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一体化平台质量提升 仪器设备外送溯源招标公告(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2024)



项目概况 常州市检测一体化平台质量提升项目 JSZC-320400-JZCG-G2024-041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4-0414
项目名称:常州市检测一体化平台质量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5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3万元
采购需求:

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地处国内最重要的经济、金融、贸易的长三角,随着全市的工业化、信息化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综合能力水平的提高,对检验检测提出许多课题和服务要求。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的装备实力逐步增强,技术能力也不断得到提升,为全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作用,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其中,信息化的支持功不可没。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一系列关于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等决策部署,以及促进政府、企业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工作要求的不断明晰,在“十四五”期间,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动质量检测工作向数字化转型变得尤为重要。与国家的信息化发展同步,检标院新一轮信息化发展浪潮接踵而来。全面推进检标院信息化工作,首先要把信息化放在优先地位,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实现检测设备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协同办公、人事财务后勤管理与系统集成等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的手段和能力,借助于信息技术的迅速采用和扩散,以不断增长的“学习能力”,实现检标院的跨越式发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供应商)信用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路2-1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9-86290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8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519-85588161

JSZC-320400-JZCG-G2024-0414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检测一体化平台质量提升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4-0414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10月16日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合同文本-23-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的委托,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常州市检测一体化平台质量提升项目(JSZC-320400-JZCG-G2024-041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4-04142.项目名称:常州市检测一体化平台质量提升项目3.预算金额:53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3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地处国内最重要的经济、金融、贸易的长三角,随着全市的工业化、信息化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综合能力水平的提高,对检验检测提出许多课题和服务要求。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的装备实力逐步增强,技术能力也不断得到提升,为全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作用,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其中,信息化的支持功不可没。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一系列关于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等决策部署,以及促进政府、企业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工作要求的不断明晰,在“十四五”期间,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动质量检测工作向数字化转型变得尤为重要。与国家的信息化发展同步,检标院新一轮信息化发展浪潮接踵而来。全面推进检标院信息化工作,首先要把信息化放在优先地位,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实现检测设备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协同办公、人事财务后勤管理与系统集成等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的手段和能力,借助于信息技术的迅速采用和扩散,以不断增长的“学习能力”,实现检标院的跨越式发展。(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公告。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提交1.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路2-18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519-862900192.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施先生电话:0519-85588161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姚先生电话:0519-85588165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0.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或者加“★”号的、或者以文字说明属于实质性要求的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7.3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外地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质疑接收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32.1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2.2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3.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2.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2.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2.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3.5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3.6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3.6.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6.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6.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6.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3.6.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3.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2.3.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2.3.9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2.4.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2.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2.4.2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2.4.