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审提醒服务招标公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2024)



人保财险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我司“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服务”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00:00截至2024年10月21日17:00,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服务   2、服务内容:拟选择1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通过对我司年审到期前三个月的客户提供提醒服务,提醒客户的年审时间,年审操作步骤及处理事务中的注意事项,增加客户粘度,优化客户体验,塑造品牌形象,从而带动车险业务的发展,扩大保费规模。
 
   3、项目性质:非IT咨询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服务时间: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供应商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凡有意向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希提供满足资质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明等。    (二)报名方式:以下方式二选一:①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同时明确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采购方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②登陆https://ec.picc.com/cms/defe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注册,完成项目报名(具体操作详见网站说明)。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408号万科未来中心T2写字楼37层

  联系人:孙美娜
  电话:15072358516
  电子邮件:350506724@qq.com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服务-邀请函.doc

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我公司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项目采购供应商,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磋商。如贵公司有意参与,严格按本邀请文件之规定准备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会议,磋商相关事宜见附件。采购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408号万科未来中心T2写字楼37层电话:18571771512联系人:熊雨潇附件:一、磋商事项说明2、响应文件格式和表格3、资格证明文件4、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2024年10月目录附件一磋商事项说明……………………………………………………………………1一、供应商资格要求………………………………………………………………………2二、评审标准………………………………………………………………………3三、响应文件要求……………………………………………………………………4四、磋商时间和地点……………………………………………………………………5五、竞争性磋商流程…………………………………………………………………………6六、特别声明…………………………………………………………………………………7附件二响应文件格式和表格…………………………………………………………………8附件三资格证明文件…………………………………………………………………………93.1供应商基情况表………………………………………………………………………103.2公司年度或前一年度经营业绩证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113.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23.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3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的截图……………………143.6提供书面声明函………………………………………………………………………15附件四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174.1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184.2合同模版……………………………………………………………19附件1.1:磋商事项说明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上述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详细要求请见附件三。二、评审标准采购评审标准由项目最终报价、综合实力及服务方案三项标准构成,评审专家将依据磋商邀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最终报价、综合实力及服务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分。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若总得分相同,以价格得分高者排序在先。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项 目评分内容分值一、价格评审价格得分(50)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审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5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50;评审价格按照如下方式定义:评审价格是含税的投标总价50二、综合实力和服务评审商务(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得5分。(每低于20万扣1分)5商务(20)经营住所在武汉市内5分,湖北省内4分,湖北省外2分5商务(20)根据供应商提供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资料齐全完整规范8-10分;合格5-7分;一般3-5分;不规范不得分。10服务水平评分(30)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优秀8-10分;较好6-7分;一般4-6分,差0-3分。针对本项目提供方案和进度计划,条理清晰合理,优秀4-5分;较好2-3分,差0-1分。15服务水平评分(30)方案陈述内容充实,条理清晰,针对性强的得7-10分;所提建议操作性强,现场回答问题清楚明确的酌情增加4-6分;未提出建议,或操作性不强,或现场回答问题不清楚的酌情减分,直至0分。15合计100三、响应文件要求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2份)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与磋商时间和地点一致。2.响应文件:(1)供应商承诺与声明(2)法人代表授权书(3)投标函(4)报价一览表(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三)(6)信息安全采购要求承诺函(7)服务方案3.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4.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使用A4规格纸张,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6.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7.响应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供应商需要在本次项目中使用投标专用章,须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特别说明函:(1)特别说明函须声明:针对本次项目,供应商投标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磋商时相关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磋商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8.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在页脚处注明[页码/总页数]。9.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授权代表用姓名在旁边签字生效。四、磋商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00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408号万科未来中心T2写字楼37层3717室五、竞争性磋商流程说明(一)磋商流程1.