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



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5
项目名称: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含牛奶、米、面、油、调味品以及其他副食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按原成交条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2024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如皋市解放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冒先生 17712202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 15862760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冒先生
电 话:  1771220273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如皋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6: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预算金额
¥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冒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712202739

采购单位
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如皋市解放西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冒先生 17712202739

代理机构名称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女士 15862760498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10.17.doc

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二〇二四年十月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005;项目名称: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折扣率报价方式,本项目最高控制费率为90%,各响应人的响应费率不得高于最高控制费率,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75万元或者合同时间满1年该合同自动终止)竞争性磋商需求: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含牛奶、米、面、油、调味品以及其他副食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按原成交条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项目类型:服务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4.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授权代表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8日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方式:自行获取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招标公告等具体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六、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组织活动模式: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八、竞争性磋商项目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如皋市解放西路119号联系方式:1771220273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联系方式:158627604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冒先生电话:17712202739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1、参加磋商费用1.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壹佰元,由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同时,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磋商文件的约束力2.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本磋商文件由磋商公告、磋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响应文件组成等部分组成。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具体按照“第6章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3.4磋商文件应当可靠装订和密封,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5.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3.5.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4.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4.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4.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5.磋商5.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应当与响应文件中代理人保持一致)应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5.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专家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5.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在审查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响应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告知其具体原因。5.4磋商小组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5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6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者工程量的,以及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用当面磋商形式。5.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5.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7.3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7.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8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6.成交和合同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或者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7.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7.1.1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3%的扣除,给予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1.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1.4.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7.1.4.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7.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1.5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1.6下列情形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6.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7.1.6.2响应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1.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80000300≤Z <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5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100002000≤Z <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 <120000100≤Z <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7.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7.