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 AGV消烟服务车舵轮总成 消防烟车舵轮总成 AGV舵轮总成 消烟服务车走行控制系统 激光雷达招标公告(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



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AGV消烟服务车舵轮总成招标公告

01 招标公告
02 变更公告
03 中标候选人公示
04 中标结果公告
05 异常公告

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AGV消烟服务车舵轮总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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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AGV消烟服务车舵轮总成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AGV消烟服务车舵轮总成(AGGCJSHGZHD241016162847)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项目名称: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AGV消烟服务车舵轮总成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2020年以来舵轮总成(含控制系统)供货业绩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发票开出日期在发标日期之前)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16时45分至2024年10月2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钢设计院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李天赫
联系人:
杨冰

电话:
18741212066
电话:
0412-6736867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4年10月1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公开招标要求.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舵轮技术协议.pdf

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要求该项目内容为: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2、认证体系要求:提供自身的ISO9001认证(需要包含舵轮驱动单元总成或电驱动设备的生产)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型;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满足现场使用要求。3、供货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舵轮总成(含控制系统)供货业绩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发票开出日期在发标日期之前)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业主指定区域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投标说明1、需求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60日内。2、本标件付款方式为:预付款:30%,发货前支付合同价款55%,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10%,剩余5%为质保金,设备正常使用十二个月无质量问题或设备到货十八个月付清。进度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方式:方式一: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为挂账月起第二个月支付;方式二: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四个月支付。合同执行阶段,卖方应配合买方需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付款遵守“已收定支”原则进行付款,即:即是本工程的业主方向本协议买受人付款后,买受人在已收款范围内按比例向出卖人付款。3、招标技术要求详见设备招标明细和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要求。4、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送到委托方指定区域使用现场。5、本次采购评标方式为最低价评标法,1家保供全量中标。本次采购不需要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三、违约责任:1、由于出卖人责任,合同设备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每延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0.2%,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合同项下设备不得整体外委加工,否则出卖人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0%,买受人保留追索相关一切损失的权利。3、如因出卖人原因迟交本合同项下设备技术协议规定的每项技术资料一周,每周罚款合同价款的0.2%,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上述的迟交罚款,并不免除出卖人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4、如果合同设备在检验、性能考核和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未能达到合同项下设备技术协议的技术指标,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并且出卖人应经买受人同意以下列方式进行索赔:1)由出卖人自负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和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出卖人不能派遣人员进行上述工作,买受人有权自行进行修理或消除缺陷,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卖人承担。2)由出卖人自负费用以新设备替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同时出卖人应在相应时期内对替换后的设备做出质量保证。出卖人负责将替换的设备或补供的设备运抵工作现场。3)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受人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设备进行降价。4)赔偿由出卖人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5、如果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书面索赔通知后14日内未能做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出卖人接受。如果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索赔通知30日内未能按照上述一种或多种方法以买受人同意的方式解决买受人的索赔,买受人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索赔金额,质保金不足,出卖人应在扣除后3日内补齐。五、其它事宜1、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2、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3、本次公开招标采取供方资格(后审)方式;4、招标公司成立的评审小组审核各投标方的企业资质、产品业绩等资质、投标产品/型号的技术符合性等事项。5、投标方除配套件外关键部分不允许进行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6、本次招标参与投标厂家不足三家,两家转公开询比,一家转谈判采购。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商务偏离,偏离按废标处理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1消防烟车舵轮总成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8.0套无鲅鱼圈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目EPC总承包工程AGV舟舵轮总成技术协议2024年9月26日技术协议一、总则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过技术交流和认真协商,就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EPC总承包工程AGV舵轮总成达成如下技术协议。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二、协议内容1概述本协议中的AGV舵轮总成用于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消烟服务车上。