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燃油服务招标公告(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
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燃油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22号-LY202410-08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燃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7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以折扣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系数:100%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加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采购单位不再具有成品油加油服务需求的,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服务期终止,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5 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2021年至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流程: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工作日9:00-18:00。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888号
联系方式:马静研0431-81058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中元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胡同61号4楼
联系方式:王晓曼、0431-88628499 16604446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曼
电话:0431-88628499 16604446676
4.监督人: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1-87605030
来 源:吉林中元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 审:王晓曼
复 审:张振楠
终 审:赵岭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燃油服务采购项目(终稿).doc316.3K
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燃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22号-LY202410-081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中元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五章采购需求1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燃油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22号-LY202410-08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燃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7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以折扣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系数:100%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加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采购单位不再具有成品油加油服务需求的,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服务期终止,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的能力。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2021年至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流程: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工作日9:00-18:00。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888号联系方式:马静研0431-810587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中元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胡同61号4楼联系方式:王晓曼、0431-88628499166044466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晓曼电话:0431-88628499166044466764.监督人: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7605030来源:吉林中元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初审:王晓曼复审:张振楠终审:赵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888号联 系 人:马静研联系方式:0431-81058798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中元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胡同61号4楼联 系 人:王晓曼联系方式:0431-88628499 16604446676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燃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22号-LY202410-0814服务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范围内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采购范围为采购人提供92号汽油的加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采购单位不再具有成品油加油服务需求的,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服务期终止,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9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的能力。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3.5 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 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2021年至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1现场踏勘不组织12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3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1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将质疑问题以word格式发至1729321307@qq.com邮箱,并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15采购人书面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6磋商有效期90天(日历天)17磋商保证金无1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9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0近年财务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1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22文件份数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提供2份电子版(U盘)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远程开标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 )23装订要求装订要求:*要求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用纸统一使用A4规格复印纸。24开标时间及地点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收件人:吉林中元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30分25磋商小组的构成磋商小组构成:相关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预成交供应商。2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8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29预算金额70万元30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以折扣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系数:100%。31付款方式以实际发生为准32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固定收取1.2万元,由中标人支付。33电子标说明上传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响应文件电子版方面技术支持:400-8817190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1份(此响应文件需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开标时持编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字证书解密)。备注:1、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用数字证书编制的电子版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注: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为准。附页1投标疑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日期:二、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程序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程序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就商务、技术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磋商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活动。3.2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含各种所有制结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部分磋商文件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相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2.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范围及磋商相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1.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2.1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2.2供应商应提交本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3.磋商报价3.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3.2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3.3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4.保证金(不适用)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并于磋商截止日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后到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退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3磋商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4.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凭签订的合同原件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6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将该复印件扫面后邮件发给采购代理公司的联系人。5.有效期5.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6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包封在文件袋中。磋商首次报价表与电子文件应分别单独装在信封中,密封后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文件要求指定地点。1.2为方便核查保证金,供应商应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保证金”字样,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1.3所有标袋上均应:(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供应商单位名称(3)“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4)X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5)在标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签章1.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截止期2.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3.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3.3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3.4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的构成及抽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形式、资格性检查和响应性评审。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磋商评审细则》。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4.比较与评价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4.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1.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1.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1)供应商资信实力;(2)报价的合理性;(3)商务响应;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详见评分标准。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评审细则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8.原则上推荐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招标,或者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9.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注:本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1.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承诺函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评审标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声明书。