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增补工程劳务分包 续建配招标公告(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024)
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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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10-17 浏览:187 次
公告.doc附件1: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docx附件2:报名材料.doc
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招标项目,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招标文件为依据。本招标项目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人为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颍上县境内2.2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颖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包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变更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全部工程2.5标段划分:本项目将对1个标段供电施工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招标(1)本项目供电施工部分,本次招标1个劳务分包队伍。中标单位劳务分包工程的承包范围,中标后由发包人确定,2.6其他:1、本项目为劳务分包,招标人现场不再发生任何劳务费用,所有劳务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请潜在的投标单位合理报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供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上查询结果需要截图或报告的复印放到投标文件中。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及履行合1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技术能力。不得以个人名义参与投标。3.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2日9:00--17:30.4.2采购文件价格:0元。4.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029051148@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未报名的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4.4获取方式:线上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6.2开标地点:安徽科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颖上县绿都CBD1栋7层)7.特别提醒/8.联系方式招标人: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交通西路160号电话:0558-4412091招标代理:安徽科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颍上县绿都CBD1栋7层电话:0558-45769662024年10月17日2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招标项目,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招标文件为依据。本招标项目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人为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颍上县境内2.2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包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变更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全部工程2.5标段划分:本项目将对1个标段供电施工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招标(1)本项目供电施工部分,本次招标1个劳务分包队伍。中标单位劳务分包工程的承包范围,中标后由发包人确定。2.6其他:1、本项目为劳务分包,招标人现场不再发生任何劳务费用,所有劳务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请潜在的投标单位合理报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供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上查询结果需要截图或报告的复印放到投标文件中。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技术能力。不得以个人名义参与投标。3.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2日9:00--17:30,4.2采购文件价格:0元。4.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029051148@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未报名的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4.4获取方式:线上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6.2开标地点:安徽科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颍上县绿都CBD1栋7层)7.特别提醒/8.联系方式招标人: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交通西路160号电话:0558-4412091招标代理:安徽科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颍上县绿都CBD1栋7层电话:0558-45769662024年10月17日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HKX-2024017招标人: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劳务需求17第四章评标办法2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7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招标项目,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招标文件为依据。本招标项目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人为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颍上县境内2.2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包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变更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全部工程2.5标段划分:本项目将对1个标段供电施工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招标(1)本项目供电施工部分,本次招标1个劳务分包队伍。中标单位劳务分包工程的承包范围,中标后由发包人确定。2.6其他:1、本项目为劳务分包,招标人现场不再发生任何劳务费用,所有劳务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请潜在的投标单位合理报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供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上查询结果需要截图或报告的复印放到投标文件中。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技术能力。不得以个人名义参与投标。3.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2日9:00--17:30。4.2采购文件价格:0元。4.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029051148@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未报名的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4.4获取方式:线上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6.2开标地点:安徽科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颍上县绿都CBD1栋7层)7.特别提醒/8.联系方式招标人: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交通西路160号电话:0558-4412091招标代理:安徽科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颍上县绿都CBD1栋7层电话:0558-45769662024年10月1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如下: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 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财务状况提供邀请公告发布首日前6个月内基本户银行流水、余额复印件,所有材料需加盖投标人、银行公章。1.4.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1.4.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1.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等。 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3.3.1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7.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一份(单独密封盖章,内容为正本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版,未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响应文件)3.7.7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分开装订,胶装成册,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正副本分开密封或集中密封均可。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24年 10 月 23 日 10时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科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颍上县绿都CBD1栋7层)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唱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原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参加开标会。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开标现场单独提交一份。5.2.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 5.2.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1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招标人确定6.1.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发包人中标合同价(扣除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的94%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即94%费率为最高费率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6.1.2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电子版 ☑书面6.1.3中标服务费中标候选人定额收取 10000 元(大写:中标候选人收取壹万元整)6.1.4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6.2其他补充说明1、该项目质疑和投诉由招标人负责处理。2、招标过程中,通过评审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但价格仍具有竞争性,由评标委员会确中标候选人。6.2.1投标保证金免收。6.2.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支持中标企业以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 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 即付保函 。履约保函格式按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中 标合同金额的 2 % 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必填项) 工程市级验收合格后退还。 注:采用保函方式,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交于招标人保管,待市级验收合格后退还 。7.1质疑和投诉的处理质疑和投诉由招标人负责处理。7.1.1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7.1.2招标文件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招标项目,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招标文件为依据。7.1.3项目班组1、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3)安全员1人;无需提供岗位证书。全部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2、劳务作业人员应满足现场实际施工需求,当劳务作业人员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时,投标人无条件增加劳务作业人员,且合同价格不作调整。3、中标单位项目班子需在项目每月不少于22天,违者依据合同给予处罚。7.1.4其他1.履约过程中中标单位出现寻衅滋事等不良行为,发包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2、如该项目入围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低于91%,视为异常低价,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应否决其投标。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1.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2.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3.人员闲置;4.亏本让利;5.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6.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7.类似项目业绩;8.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3、本次招标范围不含项目内容中的变压器及以上、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的采购费用,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招标项目,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招标文件为依据。