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32.5绿色包装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2.6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2.7正版软件32.7.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2.7.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2.8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如涉及)32.9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2.10履约保证金相关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如果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优先采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形式。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办理业务流程:江苏省“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网址:https://jsdzbh.com/webSite/bHIndex)。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常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或提交,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鼓励优先采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价的30%,系统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价的20%,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价的1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1.项目名称:常州市检测一体化平台质量提升项目2.预算金额:人民币53万元3.最高限价:人民币53万元4.采购项目概况(简介):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地处国内最重要的经济、金融、贸易的长三角,随着全市的工业化、信息化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综合能力水平的提高,对检验检测提出许多课题和服务要求。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的装备实力逐步增强,技术能力也不断得到提升,为全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作用,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其中,信息化的支持功不可没。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一系列关于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等决策部署,以及促进政府、企业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工作要求的不断明晰,在“十四五”期间,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动质量检测工作向数字化转型变得尤为重要。与国家的信息化发展同步,检标院新一轮信息化发展浪潮接踵而来。全面推进检标院信息化工作,首先要把信息化放在优先地位,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实现检测设备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协同办公、人事财务后勤管理与系统集成等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的手段和能力,借助于信息技术的迅速采用和扩散,以不断增长的“学习能力”,实现检标院的跨越式发展。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成。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8.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是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2.项目类别:服务类2、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成。交付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路2-18号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价的30%,系统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价的20%,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价的10%。3.包装和运输无4.售后服务(质保期等)4.1人员培训要求为保障本项目的应用软件顺利运行,应考虑到相关的培训安排。对系统管理员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天,为使软件操作员尽快适应软件,对所有相关的软件操作员进行现场培训,时间不应少于10天。4.2技术支持要求为使本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用户遇到的实际问题,中标人须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承诺:★4.2.1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本项目自验收交付后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费售后技术服务,和后续有偿技术①服务。4.2.2中标人应提供免费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故障发生时要求线上实时响应,现场服务时间48个小时内。4.3售后服务与项目期限要求中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响应时间安排及其它承诺等。免费质保期后每年系统的维护费用不得超过中标成交价格的8%。5.保险无3、技术要求1建设目标目前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内检测一体化平台已在稳定运行中,但是随着不断深入使用以及对信息化需求的不断依赖,院内想要将更多的功能及模块都嫁接到检测一体化平台内,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子系统、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子系统、无纸化办公平台及检测一体化平台的需求优化等,实现检测一体化平台的功能完善,业务全包含,使各部门工作高效便捷,管理流程简化,更加贴合单位运行体系。1.1仪器设备信息化的要求仪器设备管理的全流程需求。涉及采购、验收、使用、外送溯源、外借、修理、停用、限用、封存、报废等各个环节。1.2提升科研项目服务效率的要求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论证、实施、验收及资料归档管理,提高服务效率,需开展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1.3提升质量管理效率的要求单位人员多、设备多,原有纸质管理不便于检索和分析。对质量体系表格、OA办公表格等线下流转环节进行线上流转,有利于数据统计与分析,是单位发展过程中提升质量管理效率的要求。1.4各部门定制开发需求院部、办公室、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市场部、业务管理部、机械所、电气所、环化所、民生所等部门工作需要,提出的功能应用需求。2建设内容2.1仪器设备管理系统需求仪器设备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应基于仪器设备管理的全流程。涉及采购、验收、使用、外送溯源、外借、修理、停用、限用、封存、报废等各个环节。仪器设备管理涉及多角色,多用户。合理分配组织管理、申购、验收、校准、修理、保管、使用人员的参与权限。2.2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管理系统需求新增加线上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主要包含专家库管理模块、项目申报模块、项目论证和申报模块、项目实施管理模块。2.3质量体系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需求针对院质量体系表格、OA办公表格,实现线上质量体系各表格通过网页表单进行管理,并支持表单可自定义修改。2.4检测一体化平台功能需求优化涉及到检测一体化平台各节点功能开发优化:计量业务管理子系统功能优化、质检业务管理子系统功能优化、证书/电子记录管理子系统功能优化、财务管理子系统功能优化、质量控制管理子系统功能优化、统计报表功能优化。3服务技术要求3.1数据的准确性要求数据错误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3.2处理速度在与服务器同等网络条件下(考虑到不同网络之间存在访问限制),获取、处理、入库一次信息的平均时间要求不超过3秒。3.3并发处理能力系统应支持200个以上并发用户的访问。3.4容量要求应保证五年内数据库记录数的增长,并且保证大容量数据库的可操作性。3.5查询速度要求在与服务器同等网络条件下(考虑到不同网络之间存在访问限制),千条数据以内的数据加载和存储,平均响应时间在2秒之内;千条数据以内的统计,平均响应时间在3秒之内。3.6应用系统性能3.6.1运行时间要求:要保证能够在24小时×7天的时间内提供服务,系统的可用时间百分比不低于99%。3.6.2系统故障率:系统能够稳定地运行,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平均修复时间:不超过5小时。