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招标公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
采购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10-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10-16 00:00:00至2024-10-24 00:00:00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10-28 14: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集成大厦15楼B座 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志荣
项目联系电话
0874-3322009
采购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采购单位地址
红塔东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4321928
代理机构名称
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902号集成大厦15楼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4-332200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8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4-C3-05334-KMFJ-0028
项目名称: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8
最高限价(万元):28
采购需求:(1).对云南省2023年度民用建筑能耗数据进行采集、统计及整理分析,编制《全省年度能耗统计分析报告》,将全省统计数据及《全省年度能耗统计分析报告》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云南省建设领域能耗双控信息服务平台操作培训会议,对使用平台的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3).按照《云南省民用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导则》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云南省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 实施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成果应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使用需求。 地点:昆明市。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如有新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成果应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使用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或自行承诺格式不限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16 00:00至2024-10-24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8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10-28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集成大厦15楼B座 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红塔东路3号
联系方式:0871-64321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902号集成大厦15楼B座
联系方式:0874-332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荣
电 话:0874-3322009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定稿.docx
2024-10-15
下载
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C3-05334-KMFJ-0028采购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5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55第六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6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获取事项详见本公告),并于2024年10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C3-05334-KMFJ-0028项目名称: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万元最高限价:28万元采购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中关于“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推动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加强建筑领域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4〕17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全省建筑节能、建筑能耗双控考核工作,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计划对云南省2023年度民用建筑能耗数据进行采集、统计及整理分析,形成年度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保障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及监测平台运维管理;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培训。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对云南省2023年度民用建筑能耗数据进行采集、统计及整理分析,编制《全省年度能耗统计分析报告》,将全省统计数据及《全省年度能耗统计分析报告》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云南省建设领域能耗双控信息服务平台操作培训会议,对使用平台的人员进行技术指导。(3).按照《云南省民用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导则》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云南省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实施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成果应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使用需求。地点:昆明市。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如有新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企业存款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提供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书;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最终报价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或自行承诺格式不限(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提供承诺函)。(4)不允许分包、转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要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启解密方式:CA证书在线解密解密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点00分开始(北京时间)解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点00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60分钟内)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红塔东路3号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902号集成大厦15楼B座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志荣电话:1388822565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名 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红塔东路3号1.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902号集成大厦15楼B座项目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0874-33220091.1.3项目名称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1.2.1采购需求(采购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3服务质量标准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3.1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3.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7踏勘现场不组织。1.8磋商预备会不召开,如有疑问请各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1.9对成交项目是否可以进行分包否2.1.2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若有)、答疑(若有)。2.2.1供应商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没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请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3.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3.2.1报价方式磋商报价包括项目要求的人工费、车辆、机械工具、税费、评审、会务、报批、差旅、住宿、管理、服务费等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可以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递交截止之日算起。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3.5备选磋商方案不接受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4.1.4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4.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电子投标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地点: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6.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须为3人及其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组成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磋商小组确定方式:由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的专家随机抽取组成。6.3.1磋商办法本项目评审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磋商办法”7.1定标方式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7.3.5履约担保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9.1合同条款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格式”是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部分,供应商是在充分理解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后作出的竞标决定,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或质询,采购人和供应商可根据需要适时修改合同条款、最终以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谈判后确定的文本为准,但不得改变成交金额、服务周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实质性条款。9.2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的供应商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并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2)关于中小企业: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最终报价10%的扣除2、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最终报价进行扣除。