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招标公告(人大附中深圳学校2024)
[公开招标]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13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PDL2024000023
2.项目名称: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玖仟捌佰伍拾壹元壹角陆分(¥1,949,851.16)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玖仟捌佰伍拾壹元壹角陆分(¥1,949,851.16)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以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1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12.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
),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4008301330)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0月29日13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0月29日13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在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2024年10月29日13时30分-14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 83938966,电子密钥 83948165,业务受理 83948182,质疑咨询 83948143,预选竞价、网上商城、中介服务超市83948101,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业务和平台技术支持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10月23日00时0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10月25日00时0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www.szggzy.com)“【】→→【】→【详细内容】”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人大附中深圳学校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丰社区丰树山路5号
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0755-26874300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
联系方式:0755-28792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55-89666699
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DPDL2024000023-A]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pdf
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DPDL2024000023-A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采购公告.pdf
[DPDL2024000023-A]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docx
[DPDL2024000023-A]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szczf
图纸及清单(以清单为准).rar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PDL2024000023)采购人: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采购代理: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特别警示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该文件由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特别提醒》(一)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三)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并请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DPDL2024000023项目名称: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包 号:A包项目类型:工程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有病毒;2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3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4投标内容有严重缺漏项;5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的;10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11投标人对同一工程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2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商务要求负偏离;13招标项目工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4工程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6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上限,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17选择性报价或可变动报价;1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1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0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或者修正;21扰乱开标、评标秩序,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22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23未提供投标函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2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25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和“IP地址”一致;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和“IP地址”一致;3.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注:《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一)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二)价格评审优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请在10%-20%范围内选择)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2% 。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条不适用)。(3)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以及《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的“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备注: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三、评标信息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402技术部分47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项目总体概述及理解10(一)评分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下述内容响应情况评分:(1)项目实施计划;(2)质量管理标准;(3)进度管理方法;(4)安全保障措施。(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上述一项内容得15分,最高60分;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①以上内容认识理解到位,总体思路具有完整的指导性的得40分;②以上内容认识理解到位,但总体思路指导性存在瑕疵的得20分;③以上内容认识理解到位,但总体思路指导性存在缺陷的得10分;④以上内容杂乱无章的且无针对性或跟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2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10(一)评分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实施方案及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保障措施;2、项目重难点应对措施;3、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上述一项内容得20分,最高60分;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技术保障措施科学合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应对措施实施性强,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完善可行,得40分;(2)技术保障措施比较合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为全面,应对措施实施性较强,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较为完善可行,得20分;(3)技术保障措施一般合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应对措施实施性一般,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得10分;(4)投标文件中未体现以上内容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相关的违约承诺10(一)评分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相关的违约承诺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质量保证措施;(2)环保保障措施;(3)工期保障措施;(4)售后服务保障措施;(5)相关的违约承诺情况。(二)评分依据:1、每满足上述一项内容得10分,最高50分。2、在第1点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1)优:方案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加50分 ;(2)良:方案较全面,且方案基本合理、有可操作性,加30分;(3)中:方案有具体内容,且科学合理一般、操作性一般,加10分;(4)差:整体方案不够全面、合理性有明显缺陷,操作性不强或未提供的,不加分。4项目施工实施效果方案8(一)评分内容:为了更好的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投标人自行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了解和掌握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设计改造效果图。 (二)评分依据:1、根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提供设计改造效果图不少于6张,得40分。 3、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1)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图片清晰、整体布置效果完全符合场地实际需求的评价为优,得 60 分;(2)内容完整,设计较为合理、实用性一般,图片清晰、整体效果基本符合场地实际需求的评价为良,得 30 分;(3)内容基本完整,设计合理性较差、实用性较差,图片清晰、整体效果不符合场地实际需求的评价为中,得 10 分;(4)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图片模糊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5拟派项目经理(仅限 1 人)6(一)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工程类专业),否则本项不得分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建筑装饰施工)得30分;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得10分,本小项最高10分;3、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得60分以上累计得分,最高得100 分。