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招标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24)



项目概况 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 JSZC-320508-ZCZX-C2024-009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9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ZCZX-C2024-0095
项目名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派驻人员及相关设备完成包括院本部、派出法庭及执行局各类新增案件全流程无纸化数字化辅助服务近28000件及10万页纸质归档数字化扫描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姑苏区人民法院包括院本部、派出法庭及执行局各类新增近28000件案件全流程无纸化数字化辅助服务及10万页刑事案件纸质归档材料扫描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所有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10-2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CA办理
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4、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8、技术支持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 、13675197356、 13675197221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
9、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金阊新城金储街298号
联系人:林成
联系电话:0512-68262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1幢101室5-8F、19F
联系人:王雅君、吴伟
联系电话:0512-6832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雅君、吴伟
电话:0512-68320471

JSZC-320508-ZCZX-C2024-0095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8-ZCZX-C2024-0095号采购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采购类别:服务类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关于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JSZC-320508-ZCZX-C2024-009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9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8-ZCZX-C2024-0095;项目名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万元采购需求: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派驻人员及相关设备完成包括院本部、派出法庭及执行局各类新增案件全流程无纸化数字化辅助服务近28000件及10万页纸质归档数字化扫描工作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姑苏区人民法院包括院本部、派出法庭及执行局各类新增近28000件案件全流程无纸化数字化辅助服务及10万页刑事案件纸质归档材料扫描工作。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所有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9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时间:2024-10-29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28409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1)CA办理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4、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8、技术支持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9、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单位地址:苏州市金阊新城金储街298号联系人:林成联系电话:0512-682621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1幢101室5-8F、19F联系人:王雅君、吴伟联系电话:0512-683204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雅君、吴伟电话:0512-68320471,0512-68303271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磋商采购文件受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项目编号:JSZC-320508-ZCZX-C2024-0095号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三、采购项目名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四、采购需求:1、项目要求: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优质服务方,对姑苏区人民法院包括院本部、派出法庭及执行局各类新增案件全流程无纸化数字化辅助服务、10万页刑事案件档案的即时扫描及档案库房管理辅助服务。服务内容如下:围绕全流程无纸化要求,紧盯“全流程网上办案、全案卷宗电子化、全方位智能服务化”目标,落实电子卷宗专业化外包管理,专门进行立案材料、补充材料、移送上诉电子卷宗的材料影像质检、扫描、编目、中间库管理、纸质流转、归档、电子转档、纸质材料与电子卷宗材料核验、装订、并完成当年度无纸化流程中过程及归档文档数据备份及保全等工作,校验后形成的电子材料随审判业务的各个流程环节进行流转。通过专业服务外包解决无纸化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全程对纸质卷宗材料实行数字化集中管理,解放法官和书记员,推动审判流程再造,实现案件立案、审理、裁判、结案、送达、归档各环节网上办理,全过程网上留痕。此外,对法院非无纸化项目的归档材料进行数字化服务,并配合档案部门进行库房管理服务。1.1负责立案前扫描、处理、系统引入。(1)对一审纸质材料扫描图像处理并引入材料系统,纸质材料移送中间库。(2)对一审来的电子材料进行校对、图像处理并引入材料系统,方便网上立案审核。1.2案件随案生成扫描、精确编目、中间库运营管理。主要完成:(1)扫描主要工作:后台对纸质材料即时扫描、修图、核对,纸质材料放入中间库,当天完成。(2)编目主要工作:即时对扫描后的卷宗材料图片进行排序、精确编目,当天完成。(3)中间库主要工作:配置法院中间库管理平台,并按照定点柜台式实时接收、登记庭审卷宗纸质材料,存取,并移交扫描人员扫描后及时存柜,配合书记员临时查阅和补充材料交接。(4)对需要二审移送电子卷宗质量检查,避免返回,如图像是否清晰,有无漏扫、编目是否合格等工作。1.3电子诉讼卷宗归档、质检、卷宗装订、档案部门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接收管理备份。主要完成:(1)电子诉讼卷宗归档、质检、卷宗装订工作:结案后书记员和承办法官负责核对电子卷宗,并进行电子转档、书记员核对无异后点击归档,装订人员根据归档申请,对照电子卷宗整理纸质卷宗并质检后归档。(2)档案部门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接收管理备份:接收审核纸质和电子诉讼档案,对不符合接收标准的予以退还,完成电子诉讼档案异质备份工作。1.4对非无纸化的刑事案件及历史归档纸质材料或补充归档材料约10万页纸质材料进行即时扫描整理。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及姑苏区人民法院要求进行数字化服务。1.5安排专人并配合档案部门对各类归档纸质卷进行上架和管理工作。1.6完成当年度无纸化流程中过程及归档文档数据备份及保全工作。2、关键服务环节:2.1为保证后期电子卷宗快速顺利使用及电子归档,全流程数字化加工的数字化影像需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为保证影像质量及即时性,服务公司需配置相应功能的加工软件及采购设备。2.2上传后系统自动匹配生成的对应条目、对应影像的分类,编目人员进行逐页检查、手动纠偏、补充完善,并根据各个法官审判习惯进行顺序调整,条目完整性补充修改、图片证据所属修正等工作。为保证条目准确,服务公司需配置专业著录系统。2.3定点柜台式实时接收、登记庭审卷宗纸质材料,存取,并移交扫描人员扫描后及时入库中间库,配合书记员临时查阅和补充材料交接。为保证材料的流转管理的可靠性,需配置不少于4000件存储容量中间库相关设施设备(密集架、卷宗盒)及软件进行管理,并与卷宗交接平台无缝对接。2.4集约化纸质装卷中心,对通过复验的无纸化电子档案,进行纸质材料归档,整理装订,敲页码,核对目录并完成装订等。装卷的纸质档案需满足归档验签要求,避免档案部门退卷。3、人员和设备要求3.1服务公司配置专业服务团队驻场,按照立案采集、过程卷采集、补录、中间库、装卷、归档数字化及库房管理、备份等环节进行配置,根据各个环节进度及考核要求进行人员配置。3.2服务公司配置相应的无纸化加工系统软件、加工设备、诉讼材料管理设备,确保成果质量及效率,并对纸质材料全流程安全管理。4、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姑苏区人民法院保密规定:无纸化全流程工作必须在姑苏区人民法院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诉讼材料,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5、售后服务要求5.1售后服务期限: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提供不少于3年免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采购方对设备、运行上有任何问题,在工作日期间响应单位需立即处理(5×8),节假日需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上门服务。5.3售后服务问题解决时间:运行上的基础问题需在2小时内解决(如非投标公司所能控制的情况除外),技术或软件问题在8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需及时提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6、验收要求6.1数据抽检6.1.1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产生的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6.1.2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10%。