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节能报告服务招标公告(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2024)



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询价公告

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询价公告
  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 节能报告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
2、项目概况: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占地面积2450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949.75平方米。根据政策文件要求,项目属于以下类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0 吨标准煤以下、1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3、采购范围: 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并对节能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有至少3名以上的专家评审(专业包括水电、建筑、电气等,至少2名以上的高级职称;
4、项目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
5、服务时间: 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计算,报告编制及修改补充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修改15个工作日,取得批复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共计45个工作日。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分支机构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   颁发的   /  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具备 节能报告服务 项目经验,要求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至响应截止 日,完成至少1个  同类型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人员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响应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须 / 。【提供  /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用户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用户需求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
六、支付方式
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
七、报价
采购限价:¥45000.00 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专家评审费用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6、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详见附件一《响应须知》
2、履约保证金:详见附件一《响应须知》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23 日(星期 三 )10:00。
2、开标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103会议室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13600280730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询价文件-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docx
询价公告-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pdf
询价文件-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pdf

询价文件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节能报告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2、项目概况: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占地面积2450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949.75平方米。根据政策文件要求,项目属于以下类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3、采购范围: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并对节能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有至少3名以上的专家评审(专业包括水电、建筑、电气等,至少2名以上的高级职称;4、项目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5、服务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计算,报告编制及修改补充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修改15个工作日,取得批复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共计45个工作日。二、项目发布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三、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分支机构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颁发的/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业绩要求:具备节能报告服务项目经验,要求2019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完成至少1个同类型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人员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响应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四、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用户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用户需求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五、完成时间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六、支付方式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七、报价采购限价:¥45000.00元(含税)。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专家评审费用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八、定标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九、采取的合同文本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1、报价函(模板);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诺函(模板);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6、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十一、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1、报价保证金:详见附件一《响应须知》2、履约保证金:详见附件一《响应须知》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10:00。2、开标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103会议室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13600280730十四、注意事项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7日附件一响应须知响应须知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2建设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3项目性质/4发包要求/5质量标准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6工期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7单位资质要求/8询价保证金及缴纳方式1、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2、报价保证金金额:900元。3、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开标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帐。5、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94419001300011550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万江支行6、未成交的报价人报价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申请返还时间为本项目服务结算完成之日,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9询价有效期90天10响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响应资格或成交资格:(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询价公告或询价响应须知前附表。2、响应人在询价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采购人及东实集团旗下采购项目的资格:(1)响应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串通询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的; (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3)以他人名义询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4)成交人私自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6)响应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8)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响应的,属于以他人名义询价,其响应无效: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其响应无效:(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响应人相关工作人员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以下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二)询价活动前3年内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担任其董事、监事,是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询价活动公平公正的;(三)其他可能影响询价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附件二报价函报价函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针对贵司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项目,我司愿意以含税价合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00元(小写),税率%(必填)承接此项目。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附件三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国家名称)的(响应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响应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职务:附件四分支机构授权书(若有)授权委托书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本委托书声明:(分支机构全称)为我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我司同意并授权(分支机构全称)参与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项目投标、报价、谈判等事宜;如(分支机构全称)中标的,我司由(分支机构全称)与贵司签署相关服务合同并由其按约定为贵司提供相关服务。我司对(分支机构全称)履行上述授权事项及签署的全部文件的法律后果予以认可并承担因此产生全部法律责任。本委托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人:(加盖公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受委托人:(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附件五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本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填写响应人名称)委托在下面签字的(填写受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等相关服务的谈判和合同的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相关身份证复印件须附后)。本委托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与询价有效期一致,特此声明。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响应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附件六承诺函承诺函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我司就参加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以下承诺:我公司已充分了解采购项目情况,本次报价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所提供的节能报告服务等于或优于采购人需求,并承诺如不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进行违约处罚。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响应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附件七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1、咨询内容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节能报告,并对节能报告进行技术评审。