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伸缩接头招标公告(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



XSI502A/B/C/D伸缩接头

发布日期:2024-10-21

发布企业:福建船政

基本信息

发布企业:

福建船政

采购类别:

滤器&泥箱

采购编号:

FJCZCG202410171

报价时间:

2024-10-21 14:24 至 2024-10-24 23:59

经办部门:

采购中心

经办人员:

黄家炜

采购内容

XSI502A/B/C/D伸缩接头

附件列表

TA-A-502-D1212 (expension joint) TA-20241014 完整版-signed.pdf

XSI502伸缩接头询价函和报价清单.xlsx

商务条款偏离表.docx

国内贸易(买卖合同)A类-2023版.doc

商务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分项名称规格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6.7.891011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2、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可能会要求投标人对评委会认为有偏离的分项和细目给出偏离的说明。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r日买卖合同书船型船号:113600DWT(502)产品名称:伸缩接头买方: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卖方: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在技术协议和买卖合同洽谈、合同履约等业务过程中,卖方所知悉和了解买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卖方以执行合同为目的使用和复制本合同及合同中包含的信息外,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的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买产品,卖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等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1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等:序号名称数量(船套)单价(元/船套)备 注1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小写):¥1.1上述总价为基于【】和【】所签技术协议(编号:)及技术修改(技术协议签订后,本合同签订前)的供货范围的合同价格;本合同如有合同价格的清单附件,合同价格以清单为准。1.2上述总价包含产品制作费、包装费、13%增值税、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各类产品证书费、调试服务费以及卖方履行本合同至交货地点交货的其他所有费用等,买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物资采购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1.3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13%增值税的价格,如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在原不含税金额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调整价税合计金额,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第2条产品技术(质量)要求及产品供图要求:2.1产品技术和质量要求:1)合同、技术协议和技术修改的技术和质量要求;2)经认可后的设备资料或图纸、技术文件。2.2供图范围和供图要求:供图范围和供图要求满足合同、技术协议和后续技术修改要求。2.3供图时间:卖方应在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交付相关图纸及技术文件。第3条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保证期:3.1产品质量:卖方确保交付给买方的产品质量完好,因产品质量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3.2产品质量保证期:卖方产品质量保证期为技术协议和本合同所指明船号的船舶自交船之日起12个月。产品经过售后保修后,质量保证期应延长6个月,保证期最迟不超过船舶交付后18个月。第4条交货时间:4.1按需到货。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期1个月前,买方有权以电邮方式通知卖方变更交货时间及地点。卖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承诺不因买方变更交货时间、地点而额外收取费用。4.2卖方负责将产品运至买方所指定地点,并在产品装运后1日内将合同号、品名、件数、重量、运输工具名及装运日期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卖方对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5条交货方式、地点:5.1交货方式:卖方送货。5.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买方仓库(或买方书面指定的其他地点);交货前一切风险由卖方承担。5.3产品的包装要求有效保护货物安全、防止破损、生锈等情况的发生;装箱时要求分类、分规格进行包装;要求达到清楚分类、高效清点的目的。对于特殊产品(如易燃、易爆)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办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办法。第6条验收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6.1检验标准:按技术协议要求和产品标准要求。6.2检验方法:按送货单及技术协议的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检验。6.3验收地点、时间:买方仓库,交货后14日内完成交货数量及产品外观验收。6.4验收部门(或人员):买方质量管理部门、设计部门、物资部门、仓储集配部门等相关部门。若卖方需参加买方仓库验收,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到厂一起验收,若不能按时参加,买方将视为卖方自动放弃,卖方必须接受买方验收结果。6.5若船东或买方要求参加卖方工厂检验或台试,卖方应在台试前7个工作日通知买方。第7条结算方式、付款条件:7.1.1结算方式:7.2.2付款条件:第8条保险安排:由卖方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第9条有关单证的提交:9.1.1发票:卖方必须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9.2.2装箱单及重量单:注明合同号,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并详细列出每件内所装货物的名称及数量。如有备品备件,卖方应当就备品备件另行单独打包装箱,并提供相应的清单给买方,备品备件应当在交付货物时一并交付给买方。9.3.3船级社及其他证书交付:所需提供的证书以技术协议要求的内容为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所有证书的最晚提供时间为交货后30天内。第10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1.1买方在与本合同相关的项目船舶完工前,如发现产品的设计、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和技术协议要求,应先妥为保管,并在1个月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10.2.2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11条违约责任:11.1.1因卖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1.2卖方所交产品设计、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和技术协议要求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卖方在买方依生产进度需求提出的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超出上述期限且买方同意接收的,卖方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瑕疵交货部分货款的2%计算。