抽检内容合格率应超过98%,否则整批退回整改。6.2验收标准如: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视为‘不合格'。6.2.1档案装卷:检查材料类别、顺序及页码、目录,差错率≤1‰。6.2.2扫描图像:漏扫率≤0.1‰。6.2.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6.2.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6.2.5著录:著录正确率98%6.2.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98%6.2.7诉讼原始材料:100%不缺失,并能随时定位其具体位置。7、其他要求7.1为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即时性,供应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项目服务工作(包含全部服务人员及设备的进场部署工作),若供应方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相关服务人员及设备还未部署完毕,或在进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加工的档案未能通过质检并上传至法院系统进行查阅的,则视为供应方没有能力承接本次项目,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约,并由供应方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重新招标费用以及因供应方延误造成工期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7.2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本项目实施人员在项目进场前提供政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否则不予进场。7.3采购方在项目开始一个月内,成交单位若未能达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采购方有权不支付服务费用,并且响应单位需向采购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30%违约金。7.4成交单位使用的配套软件,必须具有足够的先进性,确保数据能够及时、质量达标、流程归档、纸质安全。如发生数据延迟、丢失或其它问题,影响到法院对于系统的数据统计及应用的,采购方有权向成交单位追责。7.5成交单位需对数据上传的时效性进行严格把控,若无法完成采购方要求,有权追责。7.6中间库管理及数字化加工所需的相应设备和加工软件及过程材料管理登记设备等,由成交单位提供。7.7要求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成交单位公司级负责人,公司要有项目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知识、档案知识等相关能力,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及保证措施。7.8成交单位需有人力资源许可相关服务能力,具有保密管理、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理服务经验、随案服务经验及人员外包项目的经验。7.9成交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针对招标项目,制定相应管理、工作流程、服务方案、人员培训、巡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确保管理运作正常,良好有效无事故。如遇管理、巡查、责任不到位,发生各类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10响应单位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措施、针对性方案等各项相关管理方案。五、综合说明:1、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包括各项管理服务、劳务、档案扫描、破损档案裱糊、剪裁、去边、去污、整理装订、电子档案排序、机械设备、服装、通讯、利润、税金、保险、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专利、售后服务与维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服务期间一切费用。2、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3、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应能够满足上述要求,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4、响应单位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5、响应单位需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开展活动。6、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姑苏区人民法院包括院本部、派出法庭及执行局各类新增近28000件案件全流程无纸化数字化辅助服务及10万页刑事案件纸质归档材料扫描工作。8、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付款方式:9.1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到期后,结算剩余款项。9.2、付款方式: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10、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验收通过。六、其他说明:1、成交单位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因正常服务或采购方派遣的委托任务内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事故,采购单位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成交单位须安排专职人员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各项移交工作。3、磋商响应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解决。4、磋商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报价及分包、转包。6、磋商响应单位应对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说明所提供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部分格式见附件及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1、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组成:(1)开标一览表(2)资格性审查文件(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2.6)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2.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符合性审查文件(3.1)响应函;(3.2)磋商响应报价表;(3.3)商务条款偏离表;(3.4)服务要求偏离表;(3.5)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6)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委托);(3.7)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3.8)本项目符合实质性要求的证明资料;(3.9)采购需求中所涉及到的或响应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其他材料、证明;(4)综合评审文件(4.1)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各项方案、相关制度及其他材料、证明等。以上(2.1)---(2.6)项是资格审查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还必须提供(2.7)或(2.8)或(2.9)项资料,否则响应无效。以上(3.1)-(3.5)、(3.7)---(3.9)为符合性审查必须提供的资料,如有授权委托,还必须提供(3.6)项材料,否则响应无效。注1: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请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供应商应保证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都视为该资料未提供。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响应无效。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磋商文件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须在偏离表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注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申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申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注4: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外,响应单位需另行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要求如下:(1)纸质响应文件叁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开标后2日内邮寄至代理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采购公告上载明的联系人收取)。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全套报价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2、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根据提供的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单独编制相关项目实施的磋商报价并汇总填入《磋商响应报价分析表》;(2)磋商报价明细中标的物顺序和数量均应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顺序和数量。如发现响应报价中有错算现象,一旦成交,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错算这部分的经济损失。