二、乙方的责任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受委托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按照东莞市发改局编制项目节能报告的内容及深度要求,编制《节能报告》,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审核。2、乙方必须对甲方负责,完成该项目节能报告,并对所提交的节能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执业管理,保证结果的公正、真实,不得损害甲方利益。3、乙方在收齐资料齐全起10个工作日完成《节能报告》(初稿),交甲方审阅,如甲方提出意见,由乙方根据实际调研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并对《节能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形成技术评审意见,形成报批稿送审东莞市发改局。上述成果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所编制的《节能报告》须通过主管部门审查。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责,不得公开发表和交流,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三、付款方式(1)双方约定技术服务费一次性支付;(2)取得经主管单位审核后的最终成果并获得相关批复文件后,乙方提交合格的结算资料、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双方完成结算,提交经甲方确认的请款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结算总价。(3)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与本合同总价款条款中增值税税率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若后期出现质保问题,按照质保责任和条款,部分或全部扣除质保金(若有)的,不退还相应金额的发票。若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所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按照不含税价格调整结算价格。四、履行期限、地点1、履行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计算,报告编制及修改补充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修改15个工作日,取得批复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共计45个工作日。2、履行地点:东莞市。附件八合同文本合同编号: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甲方: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公章)乙方:(公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东莞市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合同甲方: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飞跃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节能审查技术咨询及服务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1.2项目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1.3建设规模及内容: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占地面积2450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949.75平方米;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2.1技术服务内容:为甲方报批项目节能审查行政许可之目的,对项目提供节能审查咨询,出具《节能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通过的审查意见。2.2技术服务执行的标准及要求: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以及东莞市发改局规定的编制项目节能报告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及对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主管部门所提出的问题配合回复。第三条工期及技术服务工作成果:3.1乙方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提交所需材料清单,甲方按照该清单提交完毕资料后即视为甲方已提供全部所需要资料。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甲方亦应及时提供,但乙方不得以补充材料为由延迟工作期限。3.2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该项目《节能报告》(初稿),交甲方审阅,如甲方提出意见,由乙方根据实际调研情况5个工作日进行修改补充,并对《节能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形成技术评审意见,形成报批稿送审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上述成果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所编制的《节能报告》须通过主管部门审查。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计算,45个工作日取得取得经主管单位审核后的最终成果并获得相关批复文件。3.3因重做或修改造成逾期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成的违约责任。但有以下情况的除外:(1)甲方项目建设内容有重大调整需要重新申报。(2)在节能审查工作过程中,国家、省或地方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影响项目的进展。(3)存在其它影响项目进展及审批的政策因素或前置条件。(4)如因不可抵抗外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履约。如出现上述情形的,合同期限经甲方书面确认后顺延,延长的时间由双方重新商定。第四条技术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4.1技术咨询服务费金额:包干总价款(含税)为元(大写人民币整),其中:增值税率为%,税金金额¥元,不含税合同总价款为¥元。该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报告编制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技术评审费用、专家评审费用(至少3名以上的专家,专业包括水电、建筑、电气等,至少2名以上的高级职称)、交通、食宿、税金、利润以及报批并最终获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4.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取得经主管单位审核后的最终成果并获得相关批复文件后,乙方提交合格的结算资料、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双方完成结算,提交经甲方确认的请款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结算总价。4.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应付的服务费汇至如下乙方银行账户:户名:银行账户:开户银行:4.4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与本合同总价款条款中增值税税率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若后期出现质保问题,按照质保责任和条款,部分或全部扣除质保金(若有)的,不退还相应金额的发票。若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所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按照不含税价格调整结算价格。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5.1甲方权利、义务及责任5.1.1甲方配合乙方收集本项目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为乙方进入项目现场踏勘、监测提供便利。5.1.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5.1.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中的《节能审查报告》后及时组织审查并反馈意见给乙方。5.1.4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以及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告知乙方。5.1.5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甲方不可接受的错误,又或者甲方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5.1.6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2乙方权利、义务及责任5.2.1乙方在本项目的人员应当具备法律规定、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并对其工作期间的行为负责。若乙方指派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2.2乙方应按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工作进度向甲方交付成果。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5.2.3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5.2.4本项目成果通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最终成果验收程序后1年以内,乙方仍应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5.2.5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5.2.6乙方应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本合同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5.2.7乙方应严格要求其工作人员,恪守忠实履行合同,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责任事故导致乙方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及维权成本等。第六条知识产权6.1甲方提交给乙方使用的素材与资料,其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除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6.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发表、修改、使用等,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6.3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成果所使用的素材)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保证甲方在使用该工作成果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6.4对任何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权利主张为甲方辩护,并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最终判决的或和解达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等费用)。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并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第七条保密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该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前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如乙方或乙方员工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8.1.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逾期金额为本金,从甲方逾期付款当日起按照当月已发布的一年期LPR计算至合同价款付清之日。8.1.2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如乙方未实际开展工作的,应退还全部已付合同价款;如乙方已实际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据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合同价款,乙方不得追究甲方其他违约责任。8.2乙方违约责任8.2.1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或500元(二者取大值)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违约金数额的,甲方还有权就超出部分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8.2.2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不符合甲方向政府部门申报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或重新编制,直至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最终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合格审批。8.2.3乙方无法定或约定事宜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或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最终未能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合格审批的,乙方应向甲方甲方返还全部已付款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甲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违约金数额的,甲方还有权就超出部分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8.2.4如乙方违约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8.2.5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或其他应付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或甲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第九条不可抗力9.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政策的调整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9.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9.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3)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合同费用。