(二)评分依据:1、①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②学历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2、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6拟派项目团队3(一)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并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否则本项不得分,1、每提供一人具有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建筑装饰施工)得20分,最高得20分;2、每提供一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得20分,最高得40分; 3、每提供一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岗位名称:装饰装修施工员)得20分,最高得40分 同一人不重复得分,以上最高累积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①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②学历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③若人员证书为协会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2、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3综合实力8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业绩经验3(一)评分内容:2021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学校委托的建筑类施工项目业绩的得1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项目(合同)名称、涉及业绩评分的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2投标人实力情况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2.具有省级公共安全技术规范协会颁发的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四级或以上登记证书;以上2项每提供一项得50分,全部提供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 要求提供所有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及出具证书官网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证书查询记录。认证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提供颁发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诚信情况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二)评分依据: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其它关键信息一、评标定标信息(一)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中标供应商数量1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要求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十二章附件:相关政策备注: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13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递交投标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PDL20240000232.项目名称: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玖仟捌佰伍拾壹元壹角陆分(¥1,949,851.16)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玖仟捌佰伍拾壹元壹角陆分(¥1,949,851.16)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服务需求备注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1项详见招标文件6.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以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9.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10.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1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12.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4008301330)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0月29日13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0月29日13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在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2024年10月29日13时30分-14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83938966,电子密钥83948165,业务受理83948182,质疑咨询83948143,预选竞价、网上商城、中介服务超市83948101,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业务和平台技术支持83938599,83948100,83938584。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10月23日00时0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10月25日00时0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www.szggzy.com)“【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详细内容】”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3.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采购人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丰社区丰树山路5号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采购人电话:0755-26874300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联系方式:0755-287925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0755-89666699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6日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序号内 容规 定1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2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4投标文件的投递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5履约保证金以“五、项目商务要求”的要求为准(如有)。6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公布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各类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本次招标为工程招标,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按工程招标计费标准收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至:收款单位: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银行账号:44250100016600000590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实质性响应条款序号具体内容1“四、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的所有内容“五、商务需求”中标注★条款的内容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三、项目概况(一)预算金额:¥1,949,851.16,最高投标限价:¥1,949,851.16(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人大附中深圳学校校内,主要工程内容为:地面、墙面、天棚、砌墙、负2层地面增加楼板、加固及混凝土工程等。四、技术要求一、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二、技术要求1.所采用的工程材料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2.中标人应充分了解本工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施工方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工程师、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等工程管理必需人员。3.中标人必须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4.中标人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温馨提示”语言。靠近人行通道边(或建设方以为有必要的其他周边)必须用整齐美观的板材围护密封施工。5.中标人施工必须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服从采购人管理各项规定要求,避免干扰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认真做好施工现场防护、防火、噪音、用电等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工作,承担相应一切责任,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6.中标人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做好现场及周边安全设施搭设,遵守有关安全保护规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7.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监理公司的监督、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上述管理机构的工作。8.中标人施工时须提供材料样板,经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方可进场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样板或厂家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采购人确认要求,如中标人不能提供的可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考察情况确认并实施。9.用在本工程的任何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得到采购人的批准,样品须在大批订货前送审。获准的样品存放在工地,作为以后验收材料的标准。样品和其包装,由中标人无偿提供。★10.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采购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投标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应为本项目专门服务,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日常考勤和提供专业的施工保障服务,施工期间要求项目经理驻点学校现场向采购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的,采购单位有权按照违约处理,每发现一次人员违约或工程质量违约,采购单位有权按照合同金额的5%扣除违约金;违约超过两次的,采购单位有权上报主管部门申请提前终止合同,同时报予以处罚及履约评价差。11.