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文物勘探招标公告(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项目概况

蓝田县SSXY-21JL-105-2宗地文物勘探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X2024-ZCCS-FW1101-2
项目名称:蓝田县SSXY-21JL-105-2宗地文物勘探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2,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SSXY-21JL-105-2宗地文物勘探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SSXY-21JL-105-2宗地文物勘探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新路7号
联系方式:029-82751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座7层703室
联系方式:029-81773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宏飞
电话:029-81773523

陕西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蓝田县SSXY-21JL-105-2宗地文物勘探项目政府采购需求书.doc

蓝田县SSXY-21JL-105-2宗地文物勘探项目政府采购需求书序号关键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采购总预算:人民币1,162,000.00元;仅指与本次采购标的直接相关的费用。前期勘察费、设计费等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监理费、接口费等为未来预留费用,不应当包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内,甲方须向本级财政部门经费业务处室申请办理经费剥离手续。2最高限价采购总限价:人民币1,162,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项目性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允许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3项目性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10%-20%)的扣除。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1)、根据投标供应商类别进行提供: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予(1%-2%)的扣除(当采用招标方式时,实际上是对其价格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增加),用扣除后的报价参加评审。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履约保证金占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0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对于单价合同,其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10%6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自行收退○由代理机构负责收退7集中答疑○组织,答疑地点为: ●不组织8价格分比重占总比分值的 10 %(招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综合评分法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分值的比重不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法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磋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30%。(其他采购方式)无需设置。9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固定单价(适用于采购数量不定的情形)○其他: 10争议解决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由供应商做出选择11联系方式项目对接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2751531电子信箱: / 需求框架(服务类)1、项目概况SSXY-21JL-105-2宗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普化镇当院村六组、七组,三里镇罗李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勘探总面积为255651.55平方米,约383.477亩。二、服务内容(包括工作区域、工作内容等)勘探工作需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实施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严格实施,应结合传统勘探手段,科学、高效的获取地下文化遗存信息。1.勘探单位应确定专门的负责人、技师、探工、测绘员、资料员等组成,做到科学组织、分工明确。2.勘探工作实施前,应制定科学、详实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技术路线、人员分工和职责、工作进度、文物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考古勘探工作计划是考古勘探工作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3.对勘探出的遗迹要详细测量和准确记录。测量设备包括全站仪、RTK等,采用数字化技术记录时,应配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及时记录、存储和处理所获数据。4.勘探单位实施勘探作业时,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服装应有勘探单位统一标识,佩戴工作证。工作证(牌)上应注明勘探单位、姓名、职务、工种等信息,并附本人照片。勘探装备、测绘装备、工地车辆及临时设施上应设置明确的勘探单位标识。勘探工地应设置必要的标识、围挡,说明作业区域范围、勘探工作基本信息和危险地段等。5.工作开始前,勘探单位应根据《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确定勘探分区与勘探单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绘控制点,设置勘探坐标原点,构建测控系统,以保证测绘数据与城乡规划坐标系统相对接。