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装饰维修服务招标公告(天津市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2024)
局机关2024年至2025年度建筑装饰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局机关2024年至2025年度建筑装饰维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SW-2024-02
项目名称:局机关2024年至2025年度建筑装饰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采购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工程承建单位,即本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六)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到响应文件提交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会,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采购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采购会,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注:1.供应商为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现场获取。文件费以电汇方式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银行帐号:77100154800003333。注:汇款须备注项目编号)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联系方式:乔老师 022-23333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联系方式:谢光耀、郭欣、常爱辉 022-24414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光耀、郭欣、常爱辉
电 话: 022-2441489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局机关2024年至2025年度建筑装饰维修服务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修工程,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市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5: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预算金额
¥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光耀、郭欣、常爱辉
项目联系电话
022-24414892
采购单位
天津市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乔老师 022-23333617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光耀、郭欣、常爱辉 022-24414892
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概述:1.天津市水务局机关位于河西区马场街,局机关院区室外、室内环境及配套需要进行零星的提升、维修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屋顶、地下室防水损坏部位进行修补。对办公室局部粉刷,吊顶拆换及护墙板维修,照明实时、门窗等维修维护。对局机关院区路面破损地砖进行更换。对院区台阶、坡道、地面、围墙发现破损及时修补。办公楼卫生间及洗漱间墙面、格挡、柜体、感应器维护维修。室内电路、自来水管道、供暖管道更新、室内整修以及专业工程的施工(如安防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在服务期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下达的各项零星工程任务。本项目按实际发生支付费用。按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已完成工程量,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在审核报告的基础上,按成交单位报价时的折扣进行计取,计取后的金额为项目结算金额。项目服务期内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45万元。2.项目预算:人民币45万元。(项目最高限额:人民币45万元)3.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二)报价要求★1.因项目点位、工程量不能提前确定,供应商报价以综合折扣的形式填写。供应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本项目需求,在响应文件中须报折扣比例,例如供应商所报折扣比例为9折(即:90%),折扣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结算时以“报价折扣率”ד项目造价审核后价格”为准。折扣大于100%的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的折扣优惠持续到完成服务范围及规定服务期限内的全部工作。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运输、装卸、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额外承担任何费用。4.最低报价(折扣)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5.项目如涉及到验收,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负责。(三)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和崇敬里4号。(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3.供应商要在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的基础上,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4.人员要求(1)供应商必须并配置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至少5年及以上施工管理经验,项目经理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需变动应经采购人同意,并及时通知采购人。(2)工程施工人员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无施工经验的新员工不得超过10%,在施工所在地至少配备一支固定的施工队,不得随意调换,如需变动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3)供应商接到碎修任务后,须按照采购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项目,须保证采购人的工期要求(包括用人高峰期)。5.若有需要维修的项目,成交单位应按时开工并及时交付工程,并接受采购人的验收。6.维修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因维修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7.维修过程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并提供质保服务;8.维修过程中成交单位的施工人员应注意服务态度,与采购人保持良好沟通。9.施工人员必须有相应工种的操作证,专业资质等级证。维修更换的产品必需有产品合格证,保证安全、质量。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的要重新无偿修理,若造成损失的要包赔相应的损失。10.保证出现工程维修问题时要及时赶到维修点投入修理。11.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其要求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格式详见附件13)12.供应商服务期内如果不能按照要求执行合同、不能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行或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实际发生支付费用。按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已完成工程量,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在审核报告的基础上,按成交单位报价时的折扣进行计取,计取后的金额为项目结算金额。项目服务期内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45万元。(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五)零碎修项目清单及完成标准:序号零碎修项目清单完成标准11、对屋顶、地下室防水损坏部位进行修补。2、对办公室局部粉刷,吊顶拆换及护墙板维修,照明实时、门窗等维修维护。3、对局机关院区路面破损地砖进行更换。4、对院区台阶、坡道、地面、围墙发现破损及时修补。5、办公楼卫生间及洗漱间墙面、格挡、柜体、感应器维护维修。6、室内电路、自来水管道、供暖管道更新、室内整修等。7、专业工程的施工(如安防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8、包含但不限于清单内的零碎修项目1、防水层完好,不漏雨,雨水管齐全,排水良好。2、外部装饰无脱漏,台阶、坡道、地面、挡墙无破损现象。3、室内墙皮无脱落,粉刷无起皮,颜色一致;地面平整,水泥地面不起沙;照明设施齐全,门窗、玻璃、窗帘和附件齐全、完好。4、院区路面平整,雨季路面无积水。5、卫生间墙面、地面瓷砖无破损、开裂、脱落洗漱间柜体无损坏、手盆感应器完好。6、室内整修,达到正常使用标准。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装饰维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