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服务的;(3)与本标段招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标段招标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招标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勘探现场1.10投标预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第2.3款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疑,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2.2招标文件的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回复,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2.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回复,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函(含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承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书、作业班组、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3)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5)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经查证属实的。(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7)投标人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的。(8)投标人使用虚假或伪(变)造证件参加投标,经举报查证属实的。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项目不采用资格后审。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工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应集中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款、第4.1款、第4.2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不少于3家,应按时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宣布开标纪律。(3)宣布招标人等有关人员。(4)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项目经理等投标函主要内容,并现场记录。(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授权委托人签字)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8)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原则上前5名中标候选人即为最终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1日。7.2.2招标人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投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投诉该项目非集中招标项目,质疑和投诉由招标人负责处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第3章劳务需求一、劳务分包招标范围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包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变更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全部工程。二、劳务分包标段划分:本项目将对1个标段供电施工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招标:(1)本项目供电的施工部分,本次招标1个劳务分包队伍。中标单位劳务分包工程的承包范围,中标后由发包人确定。三、劳务分包管理要求:1、投标人(以下称“乙方”)对分包范围内的劳务工程向发包人(以下称“甲方”)全面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统一指挥,按甲方要求更换相关人员;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编制进一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施工作业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禁转包和再分包。2、乙方提供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工前5日,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分包工程作业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3、乙方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进行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放样、监测、量测和试验检验工作,各种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并及时上报资料,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实施,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4、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工作,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接受政府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及乙方人员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责任和罚款以及协调费。5、各工序一旦全部或部分具备工作条件,则必须立即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设备并纳入甲方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确保工作面内的工作立即展开施工,保证工期。6、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随时检查,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干扰问题,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清场,并在10天内全部撤离现场。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8、自行解决分包内容中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作。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管线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负责派专人对现场的电源、水源进行标准化管理,包含从总闸至各操作面分闸的全线监控管理。对易燃易爆材料及用品要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监控,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工程的成品保护和安全保卫工作。9、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并配合甲方整理归档和办理交工验收,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施工资料和竣工文件。10、对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材料及其他设施。11、按时参加甲方组织定期召开的现场生产会、协调会,及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技术交底、奖罚通知等资料,不得拒收。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其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3、乙方应于开工前对所属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合法用工、证照齐全,并要求工人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持证上岗。乙方一线生产人员应是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的公民,并符合当地使用农民工的规定办齐证件。14、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检查,人员进出数量如有变动必须于当日申报,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接受甲方的监管。乙方必须及时、足额为履行本合同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费用。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以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15、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与施工现场工人签定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工资发放单,保证及时、足额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给工人本人,并将工资发放表(需个人签字盖章)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当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造册,委托甲方代发工资。春节前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优先考虑民工工资。16、协助项目部做好公安、消防、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为工程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自行解决、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承担与乙方工程范围有关的如关系协调、迎检、验收等费用。17、乙方已充分考虑了本合同可能存在的资金风险,保证在本工程合同范围内工人工资及投标单位等资金的充分支付。18、在保修期/缺陷期内对分包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19、按照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20、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甲方项目经理部名称或其他任何与甲方有关的名称与他人签订任何种类的合同。21、在本项工程中,建设单位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建设单位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处罚。22、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因乙方原因损坏所通行的道路及桥梁,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3、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安排人员按标化工地要求完成整理现场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场地清扫、垃圾清除及渣土遮盖等工作,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等组织的各种检查。清理和环境保护达不到要求的,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24、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处罚,承担所需的费用。25、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现有隐瞒不报的则按地方及甲方内部规定给予双倍经济处罚。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26、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购买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并将所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代为提供,其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27、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停工、撤场、终止合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同的,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撤场。乙方中途擅自停工超过3天罚款3万元,乙方中途擅自停工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竣工前所有工程款不予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款。28、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建设单位阶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应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按结算值的0.5%/天或1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工期违约金,甲方有权视情况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参加抢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抢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乙方结算值中加倍扣除。29、乙方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未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加倍从乙方结算款项中扣除由。30、不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导致发生三人及以上群体性上访或投诉事件,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甲方在下次付款中扣除,乙方如能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改正,甲方将视情节减、免违约金。乙方如拒不改正,甲方除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外,保留直接支付工人工资的权力,工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视为乙方认可,作为双方工程款结算依据。乙方不按要求提交所有工人工资表和相关文件或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每次要求乙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四、投标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劳务分包,招标人现场不再发生任何劳务费用,所有劳务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请潜在的投标单位合理报价。2、经项目经理部及公司审批完的结算单是双方结算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项目部任何其他人员的签字、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具有对该项目的最终确认效力,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中标单位未取得该有效结算单之前,发包人有权拒付劳务分包工程款。3、乙方充分理解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会受到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影响。乙方同意甲方的付款以建设单位的按期付款为前提,如因建设单位迟延支付工程款,甲方可以相应顺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期限不明)依据本合同或法律规定向甲方索合同价款。