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排水单位达标创建 排水 排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2024)


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114-99-01-413056

投资项目名称
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狮岭镇12个无物业小区开展内部排水管网(含建筑本体立管)进行改造,完成排水单元达标创建。12个无物业小区,包含第一安全小区、富豪楼安全小区、鸿志楼、清狮公寓、清狮花园BC 座、友田城、桂华楼、金狮贰号、金狮花园、经济发展公司安全小区、龙泉安全小区、润骏安全小区。(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立管改造工程、排水管网工程、预制污水检查井、预制雨水检查井、雨水口、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施工疏解围蔽、附属工程等。本项目共新建 DN160~DN500 雨水管约 3.4km,DN300 污水管约 0.04km、DN100 雨水立管约 7.6km,雨水检查井 93 座,污水检查井 28 座,雨水口 173 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1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63.24836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C 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3 类) ,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 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7日 14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7日 14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工具下载》新数字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系统工具及驱动包。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7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

招标人联系人
汤工
联系电话
020--8684565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黄华路)粤海大厦2204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81278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3689709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施工图纸-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rar

施工合同-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docx
招标公告-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pdf
招标公告-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docx
招标文件-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docx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无物业小区排水单元).pdf

SF-2013-0204合同编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编号: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发包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4一、工程概况....................5二、工程承包范围....................5三、合同工期....................5四、质量标准....................5五、合同价款....................6六、组成合同的文件....................6七、词语含义....................6八、承包人承诺....................6九、发包人承诺....................6十、合同生效....................6第二部分通用条款....................8(略)....................8第三部分专用条款....................91.定义....................92.合同文件及解释....................10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104.施工设计图纸....................105.通信联络....................106.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17.发包人....................118.承包人....................129.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1510.发包人代表....................1511.监理工程师....................1512.承包人代表....................1613.工程担保....................1614.进度计划和报告....................1715.开工....................1716.工期及工期延误....................1817.完工、竣工日期....................1918.质量标准....................1919.绿色施工安全....................202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121.工程变更....................2122.竣工验收....................2223.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2224.工程计量与计价....................2225.提前竣工奖、误期赔偿费与拖延结算赔偿费....................2326.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2327.工程量偏差事件....................2428.预付款....................2529.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530.人工费(工人工资)....................2531.进度款....................2632.竣工结算....................2733.合同争议....................2834.合同份数....................2835.其他合同附件....................2836、其他合同内容:档案管理工作要求....................29第四部分附件....................291.质量保修范围....................292.质量保修期....................293.质量保修责任....................304.质量保修费用....................305.质量保证金....................306.其他....................301双方权利和义务....................312发包人义务....................323承包人义务....................324违约责任....................325双方约定....................326合同法律效力....................337合同生效....................338合同份数33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同类型:☑总承包施工合同□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其它:工程规模:对狮岭镇12个无物业小区开展内部排水管网(含建筑本体立管)进行改造,完成排水单元达标创建。12个无物业小区,包含第一安全小区、富豪楼安全小区、鸿志楼、清狮公寓、清狮花园BC座、友田城、桂华楼、金狮贰号、金狮花园、经济发展公司安全小区、龙泉安全小区、润骏安全小区。(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立管改造工程、排水管网工程、预制污水检查井、预制雨水检查井、雨水口、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施工疏解围蔽、附属工程等。本项目共新建DN160~DN500雨水管约3.4km,DN300污水管约0.04km、DN100雨水立管约7.6km,雨水检查井93座,污水检查井28座,雨水口173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概算审核报告及施工图纸进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详见工程工程规模内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暂定从2024年月日开始施工,至20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以及符合优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创文明工地目标:□市级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广州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其它:符合广州市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达到合格。五、合同价款根据概算审核报告建安工程费元为发包签约合同价。含税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元,其中:人工费(大写):(小写):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大写):(小写):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概算审核报告(非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村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开户名: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详见穗建筑[2013]598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部分)(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1.1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2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3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师代表:是指工程师按本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委派的人。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6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子邮件;另外约定:1.7建造师: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8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9节点工期:指在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工程工期网络计划中载明的承包人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假日)计算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工序的承包天数。按工期网络计划非关键线路和关键线路分为:一般节点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1.10限期改正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较轻微地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但经过发包人提出后能够尽快弥补并不会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责任。1.11承包人一般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轻度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1.12承包人重大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较严重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2.合同文件及解释2.1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合同附件(工程变更操作细则、工程质量保修书、廉政合同、现场施工管理架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1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文件;当没有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时,采用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当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时,采用所在地现行地方标准、规范。