(3)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要求分采购单元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按磋商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单元,也可以投全部采购单元,但各采购单元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5)响应文件中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和《操作手册》。(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1)请供应商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2)如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更正(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务必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根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响应无效。(4)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5)如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信息一致,视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无效。4、响应文件开启(解密)(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2)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中途不得离开,等待后续多次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5)供应商电脑环境最低要求:谷歌浏览器,版本可直接网上下载最新版本即可。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6)开标大厅系统出现故障、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直播时,交易中心将通过微信直播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供应商可登录微信直播平台(微信-发现-直播-搜索视频号“园小易直播”)观看现场实况。(7)技术支持(7.1)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七、磋商采购程序及方式:1、供应商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经解密的报名供应商名单确认报名并接收资料;如无法确认供应商报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递交的资料。2、信用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1查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2.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3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4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2.5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3、由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只有通过磋商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审查(即作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进入磋商程序;(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磋商5.1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可通过查看【磋商响应】菜单中的待办信息,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5.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按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过“苏采云”系统)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5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未按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按响应无效处理。6、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1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6.2线上澄清答复的方式: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未加盖CA电子公章的澄清无效。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最后报价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因磋商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格(各磋商供应商可提供最后报价总价或最后报价总价的明细报价;若未提供明细报价的则合同单价按最终报价与第一次报价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2本项目采用线上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分项报价表(如有),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线上报价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交最后报价须加盖CA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7.3供应商应提前熟悉线上报价操作方法:若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不见面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发生异常情况后,综合现场各种情况,代理机构也可使用其它应急方案并统一通知到所有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请供应商确保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磋商小组认为某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线上开评标项目可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提供),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5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6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项目终止。7.7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八、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①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磋商单位的评委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响应报价得分以各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加为响应单位的综合评分。3、如出现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单位,如果最后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按技术指标较优者优先作为成交单位,如果技术指标也相同,则由磋商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②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得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二)方案比较(60分)1、服务方案(6分)根据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程度、切实可行,与需求的吻合程度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较好的得6分;方案内容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差的得2分;不提供技术方案的不得分。2、技术方案(18分)(1)实施进度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方案进行评审,阐述且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分;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未包括实施细节及措施的得4分;内容未阐述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实施细节及措施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硬件技术支持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辅助的数字化、中间库设备配置进行评审,设备投入全面、满足用户业务要求的,且具有先进性的得6分;设备配置周到,具有定制设计的得4分;设备配置不完备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软件技术支持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辅助包括数字化加工流程管理、材料影像质检、整理归档、流转管理、文档数据备份及保全系统软件能力的相关软件,软件产品投入全面、满足用户业务要求的,且具有先进性及证明的得6分;软件配置周到,具有定制设计的得4分;软件配置不完备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项目管理(12分)(1)内部管理控制针对本项目的内部管理控制管理方案进行评比,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分;方案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未包括实施细节及措施的,得4分;方案未阐述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实施细节及措施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比,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分;方案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未包括实施细节及措施的,得4分;方案未阐述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实施细节及措施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安全保密措施(12分)(1)项目安全保密措施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项目安全保密措施的可行性、可控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比较。