3.7计算能力在与服务器同等网络条件下(考虑到不同网络之间存在访问限制),常用报表及汇总分析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复杂报表及汇总分析响应时间不超过6秒。4技术需求4.1新增仪器设备管理子系统对实验室使用的各种检测设备的基本信息、期间核查、维修、维护和检定记录、计量信息、维护保养信息、检查情况、期间检查情况、运行情况、设备使用率、维修情况等进行管理,支持对仪器的维修、维护、期间核查、检定等进行管理,并设定维护频率,当维护到期时,系统能够提醒。目的是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稳定性,实现精细化管理。4.1.1仪器设备采购、验收系统应支持对新购买仪器,由技术质量部进行仪器验收工作,验收工作需填写仪器验收记录(含校准证书确认管理)。并将设备相关参数信息推送给仪器管理员,由仪器管理员新增仪器台账。4.1.2仪器设备使用系统应支持自动生成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表。系统应支持查询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原因等信息。系统应支持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查询、修改、导出功能。4.1.3仪器设备外送溯源★系统应支持仪器设备计量申请流程,计量完成后设备管理员可上传计量证书进行流程闭环,计量过程中系统不得使用正计量仪器设备,应有明确提示或标注。★系统应支持仪器设备反馈功能,使用人员登记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状态。★系统应支持计量提醒功能,提醒人员为仪器管理员、仪器负责人。仪器负责人需反馈计量仪器的相关指标。★系统应支持计量后管理,计量证书上传、计量证书确认等,需领导审批。针对通过本系统进行的自校检设备,系统应支持周检信息自动更新(含电子证书);针对外送设备系统应支持人工维护、自动计算有效期、上传电子档证书报告功能。4.1.4仪器设备外借系统应支持设备借用/归还登记流程,登记信息包括附件、借用时间、借用人、预计归还时间、实际归还时间、归还人等。系统应支持仪器设备领用记录查询、导出功能。4.1.5仪器设备修理、停用、报废管理系统应支持仪器设备修理、停用、报废管理流程。基本流程参考:申请人——申请部门审批——战略发展部/后勤保障部审批——技术负责人审批——院长审批。申请人——选择仪器设备,报废原因申请部门意见——部门领导审批战略发展部/后勤保障部意见——战略发展部/后勤保障部审批技术负责人意见——技术负责人审批4.2新增科研项目管理子系统1.1.1.1.1.1.4.2.1专家库管理模块系统应支持建立专家库功能,专家库管理分为内部专家库和外部专家库。4.2.2项目申报模块项目申报模块主要包括常规项目申报、规划类项目申报以及一般项目申报。常规项目申报包括:新建计量标准项目、CNAS项目、CMA项目、科技计划项目、能力提升项目、标准规程规范项目。规划类项目申报包括:国家中心、省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创新中心、省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平台项目。系统应支持编辑和上传可行性方案功能。4.2.3项目论证和申报模块项目论证和申报模块应具备内部专家论证和外部专家论证功能,外部专家论证应具备任务分配功能。项目论证是根据综合打分确定项目是否通过论证,并形成论证通过项目清单。系统应支持对论证通过项目,可进行项目申报操作。4.2.4项目实施管理模块系统应支持论证通过的项目分为内部立项项目和外部立项项目,内部立项项目主要包括:新建计量标准项目、CNAS项目、CMA项目;外部立项项目主要包括:科技计划项目、能力提升项目、标准规程规范项目、国家中心、省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创新中心、省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平台项目等。项目实施管理模块可实现对论证通过项目进行单独创建项目实施管理,具备输入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编制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功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主要分为新建计量标准项目管理、CNAS项目管理、CMA项目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标准规程规范管理、规划类项目管理。4.3新增质量体系智能化管理控制子系统系统应支持用户自行配置功能表单及运行流程。系统应支持质量体系表格、OA办公表格等线下流转环节进行线上流转。建设功能模块包括但不仅限于投诉处理登记表、复检通知单、不符合工作处理表、潜在不符合工作处理表、文件编制修改批准书-通用、年度内部审核计划、管理体系评审计划、项目资质申报申请表、供应商评价表、合格供应商登记表、方法验证表、仪器设备申购单、服务和供应品申购验收表、实验室环境监控记录、设施和环境条件需求审批表、仪器设备验收单、仪器设备修理、停用、报废申请单、仪器设备一览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标准物质领用记录表、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表、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高标准核查法、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同等级比对法、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测核查标准法、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表、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变更确认表、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确认表、分包情况登记表、内部质量控制计划表、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计划、质量控制记录、文件编制修改批准书(专业技术)、文件编制清单、受控文件一览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记录表、实验室人员一览表、人员能力确认表、人员能力授权记录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年度人员培训考核计划表、人员培训考核申请表、人员培训考核记录表、人员监督监控计划表、人员监督监控记录表、房屋维修申请单(试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维修单(试行)、软件系统需求申请单(试行)、物品采购单(试行)、申报纸质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纸质政府采购计划(网上商城)、事业单位重大事项经费审批表、入库单、通知信息发布流转单4.4检测一体化平台功能需求优化4.4.1计量业务管理子系统功能优化4.4.1.1受理查询:流转单样式调整。4.4.1.2标签打印重置:增加“委托单号”检索项。4.4.1.3现场任务-司机车辆安排:记录派车信息、增加字段。4.4.1.4完工条件调整。4.4.1.5客户管理:增加操作痕迹节点。4.4.1.6业务受理条码打印优化。4.4.1.7流程查询功能调整。4.4.1.8完工短信内容优化。4.4.1.9现场委托单打印样式调整。4.4.1.10司机车辆安排节点增加“导出”按钮。4.4.1.11单位汇总节点增加打印导出功能。4.4.1.12标签打印样式调整。4.4.2质检业务管理子系统功能优化4.4.2.1检测业务——业务受理:导出和查询结果列表增加“折扣申请原因”。4.4.2.2附件上传功能优化。4.4.2.3调用历史记录功能。4.4.2.4批量录入增加导入功能。4.4.2.5证书费用修改界面调整。4.4.2.6增加简易证书修改查询节点。4.4.3证书/电子记录管理子系统功能优化4.4.3.1记录编制:增加检索项。4.4.3.2电子证书流程调整:电子证书手动入库,下载自动出库。4.4.3.3证书主模板调整。4.4.3.4现场要号增加检索条件。4.4.3.5记录编制显示“整单备注”内容。4.4.3.6证书编号变更增加说明。4.4.4财务管理子系统功能优化4.4.4.1财务管理——费用查询/折扣审核记录:导出和查询结果列表增加“折扣申请原因”。4.4.4.2缴费单删除页面调整。其他条件结账页面调整。4.4.4.3其他条件结账打印清单调整。4.4.4.4财务对账增加“产值区域”显示项。4.4.4.5缴费单增加检索排序功能功能调整。4.4.5质量控制管理子系统功能优化4.4.5.1原始记录编制:温湿度功能调整。4.4.5.2原始记录编制:检定日期增加限制。4.4.5.3体系文件增加检索功能。4.4.5.4计量标准技术资料页面优化。4.4.5.5人员信息页面调整。4.4.5.6自检设备要号流转单调整。4.4.5.7溯源确认页面调整。4.4.5.8溯源审核增加检索项。4.4.5.9仪器设备权限调整。4.4.6统计报表功能优化4.4.6.1报餐统计:增加导出明细。5验收标准5.1本项目验收前交付的内容与结果需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5.2中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完整安装文件、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指南、集成实施记录、服务器管理账号/密码等。5.3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向采购方提交试运行申请,并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中标人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支持,由于系统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中标人应进行更换或修复,在全部达到要求时,采购方、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文件。5.4验收依据:软件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交试运行记录。如试运行期软件运行正常,达到采购方要求,则采购方、中标人双方在试运行期满1个月后组织验收。