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招标公告(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4)
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4-10-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10-14 00:00:00至2024-10-21 23:59:59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10-25 14: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二标厅
预算金额
¥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佳、赵荣钢、吴限、刘阳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381676
采购单位
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采购单位地址
嵩明县秀嵩街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7929547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381676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5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4-C3-02393-YZGF-1142
项目名称: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65
最高限价(万元):65
采购需求: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需采购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1项,供应商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技术,建设“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在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安装物联网设备,实时采集加油站进、销、存原始数据,并可供税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使用。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搭建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监控网络,通过采集比对报税口、编码器、抬挂枪信号、油罐液位仪数据,同时将加油机与税务系统进行连接,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第一手实时监控信息;二是实时采集相关数据,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数据采集和监控,包括加油机计量数据、销售数据、油品存储数据等,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全面的数据分析和管理工具。最终达到有效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成品油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的目的。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安装、调试完成后对系统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出现任何异常,服务方应及时进行完善,待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并且数据采集精确,到达验收标准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成交人提供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为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14 00:00至2024-10-21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 年 1月 1 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 CA 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 CA 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5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4-10-25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二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保证金金额:5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0-25 14:00 其他: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2.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CA操作问题: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服务地点: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指定地点。 6.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地址:嵩明县秀嵩街166号
联系方式:0871-67929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381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佳、赵荣钢、吴限、刘阳
电 话:0871-65381676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磋商文件(终).docx
2024-10-12
下载
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MZC2024-C3-02393-YZGF-1142采购编号:S53A00924001378采购人: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7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0第五章项目需求48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5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MZC2024-C3-02393-YZGF-1142项目名称: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5.00万元;最高限价:65.00万元;采购需求: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需采购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1项,供应商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技术,建设“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在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安装物联网设备,实时采集加油站进、销、存原始数据,并可供税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使用。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搭建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监控网络,通过采集比对报税口、编码器、抬挂枪信号、油罐液位仪数据,同时将加油机与税务系统进行连接,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第一手实时监控信息;二是实时采集相关数据,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数据采集和监控,包括加油机计量数据、销售数据、油品存储数据等,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全面的数据分析和管理工具。最终达到有效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成品油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的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安装、调试完成后对系统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出现任何异常,服务方应及时进行完善,待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并且数据采集精确,到达验收标准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成交人提供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为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23:59,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KMZC2024-C3-02393-YZGF-1142)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时00分其他: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2.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CA操作问题: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服务地点: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指定地点。6.