鉴于中标人所负责的工程都在校园内的特殊性,为确保校园优美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不受影响,中标人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与项目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交底,确保做到工完场清,施工期间做到除尘除噪,及时处理施工、生活垃圾,否则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罚。★12.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13.中标单位必须配合甲方到属地住建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报建、备案、验收相关手续。五、商务需求序号具体内容商务要求备注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以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为准。2报价要求1.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服务费用、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提出申请,采购单位可预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项目预付款;2.办理竣工结算验收后,采购单位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总价的47%;3.本项目完工并经全面验收合格后,预留项目款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支付;4.具体付款方式按大鹏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5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修责任:自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的第二天计算,整体免费保修期为2年(其中防水部分工程免费保修期为5年),免费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保养维修服务。2.售后服务要求: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24小时内派人保修。6其他(1)统一考察现场(2)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11:00(北京时间)(3)地点:人大附中深圳学校(4)联系方式:李老师,18122067335(5)踏勘要求:踏勘人员须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六、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图纸(见附件1-图纸)。(二)工程量清单(见附件2-工程量清单)。七、投标报价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按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提交及认定:a.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提交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提交(邮箱地址:dept2@zgyd11.com);b.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的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签证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7、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合同方式见用户需求书相关条款。(1)如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图纸内容与工程量清单的总包干价格,对没有填写综合单价与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与合价之中。如有工程量清单未包含图纸内容的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总价与单价不予调整。(2)如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采购单位的估算,是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应被理解为是对采购单位要求工作内容的全部定义,也不能作为投标人应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承包人必须按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差异结算时可作调整。凡超出图纸范围又未经变更审批程序的内容,都不予计量;未施工的项目,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予以扣减。(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到在施工中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反映出来。8、本项目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投标人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9、采购单位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建设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需的保险费应包含在投标价中,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10、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恢复修建前的原有状态(工程量按实计算),并使监理工程师和采购单位满意,满足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11、如本工程涉及取土和弃土项目,地点、时间、路线承包人应取得国土、城管部门的同意,不得由此带给采购人任何费用的增加。凡是因承包人措施不当而引起的罚款、索赔和指控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价不因取土或弃土实际运距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不同而作调整。土方回填料必须满足国家技术规范之要求,绿化填土面层必须选用适宜种植的填土。12、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检验实验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建设单位支付的检验实验费除外)已含在投标价中。13、承包人的交通维护方案必须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符合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小区车辆运行通畅和施工安全,其费用已含在投标价中。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如下图所示。文件()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1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1280%+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1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页码:of1280%1of1+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各投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供应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供应商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供应商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1.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内容为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2.公示时间。从2014年9月10日起,所有新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都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有两次,具体是:第一次公示时间:评标环节。当项目开标评审开始后,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关信息将随开标一览表向所有参与的投标供应商进行公开;第二次公示时间:中标结果公布环节。当发布中标结果时,同时向社会公布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包括中标和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3.履行职责并及时指出有造假的行为。各投标人有权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在第一次信息公开后的90分钟内,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反馈质疑和举报有造假行为的供应商,具体操作:点击“投标文件公示”中的“我要举报”按键,系统即显示所有投标人相关内容,选择有造假的供应商,在公示内容上点击。该内容下框会有“√”显示,当选择完后,确认提交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辅助评标系统。评标委员会将于开标后的90分钟后打开该系统,如显示有被举报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即启动取证环节的相关工作,当取证完成,经确认该投标人有造假,则该供应商投标无效,同时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反之,如该项目无任何举报信息,评标继续进行。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后始终保持本项目联系人手机畅通。当开标时间超过90分钟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将视举报信息反馈情况会与您通话(所有通话内容将会录音),如有要求提交公示内容正本(原件)的,务必在通话后的120分钟内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以便评委现场查验。如不按时送达或拒送原件的,您的投标将视为投标响应不足,评标委员会将终止对该企业的标书评审,投标文件将视为弃标,评标中止;如查验确为造假,则投标无效,并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第二次中标供应商信息公示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望各供应商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开标一览表”的评标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投标函致: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XXXXXX的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可提供保函或现金)(如有)。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邮箱:电话:手机: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日期:年月日三、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单位)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202年月日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不作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四、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4.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选项)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关声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样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日期: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样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名称:日期:五、业绩经验六、投标人实力情况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司代理的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高中部)食堂、图书馆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编号:XXXXXX)招标采购中若获中标,我们承诺并保证在收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的电子邮件后5日内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电汇向贵公司指定的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支付全额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违反,我们全责承担因我方违反行为而可能引起的诚信记录、无法合规签订合同及顺利完成后续审计验收工作、经济损失赔偿等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承诺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日期: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兼营: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采购人要求内容投标人响应情况1标注★条款的所有内容2……注:1.