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招标公告(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城市大丰区林业局、盐城市大丰区海洋局)2024)



项目概况 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JSZC-320904-YCTC-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YCTC-G2024-0008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要求,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开展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进展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有虚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限与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大丰区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人:花慧梅
联系电话:18921823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全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锦和科技大厦13楼
联系人:杭永鹏
联系电话:0515-83913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杭永鹏
电话:0515-83913900

JSZC-320904-YCTC-G2024-0008采购文件.doc

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二次)招标文件招标单位: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全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10月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4-YCTC-G2024-0008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500000元5.最高限价:50万元6.采购需求(简介):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要求,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开展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进展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有虚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3.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盐城地区政务CA办理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2.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联系人:花慧梅联系方式:189218233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全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锦和科技大厦13楼联系人:杭永鹏联系方式:152956973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杭永鹏电话:0515839139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划分一个分包采购单位联系人花慧梅电 话18921823300代理机构联系人杭永鹏电 话15295697317投标保证金为贯彻落实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完成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投标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对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投标人(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降低。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 11月08 日 09时 00分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 年 11月 08日09 时00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江苏全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锦和科技大厦13楼),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最高限价50万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质疑受理部门联系部门: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苏全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21823300/15295697317通讯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盐城市大丰区锦和科技大厦13楼投诉受理部门联系部门: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大厦5楼其他要求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次项目仅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定义2.1“采购人”、“采购单位”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3“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货商或服务单位;2.4“投标文件有效期”系指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2.5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三、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1.1招标公告;4.1.2投标人须知;4.1.3招标内容及要求;4.1.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1.5合同主要条款;4.1.6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视同认可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3勘察现场4.3.1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进入采购人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的,不得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3.2无论投标人踏勘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该项目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4.3.3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实施,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4.3.4投标单位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5.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5.3标书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5.4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5.5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四、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编制6.1要求6.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6.1.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6.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6.2.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2.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2.4翻译的中文文件与外文文件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3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要求6.3.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6.3.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技术资料(如服务方案、人员配备证明材料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6.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本项目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投标报价8.1投标报价应是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并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全部价格体现。8.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8.3投标报价8.3.1招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是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并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全部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加班费、工作人员差旅费、调研考察、各项福利、劳动保险、餐费、员工补助、工作人员必要的住宿费、办公费、论证费、各类方案评审费(含专家劳务费、会议组织费)、管理费、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服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各类耗材、公共耗能费、利润、税金、服务期内政策调整风险费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报价不再调整。8.3.2投标承诺书、投标价格表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单位:元)填报。8.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缴纳;请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此项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出)8.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单样式进行报价,并计算总价。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9.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9.1基本目录9.1.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9.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9.2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4)投标人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上述(1)-(6)必须提供,且须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投标无效。9.3符合条件(符合条件要求内容必须提供,且须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否则投标无效(1)报价:①《投标函》;②清单报价表。(2)商务资信:①供应商登记表;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如有)④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⑤项目配备人员一览表。(3)服务内容响应:《服务内容响应一览表》。上述(1)-(3)符合条件要求内容必须提供,且须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否则投标无效。9.4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企业声明函)如有(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等同于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等同于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9.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和评标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10.投标文件线上格式要求10.1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10.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10.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1.线上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1.1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11.2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11.3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11.4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12.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12.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与接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2.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的撤回与修改13.1投标文件的撤回13.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意源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13.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3.