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地址:嵩明县秀嵩街166号;联系方式:0871-679295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0871-653816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佳、赵荣钢、吴限、刘阳;电话:0871-6538167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MZC2024-C3-02393-YZGF-1142。3.1项目范围见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2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质量要求服务地点: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指定地点。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对系统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出现任何异常,服务方应及时进行完善,待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并且数据采集精确,到达验收标准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成交人提供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为3年。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达到有效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成品油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的目的。★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注:1、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2、非营利性单位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9月(含09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不满6个月,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9月(含09月)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见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7.1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7.5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9.2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0.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2.4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文件、无需到达磋商现场,仅需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1份电子响应文件即可。13.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021000205263;保证金收取:1.以支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支票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支票必须正确填写收款人信息,用途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支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以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汇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3.以本票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本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4.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磋商有效期,以免造成磋商无效。5.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保险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险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保险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磋商有效期,以免造成磋商无效。保证金退还:1)以电汇、网银、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联系出函机构。注:1、保证金缴纳至上述银行账户中。2、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3、财务电话:0871-65310700。14.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提交、开启、详细磋商等程序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文件、无需到达磋商现场。2、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CA操作问题: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1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5.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6.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2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除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还须带上:1、本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照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税务部门发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部门审批并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发票开具手续。(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3)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本项目的设计成果归采购人所有。(4)省级政府采购成交人须知:成交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结果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5)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或签章”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文件规定签署处签名或签章(含电子签名)的行为。(5)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6)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允许分包。(7)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由供应商自行前往各加油站点自行踏勘。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财政资金,用于采购“项目需求”所列服务。3.项目范围3.1本项目项目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作如下规定:4.5.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5.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5.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4.5.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参加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平台答复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9.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按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0.2本次报价为包干价,供应商须就第五章项目需求中所参与磋商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磋商总报价应包含建设服务期限内的所有费用包干价,包含数据采集设备费、技术服务费(包括设计费用、现场服务(包括安装和调试费用))、零备件和专用工具费、技术资料费、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管理费、代理服务费,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10.4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0.5最终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系统递交,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的视为退出磋商。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10.6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7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磋商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进行加密处理。12.2响应文件中涉及盖章签署的地方,建议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署。