上表“采购人要求内容”应填写“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二、实质性响应条款”的具体不可负偏离条款内容。2.“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响应情况为准。4.“实质性响应条款”如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务必按要求提供,否则将视为负偏离,作投标无效处理。四、项目总体概述及理解(格式自定)五、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格式自定)六、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相关的违约承诺(格式自定)七、项目施工实施效果方案(格式自定)八、拟派项目经理(仅限1人)(格式自定)九、拟派项目团队(格式自定)十、详细分项报价(投标人需按附件—工程量清单进行填写)十一、非公开部分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合同条款(模板)注:请提供详细的合同模板,包含但不限于如采购内容,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说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质保期的约定,送货和验收约定条款等内容。如委托部门没有提供合同模板,系统项目可使用一般常用的校内专用合同模板(模板如下)。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施工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______年__月__日签署于深圳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承包内容:具体见:本合同附件3.承包方式:。4.工程质量:见附件或相关文件相关文件未规定之处,但有相应地方或国家规定要求的则按地方或国家规定要求,如相应行业或产品有相应标准且标准不一致的,按最优或最高的相应标准执行。5.合同金额本项目为总价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金额不因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设备费、税率、运输价格、人工费等的调整而发生变化。除本款所约定项目金额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施工消耗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2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于开工前3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1套(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4)委托为工程监理。协助甲方驻工地代表管理项目实施。若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改变,或本项目无工程监理,甲方应3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乙方。(5)除非相应施工设计中已包含,否则乙方任何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相应设备管线等,都应报甲方审批。(6)因乙方原因致使财物及他人人身损害(包含乙方人员及任何第三人),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可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予以追偿。(7)对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树木、绿地的保护提供必要的协助。(8)协助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9)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邻里理解。2.乙方权利义务(1)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应于开工前3个日历天内提供各类施工图纸。如甲方需要提供设计效果图,乙方应按要求提供,涉及的费用双方可在确定合同价款时约定。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乙方应承担施工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人员管理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4)指派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指派驻工地代表,解决施工现场的各项事宜。(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6)乙方有义务事先书面告知甲方未知的在本工程设计或者甲方指令以及甲方提供的材料中存在的会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或者缺陷,并给予建议。如甲方不予采纳乙方建议,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7)标准有关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并乙方无出现安全、伤害、质量等事故时无息退还。(8)施工中涉及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者设备管线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被批准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等一切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9)乙方保证其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乙方进驻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持有相应的专业上岗证书或施工的资格证书。乙方必须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0)乙方应按国家及深圳市用工的有关规定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办理医疗保险,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员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乙方所属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乙方与相关方的货款和经济往来关系、涉及乙方的其它民事经济关系等,不论何时都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安全责任等事件事故,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并负全责。如因乙方处理不善影响甲方或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等,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1)乙方应自行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进行分包、拆包、转包等。(12)乙方应确保按期、安全施工,防范和杜绝安全、消防、伤害等事故的发生。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存在安全、消防、伤害等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向甲方及相应职能部门报告,如已实际发生相应事故的,应作出及时有效处理以避免扩大,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3)乙方应当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1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在施工现场的财物,造成甲方财物损毁的,应予以赔偿。(15)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6)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第3条工期1.本项目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总计个日历日。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3.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6.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7.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8.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4条材料设备的供应1.材料进场时,乙方应负责对自行负责的材料设备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在对自行负责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出现差异下,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2.乙方采购的材料均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如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环保要求,造成室内环境质量达不到标准或其他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3.如甲方供应材料的,乙方有义务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规格、标准要求等,否则造成损失或损害,由乙方负责。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完全满足合同的要求及乙方的投标承诺。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完全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相同的材料存在数种标准时,乙方需按最高标准提供。第5条工程变更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4.由于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5.乙方按甲方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7天内或者双方认可的时间向甲方提出变更价款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7天内或者双方认可的时间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6.乙方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⑴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单价的,按已有的项目单价调整合同价款。⑵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项目单价确定变更项目单价,调整合同价款。⑶合同附件的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变更项目单价的,甲乙双方参照正常行业标准经协商后确定变更项目单价,调整合同价款。(4)如原合同或相关价格确认方式中涉及有相应优惠率或抵扣率等计价方式的,调整合同价款时仍按该计价方式进行调整。7.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章确认。未经甲方同意并签章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或潜在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设计变更,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第6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1.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标准:(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2)行业、地方或国家规范、标准;(3)招投标文件内容;(4)其他:2.