供应商进行第一轮报价(为附件2.4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第一轮报价公开唱标。2.通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被视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3.按照抽签顺序或签到顺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陈述项目方案,讲标时间10分钟左右。4.我公司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分别就商务、服务方案等进行磋商,并给予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第一轮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邀请项目报价高价者首先进入磋商会场,请高价者再次报价。(第二轮及后续报价各投标方只知道自己报价,即各方报价为背靠背形式)6.如高价者再次出价,低于上次最低价出价者,则邀请另外一家进入磋商会场再次出价,如此进行反复。7.若供应商都不再出价或磋商小组认为竞价已达到预期效果,则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受邀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签字或盖章。8.磋商小组对本次磋商结果进行最终打分。六、特别声明1.受邀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或文件的,自动丧失参加资格。2.受邀公司未在响应文件中提及和承诺,但又未明确书面提出异议的事项,按本磋商磋商邀请函的有关要求执行。3.受邀公司不应将本次采购理解为政府采购与招标。4.受邀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响应文件。5.采购方在任何时候均有权解释或调整本邀请文件及附件的内容。6.受邀公司没有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7.受邀公司提供的文档、陈述和演示均应使用中文。8.对本磋商邀请函及附件存有疑问的,请向采购方咨询。9.本邀请函及附件之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文件仅限于受邀公司参加本次采购磋商使用,任何用于其他目的之复制或引用均应事先获得采购方书面许可。附件二:响应文件格式和表格附件2.1承诺与声明格式供应商承诺与声明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特承诺并声明如下:一、我公司认识到贵公司采购行为为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与磋商。二、我公司己认真阅读采购邀请文件,并完全理解邀请文件的内容。三、我公司保证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产品资料、合同等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我公司愿意承担虚构数据及伪造资格证明、合同和检测报告等有损诚信行为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四、本次采购涉及函件往来时请使用我公司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2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单位的被授权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采购报价事宜。被授权人在报价、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单位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附件2.3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项目项目单价(含税)税率发票类型备注首次报价增值税发票二轮报价增值税发票最终报价增值税发票项目单价(含税)税率发票类型备注首次报价增值税发票二轮报价增值税发票最终报价增值税发票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附件2.4信息安全采购要求承诺函信息安全采购要求承诺函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时,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会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获取招标人任何数据,并向招标人承诺:(1)不会控制或操纵招标人系统及设备;(2)不会利用招标人对投标人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3)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外交等因素),都不会中断向招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2.根据实际情况,投标人在A\B两项之间择一承诺A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需要任何外国实体提供技术支持。B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需要[(外国实体名称)]提供技术支持,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该[(外国实体名称)]此前从未出现过按照外国政府要求,中断对外技术支持的先例,并承诺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本合同后,该[(外国实体名称)]会按照本协议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3.根据实际情况,投标人在A\B两项之间择一承诺A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涉及任何外国实体拥有或者控制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软件著作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B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涉及[(外国实体名称)]拥有或者控制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等,投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该知识产权已获得[(外国实体名称)]授权同意,授权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不少于10年(授权书附后)。4.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已经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和手段,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设计、研发、制造、销售等各个环节,以及其与上下游供应商之间的合作,不会发生任何影响投标人履行本合同的风险。5.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及其部件可以从多个国家或地区获得,其中任一国家或地区拒绝向投标人供货,投标人可以从其他国家/地区获得同等质量的替代品,不会因此影响投标人向招标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6.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运行维护以及二次开发的中文版技术资料,投标人同意向招标人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如投标人出现任一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合同金额3倍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赔偿。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三: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供应商情况表供应商名称:填表日期: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邮政编码成立时间联系人电话传真注册资本主要出资者及出资份额开户银行开户行号银行账号公司主要业务概述 附件3.2公司年度或前一年度经营业绩证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附件3.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3.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附件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的截图附件3.6书面声明函书面声明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公司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我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我公司不符合上诉要求,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4.1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1、项目背景与目的针对目前我司车险客户对车辆年审时间、年审步骤及注意事项了解度不足的情况,为增加客户对我司服务的满意度,提升我司的优质形象,我司需启动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项目。