保密措施完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得6分;提供了简单、通用的保密措施,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保密措施有缺陷、可行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人员和设备保密管理及数据备份安全措施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人员和设备保密管理及数据备份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可控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比较。措施完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得6分;提供了简单、通用的措施,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措施有缺陷、可行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评审(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问题解决时间等进行综合比较,内容较好的得12分;内容一般的得7分;内容较差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三)技术人员配备情况(10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需提供参与项目采购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支持人员中具有数据库管理、数据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类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不包含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档案或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证书或具有档案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若1人有多证,只计1分,满分4分。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人员证书复印件、近一期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四)综合实力比较(20分)1、投标人业绩情况(满分10分)响应单位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相关内容类似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1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公司资质(10分)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2分,满分1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九、关于磋商的有关说明:1、报价要求:(1)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2)本次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本项目的总报价。(3)本次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的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之比,所下降(上浮)的百分比与单价下降(上浮)百分比相同。(4)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磋商供应商应对所响应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磋商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设计费中扣除。(6)磋商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每天及双休日因工作而产生的加班费用,由磋商成交供应商向服务人员支付,含在响应总报价中。2、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其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成交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含在响应报价中),标准如下: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成交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取。服务费交纳账户: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姑苏区分公司账号:110218100910006734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注:转账时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5、供应商承诺必须响应磋商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6、磋商响应文件以中文资料为准。7、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8、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如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社会资本)不足2家的。10、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成交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2、知识产权:成交单位应保证免除采购方承担且成交单位应承担由于采购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服务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等)。13、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质疑函须以法定途径送达。供应商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联系部门: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联系人:王雅君、吴伟;联系方式:0512-6832047114、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通知为准。附件1: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甲方(需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供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根据采购编号磋商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采购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乙方负责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辅助服务。服务内容:落实电子卷宗专业化外包管理,专门进行立案材料、补充材料、移送上诉电子卷宗的质检、扫描、精确编目、中间库管理、纸质归档、电子转档、纸质材料与电子卷宗材料核验、装订、装盒、上架备份等工作,校验后形成的电子材料随审判业务的各个流程环节进行流转。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磋商采购文件;(二)供方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三)乙方在磋商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如有)。(四)成交通知书;(五)本合同书。三、合同价格及费用支付:1、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圆整(¥:元),包括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需的各项管理服务、劳务、档案扫描、破损档案裱糊、剪裁、去边、去污、整理装订、电子档案排序、机械设备、服装、通讯、利润、税金、保险、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专利、售后服务与维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价格与支付: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后,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结束后支付剩余款项。付款时乙方向甲方需出具:A、合格的发票B、甲方双方签字确认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付款方式: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注:(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追加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合同金额,限于原合同内服务内容工作清单调整增加的服务金额,原合同外服务内容不得计入。四、服务期限、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提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服务所需工作场地(所需服务设施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准备)。五、工作内容的检验和验收1、甲方应按照磋商采购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承诺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验收,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成的验收小组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确认。