6其他要求无7实质性要求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证明材料1仪器设备外送溯源★系统应支持仪器设备计量申请流程,计量完成后设备管理员可上传计量证书进行流程闭环,计量过程中系统不得使用正计量仪器设备,应有明确提示或标注。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仪器设备外送溯源★系统应支持仪器设备反馈功能,使用人员登记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状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仪器设备外送溯源★系统应支持计量提醒功能,提醒人员为仪器管理员、仪器负责人。仪器负责人需反馈计量仪器的相关指标。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仪器设备外送溯源★系统应支持计量后管理,计量证书上传、计量证书确认等,需领导审批。针对通过本系统进行的自校检设备,系统应支持周检信息自动更新(含电子证书);针对外送设备系统应支持人工维护、自动计算有效期、上传电子档证书报告功能。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技术支持要求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本项目自验收交付后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费售后技术服务,和后续有偿技术服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常州市检测一体化平台质量提升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分包选取一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规定不再执行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和评审材料最低分值最高分值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010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和评审材料最低分值最高分值是否暗标评审是否客观分技术分(主观分)下列(2.1,2.2,2.3,2.4,2.5)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031是否2.1总体设计方案纵向对比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对国家、行业和本地区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的满足程度,以及采用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全面,针对性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能完全理解项目采购需求内容:总体服务方案结构完整、条理清晰、系统配置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8分;总体服务方案结构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晰、具有可行性的得6分;总体服务方案结构、条理、配置无缺、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08是否2.2详细功能设计纵向对比供应商提供的详细功能设计对我院需求的详细设计的满足程度,以及采用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全面,针对性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能完全理解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详细功能设计结构完整、条理清晰、系统配置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8分;详细功能设计结构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晰、具有可行性的得6分;详细功能设计结构、条理、配置无缺、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08是否2.3实施方案纵向对比供应商提供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服务的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流程、管理规范内容:实施方案合理科学、充分的得5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整得3分;实施方案笼统模糊、宽泛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05是否2.4培训方案纵向对比供应商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安排:培训方案中制定的培训计划详细、选派的培训师资力量优良、培训内容合理有效的,得5分;培训方案中制定的培训计划不够全面,有效性欠缺,培训师资力量一般、培训内容不够详细,得3分;培训方案中制定的培训计划简单,执行有效性较差,培训师资力量较弱、培训内容简单,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05是否2.5售后保障措施纵向对比供应商提供售后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服务的售后服务制度、服务流程、服务管理规范、知识库管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针对以上各项售后保障措施内容描述合理科学、充分的得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针对以上各项售后保障措施内容描述基本合理、较完整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针对以上各项售后保障措施内容描述笼统模糊、宽泛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05是否商务分(客观分)059否是3.1软件功能指标根据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各项内容,功能指标完全满足或高于用户需求的,得20分;打★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响应;非打★号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020否是3.2综合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且认证范围包括软件的开发和服务内容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得2分。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4否是3.3知识产权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颁布日期)以来,具有与本项目相关软件著作权的(包括但不限于计量业务系统相关、检测业务系统相关、计量溯源相关、实验室管理相关、无纸化管理、数字化管理相关),每提供一个类型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得2分,最高得10分。电子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10否是3.4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①独立承担过设备管理开发的,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得2分;②独立承担过科研管理开发的,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得2分;③独立承担过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开发的,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得4分;④独立承担过计量检测系统功能开发的,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得4分。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电子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12否是3.5履约能力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以后,带有CMA标志,对性能、安全(用户账户安全、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库安全)等开展的综合测评报告,测评报告显示测评通过的得5分。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检定/校准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否是3.6项目管理项目经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且项目经理承担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与本项目相仿项目的得2分。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2否是3.7项目团队除项目经理以外的技术人员,每提供一名具备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或CISSP))、软件测评师、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证书(ITSS)、中级/高级软件工程师职称、数据库工程师证书(OCP或DBA)的得1分,最高得6分。