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2.1.1安置的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2.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2.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2.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2.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3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7.2.4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7.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7.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3.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下列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7.4.1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机房空调、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机、监视器、便器、水嘴器等产品,实行强制采购。7.4.2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喷墨打印机、扫描仪、离心泵、冷节塔、电机、配电变压器、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LED筒灯、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商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实行优先采购。7.5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热水器、室内照明灯具、传真通信设备、电视设备、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水池、便器、水嘴、组合家具、家用家具零配件、其他家具用具、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复印纸、鼓粉盒、人造板、人造板表面装饰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石膏板、轻质隔墙条板、建筑陶瓷制品、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矿物材料制品、功能性建筑涂料、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墙面涂料、防水涂料、门、门槛、窗、涂料、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塑料制品等产品,实行优先或强制采购。7.6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8.无效响应和磋商活动终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8.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8.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1.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活动事宜。8.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8.1.7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8.1.8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8.1.9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8.1.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1.1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1.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1.13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的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8.1.14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8.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2.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2.3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8.2.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相关费用9.1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壹佰元,由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同时,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45%;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9.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9.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1)收款单位名称为: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账号:1111221209000069572;(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环南支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简介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含牛奶、米、面、油、调味品以及其他副食品,详见采购清单。三、服务要求(一)供货内容1.供货品种:食材技术要求清单(实际需求清单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序号品类/名称规格品牌计量单位数量控制单价(元)1纯牛奶250ml*24蒙牛箱1892纯牛奶250ml*24伊利箱1793纯牛奶250ml*24光明箱1764原麦味早餐奶250ml*24蒙牛箱1895红枣味早餐奶250ml*24蒙牛箱1856核桃味早餐奶250ml*24蒙牛箱1857优酸乳250ml*24伊利箱1568真果粒250ml*12蒙牛箱1609谷粒多250ml*12伊利箱15510原麦味早餐奶250ml*24伊利箱18911红枣味早餐奶250ml*24伊利箱18512核桃味早餐奶250ml*24伊利箱18513酸牛奶200g*10纯甄箱17314简醇酸牛奶200g*12君乐宝箱16515希腊风味酸奶205g*10安慕希箱18216莫斯利安酸牛奶200g*12光明箱17217大米25kg/袋袋112018启禾大米25kg/袋袋112819东北大米25kg/袋袋110020苏北大米25kg/袋袋112021葵王压榨葵花油5L/桶桶19822金龙鱼葵花籽油5L/桶桶19423多力5L/桶桶19424恒顺料酒1.75L/桶桶113.825千禾料理1.75L/桶桶11426海天草菇老抽1.9L/桶桶128.827李锦记草菇老抽1.9L/桶桶123.528海天鲜味生抽1.9L/桶桶119.829李锦记生抽1.9L/桶桶11330海天味极鲜酱油1.9L/桶桶128.831李锦记味极鲜1.9L/桶桶11832恒顺香醋1.75L/桶桶113.833海天香醋1.75L/桶桶11234太太乐纯麻油405ml/瓶瓶128.835金龙鱼麻油400ml/瓶瓶12536海天上等蚝油700g/瓶瓶113.837红糖800g/袋袋1938白糖800g/袋袋1939橄榄菜400克/瓶瓶121.540乌江榨菜丝70g/袋袋13.641四峰榨菜70g/袋袋1242老干妈280g/瓶瓶115.843太太乐三鲜鸡精454g/袋袋122.844双桥味精500g/袋袋11545三和四美乳腐500g/瓶瓶11246上品鲜白胡椒粉30g/瓶瓶17.547上品鲜椒盐50g/瓶瓶17.548味好美白胡椒粉52g/瓶瓶11349老四川豆瓣酱1kg/瓶瓶118.550丹丹红油郫县豆瓣酱1100g/瓶瓶11951恒顺红油豆瓣1100g/瓶瓶11752海天蒸鱼豉油450ml/瓶袋115.553李锦记蒸鱼豉油410ml/瓶袋11454生粉300g/袋袋14.555海底捞麻辣香锅底料220g/袋袋118.556重庆三五火锅底料220g/袋袋11057辣甄湘外婆菜280g/瓶瓶115.858川援酿造牛肉香辣三丁280g/瓶瓶115.559快手小厨酸汤肥牛200g/袋袋118.560李记乐宝酸菜鱼佐料300g/袋袋11261农夫邦君剁椒280g/桶桶115.862无碘食盐500g/袋袋13.563海藻碘盐400g/袋袋12.864鲜味菇盐280g/袋袋12.865狮宝吉士粉300g/桶桶112.566瀛欧炖卤料40g/袋袋18.567国民辣椒干55g/袋袋19.568海天排骨酱260g/瓶瓶113.569海天黄豆酱800g/袋袋118.570海天叉烧酱280g/袋袋113.571荣山香辣红油248ml/瓶瓶11572海天海鲜酱400g/瓶瓶111.573海底捞水煮鱼调味料210g/袋袋118.574白醋500ml/瓶瓶1575海天锦上鲜蒜蓉辣椒酱230g/瓶瓶11376恒顺陈醋500ml/瓶瓶1877珍珠米50斤/袋袋113078香叶10g/袋袋18.579白蒲精制黄酒500g/袋袋12.580冰糖斤斤11381老冰粮斤斤12582吉香居下饭菜瓶瓶16.583安琪孝母粉袋袋15.584笋片12盒/箱箱17285金针菇12盒/箱箱17286五得利910面粉50斤/袋袋113887恒顺油醋汁280g/瓶瓶11288摘其乐白灼汁250ml/瓶瓶13889润万香糖醋汁320g/瓶瓶11490味觉兄弟炸酱面酱280g/瓶瓶15091川南红油辣酱326g/瓶瓶12492海天番茄酱510g/瓶瓶11593厨邦番茄沙司320g/瓶瓶11594皖小厨甜面酱280g/瓶瓶13595状元糖醋红蒜1.05kg/瓶瓶12396安记干紫菜35g/瓶瓶11297领鲜紫菜38g/瓶瓶11898王守义十三香45g/瓶瓶1799阿一波珍津五香粉22g/瓶瓶17.5100味好美孜然粉28g/瓶瓶114101吉香居下饭香香菌牛肉200g/瓶瓶118102吉香居下饭香香菇竹笋牛肉200g/瓶瓶117103吉香居鱼香盐菜266g/瓶瓶116.5104阿一波珍津微辣咖喱块100g/盒盒112.9105百梦多原味咖喱块100g/盒盒115.62.