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路面沥青铺设工程招标公告(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镇扬村村民委员会2024)



镇扬村凌小圩、琵琶窅、夏大圩组内道路新建及七支河路面沥青铺设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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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321112100N24090002

项目概况
镇扬村凌小圩、琵琶窅、夏大圩组内道路新建及七支河路面沥青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扬村凌小圩、琵琶窅、夏大圩组内道路新建及七支河路面沥青铺设工程
预算金额:1859660.96元
?最高限价:1766677.91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镇杨村境内,主要用包含工程内容:凌小圩段、琵琶窅段、夏大圩路段、镇扬村七支河北水泥路铺设沥青,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资质动态监管: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以现场查询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 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
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电子报名(请报名单位填写《采购文件磋商方领取登记表》并将相关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代理邮箱1260070211@qq.com,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报名)
1.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必须前往高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联系人:方丹18352866166)。
2.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由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原件,格式由招标代理单位提供)。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桥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桥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镇扬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
联系方式:何会计 13914551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88号东郡华庭16幢6层
联系方式:张工 15240298867

丹徒区高桥镇农村产权
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 10 月 14 日

(丹徒融媒体中心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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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面沥青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