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在计算价格得分时,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符合条件的联合体,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最终报价4%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1.总则1.1项目概况1.1.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内容和标段划分1.2.1采购需求(采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服务质量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标段划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资格要求1.3.1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或经授权的分公司)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标。1.3.5腐败和欺诈行为1.3.5.1“腐败行为”系指在竞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并导致损害买方和/或采购人及他人的行为。1.3.5.2“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服务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和/或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供应商之间的串通行为,其旨在使磋商报价成为人为的、无竞争的价格,并使买方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1.3.5.3如果被推荐的成交人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3.5.4如果供应商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腐败或欺诈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竞标、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或终止已签署的合同。1.4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踏勘现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磋商预备会采购人不统一召开磋商预备会,如有疑问请各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1.9对成交项目是否可以进行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2.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式样及主要条款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2.1.2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1.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行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被拒绝。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若澄清或者修改发出时间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顺延后的时间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书。2.3.3竞标截止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使供应商准备竞标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3.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一、开标(唱标)一览表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函部分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部分3.1.2供应商应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磋商报价3.2.1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供应商应仔细核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计费项目,未报及漏报的项目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结算时不再增加。3.2.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合同履行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已计入报价,一旦成交后,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3.2.4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根据供应商自身的情况进行报价。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以考虑,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有唯一的方案及报价。3.2.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选择最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报价成交。3.2.6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备选磋商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3.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有效期、采购需求(采购要求)、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工期(供货期或服务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4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采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其响应文件将被作撤回处理。供应商应在本章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须知前附表。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3.3项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政采云系统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3.3项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竞争性磋商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6.磋商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有其他利害关系,将会影响本次招标公正性的情形应当回避。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经磋商小组评审,认为所有竞标都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形不成竞争时,可以否决所有竞标,所有竞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磋商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其仍可以满足招标要求具有竞争性,由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成交人。6.3.3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7.2.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按规定进行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成交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7.2.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的供应商支付,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3供应商一旦成交,若因报价过低致使合同无法签订和履行的,或在合同签订、履行中无故要求变更竞标承诺和变更磋商报价(含单价或总价)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时要求变更竞标承诺和变更磋商报价(含单价或合价或总价)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采购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纳入不合格供应商管理处理。(2)在合同履行中,成交人无故要求变更竞标承诺和变更磋商报价(含单价或总价)的,采购人不得给予调整,可视情况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实际损失由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并纳入不合格供应商管理处理。(3)对拒不履行竞标承诺及合同责任与义务的成交人,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拒不终止的,由相关部门采取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强制执行,同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纳入不合格供应商管理处理。7.3.4成交单位放弃成交或不履行合同的,纳入不合格供应商处理。采购人可以选择由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工作,或者重新招标。7.3.5履约担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竞标,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合同条款: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本合同草案仅供参考,可根据招标结果需要进行适时修改、最终以采购人与供应商合同谈判后确定的最终文本为准,但不得改变成交金额、交付使用时间等实质性条款)合同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甲乙双方根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的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为的项目招标的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内容项目名称: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项目内容:本合同未详尽事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标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相关文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暂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标承诺书、成交通知书、合同书附件等相关材料。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成交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3、竞标承诺书;4、成交通知书;5、合同书附件;6、其他:。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前述价格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全部费用包干价(包括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人工费、车辆、机械工具、税费、评审、会务、报批、差旅、住宿、管理、服务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等全部费用。乙方需于收款前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支付方式:。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六、履约保证金乙方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于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知识产权约定本项目成果及相关过程资料、数据、成果等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确保甲方在拥有及使用中不会构成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侵权(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等存在侵权行为的除外),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承担的赔偿及其他责任、甲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鉴定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侵权应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均可向乙方追偿。