货物用量:以实际采购为准。(二)采购方式和要求1.计划采购:(1)采购人提前向成交人递交订单,采购人以(短信、微信和邮件形式)直接通知成交人,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2)成交人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成交人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2.应急采购:采购人执行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需立即补充货物,可随时直接向成交人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配送时限,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零星采购:特殊情况(人数发生变化的)需要零星采购的,提前与成交人联系,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成交人进行采购。成交人无法保障的,可请求采购人自行采购垫付,采购人可从其他非成交人指定的渠道进货,成交人应及时支付由采购人垫付的食材费用。4.成交人应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受理采购人食品订购、计划调整、退货更换、储备轮换等事宜,保持全年24小时通信畅通,计划顺畅,处置及时,收到采购人食材需求配送计划后应及时予以确认。(三)配送程序及要求1.配送程序:采购人向成交人报送采购计划——成交人组织送货上门——采购人验收货物——采购人签字确认货物——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定期进行货款结算。2.配送时间: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3个日历天供货到现场)一次性按预约订购的数量和规格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因故需对到货时间进行调整,成交人需无条件配合。3.成交人需提供《电子送货单据》一式四份,验收签字后采购人两联、成交人送货一联、存根一联,并作结算凭证。4.成交人所供货物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所有货物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供。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成交人应无条件退货或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重新换货,因食品质量而引发的其他问题,由成交人承担其全部责任。5.成交人配合采购人及餐饮服务单位人员进行质量检验,验收时确认数量;成交人实际交售数量与预约数量不得有差。如果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采购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供货商自负。供货商超过三次供货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此类项目的投标。6.成交人应根据本项目要求制订内部的管理制度,建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团队及各岗位工作人员,送货人员应相对固定,签订合同时并能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及送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和健康证,送货人员经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具备送货资格。7.成交人对采购人所需的标的物无论数量多少,应无条件配送。8.成交人必须做到全域全天候配送服务响应,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食材筹措及配送情况。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对供货品种进行调整。9.成交人应严格按订购计划明确的食材类别、数量、规格、包装、配送时间和地点进行供货,对配送供应的食材应进行准确分类、包装、标识,并按照约定时间和采购人指定的各配送地点完成食材配送。10.成交人如送货迟到超过约定时间的,影响采购人正常运转的,采购人可从其他渠道进货,所发生的金额由成交人承担,并扣罚本次短缺数量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11.成交人须服从业主的安排,采用机动调配方式配送。12.响应供应商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质量或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供应商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3.响应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14.响应供应商从事食品经营期间,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社会反应较好。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四、质量标准(一)大米:供货商提供的大米需为非转基因大米(粳米),执行GBT19266标准,优质一级、1月内生产的新米。(二)食用油:供货商提供食用油,使用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菜籽油,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分别执行花生油标准GB/T1534、玉米油标准GB/T19111、大豆油标准GB1535、菜籽油标准GB1536,质量等级一级、使用压榨工艺。产品到库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三)面粉:供货商提供的面粉要按照类别分别符合以下标准:高筋面粉,执行标准:GB/T8607、中筋面粉,执行标准:GB/T1355、低筋面粉,执行标准:GB/T8608、专用小麦面粉,执行标准:LS/T3201-3208,质量等级一等。产品到库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四)干货调料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1、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产品到库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2、酱油符合酿造酱油:GB18186-2000标准,氨基酸态氮大于等于0.8克/100ml,原料中大豆为非转基因。产品到库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3、其他标的物为本单位常用干货调料。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五)奶品类:乳制品必须有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合格证明,防伪标示,有详细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卫生检疫标志、国家质量检疫标志等相关说明。(六)冷冻食品、半成品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31646-2018)标准,规格符合需求方要求,大小一致。(八)干货制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特有品质要求,感官佳、外观好。(九)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食材类,供货时需提供采购单位要求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检疫证、合格证等,必须能追根溯源。注:以上相关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出台,以最新标准为准。1.1.五、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按原成交条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地点: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解放路消防救援站、中山路专职消防救援队及高新区专职消防救援队)。6、验收或者考核方案1.成交供应商应有专门的食材储存、发放区域;有专用配送车辆;具备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和售后特色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快,保证货物新鲜度,配送时间具有一定灵活性。配送食材应根据食品运输条件选择合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七、付款方式采购人食堂单位与成交供应商每半月对货款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本公司出具的正规有效的普票、配送单据。八、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及规费税金等。投标单位应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费率),并将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考虑到自己的投标报价中,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错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须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供应商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本项目最终结算时,按实际送货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按照每项控制单价*中标费率结算。