12.3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公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4响应文件副本份数: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文件、无需到达磋商现场。13.磋商保证金13.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3.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3.3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退还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磋商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4.1响应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提交。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5.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15.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磋商16.磋商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6.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16.3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6.4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6.5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2.1.1、2.1.2款实质性评审标准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6.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磋商过程的保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截止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六、成交结果19.成交人的确定19.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七、其他事项22.质疑和投诉2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2.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2.4质疑函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联系部门:招标九部联系电话:0871-65381676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楼416室22.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2.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7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云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3.采购代理服务费23.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为成交金额。23.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如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纠纷,双方均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4.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安装、调试完成后对系统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出现任何异常,服务方应及时进行完善,待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并且数据采集精确,到达验收标准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成交人提供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为3年。服务地点: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试运行期结束后开展验收,服务费用根据财政预算情况进行分批付款(按照3:3:3:1比例)。即: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30%;运营满1年且达到综合效益指标,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30%;运营满2年且达到综合效益指标,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30%;运营满3年且达到综合效益指标,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10%。3验收方式:联合开展验收并填写验收材料。(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成交人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开招标中标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具体服务内容:(技术服务内容、拟投入人员配置、拟投入软硬件配置)明细附后。二、相关资料和配套要求:三、服务要求:服务内容符合标准,并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四、配套服务要求及合作条件五、其他服务内容要求及条件六、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以上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涉及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的结算参考价。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交付服务成果时配备人员进行验收);2.负责提供项目服务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内容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整套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是满足采购方需求(包括人员、软硬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服务标准;并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甲方工作需要。2.保证甲方在享受本合同服务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相关权利的起诉。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成交过程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与甲方共同进行服务项目的验收。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九、服务期限、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十、验收方式:联合开展验收并填写验收材料。十一、付款方式:十二、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支付申请;逾期实施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实施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超过30天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因诉讼、维权而产生的立案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负责。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贰份。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七、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成交人的响应文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4.磋商文件。十八、本合同除签订合同之时的签名、手写日期为手写体外,其他手写体内容均不构成本合同及附件之内容。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5)其他。(二)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1)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2)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3)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三)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1)提供2023年09月(含09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2)提供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不满6个月,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3)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四)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1)提供2023年09月(含09月)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2)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3)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供应商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采购人名称):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八)信誉说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2、我公司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信用查询的规定,已知晓本项目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及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并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审查。