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配电工程 电缆 松砂石招标公告(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



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招标公告

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4〕097号
1.招标条件
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4〕097号)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委托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标段
项目概况及范围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工期

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
1、本工程为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敷设0.4千伏NG-A-4*185+1*95电缆3.757千米,NG-A-4*150+1*70电缆0.466千米,NG-A-4*120+1*70电缆0.984千米,NG-A-4*95+1*50电缆3.358千米,NG-A-4*75+1*35电缆2.653千米,NG-A-4*35+1*16电缆0.734千米,WDZC-YJY-0.6/1-5*16电缆1千米,WDZC-YJY-0.6/1-5*6电缆2.2千米。 2、工程沿线地形:平地100%。 工程地质:松砂石100%。3、工地运输平均运距:汽车运距10km,人力0.1km。
661.1676万元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近三年内具备同类型项目设计或施工实施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6)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专用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2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2/index.html)查阅并下载本次招标详细信息,且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18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651267819@qq.com)完成报名,否则报名过时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同开标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隔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2/index.html)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斌   
电  话:159257910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陈秋、潘丽芳
电 话:0578-2668578
公告发出日期:2024年10月12日
 
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控制价.xls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清单.xls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招标文件.docx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4〕097号招标人(盖章):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盖章):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2024年10月12日备案单位(盖章):备案时间:2024年10月12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五章发包人要求7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0第1章招标公告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4〕097号1.招标条件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4〕097号)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委托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2.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标段项目概况及范围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工期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1、本工程为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敷设0.4千伏NG-A-4*185+1*95电缆3.757千米,NG-A-4*150+1*70电缆0.466千米,NG-A-4*120+1*70电缆0.984千米,NG-A-4*95+1*50电缆3.358千米,NG-A-4*75+1*35电缆2.653千米,NG-A-4*35+1*16电缆0.734千米,WDZC-YJY-0.6/1-5*16电缆1千米,WDZC-YJY-0.6/1-5*6电缆2.2千米。 2、工程沿线地形:平地100%。 工程地质:松砂石100%。 3、工地运输平均运距:汽车运距10km,人力0.1km。661.1676万元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近三年内具备同类型项目设计或施工实施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通用资质(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5)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6)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8)专用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1.2信誉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2/index.html)查阅并下载本次招标详细信息,且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18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651267819@qq.com)完成报名,否则报名过时无效。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同开标时间。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6.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6.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隔壁)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2/index.html)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8.联系方式招标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郑斌电话:15925791079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联系人:陈秋、潘丽芳电话:0578-2668578公告发出日期:2024年10月12日招标公告附件:附件1:《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附件1:(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此表发651267819@qq.com,过时无效)项目名称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报名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报名资料自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传 真电子邮箱备注: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获取登记必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填写完整清晰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盖公章后电子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2)本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郑斌 电 话:15925791079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楼1210室电话:0578-2668578联系人:陈秋、潘丽芳1.1.4招标项目名称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1.1.5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福康村。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评标办法1.12.3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将澄清内容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所留邮箱。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通过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澄清。24小时后未确认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将修改内容发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通过邮件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修改。24小时后未确认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 3.2.3报价方式 投标金额□ 折扣比例□ 投标金额和折扣比例□ 投标金额和工程本体投资估算值报价方式:总价报价。采用投标金额报价:投标总价即为合同价格。合同价格签署后,是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所有内容的全部报酬,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作任何调整(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采用折扣比例报价:折扣比例定义为相对于报价基数的百分比。投标人报价时,应报出正的(+)百分比。3.2.4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同一包拆分为多个分项工程并分别设定了分项工程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在制作报价文件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每一分项工程的报价,投标人的每一分项工程投标价格不得超过该分项工程最高限价。本项目评标基准下浮率范围1%-6%,审定的招标控制价:6611676元 评标基准价范围为:6545559 元— 6214975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2.保证金缴纳事项:(1)交纳方式:采用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2)交纳要求: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到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收款单位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银行帐号:5510 3191 3500 015(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帐。(4)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退还。(5)投标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后,按照原交款路径退还,原交款账户即视为经投标人确认的退还账户,投标人无需提供其他退款账户。因投标保证金退还而与其他主体产生纠纷或者争议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理,与招标人等主体无关。3.4.4(3)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主动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业绩及证明材料见招标公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A(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含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2)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五份(一正四副)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1、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2、每套电子版均应包含可编辑版和不可编辑版2个版本,其中可编辑版为Word或Excel格式不可编辑版为PDF格式。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包括符合规定的书面修改通知)用A4幅面纸出版(含每册封皮),竖向左侧装订,且各册禁止活页和塑料皮装订。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式封装:1.商务投标文件:单独成册密封提交。2.技术投标文件:单独成册密封提交。3.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交,单独密封到一个信封内,在信封外部标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及投标单位名称”,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4.1.1投标文件封装要求纸质投标文件的数量:(1)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商务):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技术):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数量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应按“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两个文件夹归类区别。