(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急需的用品不在采购文件清单中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供货,且参考大润发、家家乐、品德超市等,最终价格取最新询价的三家超市平均价*成交费率,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1.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磋商人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货物的性能、价格、商务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不含清单内产品加分)。磋商人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给其的评分(不含报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分和清单内产品加分,分数计算取至小数点后2位。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商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3.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中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分分值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4.评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要求或标准得分1内部管理制度5响应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方面:食材卫生安全保障制度、食品质量安全措施、配送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制度、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合理、完善得5分内部管理制度较合理、较完善得3,内部管理制度合理性欠缺、不够完善的得1,未提供得0分。2服务方案10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从供应能力、仓储能力、运输条件、运输方案、服务方案、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提供的经营服务方案详细、具有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 提供的经营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具有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提供的经营服务方案一般、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3应急预案5响应供应商提供配送应急预案(至少包括: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配送途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零星紧急采购等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原辅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应急预案、出现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投诉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阐述全面、措施可行得5分;应急预案阐述较全面、措施一般得3分;应急预案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4食材管理方案5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采购相关的采购渠道、采购流程、验收货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提供的原材料管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切合实际、实施便捷的得5分;提供的原材料管理方案内容一般、科学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基本切合实际的得3分;提供的原材料管理方案内容不详细、科学可行性较低、针对性不强、不切合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5服务承诺5提供各项承诺(至少包括:送货质量及技术指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各项指标、优质服务承诺、食品安全承诺、不得因各种主客观理由拒绝或选择性供货的承诺等)服务承诺完整得5,服务承诺欠缺得2,未提供得0分。6业绩证明16响应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食材供应成功案例(服务期须一年及以上,且合同内容包含牛奶、大米、食用油、调料等其他副食品至少4种),每提供一份合同得4分;该项最高得16分。须提供供货案例业绩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缺一不可,不提供不得分。同一服务单位业绩不累计得分。7企业认证4响应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有一个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的查询截图,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8拟派人员28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配送人员至少为1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须同时提供:①配送人员名单(格式自拟);②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复印件;③与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的复印件;④拟派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原件的复印件。所有资料缺一不可,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9运输能力 6响应供应商投标人须至少配备2辆运输车,且须承诺此车辆用于本项目的配送工作(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承诺函的此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①如运输车辆属响应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的复印件,且证件上须能证明为响应供应商所有;②如运输车辆属响应供应商租赁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双方车辆租赁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的复印件;③车辆照片。所有资料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10履约能力6响应供应商有本项目履约所必备的经营场所的得6分。经营场所是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为租用的需提供租用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11价格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费率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费率)×30;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合计100第五部分合同文本如皋市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计划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委托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参加采购活动时的书面承诺;4.(××号)中标(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第二条合同内容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元,成交费率%。大写:元,成交费率。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材料、劳务及所需的人员工资(含所有加班费等)、材料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人员培训、检验、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成交价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价格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运输费、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人员费用支出及设备维护、日常运行管理等各项支出费用。所供食材结算价格=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双方”)确定的价格×成交费率。所有食材价格每周一定价一次,双方确定的食材价格的先后顺序按以下执行:1)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主副食品价格”平均价×成交费率;2)如没有的食材则参照如皋大润发会员团购价(特价)为准;3)以上均没有的按如皋其他公众等平台发布的价格为准;4)食材仍不能按以上方式确定的,则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如皋市三家农贸市场、超市进行询价,最终取平均价执行。询价前双方通过电话、微信预约的方式,提前1天与供应商确定询价时间,并留存相关记录。