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未提供过相关服务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公司确保承诺的真实性,若因为公司虚假承诺带来的后果,由我公司全权承担。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十)非联合体磋商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一)承接主体的承诺————————(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公司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我公司确保承诺的真实性,若因为公司虚假承诺带来的后果,由我公司全权承担。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二、商务报价文件(一)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现决定参加磋商,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据此申请书,我方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按最终报价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天。4.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报价(元)服务期限承诺质量承诺保证金形式备注供应商: (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三)报价组成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价(元)备注1加油机数据终端 台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踏勘后填报2采集加油机数据服务-数据传输路由 台3液位仪数据终端 台4信息采集器集成服务1项5系统数据对接1项6……投标总报价(元)小写:大写:注:1、本表“合计(元)”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磋商总报价的价格保持一致。2、本次报价为包干总价,供应商须就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此表可自行扩展。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注:1、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填写,没有委托代理人则无需填写。★3.有委托代理人需要填写此表时,需要确保委托代理人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六)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附磋商保证金缴纳材料)(七)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磋商:(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请供应商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如出现上述情形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八)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属行业应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3、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可。附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声明本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请声明本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九)运维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十)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须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件,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件是指: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要求、付款方式、验收方式及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中的商务要求等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页码及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注:对于报价产品商务条件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十一)构成商务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承诺2)其他。三、技术文件(一)技术参数偏离表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三、数据采集要求”中“加油机数据终端、采集加油机数据服务-数据传输路由、液位仪数据终端、信息采集器集成服务”以及“四、系统数据对接技术要求”的各项要求,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产品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响应情况偏离……注:1、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响应情况”一列中写明具体响应情况。2、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项目需求》中的序号。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名):年月日(二)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三)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声明及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一、建设目标按照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安装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遏制“加油机主板作弊、隐瞒收入、偷税逃税、短斤少两、非法买卖富余票”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加油站进销成品油不开具发票、虚开发票等偷税逃税行为,防范国家税收流失,增加财政收入,真实体现成品油零售企业销售数据,促进成品油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公平的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数字化管理水平。二、建设内容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技术,建设“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在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安装物联网设备,实时采集加油站进、销、存原始数据,并可供税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使用。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搭建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监控网络,通过采集比对报税口、编码器、抬挂枪信号、油罐液位仪数据,同时将加油机与税务系统进行连接,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第一手实时监控信息;二是实时采集相关数据,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数据采集和监控,包括加油机计量数据、销售数据、油品存储数据等,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全面的数据分析和管理工具。最终达到有效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成品油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的目的。三、数据采集要求1、加油机数据终端参数序号类型项目内容1采集加油机数据服务-加油机数据采集基础参数机箱材质:金属外壳;无线通信:采用无线扩频技术;供电范围:(DC5V-DC12V);在线监测:通过定时发送心跳包,监测设备是否掉线;使用环境温度及优于:-20℃到+70℃;2数据采集接口具有多路RS232接口,至少具有1路RS485接口;接口形式:DB-9母型插座;供电电压:安全电压供电;支持国家税务总局税控协议约定的串口参数,可直连加油机税控口采集数据;通信速率:支持1200-115200bps;通信状态指示:支持通信状态指示;静电防护:满足静电防护要求;3数据传输接口汇集网关方式进行传输4主处理器工业级;支持掉电存储配置参数;抗电磁干扰;5防爆▲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防爆功能;6电场强度符合GB8702-2014电场强度标准,现场电场强度30Mhz-3000Mhz低于12V/m,3000Mhz-15000Mhz低于0.22f½;7无线发射功率≤6w;8兼容加密报税口必须支持兼容采集2019年以后生产的新型加油机的密文税控芯片数据,必须支持、兼容2019年以后生产燃油加油机防作弊系统。