以U盘方式提交。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包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注项目名称、招标序号、正本或副本,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密封处签字加盖公章,同时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隔壁))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4.2.5拒收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隔壁)) 5.2(4)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缙云供电公司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现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10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作如下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如果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三方约定”内容进行签订并提供在商务投标文件中。2、如果负责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的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应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注:表中的“☑”项为选择项中被选项。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招标公告。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1.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工作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表”应附□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项目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价格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质量、工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价格表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1)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商务):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技术):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数量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应按“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两个文件夹归类区别。以U盘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签署送达信息。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备案单位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报价说明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异议单格式1.招标文件异议单招标文件异议单项目名称:招标序号:异议人名称:异议人类型:□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 期:2.开标异议受理单开标异议受理单投标人名称:异议受理场所:□开标现场 □非开标现场异议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答复:异议受理工作人员签字: 开标现场监督人员签字: 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受理说明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按本表格式填写。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个小时内送至招标代理。3.评标结果受理单评标结果受理单项目名称:招标序号:异议人名称:异议人类型:□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条款内容2.1.1初步评审标准(技术)见附表2.1.2初评条件标准(商务)见附表2.2.1分值权重构成商务部分:10%技术部分:40%投标报价:50%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本章2.2.4(3)2.2.3投标报价偏差率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报价漏项以及其他报价偏差。2.2.4(1)技术详评评分标准见附表2.2.4(2)商务详评评分标准见附表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 评标价格计算公式选择■公式1 □公式22.评标价格计算公式说明:公式1:价格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基准价)。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当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时,n=0.5;当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时,n=1。基准价为所有通过技术、商务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部分高价和部分低价后(但不影响其参与价格分计算)的算术平均值(基准价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其中计算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时,需要去除的投标报价情况如下:合格投标数量≤5时,直接计算;合格投标数量=6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合格投标数量≥7时,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公式2:价格得分=(基准价/投标人的评标价)×100。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各包通过技术、商务初评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最低值。注:1、公式1、公式2中的评标价:各包通过技术、商务初评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并按以下公式折算后的价格。2、投标报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执行。3、投标报价超出报价范围的将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3.1否决投标项见附表一3.1.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除3.1.2款表中以外的其它项:对于投标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的,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2评审得分构成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权重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权重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权重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权重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3投标人得分=A+B+C3.4.1限制中标■不设置限制中标原则□设置限制中标原则附表一:否决条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序号情形事项具体规定1主体不符(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或提交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资格不符(1)不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2)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资信不良(1)被责令停产停业的;(2)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以及财务状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实质不符(1)投标人在商务/技术偏离表中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离的;(2)投标人的投标函及附表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对招标文件中的工期/服务期、安全质量保证、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履约担保等条款,实质性不响应的。5投标担保(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未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的。6格式内容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文件签署(A)(1)投标文件(含投标函及附录)同时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无委托代理人签字、无身份证明的;(5)投标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替代单位公章,缺少投标专用章具备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的。8投标期限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逾期交付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工期/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交付偏差投标文件有重大缺漏项,投标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严重偏差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实质性规定的。11虚假投标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电力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12修改文件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主动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的。13不良履约投标人刻意隐瞒招标公告安全质量条件所涉及的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不良履约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包将均被否决。情形特别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电力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投标也将被否决。14串通投标(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2)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4)以及对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39、40、41条规定任何情形之一的。15拒绝澄清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6无效报价(1)投标报价构成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报价的;(2)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需要算术修正的,当按照单价改正合价时超限价,否决投标;当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时,合计金额超限价,否决投标;(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7未按国家税率税种报价未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税种报价的18低价竞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9法定否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20货币单位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投标函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21价格修正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依法所作的修正价格的。22改变工程量清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应完全一致,投标人擅自改变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暂估价、暂列金额、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表、项目特征等内容)的。23非竞争性费用(1)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独立报价的;(2)规费:未按照规定计取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以外伤害保险费的;(3)税金:未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的。24行贿记录(1)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一方符合前述条件的。25工程量清单格式问题(A)(1)纸质文件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对工程量清单标准格式删减或修改的;(2)将多个工程量清单合并成一个清单进行投标的;26失信惩戒(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一方符合前述条件的。27其他事项投标人或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否决投标的其他条款的。