八、技术兼容乙方保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因第三方使用、处理标的物时发现技术方面存在差异、兼容或乙方技术壁垒等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无条件予以解决。拒绝解决、无法解决或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未予解决的,应承担第三人处理的全部费用或无条件进行免费返工、重做等,并承担相应损失。九、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不定期限内,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因使用合同标的物需乙方配合进行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等工作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十、培训乙方交付完成后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就合同标的物的使用和维护等内容,对甲方及其指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直至甲方及其指定人员熟练掌握。十一、甲方在使用合同标的物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十二、违约责任(一)逾期责任乙方未在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开发工作并将全部合同标的物提交甲方组织验收的,每日支付采购预算金额%的违约金。乙方未在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同时全部合同标的物经甲方验收通过,按甲方要求完成移交的,每日支付采购预算金额%的违约金。上述任一阶段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承担采购预算金额%的违约金。(二)质量责任合同标的物未通过验收的,乙方应无条件在7日内完成整改,累计3次未通过验收或累计整改时间超过25日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承担采购预算金额%的违约金。(三)维护责任乙方未在试用期及免费运行维保期内依据本合同及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文件标准、要求进行无条件免费调整、整改等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乙方应承担甲方指定第三人进行调整、整改等工作的全部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人的全部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四)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评估鉴定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可合同价款中就乙方违约金、损失赔偿等费用直接予以扣除。(五)保密责任12.1本合同所称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2.1.1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12.1.2项目过程中形成的任何资料、数据、信息。12.1.3本合同的存在、签订、内容和履行情况。12.2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12.3乙方仅可以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个日历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12.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5年内持续有效。十三、资料、数据等的归还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应同时将甲方交付乙方的全部资料、数据等,无损返还甲方并不得留存。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甲方交付乙方的全部资料、数据等,无损返还甲方并不得留存,拒绝返还或在要求期限内未返还的,甲方有权依法主张返还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返还物的市场价或评估价,以及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评估鉴定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十四、腐败终止条款如果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合同款项并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责任。“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包括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的行为。十五、争议解决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的,应积极采取改正及补救等措施。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其他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未约定或需要对本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变更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C3-05334-KMFJ-0028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开标(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项目编号:YNZC2024-C3-05334-KMFJ-0028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元)小写:大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如无特殊承诺,填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服务质量承诺如无特殊承诺,填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保证金不要求备注注:1、磋商报价包括项目要求的人工费、车辆、机械工具、税费、评审、会务、报批、差旅、住宿、管理、服务费等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2、本项目需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3、一次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项目编号:YNZC2024-C3-05334-KMFJ-0028供应商名称最终磋商报价(元)小写:大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如无特殊承诺,填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服务质量承诺如无特殊承诺,填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保证金不要求备注注:1、磋商报价包括项目要求的人工费、车辆、机械工具、税费、评审、会务、报批、差旅、住宿、管理、服务费等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2、本项目需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3、最终磋商报价可以等于一次磋商报价,但不得高于一次磋商报价。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竞争性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项目采购,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我方同意按我方最终磋商报价完成本项目。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磋商文件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本竞争性磋商响应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磋商文件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交货,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竞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4.1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商务条件,认真填写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备注:如无偏差,供应商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差。”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构成商务文件的其它材料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一)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情况(格式内容自拟)(二)工作内容及方案(格式内容自拟)(三)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内容自拟)(四)项目进度计划及安排(格式内容自拟)(五)项目团队人员(格式内容自拟)(六)供应商项目经验(格式内容自拟)(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构成技术文件的其他材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定)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部分6.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企业名称邮编企业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职工总数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主营范围: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财务状况年度营业额(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流动负债(万元)财务状况备注:此表后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分别出具。6.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分别出具,授权代理人应为同一人。6.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二章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6.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二章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8信誉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提供承诺函)6.10供应商具备参加竞标活动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企业作为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本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本企业自2020年以来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供应商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若有涉及诉讼案件的提供结果;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书,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供应商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向采购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在成交后,不以任何方式损害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11廉政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的竞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方参与此次竞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竞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竞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甘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供应商不再要求退还竞标时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12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的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数据均须提供。