通过第三方公司对年审到期前三个月的客户提供提醒服务,提醒客户的年审时间年审操作步骤及处理事务中的注意事项,增加客户粘度,从而带动车险业务的发展,扩大保费规模。2、服务需求及内容:提高客户的年审意识:通过提醒服务,及时告知客户年审时间,帮助客户更好地规划和安排年审事宜。优化客户服务体验:通过提供年审步骤和注意事项的详尽说明,减少客户在年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惑或麻烦,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客户粘度和忠诚度:通过定期提醒和优质服务,增强客户对我司品牌的认可与依赖,增加客户粘度,减少流失。推动车险业务增长:提升客户的服务满意度,有助于口碑传播,吸引更多新客户,带动车险业务的持续增长,扩大保费规模。本项目将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宣传策略,针对年审到期前三个月的客户进行深入调研与服务。线上宣传:利用社交平台进行精准宣传,推送年审信息,提醒客户年审的重要性。通过电话联系客户,进行互动问答,收集反馈,增强客户对年审服务的信任感。线下宣传:制定灵活的宣传计划,电话邀约客户参与线下活动,提供一对一咨询。利用调查问卷深入了解客户对年审的关注点,进一步加强客户对我司服务的认可。三、售后跟踪与服务(一)售后服务1、该项目承诺将完成前述相关服务,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2、该项目安排专业团队负责承接。3、该项目承诺将完成前述的宣传工作,进行客户信息收集和分析,并按时交付于甲方,供甲方参考制定后续的服务体系。4、服务期满后,对于服务期内交付的成果,如甲方仍有疑问或不解,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进行完善与答疑,直至双方满意或达成共识为止。5、服务期满后,乙方承诺甲方公司相对于其他保险公司具有本服务项目或其他车险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后续合作的优先签约权,并愿成为甲方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需拥有专业的宣传团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还具备专业的数据分析能力。2、对保险行业有深入了解。3、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和实施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本次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服务项目,旨在通过系统、全面的调研手段,为我司提供准确的市场洞察和细致的客户需求分析,旨在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保险产品的竞争力,为我司培育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希望能够与高效的服务商建立合作!五、报价要求:本项目单次服务报价以单个客户的问卷调研情况为一条:服务数量*单价,进行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服务项目。以单次报价进行评审,报价中应包括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手续的费用,如漏项报价事后不增加费用。投标人不得无原则的恶性报价。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车辆清单分期支付服务款至项目结束后全部结算完。附件4.2合同模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与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服务甲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408号万科未来中心T2写字楼37层乙方:地址鉴于:商务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要求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内容及要求见本合同【附件】。第二条合同价格(一)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劳务费、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等因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除服务费用总额外,甲方无须就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义务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二)本合同付款安排见【附件】。(三)由于乙方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乙方更账户信息但未提前通知甲方而导致的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本合同服务费单价为元/笔,本合同服务费用预算上限为97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本合同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外,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和义务见【附件】的约定。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任一方或双方违约的,违约一方应当向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见【附件】。通用部分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提供的全部合格的服务;(2)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对乙方的产品及服务进行监督;(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甲方享有其它双方约定的权利、承担其它双方约定的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全部合格的服务;(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要求完成项目内容;(4)保证项目中主要人员的稳定性,如因乙方人员流失导致项目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正常进行,乙方应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提供同等或相似资历和背景的工作人员;如双方未能就该等工作人员的替换达成一致的加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未实施服务部分所对应的合同款项;(5)乙方提交甲方的工作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6)乙方享有其它双方约定的权利、承担其它双方约定的义务。(三)合作中若涉及客户信息,应确保符合《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规定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客户授权同意。具体要求如下:1.收集、使用及处理客户个人信息必须是依据法定义务或履行本协议所必要的行为,并在履行本协议必要范围内收集客户信息。未经客户授权同意,不得将客户个人信息公开披露,不得转移、出售给第三方。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信息接收方应当在上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等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信息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协商确定重新取得客户个人同意。2.客户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应符合实现本协议业务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完成收集和使用的目的后应及时删除或匿名处理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本合同不生效、无效、终止或被撤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删除客户信息。3.涉及客户敏感信息处理的,应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取得客户的单独同意,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管理要求。4.乙方应对客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客户信息安全。若乙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步通知甲方,减轻对客户及甲方的危害。5.乙方应保证客户信息来源合法,提供给甲方的客户信息真实、准确。