如施工期间国家或地方标准、规范发生变动,承包人应无条件按新标准、规范执行。3.2承包人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政府指定的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工作。4.施工设计图纸4.1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当日。(2)提供的数量:向承包人提供肆套施工图纸。承包人确需增加图纸套数的,需经发包人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2承包人应对图纸进行保密: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借、转让给第三人,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资料,发包人、承包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承担相应的保密费用。5.通信联络5.1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设计人:发包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收件人:邮政编码:510850承包人:收件人: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监理人:收件人:邮政编码:通讯地址:(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特快专递、挂号信。6.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6.1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1)监理工程师: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2)建造师: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7.发包人7.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提供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时间:合同签约后10日历天内。(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发包人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接驳点,承包人自行接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因客观原因停电,不能供电,由承包人采取自行发电,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差价补偿;因供水未达施工现场,由承包人到指定地点接驳,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补偿。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工期和质量(包括自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由于非承包人原因而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3)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合同签定当日,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图、概算审核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施工图、概算审核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和单位。(4)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承、发包双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应资料,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所发生费用按本地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5)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相关标准和规范由承包人自行购买。(6)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提供正式盖有设计院出图章的施工图纸后的7日历天内。(7)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名树名木之状况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名树名木之状况进行定期监测,若发现正常施工措施及现有条件已不能达到保护目的,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批准采取特殊保护处理的,发包人承担不包含在发包控制价和施工图纸内容中的额外保护费用。若在正常施工措施条件下因施工造成对附近的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干扰、损失或损害的,所需鉴定费、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有:办理有关施工报建审批手续等。7.2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合同签约后15日历天内。7.3支付款项(1)工程款支付期限□按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另作约定:31.进度款(2)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支票支付。□其他方式:/8.承包人8.1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按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另作约定:31.进度款(2)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所有留在现场上的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安全,在合同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缺陷的整个工程期限内,全面负责所有留在现场上的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的现场(包括某些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接管的工程)处于有条不紊和良好的状态。根据工程师和当地政府要求,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施工围蔽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办理安全施工有关手续等,发包人协助,所发生费用按本地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同时承包人有责任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所在现场地段的交通和人流,既保证施工安全,也保护车辆和行人的畅通和安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发包控制价应考虑到有关费用,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由承包人责任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行政处罚以及其它开支。(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4)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承包人应当承担办理有关施工许可手续、施工造成停水、施工造成停电、施工造成中断道路交通和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等工作,其费用按政府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由发包人、承包人各自承担应缴部分。承包人应当承担其出入现场(施工场地内)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养路费等一切费用和税费,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其所需要的工地以外的供工程使用的任何附加设施。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根据设备、材料或临时设施运输的需要,承包人应负责并自费加固(施工场地内)任何桥梁或重修或改进任何与施工现场(施工场地内)道路。退场前,对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道路、桥梁(施工场地内)等设施的损坏自费恢复原状。在合同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承包人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的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声或其它问题而对附近的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干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发包控制价应考虑到有关费用,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由承包人责任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行政处罚以及其它开支。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的要求:必须严格按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通知及新增现行文件执行。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整洁,保证卫生要求,合理地安排临时设施,存放和处置好设备及材料,及时清运垃圾和余泥,处理好污水、余泥排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立即从施工现场搬走或清除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垃圾以及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施工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但承包人应保留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其义务而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其费用已包含在发包人的工程发包控制价中,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发包控制价应考虑到有关费用,不另行计量支付。承包人不按文明施工要求和规定进行施工,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7日历天内,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承包人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工程师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在当期应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抵扣。(5)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名树名木之状况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名树名木之状况进行定期监测,若发现正常施工措施及现有条件已不能达到保护目的,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批准采取特殊保护处理的,发包人承担不包含在发包控制价和施工图纸内容中的额外保护费用。若在正常施工措施条件下因施工造成对附近的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干扰、损失或损害的,所需鉴定费、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7)发包人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接驳点,承包人自行接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内接驳水、电管线和用电、用水、通讯等费用已包含在发包人的发包控制价中,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发包控制价应考虑到有关费用,承包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缴回水电费给供给单位。(8)承包人必须建立并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具备资格的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9)承包人保证执行签约合同所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资源投入计划,将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按时、按标准足额投入;否则,应承担违反签约合同承诺的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7日历天提出申请,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允许机械、设备调整的原则为:所调整机械、设备,规格、标准只能比原计划提高,不能降低;数量原则上不允许减少,如确因更换先进设备提高了工效,可考虑在总工作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同意调整。