2设备的使用条件本协议中的AGV舵轮总成工作环境为营口鲅鱼圈海边的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炉台,室外露天,要求可雨天使用。其所属消烟服务车布置在机、焦侧操作台上。操作台为混凝土及缸砖地面,不光滑,不平整,可能存有红焦炭、焦油。现场为焦粉尘环境,有少量荒煤气。3供货范围供货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AGV舵轮总成套322消烟服务车走行控制系统套8考虑与消烟服务车整体联锁控制3激光雷达套484安全触边套324技术参数善5舵轮总成(卧式)主要配置表名称备注舵轮总成行走电机:2.5Kw伺服电机,配增量编码器;额定电压DC48V,额定电流61A,额定转速3000rpm,额定扭矩7.96Nm。转向电机:0.4Kw伺服电机,配绝对值编码器;额定电压DC48V,额定电流10.6A,额定转速3000rap,额定扭矩1.27Nm。行走驱动器额定电流60Arms,加辅助散热可达80Arms,支持canopen通讯控制转向驱动器额定电流12Arms,加辅助散热可达15Arms,支持canopen通讯控制5技术规格书及技术标准1)单轮额定承载能力为1.5T;2)舵轮车轮材质:聚氨酯轮胎0250*100,邵氏硬度为90-95°;3)舵轮速比为31.43,最大行驶速度1.24m/s;4)舵轮安装高度为309mm,总长为356mm,回转直径为410mm,转向电机离地高度>60mm;舵轮安装孔为8-M8,安装孔分布圆直径为210mm;5)舵轮额定输出扭矩225Nm;6)转向总速比为327.77,满足转向最大速度为54.9°/s,舵轮转向角度>180°,额定转向力矩350Nm;7)舵轮行走电机动力线、编码器线伸出舵轮安装面长度0.5米,延长线2米;转向电机动力线、编码器线伸出舵轮安装面长度0.5米,延长线2米;8)带电磁制动器,电压24V,制动扭矩16Nm,制动器线伸出舵轮安装面长度为0.5米,延长线为2米;9)舵轮噪音≤70分贝(舵轮未装车时距离舵轮一米检测);10)舵轮重量为52kg;11)行走电机;电机额定电压为DC48V;额定功率2.5千瓦;编码器为电机内置;12)转向电机;电机额定电压为DC48V;额定功率为400瓦;编码器为电机内置;13)减速机为双支撑加强型行星减速机,速比为50;14)舵轮噪音≤70分贝(舵轮未装车时距离舵轮一米检测);15)带一个制动电阻,型号为700WR8J;16)舵轮具有电气限位和机械限位功能,电气限位角度为±110°,机械限位角度为±120度;带三个NPN常闭检测开关(原点开关一个,转向限位两个);17)电气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控制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18)消烟服务车采用全向自行走机构,蓄电池驱动,其主要由自行走机构、举升机构、工作平台、控制系统组成;实现前进,后退,并能够水平横移到焦炉炉门附近,小半径转向以及原地回转等功能;19)AGV消烟服务车安全防碰撞:a)激光雷达防碰撞装置激光雷达防碰撞检测,运动方向开启防碰撞预警,检测距离根据实际工况能够调节,调节范围:100mm~5000mm。前面和侧面的防碰撞检测距离根据实际工况设置;b)接触式安全触边,碰到物体停止行驶;20)AGV消烟服务车有防止车掉落功能;a.消烟服务车设有防跌落功能,当一侧车轮行至炉台边缘时可自动停车以防止消烟服务车从炉台跌落。21)控制柜材质304不锈钢,厚度不小于2mm。6相关要求6.1乙方对整个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合理性、完整性负责。对供货设备技术总负责,即乙方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功能考核、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负全面的技术责任。6.2乙方供货的AGV舵轮总成由乙方制造厂加工制造,不允许外委加工。6.3主要外购配套件制造商:(1)电机:步科/伟创/KDS或同等档次及以上(2)舵轮车轮:四达/比克力/威卡或同等档次及以上(3)检测开关:欧姆龙/奥托尼克斯/西克或同等档次及以上(4)激光雷达:仙工智能/镭神智能/蓝海光电或同等档次及以上6.3乙方在供货中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6.4所有设备的选择、设计和制造应尽量满足设备的互换性、通用性的要求;这些设备应易于安装、操作和维护。6.5设备包装运输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需防水防锈。齿轮及轴承处涂润滑脂。7质量保证07.1减速机连续运行时的设计寿命10年以上。7.2轴承寿命不低于25000小时。7.3出厂前进行防锈处理,保证出厂后在现场厂房内保管的情况下6个月不锈蚀。7.4出厂前对每台减速电机进行气密试验,保证不发生渗油和漏油现象。7.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IS09001-2015质量体系的规定和要求控制质量,并按照以上标准及规范生产制作。7.6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的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所有设备提供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7.7乙方保证工艺设备由优质材料、一流工艺和人工制成、为全新及未曾使用过的、质量及规格符合合同规定的。保证在正常安装、使用及维护情况下,设备在其质量保证期内能稳定工作。8验收及试车8.1AGV舵轮总成为A类检验设备,重要的零部件必须进行必要的单项检验(如探伤、取样等),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要提供机械性能证明及材料化验单。8.2乙方严格按相关技术要求对AGV消烟服务车安全防碰撞、AGV消烟服务车防掉落功能以及AGV消烟服务车原地回转等功能进行出厂验收准备工作(相关考核在消烟服务车厂家进行)8.3设备制造完成后,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设备验收及空负荷试车。检验按《AGV自动导引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0721-2022)标准及《重型通用技术条件产品检验》(JB/T5000.11-2007)标准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9售后服务及承诺9.1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乙方提供图纸等给甲方校核。9.2从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质量保证;免费提供终身技术支持。9.3合作期间双方各自接触到的对方产品信息或图纸等资料均属于保密内容,未经允许不能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9.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产品存在故障或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日内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修复或更换。若有更换,新更换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从投入正常使用之次日起单独计算。善一9.5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更换等方面的服务,且保证产品及其零部件、工具在产品寿命周期内的持续供应。10资料交付10.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提供:详细的外形图、接线图、详细技术参数、易损件明细表、润滑油标准及技术要求。10.2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提供:激光雷达安装图、安全触边安装图。10.3供货同时提供安装图、易损件清单、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及装箱单。10.4上述资料提供白图两份、电子版一份。11包装及运输11.1包装乙方在设备交付前进行防锈处理,设备的包装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要求。包装保证坚固、牢靠、防腐、防潮。11.2运输本合同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现场,设备的运输应符合国际通用的或中国的有关规定。12其它12.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内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修改,若需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12.2本协议为订货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2.3本协议一式8份,甲方6份,乙方2份。8子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项目EPC总承包工程AGV舵轮总成技术协议签字页甲方:乙方: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炼焦部::(签字盖章)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字盖章)主体专业负责人:2024、10.11主体专业室主任:总设计师:王清204.1011项目经理(总包项目:2024.901年月日本协议归属工程技术公司的工程编号:115008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焦炉增加消烟服务车 AGV消烟服务车舵轮总成 消防烟车舵轮总成 AGV舵轮总成 消烟服务车走行控制系统 激光雷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