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扫描电子显微镜招标公告(浙江万里学院2024)



项目概况
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G2024074G
项目名称: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3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扫描电子显微镜
数量:1台
预算金额(元):3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分辨扫描电子显微分析系统主要用于各种材料的超高分辨微观形貌观察和微区分析;具体内容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①交付期: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1周,并具备验收条件;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2周,并具备验收条件;②质保期:国产设备/进口设备质保1年,时间自本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2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4.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4〕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4.4说明:
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②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1-11-01/12975.html)。
4.5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6开评标注意事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5.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有出入之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万里学院
地    址:宁波高教园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23169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22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创意三厂3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88950837
质疑联系人:赵梦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508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电子显微镜)定稿.doc458.6K

招标文件(电子显微镜)定稿.doc

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ZCG2024074G项目名称: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采购人:浙江万里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8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4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11.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CG2024074G项目名称: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300000最高限价(元):33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扫描电子显微镜数量:1台预算金额(元):3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分辨扫描电子显微分析系统主要用于各种材料的超高分辨微观形貌观察和微区分析;具体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①交付期: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1周,并具备验收条件;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2周,并具备验收条件;②质保期:国产设备/进口设备质保1年,时间自本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获取方式:3.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3.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4、招标文件售价:0元。注:本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1、2、3”条款规定操作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4.2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4.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4〕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4.4说明: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②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1-11-01/12975.html)。4.5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6开评标注意事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5.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有出入之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万里学院地址:宁波高教园区项目联系人(询问):于炜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23169质疑联系人: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220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创意三厂3号楼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银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88950837质疑联系人:赵梦洁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5081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女士、王女士,0571-85252453传真:/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3.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投标报价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交付期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1周,并具备验收条件;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2周,并具备验收条件。质保期1、国产设备/进口设备质保1年,时间自本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章 二、技术需求 中对质保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2、质保期内应保证所有产品及系统正常运行,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上门日常设备及系统维护、软件升级、零部件维修及更换、故障处理及定期回访服务等。3、被更换的零部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至少1年。项目质量保证1、质量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2、投标人保证所供的产品/系统必须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产品/系统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付款方式1、国产设备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国产设备合同价的40%;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国产设备剩余合同款项。2、进口设备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采购人预付进口设备合同金额的60%给外贸代理公司,外贸代理开具进口设备合同金额90%不可撤销L/C;2)凭单支付至进口设备合同金额90%;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进口设备合同总价的10%。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并为采购人提供安装、维护技术培训人数不少于2人;具体培训计划、时间、人数等均由采购人决定,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仪器的原理、使用、日常维护及现场操作。2、生产厂家在华东地区应设有固定的扫描电镜仪器维修中心,并有厂家授权认证的维修工程师,针对设备故障,接到用户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确定解决方案后,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并提供终生免费技术服务咨询。3、中标人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人维修需求。