附件:初步评审标准(技术)序号招 标 文 件 要 求(技术初评)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规定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技术方案或质量、使用条件、工期等保证措施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售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主要技术参数、支付条款、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它技术参数不构成重大偏差6证明材料无弄虚作假7技术偏差无招标方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8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内容9实质性响应情况初步评审标准(商务)序号招 标 文 件 要 求(商务初评)1投标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资质证书等证明性文件有效,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2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等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规定3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5总进度(服务期、工期、交货期等)、权利义务响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6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7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8报价清单或明细表(如有)符合招标文件给出的范围、数量及格式要求9无招标方不能接受的偏差内容10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内容11实质性响应情况技术详评标准项目评分细则一、施工组织方案(0--25)1、施工组织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详细,可实施性强,对工程实施具有指导意义的,25-20分2、基本合理,基本能够指导项目实施的,19.99-10分3、一般,施工方案基本可行,但存在部分缺陷的,9.99-1分4、没有提供的0分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0--10)1、编制合理,统筹安排,关键路径合理的10-7分2、编制合理,能够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基本合理的6.99-3分3、有网络图,但不能完全按进度计划实施一般的2.99-1分4、没有提供的0分三、施工主要机械安排(0--5)1、使用工程需要的机械安排充分的5-4分2、使用机械基本满足3.99-2分 3、使用机械可以满足要求,但存在部分缺陷1.99-1分4、没有提供的0分四、现场组织机构(0--5)1、组织机构安排科学合理5-4分2、组织机构基本满足施工要求3.99-2分3、有施工组织机构但不健全1.99-1分4、没有提供的0分五、项目经理情况(0--5)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和业绩评审0-5分六、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0--5)根据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和业绩评审0-5分七、主要劳动力组织计划(0--5)1、劳动力组织计划科学合理5-4分2、劳动力组织计划可行3.99-2分3、有劳动力计划,但不完善的1.99-1分4、没有提供的0分八、类似工程的评价(0--5)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有业主(建设单位)评价证明,证明针对本工程特点有很好协调完成能力5-3分,较好2.99-1分,没有提供的0分。九、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0--5)1、质量保证体系完整、措施得力5分2、质量保证体系一般,4.99-2分3、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不完整、不得力1.99-1分4、没有提供的0分。十、科技创新(0--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科技创新程度酌情打分。十一、安全保障体系及措施(0--5)1、安全保障措施体系完整、措施得力5分2、安全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措施一般4.99-2分3、有安全保障措施,但不完善、不完整、不得力1.99-1分4、没有提供的0分。十二、投标人近三年类似工程的业绩和实施经验(0--10)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周年,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承接过电力配套施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为10分。注:开标时需提供工程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进入技术投标文件中,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十三、企业荣誉(0--10)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以获奖发文时间那个为准)所参与施工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5分,最高为10分。注:1、以上所称奖项须是住建部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2、提供获奖文件和参与施工项目的合同扫描件进入资信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商务详评标准项目评分细则一、投标文件综合响应情况(0--25)对招标文件全响应或有差异但能提高招标文件标准的25分;投标文件内容或形式有差异但招标方能接受的,减2分/每项。二、报价格式(0--25)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其他格式问题,减2分/每项。三、报价内容(0--25)总价与分价不对应减2分;大小写不符的(4舍5入进位的除外)减2分;清单填写不规范减2分,最低0分。四、造价合理性(0--25)造价合理性(0--25):合理25-20分,一般19.99-10分,不合理9.99-0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4.1款规定情形除外),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技术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商务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权重构成(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分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权重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2.2.1(1)目规定的分值权重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2.2.1(2)目规定的分值权重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2.2.1(3)目规定的分值权重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计算出报价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合同编号(承包人):工程名称: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目录1.工程概况422.建设目标423.设计文件434.工程价款435.结算方式446.支付方式467.材料设备供应468.本工程项目的双方代表479.双方权利及义务4710.工程验收和保修5011.知识产权5212.保密义务5213.合同变更和解除5214.违约责任5315.索赔5416.保险5517.不可抗力5518.争议解决方式5519.适用法律5620.合同的生效5621.其他事项5622.特别约定56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以下简称“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缙云县新碧富民安居配电工程(消防部分)。1.2工程批复:。1.3工程地点:。1.4承包方式:本合同按以下第种方式承包:(1)施工总承包;(2)施工专业承包。1.5工程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对应的工作内容的相应工程量及发包人认可签证的工程变更为准。2.建设目标2.1安全目标(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4)不发生火灾事故;(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8)不发生对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2.2工程质量2.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等有关规定,达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优质工程标准。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工程“零缺陷”投运;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质量要求;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2.2.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经检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检验所需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经检验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检验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2.3工期2.3.1计划总工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2.3.2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自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日期为准。2.3.2.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同意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未答复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2.3.2.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2.3.3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时间为准。2.3.4计划档案资料交付日期:年月日,实际交付日期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写明的竣工日期后日内。3.设计文件由发包人于开工5日前向承包人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4.工程价款4.1工程价款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固定总价承包;(2)固定综合单价承包;(3)费率结算价格承包;最终以审定的竣工结算施工费为基数×中标折扣比例/%-履约考核评价方式进行结算(中标折扣比例与中标结果一致);(4)其他合同价格形式:可调价格。4.2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含税),具体项目签约合同价详见附件,承包人应提供税率为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4.2.3本条第4.1款工程价款选择固定总价承包或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项目工程固定总价或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保持不变,不因市场变化因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4.3双方确定工程价格已充分考虑且包括了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合同另有约定时除外:4.3.1承包人的窝工损失(包括设备、图纸的暂时脱供);4.3.2设备材料的二次搬运发生的费用;4.3.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涨价费用;4.3.4发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4.3.5其他:/。5.结算方式5.1工程结算原则5.1.1若承包人在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事项发生后14日(如14日,可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内,未向发包人书面呈报工程价款增加的签证单,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该项增加的工程价款,发包人无须将此项作为工程价款计算的依据。5.1.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承包人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5.1.3其他:/。5.2工程竣工工程款结算5.2.1根据本合同第4条约定,工程价款选择除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外的,最终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由承包人根据设计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编制施工结算书,经由发包人审核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5.2.2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就竣工结算进行审核或审计,且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该审核或审计结论作为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依据。但是,若政府有关审计机关或财政等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项目进行审计或财政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报告、财政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并据此据实调整工程价款。5.2.3工程造价审核或审计时,审核或审计费按照国家规定计取,若核减金额超出送审工程造价5%,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5.3.