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意源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1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及资格审查14.开标、唱标、资格审查14.1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14.2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14.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4.4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4.7同时出现14.3-14.6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14.3-14.6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14.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9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依据法规政策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第二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不得参与下一环节的评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六、评标15.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评审专家组成。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1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6.投标文件的审查16.1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6.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16.3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6.3.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16.3.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6.3.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6.3.4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16.4符合性检查16.4.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8)投标人串通投标;(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6.5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标、围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16.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6.5.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16.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16.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6.5.5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16.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16.5.7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16.5.8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围标情形。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服务单位:(1)符合专业条件的服务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服务单位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服务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6)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17.比较与评价17.1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评议。18.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18.1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定标19.定标原则19.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19.2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按评审后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9.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否则中标结果无效。21.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21.1评审结束后,中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21.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1.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1.3.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1.3.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1.3.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1.3.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1.4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1.5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在签订之日2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上公示;21.6中标单位如果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日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内容而拖延合同签订,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2.质疑和投诉22.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2.2质疑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2.4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否则,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22.6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7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投标人可向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投诉。22.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2.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2.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2.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2.8.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2.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2.9质疑或投诉程序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到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22.10恶意投诉情形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诉将被界定为恶意投诉,监管机构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投标人今后参与政府项目将受到影响:(1)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2)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3)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4)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5)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6)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7)直接向领导、纪委、检察部门写匿名信等。23.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时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1)无故放弃中标;(2)串通投标;(3)存在弄虚作假行为;(4)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参加投标;(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依法判定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招标人重大损失或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2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浮动窗口“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投标人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范围:盐城市大丰区全域范围2.项目背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493号)部署,在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省各设区市(其他城市、建制镇可参照执行,并报省厅备案)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3.总体目标:根据《江苏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对大丰区细化和补充国土空间信息相关内容,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4.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监测范围根据需要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工作范围两类。全域范围指城市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城区工作范围以按照《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划定的城区范围及所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201,含201A)范围的并集为监测范围。城区工作范围面积:112.3平方公里,全域工作范围3488.10平方公里。二、主要任务1.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将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的现势性更新到2024年,采集2024年新增加的监测要素,全面掌握我省各地市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2.水网路网监测更新省厅将在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基础上,直接开展水网、路网等相关要素的监测更新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配合完成水网路网监测更新所需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3.衔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应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开展衔接。监测实地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不一致的图斑,按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要求进行举证,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数据底版。4.数据库建设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各地需按时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并建立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同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5.统计分析与应用评价基于形成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开展统计分析和应用评价,将监测成果全面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等工作中。各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科)室要及时向规划相关处(科)室提供最终监测成果,要积极向专题数据资料提供部门共享监测成果;规划相关处(科)室要梳理规划编制和体检评估等工作需求,为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编制提出建议,加强监测成果在相关工作中的应用。6.其他内容:以江苏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执行。三、主要技术指标1.《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自然资源部,2024年;2.《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自然资源部,2024年;3.《江苏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自然资源部,2019年;5.《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码》(GB/T917-2017);6.《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ISO8601:2000,IDT)》(GB/T7408-2005);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GB/T25344);10.