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开工后已进场的机械设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计划使用期间撤出现场。若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承包人必须在5日历天内修复或更换。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情况变化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变化,承包人须在变更或变化确定后3天内,提出完整的更新施工方案和资源投入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0)承包人应对施工图、技术资料认真地复核和检查,有预见性地发现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应提出能实质性地节约资金和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11)除必须发包人出面的情况外,承包人应负责协调施工期间外界的各种干扰。发包人将在承包人的配合下,充分运用自身对各方面的影响力,尽可能地将外界对工程的干扰减少到最少程度,但这种协调不解除承包人的各项责任与义务。(12)本合同被解除时,承包人应将全部场地清理干净退还发包人并将与工程相关技术资料、文件等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人。(13)承包人负责协调办理工程竣工后涉及设施的养护移交工作。9.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9.1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若现场建造师或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签约合同明确要求、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签约合同承诺人员综合素质。10.发包人代表10.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邮政编码:510850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负责审批工程进度并协调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手续,负责工程现场签证、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及延期的确认审批并协调办理工程设计变更手续,参加各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竣工图审核并审核协调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等。11.监理工程师11.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人:法定代表人: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11.2监理的范围: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承包人实施,并抄送发包人。11.3监理的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11.4监理的权限: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及安全进行监理。(1)工程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2)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规定或合同内含的权利,但如果发包人在委托工程师的条件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种权利之前,需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则应取得这种批准;11.5工程师应行为公正: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这种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不应损害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12.承包人代表12.1承包人必须按照签约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诺,建立以建造师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并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236-2001)。建造师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分负责人如下:(1)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职责: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并签收发包方送达的法律文件。项目经理权限: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责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时指定建造师。(2)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职责: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技术相关工作的全面协调管理。技术负责人权限: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技术相关工作的全面协调管理。12.2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会议或监理组织的工作例会,项目经理必须出席(经发包人批准除外)。但承包人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因特殊情况(如继续教育、参加各种专业资格考试、培训、其他工作需要等)离开施工现场的,经监理、发包人同意,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按有关要求酌情考核。12.3若现场建造师或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签约合同明确要求、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必须在7日历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签约合同承诺人员综合素质。13.工程担保13.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履约担保的金额:非招标工程不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14.进度计划和报告14.1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约定:承包人接到发包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施工进度计划或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提供正式的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和移交施工场地后的1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本工程特点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总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用时标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承包人应当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为了便于工程师掌握和控制工期,承包人应于每月28日前向工程师填报工程(含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当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计划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工程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予以确认或提出书面意见,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的确认或者书面意见执行。14.2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的处理工期实际进度与经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或者更新进度计划不符时,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工程进度滞后且不能按预定工期完工,则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据此编制修改工程进度计划,采取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且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附加费用。15.开工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致按如下条款执行,该条款为强制性条款,该条款未履行或履行不完全,视为严重违约:(1)召开协调会时间:承包人在签约合同后5日历天内,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且要求承包人项目经理、总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负责合同签订人员全部到场。(2)施工组织设计报批:提交符合本工程特点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总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现场布置:签约合同及施工场地移交后的15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布置工作。对施工图、技术资料做认真的复核和检查,有预见性的发放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应提出能实质性地节约资金和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4)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次日进入施工场地,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尽快开工。(5)在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当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20日历天后,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尚未到位)而无法实际开工的,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本项目的材料检验试验及专项检测,因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材料检验试验及专项检测不合格而引起的复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16.工期及工期延误16.1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暂定从20年月日开始施工,至20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6.2工期控制与调整(1)本工程工期分为关键节点工期和一般节点工期两类,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分专业详细区分和列明本工程总体及各单体工程的关键节点工期和一般节点工期,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2)工期调整的原则: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对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关键节点工期一般不予调整,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经发包人批准的除外。在特殊情况下,关键节点工期确需调整的,承包人必须重新编制总工期控制计划和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并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编制的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已符合要求,且已采取了合理的赶工措施足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的,应当同意工期调整。承包人必须按照调整后的总工期控制计划和关键节点工期计划执行。