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招标公告(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 JSZC-320508-SZRQ-G2024-003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Q-G2024-0039
项目名称: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采购需求:
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情况表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若有)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0.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2、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
(2)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白洋湾大街121号
联系人:魏平
联系电话:(0512)65890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南湖路71号天贸大厦西楼9楼
联系人:潘凌、卞玥霏
联系电话:(0512)67276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凌、卞玥霏
电话:(0512)67276332
JSZC-320508-SZRQ-G2024-0039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508-SZRQ-G2024-0039项目名称: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采购人: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类别:货物类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采购编号:JSZC-320508-SZRQ-G2024-00392采购内容: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3项目预算金额:肆佰万元整(¥:4000000.00)4采购人: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白洋湾大街121号联系人:魏平 联系电话:(0512)658907235采购代理机构: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南湖路71号天贸大厦西9楼业务联系人:潘凌、卞玥霏联系电话:(0512)67276332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45 日历日7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8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9:30整(北京时间)投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9:3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9中标服务费: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收取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1000万元~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8000.00计收。账户名: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110202020900093781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道前支行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投标邀请函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对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编号:JSZC-320508-SZRQ-G2024-0039二、项目名称: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三、预算金额: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其中单价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最高限价: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四、采购需求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无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9:30(北京时间)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七、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9: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采购人: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白洋湾大街121号联系人:魏平联系电话:(0512)65890723(二)采购代理机构: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南湖路71号天贸大厦西9楼业务联系人:潘凌、卞玥霏联系电话:(0512)67276332邮编:215000请贵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投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甲方):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投标人(供应商):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中标人(乙方):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产生、采购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6合同:采供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7服务:系指本次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日。2.10服务(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服务(交货)的项目所在地。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3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项目服务的具体要求,包括服务内容、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4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5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6小微企业: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视同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视同为微型企业。二、投标人(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采购文件的说明7、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9、勘察现场(若项目涉及)9.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请将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0.3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卞玥霏联系电话:(0512)67276332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南湖路71号天贸大厦西9楼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采购文件及相关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文件格式参见第三章)13.1封面:13.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3.3公开分项报价13.4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不可出现价格内容)13.4.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3.4.2投标单位情况表;13.4.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13.4.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13.4.5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若有);13.4.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3.4.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13.4.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4.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3.4.10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3.4.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4.