乙方对甲方的验收应予以配合。2、验收过程中,本项目服务内容工作标准甲方如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返工、整改直至甲方再次验收合格(验收表需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因返工、整改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责令整改超过二次的,视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并本项目所涉及到合同的余款甲方不予支付。3、验收期限为本项目服务工作完成后(30日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4、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有国家关规定由采购方验收通过。六、技术资料及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作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2、乙方应与其派驻现场服务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进行备案。七、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等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八、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如是小型、微型企业成交的,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2、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3、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九、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24小时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2其他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索赔:1、索赔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测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中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2.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十一、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二、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后合同生效,合同签订后2日内须交由代理公司进行网上备案。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其他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将涉及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者终止、解除合同。3、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注:合同条款内容将根据成交单位承诺的实际内容进行调整。(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附件2:磋商响应承诺书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你们JSZC-320508-ZCZX-C2024-0095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同时我公司承诺: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内容,我公司的响应报价包括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需的各项管理服务、劳务、档案扫描、破损档案裱糊、剪裁、去边、去污、整理装订、电子档案排序、机械设备、服装、通讯、利润、税金、保险、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专利、售后服务与维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磋商响应单位。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邀请函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项磋商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贵单位的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9、我单位保证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未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我方承诺如有第三方对相关的知识产权提出异议和索赔由我单位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10、我单位承诺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资料及相关数据均为真实的,非虚假的;否则,我单位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3: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一次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报价(元)磋商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磋商响应单位(盖章):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4:报价分析表项目名称单价数量合计备注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注:磋商响应单位可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报价分析表格式。磋商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参加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人在本次磋商活动过程、合同签订及处理有关事宜所作出的全部意思表示(包括签署的全部文件),我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我司需撤销该代理人授权或更换代理人的,必须另行向贵方提交相应正式书面文件,并经贵方确认送达后方可实施。代理人撤销授权或更换完成之前所作的各项意思表示不受撤销或更换的影响,我司仍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作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后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备注:供应商如有授权委托,必须提供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无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否则响应无效。附件6: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1234567891011121314…磋商响应单位:(单位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附件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响应单位名称(盖章):采购编号:JSZC-320508-ZCZX-C2024-0095号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年 月 日专业从事本专业时间职务职称执业资格 主 要 经 历时 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附件8:拟投入主要仪器设备配置一览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23456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我公司承诺此表中所有设施设备均只用于本项目。磋商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1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日期2总部地址3本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单位职工人数人单位2023年总营业收入万元8办公场所的面积:9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11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10:典型项目一览表响应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签订时间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注: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附件11: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单位名称(盖章):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响应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附件12:技术要求偏离表响应单位名称(盖章):序号项目明细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等,所响应服务与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响应服务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附件13:响应服务、技术说明与描述提示: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响应服务的、技术等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响应单位名称(盖章): 附件1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中所有关于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5: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供应商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8: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