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6否是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主要格式目录一、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三、法人授权书四、投标函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七、联合体协议八、投标分项报价表九、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一、开标一览表一、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投标人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三、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四、投标函致: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分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未提供此声明函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为无效投标。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如是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应提供,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为无效投标。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如是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为无效投标。)七、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分包号:**)(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八、投标分项报价表(分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23…………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服务期限或者交付期: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九、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对本项目技术要求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超出或者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超出或者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对本项目商务要求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超出或者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超出或者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一、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十二、投标(响应)文件通用模版编制和评审要求(本表为通用格式,项目采购文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栏目作出调整,按照制作工具显示的栏目编制)类型栏目名称编制和评审要求基本目录投标(响应)文件封面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基本目录开标一览表(响应一览表)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提供《开标一览表(响应一览表)》。(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基本目录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提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基本目录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提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基本目录项目完整技术和实施方案本项目的完整的技术和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方案;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优惠条款或承诺;其他。   资格审查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投标人(供应商)信用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无需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材料。由采购人授权代表审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提供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如是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该项删除,无需提供)资格审查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的提供,否则无需提供。详见第一章《投标(竞谈、磋商、询价)邀请》相关要求。资格审查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如是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且投标人(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响应)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否则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特定资格要求的提供,详见第一章《投标(竞谈、磋商、询价)邀请》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否则无需提供。   符合性审查法人授权书、投标(响应)函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法人授权书》、《投标(响应)函》。(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投标(响应)报价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开标一览表(响应一览表)投标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符合性审查报价唯一性投标(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报价合理性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报价合理,或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符合性审查报价的修正(如有)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符合性审查签署、加盖公章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符合性审查进口产品(如有)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招标(采购)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非进口产品。符合性审查投标完整性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投标人(供应商)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符合性审查公平竞争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投标人(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恶意串通,不存在妨碍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符合性审查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符合性审查附加条件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其他无效情形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投标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审查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或者加“★”号的、或者以文字说明属于实质性要求的内容)要求的,在下列表单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实质性条款响应1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实质性条款响应2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综合评审评分项 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价格折扣文件格式小微企业声明函属于小微企业的提供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如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该项删除)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测一体化平台质量提升 仪器设备外送溯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