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5符合性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中不可出现价格内容)13.5.1投标函;13.5.2响应货物性能、技术指标说明与描述及《技术要求偏离表》;13.5.3技术服务、售中、售后服务方案等包括《售后服务承诺书》等;13.5.4《投标货物数量、规格、交付期说明表》;13.5.5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承诺;13.5.6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若有);13.6综合评审文件:13.6.1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各项方案、相关制度及其他材料、证明等。注:(1)以上13.4.1-13.4.12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3.5.1-13.5.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如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信息一致,视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无效。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4.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内容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成品、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组合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安装所需机械设备、配件、耗材、人员费用等)、安全措施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代理服务费、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3.2投标人应按《公开分项报价》中的全部内容计算单价和总价。《公开分项报价》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4.3.3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本项目不分标段。14.3.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3.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3.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5、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每一页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__45__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1.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3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资格审查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2.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1.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诚信苏州(www.szcredit.gov.cn)的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2.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2.3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22.5本项目通过上述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23、评标委员会23.1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依法组建;23.2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3.3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3.3.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3.3.4签署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根据采购方委托从中确定中标人;2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3.4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4.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4.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3.4.5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3.4.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保密要求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5、对投标文件初审25.1评委会将对资格符合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在系统中出现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2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25.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25.7除上述情形外,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8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9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1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6、废标26.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6.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1.5在系统中出现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26.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废标公告。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27.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确定中标原则:28.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八、发出中标通知书29.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3未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中标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九、中标单位的确认3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十、告知招标结果31.1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1.2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未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中标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十一、签订合同32.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3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其他事项33.1中标服务费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收取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各标段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各标段中标供应商支付,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1000万元~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8000.00计收。账户名: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93781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道前支行33.2监督和公证33.2.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3.2.2采购代理机构的开标、评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3.3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参加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采购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及处理有关事宜所作出的全部意思表示(包括签署的全部文件),我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我司需撤销该代理人授权或更换代理人的,必须另行向贵方提交相应正式书面文件,并经贵方确认送达后方可实施。代理人撤销授权或更换完成之前所作的各项意思表示不受撤销或更换的影响,我司仍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作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如有授权委托,必须提供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无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否则响应无效。