以上第3)、4)项食材价格均不得超过采购人自行采购的价格,否则以采购人自行采购的价格为结算依据。每周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周内的可供应的副食品品种及参考价格,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查询不到的,以当期超市或平台发布的价格信息作为佐证留存,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每周规定的二次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乙方应有专门的食材储存、发放区域;有专用配送车辆;具备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和售后特色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快,保证货物新鲜度,配送时间具有一定灵活性。配送食材应根据食品运输条件选择合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2.乙方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法》等相关标准。所有副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一)大米:供货商提供的大米需为非转基因大米(粳米),执行GBT19266标准,优质一级、1月内生产的新米。(二)食用油:供货商提供食用油,使用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菜籽油,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分别执行花生油标准GB/T1534、玉米油标准GB/T19111、大豆油标准GB1535、菜籽油标准GB1536,质量等级一级、使用压榨工艺。产品到库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三)面粉:供货商提供的面粉要按照类别分别符合以下标准:高筋面粉,执行标准:GB/T8607、中筋面粉,执行标准:GB/T1355、低筋面粉,执行标准:GB/T8608、专用小麦面粉,执行标准:LS/T3201-3208,质量等级一等。产品到库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四)干货调料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1、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产品到库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2、酱油符合酿造酱油:GB18186-2000标准,氨基酸态氮大于等于0.8克/100ml,原料中大豆为非转基因。产品到库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3、其他标的物为本单位常用干货调料。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五)奶品类:乳制品必须有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合格证明,防伪标示,有详细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卫生检疫标志、国家质量检疫标志等相关说明。(六)饮品类:饮品类必须从正规的商场、超市及专门的正规饮品厂家购买,购买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在有效生产周期内,且质保期不得三分之一。(七)冷冻食品、半成品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31646-2018)标准,规格符合需求方要求,大小一致。(八)干货制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特有品质要求,感官佳、外观好。(九)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食材类,供货时需提供采购单位要求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必须能追根溯源。注:以上相关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出台,以最新标准为准。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甲方食堂单位与乙方每半月对货款进行结算。乙方开具本公司出具的正规有效的普票、配送单据。第六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第七条验收1.服务期限:至。服务地点:。验收时间:。验收地点:。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填写《履约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履约验收报告》。6.如果合同双方对《履约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7.乙方应有专门的食材储存、发放区域;有专用配送车辆;具备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和售后特色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快,保证货物新鲜度,配送时间具有一定灵活性。配送食材应根据食品运输条件选择合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8.乙方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九条考核标准1、以月为周期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次月初对乙方上月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继续按周期提供服务;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取消服务资格,终止合同,甲方将重新选定供应商提供服务(考核表详见附件)。2、考核以货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及与市场价格对比综合予以考评(参照乙方响应文件)。考核标准及细则未尽事宜将在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如有)中另行约定。第十条分包除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如皋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年 月 日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 年 月 日附件:考核办法:(1)实行每月考核,总分100分。如考核结果达到基准分90分(含),则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9分以下不合格。如考核分低于79分(含),成交供应商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并按照每下降1分处以1000元的扣款,采购单位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2)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采购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进行赔偿:①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工作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②月度考核累计三次或以上不合格;③配送的食堂不满意率达到60%以上;④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食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⑤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考核表被考核单位:时间: 年 月 日一级指标 分值二级指标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考核评分流程管理20分准时送货6分送货准时,所需食材一并送达6分(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 流程管理20分服务态度6分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6分(运送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或服务不到位,一次扣2分, 调换送货员每月2次(不含2次)以上,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流程管理20分工作细致4分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4分(误差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 扣完为止)。流程管理20分单据清晰4分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清晰能辨2分,否则不得分。质 量 管 理60分食材月度 综合评分 汇总60分每天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总分60分(验收时按分类食材,对照采购需求中食材标准进行打分,有效份量不足该类食材配送总量95%、或存在变质、腐败、过期等严重材质问题的,每有一项不合格扣30分,其他情况每有一项不合格扣5分,每日得分汇总后计算月度平均分。)科 学 管 理20分诚信经营3分不得将部分商品的供应权限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经营3分(如有违反不得分,并考虑取消配送资格)。科 学 管 理20分结算精准3分送货单上单价、月底结算价格有错(与采购文件价格有误差,每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对上家供应商:每月结清不拖欠(结算不及时或延时付款,该项不得分)。科 学 管 理20分联系制度4分如网上没有采购单位所需商品名录,事先与采购单位联系并谈妥商品的品牌、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发货4分。