(需提供实际产品照片或展示实际产品);2、采集加油机数据服务-数据传输路由序号类型项目内容1采集加油机数据服务-数据传输路由协议支持集成MQTT/TCP协议,能接入各通讯运营商物联网平台;2数据解析转发要求支持国家税务总局税控协议解析,可将采集数据解析重新打包上传物联网平台;3在线监测支持参数配置心跳包技术,智能防掉线,支持在线检测,在线维持,掉线自动重拨,确保设备永远在线应支持网络远程参数配置,并且将配置好的参数保存内部的永久存储器件内(一般为FLASH或EEPROM等)。当上电时,自动按照设置好的参数进行工作;4异常恢复当发生异常或者死机时,应可进行重启操作;5云平台对接支持与云平台对接;6升级支持网络远程升级;更新失败后具备恢复机制;7主处理器三级流水结构处理、支持在线IAP、内置看门狗;8通信接口接口标准:支持RS232和RS485、保护:15KVESD/保护;9供电供电输入电压范围220V±5%、工作湿度20-90%RH无冷凝;10联网模组频段国内全网通;每座加油站每月不低于200M物联网通信流量,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可支持无线网络通信系统;支持无线APN接入,支持公网NET、GRE隧道、L2TP隧道、IPsec隧道等方式;11操作性上电启动到工作状态,时延不超过30s;12发射功率▲≤6w;13工作环境湿度:20%~90%无凝露、大气压力:86~106KPa;14可靠性内置看门狗及多级链路检测机制,具备故障,自动检测、自动恢复能力,保证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多重设备自检机制,确保链路畅通和告警,各接口ESD防护,防止静电冲击;3、液位仪数据终端参数序号类型项目内容1液位仪数据采集服务协议支持集成MQTT/TCP协议,能接入各通讯运营商物联网平台2数据采集转发要求支持主流液位仪协议解析,可将采集的液位仪数据解析重新打包上传物联网平台;3在线监测支持参数配置心跳包技术,智能防掉线,支持在线检测,在线维持,掉线自动重拨,确保设备永远在线应支持网络远程参数配置,并且将配置好的参数保存内部的永久存储器件内(一般为FLASH或EEPROM等)。当上电时,自动按照设置好的参数进行工作;4异常恢复当发生异常或者死机时,应可进行重启操作;5平台对接支持与平台对接;6系统升级支持网络远程升级;更新失败后具备恢复机制;7主处理器三级流水结构处理、支持在线IAP、内置看门狗;8通信接口采集接口标准:支持RS232和RS485,采集数据输出接口:采集的液位仪数据支持RS232接口输出;保护:15KVESD/保护;9供电供电输入电压范围220V±5%、工作湿度20-90%RH无冷凝;10联网模组频段国内全网通;11每座加油站每月不低于200M物联网通信流量,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可支持无线网络通信系统;支持无线APN接入,支持公网NET、GRE隧道、L2TP隧道、IPsec隧道等方式;12操作性上电启动到工作状态,时延不超过30s;13发射功率≤6w;14工作环境湿度:20%~90%无凝露、大气压力:86~106KPa;15可靠性内置看门狗及多级链路检测机制,具备故障,自动检测、自动恢复能力,保证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多重设备自检机制,确保链路畅通和告警,各接口ESD防护,防止静电冲击;4、信息采集器集成服务要求1、功能要求1.加油数据采集服务(1)提供2019年后生产的新型加密加油机报税口协议的数据读取和采集服务。(2)提供2000年后所有品牌和型号税控加油机的数据采集,遵循国家税务局税控燃油加油机报税接口协议服务。(3)提供实时采集加油机明细数据,通过加油机报税口服务。(4)提供通过加油机编码器直接采集油量数据服务。2.编码器信号采集服务(1)提供采集每个编码器的加油脉冲信号,并转换为数据服务。(2)提供本地存储至少3000笔加油订单数据及税控口1个月的原始数据服务。(3)提供数据加密传输服务,提供国密算法。3.远程监控和管理服务(1)提供设备远程监控,在线监测提供心跳包技术和智能防掉线服务。(2)提供提供信号检测和自动搜索功能服务。(3)提供离线断网存储和自动续传功能,在断网情况下自动存储数据,恢复后自动续传服务。(4)提供掉电数据保存。4.远程配置和升级服务(1)提供通过无线网络进行远程参数配置、批量升级和回滚服务。(2)满足静电防护要求。(3)提供感知网络无线自组网,创建本地无线网络并透传数据至数据中心服务。(4)提供监控设备离线警告功能,系统显示设备离线状态服务。5.历史数据采集服务(1)提供采集加油的油量、金额、单价、加油时间及历史加油明细数据服务。(2)提供税控总累数据采集服务,通过可视化平台查询指定时间段内的区间总累数据服务。(3)提供硬件本地升级,防物理破解服务。(4)提供采集加油机起止泵码数据和油枪实时监控数据服务。2、性能要求1.接口服务(1)提供4个RS232接口,支持常用波特率。(2)提供6路编码器采集接口和6个抬枪信号采集接口。2.网络通信服务(1)支持TDD-LTE和FDD-LTE标准,支持物联网平台集成HTTP/TCP/UDP/MQTT协议。(2)提供4G信号的无线网络传输,提供移动、联通、电信LTECAT-1服务。(3)无线通讯调制方式为FSK,频率范围470~510MHz。(4)单个模块空旷传输距离可达500米,传输距离0-3500米。(5)频段提供TDD-LTE和FDD-LTE各个Band频段。3.电气性能(1)额定电压为5-12V,额定功率≤6w,额定电流0.1A,最大输出功率100mW(+20dBm)。(2)单台采集设备提供同时连接4-6支加油枪数据采集服务。4.环境适应能力(1)工作温度范围:-20℃至70℃。(2)存储温度范围:-20℃至90℃。(3)大气压力范围:86-106kpa。(4)工作湿度:相对湿度5%-95%无冷凝。(5)湿度范围:20℃-95%。(6)灵敏度:-139dBm。四、系统数据对接技术要求1.数据库建设基于政府数据库或政务云平台数据库,收集加油机数据采集终端和液位仪数据采集终端输出的数据,加密存储、汇总相关数据,确保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2.“嵩明县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数据上报要能达到云南省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要求,成功对接到市级和省级管理平台。3.运营管理:(1)一户式查询:实现通过加油站查询,聚合显示加油站基础信息、销售统计、设备基础信息及设备在线状态显示功能;(2)加油站营业异常:实现新增、查询、关停加油站经营异常情况功能;(3)加油机连接器告警:实现加油机连接器离线告警查询功能;(4)加油机路由器告警:实现加油机路由器离线告警查询功能;(5)液位仪路由器告警:实现液位仪路由器离线告警查询功能;4.数据中心:(1)加油站显示屏交易日报:实现加油站交易日报查询功能,实现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2)加油站显示屏交易月报:实现加油站交易月报查询功能,实现采集加油机油枪显示屏月累计数据;实现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3)加油站显示屏交易明细:实现加油站交易明细交易金额、交易油量、交易单价、累计金额、累计油量等查询功能,实现采集加油机当笔加油数据,通过PC端平台查询加油机当笔加油数据,与加油机屏幕显示数据一致;实现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4)数据补录:实现采集设备网络连接异常中断时,正常采集加油机加油数据并存储至采集设备终端,在网络恢复连接后,自动续传到系统,通过PC端平台查询到自动续传的加油数据与加油机加油数据一致;(5)液位仪日报:实现液位仪日报查询功能,实现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6)液位仪月报:实现液位仪月报查询功能,实现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7)数据偏离度统计:支持按加油站、时间查询加油站的显示屏交易数据、液位仪油量对比数据;(8)加油站综合日报:支持按加油站、时间查询加油站油枪显示屏交易日报数据及对比差异数据;(9)单价变更记录:支持按加油站、时间查询加油站加油枪的单价变更记录。查询显示加油站名称、加油站类型、加油站统一社会编码、区域、税务局、加油枪序号、油品、变更单价、变更时间。5.预警管理:预警生成设置:实现预警阈值设置功能,实现预警信息启停管理功能,实现自定义发送预警短信类型功能,实现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6.监控中心:数据大屏:实现数据可视化大屏显示功能。7.系统管理:(1)用户管理:实现新增、编辑、启用、停用用户账户功能,实现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2)角色管理:实现新增、编辑、启用、停用用户角色功能,实现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3)部门管理:实现新增、编辑、启用、停用、删除部门功能,实现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4)岗位管理:实现新增、编辑、启用、停用、删除岗位功能,实现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5)日志管理:实现系统操作日志查询功能,实现系统登录日志查询功能。8.个人中心:实现个人信息用户姓名、手机号、邮箱、登录密码编辑修改功能。9.下载管理:实现系统导出数据集中下载和查询。10.物联网通信服务:每座加油站每月200M物联网通信流量,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可支持无线网络通信系统;支持无线APN接入,支持公网NET、GRE隧道、L2TP隧道、IPsec隧道等方式。11.系统集成服务: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涉及的软硬件安装、部署、辅料、辅材等。12.运维服务: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服务项目包含日常维护服务、升级服务,产品质量保证。(1)巡检服务:投标人在我县辖区设置不低于3人的运维服务团队,开通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为终端用户提供远程技术指导,确保平台系统及加油机防作弊数据采集设备正常工作。健全的巡查机制,每季度每站不低于2次,并能根据监管部门工作需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2)应急保障服务:一般性问题,响应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严重影响加油站正常营业的问题,响应时间不超30分钟,到达现场不超过1小时,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3)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需要提供自验收之日起三年的运维服务。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上线后,投标人提供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的技术支持服务,通过项目组内部联络中心及时、高效处理解决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出现的各类故障及请求。