16.3工期延误的原因及其处理(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是指有确凿证据证实因下列原因而直接造成承包人的原定工期计划延误:1)不可抗力;2)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或重大失误,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会造成工期延误的;3)发包人延期交付施工场地;4)施工图纸供应时间影响工期进度,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5)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期进度,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6)发包人指令(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停工;7)发包人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工期延误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例如建设主管部门或甲方要求的质量监督抽检、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或要求重复检验,与其他单位交叉施工等,以上所耗费的时间)。8)建设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停工(如灾害天气、疫情、发生突发事件、规划调整等)。除上述原因之外,其他所有工期延误均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3)因承包人对现场组织管理不力或未能提供协调、配合服务,以致专业工程的进度影响工期,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4)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30天的,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发包方无须支付承包方剩余工程款,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16.4对于非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在工期延误发生后及时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逾期不报告的,发包人不予确认。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0日历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16.5对于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工期延误,执行合同第25条款。发包人有权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进行诚信评价扣分,并列入“不诚信单位”黑名单;发包人有权把承包人列为“不诚信单位”,并上网通告,且有权在工程招标公告中拒绝其参与发包人发包的工程投标。17.完工、竣工日期17.1计划完工日期:20年月日完工完成。17.2计划竣工日期:20年月日竣工完成。18.质量标准18.1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18.2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处理(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具有相应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或检测,所需费用、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期间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责任方承担。(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除按国家及行业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处罚外,发包人将根据法定部门认定的事故等级,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19.绿色施工安全19.1绿色施工安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已包含在发包人的发包控制价中,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发包控制价应考虑到有关费用(有文件规定单列的必须按规定执行)。19.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人,建立健全正常运转的各种安全工作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到实处。(2)承包人按规定数量配置安全员。(3)承包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在特殊作业环境应对作业人员采取劳动保护措施。(5)承包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对周边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损害。(6)承包人应按规定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出现的伤亡事故或损失,如承包人存在过错,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对于这类伤亡或损失,如非因发包人原因产生,发包人不负责任,不负担涉及这类伤亡或损失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费用。对分包单位出现的工人意外事故或伤害,由于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同样须承担连带责任。(7)承包人应书面记录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重要安全管理活动。(8)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经承包人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且未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工程监理单位将不确认其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资格;施工使用的材料和机具设备应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未经工程监理单位按规定确认的作业人员、施工材料和机具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已进场的施工材料和机具设备必须坚持动态管理,定期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坚决停用,并清出施工现场。(9)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施工临时占用人行道、车道等设施,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协助,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承包人有责任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所在现场地段的交通与人流,既保证施工安全,也保护车辆和行人的畅通和安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发包控制价应考虑到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在签约合同价款中考虑有关费用,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他开支或不良的影响。19.3治安管理:■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其他事宜:承包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加强巡查,落实安全责任。对于搭建外墙排栅施工工程,要切实保障施工范围内住户或单位的人身、财产安全。若因承包人配备安保人员不到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引起入室盗窃,住户或单位的人身、财产安全因而遭受侵害的,所发生的各类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2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0.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承包人、监理人员进行验收、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才能隐蔽和进行下一工序的作业。监理工程师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接到承包人通知内未派出人员进行验收,且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也未提前24小时发出延期验收指令并书面说明理由也未到场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进行隐蔽作业,工程师予以承认。凡不按上述程序办理,无承包人、监理人员验收共同签字确认的资料或无书面通知工程师会同验收的,若承包人擅自隐蔽的,工程师将视该部分工程为不合格,并拒绝拨付该部分工程的进度款,工程师也不得颁发下续工序的施工令,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有承包人负责。20.2隐蔽工程的拍摄或照相:承包人应对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或留存样本,保证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能充分检查和测量覆盖或隐蔽的工程,并将结果保存作为日后检查之用,否则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0.3其他内容:通用条款。21.工程变更21.1工程变更内容: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可对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图纸。21.2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无21.3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和工期的调整: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执行合同第26条款,工期的调整执行合同第16条款,承包人不能因为各种工程量的减少提出费用索赔。21.4工程变更双方约定其他事宜: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合同文件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增加工程的签证、洽商记录发生起的14日历天内,须交发包人、监理人确认,过期不再补签证;工程项目实施期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项目,必须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确认、按发包人的变更指引有关规定审批、经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由发包人批准后,方能成为新增或减少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结算依据。22.竣工验收22.1工程材料检测及完工质量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合同工程的主要材料进行常规检测,甲方有权利视实际情况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合同工程的主要混凝土结构进行质量实体或主要受力构件进行质量抽检,作为质量竣工验收标准之一,以上费用均由发包人负责。22.2竣工验收标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23.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23.1缺陷责任期计算缺陷责任期:1年23.2缺陷责任:单位工程验收时或绿化养护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限期内返工,返工至合格;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抢修现场;承包人还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若承包人不返工处理,不能按时到场处理,发包人可另行组织工人进行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拒绝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进行诚信评价扣分,并列入“不诚信单位”黑名单;发包人有权把承包人列为“不诚信单位”,并上网通告,且有权在工程招标公告中拒绝其参与发包人发包的工程投标。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结算总价的3%。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暂扣: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3.3质量保修期计算质量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24.工程计量与计价24.1工程量确认: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计量记录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经计量的工程量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的参考依据。对于质量不合格而使其质量无法确认的工程内容,无法返修至合格或补充证明资料的,发包人将不予计量,不予结算。25.提前竣工奖、误期赔偿费与拖延结算赔偿费25.1提前竣工奖(1)提起竣工奖额度■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25.2误期赔偿费(1)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为合同价千分之一。