不得进行上访和投诉,请各潜在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慎重综合考虑,为本工程筹集足够的流动资金。5、投标人投标费率低于91%,视为异常低价,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将否决其投标。序号名称报价(%)备注1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报价含12.03%税金(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水利基金及印花税的总和)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文件的条款1、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条件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串通投标行为是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存在帮助其他投标人中标或参与围标、串标的,投标人不能合理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3、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注:如果以此条为由应当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在准备否决前应先报该项目招标人进行核实后再做决定。)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所列情形的。7、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改变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内容约定的。9、本项目评标办法约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除以上情形和《评标办法》约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不得否决投标。否决投标的情形,要在评标报告如实记载,未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否决全部投标的,在否决投标前应告知该项目招标人否决投标的理由并写入评标报告。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格评审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取消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当于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证明。 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符合性评审投标函签字或盖章符合“投标函”格式和签字或盖章要求,内容清晰完整。符合性评审报价唯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项规定符合性评审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符合性评审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符合性评审项目班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上参与评审的证书、证件包括综合评审打分表中包含的人员资格、证书、证件、信誉等资料提供复印件即可,无需提供原件。1.1综合评分1.1.1评标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1.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 70分)施工组织设计1.主要施工方法(10分)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供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法进行评审打分。 (1)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法中对采购需求中改造、维修、新建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技术方 案做出详细分析,工艺方案的流程完整的得7-10分; (2)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法中对采购需求中改造、维修、新建工程所涉及的部分工作内容技术方案做出详细分析,工艺方案的流程完整的得4-6分; (3)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法、工艺方法不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得1-3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项目实施组织方案(10分)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供的项目组织计划、施工计划方面能满足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组织计划、施工计划能满足本项目改造、维修、新建工程所涉及的采购需求内容的得7-10分; (2)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计划能满足本项目改造、维修、新建工程所涉及的采购需求内容的,但组织计划有欠缺的得4-6分; (3)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组织计划、施工计划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3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3.施工质量控制措施(10分)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质量技术管理班子;质量技术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1)合理配备施工队伍,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内容全面,要点突出,措施完善,表述清晰,利于项目实施的得7-10分; (2)施工队伍配备合理,但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要点不突出,语言描述不清晰,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6分; (3)施工队伍配备不合理、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无要点或提供不全,不适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3分; (4)未提供相关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4.工程施工重点难点施工方案(10分)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并提出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 (1)针对本工程特点、重点和难点阐述明确清晰、解决方法可行的得7-10分; (2)抓住了本工程重点和难点,但解决办法不科学、可行的得4-6分; (3)未抓住本工程重点和难点,提供的解决方法不适合本项目的得1-3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10分)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供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单位提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进行评审打分: (1)投标单位提供的配备计划中对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设备数量、选型配置,组织计划安排合理且进场时间安排符合进度计划的得7-10分; (2)投标单位提供的配备计划中对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设备数量、选型配置,组织计划安排合理,但相应施工机械、设备、机具进场时间只满足部分进度计划安排的得4-6分; (3)投标单位提供的配备计划中对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设备数量、选型配置,组织计划安排不合理或相应施工机械、设备、机具进场时间不满足进度计划安排的得1-3分; (4)未提供相关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6.劳动力配备计划(15分)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供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单位提出的劳动力计划进行评审打分: (1)投标单位提供的劳动力计划计划中对采购需求中新建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安排符合进度计划的得10-15分;(2)投标单位提供的劳动力计划计划中对采购需求中新建工程所涉及的部分内容安排符合进度计划的得5-9分;(3)投标单位提供的劳动力计划计划中对采购需求中新建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安排不符合进度计划的得1-4分;(4)未提供相关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7.文明施工方案(5分)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本项目文明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1)投标单位对全部施工内容提供的文明施工方案符合项目需求且明确、可行的得4-5分; (2)投标单位只对部分施工内容提供了明确、可行的施工文明施工方案的得2-3分; (3)投标单位提供的文明方案不明确,与施工内容不相符的得1分; (4)未提供文明施工方案不得分。 0-70分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2.2.3分值汇总(1)评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单位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投标单位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单位的技术资信分之和。(2)将每个投标单位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单位的综合总得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条款甲方: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选定乙方为甲方总包工程的劳务分包方,为确保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双方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总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劳务分包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2、劳务作业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3、工程承包范围:4、工程概况:人民河灌区位于颍上县,涉及夏桥、江店孜、黄桥、黄坝、刘集等5个乡镇和慎城街道,国土面积约22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9.5万人,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工程等别为三等(中型灌区),种植作物主要为水稻小麦等。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渠首工程:新建灌溉站2座,重建灌溉站5座,改造灌溉站3座;(2)沟渠工程:疏浚灌溉站引沟1条、长0.18千米,新建硬化渠道30条、长19.897千米;(3)渠系建筑物工程:重建中小沟节制闸3座,配套过路涵135座、渡槽9座、渠系节制闸13座、分水闸51座、渠下涵1座、渠道放水口753处,新建梁板桥2座,重建梁板桥14座;(4)工程管护设施:新建巡渠路3条、管护道路1条,长1.765千米;更换杨周闸护栏。5、分包形式:劳务分包,包括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及与工作有关的零星用工及辅材(包含但不限于甲方所供材料到达现场以及所有材料退场后的装卸运、码放等所用零星用工及辅材)。6、工作内容: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包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变更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全部工程第二条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工(若非实际开工日期,则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总工期:日历天;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2、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乙方必须服从。3、乙方必须服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物资、资金以保证甲方施工计划的实现;因乙方设备、资金、人员、管理、物资等不足的原因造成进度计划滞后的,也不按甲方的施工要求调整力量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如遇下列情形,经甲、乙双方工地代表签字,甲方项目经理部认可后,工期相应调整,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A: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B:因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无法正常施工或调整工期;C:若不具备开工条件;D: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5、乙方应在收到图纸5天内,根据合同要求和分阶段工期要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并报甲方审核。6、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年度、季度施工计划5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细化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7、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完成任务。8、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开工日期前10天,向甲方提供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书面报告。甲方如不同意延期开工的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9、在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10、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赶工费用。11、乙方不得以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尚未确认为由,停止、延误变更部分的施工;如发生,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亏损为由要求赔偿未得到满足进行的阻工、停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或补偿的非由甲方原因引起的各种事故责任或无理由或阻工、停工、撤场),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擅自停工超过3天罚款3万元,乙方中途擅自停工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竣工前所有工程款不予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款。第三条合同价款、工作内容1、合同(税率:12.03%)费率:。此合同价为费率价,最终结算金额=甲方竣工审计金额(承包范围内工程)*合同约定的费率。2、本合同固定费率合同。