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用工人员服务招标公告(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2024)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食堂用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食堂用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X-24CG-040F
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食堂用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用工人员服务,1项,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3.2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函);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线上或现场获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查询网址: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谨立咨询公司网站(http://szjinlizhaobiao.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
地址: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大塭坝路33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0752-557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
联系方式:王工,0755-82533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755-8253384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食堂用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
行政区域
惠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6: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6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5-82533843
采购单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大塭坝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徐老师,0752-5576512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0755-82533843
附件:
附件1
JLZX-24CG-040F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食堂用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pdf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食堂用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LZX-24CG-040F)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函一、磋商函第二部分报价表二、报价表(首次报价)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三、资格条款偏离表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第四部分技术部分五、技术方案六、技术条款偏离表第五部分商务部分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八、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九、企业类型声明函(服务)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供应商最后报价(即二次报价)第五章磋商资料表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一、技术要求二、商务要求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食堂用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ZX-24CG-040F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食堂用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采购需求:食堂用工人员服务,1项,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3.2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函);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方式:线上获取,请各供应商办理汇款手续后,通过邮件或传真发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汇款单及《投标报名登记表》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账户名称: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000032209200479034)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查询网址: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谨立咨询公司网站(http://szjinlizhaobiao.com)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地址: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大塭坝路33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方式:0752-55765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北环大道7030号靖炜梅林综合楼201联系方式:0755-825338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82533843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4日第二章磋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及资金来源1.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1.2.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资金/贷款。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资金来源见磋商资料表。1.3.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2.1.采购代理机构2.1.1.深圳市谨立咨询有限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核准专业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下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磋商资料表。2.2.合格的供应商2.2.1.“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2.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的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2.2.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2.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2.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2.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11.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中对供应商的条件和要求。2.2.12.磋商资料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格的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生产、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进口的货物必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3.2.合格的服务是指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3.3.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侵权之诉,因第三方提出侵权起诉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供应商承担。3.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3.5.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踏勘现场5.1.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资料表所述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4.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6.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磋商资料表第六章用户需求书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2.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区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区级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注:颁发证书的机构须是合法设立的机构,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团”“山寨社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1号)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不得分。可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查询。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56食品安全保险企业认证证书510(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1)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总保额10000万(含)以上,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0万(含)以上,得2.5分;(2)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总保额8000万(含)以上,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0万(含)以上,得1.5分;(3)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总保额5000万(含)以上,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含)以上,得0.5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购买的公众责任保险(1)提供有效期内的公众责任保险保单,总保额10000万(含)以上,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0万(含)以上,得2.5分;(2)提供有效期内的公众责任保险保单,总保额5000万(含)以上,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0万(含)以上,得1.5分;(2)提供有效期内的公众责任保险保单,总保额3000万(含)以上,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含)以上,得1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的有效保险保单文件及发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得以下证书:1、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内餐饮管理(食堂承包)所涉及的标准化工作活动),得2分;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公共机构食堂运营服务评价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餐饮管理(食堂承包)所涉及的公共机构食堂运营服务(五星级)),得2分;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五星级)),得2分;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食堂承包),得2分;5、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覆盖范围:餐饮管理(食堂承包)所涉及的应急预案管理活动(十星级)),得2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上述有效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认证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且截图显示为有效)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截图,证书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77信息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手段55审内容:意向承租方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食堂餐饮服务管理,提供以下软件系统供出租方使用:1.有厨房监管系统的,得1分;2.有线上订餐系统的,得1分;3.有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且具备食品安全督导及整改、留样标签打印功能的,得1分;4.有智能餐厅管理系统且具备统计就餐率及菜品销量,分析受欢迎菜品和服务窗口功能的,得1分;5.有营养配餐管理系统且具备菜品营养分析、引导用户健康膳食功能的,得1分。以上累加计分,重复提供不重复计分。评审依据:1.若为自有软件系统,则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软件系统对应的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意向承租方、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以及软件系统运行界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2.