2、投标函投标函: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价格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成品、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组合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安装所需机械设备、配件、耗材、人员费用等)、安全措施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代理服务费、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天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承诺人员上岗按国家规定执行。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按投标系统内统一格式4、公开分项报价公开分项报价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交付期时间: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技术要求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采购编号:序号规格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供应商所投内容指标备注说明(负偏离、符合、正偏离)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声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货物数量、规格、交付期投标货物数量、规格、交付期说明表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交付期123……注明最快交付使用期限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序号售后服务内容期限(时间)备注1免费更换2免费维修3免费更换及维修期满后优惠更换或维修4服务响应5到达现场6解决问题7……注:1、上述1、2、3条请明确期限,4、5、6条请明确时间;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3、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进行商务谈判。本公司所提交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 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经营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意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招标书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的委托,就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JSZC-320508-SZRQ-G2024-0039二、招标项目: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三、招标项目内容:(一)详细采购内容及单价预算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各项单价预算(元)1吸音板面板铝板1.2mm;背板镀锌板1.2mm平方米700640.002亚克力透明屏亚克力板厚度10mm;加1.2mm厚铝合金外框平方米700840.003加筋亚克力透明屏加筋亚克力板厚度15mm (含压条等附件)平方米1500990.004H型钢立柱(长3米)150mm*150mm(含底板)根1182200.005异型焊接钢立柱150mm*210mm尖劈式 (含底板)根2502180.006下罩板2mm厚镀锌板米990180.007植筋胶支400178.008锚栓M22不锈钢螺杆 (含螺母弹簧垫片)根200065.009安装费米1000295.00注:1、上述为估算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各项单价报价不可超上表中的单价预算。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3、本项目核心产品:吸音板、亚克力透明屏、加筋亚克力透明屏(二)技术要求1、引用标准1)《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90-2004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4)《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5)《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6)《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2、声屏障主要技术要求★1)平均隔声量≥30dB★2)平均降噪系数≥0.85★3)力学性能:能承受3秒阵风风压4Kpa,无损坏★4)声屏障主体使用寿命25年以上(提供4000小时的盐雾试验)★5)耐温性:±40℃表面无损坏★6)声学性能:平均降噪8分贝以上7)降噪效果:≥8-12dB(A)8)耐冻融-50±2℃9)声屏障整体色彩及金属吸音板开孔类型:由业主确定10)声屏障表面氟碳喷涂为烘烤型。11)钢结构制作前必须进行彻底除锈,除锈质量等级为Sa2½。声屏障钢构件采用热镀锌后聚酯粉末喷涂防腐,镀锌层厚度需≥65μm,聚酯粉末喷涂厚度需≥40μm。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能力的权威机构出具的★部分技术参数检测报告,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3、声屏障材料物理性能声屏障主要由金属吸隔声屏体、透明亚克力隔声屏、钢立柱以及连接件组成。其构件应能达到吸声降噪、防火、防腐蚀、防老化、防炫目、自洁防尘、耐冻融等要求。应保证声屏障能在雨、雪等恶劣自然条件下正常工作。4、声屏障的力学性能声屏障所在区域基本风压按Wo=0.45KN/m2,设计最大挠度为L/400。5、声屏障的环保性能声屏障吸隔声屏体在经雨淋、日晒等自然条件下,应能达到不下沉、不结块等耐候性,不能对大气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三)声屏障屏体制作技术要求说明1、声屏障屏体材料选用和结构形式1)金属吸隔声屏体:面板采用优质铝合金穿孔板,厚度1.2mm,开孔率≥25%,开孔样式与高架现有款式保持一致或由采购人确定。背板及龙骨均采用优质镀锌钢板,板厚1.2mm,龙骨1.5mm,内部采用离心法生产的48kg/m3玻璃棉板外裹无碱憎水布。表面氟碳喷涂防腐处理(氟碳喷涂为烘烤型),穿孔面板双面喷涂,背板单面喷涂,本工程采用以上材料主要考虑到声屏障的整体强度、使用寿命、吸声性能的稳定性、以及美观等因素。2)透明亚克力隔声屏:为确保与高架现有款式一致,此次计划采购两种规格的透明隔声屏体:①厚度10mm亚克力板、外包1.2mm厚铝合金边框。②厚度15mm加筋亚克力板(含压条等附件)亚克力板性能指标需满足下表要求:序号项目指标1拉伸强度(MPa)≥702拉伸断裂应变(%)≥33弯曲强度(MPa)≥984弯曲弹性模量(MPa)≥31005荷支梁无缺口冲击强度(KJ/m2)≥176维卡软化温度(℃)≥1007透光率(%)≥918老化性能(氙弧灯照射6000h之后)荷支梁无缺口冲击强度下降率(%)≤308老化性能(氙弧灯照射6000h之后)总透光率下降率(%)≤10亚克力板其他方面要求及检测要求参照《浇铸型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声屏板》GB/T29641-2013执行。3)钢立柱①:采用规格为150mm*150mmH型钢,钢立柱②:采用规格为150mm*210mm异型(T型)焊接钢立柱(尖劈式)。遇桥梁伸缩缝处两端则采用相邻两侧钢立柱翼板加宽,通过预埋件与基础(防撞墙)连接,钢立柱整体构件防锈保护须采用热镀锌及氟炭喷涂处理(氟碳喷涂为烘烤型)。2、本次采购的声屏障采用金属吸音板+透明隔声屏组成复合式声屏障。旨在利用离心法制成的具有优良中低频吸声性能的玻璃纤维,再与高效的透明隔声亚克力板组合构成。声屏障总高度均为3米。1)声屏障材料分两种款式进行组合安装。标准段(款式一):上部2米高度采用厚度10mm亚克力板、外包1.2㎜厚铝合金边框,下部1米高度采用带开孔的金属吸音板,立柱中心间距3040㎜;尖劈式(款式二):上部2.5米高度采用厚度15mm加筋亚克力板,下部0.5米高度采用带开孔的金属吸音板,立柱中心间距为2040mm。2)声屏障顶部装饰顶罩板、底部装饰盖板和立柱顶部背面弧型盖板均采用2mm镀锌钢板制作,防锈保护须采用氟碳喷涂面处理(氟碳喷涂为烘烤型)。金属吸隔声屏体及透明亚克力隔声屏在安装时是嵌入在钢立柱型腔槽口中以固定位置,并辅以防坠落装置。3、材料要求:1)综合技术指标须达到国家相关行业产品标准、规定。声学性能良好,高效吸声降噪,吸声材料的吸声性能按GBJ47-1983《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测定,在125HZ,250HZ,500HZ,1000HZ,2000HZ,及4000HZ等频率下,吸声系数应分别不低于0.25,0.40,0.80,0.85,0.95;声屏障隔声量按GBJ75-1984《建筑隔声测量规范》测定,应不低于30dB。2)吸声材料防火性能按GBJ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测定应为A级。3)吸声材料应耐冻融;耐冻融性能按149-200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中3.2.4耐冻融实验方式进行,循环30次后试件应无剥落、开裂、起层等现象。4)吸声材料应耐腐蚀、耐老化;能在露天环境裸露使用;耐高低温、抗酸碱侵蚀;吸声材料耐候性能按JG149-200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中附录C的实验方法测定,实验后,试件表面应无裂纹、粉化、剥落等现象。5)吸声材料是影响降噪效果的主要因素,所以,很好的选择材料是至关重要的。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要达到好的吸声降噪效果,同时又要有很好的物理性能及力学强度、耐候性,还要价格合理,所以本项目选择离心玻璃棉板,密度为48kg/m3,这种离心玻璃棉具有容重轻,憎水性优良,吸声系数高、施工方便,属于不燃物等优点。声屏障承接的主要载荷是按1200N/㎡设计,对于声屏障需校核钢立柱的强度、地脚螺栓的强度。钢立柱强度:立柱在风压下承受剪切和弯矩,本项目选用H型钢及异型焊接型钢,对立柱进行受力分析后发现立柱的底端是危险截面,承受较大的剪应力和弯矩,经校核本设计选用的H型钢及异型焊接型钢能满足强度要求。地脚螺栓采用M22不锈钢螺栓,耐候环氧胶树脂粘合剂或耐温湿高强度植筋胶。单个螺栓最终抗拔力应在现场先做试验确定,其值不得小于100KN。4、声屏障连接系统要求:金属吸音板与下罩板连接处须布置加固条,再进行锚固连接。单元屏体之间、声屏障屏体与钢立柱的连接应紧密、可靠。连接处应贴热缩弹性体材料,以保证隔声性能良好。四、其他要求1、售后服务:1)本次采购的免费质保期为36个月。