6.勘探工作实施前,应明确布孔方法与勘探孔距。并绘制勘探区域探孔布设平面示意图,作为工作依据及检查验收的必备材料。7.勘探应根据地形地势采用等距梅花状布孔法,探孔应错列分布。采用每平方米布孔5个梅花点进行勘探工作,以准确掌握地下遗存分布情况。8.勘探报告需满足省市两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经审核签字后盖章。三、技术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考古勘探操作规程》(试行)进行施工。普探布点间距为梅花孔1米布设,加点位置偏差小于20厘米,深度为天然原始土层以下10厘米,对勘探出的古遗址、古墓葬等古文化遗迹做好绘图、照相、测绘、定点等工作。必须有勘探工作日志及原始资料记录。四、服务要求(如对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勘探单位应按照勘探工作计划,对勘探区域进行普探和重点卡探,并科学研判地下遗存类型。探孔深度应到达原生地层,重要遗迹应尽量减少穿透式勘探。(一)普探1、普探是在勘探区域内逐行勘探,提取土样并记录。2、探孔应排列规整,土样依次摆放整齐。3、探孔记录应包括各堆积层距离地面的深度、土质土色、致密度、包含物、堆积状况研判结论等。4、发现遗迹现象时,应现场在探孔布设图上标注记号。5、探孔内文物标本采集和样品采样时,均应以探孔为出土单位登记,采集或采样标签应填写规范。6、应选择最能够反映堆积特征、有利于研判遗迹单位性质的探孔作为标准探孔。标准探孔除进行文字记录外,须现场留取图像清晰、色彩真实的探孔土样的照片记录。(二)重点卡探1、发现重要遗迹现象时,应进行重点卡探,进一步掌握遗迹形制,探明堆积范围、厚度。2、堆积特征清楚、明确的大型夯土建筑遗迹等,应重点确认夯土遗存,以少量探孔进行穿透式勘探,了解遗迹堆积和叠压状况。3、古墓葬应探至墓口,重点确定墓葬开口形状,尽量少的探孔数量确定深度信息。4、重要遗迹应布设“十”字形排孔,了解遗迹的纵、横剖面及堆积情况。5、重点卡探的所有探孔及堆积信息,均应标注在勘探单元探孔布设图上。(三)遗迹研判1、应根据遗迹形制、土样、提取物性状等,初步分析遗迹类型、性质,现场记录研判结果。2、记录内容应包括分布范围(含涉及探孔编号)、埋藏情况(距现地表深度和开口层位)、形制结构、堆积状况(含与相关遗迹关系)、保存状况等,绘制平、剖面图。3、土样中包含物或遗迹形制特征明显时,应初步判断遗迹年代。遗迹单位确认后,应及时在勘探单元探孔布设图上标注遗迹单元的平面形制。(四)遗迹编号经考古勘探发现、并初步确认的遗迹单位,应以勘探分区为单位统一编号。(五)堆积记录1、勘探过程中,应做好地层堆积描述和遗迹单位记录。2、探孔记录应以勘探单元为单位,采用表格形式。内容应包括勘探分区、勘探单元、探孔编号、探孔三维坐标、地层堆积(包括距现地表深度、土质、土色、致密度、包含物、堆积性质、采集遗物等)等。3、探孔地层堆积特性的判断和描述述按照以下方式进行:(1)土色。描述顺序依次为土色的深浅、色调、主色。(2)土质。一般分为黏土和淤泥(土)。根据土中包含物颗粒状况,又可以分为粉沙(直径小于0.1毫米)、细沙(直径0.1-0.25毫米)、粗沙(直径0.25-2.0毫米)、砾石/卵石(直径大于2.0毫米。细砾2-64毫米,粗砾64-256毫米)等。(3)致密度。判断土壤致密程度,包括疏松、较疏松、较致密、致密等。判断参考标准为:疏松——非常轻易用手碾碎;较疏松——较容易用手碾碎;较致密——需用力才能用手捻碎;致密——几乎无法用手捻碎等。(六)文物标本采集采集文物标本时,应以探孔为单位,准确记录文物标本被发现时的三维坐标信息,并说明埋藏环境。采集的文物标本应在工作完成后连同各项资料及时移交至基建考古办公室。(七)测绘成图(1)应在既有测绘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全站仪或RTK等测绘仪器测量遗迹单位,并绘制勘探区域平面图。(2)测绘图须注明图名、图号、比例、绘图者、审定者、绘图日期、图例、方向等必要说明。(3)勘探单位要严格执行勘探工作标准与要求,规范各类图文记录,注意做好确保勘探信息保密工作。五、商务要求(如服务期限、款项结算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协议签署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考古勘探工作经费(价税合计),以便于乙方顺利开展工作。所有考古勘探工作结束后,乙方确认全部工作经费已到账,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SSXY-23JL-105-2宗地考古勘探工作报告》六、其他(一)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09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二)进度要求勘探单位应按照勘探工作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普探、重点卡探、遗迹研判、遗迹编号、堆积记录、文物标本采集、测绘成图等。对勘探区域进行普探和重点卡探,并科学研判地下遗存类型。探孔深度应到达原生地层,重要遗迹应尽量减少穿透式勘探。(三)成果交付要求1、提供详细考古勘探报告纸质版六份《考古勘探报告》、检查和验收表格、勘探过程资料并附电子版原件;2、提供有关勘探地点的详细电子版资料,图纸包括测绘地形图、遗迹分布总平面图、重点或代表性遗迹平剖面图等;照片包括勘探前地貌、布孔照、重要遗迹现场照、每天工作照片等,重要遗址需要高空照;3、提供勘探区域的GPS坐标、勘探范围的地理坐标;4、勘探报告需详细、规范,符合国家文物局新颁布的《田野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5、勘探资料包括工作日志、考勤表、遗迹登记表、重点遗迹平剖面图、勘探区域总平面图、勘探工作照片等。(四)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三)《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五)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逾期未交付考古勘探工作报告,每逾期一日按已付工作经费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义务;逾期超过30日未交付考古勘探工作报告,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返还支付的工作费用及相当于已支付工作费用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除法律规定及甲方违约外,乙方擅自终止协议,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作费用,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作费用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当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宗地文物勘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