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5.3.1.1本工程在合同实际工期内实行人工、材料价格动态管理:①人工、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办法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建站信(2018)5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材料基准价格以预算控制价编制期《丽水市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为准,在《丽水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参考同期的《浙江省造价信息》。②人工基准价格以预算控制价编制期《丽水市工程造价信息》人工价格为准。5.3.2、本工程材料调价品种为电缆。5.3.2.1调整方式为:材料差价:承担的补差差价=∑(合同实际工期前80%月份内各期信息价格平均值﹣基准价格)×材料定额用量。5.3.2.2凡符合调整范围的材料,当材料费上涨时的价差由发包方负担,下降时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5.3.3、人工费调整范围和方法如下:本项目不适用。5.3.3.1人工费价差=∑(合同实际工期内各期信息价格人工市场信息价格平均值﹣基准人工市场信息价)×现行定额人工消耗量(分Ⅰ、Ⅱ、Ⅲ类人工)。5.3.3.2凡符合人工费调整范围的,人工费上涨时的价差由发包方负担,下降时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5.3.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价格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价格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受益。5.3.5、造价动态调整额仅计取税金,调整部分造价在结算时予以调整。以上动态管理方法中:材料用量为可调规格材料合同用量与增减用量之和;人工消耗量为合同用量与增减用量之和。6.支付方式6.1工程价按以下方式支付:6.1.1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开工令发布后28天内支付至项目签约合同价(含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预付款不扣回);6.1.2工程进度款:所有主要设备进场经发包人确定后支付合同价的30%;6.1.3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未实施部分)的85%;6.1.4完成工程移交并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审核报告并通过财政备案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100%。注:(1)约定的每期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每期付款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由于承包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6.1.4其它费用:/,支付条件/时间:/。6.2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等额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7.材料设备供应7.1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承包人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没有进行必要的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视为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7.2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本工程所需其他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有不合格的材料和制品,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7.3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约定的施工标准不符,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供,所拖延工期及因此增加费用承包人自行负责。7.4其他:/。8.本工程项目的双方代表8.1发包人项目经理为8.2承包人项目经理为。8.3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8.4发包人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予执行。8.5本工程项目发包人委托/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9.双方权利及义务9.1发包人权利9.1.1根据工程需要调换承包人项目经理,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承包人;调换后项目经理的权责不变。9.1.2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9.1.3对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检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9.1.4督促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环境管理目标,不发生有损发包人形象和声誉的有责行风事件和媒体曝光事件。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要求时,发包人、监理人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承包人的工作,并按照安全协议有关条款进行评价考核。9.1.5其他:/。9.2承包人权利9.2.1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根据工程需要调换承包人项目经理,调换后项目经理的权责不变。9.2.2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价款。9.2.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9.2.4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9.3发包人义务9.3.1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办理应由发包人负责的相关证件、批件。9.3.2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9.3.3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9.3.4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9.3.5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9.3.6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发包人发包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9.3.7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9.3.8及时组织竣工验收。9.4承包人义务9.4.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8日内,组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施工项目部。9.4.2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9.4.3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按时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施工组织措施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管理的实现。9.4.4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9.4.5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承包人承担的工程及其负责管理的范围内所发生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电网事故,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9.4.5.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9.4.5.1.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9.4.5.1.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9.4.5.1.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9.4.5.1.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9.4.5.1.5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9.4.5.1.6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9.4.5.1.7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9.4.5.1.8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9.4.5.1.9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9.4.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9.4.5.2.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9.4.5.2.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9.4.5.2.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9.4.5.2.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9.4.5.2.5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9.4.5.2.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9.4.6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间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保护工程附近的人员或财产,使其免遭破坏。9.4.7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9.4.8在施工期间按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持现场整洁有序,及时排除影响施工的障碍。9.4.9承包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合同中各项规范、标准和合同规定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9.4.10严格按照环评、水保报告和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不因施工原因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9.4.11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持归档与工程同步进行。确保实现:档案归档率100%,资料准确率100%,案卷合格率100%,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准确、系统;同时保证在约定的时间移交竣工资料(含电子档)。9.4.12积极配合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参加设计交底,对施工中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应及时告之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工作。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令存在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而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施工的,视为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9.4.13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发包人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由于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9.4.14拆旧工作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妥善保管拆旧物资。9.4.15按时支付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费用。9.4.16承包人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有关内容规定,并同意按照规定的有关原则对不良行为进行处理。9.4.17承包人应负责的其他工作:/。10.工程验收和保修10.1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10.2竣工验收10.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在施工完成后28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叁份。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28日内组织验收。10.2.2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10.2.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验收意见及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承包人拒绝修改或修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修改,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10.2.4若该工程经双方认定需由变配电项目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应在该工程正式完工后,由发包人通知验收时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口进行推延。