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1年)基础上,每增加3个月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格式自拟,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序号采购需求性能要求性能加分要求性能加分要求3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1砂轮主轴电机功率不小于10KW10KW<砂轮主轴电机功率≤11KW的,得1.5分。砂轮主轴电机功率>11KW的,得3分。3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2砂轮线速度不小于35m/s35m/s<砂轮线速度<45m/s,得1.5分。砂轮线速度≥45m/s得3分。3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3砂轮架移动速度:0.1~2000mm/min2000mm/min<砂轮架移动最大速度<3000mm/min的得1.5分。砂轮架移动速度≥4000mm/min的,得3分。3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4纵截面内直径一致性不大于0.008mm0.005mm<纵截面内直径一致性<0.008mm的,得1.5分。纵截面内直径一致性≤0.003mm的,得3分。3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5砂轮架单向重复定位精度不大于0.006mm0.004mm<砂轮架单向重复定位精度<0.006mm的,得1.5分砂轮架单向重复定位精度mm≤0.004mm的,得3分3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1.6砂轮架单向定位精度不大于0.01mm0.008mm<砂轮架单向重复定位精度<0.01mm的,得1.5分砂轮架单向重复定位精度mm≤0.008mm的,得3分3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18分以上性能加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的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检测报告不完整视作无效)或官网截图(含官网链接网址)或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等证明材料,参数需在证明材料中响应并满足,证明材料需签投标供应商公章并上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4加分因素3分1)支持节能环保: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支持绿色发展: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能够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得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 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三)技术分(33分)1设备配置8分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设备进行阐述具体配置,包括机床丝杆、主轴电机、轴承、电器元器件、伺服电机、液压泵、润滑泵、电磁吸盘、感应器等关键附件的成熟度、可靠性、先进性、使用稳定性、市场认可度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进行具体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8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2安装计划与进度保证措施4分①安装调试方案(2分):包括安装和调试的人员对厂家人员的技术培训、工器具配备、安装调试步骤、成品保护措施等;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2分):包括安装和调试进度计划(详细的进度计划表、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进度保障措施(人力、物资和技术保障方案、工作组织安排)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3质量保障措施及验收方案4分①质量保障措施(2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使用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等;②项目验收方案(2分):包括详细的项目验收计划、项目验收中的职责与分工、项目验收流程、配件验收单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4各项关键、难点工作安排4分包括:各项关键工作安排、各项难点工作安排。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 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5安全风险预见及应对方案4分包括:安全风险预见方案、重大事故的快速处理应对方案。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 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6培训方案4分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详细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效果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得0分。7售后服务方案5分包括:售后响应时间、解决时间、售后团队组织架构。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5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得0分。包三:数控内圆磨床(一)价格分 35分(二)商务资信分 34分(三)技术分 31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一)价格分(35分)1价格分35分1.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二)商务资信分(34分)1企业业绩4分投标供应商或生产企业近三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承担过同类业务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认证体系3分投标供应商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如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商的相应认证体系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并签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2分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水平的,得1分;具有机械或电气或自动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4质保期2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1年)基础上,每增加3个月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格式自拟,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20分序号采购需求性能要求性能加分要求性能加分要求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20分1X轴定位精度不大于0.006mm(激光干涉仪测量)0.005mm<X轴定位精度<0.006mm(激光干涉仪测量)的,得1.5分X轴定位精度≤0.005mm(激光干涉仪测量),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20分2Z轴定位精度不大于0.006mm(激光干涉仪测量)0.005mm<Z轴定位精度<0.006mm(激光干涉仪测量)的,得1.5分Z轴定位精度≤0.005mm(激光干涉仪测量)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20分3X重复定位精度不大于0.003mm(激光干涉仪测量)0.002mm <X重复定位精度<0.003mm(激光干涉仪测量),得1.5分X重复定位精度≤0.002mm(激光干涉仪测量),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20分4Z轴重复定位精度不大于0.003mm(激光干涉仪测量)0.002mm<Z轴重复定位精度<0.003mm(激光干涉仪测量),得1.5分Z轴重复定位精度≤0.002mm(激光干涉仪测量),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20分5磨削工件最大外廓直径不小于φ250 mmφ250 mm<最大外廓直径<φ300 mm,得1分最大外廓直径≥φ300 mm,得2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20分6Z轴进给分辨率不大于 0.001mm0.0005mm<Z轴进给分辨率<0.001mm,得1.5分Z轴进给分辨率:≤0.0005mm,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20分7X轴进给分辨率不大于0.001mm0.0005mm<X轴进给分辨率<0.001mm,得1.5分X轴进给分辨率:≤0.0005mm,得3分5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价20分以上性能加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的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清晰且完整含封底及封面,检测报告不完整视作无效)或官网截图(含官网链接网址)或产品彩页或产品白皮书等证明材料,参数需在证明材料中响应并满足,证明材料需签投标供应商公章并上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6加分因素3分1)支持节能环保: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支持绿色发展: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能够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得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 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三)技术分(31分)1设备配置8分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设备进行阐述具体配置,包括数控系统、机床丝杆、导轨、轴承、电器元器件、气动元器件、减速机、联轴器等关键附件的成熟度、可靠性、先进性、使用稳定性、市场认可度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进行具体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8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2安装计划与进度保证措施4分①安装调试方案(2分):包括安装和调试的人员对厂家人员的技术培训、工器具配备、安装调试步骤、成品保护措施等;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2分):包括安装和调试进度计划(详细的进度计划表、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进度保障措施(人力、物资和技术保障方案、工作组织安排)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3质量保障措施及验收方案4分①质量保障措施(2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使用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等;②项目验收方案(2分):包括详细的项目验收计划、项目验收中的职责与分工、项目验收流程、配件验收单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4各项关键、难点工作安排4分包括:各项关键工作安排、各项难点工作安排。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 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5安全风险预见及应对方案3分包括:安全风险预见方案、重大事故的快速处理应对方案。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 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3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6培训方案4分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详细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效果等。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得0分。7售后服务方案4分包括:售后响应时间、解决时间、售后团队组织架构。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得0分。注: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条件,编制相应的“技术部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十一)定标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对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十二)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质疑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第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因未按该规定以相应事项向相应机构提出质疑从而造成质疑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或其他情形导致质疑不予受理或无法受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特别提醒:投标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的同时需提供“苏采云系统”中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时签章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以及本项目的“项目参与详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未补正或逾期补正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属性、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见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或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十五)中标通知书1.