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和同型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质保期内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清单及对应价格),以满足本项目设备正常使用的需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满后5年内的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该部分价格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如有需要,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实施范围、周边情况、货物所需的进出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不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或延误交付期而导致的索赔或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验收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进口产品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履约保证金无。标的物扫描电子显微镜,所属行业:工业。2、技术需求序号技术参数投标响应一产品类别数量1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镜1台二技术规格1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镜1.1主要用途:高分辨扫描电子显微分析系统主要用于各种材料的超高分辨微观形貌观察和微区分析。1.2电子光学系统1.2.1发射源:高稳定型肖特基热场发射电子枪。1.2.2分辨率:≤0.5 nm @15kV;≤0.8 nm@1kV;≤0.8nm@500V。1.2.3加速电压范围:200V–30kV;着陆电压范围:0.02–30kV;调节步长:最小可达每档1V连续可调。1.2.4探针电流范围:1pA–50nA,连续可调。1.2.5物镜系统:电磁/静电复合式物镜系统,可有效提升低电压成像的分辨率,物镜系统无磁场外露,可对磁性材料进行高分辨率成像及分析。1.2.6光路系统:具有两级聚光镜,单级物镜,构成三级交叉式电子束光路。1.2.7自动调整功能:自动电子枪对中;自动聚焦、消像散;具有聚焦补偿、动态聚焦、旋转补偿、倾斜补偿功能;自动漂移补偿帧积分。1.2.8物镜光阑不少于7个孔,具有光阑自加热功能,有效防止光阑孔堵塞。1.2.9实现低加速电压方式:镜筒内加减速和样品台减速模式,样品台偏压最低可到-4000V。1.3样品室和样品台1.3.2样品室内部空间:从左至右不小于340mm宽的大存储空间。1.3.3样品室可拓展接口数量不小于12个,含能谱仪接口不小于3个(其中2个处于180°对角位置)。1.3.4能谱仪分析工作距离不小于10mm(满足X-Ray出射角35°)。1.3.5样品台类型:五轴马达驱动全自动优中心样品台。1.3.6移动范围:X≥110 mm,Y≥110 mm,Z≥65 mm,T≥-15º~90º,R=n×360º 连续旋转。1.3.7样品台具有接触报警与自动停止功能。1.3.8多功能样品台:多用途SEM样品安装载物台,可同时放置不低于18 个标准样品,集成了截面样品夹具和预倾斜样品台。1.4探测器系统1.4.1样品室二次电子探测器:一个。1.4.2镜筒内正光轴独立背散射电子探测器:一个,且可与镜筒内二次电子信号同时成像。1.4.3镜筒内正光轴二次电子探测器:一个。1.4.4镜筒内高位二次电子检测器:一个。1.4.5样品室内IR-CCD红外相机(观察样品台高度):一个。1.4.6可用于图像导航的彩色光学相机:一个。1.5真空系统1.5.1真空泵组成:2个离子吸附泵,1个250 l/s分子涡轮泵,1个机械泵。1.5.2离子泵专用备用电源。1.5.3样品室抽真空时间:≤3.5min。1.5.4样品室真空度:高真空模式优于6×10-6 mbar;1.6图像处理1.6.1光栅扫描:电子束驻留时间25ns至25ms/像素。1.6.2智能扫描和漂移补偿:256 帧平均或积分、线积分和平均法、隔行扫描、漂移补偿帧积分。1.6.3扫描方式:正常扫描、缩小光栅、定点、线扫描、扫描旋转、倾斜校正。1.6.4拍摄一次获取单帧图像最大存储分辨率:不小于65k×65k像素。1.7控制系统1.7.1操作系统:Windows 10。1.7.2图像显示:24寸LCD显示器,最高显示分辨率1920×1200。1.7.3支持用户自定义的GUI,可同时实时显示4幅图像。1.7.4软件支持Undo和Redo功能。1.7.5蒙太奇图像导航。1.7.6软件可自动智能成像,设置每个样品的分析条件(放大倍率、信号等),软件控制SEM进行图像采集,并可以将采集的图像进行自动拼接,配有图像漂移补偿功能。1.8能谱仪1.8.1探测器:分析型SDD硅漂移电制冷探测器,65 mm2有效面积;高分子超薄窗设计,无需液氮冷却,仅消耗电能。1.8.2能量分辨率:Mn Ka保证优于129eV(@计数率100,000cps);以上探测器能量分辨率保证符合ISO 15632:2012标准。1.8.3元素分析范围:B5~Cf98。1.8.4具备零峰修正功能,可以快速稳定谱峰,开机后无需重新修正峰位。1.8.5具备元素spectrum Live实时刷新显示功能:可实时观测样品区域变化或者形态转变时,谱图spectrum的动态变化过程。1.8.6具备元素面分布Live实时刷新显示功能:在样品台静止状态、移动及改变放大倍数时,均可实时显示电子图像、不同元素分布以及它们的叠加。1.8.7线扫描分析每条线可包含高达8192点,可从线扫描结果重建单点谱图。可在水平或垂直方向进行多线依次采集。1.9其他配件1.9.1配有进口空压机和冷却循环水系统,分别用于阀门控制和冷却扫描电镜镜筒及其它部件;提供UPS稳压电源,10kVA,1小时不间断供电。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有责任检查安装现场是否符合产品安装条件。2、投标人应承担投标产品及系统的安装、测试和有关配置工作,进行实际的测试。3、投标人应全力与采购人无条件配合(所有配合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根据采购人的详细需求,提交实施方案得到采购人确认后实施,保证系统按时、正常地投入运行。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牵涉到与第三方产品集成工作,投标人应与集成商及其他供应商通力合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2投标报价要求及其他费用:(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投入正式运行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产品/系统供货费用、安装调试费(含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需的所有零部件费用)、运输费、验收、人员培训费、中标服务费、售后服务、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所投设备如为进口设备的,开标一览表中须同时报出人民币价格和免关税、增值税的CIF美元价格;其中人民币和美元之间统一以“CIF美元价格×美元与人民币的比值”进行折算,美元与人民币的比值为7.45,该折算约定仅供唱标及评标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项投标报价与折算后的价格不符的,一律以“CIF美元价格×美元与人民币的比值”进行折算调整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一章 公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4)不论中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5)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根据《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指引》收费标准,下浮30%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单个项目最低不得少于3000元。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100以下1.6%100-5001.2%代理服务费的款项汇入的账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 号:31010122000651888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公告形式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请供应商自行查看。4投标文件组成:★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应当分别上传)1份;报价文件和资信技术文件必须分两部分上传。★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0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12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采购人”)。2.“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或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产品或承担的安装、售后及其他伴随服务。4.“项目”系指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实质性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负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废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报价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指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不接受其他分公司投标。(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投标人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电子投标文件为仅有的有效形式。