10.2.5实际竣工日期为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书或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发包人验收合格出具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书或验收报告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工程保修期起始日期。10.2.6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后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10.3保修责任10.3.1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供冷工程,为2个供暖/供冷期;(4)电气管线、室内外上、下水工程、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工程及道路工程,为2年;(5)其他:/。10.3.2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维修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未按上述约定履行无偿维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方代为履行,所需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1.知识产权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1.2承包人采用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11.3除承包人的专利技术外,所有有关本工程的照片、录像、图纸、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及涉及的知识产权均为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本合同目的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11.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12.保密义务12.1承包人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到发包人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承包人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2.1.1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12.1.2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12.1.3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发包人或按发包人要求作适当处理。12.2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商业秘密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发包人书面解除承包人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12.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13.合同变更和解除13.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1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3.2.1承包人发生歇业、解散或破产、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13.2.2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内容无法实施或目标无法实现的;13.2.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13.2.4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13.3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合同各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按如下约定承担:13.3.1若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结算金额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超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13.3.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若发包人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结算金额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超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14.违约责任14.1承包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4.2承包人在开工令发布之日起5日内未能进场开工的或无法按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每延误一日,按500元/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延误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14.3当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应按照本条第14.3款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若承包人逾期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14.4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整改通知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进行彻底返工修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承包人应按照本条第14.3款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若承包人逾期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14.5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应及时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直至符合规定标准,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4.6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的,每发现1处错误,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0.2%的违约金。14.7施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含分包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4.8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1条约定义务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发包人所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所获收益归发包人所有。14.9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2条约定义务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4.10承包人违反《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等规定,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第三人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4.1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5%的违约金,并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4.1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应按签约合同价格5%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4.1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发包人进行赔偿,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以合同价格为限。14.14承包人违约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向承包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亦由承包人承担。14.15承包人因违约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14.16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本合同被依法解除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工程的完好。14.17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但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总额累计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20%为限。但是,违约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进行赔偿,且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以签约合同价为限。14.18其他:/。15.索赔15.1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关索赔事件的证据,并有意向对方索赔,均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含本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简称“索赔通知”)进行索赔。15.2被索赔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天内(含本数)给予回应,包括要求对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若发包人和承包人就索赔处理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第18条的约定办理。16.保险承包人应就本合同项下可能承担的责任投保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承包人应办理己方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17.2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17.2.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17.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17.2.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17.3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10日内(含本数)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17.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多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合同各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17.5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受影响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120日(含本数),合同各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或终止本合同。17.6因政府行为、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合同一方或多方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各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合同修改变更协议。18.争议解决方式18.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9.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0.合同的生效20.1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20.2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21.其他事项21.1履约担保21.1.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21.1.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根据(浙政办发〔2017〕48号)文件规定,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工程综合保险保单或政策性融资担保保函形式,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2%,采用银行保函、工程综合保险保单或策性融资担保保函作为履约担保时,如在银行保函、工程综合保险保单或策性融资担保保函有效期届满前,工程仍未完工的,承包人须在原保函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发包人要求重新开具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及保函的金额视工程实施情况和剩余工程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履约保证金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提供完整施工资料且移交相关部门后,结清并退还(不计息)。21.2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21.3本合同双方应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廉洁协议。21.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5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1)关于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和比例,具体方式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友好协商并一致同意为准。