(2)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元。□另作约定:/26.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26.1约定合同总价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按发包人提供的概算审核报告及施工图纸进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预算包干费按2018年定额计取。合同价款最终按照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花府办【2020】4号)执行,以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结算金额为准。26.2调整合同价款(1)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按以下方法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套取相关定额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主要参照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2024年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及花都区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不足部分材料参考2024年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预算包干费按2018年定额计取。若以上都没有时,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如遇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发包概算审核报告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套取相关定额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主要参照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2024年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及花都区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不足部分材料参考2024年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预算包干费按2018年定额计取。若以上都没有时,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如遇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工程量清单漏项,按以下方法执行:执行合同第26.2(1)条款(3)现场签证的计价所有现场签证必须在15日历天内报送发包人,由发包人按区镇相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获批后现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4)设计变更的计价当工程出现特别变化,按原计划无法实施或可能造成较大浪费时,由监理单位负责汇集、分析情况,会同设计单位和有关单位进行研究,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如发包人同意进行设计变更的,则设计单位必须在发包人同意之日后三日以内提出正式的设计变更申请文件,并由监理单位对此文件提出书面意见后交发包人审定。(5)所有的工程变更必须以发包人的书面意见为实施依据,否则,所增加的工程造价发包人不予承认。发包方有增减项目的权力,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偿。26.3计价依据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方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粤建市函【2019】6号文),定额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预算包干费按2018年定额计取,增值税税率按9%计取。27.工程量偏差事件27.1调整分布分项工程费的方法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执行合同第26条款27.2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调整结算措施项目费:□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执行合同第26条款28.预付款28.1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预付款的约定■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28.2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日历天内。□另作约定:/28.3预付款抵扣方式□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扣回,直到扣完为止。□其他方式:根据已完的工程量,按比例扣回,扣回比例按下表执行:预付款扣回比例表清单内已完工作量与合同承包价(扣除了暂列金额)的比例(a)扣回预付款的比例累计扣回比例10%≤a<20%10%10%20%≤a<40%20%30%40%≤a<50%30%60%50%≤a≤60%40%100%29.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9.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小写):元29.2费用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安全文明施工进度与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期比例支付。30.人工费(工人工资)30.1人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人工费(小写):元30.2费用支付人工费的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30.2.1按现场实际完成的施工进度与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期比例支付;30.2.2当本合同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或完工/预验收合格)三十天内,发包人按31.进度款3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1)支付期限C条款支付工程款时已累计完成向承包人支付本项目所有的工人工资;30.2.3发包人累计支付清本合同工程工人工资总额时,承包人应当保证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足以支付本合同工程内所有工人工资,若账户内的资金少于应支付工人工资时,承包人应当自己及时补充。31.进度款3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1)A、施工合同签订并入场开工后,可申请支付预付款20%(或30%);B、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80%请款,若已申请预付款的,需扣除掉预付款申请剩余部分;C、当本合同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或完工/预验收合格)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累计至合同价和按完成合同总价量计得价二者间低价者的80%;D、工程量清单外新增加工程费用超过合同总价部分待工程结算后进行支付(补充合同约定除外),不与进度款同期支付;E、当工程结算经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累计至结算总价的97%;F、结算总价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通用条款第84.3款约定进行返还;G、最终以区下拨的该项目配套资金额度及时间来确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度及时间;H、承包人因拖欠、克扣工人工资而发生累计3次5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及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验收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人进行诚信评价扣分,并列入“不诚信单位”黑名单;发包人有权把承包人列为“不诚信单位”,并上网通告,且有权在工程招标公告中拒绝其参与发包人发包的工程投标。■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32.竣工结算32.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0日历天内将经工程师审核的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含竣工图、竣工结算要求所有资料及电子版)交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5日历天内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并在14日历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逾期未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给予认可。32.2竣工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如下条款执行:32.2.1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后交发包人,发包人按照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花府办【2020】4号)结算要求进行结算送审,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的结算工作。32.2.2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的格式、内容和份数: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花府办【2020】4号)要求,合同价款最终以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结算金额为准。a.承包人必须对其所报竣工结算的准确性负责。b.结算审定后,发包人发现工程款超付,则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的通知后15日历天内无条件退还发包人。c.承包人有义务按d条《工程结算评审资料送审要求》完成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并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符合有关部门的结算要求,并对自身上报工程结算评审资料送审审定竣工结算结果负责。d.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需要提供的结算资料:(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文件:(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文件;(3)工程承包合同;(4)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件;(5)工程竣工资料;(6)图纸会审纪录:(7)设计变更单;(8)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9)会议纪要;(10)现场签证单;(11)隐蔽工程验收单;(12)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13)工程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14)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合格证(检验报告);(15)其他与竣工结算有关的资料;最终以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要求为准。33.合同争议33.1争议的解决程序因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历天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向承包工程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3.2双方约定其他事宜:争议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做好现场证据保全后继续按照合同要求施工,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单方面停工或者拖延施工;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先行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承包人必须在7日历天内撤场。承包人的撤场不影响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解决争议和索赔的权利。34.合同份数34.1正副本效力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其他合同附件工程变更操作细则、工程质量保修书、廉政合同、现场施工管理架构、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招标文件、合同中如文字表述不清或有岐义的条文、条款,发包人有解释权。