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东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一条通知双方各自指定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一方资料、文件之交接及意见之传达、接收均通过联系人进行。甲方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其他12.1本合同正文与下列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全部内容:附件1:阳光合作协议附件2:中标通知书附件3:履约担保凭证附件4:招标文件附件5:投标文件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12.3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12.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阳光合作协议甲方: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一、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本协议的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4.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6.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4.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直接联系人为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方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东实集团(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格供应商。5.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举报受理部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东实集团举报邮箱:dgsyxf@163.com东实集团举报电话:0769-28820703(周一至周五9:00-12:00和14:00-18:00)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收,邮编523000。三、其他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询价公告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节能报告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2、项目概况: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占地面积2450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949.75平方米。根据政策文件要求,项目属于以下类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3、采购范围: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并对节能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有至少3名以上的专家评审(专业包括水电、建筑、电气等,至少2名以上的高级职称;4、项目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5、服务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计算,报告编制及修改补充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修改15个工作日,取得批复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共计45个工作日。二、项目发布第1页共6页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三、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分支机构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颁发的/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业绩要求:具备节能报告服务项目经验,要求2019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完成至少1个同类型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人员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响应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第2页共6页四、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用户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用户需求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五、完成时间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o六、支付方式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七、报价采购限价:¥45000.00元(含税)。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专家评审费用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八、、定标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九、采取的合同文本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第3页共6页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1、报价函(模板);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诺函(模板);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6、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十一、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1、报价保证金:详见附件一《响应须知》2、履约保证金:详见附件一《响应须知》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第4页共6页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10:00。2、开标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103会议室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13600280730十四、注意事项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第5页共6页(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建设有有L东莞市旗热居建设有限公司可2024年10月力日人当53第6页共6页询价文件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节能报告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2、项目概况: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占地面积2450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949.75平方米。根据政策文件要求,项目属于以下类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3、采购范围: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并对节能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有至少3名以上的专家评审(专业包括水电、建筑、电气等,至少2名以上的高级职称;4、项目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5、服务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计算,报告编制及修改补充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修改15个工作日,取得批复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共计45个工作日。1二、项目发布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三、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分支机构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资质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久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业绩要求:具备节能报告服务项目经验,要求2019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完成至少1个同类型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人员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响应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2(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四、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用户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用户需求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五、完成时间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六、支付方式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七、报价采购限价:¥45000.00元(含税)。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专家评审费用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八、定标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3审批并确定成交人。九、采取的合同文本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1、报价函(模板);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诺函(模板);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6、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十一、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4证金无效。1、报价保证金:详见附件一《响应须知》2、履约保证金:详见附件一《响应须知》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10:00。2、开标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103会议室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13600280730十四、注意事项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5#idc error#附件一响应须知响应须知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2建设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3项目性质14发包要求15质量标准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6工期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八合同文本7单位资质要求18询价保证金及缴纳方式1、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2、报价保证金金额:900元。3、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开标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帐。5、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8询价保证金及缴纳方式账户名称: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44190013000115502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万江支行6、未成交的报价人报价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申请返还时间为本项目服务结算完成之日,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9询价有效期90天10响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响应资格或成交资格:(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0响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约、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询价公告或询价响应须知前附表。2、响应人在询价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采购人及东实集团旗下采购项目的资格:(1)响应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串通询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的;(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3)以他人名义询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4)成交人私自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6)响应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造成损失的;(7)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8)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响应的,属于以他人名义询价,其响应无效: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其响应无效:(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第10页共28页附件八合同文本合同编号: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公章)甲方: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公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东莞市第19页共28页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报告服务合同甲方: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飞跃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节能审查技术咨询及服务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1.2项目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1.3建设规模及内容: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占地面积2450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949.75平方米;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2.1技术服务内容:为甲方报批项目节能审查行政许可之目的,对项目提供节能审查咨询,出具《节能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通过的审查意见。