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信技术文件: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2其他资信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格式附后);(2)投标函(格式附后);(3)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4)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5)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附后);(7)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附后);(8)项目整体实施方案;(9)所投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方案;(10)供货方案、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11)售后服务方案;(12)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13)节能环保(如有)证明材料;(14)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注:资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附后);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5)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3.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递交的企业宣传册、产品宣传册不属于投标文件有效组成资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七)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符合性审查和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2)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投标文件的或解密失败的;(7)未按规定签章的;(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9)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招标需求响应分值扣减至0分(或以下)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或投标报价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一)开标准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开标程序:1、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资格条件审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资格条件审查(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审查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符合性审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或盖章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定标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2.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八、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其他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九、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十、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得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得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1.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1.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是。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标的物均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工业。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三.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四.评标程序1.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2.代理机构首先开启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对供应商表述不清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请其澄清其资信技术文件内容,评标委员再根据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并进行资信技术分的汇总(资信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资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宣布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有效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再由代理机构开启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各供应商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等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开标记录。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得分(价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4.根据有效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计算各供应商的总得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5.按照评标办法得分及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后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中标结果。五.评标过程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澄清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供应商进行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章五、评分标准。资信技术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得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1)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2)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在报价文件的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最后得分(资信技术分与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定顺序,如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具体推荐原则如下:(1)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2)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5.中标结果代理机构将采购人确认的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五、评分标准价格分3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价×[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如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投标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商务技术分70分1、采购需求响应(30分)根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二、三、中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每负偏离一条一般性技术条款的扣3分,当扣减至0分(或以下)时,该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说明:①1条的定义:采购文件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二、三、中各部分内容的最小序号。②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的,视作对该条款发生负偏离。 