36、其他合同内容:档案管理工作要求1、档案的套数要求:套数应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施工单位应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的责任。第四部分附件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为保证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1按协议书第二条规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6.其他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7.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日历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年月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肆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发包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年月日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2.2项目规模:对狮岭镇12个无物业小区开展内部排水管网(含建筑本体立管)进行改造,完成排水单元达标创建。12个无物业小区,包含第一安全小区、富豪楼安全小区、鸿志楼、清狮公寓、清狮花园BC座、友田城、桂华楼、金狮贰号、金狮花园、经济发展公司安全小区、龙泉安全小区、润骏安全小区。(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3本次最高投标总限价(招标控制价):6632483.64元。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5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立管改造工程、排水管网工程、预制污水检查井、预制雨水检查井、雨水口、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施工疏解围蔽、附属工程等。本项目共新建DN160~DN500雨水管约3.4km,DN300污水管约0.04km、DN100雨水立管约7.6km,雨水检查井93座,污水检查井28座,雨水口173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6标段划分:1个标段。2.7承包方式:按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概算审核报告及施工图纸进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结算价最终以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财政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月日时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工具下载》新数字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系统工具及驱动包。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4年月日时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5.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5.7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的相关信息录入。(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7.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7.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7.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7.4异议提出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发布公告的媒介8.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9.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邮编:510850联系人:汤工电话:020--86845659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黄华路)粤海大厦2204室邮编:510050联系人:刘工电话:020-83812782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6845659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6897092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39号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月日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2.2项目规模:对狮岭镇12个无物业小区开展内部排水管网(含建筑本体立管)进行改造,完成排水单元达标创建。12个无物业小区,包含第一安全小区、富豪楼安全小区、鸿志楼、清狮公寓、清狮花园BC座、友田城、桂华楼、金狮贰号、金狮花园、经济发展公司安全小区、龙泉安全小区、润骏安全小区。(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3本次最高投标总限价(招标控制价):6632483.64元。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5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立管改造工程、排水管网工程、预制污水检查井、预制雨水检查井、雨水口、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施工疏解围蔽、附属工程等。本项目共新建DN160~DN500雨水管约3.4km,DN300污水管约0.04km、DN100雨水立管约7.6km,雨水检查井93座,污水检查井28座,雨水口173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6标段划分:1个标段。2.7承包方式:按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概算审核报告及施工图纸进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结算价最终以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财政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月日时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工具下载》新数字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系统工具及驱动包。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4年月日时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5.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5.7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的相关信息录入。(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7.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7.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7.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7.4异议提出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发布公告的媒介8.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9.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邮编:510850联系人:汤工电话:020--86845659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黄华路)粤海大厦2204室邮编:510050联系人:刘工电话:020-83812782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6845659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6897092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39号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月日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须知修改表7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9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3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5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6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7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28一、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8二、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31方法一:综合评估法一31第四章合同条款4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承包)46一、工程量清单说明46二、投标报价说明46三、其他说明46四、工程量清单46第六章图纸4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4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4三、授权委托书55四、联合体协议书56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7六、施工组织设计58七、项目管理机构59八、资格审查资料60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9第九章否决性条款汇总72第十章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73第一章招标公告(另附)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联系人:汤工电话:020--8684565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黄华路)粤海大厦2204室联系人:刘工电话:020-83812782 1.1.4项目名称狮岭镇无物业小区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合格□优良1.3.4承包方式□固定总价☑综合单价□其他: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须同招标公告一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自2024年 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1.11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偏离。2.2招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前;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2.3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3.1投标文件的组成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3.2.3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总限价6632483.64元。其他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2.4成本警示价成本警示价为6087596.44元。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4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按以下方式递交:█不要求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4.1.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注: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含一正两副。4.2.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分。3、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4.7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第3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5.2开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以前叫:平均值法(一))□综合评估法三(以前叫:平均值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7.4.