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菜田火龙果招标公告(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山口社区山口经济合作社2024)
南岸街道山口社区山口经济合作社油菜田火龙果1号地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40576
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山口经济联合社定于 2024-10-25日9:30时对山口社区山口经济合作社油菜田火龙果1号地进行竞投,交易服务机构:南岸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山口社区山口经济合作社油菜田火龙果1号地
128351003000-01-0001
1
29.00 亩
0.00 亩
1000.00 元/亩·年
山口社区山口经济合作社油菜田火龙果1号地
其他用地
农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山口经济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无 。 备注:具体发包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2、交易保证金必须经报名本人的账户转账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每个交易项目对应的账户都不同)。3、为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人尽量不要选在报名截止当天办理。4、报名前请咨询出租方联系人实地了解该交易项目的详情,并在本招标公告(微信版或网页版)底端查看草拟合同。 租赁年限:10.00年。(预计从2024-11-01 到2034-10-31 止,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易底价1000.00 元/亩·年 项目预计总额:319000.00元。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竞投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租金递增方式:5年后变租,每5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20.00 。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事前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gy3z.com。点击【网上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按竞投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4-10-12上午8:30时至2024-10-24下午17:30时(保证金以2024年10月24日16:30前保证金账号接收到账为准),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gy3z.com,点击【网上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gy3z.com网址中的【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填写资料后,需带齐相关资料到街道交易中心进行身份确认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网上交易】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4-10-24日16:3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10-24日16: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2024年10月24日16:30前保证金账号接收到账为准)。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20000.00 元,请于网上报名时汇入指定账号。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4-10-25日9:30时前登录到【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
七、竞投说明:
(一)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山口经济联合社(出租方)所有。
(二)1,参与竞投人投标前需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务必清楚了解合同所有条款,注意事项,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如承包期内遇政府征用土地,承包方必须要按政府规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无条件服从。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确定竞得人及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投人所提交的保证金。 2、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3、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竞投公告中的竞投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二奀
联系电话: 13318103313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岸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56351
指定网址: gy3z.com 附件:山口社区山口经济合作社油菜田火龙果1号草拟合同
南岸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油菜田火龙果1号农用地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山口社区山口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14412043980962243□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梁二奀身份证号码:441221197005273997联系电话:13318103313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山口社区山口村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其他: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农用地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农用地概况(一)甲方将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山口社区山口村油菜田火龙果1号地的农用地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农用地四至为:,面积共约29亩。甲方已将出租的农用地情况充分披露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农用地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下的农用地租赁期为10年,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34年10月31日止。第三条租金及支付(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7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贰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农用地完好交还给甲方后7天内,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农用地的使用权;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应向乙方双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二)租金标准租金方式采用多期有递增方式计算:租金单价为:1000元∕亩/年,租赁面积为约29亩。乙方2024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每年应交纳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不含税费。租金自第6年起开始递增,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金的20%,依此类推。(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租金按年收取,每期开始前30天内支付下期租金。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确认收到乙方租金的十日内,由甲方开具收款凭证。乙方必须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或二维码付款)方式支付租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山口社区山口经济合作社银行账号:80020000006476789开户行: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口支行(4)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需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5‰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30天,则视作乙方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乙方仍需向甲方缴交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5)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农用地移交(一)甲方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农用地交付给乙方使用。(二)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农用地归还甲方。如甲方收回农用地时仍有乙方搭建的设施或农作物的,甲方有权处置且不予补偿。第五条农用地的使用与维护(一)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二)乙方向甲方归还农用地时,农用地有损毁的,乙方要负责修复。(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占用租赁范围外的土地。(四)租赁期间,农用地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农用地转租、转借乙方可将农用地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2.乙方应在转租协议中列明,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协议应同时终止;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4.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第七条税费缴交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第八条农用地土地征收、征用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的农用地,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由乙方投入的一切用于生产设施、农作物等的补偿甲方占30%,乙方占70%,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承租款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第九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2.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农用地经营使用进行监督,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3.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免租期内的租金。(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农用地内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干扰妨碍。2、租赁期间,应做好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第十条合同变更和解除(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甲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二)租赁期内,如因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三)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四)甲方逾期1月未将农用地交付给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两倍合同履约保证金。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镇(街)相关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引起诉讼的,由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其他约定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壹份,山口社区和南岸街道农经审计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菜田火龙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