质保期内中标方要及时响应采购方对产品提出三包要求,并提出相应的服务承诺,如因材料质量出现问题,中标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应以优良的售后服务态度,提供1小时以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确认方案后4小时以内完成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或更换要求。2)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声屏障的组合安装及调试工作。在接到采购方的采购需求后,应在24小时内安排发货并组织专业人员准备进场安装。如因安装不当造成声屏障材料或其他设施、车辆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2、其他要求1)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采购项目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3、报价说明: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成品、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组合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安装所需机械设备、配件、耗材、人员费用等)、安全措施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代理服务费、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五、综合说明:1、所有投标产品均需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要求。2、上述数量为估算数量,最终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采购方按实际使用量支付价款,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3、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5、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验收通过。6、投标文件应如实进行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于招标文件已提供以及未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情况均须进行完整的阐述和说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有被拒绝的可能。投标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参数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7、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响应内容都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部颁、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等效或更优的其他国家的权威性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六、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规定:1、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要求:1.1本次招标所涉及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范围之内的,要求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并须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2、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2.1本次招标中,投标单位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2.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1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单位如为监狱企业,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七、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件规定:1、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1.1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1.2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1.3中小微企业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八、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九、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诚信苏州(www.szcredit.gov.cn)的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1.2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信用记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1.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十、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件为准。第五章合同文本项目名称: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Q-G2024-0039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根据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08-SZRQ-G2024-0039政府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项目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③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合同内容: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2024年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详见标的物清单。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三、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序号品种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合计金额大写:四、售后服务:1、本次采购的免费质保期36个月(若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承诺优于36个月,按投标文件承诺时间为准)。质保期内乙方要及时响应甲方对产品提出三包要求,并提出相应的服务承诺,如质量出现问题成交商包修、包退、包换、一切费用由成交商承担。乙方应以优良的售后服务态度,提供1小时以内响应,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到达施工现场,确定方案后4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或更换要求。2、乙方负责完成该批声屏障材料的组合安装及调试工作。在接到采购方的采购需求后,应在24小时内内安排发货并组织专业人员准备进场安装。3、其他未尽事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如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亦无约定,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文件并执行。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之间存在冲突的,应当以最新签订的为准。五、交货地点、方式:1、交货地点:苏州市市政施设管理处指定地点。2、乙方应在交货前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安装计划。3、运输、保险、装卸和组合安装调试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方提供★部分检测报告原件核查,若未能提供原件,采购方有权拒签合同。六、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3、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成交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七、验收标准: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收货证明,收货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2、乙方在准备进场安装前,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安装计划书、交通导改方案、安装人员信息、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组合安装工艺要求及验收标准。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场安装。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组织验收,验收结果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返工期间的一切费用。