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六)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十七)招标代理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为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1.1%,打八折。(十八)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两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两种信用担保形式。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十七。2.融资担保。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中标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成交、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十八)。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增加“政采贷”合同融资政策宣传条款,并将《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作为“中标(成交)通知书”附件一同发给中标供应商。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4.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三.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2.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支持节能环保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支持绿色发展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能够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二、本项目采购标的概况、交货期、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1.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4-00482.项目名称: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控磨圆机)采购项目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控磨圆机)采购,主要采购1台数控平面磨床、1台数控外圆端面磨床、1台数控内圆磨床,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及质保等全套内容。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采购需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3%。6.★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不少于一年,若国家、厂商、行业有更高质保期标准,按国家、厂商、行业的最优标准执行。自所有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7.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采购包一:数控平面磨床,采购包二:数控外圆端面磨床,采购包三:数控内圆磨床。8.★付款方式:包一:数控平面磨床(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2)设备生产制作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发出正式的预验收邀请。现场预验收通过且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货通知(以货运单记载的发货时间为准),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确保其提供的设备在收到货款后6个工作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后,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每次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税金发票。包二:数控外圆端面磨床(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2)设备生产制作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发出正式的预验收邀请。现场预验收通过且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货通知(以货运单记载的发货时间为准),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中标供应商确保其提供的设备在收到货款后6个工作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后,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每次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税金发票。包三:数控内圆磨床(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2)设备生产制作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发出正式的预验收邀请。现场预验收通过且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货通知(以货运单记载的发货时间为准),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中标供应商确保其提供的设备在收到货款后6个工作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后,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每次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税金发票。9.供货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杨北路1号(九优新能源科技园内)。三、本项目采购标的要求1.