承包价格包含为实施和完成劳务分包工程所有工作项目,工程数量增减不调整价格,价格费率一次性包死,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的唯一结算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除主材外的全部辅材、机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劳务分包工程内容而发生的全部税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迁移费(含进出场调转费)、施工测量、劳动保护、缺陷修复、安全文明施工、总配电(含电线电缆费用)、小型机具使用费、零星及辅助材料费、各类材料超耗费、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现场清理和可能发生的包括雨季、干旱、高温、低温、地亩、拆迁、停电、停水、临时待料、施工配合、二次或多次材料及设备转运、材料涨价、机具设备涨价、人工费涨价、水电费涨价、因测量复核而临时停工、因甲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检查而临时停工等所有本合同明示或未明示的因素可能引起的一切费用、风险。(2)施工期间与施工范围内分包工程施工有关的零星用工,如场内物资的装卸、运输及验收、垃圾清运、试验用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用工、成品保护用工等,综合在合同单价中考虑,不另计零星用工。(3)所有应由乙方交纳的行政事业性费用、人员进出场和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如由甲方代交,应从结算中扣除此项费用。(4)符合合同条件规定的全部费用已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中,未列细目和未标单价的费用已分摊在本工程的有关细目单价中。4、因甲方在罗列不同分包班组间的详细工作内容时可能存在重复、漏项、缺项的,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接受甲方对不同分包班组间详细工作内容的调整安排和任务分配,并保证不因此向甲方索赔。5、本合同承担的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因合理的变更了工程数量,首先执行原合同单价;如原合同无清单单价,则计价单价按照甲方内部同样劳务分包方式的分包队伍相同项目的劳务单价结算;如甲方内部无相同单价,双方按本合同单价测算水平协商确认。第四条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1、经项目经理部及公司审批完的结算单是双方结算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项目部任何其他人员的签字、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具有对该事项的最终确认效力,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乙方未取得该有效结算单之前,甲方有权拒付劳务分包工程款。2、开工前及施工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及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劳务分包工程的流动资金。(1)支付方式:根据项目资金到账情况,由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乙方需提供分配金额的等额增值税发票。(2)乙方必须在甲方结算审批后3日内按甲方审批金额向甲方提交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经验证合法有效是每次付款的前提条件,乙方未依约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3)所有款项支付,甲方与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后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视甲方资金状况予以支付,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额和期限作相应调整和顺延或采取其他相应解决措施,并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和利息。如遇特殊情况,如春节等,双方另行协商。1)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间,因发生侵权纠纷、工伤等事故,且乙方依法应当承担责任而未妥善处理的;2)乙方擅自使用甲方企业和(或)其项目经理部等名称、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被甲方发现的;3)乙方实施其他损害甲方权益行为的。3、甲方使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从事非本合同约定乙方义务事项的,价格在甲方使用前协商确定;若无法协商确定的,甲方应按照合理价格予以计价,乙方当服从并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不予认可。4、甲方相关发票信息:公司名称: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公司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交通西路160号公司电话:0558-4412091公司税号:91341226152222294T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颍上支行账号:34001711808050425863乙方在每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应向甲方确认该信息是否变动。5、乙方收款信息: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如乙方需变更收款账户,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出具书面变更账户通知书,收款账户变更仅限于变更为以乙方名称开立的其他银行账户,对乙方提供的非乙方名称开立的银行账户,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第六条材料供应1、材料供应:(1)乙方为完成分包工程招标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以及总包合同要求,尤其是建设单位指定或推荐品牌的,必须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由于乙方原因或技术需要拟代用的材料,必须报请甲方批准,超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应经检验合格、满足建设单位、设计及监理单位要求后方可使用,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材料,否则,甲方视乙方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但因此材料仍造成工程和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一切责任。2、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已进场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承担检测费用、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第七条双方代表1、甲方驻工地管理层代表:徐海恩,代表甲方负责现场管理,但无权单独处理合同调价、付款和结算事项,也无权变更或解除分包合同。2、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结算、材料领用、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结算领取工程款等相关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3、乙方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必须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代表和施工、技术、财务、物资、质量、安全、劳资等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劳务施工进行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第八条施工图纸1、甲方在开工前7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请示。3、变更设计按甲方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4、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甲方的审核批准不构成甲方承担责任的依据。5、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宜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提示。第九条甲方的工作及责任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加强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定期点名制度,加强过程管控。协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费用由乙方承担。2、编制总包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审查乙方报送的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3、负责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提供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汇总)等。4、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主要有: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办理中间隐蔽工程的检查等,提出改进意见,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必要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限期整改落实,组织验收。5、负责及时组织对签证工程数量审核,组织审核乙方编制的月度工程量报表、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工程结算等,办理工程款拨付。负责进行工程各项常规试验和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6、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检查、竣工验收交接工作,统一安排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存档工作。7、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和义务。8、合理安排、调整施工计划,组织召开生产会,协调本工程其他施工队伍、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管理和协调其它专业分包与乙方在工序穿插、空间占用、作业面冲突、成品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减少相互干扰。9、根据建设单位对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10、监督乙方的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支付员工(包括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按乙方委托申请及书面载明的人员、工资标准,直接支付给个人,该代为支付的费用在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其员工(包括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应得合同价款中代为支付。11、如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他人租赁物资、购买材料等,但未及时结清租赁费、购货款及其他一切款项的,甲方有权暂不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或在剩余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代乙方支付。第十条乙方责任1、对分包范围内的劳务工程向甲方全面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统一指挥,按甲方要求更换相关人员;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编制进一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施工作业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禁转包和再分包。2、乙方提供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工前5日,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分包工程作业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3、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进行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放样、监测、量测和试验检验工作,各种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并及时上报资料,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实施,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4、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工作,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接受政府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及乙方人员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责任和罚款以及协调费。5、各工序一旦全部或部分具备工作条件则必须立即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设备并纳入甲方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确保工作面内的工作立即展开施工,保证工期。6、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随时检查,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干扰问题,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7、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相关要求。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清场,并在10天内全部撤离现场。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9、自行解决分包内容中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作。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管线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负责派专人对现场的电源、水源进行标准化管理,包含从总闸至各操作面分闸的全线监控管理。对易燃易爆材料及用品要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监控,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工程的成品保护和安全保卫工作。10、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并配合甲方整理归档和办理交工验收,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施工资料和竣工文件。11、对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材料及其他设施。12、按时参加甲方组织定期召开的现场生产会、协调会,及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技术交底、奖罚通知等资料,不得拒收。13、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其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4、乙方应于开工前对所属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合法用工、证照齐全,并要求工人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持证上岗。乙方一线生产人员应是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的男性公民,并符合当地使用农民工的规定办齐证件。不得使用甲方单位职工的家属及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宜的人员。