《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9.3-2010);1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13.《公路数据库编目编码规则》(JT/T132);14.《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TD/T1063-2021);15.《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1064-2021);16.《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01-2020);1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1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493号)。四、主要成果数据成果:按省级规定的目录组织和数据库结构,提交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成果数据库,包括专题资料、变化范围标注成果、空间信息细化成果、空间信息补充成果、室外滑雪场调查成果、元数据和实地照片等内容。其中,本年度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成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提交。五、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进展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招标决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3.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候选人。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二、小微企业优惠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8、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9、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三、评分标准(总分值为10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1价格(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保留两位小数)。注意: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实力信誉(4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对应项不得分。3荣誉(2分)1、投标人承担过的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2、投标人承担过的调查监测类项目被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优秀单位”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红头文件复印件或官网截图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4类似业绩(2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业绩合同加盖供应商公章,转包、分包合同无效,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5团队实力(23分)1.项目负责人(6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得3分,具有正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2.技术负责人(5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3.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满分12分;注:以上所有人员均不重复计分,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需提供本单位至少1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对应项不得分。6技术力量(4分)1.投标人具有调查监测类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有1个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2.投标人具有调查监测类实用性专利证书的,有1个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证书不予认可。7目标任务和需求(6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目标任务和需求(对本项目工作背景、必要性和可行性理解准确全面,目标任务清晰明确,需求分析与采购需求吻合)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6分):(1)提供分析方案全面、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2)提供分析方案较全面、清晰,基本满足需求,得4分;(3)提供分析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8技术路线及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路线及方案(有符合要求的技术路线图(框架图),整体逻辑清晰,设计科学合理,工作内容把握正确详细,具有可行性)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6分):(1)提供方案措施全面、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2)提供方案措施较全面、清晰,基本满足需求,得4分;(3)提供方案措施具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9质量控制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有总目标,质量保障体系措施完善具有可行性,对各阶段的质量进行了准确的目标分解,对质量控制各分解目标有明确的控制点且合理)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6分): (1)提供方案措施全面、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2)提供方案措施较全面、清晰,基本满足需求,得4分;(3)提供方案措施具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10进度安排和进度保证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和进度保证措施(根据项目任务和时限要求,提供了详细可行、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整个项目进度时间安排满足项目要求)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6分): (1)提供方案措施全面、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2)提供方案措施较全面、清晰,基本满足需求,得4分;(3)提供方案措施具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11项目管理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措施(对项目的组织计划,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分工明确,完全满足项目实施需求)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6分):(1)提供方案措施全面、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2)提供方案措施较全面、清晰,基本满足需求,得4分;(3)提供方案措施具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12重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或者思路,理解正确、思路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和执行性)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6分): (1)提供方案措施全面、清晰,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2)提供方案措施较全面、清晰,基本满足需求,得4分;(3)提供方案措施具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13合理化建议(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6分):(1)解决措施合理、先进且具有针对性、对项目实施有指导作用的得6分;(2)建议较合理的得4分;(3)建议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14跟踪服务(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跟踪服务承诺、对项目实施地点现场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本小项满分6分):(1)对现场响应积极且跟踪服务承诺合理有效保障的得6分;(2)对现场响应较积极且跟踪服务承诺能够得到保障得4分;(3)对现场响应一般且跟踪服务承诺基本响应的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15安全保密(6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及项目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完整性、科学性进行评审(本小项满分6分):(1)措施健全的,得6分;(2)措施较齐全、方案表述有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的,得4分;(3)有相关保证措施、方案内容笼统、承诺经过优化可实现的,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16诚信投标(1分)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的,得1分。注: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为上述评分因素的总和。投标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四、详细评审4.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2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①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②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六、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7、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价款及成交内容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2.工作内容:(1)项目范围:盐城市大丰区全域范围(2)项目背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493号)部署,在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省各设区市(其他城市、建制镇可参照执行,并报省厅备案)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3)总体目标:根据《江苏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对大丰区细化和补充国土空间信息相关内容,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4)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监测范围根据需要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工作范围两类。全域范围指城市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城区工作范围以按照《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划定的城区范围及所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201,含201A)范围的并集为监测范围。城区工作范围面积:112.3平方公里,全域工作范围3488.10平方公里。二、主要任务1.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将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的现势性更新到2024年,采集2024年新增加的监测要素,全面掌握我省各地市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2.水网路网监测更新省厅将在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基础上,直接开展水网、路网等相关要素的监测更新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配合完成水网路网监测更新所需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3.衔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应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开展衔接。监测实地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不一致的图斑,按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要求进行举证,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数据底版。4.数据库建设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各地需按时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并建立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同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5.统计分析与应用评价基于形成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开展统计分析和应用评价,将监测成果全面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等工作中。各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科)室要及时向规划相关处(科)室提供最终监测成果,要积极向专题数据资料提供部门共享监测成果;规划相关处(科)室要梳理规划编制和体检评估等工作需求,为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编制提出建议,加强监测成果在相关工作中的应用。6.其他内容:以江苏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执行。三、主要技术指标1.《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自然资源部,2024年;2.《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自然资源部,2024年;3.