(2)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工程量,依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及相关配套定额,以实际竣工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如定额中不含该类工程费用相关内容,参照类似工程定额进行结算。甲供材料不得计取税金。工程税金按照营改增后浙江当地税率9%计取,如有变动请根据相关文件调整。新增工程量中涉及的乙供材料价格参考乙方系统中出库金额。(3)拆除的电线杆、配电箱、电缆等无法利旧使用的废品,承包人不得自行处理。(4)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政策处理等问题,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妥善处理。(5)工程涉及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支付,增值税发票开具给建设单位。在上述约定的每期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建设单位开具每期付款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由于承包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付款延误,建设单位不承担责任。(以下无正文)签署页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EMAIL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联行号:开户行联行号:附件:附件1:价格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单附件3:制度标准规范及文件清单附件4:安全协议附件5:廉洁协议附件6:银行保函(若有)附件7:施工授权委托书附件1:价格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单附件3:制度标准规范及文件清单序号名称发文单位备注1****************企业标准2345………附件4:安全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完成施工建设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本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履行。一、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二、工程工期本工程自******月起开工,至*******月竣工。三、工程项目安全目标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4.不发生火灾事故。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8.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四、本工程文明施工目标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实现“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获得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请根据情况在□中打√号选择);获得省级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请根据情况在□中打√号选择)。五、执行标准(不限于)1.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70号令;第4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5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6条《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第7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9第549号令);第8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第9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DL5009.2-2013;第11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变电站》DL5009.3-2013;2.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程、通用制度及规定:(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2)国家电网公司变电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3)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部管理办法;(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9)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10)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办法;(1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1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13)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管理办法;(16)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1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1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优秀设计评选管理办法;(1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办法;(20)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2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竞赛管理办法;(22)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2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2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26)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队伍管理规定;(2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监理管理办法;(2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商资信及调试单位资格管理办法;(29)国家电网公司所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专业管理办法。(30)《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1-20173.省级公司有关规定:/。4.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及省级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规定、制度以及相关要求。六、甲、乙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贯彻执行前款中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程、规定;施工期间,甲方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履行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负有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甲方委托***同志为业主项目部安全专责,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双方和监理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甲乙双方及监理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问题,共同预防事故发生。承发包工程贯彻先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七、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1)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管理和监督,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2)负责委托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甲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3)负责发布建设项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要求。(4)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6)负责及时成立工程安委会,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并记录。(7)负责就工程施工环境、施工条件、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及毗邻区域存在的危险点和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向乙方进行交底并记录。(7)负责在工程开工前及时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和本《协议》。(8)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负责组织业主项目部编制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负责提供给乙方作为编制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的依据。(9)负责审核批准乙方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负责在工程开工时,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负责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费得到有效使用。乙方应在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同时单独申报安全文明施工费。(10)负责解决乙方施工、生活、办公所需的施工电源。(11)对于变电站改、扩建工程,负责运行设备上的电缆拆、接的工作票办理工作。(12)不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单方面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13)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负责按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对乙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考评,并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14)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配合、协助乙方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上报。(15)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评价。八、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是本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的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监理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实现。(2)服从甲方、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和地**府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接受监督管理单位的检查和考评。(3)负责落实以项目经理(建造师)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制定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各项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上级有关部门考核合格。(4)负责在承包的工作中范围内,及时按上级要求,编制并实施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严格按“六化”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5)负责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建设管理单位,建立使用台帐,配合甲方、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验收,接受监督检查等工作。对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足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补充资金,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超出部分从成本费用渠道列支。(6)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上级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班组配备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施工人员超过30人时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班组施工区域安全管理工作。(7)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内部安全大检查及日常检查工作,参加业主单位、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8)负责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作业指导书等中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严格履行报审程序,并实施到位,保证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改、扩建工程,负责把在施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审核及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备案。