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满足的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中关于“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推动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加强建筑领域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4〕17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全省建筑节能、建筑能耗双控考核工作,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计划对云南省2023年度民用建筑能耗数据进行采集、统计及整理分析,形成年度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保障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及监测平台运维管理;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培训。二、采购标的需执行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2.《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3.《*************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37号);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4〕172号);6.《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科〔2023〕121号)7.《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8.《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能耗“双控”月调度机制的通知》;9.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云南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按照《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4〕172号)要求,做好2023年度云南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1.工作内容(1)全面统计大型公共建筑和3000平方米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2)抽样调查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抽样调查行政村居住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3)对全省2023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上报,并将年度数据更新至住建部能耗统计系统,形成年度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统计方法(1)城镇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统计方法采取全面统计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采取全面统计方法的内容包括:大型公共建筑和3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采取重点调查的内容包括: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调查中小型公共建筑时,样本宜涵盖写字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文化教育建筑、交通枢纽建筑等各类建筑功能。(2)行政村居住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采取重点调查方法。3.统计指标反映城镇民用建筑和乡村居住建筑在使用用过程中电力、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热力等能源消耗量、用水消耗量,以及城镇新建绿绿色建筑数量和面积。(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及监测平台运维管理1.对云南省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机房设备和系统进行日常运维管理和故障排除,保障机房网络专线通畅,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对网络和系统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优化系统资源分配和部署设置,优化系统性能,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定期对系统运行状况、设备运行工况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异常和隐患;定期开展数据备份、文件备份和程序备份,避免异常情况下的数据丢失。3.指导并配合新建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楼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按照规范要求,接入监测数据。4.对云南省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的网络通讯进行维护,保障数据传输正常。5.对云南省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机房的设备、材料进行管理,保障其安全和有效使用。(三)能耗双控及能耗统计业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能耗双控及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填报操作培训会议,对使用系统平台的人员进行技术指导。1.能耗双控系统培训:通过线上腾讯视频会议和线下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云南省建设领域能耗双控数据填报操作培训。2.能耗统计培训:通过线上腾讯视频会议和线下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云南省能耗统计填报操作培训。3.在线技术支持:通过线上微信和QQ等方式提供在线技术支持服务,对使用系统平台的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四、采购标的数量、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项目及数量:1.对云南省2023年度民用建筑能耗数据进行采集、统计及整理分析,编制《全省年度能耗统计分析报告》,将全省统计数据及《全省年度能耗统计分析报告》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云南省建设领域能耗双控信息服务平台操作培训会议,对使用平台的人员进行技术指导。3.按照《云南省民用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导则》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云南省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实施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成果应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使用需求。地点:昆明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一)成果提交要求对云南省2023年度民用建筑能耗数据进行采集、统计及整理分析,形成《全省年度能耗统计分析报告》及将全省统计数据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好2024年省级平台系统完善、升级及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平台、及省内各级相关平台数据传输对接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培训。(二)服务要求服务期限内,若有重大变化,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完成修改、完善等需求,做好提交成果后的跟踪服务和提供技术保障;(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符合规范性文件验收标准。第六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一、磋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无重大违法记录详见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信用状况详见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其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书(有效并盖章)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3要求。符合性评审磋商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3.2.1条的规定,且报价唯一的;符合性评审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要求。符合性评审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要求。符合性评审投标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要求。符合性评审投标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符合性评审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3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审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报价评分、商务部分评分、技术部分评分3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2.3详细评审标准F1:报价评分(满分10分)一、评审报价的确定:1、算术修正后的评审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有效报价作为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参与报价评分。注: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2、不存在算术修正的最后报价即为评审报价。二、评审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评审报价即为评审基准价。三、最终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报价得分为: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评审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F1)=(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四、供应商最后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不再进行评审。2.3详细评审标准F2: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F2-1:项目团队人员(满分5分)1、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有科学严谨的管理措施的得3分;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或管理措施存在缺陷的得1.5分;未提供则不得分。2、人员配置①人员配置齐全,②人员信息明确;供应商人员配置满足上述2项内容均满足的得2分,每有1项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团队人员均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最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否则对应人员评委不予认定。2.3详细评审标准F2: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F2-2:供应商项目经验(满分10分)2021年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系统运维或数据统计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合同书或合同协议书、用户评价意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提供业绩汇总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同一合同下的多个子项目只能算一个项目业绩。2.3详细评审标准F3:技术部分评分(满分75分)F3-1: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情况(满分15分)1、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项目目的、项目内容理解透彻;2、熟悉当前项目涉及的系统现状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3、能够很好把握系统运维管理重点、数据统计方法及重点、系统培训目标及重点,条理清楚、思路清晰;4、对项目运维、数据统计、系统培训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全面科学合理;5、对项目运维、数据统计、系统培训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的;上述5项内容均提供了详尽描述的得满分15分;针对上述5项内容,每有一个缺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5分,分数扣完为止。