客户对其信息提出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等要求,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及时配合客户进行处理。在先收到客户要求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6.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理涉及甲方业务及甲方客户个人信息的有关事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乙方配合完成涉及客户信息处理的相关事宜。乙方未按照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处理客户信息,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六条禁止转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本合同项下之全部义务或其中一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执行。第七条知识产权保障及权利保证(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对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而使用或开发的数据、资料、工具、软件、技艺、技术诀窍、方法或其它信息享有一切的知识产权权益。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形式的本项目的工作成果。(二)乙方确保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接受或使用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而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如乙方违反本保证,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或者甲方遭受索赔,乙方应负责解决并应当赔偿甲方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延迟10个工作日,甲方按合同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延迟的,每延迟10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1%。(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迟延,经甲方催促后乙方继续延误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三)验收不合格并且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提交合格的工作成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服务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如乙方违反知识产权条款,乙方需按照项目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继续赔偿责任。(五)除本合同的约定外,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甲方受到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六)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受到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延迟10个工作日,甲方按合同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延迟的,每延迟10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1%。(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迟延,经甲方催促后乙方继续延误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三)验收不合格并且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提交合格的工作成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服务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如乙方违反知识产权条款,乙方需按照项目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继续赔偿责任。(五)除本合同的约定外,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甲方受到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六)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受到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保密义务(一)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以销毁。乙方擅自留存备份信息,视为违反保密约定。(三)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第十条不可抗力(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三)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四)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已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十二条合同特别终止(一)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乙方的破产清算组或相关管理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向其提供任何补偿:(1)乙方破产、解散(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股东会决议解散、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被司法机关裁决解散等情形);(2)乙方发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重大产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注销等情形);(如系上市公司被勒令停止上市;以及任何原因背负重大债务导致无履行能力。(二)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已经采取或者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不受任何影响。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期限自2024年月日始,至2025年月日止。(三)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2份。甲方执1份正本,1份副本;乙方执1份正本,1份副本。第十五条合同效力(一)无论本合同是否有相反约定,本合同附件(如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附件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二)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如有)是甲乙双方关于本次交易所最终确定的全部内容,甲乙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内容,并同意取代甲乙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本次交易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三)由于法律和法规、政策而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剩余其他条款的效力。第十六条附件的组成附件一、服务内容及要求附件二、付款附件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附件四、廉洁诚信协议(协议签字页)兹证明,各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甲方(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车商营销服务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服务调查2.项目内容(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的内容:通过乙方对甲方年审到期前三个月的客户提供提醒服务,提醒客户的年审时间,年审操作步骤及处理事务中的注意事项,增加客户粘度,优化客户体验,塑造品牌形象,从而带动车险业务的发展,扩大保费规模。(2)服务期限:2024年月日始,至2025年月日止。(3)本合同服务费用预算上限为97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大写:玖拾柒万元整)。费用包括如下项目:车险客户到期前3个月年审提醒服务。