(4)为提前预防严重性故障的发生,除被动性解决已发生故障及问题外,投标人需积极采取健康检查、健康评级等主动运维手段,通过不定期对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全面的检查,以达到事先消除隐患、减少故障的发生。同时,要确保安装的所有设施设备符合加油站安全要求。五、商务条件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安装、调试完成后对系统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出现任何异常,服务方应及时进行完善,待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并且数据采集精确,到达验收标准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成交人提供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为3年。2.服务地点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试运行期结束后开展验收,服务费用根据财政预算情况进行分批付款(按照3:3:3:1比例)。即: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30%;运营满1年且达到综合效益指标,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30%;运营满2年且达到综合效益指标,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30%;运营满3年且达到综合效益指标,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10%。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5.违约责任中标单位检查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到企业吃、拿、卡、要以及进行与安装无关的工作,采购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此类现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六、总体效益对嵩明县GDP及社零指标产生有力支撑,嵩明县全县民营加油站销售额达2021-2023年平均值的2.5倍以上、税收额(县本级)达3倍以上。附件1:嵩明县非两油加油站清单序号站点名称液位仪加油机数量加油枪数量备注1嵩明大营加油站1352嵩明县牛栏江加油站14103嵩明县杨桥农机加油站14104嵩明县四营农机加油站1485云南百万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1486嵩明县杨林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1477嵩明县小街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14108嵩明县牛栏江镇小新街农机加油站1889嵩明县农机化经营服务中心新世纪加油站141210嵩明县嵩阳街道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弥良加油站148嵩明县合计:104386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磋商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项规定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报价报价未超过项目最高限价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项规定其它实质性条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2.2详细评审标准1总得分100供应商的总得分满分100分,供应商的总得分= F1+F2+F31、F1、F2、F3分别为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报价F1:10分技术部分F2:70分商务部分F3:20分。2报价评分F110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即:F1=C/(B1,B2,…,Bn)×10注:1)C为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2)B1,B2,…,Bn为第n个经实质性审查合格的最终报价。3)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货物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2.2详细评审标准3技术部分评分F270评审内容包括:1)数据采集要求及系统数据对接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评审45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响应情况评审:a.对“三、数据采集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加油机数据终端”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9分,否则不得分。2、“采集加油机数据服务-数据传输路由”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9分,否则不得分。3、“液位仪数据终端”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9分,否则不得分。4、“信息采集器集成服务要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9分,否则不得分。b.“四、系统数据对接技术要求”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9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实施方案评审25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实施方案至少包括“总体服务方案;搭建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监控网络方案;实时采集数据方案;系统数据对接方案、应急保障及故障处理方案”5项详细内容。以上5项内容均提供,且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把握准确,对服务内容的分析条理清晰,服务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对工作职责、服务范围、工作目标有清晰的认知,方案详细、合理的得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以上5项内容分别从“内容全面、条理清晰、方案合理、匹配性、完整性”5个方面进行评审,每1个方面存在不足的,扣1分。4商务部分评分F320评审内容包括:1)运维服务方案评审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供应商承诺的运维服务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多增加半年(6个月,不足6个月不计)加2分,最多加4分。2.提供了详细具体的运维服务方案得2分;3.运维服务方案中有明确的保障措施及惩罚措施的得4分,保障措施或惩罚措施操作性不强的扣2分,无保障措施或惩罚措施的不得分;2)服务质量承诺评审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进行评审:1.提供了服务质量承诺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针对服务质量承诺提出具体、可行的保障措施的得4分,保障措施可行性差的扣2分,无保障措施的不得分。3.针对服务质量承诺提出明确的违约惩罚措施的得4分,违约惩罚措施可行差的扣2分,无惩罚措施的不得分;1.磋商方法1.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按优先采购小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上述条件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1.2中小企业1.2.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2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关于监狱企业:1.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4.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评审标准2.1实质性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前附表。3.磋商程序3.1实质性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1.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3.2磋商及最终报价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在政采云系统上进行。3.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政采云系统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评分3.3.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1)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得分F2;(3)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评分,得分F3;(4)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总得分。3.3.2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4磋商结果3.4.1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3.4.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3.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建设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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