商务技术分70分2、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的详细实施方案(至少包含项目各环节进度管理与控制、项目风险和责任划分、履约能力保证等)进行评议:2.1项目各环节进度管理与控制方案(5分)管理与控制方案措施得当、能优于采购文件交付期要求的得5分;管理与控制方案措施得当、能满足采购文件交付期要求的得4分;管理与控制方案措施较得当,能满足采购文件交付期要求的得3分;管理与控制方案措施欠得当、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交付期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2项目风险和责任划分、履约能力保证等方案(5分)方案清晰、前后逻辑一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5分;方案条理较为清晰、具有一定的实际可操作性的得4分;方案条理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条理性和可操作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商务技术分70分3、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进行评议(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全保、人工保等各种保修方案及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价格等内容进行评议:报价合理、质保期满后运行成本低的得5分;报价较合理、质保期满后运行成本较低的得4分;报价一般、质保期满后运行成本较高的得3分;报价不合理、质保期满后运行成本高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分70分4、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14分)4.1评委会对供应商提供的具体供货方案进行评议(5分):供货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供货方案较为详细完善,较为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4分;供货方案详细程度和针对性、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供货方案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现场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进行评议(5分):方案考虑充分、措施有效,能优于采购文件交付期内的安装时间要求的得5分;方案考虑充分、措施较为有效,能优于采购文件交付期内的安装时间要求的得4分;方案合理、措施一般,能满足采购文件交付期内的安装时间要求的得3分;方案考虑不够充分,无法满足采购文件交付期内的安装时间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方案(包含验收配合方案、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方案)进行评议(4分):方案考虑充分、措施有效,有助于采购人验收并交付的得4分;方案合理、措施一般,能基本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的得2分;方案考虑不够充分,未能实现采购人验收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分70分5、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质保期时间、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到场时间、维修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进行评议(5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优于采购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安排较合理、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度、安排合理性和操作性均一般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简单、缺乏合理性、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分70分6、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进行评议(5分)技术服务、培训方案科学合理,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且能快速有效协助采购人掌握产品特性的得5分;技术服务、培训方案安排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能有效协助采购人掌握产品特性的得4分;技术服务、培训方案安排合理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技术服务、培训方案合理性较差,未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分70分7、节能环保(1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住所地:联系方式:乙方:(中标人)住所地:联系方式: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SZCG2024074G)及双方友好协商,浙江万里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向乙方采购以下产品,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书及合同技术附件。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技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互相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本合同书的附件;c,乙方的投标文件;d,甲方的招标文件。一、合同内容序号产品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合计大写:合计小写: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上述合同金额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投入正式运行并交付甲方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产品/系统供货费用、安装调试费(含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需的所有零部件费用)、运输费、验收、人员培训费、中标服务费、售后服务、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货物及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七、交付期7.1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1周,并具备验收条件;7.2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2周,并具备验收条件。八、款项支付:8.1国产设备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国产设备合同价的40%;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国产设备剩余合同款项。8.2进口设备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进口设备合同金额的60%给外贸代理公司,外贸代理开具进口设备合同金额90%不可撤销L/C;(2)凭单支付至进口设备合同金额90%;(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进口设备合同总价的10%。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10.2国产设备/进口设备质保1年,时间自本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应保证所有产品及系统正常运行,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上门日常设备及系统维护、软件升级、零部件维修及更换、故障处理及定期回访服务等;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1年。10.3本项目要求乙方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并为甲方提供安装、维护技术培训人数不少于2人;具体培训计划、时间、人数等均由甲方决定,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仪器的原理、使用、日常维护及现场操作。10.4生产厂家在华东地区应设有固定的扫描电镜仪器维修中心,并有厂家授权认证的维修工程师,针对设备故障,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确定解决方案后,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并提供终生免费技术服务咨询。乙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甲方维修需求。10.5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乙方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和同型号(质保期内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清单及对应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以满足实验室正常运行的需要。十一、调试和验收11.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1.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1.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1.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二、保密条款12.1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4.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5.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5.