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民委员会202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溪瀑布群溯溪观景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已由/ 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邑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97966元,K=8%,发包价为:183812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双溪瀑布群溯溪观景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招标控制价1997966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招标控制价1997966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9796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 月17 日9时00 分00 秒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00 秒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0095-5。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 月29 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易招拍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yizhaopai.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邮编:350103
电子邮箱:/
电话:13763859616,传真:/
联系人:李桂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邑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国惠大酒店2816
邮编:350100,电子邮箱:/
电话:15985708302、15359007183,传真:/
联系人:李小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
联系电话:4009280095-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大湖乡大湖街97号
联系电话:0591-229101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易招拍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浦下洲路23号中庚喜来登酒店B1层
联系电话:400928009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林绿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