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信誉良好承诺书。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2、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2021年至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资格评审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是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按要求盖章、签署。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符合性评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采购单位不再具有成品油加油服务需求的,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服务期终止,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符合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有效期90天(日历天)符合性评审标准采购需求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报价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折扣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系数:100%。注:(1)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2)禁止恶意低价竞标,一经发现,将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后果自负。其他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资格和符合性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商务标部分(4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商务标部分磋商报价得分10分磋商报价评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1、综合评标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2、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优惠。 商务标部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供应商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计3分,最高得15分。(类似项目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商务标部分服务人员5分综合比较项目团队能力,服务人员专业齐全、配备完善、科学、合理,综合评价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商务标部分优惠条件5分根据供应商提出的合理优惠条件及其可实现程度,以及针对本次招标的其他特殊优惠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较差或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商务标部分服务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提出服务承诺及其可实现程度,以及针对本次招标的其他特殊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较差或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技术标部分(6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技术标部分总体服务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编写的项目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情况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服务方案、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方式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方案保障科学、合理、服务系统完善,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2分;方案保障比较科学、合理、服务系统完善,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9分;方案保障一般,服务体系基本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6分;无得0分。技术标部分服务技术10分根据各投标人成品油运输、检测、验收等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服务技术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服务技术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7分;服务技术一般的得4分;无得0分。技术标部分售后服务保障10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措施、人员等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内容科学、合理、服务系统完善、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0分;内容比较科学、合理、服务系统完善、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7分;内容一般,服务体系基本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4分;无得0分。技术标部分质量保证方案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质量保证方案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科学、合理、完整,包括质量控制的目标、方法、体系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方案清晰、明确、合理、可操作性高,针对性强,得10分;方案比较清晰,比较合理,可操作性较高,有一定的针对性,得7分;方案不够清晰,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针对性较差,得4分;无得0分。技术标部分加油设备的投入配置10分投标人所属加油站或网点的加油设备配置的合理和先进,设备技术成熟性、安全性等性等内容综合比较,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品清单证明材料进行评分,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0 分;能够基本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7分;一般、较差得4分。无得0分。(投标文件内附加油站或网点的设备清单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加油机、加油车、灭火器等设备清单及证明资料)。技术标部分应急预案8分投标人须具有加油起火、油罐车漏油、自然灾害等情况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及对加油站及油罐车和计量器具等定期(每周)检查措施,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应急预案保证措施进行评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8分;比较科学合理、操作性比较强得6分;一般、较差得4分。无得0分。远程开标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二、远程解密时使用的CA锁,应与上传响应文件时的CA锁一致,否则会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三、解密时间为开始解密时间后30分钟,30分钟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网络问题、CA锁不正确、软件更新、解密失败等情况)未完成解密的相关情况,视为供应商放弃本次投标,默认其认可本次招标活动。在开标解密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四、本项目为政采云电子开评标,现场无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6时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最终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版本,正本加盖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文件封皮加盖公章和骑缝章)送达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重庆胡同61号4楼。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同时提供电子文件U盘2份(PDF为最终上传到政采云系统的签字盖章版本,WORD为投标文件可编辑版本,U盘2份应分装),提交电子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应包括纸质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注:具体合同事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一、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车辆燃油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内容:车辆加油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70万元;4、服务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范围内;5、服务期限:1年。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采购单位不再具有成品油加油服务需求的,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服务期终止,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6、付款方式:以实际发生结算;二、要求及参数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在长春市范围内有营业场所,加油站点必须能容纳大批车辆,保证本单位待加油车辆停放,防止阻碍交通,保证采购单位车辆快速、安全的完成加油服务;3、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车辆提供92号汽油的加油服务;4、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绿色通道,为采购单位车辆配备2个及以上单独加油枪与社会车辆分开加油,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的加油服务,保证采购单位车辆随到随加,及时完成加油服务;5、供应商的各类加油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安排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对加油站及油罐车和计量器具等定期(每周)检查,确保加油服务过程操作安全,计量准确。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事宜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6、如财政资金不能按时到账,供应商应无条件保障燃油正常供应。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目录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并编制对应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根据你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按照你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报价为:折扣系数%。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4.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5.我们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6.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7.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8.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9.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日历天)。11.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其他供应商、招标机构或者招标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磋商小组成员、招标机构或者招标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姓名(签字):。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供应商名称)公司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委托人,就(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以及合同的招标、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委托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招标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授权期限:。特此声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首次报价一览表(以系统生成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时间: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折扣系数)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折扣系数 %有/无备注:1、此表可以自行调整表格宽度。2、本表须另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本表内容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3、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如有,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本表中只填写“有/无”。4、磋商报价小数点后保留2位。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六、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投标规格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若技术规格无偏离,本表可填无/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如有正、负偏离须明确列出。七、供应商基本情况(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手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网址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及生产设备情况备注注:后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标段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后附(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八、服务方案九、其他材料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针对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附后。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供应商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2最后报价表(以系统生成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折扣系数)%注:1、请供应商开标时,按系统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此次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油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