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宁波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4本合同正本一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电子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二、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我方郑重声明:1、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我方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项目评审内容自评分得分投标文件对应页码资信技术得分资信技术得分资信技术得分资信技术得分资信技术得分资信技术得分资信技术得分资信技术得分四、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代理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在此:1、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报价文件和资信技术文件各1份;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2)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3)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或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5)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监管机构相应的处理。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五、投标声明书投标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开标前近一个月内供应商所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职务: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八、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注: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一、商务要求表及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可逐条响应,如全部响应的可在上表空白处注明“全部响应无负偏离”字样。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九、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67.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投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响应)注: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除一、商务要求表外)的内容。供应商可逐条响应,如全部响应的可在上表空白处注明“全部响应无负偏离”字样。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附在本表后面,并在表中标明对应证明材料的所在页码。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十、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货物名称数量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投标报价(CIF美元价格)投标报价(人民币/元)一扫描电子显微镜1台投标总价(元)小写:大写:投标声明: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投标货物制造商/集成商或开发商名投标价投标价组成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投标货物制造商/集成商或开发商名投标价货物总价货物单价特殊工具费备品备件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运输保险费交货日期交货地点123456789101112131415全部投标货物总金额:说明:1、项7=项8×项42、项6=项7+项9+项10+项11+项12+项13供应商全称(盖章):3、除填写本表外,投标方还应提供以下附件:1)货物主要部件(包括附件)分项价目表2)特殊工具清单及价目表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3)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4)所需进口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日期: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标的物名称处,各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需求中的产品清单名称逐一填写。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_____(填写: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供应商如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格式十四: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投(中)标单位名称是否国内企业是否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境内货物原产地是否是宁波是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是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本项目预算/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注:请各供应商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ZCG2024074G项目名称: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采购人:浙江万里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8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4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11.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CG2024074G项目名称: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300000最高限价(元):33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扫描电子显微镜数量:1台预算金额(元):3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分辨扫描电子显微分析系统主要用于各种材料的超高分辨微观形貌观察和微区分析;具体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①交付期: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1周,并具备验收条件;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2周,并具备验收条件;②质保期:国产设备/进口设备质保1年,时间自本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获取方式:3.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3.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4、招标文件售价:0元。注:本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1、2、3”条款规定操作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4.2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4.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4〕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4.4说明: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②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1-11-01/12975.html)。4.5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6开评标注意事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5.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有出入之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万里学院地址:宁波高教园区项目联系人(询问):于炜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23169质疑联系人: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220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创意三厂3号楼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银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88950837质疑联系人:赵梦洁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5081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女士、王女士,0571-85252453传真:/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3.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投标报价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交付期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1周,并具备验收条件;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期为2周,并具备验收条件。