2.3详细评审标准F3:技术部分评分(满分75分)F3-2:工作内容及方案(满分25分)1、工作范围及内容完全满足第五章要求,且提供的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切合项目需求、切实可行(①数据统计方案、②系统运维方案、③培训方案、④应急响应方案及措施、⑤技术手段及流程规范),得满分25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一处缺陷扣2.5分,分数扣完为止。2、工作范围及内容未完全响应第五章要求的,本项得0分。2.3详细评审标准F3:技术部分评分(满分75分)F3-3: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20分)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内容全面(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措施、②保密承诺及措施、③违约承诺及措施、④应急响应方案及措施、⑤人员保障措施),且各项内容无缺陷(描述全面、具体、切合项目需求、可行性强),得满分20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一处缺陷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2.3详细评审标准F3:技术部分评分(满分75分)F3-4:项目进度计划及安排(满分15分)项目进度计划及安排内容全面(包括但不限于①各阶段名称、②工作内容、③时间节点、④计划天数、⑤后续服务工作安排),且各项内容无缺陷(描述全面、具体、切合项目需求、可行性强),得满分15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个内容扣3分,每有一个内容存在一处缺陷扣1.5分,分数扣完为止。 注: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佐证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参数要求提供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佐证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会被否决投标,但有可能影响供应商的得分。3、所有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4、相关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1.评审方法1.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定标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有关规定制订。1.2本办法是磋商小组推荐本项目成交候选人的依据,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1.3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磋商小组应按照总得分的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出现总得分并列时,以最终报价低的排在前;若最终报价并列时,以技术部分分数高的排在前;若再次并列,由磋商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1.4采购人应对评审过程进行书面记录,书面记录应如实地反映评审的全过程,特别是评审专家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作为重要的应保密的资料存档,复印件作为书面报告的组成部分交招标管理部门备案。1.5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磋商及最终报价3.2.1通过初步评审的各个供应商按照开标时随机抽取的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就报价、技术部分和管理等有关内容分别进行磋商。本项目磋商次数为二轮,除磋商小组确认确有必要增加的外,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出现调整的次数,磋商小组应给每个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次数。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磋商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磋商书面承诺文件将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3详细评审3.3.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3.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5评审结果3.5.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5.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件A:评审详细程序评审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磋商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六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第3条的评审程序的进一些细化,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审工作。A1.基本程序评审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审准备;(2)初步评审;(3)磋商及最终报价;(4)详细评审;(5)澄清、说明或补正;(6)推荐成交候选人及提交评审报告。A2.评审准备A2.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磋商小组成员到达评审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磋商小组的分工磋商小组首先推选一名磋商小组主任。磋商小组主任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磋商小组主任在与其他磋商小组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磋商小组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磋商小组主任应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采购内容、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服务期要求,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审所需时,磋商小组应补充编制评审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A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标会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3初步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1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1.1判断供应商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1.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章附件B为准。A3.1.3磋商小组在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供应商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2算术错误修正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磋商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审价。A3.3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第六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第3.4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第3.3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A4.2汇总评分结果A4.2.1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第六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第2.2项规定的评分标准填写详细评审打分表。A4.2.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磋商小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A4.3.3分数汇总原则: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在3份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在3份(含3份)以下时,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4.3.4成交候选人推荐: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最后得分总和进行推荐。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人,总得分次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二成交人,依次类推。成交候选人人数限定在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若出现总得分并列时,以最终报价低的排在前;若最终报价并列时,以技术部分分数高的排在前;若再次并列,由磋商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A5编制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第六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第3.5.2项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开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审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9)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A6.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磋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A6.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评委A7.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A7.2.2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实质性要求;2.投标价、货物、服务内容和标准、企业及人员资质、优惠承诺对采购人有利;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最终报价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联合体,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最终报价4%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即属于小微企业又属于监狱企业,不重复进行磋商报价扣除。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最终报价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联合体,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最终报价4%的扣除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7.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8.同品牌处理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磋商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附件的规定为准。B1.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或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B1.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磋商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供应商拒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价格进行修正的。B1.6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7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B1.8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可以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B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B1.10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的。B1.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内容及要求”相关条款的。或有其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B1.12其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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