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破产清算所需审计、评估机构招标公告(赣州同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



(2024)赣0783破32号遴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赣州同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7月8日,龙南市人民法院根据赣州同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赣州同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本案,通过摇号的方式指定江西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赣州同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的需要,管理人需要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同联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管理人决定以公开方式竞争性选聘同联公司破产清算所需审计、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注册和资产概况
同联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日,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龙南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为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5711763097,现法定代表人为李光连。公司名下有土地、工业厂房等,具体以管理人提供的资产明细为准。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1、对同联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向管理人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日对同联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以及同联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2)全面审查同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同联公司现有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同联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5)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6)按人民法院和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7)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8)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9)专项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同联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财务,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是否具有以下情形:
①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位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同联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②同联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③同联公司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④同联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⑤同联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侵占公司资产、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⑥同联公司为关联企业、股东及其他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⑦同联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
⑧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项服务。
(二)评估机构
1、组织对同联公司现有财产的盘点工作并完成同联公司全部资产(包括不限于土地、房产、动产、无形资产等)的评估工作,并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5、因破产案件办理需要,评估机构须在进场后2周内出具评估报告。
三、报名资质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1、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2、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4、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在册的专业会计审计资质;
5、拟指派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近三年内具备企业破产案件服务工作经验;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受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7、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情形。
(二)评估机构
1、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2、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评估机构,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4、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在册的司法评估资质;
5、拟指派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近三年内具备企业破产案件服务工作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房地产评估师或土地评估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具有房地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资产评估师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件;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受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7、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情形。
四、对审计、评估的参与人员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审计、评估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2、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工作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
五、审计、评估费用
1、本次遴选采取一次性固定报价原则,报价为含税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及其他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中选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2、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4、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估报告;
5、审计、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经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破产费用进行清偿。
6、响应中介机构参与本次遴选,即视为充分了解前述情况并接受前述付款方式,响应中介机构不得因此停止或拒绝按约定推进相关工作,也不得因此拒绝出具咨询意见或报告。
六、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审计、评估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报名材料,递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响应参与本次选聘,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遴选评定:
1、参加同联公司破产清算中介服务意向书(原件);
2、保密函(原件);
3、报名人及从业人员与管理人、债权人、同联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提供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报名人印章的声明(原件);
4、未被行业主管部门禁止营业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报名人印章的信誉申明(原件);
5、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许可)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在册的审计、评估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参与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破产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同联公司负债情况的财务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的提交时间等),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附不擅自变更团队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承诺书(原件);
9、其他文件材料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以现场递交方式或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一式两份,需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7日18时前
3、报名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1号江西同圆律师事务所;
4、联系人:王律师:15970085157;曾律师:13970763855。
八、评选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评估机构的服务方案、团队力量及服务报价等因素择优选定。管理人将与最终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合同,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龙南市人民法院同意后实施,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龙南市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审计、评估的进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同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赣州同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破产清算所需审计、评估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