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分包号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包一数控平面磨床工作台面积:≥500mm×1000mm最大研磨面积:≥500mm×1000mmX轴行程:不小于1000mmY轴行程:不小于500mm▲Z轴行程:不小于500mm▲主轴中心至工作台面最大距离:不小于650mm▲工作台最大荷重重量:不小于1000KG工作台移动速度:5-25m/min▲前后快送速度:≥2000mm/min▲砂轮座快速上下:不小于600mm/min上下自动进刀量:0.001-0.4mm油压箱容量:≥200L砂轮转速:不小于1450rpm砂轮尺寸(外径×厚度×内径):≥355×50×127mm主轴马达:≥7.5KW主轴径向和端面跳动精度:≤0.002mm▲轴向电机功率不小于1KW★导轨形式:左右轴一平一V,前后轴双V★全行程七点等高块精度:≤0.003磨削表面粗糙度:≤Ra0.2其他要求:详见“2.供货要求”台1工业(制造业)包二数控外圆端面磨床主轴结构形式:三块瓦动压结构▲砂轮主轴电机功率:不小于10KW砂轮架切入方式:斜切入▲砂轮线速度:不小于35m/s砂轮最大尺寸:600×305×75mm▲砂轮架移动速度:0.1~2000mm/min工件最大加工直径:≥Φ320mm工件最大加工长度:≥1500mm机床中心高:≥180mm工件最大重量:≥150Kg工作台移动速度:0.1~4000mm/min头架顶尖:≥莫氏5#尾架顶尖:≥莫氏4#尾架套筒移动量:≥30mm工件回转速度:10-300rpm机床精度:按GB/T4685-2007《外圆端面磨床精度检验》制造。★圆度:0.0015mm▲纵截面内直径一致性:不大于0.008mm★表面粗糙度:Ra0.32um▲砂轮架单向重复定位精度:不大于0.006mm▲砂轮架单向定位精度:不大于0.01mm其他要求:详见“2.供货要求”台1包三数控内圆磨床★磨削孔径:φ5~φ200mm▲磨削工件最大外廓直径不小于φ250 mm★最大磨削深度≥250mm床头箱回转角度:0°~+20°主轴转速:100~600 r/min工作台最大行程:Z轴600mm;X轴225mm工作台运行速度:Z轴0.1~10m/min;X轴0.1~5m/min▲Z轴进给分辨率:不大于0.001mm;▲X轴进给分辨率:不大于0.001mm;机床精度:按照Q/320201AB113-2017《数控内圆磨床精度检验》。▲1)X轴定位精度:不大于0.006mm(激光干涉仪测量)▲2)Z轴定位精度:不大于0.006mm (激光干涉仪测量)▲3)X轴重复定位精度:不大于0.003mm(激光干涉仪测量)▲4)Z轴重复定位精度:不大于0.003mm(激光干涉仪测量)内孔圆度≤0.002mm内孔圆柱度≤0.004mm内孔粗糙度≤Ra0.2um其他要求:详见“2.供货要求”台1备注:1.采购需求中标记“★”的技术指标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得有负偏离,投标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关于技术要求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说明,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未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货物的图片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才可下单制作生产。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作,如有部分变化,以实际制作情况为准。3.中标供应商须确保所投产品尺寸完全满足现场实际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如不符合要求,由中标供应商整改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中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环保等相关标准,符合环保标准。5.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其所提供的所有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的配套工作。6.所有涉及此次安装的材料必须为优质产品。2.供货要求2.1数控平面磨床1设备加工对象及总体技术要求:1.1该机床结构设计合理,保证有足够的静态、动态精度、刚性及稳定性,具有较强的重切削加工能力。设备必须具有优良的售后服务、不污染环境及危害人身健康。1.2机床主要用于零件平面、台阶的加工,具备粗磨、半精磨、精磨、无火花磨削等基本功能。机床应具有数控装置、液压系统、自动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自动过滤系统等基本功能。1.3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应是标准成熟产品。1.4投标文件中列出机床的标准配置和随机标准附件,清单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各伺服电机、主轴轴承、丝杠、轴向轴承、液压系统、电气系统、润滑系统等主要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精度等级及产地等信息。1.5要求中所列平衡棒、砂轮毂等机床附件、工具及相关资料均为每台份。2设备基本要求及主要规格参数:2.1机床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2机床所有零部件和各种仪表的计量单位应全部采用国际单位(SI)标准。 2.3机床结构及主要规格参数:2.3.1机床各铸件采用高级铸铁或高牌号优质铸铁铸造而成,底座、工作台、立柱采用整体铸造结构。2.3.2机床采用动柱式结构,各部件结合面精密刮研,以获得良好的刚性及稳定性。2.3.3全硬轨机床,导轨经淬火后研磨,适用于高精度、高高精度磨削。2.3.4机床最大磨削面积:500*1000mm,投标文件中须注明机床最大磨削面积。2.3.5工作台至主轴中心线距离:≥650mm,投标文件中须注明工作台至主轴中心线距离。2.3.6工作台尺寸:≥500*1000mm。2.3.7工作台最大承重:≥1000kg。2.3.8机床标配双边挡水墙、油冷机、纸带电磁过滤水机。2.3.9X轴导轨中心距≥320mm,Z轴导轨中心距≥380mm。2.3.10X轴丝杠直径≥Φ40mm; Z轴丝杠直径≥Φ40mm。2.3.11主轴轴承精度等级不低于 P4级。2.3.12主电机功率不小于10HP。2.3.13机床具有自动修砂、自动补偿、恒线速磨削、主轴负载力检测功能。2.3.14名称规格丝杠40×5/40×8主轴轴承B7211C P4主轴电机10HP伺服电机2KW/1KW液压泵50T-40FR电磁阀DC24V润滑泵RAB-12A电磁吸盘1000×500mm感应器极限开关/近接开关电器元件接触器/过载保护等2.4基本参数:2.4.1工作台面积:≥500mm×1000mm最大研磨面积:≥500mm×1000mmX轴行程:≥1000mmY轴行程:≥500mmZ轴行程:≥500mm主轴中心至工作台面最大距离:≥650mm工作台最大荷重重量:≥1000KG工作台移动速度:5-25m/min前后快送速度:≥2000mm/min砂轮座快速上下:≥600mm/min上下自动进刀量:0.001-0.4mm油压箱容量:≥200L砂轮转速:≥1450rpm砂轮尺寸(外径×厚度×内径):≥355×50×127mm主轴马达:≥7.5KW主轴径向和端面跳动精度:≤0.002mm轴向电机功率≥1KW导轨形式:左右轴一平一V,前后轴双V全行程七点等高块精度:≤0.003磨削表面粗糙度:≤Ra0.22.5机床精度:2.5.1机床几何精度按GB4022.1-2021。2.5.2床台之真直度:置精密水平仪于床台上,至少在中央及两端三位置≤0.02/1000mm2.5.3工作台左右运动与台面之平行度≤0.008/1000mm2.5.4工作台或磨轮头前后运动与台面之平行度≤0.007/1000mm2.5.5磨轮心轴圆锥面之偏转≤0.0022.5.6磨轮心轴头上下运动与床台面前后方向之直角度≤0.0052.5.7工作台磨削左右真直度:≤0.003mm(在1000mm测量长度上)工作台磨削前后真直度:≤0.002mm*2.5.8全行程七点等高块:≤0.003mm;*2.5.9主轴径向和端面跳动精度:≤0.002mm2.6主轴及传动机构:2.6.1主轴电机功率:≥7.5KW;2.6.2Y轴电机≥2KW;Z轴电机≥1KW,液压电机≥3HP。2.6.3油压箱容量不小于250L,润滑油箱容量不小于20L,冷却液容量不小于250L。