乙方人员进出场必须在甲方登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5、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检查,人员进出数量如有变动必须于当日申报,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接受甲方的监管。乙方必须及时、足额为履行本合同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费用。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以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16、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与施工现场工人签定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工资发放单,保证及时、足额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给工人本人,并将工资发放表(需个人签字盖章)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当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造册,委托甲方代发工资。春节前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优先考虑民工工资。17、协助项目部做好公安、消防、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为工程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自行解决、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承担与乙方工程范围有关的如关系协调、迎检、验收等费用。18、乙方已充分考虑了本合同可能存在的资金风险,保证在本工程合同范围内工人工资及投标单位等资金的充分支付。19、在保修期/缺陷期内对分包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20、按照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21、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甲方项目经理部名称或其他任何与甲方有关的名称与他人签订任何种类的合同。22、在本项工程中,建设单位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建设单位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处罚。23、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因乙方原因损坏所通行的道路及桥梁,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工程质量1、劳务作业质量应达到以下标准:须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模板安装的尺寸偏差:模板与模板之间的拼缝间隙±10mm,梁、墙、柱尺寸偏差±5mm,底模上表面标高偏差±5mm,单根柱的垂直度偏差±8mm。(2)拆除模板必须满足拆除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项目技术人员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的75%,跨度大于6米或悬挑构件必须过到强度的100%才能拆除。模板拆除过程中,若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如蜂窝、麻面、孔洞、露筋及爆模等等)应停止拆模,立即通知项目管理人员说明情况,以便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或处理办法,一方面是为了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做出修复,另一方面是减少相关的经济损失。2、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并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隐患时,有权下发整改通知单,乙方不得拒收并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3、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过程检查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并报监理公司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应由乙方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5、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乙方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过程控制)及其资料要符合甲方要求。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7、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样板领路施工。乙方不按样板领路施工,或样板未通过甲方验收就展开大面积施工的,视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500元的违约金;乙方展开大面积施工后,如经甲方、监理方共同评定认为其质量水平明显低于样板水平时,乙方需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对该分项限期整改至达标,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安排人员按标化工地要求完成整理现场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场地清扫、垃圾清除及渣土遮盖等工作,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等组织的各种检查。清理和环境保护达不到要求的,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2、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处罚,承担所需的费用。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无安全生产责任及伤亡事故。乙方特殊工种、操作手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甲方代为安排培训、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并且应当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和存档。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如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不得拒收。视隐患严重程度及整改力度,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且工期不予顺延,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现有隐瞒不报的则按地方及甲方内部规定给予双倍经济处罚。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6、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购买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并将所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代为提供,其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7、在施工期间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若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乙方对其员工(包括农民工)负有治安管理责任,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乙方进场后,应派专人负责生活区卫生清理工作,做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及垃圾清理装车运输到社区和卫生管理部门指定位置。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完成此项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文物保护乙方在劳务分包工程作业过程中发现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按甲方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建设单位索赔,建设单位未给予索赔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第十四条施工配合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现场全面施工协调管理工作,必须按甲方的指令配合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第十五条保险1、乙方必须为其员工(包括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并为劳务作业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报甲方备案。2、乙方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负责处理,甲方给予协助;若因乙方保险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3、当不属于乙方所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若乙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4、当不属于乙方所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仍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乙方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工程转包与分包本分包工程不允许再次分包或转包。第十八条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及保修1、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和施工当地有关规定。乙方及其人员对本合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缺陷责任、保修时间从本项目工程正式竣工验收日期算起。其中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均为一年。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间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责任方负担。2、在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一日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不予维修的,可委托第三方维修,发生的费用按2倍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对于返修等费用数额,乙方不提出任何异议。第十九条不可抗力1、按总包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建设单位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乙方的相应责任。第二十条工程工期、停建和缓建1、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建设单位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解除的,双方合同随之解除,乙方配合甲方与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造价涉及分包工程部分的结算审核工作,最终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建设单位审计决算的认定为准。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1、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停工、撤场、终止合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同的,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撤场。乙方中途擅自停工超过3天罚款3万元,乙方中途擅自停工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竣工前所有工程款不予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款。2、工期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建设单位阶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应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按结算值的0.5%/天或1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工期违约金,甲方有权视情况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参加抢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抢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乙方结算值中加倍扣除。(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以行为证明不能完成分包工程或工期拖延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3、质量违约责任:(1)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当月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甲方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分包工程款顺延至下月拨付。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月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2)因乙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其他问题可能影响施工质量导致甲方被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通报、批评、处罚,或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扣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3)乙方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未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加倍从乙方结算款项中扣除由。(4)因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给甲方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第三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且工期不予顺延。(5)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合格部分工程量的工程价款按约定标准的50%计付。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使本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目标的,乙方承担合同价款的2%的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或责任事故,除承担全部损失外,还需承担工作总量2%的违约金;如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乙方清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计划报表违约责任:甲方在合同中明确的应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及内容提供的各项报表、计划、有关资料及竣工资料等,乙方应按约提供,因乙方提供不及时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予整改的,甲方可视造成影响的情况给予延迟支付工程款、相应罚款、扣除一定比例工程款等措施。