乙方须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项目的验收。其中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封闭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其他则在相应的工程已完但未被下一工程履盖从而可以直接查验前。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或达到验收标准,乙方应于2个日历日前通知甲方参加检测验收。如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视为甲方已经批准。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4.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等的损坏,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5.甲方直接发包给第三方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乙方及第三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责任由乙方和第三方各自承担。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后的7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7.工程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要求乙方离场并直接赔偿不合格项目的损失或赔偿由甲方另行委托施工(整改)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8.在验收之前,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材料或资料等的保全、安全负责由乙方负责。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办理移交手续。第7条室内环境质量施工要求及验收1.如本工程涉及室内施工部分,相应的室内工程除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外,还应按本条规定予以执行。2.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标准的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3.未经甲方同意,本工程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不得采用非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和非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4.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5.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6.工程竣工后,__________(需要/不需要)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验收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如需要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的,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7.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可以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____方承担。8.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乙方应采取措施,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9.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第8条价款及结算工程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即承包范围内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除变更工程外不做任何调整。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参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2.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项目整体进度的,并经过甲方项目负责人、甲方监理的确认后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付款所需要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申请支付乙方工程合同金额的一期进度款,计人民币元整(¥)。(2)乙方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经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过甲方项目负责人、甲方监理的确认后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付款所需要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申请支付乙方工程合同金额的的工程结算款,计人民币元整(¥)。(3)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财务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元整(¥)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如乙方无违约或未出现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贰年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计利息将售后服务保证金退回给乙方;乙方如有违约或出现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仍应由乙方承担。第9条索赔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工程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3.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7个日历日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书。(2)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的同时,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3)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个日历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被索赔方在接受索赔申请后未在约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的,视为索赔涉及的事实已被认可。第10条施工安全和防火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5.乙方及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导致他人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且不得影响甲方。如因乙方处理不及时或不合理,甲方有权选择垫付相关费用,并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相关费用或向乙方追偿,也可选择要求乙方直接予以处理。6.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的薪酬及时充足支付,保证相应货款充足及时支付。7.如乙方存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或货款有任何不充足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从而引发纠纷的,甲方可以在应付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并在乙方处理好相应纠纷后再予以支付。第11条违约责任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因其行为致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必要的差旅费等。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窝工费。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八支付滞纳金。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个日历日,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的万分之八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日历日仍不能没有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4.乙方遵守投标过程中所作出的响应和承诺,严格按合同的要求履约,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在合同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有违反响应与承诺、不按合同要求履约、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乙方须按涉事货物、工程或服务合同价格3倍的金额向采购人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进行不诚信履约记录公示。5.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财物,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第12条保修条款1.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除本条以下特别约定外,其他未约定的按国家及地方相应标准执行,如相应标准存在差异的,按最高标准执行。特别约定:2.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坏,乙方仍应承担保修义务,但应由甲方参照原合同价款给予补偿。乙方应在接受保修指令后三天内作出回应,并根据回应实施保修。如乙方不及时回应或不及时实施保修,视为违反保修义务,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再作,其中保修不及时而导致的逾期参照竣工逾期执行。3.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它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第13条争议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2.对本工程施工质量或使用的原材料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当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裁决。第14条合同解除和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可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追偿:(1)因乙方原因停工连续5个日历日或累计10个日历日及以上,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复工的;(2)乙方拖欠材料款、人工费而影响甲方,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3)乙方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等,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4)乙方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行为,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的。3.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不影响双方通过协商、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事项。第15条附则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自然部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与工程相关的且为双方确认的材料也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但涉及实质性条款变更或冲突的,除非经甲方校级领导或合同主管部门领导签署确认,否则应以原合同约定为准。2.特别约定条款:(根据工程性质与内容作出特别约定)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16条送达地址:以下地址为约定送达地址,如有任一方按相应地址发送文件,视为送达,送达时间确定(邮寄地址为邮寄后三天、电子地址为即时)。