对于线路工程跨越高铁、高速、重要输电通道,以及变电改扩建工程,要编制专项跨越施工方案和停电施工方案,明确停电设备和时间,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履行编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落实。(9)负责及时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规范使用。(10)负责配备合格的施工机械、工器具、仪器、仪表,进场施工前及时报送监理单位审核,以保证投入本工程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仪器、仪表处于有效完好状态。(11)负责将下列文件提交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备案:a.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负责人名单;b.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c.经乙方总(副总)工程师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d.施工安全情况通报及事故报告。(12)参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评价。(13)负责按规定定期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学习上级安全文件,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事故,计划、布置、实施各时段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对甲方、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内部和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14)负责遵守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的合同约定,其他非主体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管理单位书面同意。专业承包或专业分包的变电站(包括换流站)建筑工程不允许再进行专业分包;变电站(包括换流站)安装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和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调试。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及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15)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规定,并报监理单位备案。使用省外分包商的,必须要求分包商向当地电力监管部门备案。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发、承包双方的安全施工责任,并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以强化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安全责任意识。(16)负责对工程分包商的施工安全行为监督。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和电网、设备事故等事故)施工作业,负责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审查分包商的施工组织措施。(17)负责对劳务分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18)开工前,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监理备案。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工、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焊工、架子工、高处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并报监理审核备案。(19)负责对中、小型机械实行“定机定人”管理。(2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器具必须整洁完好无破损并符合规程规范等安全要求。乙方必须租赁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等),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手续。租赁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器具,租赁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21)负责建立进场员工安规考试台帐、职工体检台帐、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台帐、安全工器具管理和检验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等特种设备必须取得政府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并负责向监理报审。(22)变电施工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的用电方式,线路施工现场按当地临时用电方式进行,严格施工用电管理,确保一机一闸一保护。(23)负责在工程项目应急工作组的组织下,编制人身事故、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等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24)负责在改、扩建工程中,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等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对自身展放的带电运行屏上的搭接电缆的回路编号、端子牌号、芯线的正确性以及待接入时段的防误碰保护负安全责任。(25)对施工现场运行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设立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应经运行单位或监理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否则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负责。(26)负责在施工期间对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在遇有情况时,负责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方可施工,不得冒险作业。(27)对甲方、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章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强行指定购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行为有权拒绝,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在预见有重大危险发生时,乙方应认真排查工程关键节点,分析重大危险源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强化实施过程的安全监督,全力规避安全风险。九、事故即时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各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立即上报事故情况:(1)发生五级以上人身、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事故,应立即按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逐级上报至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的同时,还应报告相关分部;(2)发生六级人身、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事件,应立即按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逐级上报至省电力公司或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3)发生七级人身、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事件,应立即按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上报至上一级管理单位。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安全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各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十、安全违约金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对工程建设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考核。考核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执行。2.安全违约金支付标准(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二级及以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人身死亡事故(四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支付签约合同价2%的安全违约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四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一人•次,支付签约合同价6‰的安全违约金;二人•次,支付签约合同价1.2%的安全违约;三人•次及以上,支付签约合同价2%的安全违约金。(3)发生设备事故或火灾事故或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支付签约合同价4‰~2%的安全违约金。(4)发生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电网停电事故,视事故影响的大小和严重程度,支付签约合同价4‰~2%的安全违约金。(5)发包人组织安全监督检查时,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每次支付签约合同价2%的安全违约金。3.乙方对业主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现场安全检查通知单处罚事由和数额有异议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申辩。4.工程竣工后,对乙方的经济处罚,由甲方在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基建安全隐患罚款单》,通过公司财务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扣除。处罚执行单位(部门)不允许接受罚金,被处罚单位(部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交纳罚金。5.发生安全事故后,甲乙双方除执行本协议规定外,还应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十一、安全文明施工费1、本工程暂定计列*********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费。2、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范围(变电、线路工程分别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选项中选择使用):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a.钢管扣件组装式安全围栏、门形组装式安全围栏、绝缘围栏、安全隔离网、提示遮栏、安全通道等安全隔离设施购置、租赁、运转费用;b.钢制盖板等施工孔洞防护设施购置、租赁、运转费用;c.直埋电缆方位标志、过路电缆保护套管、漏电保护器、应急照明,在满足正常使用外,用于提高安全防护等级的施工用电配电箱、便携式电源卷线盘等设施购置、租赁、运转费用;d.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油料、氧气瓶、乙炔气瓶、六氟化硫气瓶等)危险品专用仓库建设费用,防碰撞、倾倒设施购置、租赁、运转费用;e.高处作业平台临边防护、绝缘梯子等防护设施购置、租赁、运转、检测、维护保养费用;f.灭火器、沙箱、水桶、斧、锹等消防器材(含架箱)购置、租赁、运转、检测、维护保养费用;h.绝缘安全网和绝缘绳购置、租赁、运转、检测、维护保养费用;i.验电器、绝缘棒、工作接地线和保安接地线等预防雷击和近电作业防护设施购置、租赁、运转、检测、维护保养费用;j.有害气体室内或地下工程装设的强制通风装置或有害气体监测装置购置、租赁、运转、检测、维护保养费用;k.施工机械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购置、检测、维护保养费用,小型起重工器具检测、维护、保养费用,配合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控制措施采用的临时设施采购、租赁、运转费用;(1)为施工作业配备的防风、防腐、防尘、防水浸、防雷击等设施、设备购置、运转费用,防治边帮滑坡的设施及与之相关的配合费用。(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包括应急救援设备器材、急救药品购置、租赁、运转、维护费用,施工现场防暑降温费用。(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费用。(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立项阶段的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包括:a.安全警示标志牌、限速指示牌、设施设备状态标示牌、操作规程牌、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应急救援路线公示牌等为满足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所投入设施购置、租赁、运转费用;b.提醒警示和人员的考勤等进出施工现场管理设施物品采购、租赁费用,施工现场依托数字通信网传输的单兵移动视频监控器材购置、租赁、运转费用;c.施工人员食堂用于卫生防疫设施购置费用,高海拔地区防高原病、疫区防传染等配套设施、措施及运转费用;d.工程施工高峰期,委托第三方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价费用,参加国家优质工程评选项目的竣工安全性评价等专项评价费用。e.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比、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配合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含劳务分包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二道防护绳、水平安全绳、绝缘手套、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护面具、防尘口罩、防静电服(屏蔽服)、雨衣、救生衣、绝缘鞋、雨靴、、保安照明等或手电、防寒类等个人防护用品购置、租赁及保养、更换费用。