(4)其他要求:甲方向乙方采购女性车主承保倾向调查服务,按照单个客户的问卷调研情况为1笔,单价为元/笔,按照双方约定结算周期,可根据实际业务量经甲乙双方沟通协商后按需结算且不超过预算总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服务费用以最终服务数量为准。3.告知甲乙双方同意涉及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应及时响应。4.问题项目处理问题项目的处理应按照甲方项目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出现异常且在30天内乙方未改变问题项目现状,则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并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合同费用,并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附件二: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转账[现金/支票]双方采用转账方式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以下账户进行支付:乙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地址: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10日以书面通知甲方。3.付款安排每次付款前,需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清单、数量及服务金额。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并开具的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付款。4.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约定(1)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纳税识别号:914201007551344883银行账号:57816213278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显正支行开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408号万科未来中心T2写字楼第34层、38-41层、42层01-07室开票电话:027-84776633(2)乙方应在每次增值税发票开具后的30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应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发票。经多次分批的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提交以及双方收付款,乙方开具并提交甲方的增值税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应与甲方已经支付的价税合计款项保持一致;(3)乙方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开具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与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即乙方如不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则采购对应的进项税额由乙方承担;如提供的票面税率与承诺不一致,则差额由乙方承担;(4)本合同项下的业务发生销售折让、销售退回或其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票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税收规定向甲方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票。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票的有关资料,甲方应视具体情况予以提供。附件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合同正文附件四:廉洁诚信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防止各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总则1.1甲乙双方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集中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要求,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1.2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双方及双方相关主体自觉履行廉洁从业义务,不得弄虚作假、串通操纵、损公肥私,防止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发生,维护好双方企业形象、产品品牌和合法权益。1.3本协议所称相关主体,对任何一方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或者个人:(1)一方或其关联方之工作人员;(2)受一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4)前述相关人员的亲属;(5)与前述相关主体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人员。乙方相关主体实施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的,均应视为乙方实施行为。1.4一方监督发现对方相关主体在业务合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提醒并有权向对方纪检部门举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人员的刑事责任。第二条商业贿赂2.1本协议所称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乙方相关主体为获取或意图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形式贿赂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的行为。2.2本条第1款所称财物,是指乙方为促成合作,采用金钱(包括各种币钞和其他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各类有价币、卡、券或账户,有价证券,减免债务、提供资金借贷,或代为还款还贷,或给予其他具有折扣、储值功能的券、卡等)、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以及其他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各种礼品、藏品或物品,虽然不具有支付、结算功能但具有一定面额的票、卡、提货单等,以租借等方式长期免费或低价供给、使用的物品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的财物。2.3本条第1款所称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方式实施商业贿赂或违规提供回扣、折扣、宴请与游玩活动或其他不正当利益;(2)为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为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为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违反规定为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在乙方相关企业工作、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向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提供借款、融资、担保等;(7)给予或承诺给予其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准则的影响公正交易的行为。第三条回扣3.1本协议所称回扣,是指乙方促成合作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一定比例的商品或服务价款。3.2本条第1款所称账外,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3.3乙方在账外暗中给予甲方相关主体回扣的,视为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第四条折扣4.1本协议所称折扣,是指乙方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甲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4.2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甲方折扣。乙方给予甲方折扣的,必须在采购协议中予以明确并如实入账。4.3本条第1款所称如实入账,是指根据采购或合作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甲方生产经营活动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4.4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第五条宴请与游玩活动5.1乙方不得为甲方相关主体提供各种场合、各种规格的餐饮请吃、住宿等。