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用稳定剂 塑料稳定剂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化(揭阳)分公司2024)


吉化(揭阳)分公司塑料用稳定剂HCA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WZ-02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化(揭阳)分公司塑料用稳定剂HCA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化(揭阳)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塑料用稳定剂HCA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塑料稳定剂HCA(化学名称为9,10-二氢-9-氧杂-10-磷杂菲-10-氧化物;中文别称为阻燃剂DOPO),适用于吉化揭阳ABS装置,用作增白剂,以连续添加方式加入到混炼单元对应的系统中。
2.2招标范围:塑料稳定剂HCA,数量:共118吨。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5年1月-2025年12月,按工厂需求送货。
2.5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吉化(揭阳)分公司。
2.6最高投标限价:949.487万元,不分标包。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7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检验分析或小试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首次进入本装置使用的中标人,由招标人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货到验收合格后,按使用单位实际领出量结算,接到卖方开具的发票后120日内支付。
2.9质保期:见技术规格书。
2.10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5年1月-2025年12月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标的物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将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究买方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2.11包装物不回收。
2.1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运输规定,使用带有护栏或箱式车运输,货物固定牢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为该品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需涵盖“阻燃剂”。
3.1.2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工艺流程,与工艺流程对应的主要原材料及其单耗(单位产品消耗量)说明。 3.1.3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以来生产标的物的每一种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国产原料提供购买发票,进口原料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采购凭证有效信息需清晰可见,能够满足查验要求,投标人须确保提供的采购凭证真实有效,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于2024-10-21 20:00:00至截止时间2024-10-2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11-11 08:4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4-11-11 08:40:00;
开标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范钰
联系电话:0432-63989938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项目联系人:郑 卓
电 话:0432-63900093
电子邮件: jh_zhengzhuo@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4年10月