(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包括安全宣传类标牌制作、租赁、运转费用,安全生产有关的书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购置费用。(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费用。(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包括安全环境检测检验费用,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测、试验所用的设备、仪器、仪表等。(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3、以下费用应按规定从临时设施费中计列,不能占用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职工宿舍、办公、生活、文化等公用房屋和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生产用车间、工棚、加工厂,设备材料仓库、棚库,围墙、水源(支管)、电源(380/220伏)、道路(支线)及施工现场内的通信设施费用。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和地**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和地**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5:廉洁协议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协议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7:施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受托人(单位):************************兹委托受托单位负责***********************实施完毕。承包内容:施工。受托单位按承包内容进行实施,委托人(单位)负责工程实施费用。并委托受托单位作为代理人,全权代表委托人(单位)办理竣工资料报验等手续。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单位)签字之日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委托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本招标项目的服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电力主管部门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二)根据工程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服务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1.;2.;3.。二、集中招标其他说明事项本条主要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差异性条款进行专门说明(不得与“使用说明”相违背)。项目单位在合同签订、执行以及招投标资料归档时应逐一对应替换。本条所述各项条款若与其他章节内容冲突,以本条为准。1.;2.;3.。三、工程技术规范书与图纸四、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1.本工程设立□不设立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2.最高限价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照“计价规范”和“计价依据”有关规定编制和复核。3.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丽水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5.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6.2018版《浙江省建设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7.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8.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9.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文件10.《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11.《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2期(除税价);12.《浙江造价管理信息》2024年第2期(除税价);13.委托单位提供的材料询价单;14.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二)投标报价1.本工程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计税。2.投标报价统一按照综合单价法计价,采用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清单计价。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4.综合单价应包含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5.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计算综合单价。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应体现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费用。6.施工组织措施项目金额(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7.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5)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名称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通用安装工程7.81-6.1330.6399.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报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10.工程量清单部份投标报价: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11.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2)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页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招标序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年月日商务文件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黑名单”或未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证明截图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投标人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9)企业信誉相关获奖情况(如需)10)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情况表1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12)投标承诺函13)商务偏差表14)投标保证金截图15)商务详评表里需要提供的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内容16)材料品牌暂定表17)投标报价书1、投标函招标人: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序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的总价(注:报价保留到元),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工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号:。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否决我单位投标,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索赔任何经济损失。5、我方在此承诺,若我方中标,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现行标准要求。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外,你方的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8.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天。`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附表投标函价格表招标序号:投标人:货币:人民币招标内容投标总价金额(小写)¥ 元大写: 元填写说明: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方式要求选择其一进行填写,投标价格保留至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黑名单”或未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证明截图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及邮编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批准部门批准文号单位性质开户银行及账号注册资金(万元)联系人电话E-mail传真职工概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职称年龄专业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8、投标人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9、企业信誉相关获奖情况(如需)10、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情况表序号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开工时间投产时间承包范围业主单位(项目法人)业主单位联系方式规模合计注:后附□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名称姓名职称岗位证书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承诺月到位天数技术标中的编号1、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要求2、项目专职安全员按发包人要求3、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按发包人要求4、项目专职施工员不作要求按发包人要求5、项目专职质量员不作要求按发包人要求6、项目专职材料员不作要求按发包人要求7、项目专职资料员不作要求按发包人要求公司分管领导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 机注:1、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相应表格可自行扩展。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12、投标承诺函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项目经理没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情形。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没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在本次投标中,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业绩、提交的资料均真实,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承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承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未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承诺未从事一切的非正常投标活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承诺未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如有关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或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不符合以上情形的,我公司为中标单位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商务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页号和条款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描述备注12…注:(1)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未在偏差表中提出偏差的部分,则将被认为已对此部分做出全面响应。(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但未在偏差表中列明的偏差,视为投标人未提出该偏差。14、投标保证金截图15、招标文件及商务详评表里需要提供的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内容16、材料品牌暂定表序号材料名称型号单位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投标人承诺的品牌或相当于同档次品牌12345679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需按招标人推荐的品牌中选取品牌,如不在推荐的品牌中选取的,同档次品牌的认定由评标委员会来认定,评委认定为同一档次,即为同档次品牌。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1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作如下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___年____月____日18、投标报价书10.2.2-5投标报价封面;10.2.2-6投标报价扉页;10.2.2-11编制说明;10.2.2-12投标报价费用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居配电工程 电缆 松砂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