如有地址变更或联系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收件,不影响视为已送达。甲方:联系人,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第17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1.本项目招标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施工图纸5.工程量清单6.变更补充协议(若有);7.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的书面往来文件。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附件之间有冲突的,以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或有利于甲方的顺序解释。(下无正文)甲 方:地 址: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帐 号:电 话: 传 真: 日 期: 乙 方: 地 址: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第一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合同条款及参考格式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或“招标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依照国家法规设立的,从事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3.3“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中标候选人”即“候选中标供应商”;3.6“日期”指公历日;3.7“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8“电子投标文件”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站上传并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1/20211208/5fd5d5c2-bcf4-42d4-aabc-56ad0607f856.html;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20210923/173e0b2c-7a4c-4246-a0c7-e0ea75d84dd6.html;3.9“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联系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工作人员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5.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5.3.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采购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9.招标采购的询问、质疑、投诉。9.1询问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提出询问,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依照相关法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依照相关法规要求作出答询或澄清(包括网站发布信息)。询问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9.2质疑:参与供应商(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参与供应商应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参与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9.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9.4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9.5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法规规定的资金预算监管部门(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0.招标采购的询问、质疑、投诉。10.1询问与澄清: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10.2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参与供应商应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参与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10.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10.4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10.5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法规规定的资金预算监管部门(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二章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以本项目的排序为准)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参考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要求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十二章附录(相关政策)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提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论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2.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12.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任何有关澄清、变更或者修改等一经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即视为已送达。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编制、语言及度量单位14.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14.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机构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证书、荣誉证书、奖励奖项等,都必须是国家机关签发、或在中国合法登记设立并有权颁发相关证明文件的机构签发。14.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被拒绝。14.4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专用条款”。14.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证书、产品说明书和样本等)等应为原件的复印件或者清晰的扫描件。14.6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4.7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1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7.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的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18.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9.1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或有意涂改遮挡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投标资料异常核查范围为:质疑函、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被质疑供应商答辩说明、被质疑资料原件、被质疑资料相应官方查询渠道查询到的信息等。以下情形可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资料无效:(1)被质疑供应商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资料原件核对,且不能合理说明的;(2)被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资料不一致的;(3)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信息与在相应官方查询渠道查询到的信息不一致,且不能合理说明的。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天数要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2在特殊的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20.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21.关于投标保证金21.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招标的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3.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20210923/173e0b2c-7a4c-4246-a0c7-e0ea75d84dd6.html】。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23.2.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23.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23.2.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23.2.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23.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23.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3.2.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3.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3.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书的保密24.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文件(D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I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4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输入框口X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25.投标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上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联系方式:0755-88653300,转6。25.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25.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6.样品、演示、方案讲解26.1样品、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7.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章开标28.开标28.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8.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第六章评标要求29.评审委员会组成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评审。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标30.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3.1采用最低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架空层改造教辅用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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