(中标供应商单方定价后再送货不得分)。科 学 管 理20分及时整改3分对食堂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3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 分,未见整改效果不得分)。科 学 管 理20分协调沟通4分每个月的月底,主动向采购单位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食品品种、配送、 上家供应商运作情况,工作上不和谐之事之因之果,以及意见或建议) 得4分;不按时交不得分。科 学 管 理20分应急服务3分如发生应急采购响应时间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送达。总 分采购单位考核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质询提出和处理一、质询的提出(一)质询人的身份要求1.质询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2.未参加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询不予受理。(二)质询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询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询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询函应包括:(1)质询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询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询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询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询函应当署名:质询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询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询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询,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询人委托代理质询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询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询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询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询提出的时效要求1.质询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或采购人提出质询。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询的磋商文件提出质询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询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询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询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磋商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询人认为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单位提出质询。2.质询人应在法定质询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询。二、《质询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或本单位收到质询函后,将对质询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询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将告知质询人进行补正。2.质询人应当在法定质询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询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询函的,为无效质询,采购人或本单位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询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询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询处理1.质询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询函,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询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询,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对磋商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询,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人或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2.质询不成立的处理若质询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3.虚假质询的处理(1)质询人提出书面质询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询或提交虚假质询。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本单位有权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询,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一、封面如皋市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任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如为新成立企业不足三个月的,无需提供)(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八)磋商响应函竞争性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配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配菜集中采购项目,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0)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对应本项目采购公告“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二、商务技术响应材料(一)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要求或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名称页码1234567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二)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商务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1服务期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按原成交条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2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3付款方式采购人食堂单位与成交供应商每半月对货款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本公司出具的正规有效的普票、配送单据。4投标货币人民币5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本项目最高控制费率为90%,各响应人的响应费率不得高于最高控制费率,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75万元或者合同时间满1年该合同自动终止)。6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四)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三、报价文件(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费率)小写: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费率)大写:百分之 。注:(1)最终结算时,按实际送货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按照每项控制单价*中标费率结算。(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急需的用品不在采购文件清单中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供货,且参考大润发、家家乐、品德超市等,最终价格取最新询价的三家超市平均价*成交费率,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2)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响应供应商具体情况而定,如不属于可删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注意: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副食品配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