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安全风险管控 安全生产管理 职业病防治及风险管控招标公告(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4)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2024年度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JSZC-320700-JDGS-C2024-008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5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DGS-C2024-0080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2024年度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01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结合连云港市实际情况,确定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在2024年集中开展线上与线下培训。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5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0-25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市区二楼开标二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5.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它材料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号科技馆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682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1811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861332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8861332721

JSZC-320700-JDGS-C2024-0080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连云港市2024年度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00-JDGS-C2024-0080采购人: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文本18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连云港市2024年度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0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700-JDGS-C2024-00802.项目名称:连云港市2024年度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0.01万元5.最高限价:50.01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6.采购需求:结合连云港市实际情况,确定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在2024年集中开展线上与线下培训。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18:00(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3.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免费下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2.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开启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审查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磋商及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使用CA锁在系统上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磋商文件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5.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它材料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9号联系方式:0518-856825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1811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88613327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18-856825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3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响应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成交代理服务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下浮55%计取;以上费用最终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供应商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本项目评标过程中发生的评委劳务费由采购人支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磋商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在完全了解磋商内容、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9.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磋商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要求、数量、价格、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逐条作出满足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须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的响应文件。11.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3特别提醒供应商,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2.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3供应商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13、分项报价表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3.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3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因第二轮报价只报总价,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磋商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作同比例变动。14、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4.1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4.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5.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5.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5.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6、磋商响应函16.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18、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开启(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开启(解密)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应当按时参加,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2.2供应商在开启(解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开启结果确认等工作,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3供应商未参加开启(解密)的,视同认可开启(解密)结果。22.4供应商在开启(解密)、澄清、磋商、最后报价、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3、磋商小组23.1响应文件开启(解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3.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响应文件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过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7)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磋商或者最后报价作出响应的。(8)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9)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磋商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3)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的;(14)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等附加条件的。(15)响应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16)本项目采购产品(如有)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或者未按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7)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作出响应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重要提醒:供应商须自备电脑,接到通知后20分钟之内使用CA在系统上进行报价。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27.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启(解密)不成功的,或者至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6)属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成交通知书29.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领取(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2成交通知书将是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四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3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履约保证金31.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交纳履约保证金,详情请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31.2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1.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31.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31.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32、合同标的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询问与质疑34、询问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35、质疑提出35.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35.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35.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5.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6、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36.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36.2对符合法定要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6.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时间内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6.4以下情形的质疑依法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与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6.