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梯维保服务 电梯招标公告(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2024)
电梯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HHYY-CG-FW-2024-0007-01
二、预算金额:
140,000.00元 (非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4:1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嘉陵一村1号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2 号楼 1 层眼科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4:40
磋商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嘉陵一村1号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2 号楼 1 层眼科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阳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851664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嘉陵一村1号
九、附件
电梯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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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编号:HHYY-CG-FW-2024-0007-01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采购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二〇二四年十月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采购预算(元)服务期成交人数量备注电梯维保服务1400002年1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a)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a)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b)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注:(1)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资质不合格。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查验。(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料进行核实,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四、磋商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或行采家(www.gec123.com/),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争性磋商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及售价1.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5日2.购买费:0.00元(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4:10——2024年10月28日14:30(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北区嘉陵一村1号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2号楼1层眼科会议室。(七)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2.按时签到并递交了响应文件。(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4:40(九)磋商地点:江北区嘉陵一村1号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2号楼1层眼科会议室(十)评标时,供应商需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能按时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六、其他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本项目严禁围标串标、挂靠、转包,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采购联系人:阳老师电话:023-88516648技术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88519140地址:江北区嘉陵一村1号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服务内容对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13台直梯提供专业全面的维保维修服务,确保直梯安全稳定的运行,出具维保记录。本次专业维保服务为整体维保:维保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13台直梯的整体专业维保,按规定出具维保记录;200元及200元以内维修配件、材料和维保过程中使用的耗材(具体清单和价格由供应商自理,并列出清单的价格响应)费用和免费更换;超过200元的维修配件、材料和维保过程中使用的耗材(具体清单和价格由供应商自理,并列出清单的价格响应)费用由采购人购买,承担维保服务的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电梯的轿厢地面装饰、门框及地坎、配电房至机房的供电线路及电梯控制柜至监控中心的三方通话线路更换配件和人工除外;属于电梯大修、改造更换的配件和人工除外;人为损坏及自然灾害更换配件除外。当供应商行维保检查时发现电梯部件依靠日常维护保养不能正常运行,或存在零件老化可能导致电梯故障时,供应商应及时给采购人反馈,按照维保服务承诺和合同的内容承担相应维修配件、材料和耗材的更换,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且更换配件的质保期为1年,1年内损坏的免费更换。说明:采购人院区内有2台电梯目前还处于维保期(2024年12月到期),对于该部分电梯,前维保公司维保服务期内仍由原维保公司承担维保责任,原维保合同到期后,由新的维保公司承担维保责任;涉及部分电梯前期有大修或改造的,配件质保期按相关规定和合同执行。医院具体电梯的详情见下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电梯详情表序号楼栋电梯类型品牌型号已使用年限/年单位服务年限数量单价限价合计限价(元)备注序号楼栋电梯类型品牌型号已使用年限/年单位服务年限数量(元/台/年)合计限价(元)备注11号楼医梯蒂森14台21600012000/11号楼19层TE-GL(mini).1600.17514台21600012000/21号楼医梯蒂森13台21600012000/21号楼18层TE-GL(mini).1600.17513台21600012000/3医梯蒂森13台21600012000/317层TE-GL(mini).1600.17513台21600012000/4客梯蒂森13台22480019200/417层TE-GL1.1000.17513台22480019200/52号楼客梯杭州西奥14台226500260002024年12月31日维保到期52号楼21层X0-CONII1000/1.75-JⅩW14台226500260002024年12月31日维保到期63号楼医梯巨人通力12台2148009600/63号楼6层GBs20K12台2148009600/75号楼医梯日立22台2148009600/75号楼7层HGP-B1600-CO6022台2148009600/85号楼医梯东奥达16台2148009600/85号楼7层TBJ1600/1.0-JXW16台2148009600/98号楼医梯森赫2台22500020000/98号楼10层GRPS202台22500020000/108号楼客梯森赫2台21500010000/108号楼10层GRPS202台21500010000/合计//////13/140000/二、维保服务内容及考核要求1.按国家及行业保养规范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保障直梯正常运行。2.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对直梯进行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若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等相关规定。3.供应商维保人员需对全院电梯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张贴,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功能是否有效,驱动主机运行时有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应急救援通道是否畅通,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紧急停止装置是否有效,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是否齐全,是否按时进行定期检验、自行检测。4.供应商维保人员每次进行电梯保养须提前通知采购人,每台电梯维保开始、结束时均在现场拍照记录并及时发送采购人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对每台直梯每次保养时间不得低于35分钟,若发现供应商实际保养时间不满足上述约定的,每台每次扣除维保费300元。5.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常规保养工作,均在正常工作时间(除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内进行,突发紧急情况或采购人有特殊需求,无论任何时间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提供抢修等服务。6.在供应商维保人员接到采购人紧急召修后,维修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排除故障,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等)。在电梯有困人事故时,供应商维保人员接到客户电话后应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且在30分钟内将被困人员安全放出电梯。电梯故障维修和电梯困人救援时应保持2名维保人员在场。在解救放人期间由于供应商维保人员没有及时赶到或违规操作对电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若供应商未在采购人规定的到场时间(应急召修15分钟,困人事故10分钟)内到达现场或维保人数未达两人,每次扣除维保费300元。7.对于安全相关的故障,供应商提供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应急服务。8.供应商为维保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及电梯责任险。在作业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对自己员工、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及行政处罚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供应商自行配备维护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10.配合采购方修订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参与定期演练。11.维保维修相关记录应在每台设备服务1年后移交给采购人保管。12.备件和配件(1)200元及200元以内维修配件、材料和维保过程中使用的耗材由供应商免费提供和免费更换。超过200元的维修配件、材料和维保过程中使用的耗材,由采购人购买,承担维保服务的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电梯配件的更换需为全新配件,配件的质保期为1年,1年内损坏的免费更换,发现非全新配件的支付违约金300元/次。(2)供应商应常备易损易耗件,方便故障维修,帮助电梯快速恢复运行。(3)供应商应提供与原系统和设备同品牌同型号或者同等档次的维修更换配件。维修维保期间,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设备及配件丢失或损坏的,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13.故障率要求平均每台电梯故障率应小于2%,全年平均每台电梯故障时间不得超过7.3天,故障率超过2%每增加0.5%扣除维保费300元。(注:电梯故障率=电梯故障时间/电梯应正常工作时间),正常维保停运时间和电梯大修或改造时间不算入故障时间内,但维保停运要征得采购人同意。14.维保维修及验收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免费修复、赔偿损失等责任。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注:本篇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处理。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服务期内,如遇医院搬迁、政策因素导致合同无条件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按照实际服务的时间结算费用,(按365天/年计算每天服务费用)。(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有关电梯维护保养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验收争议或采购人认为必要的,由采购人抽选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二、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材料检测费、踏勘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清单所需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付款周期为验收合格后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金额的25%。付款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与当期应付款等额的合法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按照采购人的财务管理制度付款。采购人在支付合同金额时应扣除当期所产生的违约金。四、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本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不能理解的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3个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无法在12个小时内解决的,应在3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序号楼栋品牌型号电梯类型数量单价(元/台/年)合计合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内容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限及地点、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自定)(二)商务响应偏离表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磋商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六)书面声明(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五、其他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保服务 电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