6、乙方分包或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计付发现分包或转包前的所有已完工程款项。7、关于农民工工资的违约责任:(1)不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导致发生三人及以上群体性上访或投诉事件,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甲方在下次付款中扣除,乙方如能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改正,甲方将视情节减、免违约金。乙方如拒不改正,甲方除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外,保留直接支付工人工资的权力,工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视为乙方认可,作为双方工程款结算依据。(2)乙方不按要求提交所有工人工资表和相关文件或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每次要求乙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8、若乙方机械设备不能依约、按时进场、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而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增加机械设备的,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将视情节按乙方未进场机械每台套每天对乙方处以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并至直将乙方清理出场,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乙方必须按要求增加。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必要时有权对乙方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行统一调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拒不执行的,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00元/次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甲方要求增加人员等,甲方则按照2000元/人次收取违约金(缺到人数)。9、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驻工地代表,驻工地代表如不能积极履行乙方责任或在现场工作日低于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如乙方拒不调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0、增值税发票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剩余款项,同时乙方需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其余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①擅自调整发票信息、票面信息有误;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③乙方不按规范提供合法发票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11、乙方发生除前述条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或约谈,要求其停工或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乙方未能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12、以上各项中约定的违约金均为惩罚性违约金,与甲方的损失数额无关,各部分违约金分别计算、累计计取。该违约金未及时扣除的,甲方仍有权随时主张。13、合同解除通知一经送达即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合同解除后,甲方可单方核定乙方已完工程量,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方施工。甲方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处置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甲方的这一行动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和付款(1)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甲方核定金额办理清算,清算完成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施工现场的人员、材料、施工设备及临时工程等撤场,若拒不撤场甲方有权代为撤场,抛弃所有遗留在现场的物资、机械设备等,抛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不承担代为撤场造成的乙方损失。(2)合同解除后,甲方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甲方查清付款情况和乙方违约金在内的扣款情况。(3)合同解除后,甲方另行选择施工方的,所产生的工程款增加部分,由乙方按照2倍的标准赔偿,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结算后,甲方与乙方办理最终价款结算,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工程款的,继续支付,扣除赔偿款项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第二十三条争端与解决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对方均可提出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在本工程建设单位没有拨付质保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到法院起诉。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和终止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均签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将工程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执肆份,乙执贰份,双方共同遵守。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的债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2、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劳务分包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3、本合同中涉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资料,乙方必须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视为乙方违约。4、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甲乙双方合同书、补充协议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乙方投标书;(4)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5)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6)本项目施工安全标准;(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8)本项目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9)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10)甲乙双方会议纪要。以上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5、乙方必须做好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合同单价、施工合同、支付情况、验工计价资料等的保密工作,严禁向无关人员(包括其他施工队伍、地方有关部门和人员、甲方未明确的知情人员等)泄密,如果发生泄密情况,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对乙方进行任何惩罚(包括终止合同)。6、如工程项目在本合同实际签署前已经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7、如本合同涉及到的分包内容,双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另有备案合同的,本合同作为备案合同的补充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8、通知条款: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的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甲方向乙方、乙方联系人、招标及谈判阶段委托人等任何经乙方在招标阶段、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发出的通知,包括以手机短信、微信、QQ等其他形式发出的通知,均视为是可以第一时间送达乙方的书面通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减少甲方可以送达乙方通知的途径。乙方人员及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9、乙方送达地址:乙方承诺,乙方在工商登记机关的注册地址(自然人为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地址)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因当事人约定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信件、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或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10、合同通知、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特别提示:乙方充分理解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会受到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影响。乙方同意甲方的付款以建设单位的按期付款为前提,如因建设单位迟延支付工程款,甲方可以相应顺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期限不明)依据本合同或法律规定向甲方索合同价款。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签约地点:安徽省颍上县第二部分合同附件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乙方人员履约承诺书附件3:工程质量专项管理协议书附件4: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5:劳务分包现场安全生产违约责任承担细则附件1:授权委托书兹授权我单位员工(姓名)(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作为我单位中标的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办理结算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该代理人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承认并视同我单位行为,由我单位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我单位施工工程履约结束。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授权单位公章)(身份证粘贴处)附件2:乙方人员履约承诺书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为了优质高效完成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劳务分包合同段工程的施工任务,全面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我方人员履约的义务,现郑重承诺如下:履约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安全员:联系方式:以上人员在工地现场时间须不少于26天/月,每次离开工地需向项目部标段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对于离开工地现场没有请假的或每月待在工地现场时间少于26天的,将在当月工程结算款中按1000元/天/人的违约金扣除。另外合同签署人每月待在工地现场时间须不少于26天,每次离开工地需向项目部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对于离开工地现场没有请假的或每月待在工地现场时间少于26天的,将在当月工程结算款中按2000元/天的违约金扣除。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上述人员如不能积极履行乙方责任或在现场工作日低于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以上人员需包含分包单位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同时对以上人员的职务行为承诺人负责。承诺人:附件3:工程质量专项管理协议书承包人(甲方):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分包人(乙方):工程名称: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工程地点:安徽省颍上县为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质量过程管控,进一步促进分包人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效果上的有效落实,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分包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第三条:质量管理:3.1项目负责人及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甲方委派为甲方现场代表,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乙方委派为乙方现场代表,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甲方技术质量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3.2本项目质量管理目标3.2.1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4.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4.2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创优策划、验收程序等,并进行现场指导。4.3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等。甲方为乙方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进行工程细部放线。4.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操作,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5甲方有权对乙方未经自检的工程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5.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质量管理制度。5.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现行有效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目标。5.3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并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等报甲方确认备案。乙方备案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在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5.