若为第三方购买、租赁的软件系统的,则意向承租方除了要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不要著作权人为意向承租方和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以及软件系统运行界面截图外,还须提供服务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8食品检测5评审内容:考察意向承租单位食品食材安全情况,按要求提供以下食品食材检测项的检测情况:1.成品菜项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沙门氏菌、菌落总数、肠埃希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菜品数量≥3份;2.食用油项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砷(As)、铅(Pb)、黄曲霉素(B1)、丁基羟基茴香醚(BHA)3.餐具项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肠菌群、沙门氏菌;4.大米项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铅(Pb)、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六六六、滴滴涕。评审依据:要求意向承租单位提供2024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两月具有CMA和CNAS标志的对应上述检测项的合格检测报告作为得分依据,每满足1个检测项的得1.5分,本项最高5分。同一检测项重复提供不重复计分,不要求上述检测项在同一份检测报告出现。4诚信情况诚信情况诚信情况54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41诚信情况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5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第六章用户需求书第一节、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实验学校食堂用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厨师、厨工用工费用以经费包干的形式解决,现向社会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二、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1.1.人员配置不低于8人,(实际人数以采购单位最终用工人数为准)。★1.2.人员配置:1名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食品安全总监兼仓管,1名厨师,1名面点师,3名厨工。2、项目运营中的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要求:2.1中标人须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落实食堂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2.2中标人要加强用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和日常的食堂安全检查,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燃气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购人,并负责整改工作。2.3中标人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2.4中标人应随时接受采购人、主管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的安全卫生检查,尊重采购人的检查人员,并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2.5中标人在承包期内,若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在饮食中造成中毒事故且影响恶劣的,采购有权向区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意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及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3、岗位要求★3.1.岗位配置及职责如下:岗位人数岗位职责备注项目经理1负责食堂员工管理、进货管理、餐食供应、制度制定等各项管理事宜厨师长1负责处理厨房的运作;对厨房的出品、质量负责;保持对厨房范围的巡视;负责拟定每天菜单食品安全总监兼仓管1负责食品安全管理、仓库管理工作厨师1负责日常员工餐制作,主要包括菜肴制作、卫生、配餐服务等工作面点师1按所定食谱精心加工、制作面点食品厨工3负责食堂的原料加工切配、配餐、卫生等厨房的各种工作,负责餐厅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等★3.2教师食堂购买服务人员不低于8人(实际人数以采购单位最终用工人数为准)。3.3.学生食堂可采取跟标的方式,厨师厨工人数按实际情况配置、薪酬待遇及住宿费用与教师食堂保持一致。学生正常上学期间用工经费由学生餐费中支出。3.4.中标单位需提供满足学生用餐的人员配置。三、服务内容1.合同订立采购单位根据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条件等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2.人员招聘及补充2.1中标单位根据购买服务的人员要求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人员的招聘工作。2.2为保证我校食堂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标单位承诺接受采购单位认可的原有服务人员。3.日常管理3.1购买服务人员与中标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采购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购买服务人员的薪酬待遇由中标单位统一制定。3.2中标单位须负责购买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购买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人事档案、工会管理、健康体检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承担用人风险并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3.3中标单位每月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放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随意克扣,不得随意缩减或变更社保缴付金额及险种标准及比例。3.4学生用餐方面,餐标及具体费用等由中标方直接跟学校家委会对接,服务和食材保质保量,保证学生正常供餐。学校做好监督工作。3.5中标单位应要求购买服务人员服从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购买服务人员。购买服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可立即通知并要求中标单位调换人员:(1)在用工期间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要求的;(2)严重违反采购单位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规章制度的;(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服务责任4.1因购买服务人员的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重大损失的,中标单位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4.2中标单位不履行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4.3采购单位、中标单位和购买服务人员协商致,中标单位和购买服务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中标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后,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等相关手续。4.4购买服务人员在采购单位工作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死亡,中标单位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规定给予购买服务人员医疗期、医疗期待遇和死亡待遇,中标单位应当做好安抚购买服务人员或家属的工作,并依职责及时向社保部门、医保部门申报有关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待遇。4.5购买服务人员在采购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中标单位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中标单位应当做好安抚购买服务人员或家属的工作,并依职责及时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申报工伤保险待遇。注: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将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次招标的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但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二、报价要求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管理费收费比率)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管理费收费比率),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2、响应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3、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报出合同总价(管理费收费比率)。合同总价(管理费收费比率)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服务项目未能达到需求的目标和效果,或因缺少相应资质致使服务项目完成的成果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等,使项目不能正常完成。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响应。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专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标人的说明作相应处理。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专家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投标人应承担服务期限内人工工资、物价上涨等因素对服务价格造成的影响和由此产生的风险,除工作内容增加外,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增加任何费用。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响应。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7、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培训费、各种税费等,报价应为含税价。其中,人工费用包含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及其他津贴、补贴、福利、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与费用、工伤保险与费用、失业保险、商业保险、教育培训费用、伤亡事故处理费用、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8、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此金额包含学生寒暑假用工金额、人员工资最高支付金额(此部分金额为中标单位代采购人发给聘用员工(具体金额以采购人最终用工人数计算为准))、管理费部分最高支付金额。投标人响应时仅就管理费收费比率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最高上限不得超过8%。中标金额暂按:人员工资最高支付金额×(1+管理费收费比率)计算,实际金额以采购人最终用工人数为准。9、投标报价要求:(1)每位食堂员工的服务管理费用不超过其应发工资、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经济补偿准备金之和的8%。各投标人就管理费比率进行报价,同时管理费报价作为本次项目评审价格。(2)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各投标人仅就管理费收费比率进行报价(不超过8%),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管理收费比率,管理费收费比率填报,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例如:投标人管理收费比率为4%,则在《报价表》“管理费收费比率”栏填写报“0.04”.10、本次采购支付给中标单位的费用包括如下两部分:(1)由中标单位支付给食堂人员相关费用:该项费用包含食堂人员月应发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缴交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准备金。(2)中标单位获得的服务管理费用:该项费用金额为第一部分费用总额不超过8%的比率计提,(每位食堂员工的服务管理费用不超过其应发工资、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经济补偿准备金之和的8%),(具体以投标所报比率为准)。该项费用包含中标单位的服务费、招聘费、合理利润、税金等。除上述费用外,中标单位不得以需要向服务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理由要求采购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三、付款方式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支付(以每月实际发生的用人费用据实结算)。四、违约责任1、服务期间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依法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五、其他(1)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应损失。(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得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应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5)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将员工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等足额发放至员工,不得克扣、截留,如发现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注: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将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用工人员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