《江苏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自然资源部,2019年;5.《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码》(GB/T917-2017);6.《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ISO8601:2000,IDT)》(GB/T7408-2005);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GB/T25344);10.《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9.3-2010);1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13.《公路数据库编目编码规则》(JT/T132);14.《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TD/T1063-2021);15.《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1064-2021);16.《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01-2020);1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1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493号)。四、主要成果数据成果:按省级规定的目录组织和数据库结构,提交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成果数据库,包括专题资料、变化范围标注成果、空间信息细化成果、空间信息补充成果、室外滑雪场调查成果、元数据和实地照片等内容。其中,本年度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成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提交。五、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进展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项目通过省级核查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最终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进度为准,以上付款均无银行利息,且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票据。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七、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元。注:对提供"信用中国(江苏盐城)"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AA评级及以上采购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降低,合同订立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履约保证金退还: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后30日内无息退还。按照盐财购〔2024〕18号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进一步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八、违约责任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应保证成果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乙方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3.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成果编制,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相应成果,并对提交成果的质量负责。4.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对因乙方调查成果错误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若乙方对相关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相应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用的千分之二。6.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验收或审查,并根据验收或审查结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完善补充到位。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增加工作内容而产生的新增工作量,如果新增共所需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九、仲裁与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费用或一切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及诉讼期间,甲方、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十、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答疑)资料;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澄清)资料。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另行协商解决。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十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网上公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月日廉政合同根据有关规定,为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项目的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相关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待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申报项目,按中标顺序滚动,乙方获得服务资格后生效,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失效。6.本合同作为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7.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叁份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月日测绘成果使用保密协议书提供方: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使用方:测绘成果使用保密协议提供方(甲方):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使用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使用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使用方必须根据测绘成果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二)使用方仅限于在本单位范围内使用测绘成果,不得扩展到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同级其他单位或者其他人。(三)使用方对使用的测绘成果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国语言等的权利,除使用方申请的使用用途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测绘成果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品视同原始测绘成果。(四)使用方不得利用测绘成果编制出版其他地图。二、提供方的责任和义务:(一)提供方应当及时向使用方提供测绘成果,同时提供测绘成果使用的有关说明。(二)提供方不承诺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中可能存在的与现势的某种不一致或者缺陷进行修改。提供方不因该成果本身的瑕疵而对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责任。三、违约条款:(一)提供方违反列表中关于提供数据的内容、时间等约定,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二)使用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除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外,提供方将终止其使用权,并收回所提供的测绘成果及相关资料。四、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叁份。提供方(盖章):使用方(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4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参考格式)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组织对(项目名称)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了履约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预算金额承接单位合同时间项目开始时间项目结束时间项目联系人验收情况和验收意见(可另附)验收小组(签字):        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意见(签章):        年 月 日采购人确认意见(签章):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及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详见投标文件 元总价(大写):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二)投标函采购人: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根据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市场考察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投标总价为(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按招标要求实施此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进展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3.如果我公司中标,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保证派驻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及时进场。4.项目负责人: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款支付条件。6、如果我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我单位自愿接受被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8、我方投标文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我方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9、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投标。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登记表年月日企业名称详细地址邮   编法人代表企业性质注册资金联系 人职   务所在部门营业面积在册员工 名技术人员 名联系电话传  真手 机 号网 址供应商品范围企业概况主要业绩(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七)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授权代表亲笔签名: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十)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十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方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年月日(十二)清单报价表采购人: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单位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下面的报价提供所需设备和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单位:人民币/元分项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注:1.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润和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加班费、工作人员差旅费、调研考察、各项福利、劳动保险、餐费、员工补助、工作人员必要的住宿费、办公费、论证费、各类方案评审费(含专家劳务费、会议组织费)、管理费、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服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各类耗材、公共耗能费、利润、税金、服务期内政策调整风险费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报价不再调整。2.最高限价为5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三)服务内容响应一览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服务内容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4.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十四)项目业绩汇总表(如提供业绩须提供该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业主联系方式123...............注:此表不够可复制和放大。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五)项目配备人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管理项目1项目负责人234…注:1、“项目组人员”指投标单位针对完成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2、以上格式投标单位可修改表格填写后投标。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六)技术方案(投标人根据评标细则中的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