附件2:吉化(揭阳)分公司塑料稳定剂HCA技术规格书20240719.docx

吉化(揭阳)分公司塑料稳定剂HCA技术规格书一项目概述:标的物名称:塑料稳定剂HCA(化学名称为9,10-二氢-9-氧杂-10-磷杂菲-10-氧化物;中文别称为阻燃剂DOPO)标的物用途:适用于吉化揭阳ABS装置,用作增白剂,以连续添加方式加入到混炼单元对应的系统中。二关键技术参数和要求:1.标的物技术要求标的物技术指标应满足如下要求:序号项目技术指标试验方法1外观白色粉末、无结块、无可见杂质目测法2有效含量/%≥99.5附录A3磷含量/%≥14.0GB/T 10209.2-20104白度≥90附录B5锌离子/mg/kg≤10附录C6氯离子/mg/kg≤50附录D7水份/%≤0.20附录E8熔点/℃116-120GB/T 617-20069铁离子/mg/kg≤15GB/T 9723-2007注:目视法是指称取试样50g,放在60cm×60cm的白色滤纸上,按40cm×40cm的规格将试样摊平,在自然光下目测试样为白色粉末。2.标的物应用性能保证值通过工业评价,使用标的物后的ABS产品应满足如下要求:序号项目性能指标试验方法1薄片污点≤ 9个Q/SY 03063-20192简支梁冲击强度≥18.0 kJ/m2GB/T 1043.1-20083拉伸强度≥41.0 MPaGB/T 1040.2-20064洛氏硬度,(R标尺)≥105GB/T 3398.2-20085熔体质量流动速率18.0~24.0 g/10minGB/T 3682.1-2018(温度:220℃,负荷:10kg)6弯曲强度(B型)≥68.0 MPaGB/T 9341-20087弯曲弹性模量(B型)≥2200 MPaGB/T 9341-20088维卡软化温度≥90.0 ℃GB/T 1633-2000(B50法)9黄色指数≤25.0HG/T 3862-200610白度≥64.0GB/T 2913-198211模垢现象无附录F工业评价条件:依据《吉化(揭阳)60万吨/年ABS装置操作规程》中要求进行工业评价,单耗≤0.5kg/t加入。3.标的物质保期标的物到货日期与生产日期间隔不超过4个月,自到货之日起1个月内不发生板结现象。4.标的物标志、包装、供货要求(1)标志要求标的物外包装上应粘贴牢固清晰的产品标志,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或批号、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厂址等。(2)包装形式和数量要求标的物包装必须有效防潮,最小包装单位的净含量为20kg,1吨/拍,外部缠绕塑料膜。5.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供如下技术资料: 序号资料名称交付方式数量及版式1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及HSE相关提示。合同内首次供货时交付各3份,纸版且须加盖公章2供货批次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随货交付3份纸版6.技术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免费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在标的物入厂检验分析、应用性能评价和日常使用过程中,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2)招标人在使用标的物过程中遇到问题,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给予解答和指导;如招标人需要现场服务,中标人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协助解决问题。7.其他要求(1)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2)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招标人按相关条款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分析。(3)中标人须提供3吨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如果中标人为目前正常向招标人供货的供应商,招标人根据需要对其标的物进行工业评价。(4)标的物的CAS编号为35948-25-5。三一般技术参数和要求无附录A有效含量的测定A.1仪器检测器;色谱柱;数据处理机;进样器:10μL微量注射器。A.2仪器工作条件流动相:乙腈、水;溶剂:流动相;保留时间:TR=16min;流量:1mL/min;柱温:常温;试样浓度:0.5mg/mL。A.3分析步骤称取0.05g(称准至0.0002g)研细干燥的待测塑料稳定剂HCA试样,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盖紧瓶塞,置于超声波发生器中振动10~20min,待试样全部溶解后,取出备用。将分析仪器调到所需分析状态后取3.0μL溶解样品,进入液相色谱仪,待出峰完毕后通过数据处理软件分析,得出样品中塑料稳定剂HCA的含量。重复上述操作三次。A.4分析结果以质量分数(%)表示塑料稳定剂HCA的纯度。通过数据处理软件,利用面积归一法算出百分含量。取三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均测定结果之差不得大于0.02%。附录B白度的测定B.1仪器白度计;粉末成型器。B.2测定步骤仪器经预热、调零、校正后,将待测样品放在试样座上,待显示值稳定后即可记下白度值。B.3允许差两次平行测定的结果之差不大于0.5%,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附录C锌离子的测定C.1仪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SPAAS-3520;超声波清洗机。C.2测定步骤开启整机电源,预热15min。打开空气压缩机开关、调节压力阀、检查水封。打开测定程序,正确选择好试验条件(包括元素测量参数,预热灯,工作灯,燃气流量,光谱带宽,燃烧器高度,测量元素默认波长等)仪器寻峰过程完成后,平衡能量。配置工作标准溶液进行校正。校正运行应选择正确测量方法、设置测量参数、标准样品的浓度及个数、采样时间积分时间及滤波系数。校正运行应在每次分析前进行。校正曲线相关系数低于0.95时应重新校正。校正运行计算出正确的空白校正因子后将样品依次放入仪器内开始分析。一个元素测定完成后,转换另一个元素继续测定。C.3允许差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1%,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附录D氯离子的测定D.1仪器离子色谱仪;粉末成型器。D.2测定步骤开机首先开启稳压电源。待电压稳定后,开启整机电源开关。正确选择好试验条件(包括在线淋洗液、保护柱、分离柱、抑制器或柱后衍生系统、再生液、检测器及积分仪通道、各种积分参数等)。排除管道中的气泡后启动输液泵。校正仪器基线稳定后,配制工作标准溶液进行校正。校正运行应正确设置方法号、分析参数、组分峰的保留时间、时间窗及工作溶液中各种离子每一校正点上的标准浓度。最后计算出相应因子。校正运行应在每次样品分析前进行。如在样品分析运行中发现灵敏度变化或校正曲线相关系数低于0.99时,则应重新校正。校正运行计算出校正因子后将样品放入仪器内开始分析。附录E水份的测定E.1仪器电热干燥箱;干燥器;分析天平(精确度为0.0001g)E.2测定步骤称量约20g试样(精确度为0.0002g)置于预先在(120±2)℃下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将此称量瓶放在(120±2)℃的电热干燥箱中,称量瓶盖开启斜放。烘2h后,将瓶盖盖严,取出称量瓶,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继续烘干至恒重。E.3测定结果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水份含量X1按下式计算:X1=(m1-m2)/(m1-m)×100%式中:m—称量瓶的质量,g;m1—干燥前称量瓶和试样的质量,g;m2—干燥后称量瓶和试样的质量,g。E.4允许差两次平行测定的结果之差不大于0.01%,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附录F膜垢现象的评价按照0215H配方,抗氧剂168、塑料稳定剂HCA,合计单耗按照1.5kg/t加入,获得粒料,然后使用注塑机进行测试,注塑条件如下:注塑温度设置分别为:第一段245℃、第二段240℃、第三段240℃及第四段180℃;注塑压力设置为1800MPa、保压设置为1500MPa、注塑速度设置为150mm/s、注塑时间设置为2秒、停留时间45秒、模温机设置模具温度为30℃。注塑机达到设定值后,按如下步骤操作:加入测试粒料,进行注塑。注塑5个样品后,用镜头纸轻轻擦拭动模,使其表面没有雾状,干净如新。然后连续注塑20个样品后,再次观察动模表面形成的雾状表面情况,判定是否有雾状,如没有雾状,则判定模垢现象为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用稳定剂 塑料稳定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