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中标人应依据相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参照现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2施工实名制及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承包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州市水务局转发广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州市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的通知》(穗水投收字〔2020〕5031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筑【2017】296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的通知》(穗建筑〔2017〕134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业务银行的通知》(穗建筑〔2017〕224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业务银行名录的通知》(穗建筑〔2017〕2365号)、《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落实水务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质安 (2018)10号)等有关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及落实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制度。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参照施工招标的《中标通知书》中单列的人工费金额除以中标金额对应的工程价款计算。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本投标须知使用SWZB2019-01试行版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条款号:2.2.1、2.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2.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_)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现文:2.2.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条款号:3.3.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现文: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条款号:3.5.4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5.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a)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的颁发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的颁发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d)业绩要求: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设置。e)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招标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招标公告为准。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4.4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通过交易中心网站提交。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2.2款。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上提出须澄清的问题。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的,应为与最高投标限价相对应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否决性条款汇总.(10)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2.1.4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2.1.5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2.2招标答疑2.2.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_)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2.2.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修改。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不提交);(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的,不用提交);(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其他应提交的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此条不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此条不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3.2.2采用综合评估法三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并根据评标办法列明的方法重新计算投标报价下浮率。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成本警示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低于该成本警示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保证金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形式,收取办法如下:(1)招标人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3.4.2招标人收取的,由招标人在前附表中明确具体要求。3.4.3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3.5.3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复印件。3.5.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说明:3.5.4~3.5.6为可选项。若资格条件里没有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可不做要求)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3.6.2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市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3.6.3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该电子签章与盖单位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6.4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投标函附录》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3.6.5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的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排水项目投标文件按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市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4.1.2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4.2.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1)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电子签章认证证书;(2)投标人应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递交投标文件。4.2.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章不完整的;(4)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5)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4.3.1投标人应在4.2.1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4.3.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4.3.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4.4迟交的投标文件4.4.1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4.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5.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4.6投标信息录入4.6.1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要求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4.7投标文件的解密4.7.1投标人须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放弃投标处理。(五)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5.2.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不参加视为认可唱标结果。5.2.2唱标前公开摇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下浮率取值范围在2%~5%,按0.5%设定级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需要摇评标基准价下浮率)。5.2.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未完成投标人解密的,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5.2.3招标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后,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5.2.5招标人完成解密后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5.2.5唱标结束,参与开标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及有关人员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5.2.4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不参与排序和资格审查。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书面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3.3招标人应当按照同一异议提起人一份记录的方式,对异议事项的处理应逐条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异议提起人、招标人签名确认。书面记录含义应清晰而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纠正的措施、解释说明的内容、相关依据等。5.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5.4.1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5.4.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5.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5.4.4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的;5.4.5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5.4.6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的。(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交易中心符合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七)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个。7.