2.6.4且具备主轴恒温冷却和主轴轴承油脂润滑功能。2.7其他要求2.7.1提供大流量冷却单元,压力可调。2.7.2机床具有自动润滑系统,且采用高性能优质产品,能通过数控控制系统的控制面板反映润滑故障及报警。导轨、丝杠及其他运动副具有自动润滑系统,各润滑油管、液压油管接口全部采用公制或英制。2.7.3机床具有液压系统,且密封良好,工作可靠。2.7.4带有清洁风枪及水枪。2.7.5具有自动纸带及电磁过滤系统。2.7.6带有机床操作和维修专用工具。2.7.7配置机床加工状态显示灯。2.7.8配置液压、气、水管路方向标识,金属润滑图表标牌2.7.9机床重量≥6T。3控制系统:3.1数控系统:选用高性能的数控系统,需要拥有线上手动动平衡功能、双伺服驱动系统、加工砂轮线速度恒定、工作台自动定位、自动修砂、自动补偿功能及负载力检知功能等。3.1.1系统配置:高可靠度控制定位平台触控人机控制界面超强功能的图形对话,平面/沟槽标准研磨程序简洁清楚的操作面板机台异常警报文字显示及历史警报记录Y和Z轴使用高精度定位伺服马达,Y、Z轴原点定位功能机械坐标显示、相对坐标显示数位I/O检测模式,让维修系统功能更有效率操作容易,不用编写CNC程序, 即可实现研磨 + 砂轮修整 + 自动修整补偿4设备工作条件: 4.1电源:380V±10%;50Hz±2 Hz;三相交流。要求有浪涌吸收器(安全规定)、断电、稳压、漏电保护功能,电源箱有照明及插座为220V。4.2独立密封电器柜,电器柜带有空调,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开关按钮、继电器等电气元件选用知名品牌优质产品,符合IP54安全标准。4.3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5%。4.4机床噪声等级符合国家标准。4.5压缩空气压力为≤6bar。厂房提供工业用压缩空气,如所投设备对压缩空气有特殊要求,需装配相关配套设施,投标时计入总价。4.6要求机床在上述工作环境下能长期稳定工作。4.7提供机床压缩空气压力和用电总功率,设备气源要有2级过滤器、增压装置,配备吹尘枪。4.8机床具有油雾收集装置,便于收集及生产现场管理;同时配置油水分离装置。4.9机床颜色以厂家标准色。5设备附件及零备件:5.1提供易损件清单,随机提供机床标准配置的易损件。5.2推荐其他必要的机床附件和数控系统功能,不计入投标总价。6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6.1设备安装及需提供的资料。6.1.1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6.1.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设备安装条件图。6.1.3采购人或使用方按照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基础及设备配套条件图等要求进行设备地基制作,并进行其他土建配合工作。6.1.4设备进厂前,中标供应商需进行周密安排,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设备安装调试进度计划等资料,设备安装期间,应严格按此执行。6.2设备验收前提供以下必要的中文版技术资料: (按每台提供)6.2.1设备操作说明书、设备维修说明书、基础图、机床总图、机械结构部件图(含轴承分布图,详细标注轴承规格型号)、电气、液压、气动原理图、PLC梯形图各2份。6.2.2数控系统的用户操作编程手册、系统参数手册、系统维护手册、报警信息手册各2份;并提供机床系统参数备份光盘或U盘各1份。6.2.3设备合格证、装箱清单、主要外购件清单及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各1份。6.2.4设备技术方案、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设备安装调试计划、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总结、培训资料等各2份。6.2.5提供产品出厂合格检验证书及出厂检验精度表各1份。7技术服务要求:7.1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中标供应商应派技术专家等人员及自带专用工量具到采购人或使用方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所用检测工量具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或使用方认可。设备连续运行24小时,一是检查有无跑、冒、滴漏,二是便于检测的精准。7.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床整机质保期为1年,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在货物保修期内,货物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可以在7天内提供替代样机支持。质保期满后的维修内容减免上门费及人工费等费用,仅按原材料的价格收取维修费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质保期满后5年内每年维修用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具体原材料价格参照投标文件中“质保期满后5年内每年维修用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执行,表中未注明的视为免费。7.3设备品牌在中国国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当设备保修期满之后,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长期服务。8机床的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8.1验收标准:8.1.1机床几何精度按GB4022.1-2021或其他双方认定的标准执行。所用检测工量具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或使用方认可。8.1.2机床位置精度按供货要求标准检查验收。所用检测工量具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或使用方认可。8.1.3机床动态精度及表面粗糙度按用户或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试切件图纸及零件实切进行验收。8.2验收程序:8.2.1设备在中标供应商工厂制造、调试、自验收合格后通知采购人或使用方,经采购人或使用方确认后方可装箱发货。8.2.2设备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开箱验收,确保所有设备的包装无破损,设备及零部件有良好的外观质量,并且无表面破损,挤伤或变形。8.2.3在采购人或使用方工厂安装调试完毕,检验合格后进行最终验收(含机床几何精度、机床位置精度和数控功能演示)并提供最终检测报告。动态加工标准试件,所需工量刃具和夹具及加工程序由采购人或使用方提供。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供应商负责再次在采购人或使用方现场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直至操作、维修人员达到基本正常使用、维修该设备为止。8.3检验结果以终验收为准。9其他商务要求:9.1包装及运输9.1.1包装由投标供应商负责,确保设备在运输、装卸车、储存、就位过程中不被损坏或腐蚀,如有损坏或遗失,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9.1.2运输方式:由投标供应商负责陆运或铁路运输,运费(含保险)应单独报价且计入总价之内。9.2安装调试9.2.1设备到达现场后进行开箱验收,要求所有设备的包装无破损,设备及零部件有良好的外观质量,并且无表面破损、挤伤或变形。开箱验收合格后签署开箱验收单。9.2.2采购人或使用方负责将水、电、风提供到厂房固定位置,投标供应商负责从该位置至设备之间各种线缆、管线的实施。