2.2技术服务执行的标准及要求: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以及东莞市发改局规定的编制项目节能报告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及对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主管部门所提出的问题配合回复。第三条工期及技术服务工作成果:3.1乙方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提交所需材料清单,甲方按照该清单提交完毕资料后即视为甲方已提供全部所需要资料。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甲方亦应及时提供,但乙方不得以补充材料为由延迟工作期限。第20页共28页3.2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该项目《节能报告》(初稿),交甲方审阅,如甲方提出意见,由乙方根据实际调研情况5个工作日进行修改补充,并对《节能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形成技术评审意见,形成报批稿送审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上述成果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所编制的《节能报告》须通过主管部门审查。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计算,45个工作日取得取得经主管单位审核后的最终成果并获得相关批复文件。3.3因重做或修改造成逾期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成的违约责任。但有以下情况的除外(1)甲方项目建设内容有重大调整需要重新申报。(2)在节能审查工作过程中,国家、省或地方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影响项目的进展。(3)存在其它影响项目进展及审批的政策因素或前置条件。(4)如因不可抵抗外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履约。如出现上述情形的,合同期限经甲方书面确认后顺延,延长的时间由双方重新商定。第四条技术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4.1技术咨询服务费金额:包干总价款(含税)为元(大写人民币整),其中:增值税率为%,税金金额¥元,不含税合同总价款为¥元。该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报告编制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技术评审费用、专家评审费用(至少3名以上的专家,专业包括水电、建筑、电气等,至少2名以上的高级职称)、交通、食宿、税金、利润以及报批并最终获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4.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取得经主管单位审核后的最终成果并获得相关批复文件后,乙方提交合格的结算资料、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双方完成结算,提交经甲方确认的请款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结算总价。4.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应付的服务费汇至如下乙方银行账户:户名:银行账户:开户银行:4.4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与本合同总价款条款中增值税税率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若后期出现质保问题,按照质保责任和条款,部分或全部扣除质保金(若有)的,不退还相应金额的发票。若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所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按照不含税价格调整结算价格。第21页共28页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5.1甲方权利、义务及责任5.1.1甲方配合乙方收集本项目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为乙方进入项目现场踏勘、监测提供便利。5.1.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5.1.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中的《节能审查报告》后及时组织审查并反馈意见给乙方。5.1.4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以及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告知乙方。5.1.5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甲方不可接受的错误,又或者甲方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5.1.6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2乙方权利、义务及责任5.2.1乙方在本项目的人员应当具备法律规定、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并对其工作期间的行为负责。若乙方指派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2.2乙方应按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工作进度向甲方交付成果。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5.2.3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5.2.4本项目成果通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最终成果验收程序后1年以内,乙方仍应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5.2.5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5.2.6乙方应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本合同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第22页共28页5.2.7乙方应严格要求其工作人员,恪守忠实履行合同,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责任事故导致乙方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及维权成本等。第六条知识产权6.1甲方提交给乙方使用的素材与资料,其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除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6.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发表、修改、使用等,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6.3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成果所使用的素材)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保证甲方在使用该工作成果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6.4对任何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权利主张为甲方辩护,并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最终判决的或和解达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等费用)。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并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第七条保密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该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前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如乙方或乙方员工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8.1.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逾期金额为本金,从甲方逾期付款当日起按照当月已发布的一年期LPR计算至合同价款第23页共28页付清之日。8.1.2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如乙方未实际开展工作的,应退还全部已付合同价款;如乙方已实际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据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合同价款,乙方不得追究甲方其他违约责任。8.2乙方违约责任8.2.1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或500元(二者取大值)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违约金数额的,甲方还有权就超出部分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8.2.2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不符合甲方向政府部门申报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或重新编制,直至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最终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合格审批。8.2.3乙方无法定或约定事宜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或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最终未能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合格审批的,乙方应向甲方甲方返还全部已付款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甲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违约金数额的,甲方还有权就超出部分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8.2.4如乙方违约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8.2.5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或其他应付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或甲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第九条不可抗力9.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政策的调整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9.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9.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3)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根据乙方实际第24页共28页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合同费用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东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一条通知双方各自指定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一方资料、文件之交接及意见之传达、接收均通过联系人进行。甲方指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乙方指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第十二条其他12.1本合同正文与下列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全部内容:附件1:阳光合作协议附件2:中标通知书附件3:履约担保凭证第25页共28页附件4:招标文件附件5:投标文件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12.3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12.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年月日年月日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年月日年月日第26页共28页附件1:阳光合作协议甲方: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一、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本协议的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4.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6.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4.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直接联系人为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第27页共28页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方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东实集团(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格供应商。5.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举报受理部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东实集团举报邮箱:dgsyxf@163.com东实集团举报电话:0769-28820703(周一至周五9:00-12:00和14:00-18:00)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收,邮编523000。三、其他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28页共2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节能报告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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