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7.2.2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人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7.2.3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7.3中标通知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八)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经评审有效标少于3家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九)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评标参考价下浮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解密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工期(日历天)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签名备注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抽取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记录表工程名称:抽取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地点:球号代表下浮率(%)摇出球号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22.533.544.55注:1、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从2%、2.5%、3%、3.5%、4%、4.5%、5%中随机抽取2、球号根据交易中心提供号球填写,如提供的球为1、2、3、4、5、6、7,则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对应填写1、2、3、4、5、6、7;如提供的球号2、2.5、3、3.5、4、4.5、5,则对应填写2、2.5、3、3.5、4、4.5、5。监标人:招标代理记录人:招标代理唱标人:见证人: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说明:中标通知书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格式)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一、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本修改表是对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的修改,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条款号: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方法二:综合评估法二(需要编制技术文件)方法三:综合评估法三(不需要编制技术文件)方法四: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条款号:2.2.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诚信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现文: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可按以下方式确定(招标人以下两种方式任选一):方式一:以全部或随机抽取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法如下: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时,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6至10个时,从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c、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10个时,随机抽取10个有效投标报价并从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方式二: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在首次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未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情形的,无论是否重评,经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变。现文: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二: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位于[成本警示价~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在首次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未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情形的,无论是否重评,经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变。条款号:2.2.5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2.5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诚信得分评分标准:见本章第4节的内容;现文:2.2.5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3.2.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5(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技术部分得分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平均值。(2)按本章第2.2.5(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商务部分得分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平均值。(3)按本章第2.2.5(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5(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诚信评价计算出得分D;现文: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5(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技术部分得分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平均值。(2)按本章第2.2.5(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商务部分得分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平均值。(3)按本章第2.2.5(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条款号:3.2.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3投标人的得分为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和诚信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当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记名投票表决等其他可行的方式确定排序。计分采用百分制,得分计算方法:评标总得分=技术部分得分(A)×得分权重+商务部分得分(B)×得分权重+投标报价得分(C)×得分权重+诚信评价分(D)×得分权重。现文:3.2.3投标人的得分为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和诚信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当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记名投票表决等其他可行的方式确定排序。计分采用百分制,得分计算方法:评标总得分=技术部分得分(A)×10%+商务部分得分(B)×10%+投标报价得分(C)×80%。条款号:4.1、4.2修改类型:删除原文:4.1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或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或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4.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水务建设市场主体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按联合体中诚信评价得分低的市场主体作为联合体的诚信评价得分。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二、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方法一: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符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社保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投标人声明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函盖章有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申请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2.2.2规定的有效投标报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机器码唯一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①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②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综合评估得分构成(总分100分)A.技术评审权重:10%B.商务评审权重:10%C.投标报价权重:80%2.2.4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5(1)技术评审(100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0分)施工组织设计结构完整、措施详细,编制思路清晰、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能图文结合。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规范,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10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性提出及编制的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目标、施工部署安排、重点部位及特殊工艺施工技术等,充分考虑维修中存在因素,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技术措施合理、科学与可行,提出应针对不同的风险点制定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根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等实际情况,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机构、专业实施能力保证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得当,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强,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保证措施得当,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根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等实际情况,提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相关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得当,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工程建设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资源设备配备计划(10分)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配置计划完善合理、科学可行,在施工过程中投入充足、先进且性能优异的机械设备、充足的劳动力以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绿色施工(10分)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达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单位达标创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排水单位达标创建 排水 排水管网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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