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铺位出租招标公告(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和镇紫荆路木棉街4号4-8铺位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房屋,约70平方米(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限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紫荆路木棉街4号4-8。
  (三)资产用途:商业用途(不得从事饮食业等有污染或噪音的行业)。
  (四)交易底价:2450元/月。
  (五)合同押金:3000元(签订合同当天需缴交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期限:3年。
  (七)租金收取方式:先支付后使用,每半年收取一次租金。
  (八)投标保证金:17000元。
  (九)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10月23日下午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四)中标人出现弃标情形,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0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投,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个人竞投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个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3.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2450元/月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4.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100元/月(含人民币100元/月)。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业主方)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192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二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9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合同模板.doc

和公资协2024年号房产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592155179F住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201房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乙方通过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投标取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紫荆路木棉街4号4-8商铺的使用权,该商铺面积约70平方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位置及面积租赁物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紫荆路木棉街4号4-8商铺,面积约70平方米。经双方确认同意甲方按70平方米计收租金。甲方以现状出租,双方已到实地查看,乙方已清楚商铺现状,具体以实物为准。第二条租期与用途甲方把上述商铺租赁给乙方,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4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止。该商铺限定用于商业,不得从事饮食业等有污染或噪音的行业。第三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当天支付,合同期满或因客观原因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若乙方尚有未结清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对乙方未结清的剩余部分费用享有追索权;若乙方出现中途退出等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第四条租金与支付方式(一)商铺租金每年元(人民币大写:元),甲方每半年度收取1次租金,实行先交租后使用原则,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交首半年度租金(月日至月日),以后在每半年度已缴租金期满前5天内缴交下个半年度租金,日期按公历计算,租金以人民币计收。(二)乙方须按照上述规定的日期支付租金,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三)乙方支付租金须转入甲方账号,开户全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杨和支行(简称佛山农商银行)。(四)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时全额缴交租金及其他费用的,则每逾期1天,按所欠租金及费用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期三十天缴交租金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上述商铺。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有权对该租赁物的使用进行监督,若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租赁物。(二)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依法使用该商铺。(三)乙方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四)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商铺进行维护、保养,不得对商铺有破坏行为。(五)乙方自行负责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各种税费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七)乙方要注意用电、用水等安全防护,在租赁期间乙方作为商铺的实际使用者,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负责。(八)合同期届满,乙方须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5天内搬离并交回锁匙,不按时清理的物品由甲方作废品清理。第六条其他有关约定(一)乙方应依法使用租赁物,乙方自行负责税金等一切税费用及国家有关部门收取的其他费用。(二)不得在该商铺内储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并不得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三)甲方以商铺现状(乙方已实地查看)出租,有水、电等配套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破坏商铺结构,租赁期满时商铺有损坏的乙方须负责维修及费用。(四)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装修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可动产归乙方所有。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合同,因此而对守约方造成经济及其他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二)如因政府征收或其他原因需要拆除本租赁商铺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及政府不须对乙方作任何补偿,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须在一个月内搬迁离开租赁商铺。(三)遇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因此租赁物受到损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甲方。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一)如本合同需作补充或变更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同意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之订立、变更、解除及诉讼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约束,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由高明区人民法院管辖。(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送存一份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送达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各自确认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甲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201房(电话0757-88801921)乙方:按上述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之送达。【特别说明: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均由甲方、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后而订立,均为甲方、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签名:联系电话:88801921乙方:代表签名:联系电话:本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铺位出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