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样板引路”制度进行施工,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乙方要先做好样板,经甲方、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未经验收批准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5.5乙方班组进入现场施工前,乙方班组长必须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乙方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自行组织对专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交底。内容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甲方项目部技术质量要求,交底材料和内容应签字并交甲方项目部备案。5.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政府、建设、监理、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5.7施工过程各阶段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逐道工序由操作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5.8工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等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乙方质检员、乙方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监理确认后签字。当过程验收检验不合格时,甲方质检员行使否决权,检验验收不予通过。乙方要服从甲方质检员的意见组织返修,直至合格后,重新组织检验验收。5.9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责令其拆除并无条件重新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处理。5.10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11工程实体在具备实测实量条件后一周内乙方应完成实测实量工作,并对工程实体实测实量数据进行统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逐步提高实测实量合格率。对连续三次实体质量实测实量合格率低于80%的乙方要被清理出场。5.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质量管理,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质量专题会议,接受甲方的质量罚款,并对质量问题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5.13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缺陷,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5.14当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5.15对于甲方不按协议或规范要求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5.16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必须按照要求进行验收,严禁材料、设备未经验收而进场使用。乙方施工现场的检验、试验、测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和校验,并建立台账报甲方现场技术管理部门备案,严禁使用未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试检验及测量设备。第六条:违反规定的处罚细则6.1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次处罚2000元。6.2不按设计图进行施工或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施工的,处罚2000元/次。6.3违反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要求野蛮施工,处罚1000元/次。造成质量与安全隐患的按照2000元/次承担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6.4分项工程(工序)未经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处罚500元/次。6.5未落实“三检”验收制度,处罚200元/次,未经自检合格报验的,处罚200元/次。6.6分包材料进场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报验,未按程序报验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罚款1000元/次。6.7乙方违背合同约定,材料以次充好,检验弄虚作假,施工偷工减料,将不合格物资用于工程的按照10000元/次承担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6.8未经同意擅自修补,隐瞒施工质量问题,处罚1000元/处。6.9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或修复,处罚500元/次。6.10不服从甲方及上级单位质量管理和要求,处罚1000元/次。6.11未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验收和检查,处罚1000元/次。6.12对质量整改通知单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及书面回复(回复附整改后照片),如不按要求整改或不落实整改,处罚1000元/次。6.13连续两次出现同种质量问题,每增加一次罚款金额增加1000元(以甲方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中存在的问题为准)。6.14施工样板未经确认而大面积施工或未按照要求进行样板施工的,处罚1000元。6.15未按规定对施工成品采取保护措施,根据损坏程度赔偿,并处罚500元/处。6.16甲方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如发现班组反应缓慢或者不落实整改,每次处罚1000元。6.17因质量原因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按照下述承担违约责任。1、被建设单位、甲方公司及其上级单位质量检查通报排名倒数后两名的,乙方按照5000元/次承担违约金。同一项目,被连续通报倒数后两名的,违约金加倍。2、被建设单位投诉到公司及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的,乙方按照10000元/次承担违约金。同一项目,半年期内连续被投诉,违约金加倍。3、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乙方按照50000元/次承担违约金。4、被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分包单位除按处罚金额交款外,另外按照罚款金额的两倍承担违约金。5、被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停工、限制投标以及降低资质的,乙方按照200000元/次承担违约金。6、被国家、地**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典型通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较差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按照200000元/次承担违约金。6.18发生质量事故的,乙方按照下述承担违约责任。1、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乙方按照1000000元/次承担违约金。2、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乙方按照500000元/次承担违约金。3、较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因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时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乙方按照200000元/次承担违约金。4、一般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违约金额度不应低于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亦不应低于100000元。乙方按照100000元/次承担违约金。注:上述罚款行为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罚款视为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选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也可在最终结算后在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第七条:本协议作为附件与分包合同同时签订,自乙方于分包合同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附件4: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人(甲方):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分包人(乙方):工程名称: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工程地点:安徽省颍上县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范等,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权责(一)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二)甲方的权责1.对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生产活动进行全面安全管理,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乙方落实。2.建立安全例会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周例会,研究、部署和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3.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检查工作和定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发出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对乙方现场施工生产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组织进行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月度安全教育。在节假日及季节转换时,进行专题教育。督促乙方开展每日早班会安全教育活动。督促乙方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活动。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督促乙方清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5.负责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危大工程和超危工程等安全专项方案。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向乙方参与施工的所有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向现场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生产,落实安全保障措施。6.足额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督促乙方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7.督促乙方按照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乙方现场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定期对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履职考核。为乙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办公场所。8.编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方案要求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9.组织基坑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机械设备、防护设施、防护用品、高处作业、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验收,提出验收意见,督促乙方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10.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公布施工现场危险源,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部位设置警示标识。(三)乙方的权责1.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死亡、重伤、火灾、交通、职业病、食品中毒等事故。2.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策划、安全交底等开展现场的施工生产工作。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事故的,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按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注册单位与用人单位一致。4.新工人进场前,应当完成所有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教育培训档案。工人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台帐。调出和调进人员应提前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当在新工人进场3天内,安排所有新工人接受甲方组织的入场安全教育,清退入场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的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入场安全教育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每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早班会。督促每一个班组、每一名参加当天生产活动的工人接受早班会教育。每天早班会教育活动完成后,应及时向甲方报送早班会活动相关资料。工人进场前,乙方应对工人年龄、健康状况进行筛查,不得安排年龄超过60周岁、有身体残疾、有不适合施工现场作业疾病(心脏病、精神疾病、癫痫病等)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安排年龄超过55周岁的工人从事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险作业。若因乙方筛查工作不到位或刻意隐瞒作业人员身体疾病,导致出现意外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5.配备齐全各专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操作技能应当满足现场生产安全需要。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现场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应当主动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对证件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6.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认真落实甲方做出的有关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发出的整改事项。7.进行受限空间作业、防护设施拆除、脚手架拆除作业、动火作业、爆破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及顶升作业、建(构)筑物拆除作业、电梯井内施工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当经过甲方的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当安排专人进行全程监护,督促作业人员按章作业。8.应当使用甲方提供的合格防护用品。