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安装完成之日起15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5、验收合格后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甲方将验收报告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同发票一起入帐,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八、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成品、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组合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安装所需机械设备、配件、耗材、人员费用等)、安全措施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代理服务费、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付款步骤:(1)合同生效后按如下方式支付款项: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具体实施要求按苏财购【2020】52号:一、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款制度的相关规定。(2)按实结算: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供货,乙方凭验收单,送货单,由甲方核定当月实际送货量,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次月起三个月内付清已核定货款。每月的送货量汇总单以甲方、乙方签字为依据。3、付款前,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以下凭据:A、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回单、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单。B、国家规定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C、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4、付款方式:(1)此项目货款以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2)账户信息(数字人民币账户)乙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数字钱包ID: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甲方非货物质量原因收货后退货的,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金额的10%,作为补偿金。该补偿金包含乙方退货来回运费、装卸等一切费用。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至多不超过逾期金额的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安装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者交货、安装质量不合格部分(单批次)所涉金额的10%违约金,如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未履行的交货部分所涉总额的5%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服务不合格的,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货物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于3日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不改正的或者经甲方责令改正超过3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十、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一、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十二、特别约定: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1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同时须上传网上公示。2、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编号为JSZC-320508-SZRQ-G2024-0039公开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双方认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甲方提交二份备存。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合同签定地:苏州市市政施设管理处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日期:日期: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办法: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次招标中,投标单位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本次招标中,投标单位如为监狱企业,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③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30分)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30%)。(二)综合实力比较(20分)1、技术能力比较(5分)(1)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基础上,平均隔声量≥35dB的得1分。(2)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基础上,平均降噪系数>0.9的得1分,平均降噪系数≥0.95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3)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基础上,提供4200小时及以上盐雾试验的得2分。注:上述(1)-(3)需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能力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3分,未提供不得分。3、企业业绩:10分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至今类似项目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交货)验收证明资料,有一份得2分,最高10分。4、产品质保期限:在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一年的得1分,最高得2分。(三)技术质量(16分)1、产品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承诺:8分投标人提供产品质量控制及承诺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质量保证、制作工序质量控制、外观检验、声学性能检验、物理性能检验及产品质量承诺。提供方案完善、内容最齐全、控制最合理的得8分;提供方案完善的得4分;提供方案简单,配置一般的得1分;方案差和无方案不得分。2、产品质量保障:8分对提供从原料到成品(含包装)的制造、加工流程及所使用设备的先进性和齐全性及现场生产环境布局等材料评定。对产品加工流程介绍详细、使用设备先进且齐全,现场生产环境布局整洁合理的得8分;对产品加工流程有部分介绍、但对使用设备介绍模糊,现场生产环境布局简单的得4分;对产品加工流程介绍简单、使用设备陈旧、现场生产环境局部差乱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四)投标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比较(26分)1、售后服务:根据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靠性、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等方面综合分析比较打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售后内容配置最齐全、流程最合理的得9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的得4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售后内容配置薄弱的得1分。2、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备品备件保用年限及提供质保期满后常用配件、易损件比较,提供备品备件和常用配件、易损件品种丰富、配备齐全、符合实际使用情况、实用性强的得9分;提供配件较齐全、实用性较强的得4分;有备品备件明细,配备不齐全,实用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及技术支持,内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条理清晰的得8分;内容较为合理、有简单条理分析的得4分;内容有涉及但不合理、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五)产品安装服务能力(8分)1、投标人提供主要安装方法,针对项目具体情况选择安装工艺,由评委会综合打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4分;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的得2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占道安装作业区域桥上、桥下道路封闭组织方案,隔离、警示、导流等安全设施布置措施及安装前封闭导改交通、安装撤场后放行交通的现场组织实施流程,由评委会综合打分:方案科学完善、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安全防护设施等布置完善的得4分;方案科学完善、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得2分;方案有可实施性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均应提供真实的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设施维护所需声屏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