质保期1、国产设备/进口设备质保1年,时间自本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章 二、技术需求 中对质保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2、质保期内应保证所有产品及系统正常运行,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上门日常设备及系统维护、软件升级、零部件维修及更换、故障处理及定期回访服务等。3、被更换的零部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至少1年。项目质量保证1、质量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2、投标人保证所供的产品/系统必须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产品/系统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付款方式1、国产设备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国产设备合同价的40%;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国产设备剩余合同款项。2、进口设备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采购人预付进口设备合同金额的60%给外贸代理公司,外贸代理开具进口设备合同金额90%不可撤销L/C;2)凭单支付至进口设备合同金额90%;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进口设备合同总价的10%。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并为采购人提供安装、维护技术培训人数不少于2人;具体培训计划、时间、人数等均由采购人决定,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仪器的原理、使用、日常维护及现场操作。2、生产厂家在华东地区应设有固定的扫描电镜仪器维修中心,并有厂家授权认证的维修工程师,针对设备故障,接到用户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确定解决方案后,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并提供终生免费技术服务咨询。3、中标人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人维修需求。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和同型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质保期内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清单及对应价格),以满足本项目设备正常使用的需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满后5年内的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该部分价格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如有需要,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实施范围、周边情况、货物所需的进出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不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或延误交付期而导致的索赔或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验收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进口产品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履约保证金无。标的物扫描电子显微镜,所属行业:工业。2、技术需求序号技术参数投标响应一产品类别数量1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镜1台二技术规格1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镜1.1主要用途:高分辨扫描电子显微分析系统主要用于各种材料的超高分辨微观形貌观察和微区分析。1.2电子光学系统1.2.1发射源:高稳定型肖特基热场发射电子枪。1.2.2分辨率:≤0.5 nm @15kV;≤0.8 nm@1kV;≤0.8nm@500V。1.2.3加速电压范围:200V–30kV;着陆电压范围:0.02–30kV;调节步长:最小可达每档1V连续可调。1.2.4探针电流范围:1pA–50nA,连续可调。1.2.5物镜系统:电磁/静电复合式物镜系统,可有效提升低电压成像的分辨率,物镜系统无磁场外露,可对磁性材料进行高分辨率成像及分析。1.2.6光路系统:具有两级聚光镜,单级物镜,构成三级交叉式电子束光路。1.2.7自动调整功能:自动电子枪对中;自动聚焦、消像散;具有聚焦补偿、动态聚焦、旋转补偿、倾斜补偿功能;自动漂移补偿帧积分。1.2.8物镜光阑不少于7个孔,具有光阑自加热功能,有效防止光阑孔堵塞。1.2.9实现低加速电压方式:镜筒内加减速和样品台减速模式,样品台偏压最低可到-4000V。1.3样品室和样品台1.3.2样品室内部空间:从左至右不小于340mm宽的大存储空间。1.3.3样品室可拓展接口数量不小于12个,含能谱仪接口不小于3个(其中2个处于180°对角位置)。1.3.4能谱仪分析工作距离不小于10mm(满足X-Ray出射角35°)。1.3.5样品台类型:五轴马达驱动全自动优中心样品台。1.3.6移动范围:X≥110 mm,Y≥110 mm,Z≥65 mm,T≥-15º~90º,R=n×360º 连续旋转。1.3.7样品台具有接触报警与自动停止功能。1.3.8多功能样品台:多用途SEM样品安装载物台,可同时放置不低于18 个标准样品,集成了截面样品夹具和预倾斜样品台。1.4探测器系统1.4.1样品室二次电子探测器:一个。1.4.2镜筒内正光轴独立背散射电子探测器:一个,且可与镜筒内二次电子信号同时成像。1.4.3镜筒内正光轴二次电子探测器:一个。1.4.4镜筒内高位二次电子检测器:一个。1.4.5样品室内IR-CCD红外相机(观察样品台高度):一个。1.4.6可用于图像导航的彩色光学相机:一个。1.5真空系统1.5.1真空泵组成:2个离子吸附泵,1个250 l/s分子涡轮泵,1个机械泵。1.5.2离子泵专用备用电源。1.5.3样品室抽真空时间:≤3.5min。1.5.4样品室真空度:高真空模式优于6×10-6 mbar;1.6图像处理1.6.1光栅扫描:电子束驻留时间25ns至25ms/像素。1.6.2智能扫描和漂移补偿:256 帧平均或积分、线积分和平均法、隔行扫描、漂移补偿帧积分。1.6.3扫描方式:正常扫描、缩小光栅、定点、线扫描、扫描旋转、倾斜校正。1.6.4拍摄一次获取单帧图像最大存储分辨率:不小于65k×65k像素。1.7控制系统1.7.1操作系统:Windows 10。1.7.2图像显示:24寸LCD显示器,最高显示分辨率1920×1200。1.7.3支持用户自定义的GUI,可同时实时显示4幅图像。1.7.4软件支持Undo和Redo功能。1.7.5蒙太奇图像导航。1.7.6软件可自动智能成像,设置每个样品的分析条件(放大倍率、信号等),软件控制SEM进行图像采集,并可以将采集的图像进行自动拼接,配有图像漂移补偿功能。1.8能谱仪1.8.1探测器:分析型SDD硅漂移电制冷探测器,65 mm2有效面积;高分子超薄窗设计,无需液氮冷却,仅消耗电能。1.8.2能量分辨率:Mn Ka保证优于129eV(@计数率100,000cps);以上探测器能量分辨率保证符合ISO 15632:2012标准。1.8.3元素分析范围:B5~Cf98。1.8.4具备零峰修正功能,可以快速稳定谱峰,开机后无需重新修正峰位。1.8.5具备元素spectrum Live实时刷新显示功能:可实时观测样品区域变化或者形态转变时,谱图spectrum的动态变化过程。1.8.6具备元素面分布Live实时刷新显示功能:在样品台静止状态、移动及改变放大倍数时,均可实时显示电子图像、不同元素分布以及它们的叠加。1.8.7线扫描分析每条线可包含高达8192点,可从线扫描结果重建单点谱图。可在水平或垂直方向进行多线依次采集。1.9其他配件1.9.1配有进口空压机和冷却循环水系统,分别用于阀门控制和冷却扫描电镜镜筒及其它部件;提供UPS稳压电源,10kVA,1小时不间断供电。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有责任检查安装现场是否符合产品安装条件。2、投标人应承担投标产品及系统的安装、测试和有关配置工作,进行实际的测试。3、投标人应全力与采购人无条件配合(所有配合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根据采购人的详细需求,提交实施方案得到采购人确认后实施,保证系统按时、正常地投入运行。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牵涉到与第三方产品集成工作,投标人应与集成商及其他供应商通力合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2投标报价要求及其他费用:(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投入正式运行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产品/系统供货费用、安装调试费(含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需的所有零部件费用)、运输费、验收、人员培训费、中标服务费、售后服务、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所投设备如为进口设备的,开标一览表中须同时报出人民币价格和免关税、增值税的CIF美元价格;其中人民币和美元之间统一以“CIF美元价格×美元与人民币的比值”进行折算,美元与人民币的比值为7.45,该折算约定仅供唱标及评标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项投标报价与折算后的价格不符的,一律以“CIF美元价格×美元与人民币的比值”进行折算调整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一章 公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4)不论中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5)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根据《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指引》收费标准,下浮30%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单个项目最低不得少于3000元。