9.2.3采购人或使用方负责按照投标供应商要求完成设备基础的制作,其他设备配套工程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实施。9.2.4基础施工完成后,双方对基础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签署基础验收报告。采购人或使用方只负责按照设备基础图施工到位,设备安装的精度指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打磨并达到设备安装要求。9.2.5设备就位时所需的汽车吊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派出强大的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在采购人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所用的工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可进行协助。9.2.6安装调试中发现的任何设备问题和缺陷,均需在验收之前予以整改。9.2.7设备运行所需的油、液均由采购人或使用方负责提供。9.3终验收9.3.1设备验收前,投标供应商安排工程师在采购人或使用方设备安装现场进行现场培训,使用户达到独立使用、正确判断故障和熟练操作的程度。9.3.2设备终验收在采购人或使用方工厂进行,待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后,投标供应商按照技术协议及国家标准编制终验收大纲,经采购人或使用方审核确认后,设备连续运行24小时,检查有无跑、冒、滴漏,开始按照终验收大纲进行设备参数、配置、功能、精度、试样加工等内容验收工作。设备连续运行24小时,检查有无跑、冒、滴漏,开始检测的精准。9.3.3精度指标检测合格后进行试样加工验收,试样加工检测合格后,设备交予采购人或使用方进行试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加工精度符合要求,且无质量问题。9.3.4以上验收工作均满足要求后,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9.3.5若2次验收不能达到技术要求及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设备验收周期超过30天,则视为设备验收不合格。9.3.6投标供应商需在设备终验收前1个月内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的所有设备相关档案资料,否则采购人或使用方有权拒绝终验收,若由于资料原因导致验收延期,则按照逾期交货进行处罚。9.4其他条款9.4.1投标供应商在设备移交之前所有的安装工具、损耗等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9.4.2按技术协议设备终验收不合格、不能正常交付使用的,投标供应商退还采购人或使用方所付设备款并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赔偿金。9.4.3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投标供应商应及时进行修理,投标供应商应在7日恢复设备正常运行,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设备停产每超过7日(不足7日,按7日计算),则按合同总金额的3%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额的5%。9.4.4如双方对故障产生原因存在争议,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三方机构对设备故障原因进行判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并以第三方出具的判定结果作为双方判定设备故障产生原因的唯一依据,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9.4.5为用户提供终身技术咨询服务。9.4.6合同质保期满后,根据采购人或使用方的要求,投标供应商有应以不高于标书优惠价格向采购人或使用方提供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所需要的全部备件及售后服务。9.4.7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所提供的各项资质、材料,以及对投标条款的响应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除追究投标供应商的相关责任外,投标供应商退还采购人或使用方所付设备款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赔偿金。9.4.8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总价不受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外汇汇率变化的影响,并作为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9.4.9投标设备必须是全新设备(包括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附件)。9.4.10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或使用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10应对招标文件中的要求逐项对比,不论是否合格或偏离,都应列出对比的数据。投标供应商应对照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中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2.2数控外圆端面磨床1设备加工对象及总体技术要求:1.1该机床结构设计合理,保证有足够的静态、动态精度、刚性及稳定性,具有较强的重切削加工能力。设备必须具有优良的售后服务、不污染环境及危害人身健康。1.2机床主要用于轴类件的外圆、端面的自动循环磨削,要求该设备能满足粗、精加工,具有低转速、大扭矩输出特点,具备砂轮架自动进给、粗精磨削、工作台自动跳挡、工件转速自动切换、自动修整砂轮及修整后自动补偿、工件的自动轴向定位及循环动作安全联锁等基本功能。机床应具有数控装置、液压系统、自动润滑系统、气压系统、冷却系统等基本功能。1.3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应是标准成熟产品。1.4投标文件中列出机床的标准配置和随机标准附件,清单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各伺服电机、主轴、丝杠、轴承、冷却系统、电气系统、润滑系统等主要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精度等级及产地等信息。1.5要求中所列砂轮、砂轮卡盘等机床附件、工具及相关资料均为每台份。2设备基本要求及主要规格参数:2.1机床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2机床所有零部件和各种仪表的计量单位应全部采用国际单位(SI)标准。 2.3机床结构及主要规格参数:2.3.1床身为整体式结构,采用低合金高强度孕育铸铁,针对床身主筋板进行加厚设计,具有很高的整体刚度和表面耐磨性及抗震能力。满足高效、高精度设备对基础部件的要求。(投标时提供铸件材料牌号、时效方法等说明)2.3.2机床采用动静压主轴结构,各部件结合面精密刮研,以获得良好的刚性及稳定性。2.3.3工作台采用上下层结构,用于工件锥度的调整。2.3.4砂轮架导轨采用平―V滑动导轨,导轨表面经过人工刮削,具有良好的定位精度、耐磨性、刚性、低速运动平稳性。2.3.5最大磨削范围:Φ8mm~Φ320mm。2.3.6最大磨削长度:≥1500mm。2.3.7上工作台最大回转角度±2°。2.3.8工件最大重量:≥150Kg。2.3.9配伺服电机驱动带动工件拨盘转动,实现无级调速控制,适合自动化上下料。