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集体林权流转招标公告(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客坊乡里源村民委员会2024)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1018(周五)建宁县客坊乡里源村民委员会集体林权流转竞买交易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20241018(周五)建宁县客坊乡里源村民委员会集体林权流转竞买交易项目
项目编号
JNX_LQ_2024_R_0033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7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报(竞)价 方式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 ■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61万元),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一、风险告知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及标的所在地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墓树等)索要赔偿(补偿)或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地实际面积与预计面积不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政策变化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4.活立木生产、销售相关林业政策变化等。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简介
林权宗地流转信息表 标的名称:建宁县客坊乡里源村民委员会集体林权流转竞买交易项目
林权证号/宗地号
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地名
林小班号
评估面积
林权面积(亩)
树种
蓄积量(m3)
出材量(m3)
备注
林木评估价值(元)
林地使用价值(元)
评估总价值(元)
建政林证字(2006)06760号/00182
客坊乡里源村
红明坑
006-05-040
406.2
539
杉木
1537.1
953.0
人工林、一杉中、38年
405734
林地使用费按10元/亩、年2024年至2059年林地使用价值为201495元
607229
马尾松
340.8
198.1
006-05-060
人工林、一杉中、38年
006-05-020
阔叶树
589.2
353.5
天然林、天阔中、24年
原林权证号:建政林证字(2006)06665号/00233
客坊乡里源村
斗米岭边
008-02-020
169.5
175
杉木
492.2
305.2
人工林、一杉中、50年
马尾松
178.9
116.3
阔叶树
285.3
171.2
合计
575.7
714
合计
3423.5
2097.3
特别告知:本次项目标的报价按总价(元)进行报价
交易服务费
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重要信 息披露
1、标的简介里面所示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 、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 2、该项目评估费5000元由受让方承担;林权、林地办理过户手续费(按实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期限按〈林权宗地流转信息表〉里的流转终止日期2059年为准。 4、不动产权过户完成当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额林木成交款,林地使用费(201495元)的第一年林地使用费5757元及评估费5000元(含6万元交易保证金转成部分),剩余林地使用费支付时间为每年公历12月20日前缴清。承包期间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林地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林木成交款,并收回承包的林地、林木所有的经营权。 5、未尽事宜详见集体林权流转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三、竞买登记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方式
1. 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8:0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5728936。
查勘现场
地点
标的所在地:白沙塘小组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
查勘现场:刘先生13515992816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6万元。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17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18建宁县客坊乡里源村民委员会集体林权流转竞买交易项目);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建宁县客坊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作为林权流转项目成交款;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四、交易方式
互联网竞价平台
http://www.fncjys.cn/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接到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交易双方于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及时办理林权过户手续,转让方应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林权过户登记手续,受让方负责办理林权变更手续,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不动产权过户完成当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额林木成交款、林地使用费(201495元)的第一年林地使用费5757元及评估费5000元(含6万元交易保证金转成部分),剩余林地使用费支付时间为每年公历12月20日前缴清。承包期间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林地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林木成交款,并收回承包的林地、林木所有的经营权。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 名:建宁县客坊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账 号:9031217010010000018607 开户行: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坊信用社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标的交割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五、其他事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5728575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沙县体育公园
七、附件 1、集体林权流转合同(范本)
附件信息:
1、集体林权流转合同(范本).docx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合同编号: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甲方(出让方):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客坊乡里源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号码:54350430B2615177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余代南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客坊乡里源村桃林1号联系电话:13385983981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乙方(受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为规范林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特定术语和规范1、合同所称的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集体林地所有权、林地用途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质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经营权,依法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2、集体林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进行林权流转;林权流转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业用途,不得破坏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林业生态环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剩余期限,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林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70年。3、受让方须有林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应当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4、林权流转以登记的宗地为最小单元,除流转合同另有约定的,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应当与林地经营权一并流转。5、家庭承包林地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再次流转林地经营权,应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原流转合同有明确同意再流转条款的视为书面同意),并向林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备案。6、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获得的,需经依法登记取得林权类证书,方可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再次流转林地经营权,应告知林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7、林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林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条:流转标的物及流转方式经对外公开招投标,甲方将建政林证字(2006)06760号、宗地号00182,建政林证字(2006)06665号、宗地号00233(原林权证号)。1、共计575.7亩林地。(具体林小班如下)出让给乙方。林权宗地流转信息表林权证号/宗地号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地名林小班号评估面积林权面积(亩)树种蓄积量(m³)出材量(m³)备注林木评估价值(元)林地使用价值(元)评估总价值(元)建政林证字(2006)06760号/00182客坊乡里源村红明坑006-05-040406.2539杉木1537.1953.0人工林、一杉中、38年405734林地使用费按10元/亩、年2024年至2059年林地使用价值为201495元607229建政林证字(2006)06760号/00182客坊乡里源村红明坑006-05-040406.2539马尾松340.8198.1人工林、一杉中、38年405734林地使用费按10元/亩、年2024年至2059年林地使用价值为201495元607229建政林证字(2006)06760号/00182客坊乡里源村红明坑006-05-060406.2539马尾松340.8198.1人工林、一杉中、38年405734林地使用费按10元/亩、年2024年至2059年林地使用价值为201495元607229建政林证字(2006)06760号/00182客坊乡里源村红明坑006-05-020406.2539阔叶树589.2353.5天然林、天阔中、24年405734林地使用费按10元/亩、年2024年至2059年林地使用价值为201495元607229原林权证号:建政林证字(2006)06665号/00182客坊乡里源村斗米岭边008-02-020169.5175杉木492.2305.2人工林、一杉中、50年405734林地使用费按10元/亩、年2024年至2059年林地使用价值为201495元607229原林权证号:建政林证字(2006)06665号/00182客坊乡里源村斗米岭边008-02-020169.5175马尾松178.9116.3人工林、一杉中、50年405734林地使用费按10元/亩、年2024年至2059年林地使用价值为201495元607229原林权证号:建政林证字(2006)06665号/00182客坊乡里源村斗米岭边008-02-020169.5175阔叶树285.3171.2人工林、一杉中、50年405734林地使用费按10元/亩、年2024年至2059年林地使用价值为201495元607229原林权证号:建政林证字(2006)06665号/00182客坊乡里源村斗米岭边合计575.7714合计3423.52097.3人工林、一杉中、50年405734林地使用费按10元/亩、年2024年至2059年林地使用价值为201495元607229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1.通过对外公开招投标方式,甲方同意将以上山场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按35年〈2024年10月至2059年11月终止〉。所有林地超过转让期限的林地使用费按每年每亩20元计算,按年支付。最长年限不得延长超过10年,超过最长年限的林地林木归回甲方所有。2.转让价格为元/亩,转让金额计元(含林地使用费元),不动产权过户完成当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额林木成交款及林地使用费(201495元)的第一年林地使用费5757元及评估费5000元(含6万元交易保证金转成部分)共计元,,剩余林地使用费支付时间为每年公历12月20日前缴清。承包期间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林地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林木成交款,并收回承包的林地、林木所有的经营权。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为:收款账户:建宁县客坊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坊信用社开户账号:90312170100100000186073、林权流转产生的平台转让交易费、印花税、契税等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缴交林权流转价款。2、甲方所提供的林权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3、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不动产权证)、原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记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转让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并配合乙方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承担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消防等森林资源保护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和数量,创造良好森林生态效益。2.合同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该林地、林木的使用、收益、经营和处置权,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林木补偿费、上级各种补助资金、经营性收入均归乙方所有。第六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林木等,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流转价款,逾期3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流转款的1‰的滞纳金,逾期15日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山场。4、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违约金,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其他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甲方(盖章):代表(签章):乙方(盖章):代表(签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林权流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