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100以下1.6%100-5001.2%代理服务费的款项汇入的账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 号:31010122000651888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公告形式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请供应商自行查看。4投标文件组成:★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应当分别上传)1份;报价文件和资信技术文件必须分两部分上传。★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0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12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采购人”)。2.“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或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产品或承担的安装、售后及其他伴随服务。4.“项目”系指浙江万里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实质性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负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废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报价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指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不接受其他分公司投标。(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投标人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电子投标文件为仅有的有效形式。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信技术文件: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2其他资信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格式附后);(2)投标函(格式附后);(3)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4)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5)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附后);(7)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附后);(8)项目整体实施方案;(9)所投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方案;(10)供货方案、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11)售后服务方案;(12)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13)节能环保(如有)证明材料;(14)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注:资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附后);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5)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3.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递交的企业宣传册、产品宣传册不属于投标文件有效组成资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七)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符合性审查和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2)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投标文件的或解密失败的;(7)未按规定签章的;(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9)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招标需求响应分值扣减至0分(或以下)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或投标报价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一)开标准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开标程序:1、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资格条件审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资格条件审查(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审查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符合性审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或盖章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定标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2.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八、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其他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九、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十、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得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得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1.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1.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是。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标的物均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工业。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三.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四.评标程序1.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2.代理机构首先开启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对供应商表述不清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请其澄清其资信技术文件内容,评标委员再根据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并进行资信技术分的汇总(资信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资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宣布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有效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再由代理机构开启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各供应商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等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开标记录。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得分(价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4.根据有效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计算各供应商的总得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5.按照评标办法得分及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后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中标结果。五.评标过程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澄清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供应商进行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章五、评分标准。资信技术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得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1)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2)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提醒相关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扫描电子显微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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