2.3.10尾架顶尖移动量:30mm。2.3.11X/Z轴滚珠丝杠精度等级不低于 c3级。2.3.12主轴轴承精度等级不低于 P4级。2.3.13机床配置径向、轴向量仪测量装置。2.4工作台及砂轮架基本参数:2.4.1砂轮最大尺寸:600×305×75mm;2.4.2砂轮架夹角30度。2.4.3工作台移动速度:0.1~4000mm/min。2.4.4砂轮架移动速度:0.1-2000mm/min2.4.5砂轮线速度:≥35m/s。2.5机床精度:2.5.1机床几何精度按GB/T 4685-2007验收。2.5.2砂轮架单向定位精度:≤0.01mm(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同型号机床精度实测报告)2.5.3砂轮架单向重复定位精度:≤0.006mm(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同型号机床精度实测报告)2.5.4磨削圆度:≤0.0015mm。2.5.5磨削工件表面粗糙度要求:≤ Ra0.32μm。2.5.6砂轮架单向定位精度:≤0.01mm; 砂轮架单向重复定位精度:≤0.006mm磨削圆度:≤0.0015mm。2.6主轴及传动机构:2.6.1砂轮主轴电机功率:≥10kW;2.6.2X轴电机≥2.3kW,Z轴电机≥2.3kW,头架电机≥1.5kW,油泵电机≥1.5 kW ,静压泵电机≥0.55 kW ,油冷机电机≥0.65 kW 。 2.6.3主轴最大扭矩:≥200N.m。2.6.4主轴转速(无级)r/min:满足30~300r/min;具备(无级变速),且具备主轴恒温冷却和主轴轴承油脂润滑功能。2.7其他要求2.7.1提供大流量冷却单元,压力可调。2.7.2机床具有自动润滑系统,且采用高性能优质产品,能通过数控控制系统的控制面板反映润滑故障及报警。导轨、丝杠及其他运动副具有自动润滑系统,各润滑油管、液压油管接口全部采用公制或英制。2.7.3机床具有液压系统,且密封良好,工作可靠。2.7.4带有清洁风枪及水枪。2.7.5带有机床操作和维修专用工具。2.7.6配置机床加工状态显示灯。2.7.7投标文件中列出机床设计使用寿命、精度保持期、正常使用情况下无故障时间并保证在质保期内润滑油及冷却液无渗滴漏现象。2.7.8机床重量≥5.5T。3控制系统:3.1数控系统:选用高性能的数控系统,需详细描述所选数控系统标准功能及选配功能。3.1.1系统需具有可控两轴两联动,内存容量不少于2MB,中文操作界面,工业液晶彩色显示器:≥10.4″,具备控制系统原装手持操作单元。具有自动报警(液压、油压、过载等)及加工负载功能。3.1.2开放控制器权限,能实现远程程序传输、数据采集和集中监控。 3.1.3驱动系统、进给系统均采用数字交流伺服电机(提供电机型号、功率、制造厂商)。3.1.4在操作面板上配置USB接口、 CF卡插口、220V电源插座、RJ-45网口及100MB以太网卡,网卡带有驱动程序。3.1.5机床不允许安装GPS或者类似网络信号类定位装置。4设备工作条件: 4.1电源:380V±10%;50Hz±2 Hz;三相交流。要求有浪涌吸收器(安全规定)、断电、稳压、漏电保护功能,电源箱有照明及插座为220V。4.2独立密封电器柜,电器柜带有空调,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开关按钮、继电器等电气元件选用知名品牌优质产品,符合IP54安全标准。4.3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90%。4.4机床噪声等级符合国家标准。4.5压缩空气压力为≤6bar。厂房提供工业用压缩空气,如所投设备对压缩空气有特殊要求,需装配相关配套设施,投标时计入总价。4.6要求机床在上述工作环境下能长期稳定工作。4.7机床四周防护。封闭防护装置安全可靠,应符合GB15760-2004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无泄漏现象。4.8机床防护门配有电子安全锁定开关。4.9提供机床压缩空气压力和用电总功率,设备气源要有2级过滤器、增压装置,配备吹尘枪。4.10机床具有油雾收集装置,便于收集及生产现场管理;同时配置油水分离装置。4.11带有适合机床工作区宽度与高度的防滑工作踏板。4.12机床颜色以厂家标准色。5设备附件及零备件:5.1提供易损件清单,随机提供机床标准配置的易损件。5.2推荐其他必要的机床附件和数控系统功能并提供单价,不计入投标总价。6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6.1设备安装及需提供的资料。6.1.1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6.1.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设备安装条件图。6.1.3采购人或使用方按照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基础及设备配套条件图等要求进行设备地基制作,并进行其他土建配合工作。6.1.4设备进厂前,中标供应商需进行周密安排,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设备安装调试进度计划等资料,设备安装期间,应严格按此执行。6.2设备验收前提供以下必要的中文版技术资料: (按每台提供)6.2.1设备操作、使用、维修手册、地基图、主轴装配图、电器及机械原理图,数控系统安装调试手册、编程手册、参数手册、维修手册、PLC编程手册、PLC梯形图、报价信息文本、接口文本;纸质二套,电子版一套。6.2.2数控系统的用户操作编程手册、系统参数手册、系统维护手册、报警信息手册各2份;并提供机床系统参数备份光盘或U盘各1份。6.2.3设备合格证、装箱清单、主要外购件清单及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各2份。6.2.4设备技术方案、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设备安装调试计划、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总结、培训资料等各2份。6.2.5提供产品出厂合格检验证书及出厂检验精度表各2份。7技术服务要求:7.1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中标供应商应派技术专家等人员及自带专用工量具、激光干涉仪等到采购人或使用方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所用检测工量具和激光干涉仪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或使用方认可。设备连续运行24小时,一是检查有无跑、冒、滴漏,二是便于检测的精准。7.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床质保期为1年,数控系统质保期2年,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在货物保修期内,货物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可以在7天内提供替代样机支持。质保期满后的维修内容减免上门费及人工费等费用,仅按原材料的价格收取维修费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质保期满后5年内每年维修用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具体原材料价格参照投标文件中“质保期满后5年内每年维修用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执行,表中未注明的视为免费。7.3设备品牌在中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当设备保修期满之后,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长期服务。8机床的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8.1验收标准:8.1.1机床几何精度按GB/T 4685-2007验收或其他双方认定的标准执行。