督促所属的每一名工人规范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马甲、绑腿、护目镜、劳保鞋等。现场工人使用的安全帽、马甲等应当样式统一,执行甲方的标准。工人进行高处作业、电梯井作业等有高处坠落风险的作业时,乙方应当督促工人佩戴并正确使用安全带。9.加强自带运输工具、电箱、电缆、工具、器具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和验收,不使用无合格证、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安全性能不足或存在明显安全缺陷的工具、器具、设备和设施等。10.加强工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的教育,督促工人在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的交通违法和违规行为。11.加强零散、突击用工安全管理,零散和突击用工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报告,由甲方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作业能力审查,未经三级教育、入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安排进入施工现场施工。零散、突击用工施工时,要安排专人进行旁站监督,要加强巡视检查。12.不得超时间、超强度、超能力安排工人进行生产作业活动。应当根据甲方制定的作息时间表安排工人上、下班,禁止工人在非正常工作时段进入施工现场,应当督促工人在下班后及时离开施工现场。加班期间,乙方应当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值班,在所有工人撤场后,值班人员方可离开现场。施工现场禁止工人午休及留宿。13.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所有工人均应当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应当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技术交底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将相关资料(安全技术交底表、工人签名、交底图片等)交甲方留存备查。14.工人作业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区域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巡查应当以发现和制止工人的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为重点。巡查部位、巡查内容、巡查反馈等巡查要求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时,应当向甲方报告。发现危及工人安全的险情时,应当安排工人立即撤离,并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日巡查、季节性检查等安全检查,负责对自身所属范围内容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15.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掌握应急救援相关要求。16.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足额使用本单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费用。17.在同一场地与其他分包单位交叉作业,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时,应主动向甲方报告,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按照甲方指定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并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护。18.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布置工人宿舍。按照甲方的生活区管理制度,配合甲方做好生活区的卫生、防火、防盗和治安管理等工作。严禁在工人生活区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破坏临时消防设施;严禁在工人宿舍区聚众赌博。19.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半年检查一次身体,做好饭菜留样,落实各项预防食物中毒的制度和措施。二、事故处理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由甲方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期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后,乙方应调动一切资源,做好家属的接待和服务工作,并负责洽谈有关赔偿事宜。乙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在安全事故中支出的各种费用和所遭受的各种损失,相关费用直接从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三、其他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的有关要求,由甲方进行处罚,处罚由甲方管理人员发出书面告知,乙方收到书面告知后,可在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复议;对甲方现场代表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处罚自动生效,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在施工过程中遇有本协议未约定情况,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要求,共同做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本协议适用范围:(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生活区的人员;(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边3米以内;(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附件5:劳务分包现场安全生产违约责任承担细则序号违约情形违约金备注1未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200元/人2未提供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资料200元/人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2000元/人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1000元/次5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1000元/次6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一般隐患)500元/条7不安排工人接受甲方入场安全教育200元/人8使用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工人1000元/人9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早班会2000元/次10参加早班会人员不全50元/人11未及时向甲方报送安全生产早班会资料200元/次12高风险作业未经许可2000元/次13拆除现场防护后,未采取临时防护或及时恢复2000元/次14高风险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监护1000元15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和使用安全带500元/次16工人未佩戴安全帽或规范佩戴安全帽100元/次17工人未穿马甲50元/次18使用不合格电箱、电缆、配电盘等电气设备200元/次19自带工具、器具、设备未经验收即使用200元/次20使用安全性能明显不足的工具、器具、设备等500元/次21未安排工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200元/人22零散用工、突击用工未经入场安全教育200元/人23零散用工、突击用工作业时,无专人监护1000元/次24加班时段,现场无专人值班2000元/次25不执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1000元/次26危大工程和超危工程,关键节点未经甲方验收,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20000元/次27生活区无专人负责安全管理3000元28不执行动火作业有关规定,导致现场火灾50000元/次29违反生活区消防管理规定,导致生活区火灾50000元/次30违反食堂卫生制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50000元/次31酒后上岗2000元/次32赤脚、赤膊、穿拖鞋等不适合工地工作衣物上班的200元/次33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的1000元/次34高空或高处抛掷材料、垃圾的1000元/次35擅自拆除或挪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的1000元/次36未按规定报告各类安全事故的1000元/次37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2000元/次38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2000元/次39施工现场私拉乱接电线的1000元/次本细则作为附件与分包合同同时签订。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目录2.1投标函(含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承诺)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2.3投标报价书2.4项目班组2.5资格审查资料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2.1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对报价进行了认真测算,综合考虑各项风险后,愿以费率报价(小写)%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劳务分包,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日历天。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承诺如下:(1)我方拟派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拟派为本工程技术负责人,拟派为本工程安全员;(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在价款结算过程中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附录: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附录: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本项目招标人: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1.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同意取消投标、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2.不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不串通投标。如被发现,同意取消投标、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3.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外,我方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4.我方同意将达不到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投标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同意取消投标、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5.我方投标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如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不能从原任职撤离的,同意取消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6.我方参与投标绝不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如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设定的合同价不一致),否则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7.我方认可评标办法中“否决投标条款”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为串通投标情形。8.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至3年内不参与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招标活动。被处理后,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招标活动,招标人也不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农民工工资承诺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将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违反承诺,我方愿按有关规定接受任何处罚。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满,后续一切责任由法人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2.3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工程名称:投标报价序号名称报价(%)备注1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报价含12.03%税金(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水利基金及印花税的总和)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年月日2.4项目班组2.6.1项目班组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备注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作业班组人员,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2.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企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注册资金社会养老保险证号(如有)开户银行职称证书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如发生合法变更、重组、法人名称变更,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审批件等相关证明材料。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报名材料报名单位名称:(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目录1、介绍信2、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介绍信安徽科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兹有(供应商名称)同志等壹人,前来你处办理(项目名称)有关事宜,请接洽希协助为荷。此致敬礼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委托(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颍上县人民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增补工程(供电工程)劳务分包项目(项目编号:AHKX-2024017)”报名,可以用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提醒:1、供应商须确保提供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须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增补工程劳务分包 续建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