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受理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7、质疑处理37.1质疑供应商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7.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9.6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37.7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3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8.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最后磋商报价为准。根据《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38.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9、支持绿色发展39.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磋商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9.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磋商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40、政府采购需求标准40.1本项目执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采购标的如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及运维服务、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的,执行相关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第三章合同文本(备注: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签订合同时请删除本条备注。)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买方)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乙方:(卖方)见证方: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月日连云港市2024年度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00-JDGS-C2024-0080)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服务内容:_______。1.2服务期限:_______。1.3补充条款:_______。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服务期8.1服务期:_______。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_________。9.2交付方式:_________。9.3交付地点:_________。十、合同款支付10.1付款方式:_______。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磋商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争议解决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见证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磋商供应商必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背景按照部省开展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和机械制造企业三年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相关要求,切实提升企业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工伤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决定在全市开展机械制造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二、项目概况培训范围是在连云港市辖区内91家机械制造企业,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136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65人)、企业一线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426人)(以上人员共计727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开展时为准。2024年组织开展培训,实现三类(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企业一线班组长)人员培训全覆盖。三、培训范围1.培训对象及人数: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136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65人)、企业一线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426人)(以上人员共计727人)为重点培训对象,具体人数以实际开展时为准。2.培训内容及课时:优先按照《机械制造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培训内容安排培训。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培训内容及学时序号培训内容学时备注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4线上+线下2安全领导力6线上+线下3安全风险管控3线上+线下4职业病防治及风险管控4线上+线下5工伤保险制度相关内容4线上+线下6其他知识2线下为主培训学时合计23/考试1线上或线下学时总计24/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及学时序号培训内容学时备注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3线上+线下2安全生产管理4线上+线下3安全风险管控4线上+线下4安全生产技术2线上+线下5职业病防治及风险管控4线上+线下6工伤保险制度相关内容4线上+线下7其他知识2线下为主培训学时合计23/考试1线上或线下学时总计24/企业一线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培训内容及学时序号培训内容学时备注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2线上2班组长与安全生产4线上+线下+实训3安全基础知识3线上+线下4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6线上+线下+实训5职业危害及防护知识5线上+线下+实训6事故与应急处置3线上+线下+实训7工伤保险制度相关内容4线上+线下8其他知识2线下为主培训学时合计29/考试1线上或线下学时总计30/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培训时长统计表线上线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企业一线班组长总计线下161622线上888总计24学时(2天)24学时(2天)30学时(2.5天)78四、项目要求1、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不少于24学时,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着重提升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能力;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不少于24学时,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着重提升专业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不少于30学时,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实训培训相结合,实训类课程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长的1/4,着重提升现场安全管理、风险排查管控、异常和故障处理以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线下培训时长不低于总培训时长60%。2、各类人员轮训要优先按照《机械制造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培训内容安排培训。3、对连云港市辖区内重点机械制造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工伤危险因素风险评估,分析行业工伤发生规律,提出有效的工伤预防培训实施方案;并通过持续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单位和员工安全意识,降低伤害事故和职业病发生风险。4、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启动大会,主要为提高广大企业及职工对工伤预防工作的认识,营造广大企业及职工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的氛围,为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参会人员主要包括工伤预防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全市重点机械制造企业负责人,工伤预防领域有影响力的部省级专家、学者等,会后组织前往代表企业走访调研,负责制作不少于2分钟的宣传视频。4.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完成相应培训,培训组织得当,培训效果显著,采购人满意。★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五、培训安排1、线下培训安排: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学员136人,线下培训每班原则不超过40人,需培训4场,培训时长16学时;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65人,线下培训每班原则不超过80人,需培训3场,培训时长16学时;班组长426人,线下培训每班原则不超过80人,需培训6场,培训时长22学时。2、线上培训安排:727人全部参加线上培训,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一线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培训时间均为8学时。3、线下培训根据培训学时安排住宿及就餐。费用包括在报价中。4、工伤预防企业调研回访: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连云港市辖区内机械制造企业展开回访巡查工作,收集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并在2024年培训结束前形成相应的回访报告。六、培训过程及师资要求1、对全培训过程相关资料(现场图片、视频、培训项目计划、培训现场图片、培训课件及培训视频、参训人员花名册和签到册、具体实施情况报告等)的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2、培训师资要求:线下培训分管负责的老师应为国家级的专家为主,需提供线下培训老师名单供审核参考。其他人员需副高级以上专家授课课时占全部学时的10%以上。3、每月统计培训学习进度和考核情况,定时督促企业完成学习任务,按时向市人社局和市应急管理局汇报,根据学习情况配合调整学习任务。每期培训完成后,及时组织学员进行考试,考试可采用现场闭卷笔试和课堂签到评分相结合的形式,考试达标者发放《安全培训合格证》,本期培训不合格要继续参加培训和补考。4、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全部完成后,服务机构应书面向市人社局和市应急管理局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完成的相关资料。七、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和市应急管理局组成评审小组对实施项目进行评估验收,依据评估情况,填写评分结果表,评分结果为合格由采购人支付余款,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培训机构应及时整改,整改完毕验收通过后由采购人支付尾款,评分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且不予支付余款。验收完成后,形成项目验收评估报告,签署项目验收表,连同项目总结、项目过程文档和各类音视频资料,形成项目归档资料,统一移交给采购人,并办理资料移交确认。八、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单位预付成交额50%的培训费用,培训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材料齐全后,采购人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支付剩余培训款项。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九、报价要求及其他1.本项目各培训对象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总报价最高限价为500100元,报价时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培训对象参加培训人数(暂定) 天数(学时)单价 (元/人/天) 最高限价小计(元)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1362天(24学时)30081600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652天(24学时)30099000企业一线班组长4262.5天(30学时)300319500合计(总报价最高限价)5001002.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各项保险、管理费、利润、税费及政策文件规定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单价不变,总价作为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最终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乘以单价按实结算。