卖方不能在买方给出的上述期限内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11.3卖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1.4卖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对备品备件进行单独打包装箱并提供清单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打包装箱并提供清单,卖方应无条件配合;买方不要求重新打包装箱并提供清单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金额中直接扣除。11.5卖方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每天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的2%计算(从合同交货日期起的第3天开始计算),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天,否则按卖方不能交货处理,卖方依据11.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买方有权解除延期交货部分或全部的合同,及买方与卖方基于本合同技术协议为基础签订的其它买卖合同。11.6卖方应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技术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及相关证书原件,一旦发生延迟交付,以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卖方应按每延迟7天赔偿合同金额的1.5%计算,但赔偿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5.5%,赔偿金额从合同金额中直接扣除。11.7根据技术协议要求,交货的物资要满足《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和《2013年欧盟拆船新法案》的要求,并提供MD表和SDoC表。如发现所提供的产品中含石棉成分或有害物质,或有害物质超标,卖方应承担由此而给买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含检验费用),同时还必须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给买方。本合同所指卖方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买方应向其他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买方使用其他供应商产品代替卖方未交付的合同产品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的差异、停工待料费用及赶工费)、买方为索赔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必要的费用。第12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时,可免除相应的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电子邮件或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内用快递的方式将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事件详细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持续30天以上,买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第13条当本合同所指明船号的《船舶建造合同》解除,或买方书面决定停止建造本合同所指明船号时,买方可因此解除本合同。卖方一旦收到买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时,应立即停止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包括立即停止卖方的供应商或分包商与之相关的工作),以减少成本的进一步发生,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第14条当卖方破产、停产或其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第15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仲裁引起的费用应由败诉一方承担。第16条本合同一式贰份,买方壹份、卖方壹份。本合同经买方发出的生效通知而立即生效(通知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但通知时间应不迟于年月日(含),若在此日期前买方未发出生效通知则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第17条其它约定事项:17.1【】与卖方签署与本合同相关的技术协议以及【】后续的技术修改通知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签订前【】与卖方之间签署的技术协议及技术修改与本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技术修改,【】技术人员确认后生效。17.2若发生本合同范围内的物资增订,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增订;无合同单价的,参照相近规格的合同单价协商增订。17.3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17.4卖方提供调试服务,调试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调试时间为()天,分()次调试,含试航服务(若有请保留,若无请删除)。买方将提前7天通知卖方,卖方必须按照买方通知的时间派合格的服务工程师到买方工厂或买方通知指定的地点参加设备的调试工作;若卖方的服务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调试,卖方需按照每拖延1天支付给买方人民币1500元的违约金。调试完毕且报验通过后视为交货。卖方服务商在买方服务期间必须遵守买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买方现场管理,否则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等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卖方服务工程师到厂服务所产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签证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17.4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不得接受对方人员给予的回扣等钱财和贵重物品,不得向对方报销个人费用,不得占有使用对方车辆等;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不得以满足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要挟和刁难对方。买方发现卖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对买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其他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由卖方承担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1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将卖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买方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92-6586820,举报邮箱:jw@xsi.com.cn。以下无正文买方(盖章):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排头地址:开户银行:中行厦门海沧支行开户银行:账号:409158369227账号:税号:350205737851256税号:电话:0592-电话:传真:0592-传真:邮箱:邮箱:附件一: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总价(大写):人民币 总价(小写):¥(以上总价包含产品制作费、包装费、13%增值税、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各类产品证书费、调试服务费以及卖方履行本合同至交货地点交货的其他所有费用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伸缩接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