但因公务活动持续到用餐时间,乙方基于公认的商务礼仪和便利而参照接待甲方普通员工餐标准安排的工作餐除外,且乙方提供的工作餐应当从简。5.2乙方不得为甲方相关主体提供各种形式的旅游、健身、KTV、酒吧、按摩、赌博、色情等娱乐休闲活动。5.3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第六条禁止行为双方一致同意双方或双方相关主体的如下行为是应当禁止的营私舞弊或腐败行为:6.1甲方及甲方相关主体向乙方索要或收受财物或其他形式的财产性利益、非财产性利益。6.2乙方及乙方相关主体向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提供财物或其他形式的财产性利益、非财产性利益,包括但不限于:(1)报销甲方相关主体的私人费用;(2)提供超过宴请标准的宴请或娱乐活动;(3)介绍甲方相关主体亲友到乙方处工作;(4)提出、邀请或事实上接受甲方相关主体在乙方参股或参与乙方经营活动;(5)组织或向甲方相关主体提供旅游等代偿活动利益;(6)向甲方相关主体提供借款、融资、担保等;(7)给予或承诺给予甲方相关主体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8)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国家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准则的影响公正交易的行为。第七条乙方承诺乙方承诺在双方的商务接洽、合同关系、交易过程中遵守如下要求:7.1避免利害关系在采购过程中主动申报与甲方及甲方相关主体的关联及利害关系,包括乙方经办合作或交易事宜的相关主体与甲方及甲方相关主体的关联及利害关系,避免任何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系或利益冲突,主动披露任何可能影响采购或合作决策的利益关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采购及合作过程的公正性。7.2恪守廉洁自律原则7.2.1不以任何方式实施本协议所述的商业贿赂行为、营私舞弊或腐败行为等禁止行为,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向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索要金钱、实物等不正当利益,或收受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给予的金钱、实物等不正当利益。7.2.2支持甲方的廉洁诚信建设,承诺承担实名举报的义务,若乙方或乙方相关主体对甲方或甲方相关主体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视同乙方实施商业贿赂行为。7.3恪守诚实信用原则7.3.1在与甲方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数据及相关书面和口头陈述等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且已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或披露了与该等文件资料有关的其他辅助文件资料和信息。7.3.2严格遵守向甲方做出的承诺、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备忘录等,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隐瞒任何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积极配合甲方的审计。7.3.3严格遵守甲方的供应商行为准则、合作协议、保密承诺书等政策文件中的相关规定。7.3.4严格遵守甲方的品牌管理的相关规定,未经甲方授权不擅自使用甲方字样、授权合作伙伴等类似容易对外产生混淆的字样。7.3.5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7.3.6承诺实事求是,不对内部或社会传递任何虚假信息,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透露任何甲方的商业机密。7.3.7未经甲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方述及有关甲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7.3.8依法合规参加招投标活动和业务合作并诚实守则,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以他人名义参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损害甲方合法权益。7.4确保信息公开透明7.4.1主动向甲方披露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乙方真实情况、产品价格、技术参数、服务团队信息、履约情况等。7.4.2不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及甲方相关主体打探有关涉及甲方及甲方相关主体的商业秘密、人员信息、采购信息等。7.5积极配合监督举报7.5.1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或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涉嫌违规的相关主体,确保采购过程和项目合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甲方对乙方及乙方相关主体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7.5.2如乙方有知悉或怀疑甲方相关主体有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有权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甲方会对所有信息提供者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7.6加强内部廉洁管理7.6.1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廉洁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行为的合规性和廉洁性。7.6.2设立监督机制:通过专门的监督机构或人员,对乙方的业务活动进行实时监督,确保员工行为的合规性。7.6.3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规行为,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并给予奖励。第八条违约责任8.1若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按照甲方内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或承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相关处罚结果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8.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或承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选择单方全面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及合作,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4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按照前述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赔偿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未及时支付,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有权从主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8.5乙方知悉并同意,对于上述情形的处理甲方有完全的判断权和自主权。第9条附则9.1本协议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设置,具体内容应当以各条款的具体规定为准,而不应参考该标题进行解释。9.2除非另有书面规定,甲方未能行使或者延迟行使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甲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的违约行为的,不得被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面的违约行为。9.3本协议之解释、效力、履行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为准,任何关于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9.4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主合同为准。本协议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根据约定内容对双方提出的廉洁诚信要求,以较为严格的约定为准。若双方未签订主合同或主合同终止、解除的,本协议应独立执行。9.5本协议长期有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提醒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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