所用检测工量具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或使用方认可。8.1.2机床动态精度及表面粗糙度按用户或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试切件图纸及零件实切进行验收。8.2验收程序:8.2.1设备在中标供应商工厂制造、调试、自验收合格后通知采购人或使用方,经采购人或使用方确认后方可装箱发货。8.2.2设备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开箱验收,确保所有设备的包装无破损,设备及零部件有良好的外观质量,并且无表面破损,挤伤或变形。8.2.3在采购人或使用方工厂安装调试完毕,检验合格后进行最终验收(含机床几何精度和数控功能演示)并提供最终检测报告。机床标准试件,所需工量刃具和夹具及加工程序由采购人或使用方提供。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供应商负责再次在采购人或使用方现场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直至操作、维修人员达到基本正常使用、维修该设备为止。8.3检验结果以终验收为准。9其他商务要求:9.1包装及运输9.1.1包装由投标供应商负责,确保设备在运输、装卸车、储存、就位过程中不被损坏或腐蚀,如有损坏或遗失,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9.1.2运输方式:由投标供应商负责陆运或铁路运输,运费(含保险)应单独报价且计入总价之内。9.2安装调试9.2.1设备到达现场后进行开箱验收,要求所有设备的包装无破损,设备及零部件有良好的外观质量,并且无表面破损、挤伤或变形。开箱验收合格后签署开箱验收单。9.2.2采购人或使用方负责将水、电、风提供到厂房固定位置,投标供应商负责从该位置至设备之间各种线缆、管线的实施。9.2.3采购人或使用方负责按照投标供应商要求完成设备基础的制作,其他设备配套工程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实施。9.2.4基础施工完成后,双方对基础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签署基础验收报告。采购人或使用方只负责按照设备基础图施工到位,设备安装的精度指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打磨并达到设备安装要求。9.2.5设备就位时所需的汽车吊由投标供应商负责,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派出强大的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在采购人或使用方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所用的工具由投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或使用方可进行协助。9.2.6安装调试中发现的任何设备问题和缺陷,均需在验收之前予以整改。9.2.7设备首次运行所需的油、液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提供。9.3终验收9.3.1设备验收前,投标供应商安排工程师在采购人或使用方设备安装现场进行现场培训,使用户达到独立使用、正确判断故障和熟练操作的程度。9.3.2设备终验收在采购人或使用方工厂进行,待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后,投标供应商按照技术协议及国家标准编制终验收大纲,经采购人或使用方审核确认后,设备连续运行24小时,检查有无跑、冒、滴漏,开始按照终验收大纲进行设备参数、配置、功能、精度、试样加工等内容验收工作。设备连续运行24小时,检查有无跑、冒、滴漏,开始检测的精准。9.3.3其中设备的位置精度需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9.3.4精度指标检测合格后进行试样加工验收,试样加工检测合格后,设备交予采购人或使用方进行试生产,试生产一个月内,设备运行正常,加工精度符合要求,且无质量问题。9.3.5以上验收工作均满足要求后,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9.3.6若2次验收不能达到技术要求及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设备验收周期超过30天,则视为设备验收不合格。9.3.7投标供应商需在设备终验收前1个月内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的所有设备相关档案资料,否则采购人或使用方有权拒绝终验收,若由于资料原因导致验收延期,则按照逾期交货进行处罚。9.4其他条款9.4.1投标供应商在设备移交之前所有的安装工具、损耗等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9.4.2按技术协议设备终验收不合格、不能正常交付使用的,投标供应商退还采购人或使用方所付设备款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赔偿金。9.4.3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投标供应商应及时进行修理,投标供应商应在7日恢复设备正常运行,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设备停产每超过7日(不足7日,按7日计算),则按合同总金额的3%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额的10%。9.4.4如双方对故障产生原因存在争议,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三方机构对设备故障原因进行判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并以第三方出具的判定结果作为双方判定设备故障产生原因的唯一依据,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9.4.5为用户提供终身技术咨询服务。9.4.6合同质保期满后,根据采购人或使用方的要求,投标供应商有应以不高于标书优惠价格向采购人或使用方提供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所需要的全部备件及售后服务。9.4.7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所提供的各项资质、材料,以及对投标条款的响应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除追究投标供应商的相关责任外,投标供应商退还采购人或使用方所付设备款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赔偿金。9.4.8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总价不受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外汇汇率变化的影响,并作为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9.4.9投标设备必须是全新设备(包括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附件)。9.4.10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或使用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涡轮动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数控平面磨床 数控外圆端面磨床 数控内圆磨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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