3.其他: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九、其他1.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三、评审标准(1)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分值评审标准价格分10价格分1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分。商务分44类似业绩12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具有工伤预防能力培训项目类似业绩,每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12分。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标的内容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信息,则另行提供加盖项目委托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类似业绩评价6供应商提供与上述类似业绩相对应的获得委托人好评的证明材料,每有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带有项目委托人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资信证明41.具备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备案、许可;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4.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备案证书。以上每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查询截图)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项目管理团队资历91、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6 人及以上得 9分;2、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4-5人得 7分; 3、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3人得 3分;4、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1 人得 1 分。本项最高得9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授课专家资历71、供应商拟派授课专家具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或担任过国家级安全生产专家、顾问等职务),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有一位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获奖证书(或任职文件、聘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拟派授课专家自2021年 1月 1日至今,具备与本次培训项目相关的授课经验,每有一个经验得 1 分,最高得3分。提供授课经历明细表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实力6供应商承担过机械制造领域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及技术指南起草、编制工作,部级及以上政策文件、标准及技术指南编制每项加3分;省厅级政策文件、标准及技术指南编制每项加2分,最高得6分。提供上述文件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封面、扉页、注有供应商单位名称的关键页等)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反应出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技术分46培训平台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平台条件进行综合评分:1、培训平台支持pc端、移动端登录使用,得1分;2、移动端支持iOS和Android操作系统,可以满足学员(不低于10000人)同时登陆,保证不卡顿,课程视频和声音清晰,得1分;3、培训平台设置“连云港市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子栏目,所有课程、考核等都在子栏目中设置,得1分;4、培训平台提供实名认证功能,学员均需实名认证, 得1分;5、培训平台具备人脸识别、随机打卡等功能,得1分;6、学习课程设置禁止拖动和关闭倍速快进功能,得1分;7、培训平台支持对在线课程进行课程管理,学时学分设置、获得学分条件设置等,得1分;8、培训平台支持红包激励功能,得1分;9、培训平台提供题库管理、发起考试等考试在线考试功能,得1分;10、具备学员个人信息统计及导出功能,得1分。提供系统各项功能操作的截图或产品手册彩页的图片作为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项目背景理解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背景理解方案(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理念、项目目标、项目需求等)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完整,对项目背景分析准确,理念先进,目标明确,需求分析到位,符合项目特点,得4-5分;2、方案较完整,对项目背景分析较准确,理念较先进,目标较明确,需求分析较到位,较符合项目特点,得3-4分;3、方案基本完整,对项目背景分析基本准确,理念基本先进,目标基本明确,需求分析基本到位,基本符合项目特点,得1-3分;4、方案不完整,对项目背景分析不准确,目标不明确,需求分析不到位,得0-1分。无描述得0分。 培训方案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齐全、完整,有针对性,得6-8分;2、方案内容较齐全、较完整,较有针对性,得4-6分;3、方案内容齐全、完整性一般,得2-4分;4、方案内容不齐全、不完整性,没有针对性,得0-2分。无描述得0分。课程设置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课程设置(包括课程划分、课程类型、学时安排、阶段性培训成果等)进行综合评分:1、课程划分科学、课程类型多元、时间安排合理、阶段性培训成果明确,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6-8分;2、课程划分较科学、课程类型较多元、时间安排可行、阶段性培训成果较明确,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4-6分;3、课程划分一般、课程类型较少、时间安排、阶段性培训成果一般,得2-4分;4、课程划分不科学、课程类型单一、时间安排不合理、阶段性培训成果不明确,不能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0-2分。无描述得0分。管理制度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及措施(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参培人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1、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齐全合理、安全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齐全合理、参培人员管理制度科学、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得4-5分;2、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较齐全合理、安全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较齐全合理、参培人员管理制度较科学、档案管理制度较完整,得3-4分;3、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一般、安全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一般、参培人员管理制度一般、档案管理制度一般,得1-3分;4、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差、安全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差、参培人员管理制度差、档案管理制度差,得0-1分。无描述得0分。餐饮方案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餐饮方案(包括餐饮方式、餐饮菜品等)进行综合评分:1、餐饮方式多样化、餐饮菜品种类多,得4-5分;2、餐饮方式较多样、餐饮菜品种类较多,得3-4分;3、餐饮方式、餐饮菜品种类一般,得1-3分;4、餐饮方式单一、餐饮菜品种类少,得0-1分。无描述得0分。住宿条件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住宿条件(包括入住酒店的综合情况、提供服务、地理位置、周边交通、生活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1、住宿条件整体情况好、周边交通便利、生活条件方便,得4-5分;2、住宿条件整体情况较好、周边交通较便利、生活条件较方便,得3-4分;3、住宿条件整体情况一般、周边交通一般、生活条件一般,得1-3分;4、住宿条件整体情况差、周边交通不便利、生活条件差,得0-1分。无描述得0分。四、成交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磋商响应函二、磋商响应报价表三、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0、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四、技术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五、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七、技术方案八、其它材料一、磋商响应函致: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JSZC-320700-JDGS-C2024-0080)项目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工程)。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响应报价表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SZC-320700-JDGS-C2024-0080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详见响应文件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连云港市2024年度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00-JDGS-C2024-0080单位:元序号培训对象参加培训人数(暂定) 天数(学时)最高限价报价序号培训对象参加培训人数(暂定) 天数(学时)单价(元/人/天)单价(元/人/天)合价1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1362天(24学时)3002专职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652天(24学时)3003企业一线班组长4262.5天(30学时)300总报价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1、此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2、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首次磋商报价与最后磋商报价同比例变动。3、此表中参加培训人数为暂定人数,最终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为准。三、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连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连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连云港市2024年度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00-JDGS-C2024-0080)项目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9.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10、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致: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连云港市2024年度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00-JDGS-C2024-0080)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填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全部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技术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付款方式: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单位预付成交额50%的培训费用,培训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材料齐全后,采购人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支付剩余培训款项。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姓 名本项目拟任职 务岗位职称年龄学历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单位合同金额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方案八、其它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安全风险管控 安全生产管理 职业病防治及风险管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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